------------ 第一卷【来时无迹】 第一章 林间刺杀 郁郁林间,听不见鸟鸣,明明是炎炎夏日,蝉吟似乎也离得很远。小径上躺着几具尸体,青衣小帽不知是谁家的家仆,或脖颈涌血,或胸口洞穿,皆一击必杀丧命于此。 远处溪水边,一华服少年拘起一捧清水急匆匆的喝着,四周还围站着三个护卫紧张的四顾左右, “妈的,要是小爷我躲过这次刺杀,必定告诉我娘,让她亲手抓住黑手,小爷我要一刀刀刮了他喂黑牙,还不能让他立刻死了,至少喂上三天,不,不!三天不解恨,得喂上一个月!” 俊美少年恶狠狠的说着,凶残的眼光露出不符合这个年纪的血腥,看来这种残忍的事并没少干,良善与他并不沾边。 “阿虎,你说黑牙够吃不?”。紧靠少年的高大护卫打量着四周,笑着说道:“小侯爷,一个人肯定不够吃啊,抓他全家,老少都不放过,我敢保准黑牙能吃一个月!” 其余两人都笑着接嘴“对,杀他全家喂黑牙,肯定够吃......” “啊...”一声尖叫打破笑声,一护卫胸口开裂,鲜血喷涌而出,瞬间没了气息。 “快跑!豹子没能挡住,阿虎,这次你若能挡住刺客救我性命,小爷我一定告诉舅舅,让他赏你几个女奴,歌姬美妾随便挑”说着跳将起来,头也不回地朝林子里钻去。 阿虎横刀对另一人说道:“你带小侯爷先走,朝镇子里跑,遇上行人、农夫命他们护好小侯爷撵着他们一起跑,不从的人都杀掉,小侯爷交给你了”接着对着林间怒吼道“鬼鬼祟祟,有本事和大爷干上一场啊,藏个鸟啊!”。话毕紧握刀柄,调转灵气,护住胸口,脖颈。胸口、脖子上方顿时鼓起一层淡紫色灵气,胸口灵气流转,恰似一块护心镜...... 那黑脸护卫点头转身疾行,几个闪身便追上了少年,伸出粗大的手臂夹起少年快速飞奔“小侯爷,恕小的无礼,小的甘愿领罚。” “还他娘的罚什么罚!小爷要是死了,你们几个全家都得陪葬,跑!快些跑!朝没人的地方跑!最好找个地洞、深坑藏起来,我已经捏碎了爷爷给的魂玉,过不了多久爷爷肯定赶到,到时候定将这帮刺客分尸灭魂!”俊美少年脸色苍白,额头冷汗直冒,再也不顾仪表装容,任由护卫夹着他狼狈逃命。 林兴峰头一回遇上护卫没能挡住的刺杀,要知道这三个护卫都是他娘的亲兵,林兴峰的娘是圣荒域(国)的护国大将军,爷爷是镇北候,世袭侯爵,而他六岁便继承了爵位,娘亲便从亲兵中挑选三人当作他的护卫,这阿虎、阿豹、黑熊三人都是从尸山血海中爬出来的,还有修为功法傍身个个以一挡百,没想到豹子也没挡住刺客,这确实让林兴峰害怕了,虽然他残虐无情,可他毕竟是个七岁的孩子... 跑出了几十里路,在过膝的杂草丛里黑熊突然放下了小侯爷,“小侯爷,您把这件袍子脱下来,我用功法震碎它让它四散各处,这袍子有您的气息,可以扰乱刺客追击,为您争取时间。”林兴峰急忙脱下外衣,颤抖着把衣服递过去:“是不是阿虎也死了,究竟是谁...是谁这么想杀我,非要我死!”。 黑熊没有回答,看着颤抖的小侯爷,轻声叹息道“小侯爷只管宽心,我黑熊可好久没遇见高手了,您掩身藏在这草丛里,我去会会这刺客。”说罢也脱去衣服,赤裸着上身,把自己的衣服连同林兴峰的衣服震碎、杂糅在一起,挥动手臂将碎衣四散各处。只见一团团灵气包裹着碎片快速飞向各处,远的轻的落在几里外,近的也落在了百米开外,随后向后飞奔而去。 ...... 林兴峰蜷缩在杂草里,眼里充满恐惧与阴狠,稚嫩的身躯颤抖不停,裤腿染着泥污,右腿裸露在外,不知何时白嫩肌肤已被刮破,殷红的血珠不时冒出,他不敢发出一丝声响,紧咬着牙关,身躯颤抖不停,煎熬着等待爷爷的救援。 也不知过了多久,杂草丛里传来沉稳的脚步声,“黑熊?”林兴峰欣喜的问道,“刺客死了吗”。 回答他的是阴冷的笑声“嘿嘿,死啦,死啦!那黑脸蛮子死的不能再死了,原来叫黑熊啊,怪不得这么顽强,可惜没能留他全尸,哈哈哈哈...” 林兴峰跌坐在地仰面退爬着,可惜恐惧让他浑身无力,凤目圆睁写满不甘与惊慌,虽然也曾作恶多端杀了不人,但亲历死亡的时候,原来是这般滋味。 “啧啧,小侯爷虽然是个废物,但还没有没落蛮国的风采嘛,还敢正眼瞧我,要是背对着我只顾逃命,我都懒得和你废话”。 刺客中等身材,蒙面黑发,一身夜行装在白天显得格格不入,浑身上下包裹着灵气,戏谑的眼神盯着林兴峰,“你林家也算人才辈出,你母亲豪杰,父亲英雄,怎么生出你这么个玩意儿,文不能文,武不能武,连修行资格都没有,啧啧”刺客嘲讽道。 林兴峰听完气极,颤抖的更凶,因为天生吸纳不了灵气与修行无缘,被称为“林无灵”,母亲名气太大导致整个圣荒域无人知小侯爷不能修行,是个废物。 “不要杀我,你要什么我都能给你,我给不了的,爷爷能给,我娘能给,不要杀我!”林兴峰失去了往日的贵气与凶狠,乞求的眼神望着眼前的刺客,刺客呵呵一笑,背负双手:“好说好说,我只求小侯爷一物,此物到手也算了结此事,你们蛮国我还真不想久呆。” 林兴峰闻言欣喜道:“是功法、灵药,还是金银玉石,即使是厉害的妖兽,我娘也能为我抓来拘役。我林家美姬无数,舅舅的招红馆更是有各国绝色,化形的妖兽尤物也有不少,你想要的都能给你!” 刺客冷笑,躬身行礼“确实想要,哈哈哈,那就多谢小侯爷了!”言毕飞快地挥手朝林兴峰脖颈抹去,灵气离体,化作一道白光朝林兴峰飞去,“你的人头可是最好的宝贝,我只想要此物阿!”刺客收敛起裹着全身的灵气,一副得手的模样。 “啊!...” ------------ 第一卷【来时无迹】 第二章 莫名其妙穿越了 林小风,29岁,本科文学专业,无业游民,当过实习老师,进过厂,摆过摊儿,上过工地,干过装潢,可都是一事无成,这般年纪仍旧存钱不过4位数,今天刚交完房租,微信余额11快7,这不再赚点钱可真就活不下去了,想着便叼着烟朝马路对面冷饮店走去。“吱...”急刹车的声响如此刺耳,林小风飞了出去,那滞空感让他忘记了疼痛,停留在空中的感觉如此玄妙,时间仿佛静止不前,短短几秒却恍如隔世,在空中翻滚、转身,真想来个托马斯旋转...刚这样想完,便落地不省人事。 ...... 沉香木床,淡紫色的帷幄安静的垂着,镶着金丝的青色薄裘搭盖在身上。“查清楚了么,哪方歹人对小峰出的手,爹跟大姐实力精深,还手握一方兵权,二哥手掌全域商贾,竟还有人不顾我林家威严悍然出手。”一袭红袍官身,眉头紧皱的清瘦中年出言道。 “是北方的蛮子雇的邪修,你大姐已经去北凉问罪了,京师也派遣了三位护国长老随行,哼,不给我林家个交代,定让他北凉鸡犬不宁!”床边坐着一长白胡须的老者厉声道,“敢伤我孙儿,岂不知老夫我也是好勇斗狠之人,来日我也抓他北凉的小辈杀杀,来而不往非礼也,他伤我孙儿一人,我咋说也得打伤他十个八个,哼!”老者言罢狠狠的揪下几根胡须,使劲揉搓着,好像还是不解气,一脚踢翻站立在一旁的大汉,不满的嘟囔着:“你侄子都给人打伤了,你杵着半天,屁都不放一个?” 大汉爬起来,抖抖衣袖,满脸尴尬的躬身低声说:“爹,我这也恨不得上去剁贼人两刀,可我也修为不高,灵气不足啊,雇凶杀人这事我域是严令禁止的,三国也达成一致,帝都也不允许,哪国干出这事就取消哪国本次入梦资格,这不得罪人嘛。”说完瞅瞅旁边中年官员,使劲打眼色。 中年官员会意,连忙帮言“爹,二哥说的是啊,入梦阁四年一启,小峰明年正好8岁,刚好也到了入梦的年纪,恰逢此次入梦明年开启,不能白白错过机会啊!” “哼,没出息的东西,白长一身膘!”老者不乐意了,刮了壮汉两眼,又对着老三说:“你大姐明天就该回来了,你在家待两天再回朝,听听你大姐的安排。” “是。”官员躬身答道。 “啊!卧槽...”林兴峰突然惊起,说完又直挺挺地倒下,惊的一旁三人一身汗,老者赶紧手扶孙儿的手腕,一股灵气渡了进去,灵气还没运转周身,便消失不见踪迹。 “哎,可怜我孙儿,无灵无灵,不吸灵不纳灵,连我的灵气都还没运转周身就消失不见,哎,也不知伤到哪了,难受不?”老者垂泪,直直摇头。林兴峰的两个舅舅也满脸苦涩,小峰无灵修行无望,林家上下唯望他安渡一生,谁知还遇上这般歹人... 入夜,林兴峰的娘亲回来了,一家人齐聚老者的书房。 二舅林俞英率先开口:“大姐,贼人可已查杀。” 言罢,三人齐齐盯着林兴峰的娘。 “北蛮副相国张琦栋,一家老小四百零七口,诛杀四百零四人,留三人等峰儿醒来让他亲自喂黑牙解恨。”女子自顾说着,端起茶水轻泯一口,“峰儿可曾醒来?我当时灵气灌输遍查他周身,峰儿只是惊吓过渡晕厥过去,便又渡了灵气安神养魂,今日便该醒来了。”询问的眼神扫过两个弟弟,只见两个弟弟皱眉不语,便望向了父亲。 老者揪了揪胡子,叹声道:“孙儿命苦,惊叫一声又沉沉昏睡。”女子听了轻笑道“无妨,受此磨难也好,以后更加小心爱惜自己,这未尝不是好事。” 壮汉急急忙起身问道:“大姐,这张老贼为何要害小峰,小峰可从曾去过北凉啊。”女子闻言皱眉,二舅也皱眉低头,不敢朝他兄弟望,更不敢抬头看向老者,缩坐在椅子上,眼观鼻鼻观心。 “逆子!你这畜生,那老贼欲杀我孙儿,我便杀他全家,管他什么缘由,即使天大的道理我林家都不依!你这没出息的东西,修行不行,满脑子胡思乱想怎能成事!”老者拍案而起,一掌击碎壮汉身后木椅,灵气掌控炉火纯青,壮汉虽然倒地却并未伤及分毫。“你快携带财物入京,请朝中长老配些安神养魂的灵药,把你那些脏银子花花,好好尽尽当舅舅责任,滚吧!” 大汉呆坐地上,碎木渣扎的手掌、屁股生疼,这书房木椅皆取材于东南十万山,乃百年古树树根所雕刻,普通刀剑难伤,老者气极一掌碎裂。大汉颤颤道:“可小峰还未醒啊,等见着小峰醒来再去可好?” “滚!现在就滚,连夜就滚!”老者怒极,白袍滚动,要不是自己的儿子,真想一掌打他个半死。 女子起身扶起壮汉,轻声说:“让你去你就去吧,峰儿平安无事,有那些丹药无非锦上添花,你办事妥当,速去速回。” 壮汉耷拉着脑袋,揉了揉屁股,嘟囔着出了门。 ...... 三人吃过奴婢奉上的茶点,清丽的声音环绕在书房中:“那日我斩杀了那刺客,查看峰儿并无大碍,就搜魂刺客,发现是北蛮副相国指使,便灭了贼人神魂,又搜魂黑熊,发现峰儿一行是为了前往清园庄斗狗。清园庄离城尚远,峰儿虽爱玩闹却不爱远行,细查片刻原来是家中奴仆说那庄子有斗狗,不仅有斗狗,还有斗狼、斗虎,有时还有围攻妖兽的乐子,峰儿喜好这个,就带着众人前往,因此才遭遇此番横祸。” “我带峰儿返回后,便强行搜那奴仆神魂,原来是那邪修故意透露给他,想来那奴仆不知缘由又想讨好峰儿,便告知了峰儿,果然还喜得了峰儿10枚银子的赏。这邪修有些脑子。奴仆留着性命交给峰儿自行处理,我先去看看峰儿。”女子说完,起身行礼告辞。 明月高悬,夏虫没有秋虫吟唱的好听,过于吵闹了些,女子灵气扩散,包裹着整个房间,顿时房中陷入一片宁静与祥和之中。 ...... ------------ 第一卷【来时无迹】 第三章 霸气的娘 次日清晨,阳光透过门窗挥洒进来,斑斑驳驳。床边女子闭目静坐,淡紫色帷幄在明亮的房间彰显着贵气。 林小风醒了,头脑一片混沌,黄粱一梦,梦中被人追杀,跑啊跑啊,逃命的滋味令人疲惫不堪,侍女被杀、奴仆被杀,连护卫都被杀光,那血流的让人害怕,最后直面蒙面杀手,那杀手也够阴狠说了半天,自己以为还有的谈,结果突然发狠朝脖子来了那么一下,卧槽,刺激啊! 周公解梦里说,梦见被人追杀,见血,大吉!看来工作不愁了... “你醒了,峰儿醒了。”清丽的声音传入林小风的耳中。 林小风愕然,看着眼前的女子,娥眉细长,肌肤似雪,安静又不失神采地丹凤眼透露着欣喜,一身宫装紧裹着娇躯...... “娘?啊,卧槽...”说完林小风紧闭双唇,这是咋回事,我咋就穿越了,那居然不是梦!? 房门被快速推开,白胡子老者快步走来,一手抚摸林小风的脑袋,一手抚着白色的胡须,“哈哈哈,好,孙儿无恙就好,无恙就好,真是天佑我林家,哈哈哈哈!”老者爽朗大笑。 紧接着一身青衣的中年男子迈步房中,国字脸,剑眉星目,嘴唇上黑色的胡须透露着威严与理智,林小风啧啧称奇,真帅吖! 再瞅瞅老头儿,一袭白衣,青色玉带束着腰间,白色的胡须很是神气,发髻被玉冠收束着,一根墨色玉簪穿入玉冠中,明亮有神的眼睛满是慈蔼,即使白色的眉毛也没彰显老态,更神奇的是居然没有老年斑!红光满面不说,手劲儿还不小,这哪里是抚摸脑袋,这直接是按啊! “哎老东西别按了,再按脖子都要断了。”林小风不耐烦的出言道。 顿时房间气氛尴尬,中年帅哥呆站原地,不敢靠近床畔,睁着一双大眼睛使劲打量着自己的侄子。 老头儿愣神失手,一把揪下不少胡须,圆目怒睁:“你叫我什么?” “老头儿!”林小风盯着老头儿平静地说道,眼神干净明亮,尽显睁眼说瞎话的本事。 老头儿跳将起来对着屋外怒吼:“啊!!!去!去把那些陪伴孙儿的狗奴才全部打杀了!一天不学好,满嘴污言秽语,以前对外人说说也就罢了,现在竟然对着老夫都说上了!该死!这群狗奴才实在是该死!教坏我孙儿,着实是该死!”,“慢着!全部撵走,撵走!”老头儿回望孙儿一眼,看着脸色苍白,神态疲惫的可怜孙儿,终究是自己的孙儿,若不是这次出行奴仆全部舍命护主,这些狗东西定不能留。“哼!”老头儿甩甩袖子,背负双手大步离去... 俊美二舅一脸茫然,盯着离去的爹,望着醒来的侄子,看了看大姐,躬身道:“这该...这该如何是好?” 宫装女子轻笑道:“无妨,峰儿惊吓过渡罢了,你且忙你的事,早日回朝供职。” “是。”林俞英答复道,又瞪大双眼看着侄儿,试探着的问答“小峰,我..我是谁?” 林小风一脸嫌弃,脑海中顿时浮现出神奇宝贝的场景,还伴随着愉快的童音“我!是!谁!小火龙!!” “二舅,若无事,你还是早日返京陪着妹妹他们吧,兴雨,兴竹尚且年幼肯定希望你经常陪着她们。”随即林小风学着二舅的腔调小声嘟囔着“小峰,我是谁?嗯?我是谁?” 林俞英一脸尴尬,呵呵尬笑着“无事便好,无事便好”,言毕便跑出门去,临到门口,整整装容,抖抖衣袖,又恢复了平静,从容稳健的迈步离开。 宫装女子叹气道:“阴阳怪气的毛病跟谁学的,幸好你爷爷没听见,不然那些奴才一个都跑不掉。你且好好休养,放宽心,有娘在,这天下没人能动你,相国不行,国主也做不到!”,同时递上一块小玉,“以前的魂玉碎了就换块,娘这块玉,你滴血在上面,娘便能察觉得到,无须捏碎,能用三次,比魂玉强,你且收好。” 林小风听完感动不已,又被眼前女子的霸气之言所震撼“这天下没人能动你,相国不行,国主也做不到!”真是霸气威武啊!想着便捏紧小玉,保命要紧...... 林俞静看着孩子发呆出神,摸摸了林小风的脑袋,笑着言语到:“马上兽潮来袭,娘抽空入北原找找,给你寻来一只厉害的妖兽玩玩,既能护着你,还能当你坐骑,有什么想要的兽类么?” 林小风头也不抬的答到“老虎。” “好,为娘去找找,定让小峰满意,我先回军备防,你好生休养。”说完便移步离去。 老头儿的书房里杂乱不堪,花瓶,木椅碎了一地,奴婢仆人们噤声颤抖着也不敢上前打扫,从未见过老侯爷发这么大火,老管家尝试问候,被老侯爷一掌打将出去,口吐鲜血也不敢擦拭。 林俞静莲步轻移迈入书房,看着一地的碎物皱着眉头,“小姐”老管家驼着背请安,“五叔,你们先出去吧,待会让人再来收拾”,顺手一道灵气注入老管家体内,镇住了躁动的气血。五叔再次拱手答谢,领着众仆离开。 “爹,兽潮将临,我先回营帐早做准备,城中诸事还望您安排照应。” 老侯爷林豪霜望着女儿,又遥望孙儿的住处,叹声道:“静儿啊,峰儿真是我孙儿?没被邪教高人掌控夺舍?”,老头儿起身踱步屋内“峰儿命苦,不能修行,常人都能吸灵入体延年益寿,再不济,俞财那种憨货都能感受到灵气入体,吃丹药延年,为何孙儿如此命苦,看得到灵气,却纳不了灵呢!” 林俞静皱眉冷声道:“我儿就是我儿,我怎会感受不到,爹不要再行试探,你让三弟试探已让我生气,峰儿也很生气。即使无灵气养体无法长寿,我也要护他一世周全,一生平安。”言罢,头也不回的出了这书房。 “哎...”白胡子老头儿又揪起了胡子,连声叹息起来。 ------------ 第一卷【来时无迹】 第四章 林二爷的报复 国都,车水马龙,行人络绎不绝,叫卖的吆喝声此起彼伏,贩夫走卒的脸上都透露着祥和,圣荒域虽北临荒原,妖兽多如牛毛,其中不乏大妖、妖王,但有镇北侯一家驻守,从未听闻妖兽跨边入境袭杀百姓,护国大将军虽一介女流但修行精深,无论领军对敌,还是北上屠妖未尝一败,深受百姓爱戴敬仰,唯一惋惜的便是,将军之子竟然修行无望,只是普通一凡人。 在国都最繁华的地段,六层高楼拔地而起,招红馆,就是此楼的名字,闻名便知此乃青楼,而这条郭阔大街也因此被称为红袖街。 六楼顶层宽广的房间很是辉煌,墨玉台子高四尺,上面唯有三把镶金楠木椅坐落其中,一张圆形草垫铺在椅面上,草垫可不寻常,具有凝神聚气的功效,乃是林家老二花费重金请人打造。正对椅子的是宽广舞台,青玉石雕琢尽显奢侈,四条游鱼环顾追逐首尾相连,鱼鳞清晰可见,踩在上面又不会磨着鞋底,可见这台子也花费了不少银钱。 此时壮汉端坐椅上,没有了在林家的颓废不堪,阴狠的眸子扫着台下跪着的众人,森然开口道:“我养你们可不是白养的!我侄子遇刺的消息已传遍京城,你们这些时日打探到什么有用消息速速报来,尤其是北凉那王八蛋的事,抽什么风害我侄儿。” “禀东家,”黑衣老者抱拳出言“这三年我在北凉开分馆,曾听闻张老贼为了幼子欲与我圣域联姻,想为幼子迎娶公主。老贼多年前曾收一义女倾心培养,而今此女正是北凉贵妃,老贼老年得幼子甚是疼爱,为此求义女说情,北凉王便求婚我域圣主,但此时老侯爷已先行求婚圣主,圣主将公主许给小侯爷,拒绝了北凉王。所以老贼心有怨念,但此事已过三年,期间未曾听闻老贼有何异动。” “哼,抢他儿媳算啥,何况还是我们先。再者这天下女子何其多,我馆缺女子么?缺异族绝色么?不缺!”壮汉闻言冷哼,挥挥手说道“赏金玉10枚,继续。” 老者抱拳答谢不再言语。 一青衣美妇抱拳开口:“东家,北凉事到没听说,不过奴家小女前些日子听恩客说‘有仙师收公主为徒,夸其资质绝佳’我觉着此事或许与小侯爷遇刺有关。” 林俞财面露疑惑“传你小女来此问话。”美妇起身,晃动着胸脯走向门口侍从,蛇腰摇摆,扶柳之姿恰如此。 不多时,门口战战兢兢的走来一女子,芳龄156岁,粉色碎花小衣罩着身子,莲藕白臂紧捏衣裙,向美妇盈盈一拜,美妇点头带着女子又摇晃过来,先后跪在台中向东家行礼。“东家,便是此女。” 林二爷颔首轻声道:“你无须紧张,把你听闻公主拜师之事细细说来。” ...... 众人散去,林二爷靠坐在椅子上,咕咕喝了几口茶水,呸的一声吐出茶叶“什么狗东西都敢染指我侄媳,那是我林家的人,是我小峰侄儿的运气,大姐杀的好,一群狗东西!” “来人,传我命,收紧北凉货物速速运回,向北凉贩货的商贾都停了,来往路费消耗我出,等到明年开春再卖往北凉;再传帝都、清风国我们的人禁止朝北凉贩货、收货,持续到明年开春,期间损耗,我来承担。” 门口闪过一人影,只听答复到“是”的一声便消失不见。 林二爷背着手,迈步向楼下走去,心中想着这下算是给小峰出气了。 ...... 镇北城偏南的一处小院中很是幽静,林小风呆坐在石凳上,紫色华服裹着身子,院中除三两仆役外再无旁人,院中略显安静,但林小风的内心可不如此。 这一世,哪一世? 我到底死没死,是没死透呢还是咋回事?小说里的穿越者各个适应力极强,很快就接受了穿越这一事实,都还有着雄心壮志,或护家或卫国,或雄霸天下执掌乾坤,身份转变就在瞬间,我可吖的做不到啊!我有父母,有兄弟朋友,虽然过的窘迫,但回到家乡也是不缺欢乐的。 每年夏天他都回老家待着,外面太热,空调又承受不起,还不如回小县城。没事了约几个哥们河里游泳,晚上整整烧烤,事后KTV吼几嗓子。即便下雨天也不无聊,总有几个砍货拉上他搓搓麻将,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可这小日子也不算太糟,现如今呢,这一切就这么没了!?怎么就没了呢? 老头儿见他整日发呆,便遣人护送到这处小院里,无他,幽静,适合静气凝神,虽然他跟气没关系...... 驼背老管家躬身走近,“小侯爷,黑手皆已诛杀,小姐留了北凉三名余孽,引诱小侯爷的奴仆也已带到,黑牙也到院外了,小侯爷有何吩咐。”老管家躬身等候着,半天没见小侯爷答复,便抬头望着小侯爷。 吁...小侯爷变了,眸子变得安静了,虽然平时跳脱,足够嚣张跋扈与嗜杀,但眼里总是透着灵性与少年人的欢喜,杀人时的狠辣与嬉耍时候的开心一览无余,而今这眸子可真够安静啊,说得难听点,直接是呆滞,难怪老侯爷暴跳如雷。白嫩的面颊仍旧透着点点肥胖还是如此让人十分喜爱。 小侯爷是他看着长大的。五叔以前是老侯爷亲兵,多少年月都陪老侯爷身边,他自己的名字已经忘却,活下来的亲兵只剩他,便从小五变成老五再到五叔,他可不希望小侯爷从此颓废,变得寡言少语了。 “小侯爷?”老管家再次轻声问道。 “五叔,人都杀了吧,黑牙带过来就好。”林小风看着眼前斑白老人,佝偻着腰,灰色袍子裹着矮小身躯,与老头儿一样的装束,只是头上的簪子是木头做的,虽然没留老头儿那神气的胡子,也足见老头儿对他的重视与喜爱。 老管家再次躬身,一脸慎重的说:“小侯爷要不亲手剜上几刀解解恨?” 林小风挥挥手,低声道:“我无事。人杀了就行。” 五叔抱拳告退,心中一片黯然,也接连叹息不止,不知小侯爷要多久才能恢复往日神采。 一条粗壮黑蟒慢悠悠的爬了进来,大脑袋摇晃不停,蜷缩在林小风身前,探着脑袋盯着他。 林小风轻笑,摸了摸着黑蟒的大脑袋。他不怕蛇,却怕蜘蛛,以前大学时候去动物园本有机会挂着黄金蟒拍照,可同行的哥们死活拉着不让,说啥心里瘆得慌。现在总算寻到机会摸上一摸了,入手冰凉,黑蟒闭着眼睛脑袋不停地蹭着他的小手,极尽讨好。 林小风伸回手不经连连感叹...... ------------ 第一卷【来时无迹】 第五章 这片世界与我的家人们 这些天林小风一直在接收思索这具身躯的记忆,有些可笑,有些可憎,有些令人发指,不过这些事都不重要了,毕竟过去的那都是过去了,毕竟如今由他掌控着具身子。 他身处圣荒域,这天下有着三国一域一帝都的说法,版图多大,反正不是地球那样,穷尽他这一身是游走不完的。帝都居中,北有北凉,东有清风,西有荒域。圣荒域的圣字,也就是本国人尊称,其他国家皆称荒域,北凉蛮子叫荒域为蛮子,圣荒域也是如此称呼北凉。 荒域北边是北原,妖兽无数,而北原与北凉、荒域都接壤,故此都互叫蛮子,与妖兽常打交道的都蛮横无礼,当然在他国眼中这一国一域都是蛮子;南边有十万山延绵不知所终,听他娘说十万山的那边也是妖兽无数,不过却由帝都镇守。 帝都与清风国中间夹了个卫国,国土是不大,但国民上下都很能打,清风国到是打过几次卫国皆是胜少败多便不再兴兵,帝都又不屑于此。而南边混武国,是修行之人立国,本是流放罪囚之地,时间长了却成了邪修的乐土,无恶不作之徒数不胜数。混武国君主天纵之才,国境高手不少,不过没人讨伐他们,只因他紧靠十万山,修行之人,即使是邪修也求的是修行,所以常年组织攻入十万山,不甚理会俗世,而其余诸国也懒得理会,毕竟高阶妖兽浑身是宝,有这些人屠杀买卖,何乐而不为呢? 再看他林家,他叫林兴峰,舅舅们叫他小峰,而他那世又叫林小风,所以他打算更名,两者皆有,林兴风。 林家世镇北城,因为骨子里就喜好斗勇,圣主便全了林家的意。北城很大,人口不下百万,而地域宽广,除了商贾周游之人,很少有人来往这边,毕竟风气凶蛮,常与妖兽打交道的本就嗜血,你不杀它,它就是要杀你,凶蛮便由此而来。 林家老者林豪霜,就是他的爷爷,长须飘飘然的老家伙颇具仙风道骨,像极了张真人。功力深厚,年轻时喜爱打架厮杀,常常带着兄弟们冲入北原抓捕妖兽。 本来七兄弟,与妖兽打着打着也就只剩他了,为此圣主赐爵世袭永不降级,对林家颇为厚爱,但凡所求皆能应准,也因此北城俨然成了小国一般,不过圣荒域朝中上下并不担心,因为林家本身就让人安心,哎...... 舅舅们为什么叫他侄子而不叫外甥,因为他还未初生爹就离世了,爷爷十分怜爱他,加之只有一个独女,便令两个舅舅叫他侄子,而自己也把林兴风当作亲孙子,除去“外”字,更显得亲近些。 林俞静,他的娘,林家老大,圣荒域护国大将军,但凡名字带“静”字的或多或少都形象生动展现出来——安静话少,喜静不喜动。用他那世的说法,三棒打不出个屁来,唯有对他这个儿子特别上心,即使作恶多端,不,在他娘眼里,从未有作恶多端的说法,都是玩闹,即使再坏,他娘也不以为然。 他的爹叫啥名字,这具身躯自己都记不清了。早年爹娘结伴修行,功力深厚,走出所谓的“金桥”,因孕生他的时候,他爹娘返程回家,途中他爹帮助他人不幸陨落,为此林兴风没见过自己的爹,不过看自己的模样,他爹也是俊美之人。 这天下修行之人极多,或者说是个人都能修行延年,要么主动吸纳灵气,要么吃灵丹灵药,即使啥都不干,灵气也会自行钻入体内,无非量少而已,所以人皆长寿,但短命之人也着实不少,或亡于人手,或命丧妖兽,林兴风自己都残杀了不少人。 而林兴风呢,天命绝灵!不仅吸纳不了灵气,连对体内灵气都察觉不到,连他娘也觉察不到他体内的灵气,即使运功查询他体内周身,若不持续输送灵气,须臾之间灵气便消失不见。她娘曾连续输送灵气游走他周身,接连五日,自身灵气耗尽也不曾发现他体内灵气究竟去了哪里,从此作罢。而这,便成为林家的痛,对外声称林兴风修行无望,不能纳灵,其实灵气到底吸没吸纳林家自己也不清楚。当然,这也成了林家的秘密。 修行的等级有多少,如何划分,这具身躯并不知晓,因为自身都不能修行,关心这些干吗,这性情到与自己很像,无关的事情少操心,便能活的不累。 所以林兴风只知道能吸纳灵气调节周身是基础,而能把灵气释放出来就算入门了,世人大都能被动纳灵调节自己,能释放出灵气的才算真正的修行之人,所以死去的三个护卫,阿豹,阿虎,黑熊算是真正的高手,可惜都惨遭横祸。 “金桥”是听他爷爷说的,这天下并不仅仅是这天下,有句话叫“跨过金桥便是仙”,而林兴风的爹娘都曾走出去过,混武国国主也曾走出去过,这天下不知有多少人走出去,但能回来的人少之又少,不知是外面的世界太吸引人,还是出去之后就被杀了,回来的人都闭口不谈,林兴风身躯原本的主人曾经是这样想的。 究竟走出金桥要多高的修为呢,反正他爷爷是不够格,哈哈哈哈! 再说他两个舅舅,大舅林二爷林俞财,有钱,很是有钱,掌管着林家所有生意往来,但是却令他爷爷很是不齿,因为这林二爷主要是开青楼的,还开的有声有色,招红馆分馆遍布各国,用他爷爷的话说,尽是赚些脏银子。可二爷不以为意,反而乐在其中,林家虽然还经营着别的生意,毕竟镇北城叫镇北城,镇守妖兽是有伤亡的,消耗难免,便由着林家牵头商贾来往各国,销售材物,进购药材、丹药,但二爷并不上心,交由下人打理。 林二爷身体雄壮,目前并无子嗣,也不能修行,只能服食灵药,被动的吸纳灵气延年益寿,所以让老爷子很是生气,常骂他心思放在别处,既不开枝散叶生养儿女,也不用心修行,跟个“废物”一般。 林二爷倒是很疼爱他这个侄子,但是方式有些不对,或许是不对的。从林兴风四岁开始每年带着侄子三逛青楼,夏末、仲秋、初冬,雷打不动,老爷子无论怎么打骂,他都不改。林兴风五岁那年生日前后,趁着妖兽来袭,二爷又要带着侄子逛青楼,被老爷子知晓后,追出七百多里打瘸双腿都没拦住本性,结果让人抬着陪侄子逛青楼,这让二爷成为京中笑谈,也令林兴风大为感动,虽然当时年幼,但他知道舅舅对他是好的。 二舅林俞英有些功力,灵气能外放,在朝为官,所任何职,林兴风原本不关心,现在的自己同样不关心。二舅有两个女儿,一个四岁一个五岁,都可以修行灵气,常在京城生活。两个小丫头很是活泼,经常嚷嚷着要回北城玩,对于两个妹妹,以前的自己还是挺喜欢的,每每回来后,林兴风就溜着黑牙让两个妹妹骑着游玩。 林兴风揉揉额头,拍拍脑袋,回忆思索这些事情很是伤神费脑,不知别的穿越者为啥适应的这么快,瞬间就掌握了这些记忆。 ------------ 第一卷【来时无迹】 第六章 我的朋友候小胖 翌日清晨,五叔带着几瓶灵药到来,说是圣主赏赐。五叔旁边跟着一小胖子,圆溜溜的眼睛不停打量着林兴风,眼里透着关切与畏惧。黑牙缩在林兴风脚边懒散的盘着,连眼都没睁开,尾巴偶尔摆动,证明它是活的。 林兴风收起装着灵药的玉瓶,挥手让五叔退下,指着旁边的石凳示意小胖子坐。五叔告退,小胖子欣喜的坐在凳子上,还没坐稳就急急开口:“小侯爷,你可吓坏我了,听闻你被歹人刺杀,我就求爹打探你的消息,虽然听说你无事,但还是想来看看你,便跟着你大舅一同来此”言罢抓起桌上的珍馐便朝嘴里塞,还没吞下又口齿不清地嘟囔着“这北凉蛮子真是可恨,等我修为进精也去刺杀个王爷侯爷的,给你出出气。”说完抹了一把嘴,顺手擦拭在衣摆上。 林兴风看着好笑,揉着脑袋仔细回想着眼前的小胖子,这小胖子名叫候大勇,是当今相国之子,大是够大,勇到不足,听大舅说这小胖子老在京城打其他少年黑拳,打完就跑,护卫都追不上,这身躯与速度明显严重不符,让他很是怀疑。他爷爷曾领兵伐过北凉,林兴风的爹娘年轻时都曾参与此战,如今他爷爷不问世事颐享天年,他家也很是阔气。 林兴风六岁沿袭侯爵位入京拜谢的时候与小胖子结识,少年人的友谊就是如此简单。朝中贵胄少年拥打林兴风时,小胖子前来帮忙,林兴风一阵王八拳,逮着谁都打,小胖子挨了两拳也不还手,林兴风才发现这里面有“自己人”,便和小胖子联手打退别人。 林兴风对婢女招招手,马上便有小仆端着茶点过来,林兴风拿起一块肉干,踢了一脚黑牙,便把肉块朝黑牙扔去,黑牙立马昂起脑袋漏出锋利的黑色牙齿衔住肉干,吧啦两口,把肉块转向吸入腹中,随即瞪眼望着,见林兴风没有继续,又缩回脑袋闭目趴着。 “这次过来待几天,我目前可不能陪你瞎转”林兴风擦拭着手,笑着望着小胖子语气平淡说着。小胖子瞪大眼睛,目光紧紧盯着林兴风,过了片刻迟疑开口:“兴峰,你还记得咱们怎么认识的不?” 林兴风听后皱眉,心想这小胖子可不是看着这么简单啊。候小胖见林兴风皱眉急忙改口道“兴峰,你说说,我是谁?” 闻言林兴风立马乐了,朗声道“我!是!谁!候!大!勇!”这世人怕不是都看过神奇宝贝吧,这么喜欢问我是谁,看来自己变化还是太大。也好,小胖子聪明,正好借他之口诉说变化。 小胖子听后眯着眼睛乐了,抓起糕点继续吃着:“太好了,你才说话模样可真是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你被夺舍了呢,神态举止言语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同时抓起茶水灌了两口“再过几天就夏末了,我顺道去北原边缘试试身手,我已练气三重了,林二爷的夏巡也快到了,到时候我随你们一起回京。”说完对林兴风挑了挑眉回答道。 林兴风扶额揉弄着,大舅的“夏巡”就是夏末逛青楼,雷打不动早已让京城熟知,京城还调侃美其名曰“夏巡、秋狩、冬眠”,去年“冬眠”二爷安排两个美姬给林兴风暖床,说侄儿年岁已大,可以开始尝试女色,结果言毕便被宫中护法押去宫门跪罚,林二爷不知何故还高声询问缘由,其中一位护法不想让他难堪,便了吐出两字“婚约”。惊得林二爷一声冷汗,连连叩首“圣主,我知错了”圣主也没为难他,着令他闭门思过十日,后也不了了之。从此林二爷再也不提给侄子安排侍寝、暖床之事。毕竟侄子林兴风是与公主有婚约的。 这大舅真是厚爱我啊...... 林兴风正色道:“试身手就不用前往北原了,马上兽潮来临,守城可比自己出去的好,何况我娘也在,能护你周全。”小胖子连连点头,林兴风继续说着“我遭遇此次刺杀,心境变化很大,护着我的三名护卫都死了,人好像成熟了不少,以前贪玩凶残,现在想来以前的事大都太过...太过无聊吧?应该是这个词,小胖,你能懂吗?” 小胖子候大勇放下手中的吃食,熟练了抹嘴擦拭,也正色的说着:“懂啊,我肯定懂,你在这太闲了啊,没啥事干所以贪玩寻乐子,我爹说咱俩易地而处,我可能比你更过分,因为我有灵气,更容易伤人闯祸。”说罢捂着嘴巴,眼里露着歉意与不安,还有丝丝委屈,瓮声瓮气地“对不起啊,我不是故意刺激你的。” 林兴风乐呵着摇摇头,“没事,这有啥大不了的,我本来就不能修行嘛。” 于是,小胖子又开心吃了起来。 ...... 临近黄昏,饭后林兴风本打算就在院中安排小胖,结果老头儿派人传话让他带着候大勇回家,说他娘抓捕了一只厉害妖兽,让他回去看看。 于是,五叔立马收拾,带着奴仆陪小侯爷回家,林兴风骑坐在黑牙身上,小胖走的并不慢,看来大舅说这家伙打黑拳是真的。 回到镇北城,天色渐暗,林家的主宅在城中偏北处,这处宅子占地并不大,北城属于林家的院落宅子倒是有很多。门口有两座威猛石雕,样子像豹似虎的,可又都不像,石狮子更不能了,倒是看着够凶狠的。墙院一丈有余,上面贴着乌青色的砖,大门敞开,入眼一块巨大青石当作影壁,影壁也算不上,就只是单纯庞大巨石挡着视线,不让外人轻易打量院内陈设。只是这审美,林兴风不敢苟同,想来也是,简单实用便好。 黑牙托着林兴风进门,其余仆役鱼贯而入后又各自散去,小胖跟着林兴风,五叔早已先行禀报。绕过青石,后面极为开阔,地面铺满黄色的硬石板,中间卧着一只巨虎,巨虎听闻声响,朝后望去,目露凶光,黑牙昂着脑袋龇牙咧嘴吐着芯子与之对视。 小胖惊讶着打量巨虎,巨虎转身紧盯着二人,匍匐着低吼示威。“哇!是七阶妖兽天翅虎,你娘可真是厉害,这种等级的妖兽都能擒来”小胖啧啧称奇,满脸羡慕,目光都没移开这巨虎。 “天翅虎?这货还有翅膀么?这翅膀长哪的。”林兴风疑惑。 小胖也不奇怪,他知晓林兴峰修行无望,所以也不关心这些事,便仔细说着“天翅虎能御风,踏空而行,虎尾一撮白毛,胡须成黄色,前胸有云纹,虽然不如长翅膀的妖兽飞的高,飞的远,但能御风的高阶妖兽本就很少,这天翅虎一次飞行百里不成问题,只要丹药管够,从北城到京师,两天就够,”小胖紧握拳头,“我虽能灵气外放,但如果独自从京师赶到这里也得走上九天呢,你娘待你真好。” ------------ 第一卷【来时无迹】 第七章 丢人的林二爷 林兴风带着小胖进屋,大舅已经返回了镇北城,正规规矩矩地端坐在老爷子下首。见林兴风进来便欣喜地看着侄儿,虽然听三弟说侄儿身体无恙已经醒来了,但总比不上自己亲眼看着让人安心。 林兴风抱拳躬身行礼:“爷爷、大舅。” 老头儿又熟练的揪起了胡子,打量了一刹,抬手虚托,用灵气轻轻扶起孙儿,轻嗯了一声。 大舅朗声大笑:“哈哈哈哈,很好,小峰遭此祸却也因祸得福,更加沉稳了,好哇,很好!” 候小胖也对二人行礼道:“小子侯大勇,拜见镇北侯,拜见林伯父。” 林家跟候家,本就熟悉,加上这一代的两个少年,关系更加亲密了些。 林家父子二人微微颔首,老头儿轻声发问:“老将军身体可好?” 小胖乐呵着说:“好着呢,好着呢。爷爷顿顿酒、顿顿肉,没事了还去招红馆听听曲呢,多谢老侯爷关心。”林二爷听闻一脸尴尬,忍不住咳嗽,林兴风觉得好笑,这候老将军也是个狠人啊。 林豪霜刮了老二一眼,继续问道“兽潮来袭,孙儿他娘已经去了营帐,我等也将立即前往早做准备,这几日便由峰儿陪着你吧。”说完看着孙儿,林兴风轻轻点头。 小胖顿时兴奋着说道:“我灵气已经能离体了,也想参与抵御兽潮,还望老侯爷不弃带上小子。听说兽潮初期皆是小妖小兽来袭,并不十分凶险,我也想为镇北城立功守护北城,同时还能磨炼自己,望老侯爷能够成全。” 老侯爷听后很是高兴,抚了抚胡须很是欣慰“不错!男儿就该如此,不早点见血,生性还是懦弱了些。你这候家小子倒也不坠老将军威名。那待会你我三人便一同前往,孙儿就在家好生歇着。对了,兽潮可是短则3、5日,长则一旬有余,候家小子须何时返家啊?” 候小胖见老侯爷答应自己,开心的笑着,想也不想地答道:“随林二爷夏巡,届时返家。” “啪!”老头儿拍案而起,衣袍鼓胀,对着壮汉大骂:“混账东西,到处丢人!哼!”说罢便头也不回地佛袖离去。 候小胖一脸茫然,林兴风偷着乐,林家老二脸色红一阵白一阵,尴尬地搓着手,又想起父亲已出门前往营帐,顿时黑着脸朝小胖吓唬道:“你这小胖子差点害死我,说的好好地,怎么就扯到夏巡上了,我家老爷子十分讨厌我干那勾当。兽潮来袭时,你小子可得小心了,小妖里面时常藏有大妖,最好一口咬死你这小胖子,瞧你这么胖,一口下去定是满嘴流油。”见候小胖顿时脸色煞白,二爷呵呵直乐。 林俞财收敛笑容望着侄子:“小峰,你好生在家待着,院中那只老虎乃是七阶天翅虎,你娘打伤并禁锢了它,但高阶妖兽凶性十足,即使禁锢了也有危险,待明日你娘回来再帮你驯化它,明日正午一过,兽潮就没我啥事了”,林二爷又回望小胖,挑了挑眉,笑着说“夏巡还是要巡得。小峰今晚你就好好休息,咱们明日午后便出发前往京城。”说完便朝外走,小胖紧跟在后,挥着胖手向林兴峰告别。 林兴风应声,想起改名一事,叫住大舅,抱拳行礼道:“大舅,我已改名,叫林兴风,东西南北风的中,啊不,刮风下雨的风。”林兴风一阵无语,说起东西南北中就想起麻将,东风、西风的,顺口便是东西南北风,不过到底是东西南北风,还是东西南北中,都很顺口,他自己也搞不清楚。 候小胖愕然,大舅倒是没有多想,拍了拍侄子的肩膀:“我以为多大事呢,搞这么严肃,没事的,反正还是我的小风侄儿。”言毕便领着候小胖快速离去。 待二人走后,林兴风回到自己房内,点燃油灯,林兴风又开始坐着发呆,突然发觉自己已经有了发呆的习惯,不过以前也有。以前会想着朋友,想着工作,想着下班了吃啥,想着去哪钓鱼,幻想着未来的女朋友模样;而今这毛病又带进了这具身躯,现在会想父母身体好不好,老爸的血糖有没有升高,自己突然不在了他们是否会消瘦病倒,朋友们会不会想自己,自己的离去会带来多少变化...偶尔也会想想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又会带来多少改变,或许开始有,时间久了也都没有变化了吧。 哎,还是简简单单,平平安安地过完这一生吧。平安喜乐可真不是件容易事儿啊。 第二天,林兴风简单收拾完在院中吃过早饭,慵坐在竹椅上静候时间的流逝,既然习惯发呆,那就顺其自然吧,多熟悉些这世界的记忆也是好的。 这时五叔躬身走来,望着林兴风的眼睛拱手说道:“小侯爷,你的黑牙死了,昨晚黑牙打算偷袭那凶虎,结果偷袭不成反被凶虎咬死了。” 林兴风皱眉“知道了。”五叔望着小侯爷等候吩咐,结果半晌也没见他没发声,正打算离去,林兴风叫住他“反正也无事,带我去看看。” ------------ 第一卷【来时无迹】 第八章 我不畏死 来到前院,奴仆跪倒一地,应该是怕黑牙的死,小侯爷拿他们开刀问罪,小侯爷挥挥手让众人散去,由五叔陪着朝巨虎走近。细看之下才发现这老虎周身围画了一个圈,想来是他娘所为,就说这巨虎咋不乱跑,原来这“笼子”困住了它。 黑蟒一半身子在圈内,大脑袋也直挺挺的躺着,不再高高扬起,巨大的尾巴也已经不再摇晃,看来是真的死透了。蟒身上抓痕入骨,脑袋下方两个黑洞不时冒血。 林兴风啧啧称奇,猫科动物玩蛇,黑牙死的不冤。这黑牙仗着人势真是胆肥,大猫可不是那么容易对付的。想来以前喂了黑牙不少人畜妖兽,比它厉害的也有不少,让它误以为带回来的都是吃食吧。哎,久走夜路遇见鬼,这下交代了。 林兴风反正无事,便让人端来椅子坐着,打量着大猫。这大猫也很奇怪,娘抓它回来肯定不会给它吃的,既然它咬死了黑牙咋也不吃呢? 巨虎卧在石板上,紧张着盯着林兴风,圈很大,够趴两个它了,黑牙安静的躺的离它较远。啧,这爪子可真够大啊,比黑熊半个身子都大,胸前的白色云纹也煞是好看,细细看来有三丛。黄色的胡须垂挂在大脸上,脸上无血,看来舔舐的还挺干净。 随着阳光洒入院中,远处传来阵阵鼓声“咚咚咚”地让林兴风莫名心烦,院外也传来不少嘈杂的响声。林兴风好奇,鼓声说明兽潮开始了,北城见怪不怪有啥吵闹的,不应该啊。 原来以前每次兽潮,爷爷都把他安放在别的宅院中,偶尔也带他去营帐待着,他娘还时常带他去过城外的防地,虽然记不清了,但北城别的人群在干啥,他还真的不清楚。 绕过青石在门口瞧着,青壮们背着一捆捆长矛、箭羽朝北边跑去,老人妇孺提着酒食,挎着篮子朝北而行,叽叽喳喳的很是热闹。这时,院内巨虎“嗷呜、嗷呜”的吼叫个不停,路上行人虽听虎吟却不好奇,看见门口站着的小侯爷,皆都先行一礼再又匆匆离去。 林兴风不好打搅他们便转身回院,各种吵闹声让他烦闷,巨虎的嚎叫更令他皱眉,他耐着性子问着身旁五叔“五叔,他们这是干嘛。” 五叔躬身说着:“小侯爷无须担忧,这是城中早已养成的习性。” “小姐的营帐在镇北城三十里外,那里只有一堵城墙,兽潮有大有小,小的城外便能挡住,大的还是得靠这镇北城来抵挡,所以城中之人每每遇兽潮便会自发前往北城城楼早做准备,军械、酒食、药材先堆放在那,事毕再取回器械。” 林兴风疑问颇多,但想想也懒得问了,随他去吧,先慢慢掌握这记忆再说。 “嗷呜、嗷呜”巨虎还在吼叫着,响声如雷,林兴风烦闷,冲着巨虎大骂道“鬼叫啥呢,能安静会不。” 巨虎扫了一眼他,继续低吼“嗷呜”,林兴风气极要来鞭子,凶狠狠的抽了巨虎一鞭。他虽劲儿小,但鞭身带着倒刺,加之他娘不知怎么禁锢的,这一鞭之下,巨虎竟然流出血来。 顿时巨虎目露凶光,一脸狰狞着盯着林兴风,虎牙有他胳膊长,腥口大张,四足伏地像似随时发狠行凶,那健硕的肌肉可比健美教练的块头美多了... 五叔一阵紧张,护在小侯爷身前,连忙说着:“小侯爷还是不要激它,天翅虎是高阶妖兽,小姐还未驯化它,虽然禁锢了,但凶性难免,怕这凶兽暴起伤了你。” 林兴风凶相毕露,本来这些时日就很烦闷,加之这穿越之事,他并不喜好,两人的记忆他都有,死都死的不干净不彻底,还是以前的世界好,还有孟婆汤,前世忘得干净再说来世。 这两世记忆真的令他烦闷,这一世到底是哪一世,别说什么既来之则安之的鬼话,若身后无人那也到能得过且过,可特娘的他有家人朋友啊,既然要死为啥不能死的利落些呢,要那世记忆何用!要这世记忆又有何用!为什么非我要来穿越? 为什么!? 想着这些林兴风一阵气恼,掀开五叔,已有寻死之志,有本事就特娘咬死我,死了算球了,还真的就彻底干净了,不用眷恋以前,也不用想着以后,活的这么纠结,穿越可真累人。 他愤怒着朝巨虎走去,几步便跨入圈中“五叔,不许拦着我!就在那看着,无论发生何事,你也不许妄动!”林兴风恶狠狠地朝老管家说道。 五叔一脸苦涩,林家任何事都依着小侯爷,就算让他现在跟凶虎恶斗,他也不会不从。不少奴仆护卫就是跟黑牙缠斗丧命,被勒死的,被咬死的不在少数。老管家点头答应,道了一声“小侯爷小心些”便站立在那,不再言语。一阵叹息后,五叔提气凝神,衣袍鼓动时刻准备着前冲,如果小侯爷受伤,他只能违命搏杀巨虎,再以死谢罪。 林兴风步步向前,双目恶狠狠的盯着凶虎,凶虎继续低吼咆哮妄图吓退眼前的少年,林兴风迈一步,凶虎退一步。 这种事说也奇怪,怕麻烦的他不喜欢解释,也懒得解释,直接开口说他不是林兴峰而是叫作林小风,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不知道什么缘由就来到这个世界,在这具身体里了。但是,他林家人肯定不信啊,只要他娘说他是,那他就是林兴峰。 这几日的回忆,让他知道他娘说啥就是啥,独断专行,很是认死理,对他溺爱的更是一根筋,只要他林兴风想要,别说求婚公主,就算强抢各国公主给他做妾,他这亲娘也还真干的出来。 看眼前的这般场景,自己进一步,巨虎退一步,突然想起一句话来“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这畜生仗着凶相居然还想吓退他,想着好笑,林兴风驻足,盯着巨虎。 五叔顿时感觉紧张,生怕小侯爷再干出啥事,灵气快速流转全身,飞速朝脚下汇聚,一双眼睛死死盯着凶虎。 林兴风背起小手,昂然而立,一双凤目盯着巨虎的眼睛,平静着说着不平静的话:“臣服于我,不然剥皮抽筋,砍断四肢,刮去双眼,仍由你流血而死!” 凶虎闻言厉声咆哮,血腥巨口直冲林兴风的小脑袋,林兴风不为所动,继续盯着巨虎双眼,向前迈步“臣服于我!” 凶虎继续咆哮又不得不退,眼见即将退出圈外,圆睁的虎目凶光毕现,狰狞着发出怒吼...... ------------ 第一卷【来时无迹】 第九章 兽潮中降服天翅虎 镇北城外三十里的高墙上挤满了人,城墙破败,修修补补的痕迹到处可见,上面乌黑色的血迹,爪痕,兽印比比皆是。高墙上林兴风的母亲扫视着前方,身边站着的林二爷一脸轻松写意,仿佛是来游玩的,候小胖紧张的微微发抖,虽然嚷嚷着要来,可看着远处奔袭而来的各种妖兽,还是感到可怖。 冲在最前面的是浑身火红的牦牛,两只尖角呈金色,四蹄如若踏火,尾巴长长的却没有毛,顶端是金色的尖刺,很是怪异。这是第二波妖兽了,第一波初级妖兽早已死伤殆尽,而它们的作用本身也仅限于消耗箭雨,填满陷阱。各种残尸被这群牦牛踏碎踩糅,继续发疯的朝城墙奔来。 林家老爷子并不在城墙之上,而是反向冲入了北原妖兽群,当然,他不是去彰显武力以一人之力阻挡兽群,这本身便不可能,灵气有限,消耗个几日还得拔腿就跑。他此去是要打探妖兽有几波,估摸着兽潮要持续几日的。 低阶妖兽由高阶妖兽驱赶,高阶妖兽又有妖王驱赶,潜身探察便是查看有无大妖、妖王,多少大妖。妖王老头儿是打不过的,遇见了只能跑,所以也不敢太过深入,兽潮才刚开始,所以他还得继续深入。这事儿本就是他和林兴风母亲的职责,一人探寻,一人城上观望,看看头几波兽潮里有没有藏着大妖,林二爷的话可不是玩笑,不少人就是被藏身小妖兽里的大妖袭杀毙命。 前几波的妖兽可不是由营帐中的军士抵挡,而是交由镇北城的百姓,这几波妖兽实力低下但胜在数量众多,即使林二爷也能整死几只,所以交由寻常百姓抵挡,这并不是先例,而是镇北城的传统。 “蛮子”的称谓不是白来的,百姓时常与妖兽对杀所以才会凶蛮,也有些修行中人前来猎杀妖兽,收取材料或兑换银钱,而镇北城就是靠兽潮兴起。午时过后会有片刻的休息时间,因为高阶妖兽不喜群居,营中军士就会在此时出城猎杀高阶妖兽,而城中百姓便会趁此打扫战场,收敛尸骨,人的、妖兽的,一切都那么的按部就班又理所应当。 林二爷嬉笑着对候大勇说:“小胖子,你说你三阶修为,这红火牛正是练手的好对象,虽然二阶,但胜在数量多,而且不时有三阶的红火牛,走吧,入场练练手。” 突然,身后传来虎吟,其声炸若惊雷,让那冲锋的火牛群都顿了一顿,林二爷好奇的望向镇北城,“大姐,是不是那天翅虎啊?”候小胖也很是疑惑望着林母。 林俞静点头,又扫了眼城下愈来愈近的牛群,出言道“此波兽群并没四阶以上妖兽,你们能够抵挡,我先回城看看风儿”,又面露笑容“风儿,呵呵,比峰儿好听。” 候小胖尴尬无语的摸着脑袋,林二爷点头称道“确实好听。” 言罢,林母闪身离去,而林二爷带着候小胖率先越下城墙朝妖兽冲去,城墙上众人也纷纷如此...... 林家宅院中,看着巨虎恶吼,林兴风也不生气,平静的盯着它,心里却想着,这虎也算有骨气。既然你不敢伤我杀我,那我就只能将你残杀了。念此,眼里瞬间闪过杀意。却依旧迈步向前,打算逼着巨虎踏出圈外,看看它有何反应,也希冀着这般作为能逼迫凶虎暴起,杀了自己,也好一了百了。 林兴风再次迈步冷漠地再次开口:“臣服于我!” 这次对峙异象生起,凶虎居然耷拉着脑袋,不再嘶吼,而是蜷缩着身子,把头贴着石板朝林兴风脚下拱来。 老管家呆滞,林兴风也茫然,巨虎慢慢拱向林兴风脚边,舔了舔小侯爷的鞋面,不再吼叫,安静的趴在黄石板上。 林俞静跃进院中,降落在林兴风旁边,看着匍匐在风儿脚下的巨虎露出笑颜:“风儿好生厉害,居然独自降服驯化七阶妖兽。” 林兴风懵逼了,这就驯化了?还是我驯化的? 疑惑的眼神望着他娘,希望为他解惑。 她娘笑着说:“这是只母虎,产崽在即,我探查过,有着三个崽子,作娘的哪有不爱孩子的”言罢抚摸着小风的脑袋,眼里满是溺爱,“风儿既然驯服它了,我便解除它禁锢,这妖兽很是聪明,认你为主后,会护你周全的,我也放心了。”玉手微微抬起,灵气进入巨虎体内,转瞬间巨虎站立起来,仰天长啸。 林兴风盯着它的肚子,果然胀鼓鼓的,也开心的笑了起来。 这时,一名军士闪身进来,怀里抱着候小胖,甲胄染血,小胖衣襟上也是血。军士放下小胖,躬身抱拳行礼,“参见大将军、小侯爷,此人并未受伤,只是惊吓过去了,林二爷让小的把他送回宅子。” “你且回去,继续驻守。” “是。”军士躬身告退。 林俞静扫了眼候小胖,对林兴风说着:“兽潮还未结束,娘先回去了,有天翅虎在,为娘也放心。” 林兴风赶紧道:“娘,你先看看小胖吧,看看他要多久才会醒来。”他听娘的意思,娘是打算直接回营不再查看候小胖的,可作为自己不多的朋友,他还是希望娘能看看小胖,到底有没有受伤。 林母笑了笑,“我儿真的长大了,懂得关心人了。”随即注入灵气探查起候小胖来。 林兴风很是尴尬,转身唤着巨虎,巨虎亲昵的靠了过来,硕大的脑袋低下来蹭着林兴风,小侯爷很是得意,露出久违的甜美笑容,五叔看着这幕连连点头,心道这才是小侯爷,终于也不再为他担心。 灵气散去,林母望着跟天翅虎亲昵风儿,也很开心,愉悦地说道“这孩子无事,本就疲累过度,又初上战场,受了惊吓罢了,好好休息一晚,明早便能醒来。娘走了”言罢闪身离去。 林兴风听后挺自责的,候小胖来看望自己,本就舟车劳顿,还没好好休息又去抵御兽潮,而自己倒是在家美美的睡了一觉,虽然小胖是修行中人,但毕竟年少也还是个孩子。于是便让下人带他进屋,命人换好衣物擦洗身子,让他睡在自己屋子以表歉意。 林兴风仍旧坐在院中,天翅虎趴在他脚边,捏着这巨虎的耳朵,毛茸茸的很是柔软舒服,突然扫了眼死去的黑牙,啧,不能浪费。 “五叔,命人找个大盆来,作这巨虎的食槽,再把黑牙剁了,放进盆里,让它吃吃肉,补补身子。”林兴风愉快的说着,老管家应声离去。 想着天翅虎将要产崽,还是三只,那将来自己就有四只凶兽,哇,携虎巡游,真是威风,哈哈哈! “天翅虎,你老喜欢嗷呜嗷呜的吼叫,那便叫你阿乌,嘿嘿,还挺好的。”林兴风自顾说着,又摸起了它的大脑袋,从前撸猫,而今撸虎,嘿嘿,梦想成真,可真棒呢。 ------------ 第一卷【来时无迹】 第十章 阿乌,走,回家! 看着阿乌吃的香甜,撕咬着白嫩的蛇肉,鸡肉味,嘎嘣脆!林兴风静静地思索着。 还真以为是自己王霸之气十足,征服感染了这凶兽,才让它乖乖臣服,认我为主。现在细细想来王霸个屁,毕竟身体是个七岁的孩子,即使换成29岁的自己,在这凶兽眼中也不过就是一口肉,比黑牙还容易捕杀的嫩肉。何况黑牙还敢袭击它,而自己可是个没有灵气的废物,只有挨打被吃的份,怎么可能驯服它。 看来它之所以臣服与我,一是因为它想活命,活着才能保护好小崽子;二来,阿乌很聪明,肯定察觉到了娘的到来,与其挨打屈服,不如顺势而为。啧啧,阿乌真的很聪明呢,既能让我涨面子主动臣服,又能讨好我娘不挨揍,还能活命保护崽子。啧啧,是我的话可想不到这么多,我居然连禽兽都不如! 林兴风心怀不岔,盯着阿乌,阿乌有感“嗷呜”的低叫了一声,像是疑惑,见主人没说话,便又自顾自地吃着。算了,干吗要跟妖兽较劲。 ...... 大舅并没有按他所说午后返回,反正小胖还没醒来要好生休息,也走不了,夏巡倒也不着急。 用过午饭后,林兴风小睡了片刻,醒来便唤上阿乌让自己骑着,体验下在空中飞行的感觉。一开始打算去城外让阿乌猎杀妖兽,帮忙守城的,可是想到人家马上要产崽了可不能拼杀,就让它驮着飞往后山。 阿乌踏步,临空而起,离地十丈有余,愉悦地在空中奔跑着。夏末的风很是舒服,不夹喧嚣,空中透着丝丝凉意,林兴风只觉惬意。俯瞰城中景色,遥看远处青山,远望那朵朵白云,穿越过来后,头一次觉着这么畅快舒服。 后山并不大,但山峰很高,很是幽静,在镇北城的西南边。林兴风的爷爷时常带他来此,此处可以俯瞰北城,观落日余晖,算得上镇北城的好去处,不过很少有人来这,除了山便是树,没啥看的,有这闲工夫,不如去北原外围猎杀妖兽换些钱财。作为北城的普通人,大概都是这样想的,而林兴风不是,因为他是废物,是林无灵! 山巅宽广,有青色竹椅,墨色玉桌,乃老爷子命人打造,这种值钱玩意儿没被偷走,无他,盖因桌上刻着一个小小的“林”字。 阿乌乖巧着趴在地上,微微侧着身子,让小侯爷能顺利的下来。林兴风熟悉走向右边的竹椅,慵懒地靠坐着,阿乌也不再胡乱吼叫,安静的侧卧着休息,一只耳朵紧贴地面,一只耳朵不时扇动着,猫就是猫,大猫也是猫,林兴风这样评价。 来到此处,是为了想想接下来林二爷说的“夏巡”,顺道体验下飞在空中的感觉,还能欣赏落日,这的确是个好地方,以后可以经常来此,林兴风打定主意。 夏巡,秋狩,冬眠,林兴风曾问过大舅,为啥要选在夏末,仲秋,初冬去京师,林二爷当时笑着解释道,夏末凉快不容易出汗,仲秋人多热闹,初冬那是因为咱们这冷啊,趁着还能动,使劲儿动动,冷很了就懒得动了。以前的自己不懂觉得很有道理,现在的林兴风觉得大舅很是可爱,说的还是很有道理,哈哈哈。 不过,也不尽是他想的这样,是有龌龊之人,可大舅的用心却不龌龊,现在的他算是懂得了其间原由。 镇北城离北荒很近,离京师又远,在这里待的太久,性格会发生变化,喜好杀戮血腥,逞勇斗狠。而他这大舅用心良苦,不希望侄儿真的成为蛮子,即使无非修行,当个心智正常的普通人,安渡一生本就是林家上下所愿,所以每年都带他去京师游玩,名为逛青楼,实为散戾气。为此,即使林老爷子再痛恨,也不会真的阻止他,这便是林二爷对小风的关爱。而如今的林兴风才算是真正明白大舅对他的用心,明白了林家对他别样的关爱,也明白了夏巡到底是去干吗的。 夏巡,秋狩,冬眠,这三个时日,招红馆是不收取钱财的,当然仅限于圣荒域的招红馆,别的分馆还是要钱的,钱多也不能这样浪费。而这三个时日各有三天,连着三天都不要钱,所以场面异常火爆,这是理所当然的。 招红馆的做法很是豪气,各国人士皆闻名而来,尤其是清风国,清风国重文风,文人雅士很多,骚客也有不少,狎妓而游本是文人所爱,所以这三个时候总有不少清风国的文人远赴圣荒域,毕竟不要钱,他们可不是来散戾气的。 而帝都,作为这天下的霸主,也会派人前来,虽说是来游耍,实则却是怕蛮子打文人,毕竟两者性格差异巨大,清风国还瞧不上蛮子,帝都要做的便是及时劝说,避免产生大的纠纷,这倒也是用心良苦。 以前的林兴风不会想到这些,可如今的他毕竟有着近30年的生活经验,中间人这事儿也没少做,所以现在回想起来便能发现不同。 林兴风仔细回想自己还需要注意些什么,再三思索除了夏巡趣事,清风国众人,倒也没有发现什么值得特变注意得,便索性不去想了。 看着这夕阳西下,金色的余晖遍洒大地,金光照射在镇北城上,若不是兽潮来临,一切都显得那么祥和。光线穿透云层,把云朵变成金黄色很是好看,身旁的阿乌轻声打着呼噜,治愈着林兴风脆弱的心灵。 也罢,既来之则安之,我又能怎样呢? 感受着暖洋洋的余晖,由于在山顶,一点也不觉着燥热,林兴风眯着眼,伸起了懒腰,真是太舒服太惬意了。 “阿乌!走,回家!” 林兴风精神饱满的站起身来,目光炯炯有神,不再呆滞,看着身旁趴着等他骑上来的阿乌,突然心生大胆的想法。 “走啦!”说完,就朝前冲去,纵身跳下山巅,感受着风的呼呼声,林兴风心跳加速,阿乌立马跃起,踏空而行稳稳地接住了他。 于是,在这山林之中,在这夕阳的余晖中,在这兽潮来袭的日子里,林兴风接受了自己,接受了家人的关爱。后山便传来了阵阵愉悦欢快地少年笑声。 ------------ 第一卷【来时无迹】 第十一章 启智丹,我竟然不识字 清晨,林二爷喊林兴风一起用膳,看着精神抖擞面带笑颜的侄子,大舅也十分高兴,“我听大姐说小风一人镇压妖虎,认你为主,真让你大舅羡慕,不愧是我林家的人!” 林兴风面色尴尬,也不解释什么,随手把桌上的肥鸡扔给阿乌,阿乌欢快的撕咬着。 候小胖拍着脸颊摇晃着进来,看着二人行礼道:“林伯父,小侯爷,多谢小侯爷厚爱。” 林二爷一乐,冲着奴仆喊道“快快上菜,多拿点肉食,别让小胖子饿瘦了”便招呼着候小胖入座。 林兴风笑着揶揄“出师未捷啊,说好的练气三重,哈哈哈”又想着他的毕竟是朋友,还事出有因,便不再调侃,撕了个鸡腿给他。 候小胖脸色微微发红,也不见生气,啃着鸡腿嘟囔“哎,你是不知道,我一刀破开那蛮牛,肠肠肚肚的喷我浑身,那血腥味儿太重,又恶心的难受,这等场面着实没遇见过,嘿嘿”,顺手抓过牛蹄直接下嘴啃来。 “林二爷,我想啃猪头!” 看着小胖子这吃相,林二爷直乐“好说好说,还不快上猪头!”,又直视候小胖“小胖啊,你很适合咱们镇北城啊,别回去了,以后就留在这多好,妖兽何其多适合修炼,肉食样样不带重复的,随便吃,管够!” 林二爷倒是真的很喜欢这胖子,这吃相,像个蛮子! “那可不行,二爷夏巡的时候我也该回家了。”言罢抱起卤的发红的猪头使劲啃着,一口下去,这肥猪鼻子便整个没了... 这时,五叔躬身进来“二爷,小侯爷,京城遣人送来丹药,那人言道是老侯爷从帝都购置的。”便呈上一个墨色木盒。 林兴风吮吸着手指,一手接过,打开一瞧,里面躺着两个小巧玉瓶,两个瓶子分别装着三枚丹药,一瓶全是红色,一瓶却红中带黑。 林兴风满脸疑惑,抬头望着抢夺肉食的二人“这是啥药?” 大舅自顾吃着,口吐三字“启智丹”,候小胖狠狠点头。 林兴风更加疑惑了“咋两种颜色,这启智丹有啥功效。” 小胖熟练的擦拭着,还好是件黑色袍子,即使染着油污不细看的话也很难发现。他看着林兴风耐心的说着“红中透黑的是咱们京师炼制的启智丹,而纯红色的是帝都炼制的,药效肯定要比咱们的好。” “启智丹,顾名思义,开启智慧让人通透,对神智提升很高...” 林二爷不满打断“说这么多屁话干嘛,小风,这玩意吃了就能识字,咱家都吃过,爹以前也吃的这个。” 林兴风一脸震惊,候小胖见状连忙补充“不但能识字,服用后所有的文字都能认识,即使是异域文字也能,而且还能写字,卫国文字与咱们不同,但仅仅是造型上不同,服用过启智丹,天下文字都一样,都能知晓意思。”油腻胖手端起茶水一口吸干,又接着说“心中所想,笔下便能出行不同造型的文字,即使没去过卫国也能写出他们那的文字。” 林兴风乐了,小胖会错了意,他震惊的不是这丹药功效,而是他居然不识字!他林家的小侯爷这般年纪了居然还特么的不识字!哈哈哈哈,怪不得他的屋子干干净净,一本书没有,怪不得门上贴着乱七八糟的还以为画着避煞的符纸,想来杀孽过重煞气也重,原来仅仅是因为他不识字! 二爷看着他挺高兴的便说:“以前小风用过京师的丹药,不过没起作用,爹便派人去帝都购置,想来京师的人听闻便一道送了过来。” 候小胖也说“京师的丹药不咋地,我也是吃了两粒才能识字的,不然我爹也得派人去帝都购置了。” 林兴风叹气“早中晚各一粒?还是咋的,需要饭后服用不?” 候小胖尴尬的摸着脑袋,也不怕油腻“不用那么麻烦,先吃一粒,有效了便不再吃,无效了还得吃。” 林兴风端起盒子对老管家言语到“五叔,去找本书来,带回我房中。” 五叔闻声告退。 “大舅、小胖你们先吃着,我去试试”说完便背起小手朝屋子走去,阿乌也不再啃食猪头,跟在主人身后,巨大舌头舔着鼻子周围的油腻,尾巴高高抬起,止住晃动。 ... 端坐桌前,林兴风也有点紧张,看着桌上的黄色书皮发呆,读书识字这事儿那世45岁的孩童便开始识字启蒙,自己小时候即便不识字也跟着录音机背诵唐诗“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原。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这首诗便是儿时学习的记忆,多大年纪背会的已经记不清了,他的爸妈常说他小时候聪明,背着小手背诗的模样很是乖巧。 这身躯原主人不识字的记忆并不深刻,看来识不识字对他来说也无妨,反正修行无望,还是小侯爷,自己不会奴仆会,没啥大不了的。 可他不这样想,作为新世纪的人,读书明智倒也不谈,但闲时读书是能发现不少趣事的,开卷毕竟有益,无论啥书。 他轻手打开装着红色丹药的玉瓶,小胖说他吃了两粒才启智识字,自己吃过京师的丹药无用,这帝都的药吃几粒好呢,他可不想一粒粒尝试。 阿乌抬起脑袋亲昵,蹭着林兴风的裤腿,林兴风揉着巨虎的脑袋,也不再紧张。管他的,先吃上两粒,如果还是不行,那也只能当个二愣子了。便倒出两枚丹药一口吞下,丹药入口即化,还没尝着味儿就没了。 林兴风咂咂嘴,像是在回味,盯着黄皮小书静候。盯着盯着发觉那书皮那歪歪扭扭的符号变得熟悉起来“妖兽录”。 成啦!林兴风一阵欣喜,使劲揉弄阿乌的脑袋,“阿乌啊,我能看书识字啦!哈哈哈”阿乌轻声低吼像是在回应着主人的喜悦。 看着瓶子里孤独躺着的红色丹药,啧,留着一粒也没啥用,便倒了出来塞进阿乌嘴里,假装一脸慎重。 “阿乌啊,我这是为了你好,多读书多看报,少打游戏多睡觉,吃了这丹药做一个识文断字的有用之人,不,有用之虎。” 阿乌茫然,咽了咽口水,它相信主人不会害他。 盒子里还有三枚京师炼制的启智丹,嘿嘿,刚好阿乌有三个幼崽,将来给它们吃。 本想看看这妖兽录都写的啥,但自己已经启智,还是给大舅他们说下的好。于是欢快的朝外走去,阿乌也跟着愉快的晃着脑袋。 屋内二人已停止了盛宴,留着两只肥鸡跟一只猪头。见林兴风很是高兴便知道他已启智,候小胖转着黑溜溜的眼睛问道:“还剩几枚丹药。”林二爷闻言皱眉,一脸不喜,轻哼了一声。小胖顿时脸红,尴尬着挠着脑袋。 林兴风咧着嘴乐了,这死胖子挺坏啊,如果直接问吃了几枚怕小侯爷不喜,换种问法虽然意思一样但容易让人接受,比较地心思倒还挺重的。 林兴风心情大好也不生气,笑着说“一粒不剩,启智后便将剩下的丹药都给阿乌吃了。” 候小胖连忙说“那就好,恭喜小侯爷了”又觉着这话也很是不适,便涨红着脸不再言语。 林二爷起身,一脸豪情朗声道:“既如此,那就出发,夏巡!” 候小胖高兴跃起,林兴风也很是期待,以前的自己去过京师夏巡,而今的自己将重新体验,去看看京师的繁华。 ------------ 第一卷【来时无迹】 第十二章 老头儿是个老不修 骑着阿乌前往京师肯定潇洒,但看着阿乌圆滚滚的肚子产崽在即,林兴风不忍,便让它留在家中,安排五叔好好照料它。还让五叔把自己用的薄裘给阿乌,并吩咐着如果阿乌产下幼崽,就让它们睡这上面。 这是林兴风自己的思维,毕竟动物世界里,兽类产崽,熟悉的气息会让他们安心,这样安排是为了下次回来幼崽们熟悉自己的味道,与自己亲近。 ...... 林家有自己的御兽,专门用来赶路地,名为栖凤鸟,虽然带着凤字可长相真的与凤不沾边,除了够大能飞,其他一无是处。 栖凤鸟,三阶妖兽,身长六丈,秃鹫般的脑袋,脖颈无毛,羽毛乌杂,黑的白的蓝的绿的都有,尾翅稍短,倒只是一种颜色,黑不溜秋的。肉味酸臭难闻,所以再不挑食的北城人也很少吃它。 真丑! 三人端坐在鸟背上,这扁毛畜生虽然丑倒也飞的很快,按大舅说,明日黄昏便能抵达京师。 入夜,三人降下休息,候小胖生起了火堆,二舅抓来了几只兔子,简单清洗后,便撒上调料架着烧烤。二舅有个储物袋,林兴风也有,不过饭来张口的过惯了从来不带这玩意。 候小胖啃着兔子,也许是烫着了,吐着舌头,口齿不清的说道“小侯爷要不来我家歇息几天,我带你打黑拳,锤那帮小子。” 要是以前的林兴风肯定喜欢这乐子,不过以前的林兴风下手狠,候小胖也不敢邀约。 林兴风摇头吃了几口便言道要去歇息。二爷没问缘由,侄子虽然恢复过来,但毕竟收了惊吓,多休息肯定是好的。候小胖也不奇怪,并不嫌弃林兴风吃过的兔子,抓了过来啃上几口宣誓主权。 启智丹还是有作用的,思维记忆更加清晰,随着京城的靠近,以前的不经意的小事,现在想来也格外温馨。 六岁那年,老头子上书要辞让爵位传给他孙儿,圣主准许,老头儿便带着孙儿入京谢礼。 林兴风一向嚣张跋扈,加之得了侯爵,更是目中无人,入京逮着谁都要嚷嚷着叫人前来行礼称呼他侯爷。而林豪霜久不入京便要和圣主、老友们叙旧,就让护卫跟着他护他周全。 林兴风昂首阔步走在叩天道上,瞅见锦衣华服的人便令护卫拦下,摇摇晃晃走近显摆着露出鎏金镶玉玉贝带,如若对面知趣行礼称他小侯爷便放人离去,如若不然张口就骂人瞎了狗眼,还赏上一脚... 这般跋扈自然是有人看不下去的,几个勋贵子孙便带着护卫故意来找寻他。 林兴风见眼前面几个穿着颇为阔气的公子哥在路边买吃食,便对护卫示意,阿豹会意上前拦住众人。小侯爷晃着步子慢悠悠走近,双手紧插玉带,生怕别人没有发现。 为首少年嬉笑着瞥了一眼打趣道“我当是谁呢,原来是林家小侯爷”周家少爷周尘轻笑。 见少年如此识趣,林兴风不禁大喜,装着沉稳模样轻声开口“你这小子倒也有些见识。” 其余几个伙伴顿时哈哈大笑,李轻风出言“人模狗样的,装什么大尾巴狼,要是有灵气修为,身份倒也确实尊贵,一个不能修行的废物,即使是侯爷又能如何?”众人笑声更甚。 林兴风听完气极,伸出一脚便向李家少年踹去,谁知他们早有防备,一个英姿挺拔的少年抬腿便轻易挡下,笑骂道“蛮子就是蛮子,轻风又没说错,小侯爷恼怒什么。” 林兴风退后,高声喊叫护卫给我打。谁知十几个护卫窜出,护在自家的少爷身前,林兴风见此只能罢休,反应过来他们是提前准备好了的。 林兴风虽然莽撞倒也清醒,在京城,少年人打架只能自己动手,不能护卫搏杀,否则不好收尾。见状便欲离去,谁知道那李轻风阴阳怪气的嘲讽道, “哼,还真当自己是个侯爷了,要不是有个厉害的娘,这种货色我都懒得瞧上一眼!”其他少年放声大笑。 林兴风浑身颤抖怒不可遏,要不是有他娘,他的确是一无是处,但也不许这帮小子如此羞侮。便卷起袖子,目露狠色的朝少年们扑去。 小少爷们的护卫顿时散开退去,他们可不敢阻拦着少年们的打架,驱赶着看热闹的百姓,想来是司空见惯了,便静静等候着胜负。 这场架肯定是林兴风吃亏的,再凶狠一打五也是打不过的,于是专挑脆弱的地方下狠手,撩裆,锤眼,时不时胡乱咬上一口,少年们哀声连连,抓破了林兴风的衣衫,围着林兴风胡打乱踹。 这时一个肥胖的身影钻了进来,林兴风不分敌友,一拳砸向小胖子的眼睛,一手扯向他的衣服,想着我都不光鲜了,你们也不能好受。 而小胖子并不躲闪也不还手,还帮着林兴风挡开一拳,林兴风欣喜,暗道是来帮自己的。两人合力顿时便打跑了少年们。 林兴风左眼红肿,鼻血滴答,衣袍撕碎了不少,整个右臂裸露在外,身上还有不少脚印。小胖子也是左眼受伤,前胸衣衫大开——拜林兴风所赐。嘴角留着血,倒没有林兴风狼狈。 小胖斜着嘴哈哈笑道“我叫候大勇。” 林兴风也乐了,虽然狼狈但毕竟是打赢了的“小爷叫林兴风,是侯爵呢!” 于是,两个少年就这样相识,成了朋友。 回到京城林家宅院,看着孙子这副模样模样,林老头儿顿时黑了脸,揪下不少胡子,安排下人照料好小侯爷,便匆忙出了门。 没过多时,一身夜行装的老头儿也回来了,右眼红肿,胸口衣衫上印着一个大大地掌印,左臂微微下垂着,看来是叫人打折了。 瞅了瞅正在为孙儿包扎的老管家,嘟囔着道“手脚麻利点,包完了孙儿,也给老夫上上药。” 林兴风由于嘴疼不敢大笑,扯着嘴直乐。 林老爷子叹气,轻声道“你爷爷还是功力不够,只教训了两家,不过孙儿放心,我已通知你娘,哼!这口恶气还是得出了才顺畅。” 二日上午,林俞静看着这一老一小紧皱眉头冷声开口“都有谁家。” 林兴风包裹着脑袋,林老头儿吊着胳膊,二人露着一左一右的熊猫眼甚是滑稽。由于林兴风嘴也伤了不便开口,林老头儿便说“周相国、李相国、常将军、王将军、钱工部。” 林母闻言离去。 后来林兴风听二舅说,他娘上门便打也不言语,五家老小皆折一胳膊,顶着两只熊猫眼,向圣主告状叫苦,圣主并未处罚林家,反而罚挨打的五家禁足一月,此事便不了了之。 以前并未想起此事,大概是少年人记吃不记打,转身便忘了吧。现在回想起这些,这爷爷还真是个老不修啊! ------------ 第一卷【来时无迹】 第十三章 夏巡——黄昏入青楼(一) 圣荒域京师热闹非凡,人潮涌动,完全没有镇北城的血腥味儿,干净、热闹,嬉笑打骂声连成一片,尽显祥和。 主干叩天道,宽四丈,三头阿乌并行也不拥挤,路边商铺林立,贩卖声,争吵声即使黄昏这会儿也不见收场。 红袖街在京师东边,背靠京师而面朝大湖,大舅选的地段还很是有眼光。此处甚是繁华,“烟柳画桥,风帘翠幕,参差十万人家”大概就如眼前所见。 林兴风本想回林家的宅子,但林二爷不依,非要拉着侄子跟小胖直接入馆。 招红馆金碧辉煌、雕梁画栋,六层飞檐皆高耸入云。林兴风啧啧称奇,嘀咕着这样的会所以前怕是想都不敢想的,别说进去,门口瞅一眼都觉着自己不够格的,无他,穷尔! 入门便是那假山池子,几乎占据整个庭院,池中锦鲤三五成群,或追逐嬉闹,或可怜乞食。池边站着一汉子,林兴风觉着新奇,只见那汉子身材魁梧,身着短衫,肌肉虬结,拿着一枚紫色金玉朝那池中乞食的锦鲤投去。 顿时,被小玉砸中的鱼儿跃了起来,在白雾笼罩中顷刻化为一名衣着暴露的女子,酥胸半露,着无袖短衣,红色裙子,露着那白净蛮腰,跌落进了壮汉怀中,嬉笑着说:“谢爷赏赐,奴家一定好好伺候着爷。”那声音酥麻诱人,壮汉嘿嘿一笑,大手捏着女子的臀儿“好说好说,伺候好了,爷还有赏赐。” 林兴风目瞪口呆咽了咽口水,候小胖羞红了脸颊偷偷扫着女子的蛮腰。 林二爷嘿嘿坏笑“年长一岁就是不一样了,要不是你有婚约在,大舅今晚就派人伺候。侯家小胖要不今晚就留宿在此,我也好尽尽地主之谊?” 候小胖也咽了咽口水,小声道“家父管教甚严,令我十二岁前不可沾染女子”,说话那模样甚是委屈。 林兴风虽然见那女子着实诱人,但更好奇那女子为何是锦鲤所化,便出言问道。 大舅还没开口,候小胖就抢先解释着:“妖兽,是妖兽!二阶妖兽飘红鲤,与人亲近,服食过化形丹便能暂且化为人形。人形模样皆婀娜多姿,体态诱人,不过不能长时间化为人形,一天过后又得待入池中,不少京城大户人家都喜欢养着作姬妾”说完看着消失离去的小蛮腰甚是不舍。 林二爷打趣地问道“你家就没豢养?” 候小胖无奈“爷爷禁绝家里豢养妖兽作姬妾,所以家中没有此物。” 林兴风了然,白天翻看过《妖兽录》,里面说到五阶妖兽启智,八阶妖兽化形,不过化形过后又得重新修行,很容易被他人捕杀。而化形丹倒是可帮助妖兽化形,但是人身模样保持的并不长久,大都被大户人家拿来玩闹。 林二爷带着二人步入二层,一层除了池中妖姬,倒也没有什么有趣的了,不过倒也不是不能拿着灵玉砸出十个八个妖姬拿来欣赏,虽然他是很想这么干,只是小胖跟着,只能作罢。哎!林兴风内心很苦涩。 二层十分宽敞,中间搭着一戏台,四周环绕着不少桌椅,上面也有包间,应该是有钱人享受的。桌上摆放着一些吃食。每人身边都跟着一名妖娆女子,想来都是那锦鲤所化,有的给客人捶背捏腿,动作十分挑逗,有的娇坐在客人怀里目露春色,轻声言笑着。啧,真是奢靡,这场面林兴风很是不岔。 台中女子唱着不知名的曲子,曲调悠扬欢快,林兴风听不懂便也失了兴趣催促着二爷朝上走。候小胖的爷爷倒是喜欢来此,就是不知道那妖姬是端立左右,还是也跟着众人一样,坐在老头儿怀里。 三层倒是别致典雅,分割成无数小院,来往之人衣着光鲜,锦衣玉带,都是些有钱人家,三三两两各自成群。小院牌子上写着听雨阁、望梅阁、赏秋苑、闻香阁,凡此种种。林兴风扫眼望去,就明白个大概,这或许就是那种争夺花魁,抢夺那入幕之宾的地方了。 候小胖胡乱瞅着,像是在找寻什么。林兴风便打趣道“咋的,在找你的相好?” 小胖连忙摇头,“才好像看见几个朋友,应该进那望梅阁去了,我打算去看看,小侯爷要一起去不?” “不了,你自己去吧,有什么事上六楼找我。”林兴风说道。 二人就此别过。 候小胖的朋友并不是他的朋友,自己又不能修行,圈子终究会不同的,所以林兴风并不想去凑热闹。 林二爷见此也不说话,微微一笑带着侄子继续朝上走去。 四层就是另一番天地了,布置昏暗,唯一可视的就是那入门的无数囚笼,以及远处的明亮高台。 笼子外挂着牌子注明编号,里面关着的有衣襟破碎的柔弱女子;有粗大铁链套着脖颈的绝色妖姬;也有化形并不完整的诱人媚物,有的露着尾巴,有的长着耳朵,身材倒是都很不错。 这真是男人的最爱,宅男的天堂!林兴风感叹,猫娘狐女,不正是迎合了本宅的欲望么,大舅真是懂我!不,是真懂天下男人! 明亮的高台正对许多包间,里面客人按自己的喜好出价拍卖,有直接断卖的,但大都是留宿拍卖,且只能留宿一宿。这是当然的了,越是绝色尤物,大舅肯定是不会直接卖出去的,这毕竟是他的生钱之道。 高台上正拍卖着一只化形并不完整的少女,很是瘦弱。别看她瘦弱,那染血的手指很是锋利,表明她并不需要被人保护。 灰色的碎发上顶着两只灰白狼耳,细嫩的脖颈套着粗大的铁圈,血红色的眸子凶光毕露。林兴风一眼就认了出来,这可是化过形的妖兽,虽然不知道她目前练气几重,可那本体毕竟是六阶妖兽拜月狼,很是凶残可怖,天性嗜杀,看来为了捕获她,也折了不少人手。 台上老者扫过包间,朗声介绍:“拜月狼,六阶妖兽,虽化形不足,但实力精深,已是五品修为,断卖,起价700金玉,一次加价20金玉,丹药,功法灵器皆可抵价。有了这妖兽,可比护卫舒服。”说完便响起男人都懂的笑声,包间也传来阵阵Y笑。 “大舅这是违法犯罪啊!”林兴风心中感叹。 ------------ 第一卷【来时无迹】 第十四章 夏巡——黄昏入青楼(二) 五层是什么,林二爷倒没带着林兴风去,不过用脑子想想也就明白了,肯定是屋子、床铺啊!无数屋子,无数床铺!不然这四层的留宿怎么留啊! 带着侄子上了六层,便有两个仆役连忙过来行礼,林二爷挥了挥手“带风儿先去歇息,备好吃食,有趣的书给他找上几本。传各层管事过来,夏巡今日开始!” ...... 林兴风看着手中的薄“书”——招红馆明细。想来他这舅舅也不是看书之人,能称得上书的,就也这本了。 一层化龙池,养飘红鲤一千六百八十七尾,入馆需用1枚金玉唤她出来,而那妖娆女子还是入二层的凭证,否则须交上一枚金玉方可进入二层。即便如此,也常常时有独自上楼的汉子,可见这磨人的妖精还供不应求。 金玉各国通用,因为玉能藏灵,金玉含有灵气,方便修行。一枚金玉可是需要三阶妖兽的灵核才能换取的,很是值钱! 林兴风啧啧称奇,想不到那小妖精居然比金玉还值钱。 二层听曲楼,收养着各国唱曲儿名家,每一旬一轮换,分别入驻各分馆,所以各国大家并不拒绝来招红馆唱曲儿,毕竟下一轮就有可能回家,还能周游各国。 听曲楼有包间,10枚金玉一用,且只能用上半日,毕竟听曲楼大多是谈事商量,联络感情的地方,比起眼杂的外面,听曲楼没钱难进,包间更是如此,何况隔音也很是不错的,窗户一关,曲声便不可闻,除非灵气强行查探,不过那就不是偷听了。 包间也可包月,500金玉一月,细看包月的名单上,候小胖爷爷的名字跃然纸上,候靖国。林兴风便想,也不知道这老头儿听曲儿的时候到底关没关窗...... 三层文兴楼,有着十二小院,二十四花魁,花魁是各国绝色,有自愿前来争宠夺艳的,但绝大多数是卖入招红馆,招红馆自己培养的。花魁竞争激烈,不仅要争出魁首,还得争夺小院,而胜出的方式便是金玉多少,这还得全靠恩客赏赐,尤其是清风国的文人们。 花魁大都陪着京中大户,他国贵人,清风国的修行之人更是娇娘们的最爱,不仅多金还有文人风趣。他们凭着修为猎杀妖兽很是有钱,又时常来此“探望”花魁们,平常喜欢以文人自居,想学那风流韵事,当那入幕之宾,博取美名。 而文兴楼的热闹皆源于此,清风国众人来此,圣荒域理应作陪,可清风国爱酸臭显摆,时常调笑荒域蛮子——说荒域众人岂能懂文事?为此时常在三层大打出手,很是热闹非凡。 书上注明清风国常来之人,四品修士任飞寰,三品修士龙常山。 看到此处,林兴风掏出怀里的册子,这是临走前从她娘屋里寻来的《圣荒域修行记》。里面有说到这天下的修炼等级,以前不识字,现在识字了看看总还是好的,虽然他修行无望。 圣荒域的修行等级有九品。说也奇怪,明明这天下修行等级是一样的,为什么要以圣荒域称呼,而不是帝都? 林兴风摇了摇头,想不通就不想,他就是这性子。继续翻看到。 修行一到九品,一品最高,九品最低,五品之下不称品,而是以练气一重、二重称之,练气九品便是练气一重,到了练气五重方能称为练气五品。啧啧,真是麻烦,林兴风感叹。 而每个品级又有入门、中期、巅峰的说法。想也如此,大多穿越小说里都是这样的,谁曾想我也穿越过来,体验了一把,可惜无灵不能修炼啊! 想到此处,便合上册子懒得再看,反正我也成不了修士... 接着继续看着招红馆的明细。 四层昏欲楼,这名字起的很是到位,昏天黑地的只剩欲望,四层包间六十间,座椅两百套。那环境太昏暗了,不细看根本就没有发现桌椅嘛,林兴风抱怨着,真是够隐秘的,不愧是男人的天堂。 包间拍卖结束后就不再允许停留,拍卖时想要进入包间竞争尤物需要花费100金玉,也可以包月暂用,那就得花费1000金玉! 林兴风一脸错愕,这大舅真是奸商啊!不,直接是黑商!这不直接是抢钱么...又接着朝下看去。留宿拍卖,200金玉起拍,一次加价不少于50。同时发现了旁边备注着一行小字,写着“目前历史最高价,北凉被废前皇后,5300金玉” 林兴风麻木了,得!这世界的男人也一样,与那曹贼何异!! 林兴风轻笑着摇头,想起了一句顺口溜“曲有误周郎顾,未亡人曹贼护”,这世间大好男儿还是怕人家皇后受侮啊...... 林兴风收起册子懒得再看,反正他大舅生财有道。站起身子轻轻伸展了两下。也不知道候小胖在干嘛,有没有看上眼的花魁,虽然不能破身,但亲个小嘴的总是可以的吧。 回想起小胖盯着妖姬蛮腰的那副模样顿时直乐,正打算给小胖安排一下,这时一黑衣奴仆从门外走来躬身行礼。 “小侯爷,夏巡开始了!” 言罢,林兴风便听见了整个招红馆的欢呼声,那声音很是磅礴,很是震撼,透露着欣喜,更是由内而发,表达着真诚...... 害!白P,谁不高兴,那肯定笑的真诚! ------------ 第一卷【来时无迹】 第十五章 万中无一的练武奇才? 林兴风一觉睡醒早已日上三竿,想来赶路并没睡好,昨天见闻又太过惊艳,所以睡到这会儿才醒来。 在房间里随便吃了些茶点便又想去四层看看。嘿嘿,一层的小妖精肯定早被抢光了,不然他肯定愿意守在一层看那神奇的化形。所以他才打算去四层逛逛,毕竟笼子里面还关押着那么多绝色嘛。 刚一出门,一名守在门边,黑衣护卫装扮的青年便开口道:“小侯爷,我叫黑狗,二爷命我陪护着你。” 林兴风轻轻点头,想来也不奇怪,不过这护卫的名字倒是够奇葩的。便由着他跟着前往四层去看绝色...... 一进门就呆了!窗门大开,一片明亮,阳光借着窗户照射进来,很是暖和,与昨天的昏暗形成鲜明对比。四层宽敞,所谓的桌椅并没瞧见,只剩几个干净的包间在那后方安放着。 穿着各异的修士在地上摆摊叫卖,锦衣公子,华服小姐由人陪伴着,闲逛打量着修士卖的奇怪货物。偶尔有匆匆朝包间走去的修士,后面跟着一人,假装随意扫寻别的货物,时不时拿起观看,又放了下来,跟着前面的人进入包间。 林兴风面露古怪,瞧着这种人还有不少,便轻率地给他们下了定义“py交易!” 看着吵吵嚷嚷跟着菜市场似的四层,林兴风不禁感叹,大舅办事效率可真高,一夜之间变成这般模样,大舅肯定加班熬夜了。 晃着步子逛菜市场,这种事儿,林兴风那世便很喜欢。有些新奇玩意儿经常在菜市场兜卖,比如:野味儿。虽然自己没吃过,但也看着很是新奇啊! 护卫黑狗跟在后面,耐心的解释着,既是鉴定师,也是评议员。林兴风很是有兴致,一会摸摸地摊上上的古书、古玉,一会又把玩着那甚是好看的妖兽羽毛。 “小侯爷,这古书是假的,虽然外表看着像掩埋了悠长岁月,实则是最近所制,灵气扫过古书便能发现端倪,制作很是粗糙。”黑狗护卫恭敬的对林兴风说道。 看来只有起错的名字,没有叫错的外号。这护卫跟着林兴风帮忙认出了不少伪劣制品,像什么前北凉皇后的贴身内甲,清风国相国的刻纹短刀。啧,这些新奇的物件肯定招人喜欢。妈蛋!又特娘的是个奸商! 林兴风刮了一眼地摊前的尴尬汉子,汉子觍着脸连忙告罪“小侯爷恕罪啊,小的...小的...”。 林兴风明白他想说什么“什么再也不敢了,那明显是放屁!能坑一个是一个,怎么可能再也不敢了!”要是林兴风以前肯定将这厮打将出去,下手黑点,这汉子肯定废了,不过现在的他倒也没了这些兴趣。有这样的人才是生活,也才像以前的生活。 林兴风转身便走,不再理会那奸商,护卫黑狗睨了一眼汉子便紧跟着小侯爷离去。 奸商连忙收起摊子,擦了擦汗,又换了一处地方支起摊子,兴冲冲的叫喊着,好像刚才被人识破的,并不是他。 ...... 林兴风逛了几圈,搜寻购买了几本小书,一只深蓝色的妖兽小爪子,倒也没花几个银子。也就那一枚5阶妖兽小黄龙的蛋,花了他700金玉,不过一点不心疼,不肉痛,有钱任性! 妖兽小黄龙很是乖巧,长不大,喜欢缠绕在人身上,要么环绕人手腕上,要么常被当作头绳,捆绑头发,倒是个很有趣的小玩意。 “少年!” 一个青衣老者叫住了林兴风“我见你骨骼清奇”话还没说完,林兴风欢喜地连忙接嘴“是万中无一的练武奇才?维护世界和平就靠你了?”卧槽,知己!他乡遇故知啊,这老头儿也是穿越过来的?! 见林兴风一脸兴奋的盯着自己,青衣老者很是疑惑,但看他模样甚是乖巧,也呵呵乐着“万中无一倒也不是,不过习武能强身健体,与人搏斗,你练武的话倒还是挺不错的”,说罢便掏出一个乾坤袋,言道“里面有老夫平生总结的练武诀窍跟刀法,还有一柄好刀,见你我二人有缘,便送与你了”。 林兴风接过袋子掂了掂,想来这老头定是见自己有钱,想卖些货物与我,与其直言卖我肯定不成,所以先行送我再谋取一些银子。 得,管他的,就凭他才那句话,也真算得上是缘分,毕竟《功夫》可没在这世界传播,维护世界和平,我可做不到。 “黑狗,给他二十枚金玉”便拿着袋子瞧也不瞧地走了。 老者捏着金玉,一阵好笑,轻抚胡须低声说道“林夫人的儿子倒也有趣。”言罢也自行离开。 京师林府,青衣老者迈步上前“卫国陈庆之拜访护国将军,还望传达。” 不多时,奴仆便领着老者进去。 镇北城此次兽潮并不长久,是小兽潮。林老爷子返回北城镇守,而林兴风的母亲便赶来京城,毕竟夏巡人多,怕有人伤着孩子。不过林二爷的招红馆她是从不去的,仍由着他俩闹腾。 偏房无人,青衣老者躬身行礼“拜见林仙师。” 林母端坐首上,微微颔首。 青衣老者神情甚至恭敬,继续说道“我踏入一品已有多年,快则一年,慢则三年便可迈入超品,还望林仙师能够告知金桥一二。”说完又是一礼。 林俞静点点头:“跨过金桥便是仙,外界称为飞升境。能御空飞行,初掌空间玄妙,千里境内随意穿梭,可形成自身灵域,自身灵域场内,唯我独尊,飞升之下皆不能敌,很是厉害。” 听闻此言老者十分欣喜,笑着说道:“来此前,碰见小侯爷。我陈庆之行伍多年,总结生平练武诀窍与刀法,见与他有缘便赠送给他。小侯爷虽不能吸纳灵气修行,但练武强身,掌握刀法,五品之下,相信小侯爷也能轻松抵挡。” 林母听后难得的露出笑颜,风儿一直是她林家的宝。卫国能抵御清风国,这练武之道也立下大功,一身强健的躯体堪比妖兽。不过卫国从不外传,而这陈庆之一来有事相求,二来又要过金桥离开这故土,传给林兴风既能当做见面礼,又算是给这世界留下点什么。 而这一切,林兴风都还蒙在鼓里,并不知道那袋子装着的是陈庆之一生武学精华。 “既然你快要步入金桥,那我再给你说说金桥外的世界”,林兴风收了人家的礼,还是对他很有帮助的,所以林母便愿意多与他说上几句。 青衣老者闻言再拜...... ------------ 第一卷【来时无迹】 第十六章 清风国来人邀斗(一) 在四层游荡了一会儿,林兴风也没发现什么新奇事物,顿时索然,便打算返回六层歇息会,肉体凡躯,又是走又是蹲,还挺累的。 这时,门口一蓝色短襟汉子冲着门内大喊“来了,来了!清风国的色痞来了,还打算包下整个三层呢!” 顿时四层沸沸嚷嚷。 “还特娘的要不要脸呢,明知道夏巡期间林二爷不收费,居然还想包场!” “就是就是,平常没见他包场,真能装王八。” “走,都去看看,瞧瞧这帮色痞们,一来就知道朝三层钻,也不怕花魁们缠死他...” 又有人接嘴“哎,我看你王小二想吃人家小娘子,人家可瞧不上你”。说完传来阵阵欢喜。 四层群情激昂,不少人朝三层走去。 林兴风啧啧称奇,娘的,哪都一样,看热闹不嫌事大。想着也使劲的朝楼下钻。 黑狗既很担心小侯爷的安全又很兴奋清风国的到来,每年也就这个时候最热闹,清风国算着时间来圣荒域,尤其是夏巡,冬天还是太寒冷了些。不少清风国的“文人”夏巡便来到圣荒域,秋狩完了才乘兴而归。所以,招红馆的热闹尤为夏巡最盛。 黑狗冲向前面给小侯爷开道,也有不长眼骂道“挤你娘呐!没长眼呢” 挨了一脚后,再看黑狗装容,才发现人家才是这的主人,便也缩着脑袋不再叫骂,还识趣的连忙让路。 林兴风紧跟着后面倒也有趣,像极了涌进超市捡便宜的大爷大妈们,偶尔挤挤小姐丫环们的玉臂,偶尔掐前面汉子的屁股,惹得大汉脸红大骂“谁特娘这么无耻!” 嘿嘿,这才是人世间,去他么的修行! ... 三层挤满了人,大都是些文人装扮,宽薄长衫或灰或白,着白色头巾,腰垂玉石,偶尔几人手摇折扇,很是洒脱不凡,这便是清风国人。 而三层几个小院前也围站着几个圣荒域修士堵着院门口,圣荒域的人可不爱这雅事,与其来三层消遣,不如去四层热闹,再不济,也宁愿守着一层点化妖姬也好啊,嗯!很是淳朴的观念。 不消多时,三层也涌进了不少圣荒域的修士,其中有人嚷嚷着“打!打死这帮色痞!”。林兴风挤在人群中乐了,想着我还正准备开口,带下节奏,没想到还有人比我捉急。 这时一美妇朝林兴风走来,不!是摇!那标准的水蛇腰,那白嫩地胸脯肉,摇摇晃晃很是壮观,林兴风咽了咽口水,惹得美妇连连发笑。 美妇躬身行礼,幅度很是夸张,胸前玉兔险些跳将出来“咯咯咯”美妇娇笑开口:“小侯爷,奴家三层管事楼小娥,小侯爷年长一岁模样更是俊美,若爷不弃,奴家倒是愿意作陪”说完添着红唇,那模样比一楼的妖姬更是诱人,一双杏眼含春望着林兴风,又故意挺直胸膛,阵阵香风扑鼻而来。 林兴风面红耳赤,很是尴尬,心中怒骂“我与那曹贼何异!” 林兴风微微咳嗽,目不斜视,盯着美妇问道:“楼管事,目前是什么情形?” 见林兴风发问,美妇也不再调戏小侯爷,正色道:“禀小侯爷,清风国修士欲占据所有三层小院,我域修士正在阻拦。先前在商量着怎么争夺小院归属,现已决定定下五场比斗,由清风国决定比斗内容。” 林兴风皱眉,心想道“还真是蛮子,打架完全不怂,仍由别人定夺,这不自寻烦恼加大难度嘛。” 见小侯爷皱眉思索,美妇笑着解释道:“小侯爷无须担心,比斗争雄,我圣荒域可是不怕的,何况五场,赢够三场就行了,我圣域之人赢上三场还是很容易的。” 林兴风点头,让美妇带她前往争斗地点。 路上美妇嚷嚷不停“我女儿甚多,各有韵味,翠儿乖巧可人,霜儿冷艳,莲儿柔弱娇嫩,玉儿娇媚...小侯爷可要女儿们作陪。”林兴风内心一个劲点头答应,好说好说,全都要,全都要!可外表沉吟不语,美妇见此含羞道“若是小侯爷不嫌弃奴家,奴家也愿自荐枕席地”说完对着林兴风抛了抛眉眼。 曹贼!曹贼!我可不能轻易当那曹贼! 见林兴风不说话,美妇也不再言语挑逗。 三层林兴风不曾逛过,里面倒也装点有趣,中间是个宽广平台,十二小院环绕修建,想来这高台之上便是争夺花魁的地方,娇娥们便在此台展示才艺,吸取众人金银。而今这台子也正好成了比斗场所,倒也是为了这群美娇娘们。 台下围坐着不少人,泾渭分明,西边荒域众人,服饰各异,而东边的修士们一眼便能认出是清风国人,皆穿长衫,腰挂玉佩,不少人都骚气的摇着扇子,时不时点头含笑,颇有指点江山的味道。 林兴风坐在黑紫色的椅子上,美妇站他右侧喜笑颜开,黑狗端着手臂围站在小侯爷身后打量着清风国众人。 不少人席地而坐,很是随意,而有凳子的非富即贵,要么就是修为高深的人,不过荒域的人很是豁达,并不讲究这些,坐在地上也是无所谓的。 林兴风打量四周,问道“双方争斗,谁作裁判呢。”美妇正要言语,只听清丽的声音耳畔响起。 “是帝都来人作裁判。” 林兴风回头望去,鹅黄衣衫罩体,曲裙回绕,柳眉高扬,脖颈白皙,面色粉嫩,樱红小嘴很是诱人,琼鼻乖巧可人,青色丝衿绕着盈盈小腰,胸脯微微鼓起。啧啧,真是个小美人。 这天下众人发育早熟,十二岁便能嫁娶生子,身子发育得也快,十二三岁的年纪看着跟十七八岁一般,倒是很像欧洲人,不过因为吸纳灵气,驻颜有道,倒不会像她们那般容易衰老。女子年龄不可测,一切皆因会修行。 林兴风细细打量着眼前丽人,小姑娘并不羞恼,也盯着他细看。 此时,见台上走来一人,先对着众人抱拳行礼,朗声开口:“老夫马松新,二品修士,觍为此次裁判。” “这一轮比斗,清风国定为练气三重修士,年龄十岁以下参与。” 清风国那边一少年跃上高台,抱拳开口:“还请荒域赐教。”言毕也不多说,背着手,昂着头,挺起胸膛,模样甚是高傲。 林兴风看着台中少年打趣道:“小色痞还挺拽。” 美妇听后打趣地瞧着林兴风,抛来一个眉眼,勾人的眼睛像是在说“小侯爷可也爱瞅着人家胸脯看,还说别人是小色胚” ...... ------------ 第一卷【来时无迹】 第十七章 清风国来人,邀斗(二) 黄衣小姑娘扫了楼管事一眼,甚是不喜,小嘴微微翘起模样倒是可爱。 “此人名叫薛谦,三重练气巅峰,此般年纪也很不错了。” 林兴风不喜,咋还涨他人威风。“我朋友候大勇也是练气三重,还去过镇北城抵御兽潮来袭,还杀了不少妖兽。这姓薛的小子肯定比不过他。” 黄衣女子点头不再开口。 圣荒域的人群中,几个少年围坐着。夏巡很是热闹尤其是跟清风国玩闹可谓很是特色,所以家中长辈也不管小辈逛青楼,毕竟见一见修士争斗,对他们来说也是好事,知道将来如何对敌。 一个5,6岁模样的少年嚷嚷着“勇哥,上去揍他,你打赢了我回家使劲替你扬威叫好,二伯知道了肯定不会再生你气了。” 原来这是候家的子侄,候小胖昨夜晚归,回到了京师居然先去青楼惹得相国父亲很是恼怒,赏了一顿板子就不再理他。夏巡热闹,耐不住伙伴们盛情相邀,便又来了青楼看热闹了。少年人总是记吃不记打的。 周围的公子们少爷们也嚷嚷着起哄。身穿长袍腰系美玉的少年说道:“大勇,上去揍这小子,把他腰上别着的扇子抢来给我。” 候小胖挠了挠头,瞅了瞅台上的少年,又看着说话的玩伴“你副相国家还缺扇子,要去你自己去,我可不想上去让人围观。” 余青山乐了“我倒是想去,可人家巅峰,我才入门,打不过倒无所谓,可这是第一场,不能坠了咱们圣荒域的威风,让这群人小瞧。”言罢扫视周围,很是人多啊! 候小胖转了转黑溜溜的小眼睛对着周围的伙伴说道:“也好,我上也行。不过,我若是打赢了,你们可得让你们家中长辈上我家道喜祝贺,我昨天还因来这地方挨了顿板子,家父还生气着呢。” 众少年纷纷开口答应。 见此,候小胖正色道:“那我便去会会这小子!”说罢朝高台跳去。 高台四周见众人见台中的两少年,一个洒脱,一个肥胖,都很是期待“打呀打呀,还杵着等什么呢!” 荒域这边有人喊道“小胖子加油,打赢这小色痞,大爷有赏!” “切!也不看看自己斤两,人家爹是当朝候相国,还用得着要你来赏。” “哈哈哈”众人一顿欢笑。 林兴风也很是高兴,很是期待候小胖能够打赢。瞧着旁边的小美人高兴的说道“小姑娘,你说,候小胖能不能赢?” 小美人微微皱眉并不回答他,那模样像是不喜,又像是担忧,弄的林兴风也很是紧张。便不再说话,紧张的盯着高台。 二人站立后抱拳一礼,那薛嫌率先发起攻击,一拳直朝小胖面庞打去。“妈的,打人不打脸,这厮不讲武德。”林兴风心中不岔,却忘了曾经的自己最喜欢打人的眼睛。 只见候小胖侧步,微微躲闪轻松避过,抬起一脚便向薛谦踹去,薛谦后退躲过。 二人重新站立场中,试探过后便不留手。 薛谦调整灵气护住周身,候小胖聚集灵气汇聚双拳,提气便冲了过去。一拳打向胸膛,薛谦抬臂抵挡,灵气相撞,二人衣衫鼓动。薛谦皱着眉头,手臂有点酸痛,心道这胖子劲儿真大。 五品练气以下,灵气调节周身,身躯更加灵活,反应更加灵敏,力气更大,却不能使用什么术法攻击,毕竟灵气还是太过稀少。 薛嫌初次硬碰便吃了亏,想着不能让胖子近身,拉开距离再找机会袭击他,毕竟胖子都不灵活。念头闪过便朝旁边挪开。候大勇见他闪身想跑,嘿嘿一笑“想跑可没那么容易” 挥拳化爪,狠狠抓向薛谦右臂。薛嫌为了闪躲,倒也硬挨了一击,包裹着灵气的利爪撕破他的衣袖,右臂顿时几道爪痕渗血溢出。 薛嫌拉开距离并不慌张,灵气包裹双腿,飞快奔向候小胖,裹着灵气的右腿狠狠踢向小胖腰间,候小胖只能抬起双臂抵挡,对碰过后薛嫌并不停留,又绕向候大勇身后,捏紧拳头朝他后背挥去。 候小胖气极,转身挥着拳头想与他对碰。谁知薛嫌那拳尽是虚招,矮身扫腿朝小胖踢来,小胖又硬受一击,微微摇晃像是站不稳当。 薛嫌继续闪身后退,并不留念,见此方法可行,就得意的露出笑颜。又灵气包裹双腿向小胖袭来,小胖只能躲闪硬抗很是吃力。 台下圣荒域众人皆破口大骂:“能不能像个爷们硬碰两下啊,打完就跑真特娘的孬。” 而那边清风国那边,摇着扇子面带微笑,神气甚是得意“跟蛮子较劲什么,这可是智取。”并不理会荒域众人,也不开口,只顾观看台上比斗。 林兴风很是疑惑“大舅不是说这胖子在京城打人家黑拳么,打完就跑比兔子还快,这咋一个劲的挨揍呢” 薛嫌一拳击中候大勇右肩便远远遁去,候小胖只顾招架,那薛嫌又绕着小胖身侧袭来。 候大勇黑溜溜眼珠的转悠着,嘴角嘿嘿一笑。薛嫌奔袭过来,挥拳砸向面庞,却见眼前的胖子消失不见,台下众人惊呼。 只见候大勇快速闪身绕到薛嫌身后,小手一伸顺走薛嫌背着的扇子揣向怀里,裹着灵气一脚狠狠踹去,薛嫌飞将出去。候大勇收好扇子,提气追赶将要落地的薛嫌,速度极快,薛嫌在半空艰难转身,模样很是惊恐。 候小胖灵气包裹左手,抓住薛嫌的右腿使劲回抽,薛嫌身子便又抬高起来,接着右拳狠狠砸向薛嫌的胸膛,薛嫌重重落地,哇的一口喷出血来,使劲腾了两下也站不起来,便闭眼装晕,不再动弹。 候小胖拍拍衣袖,笑着朝清风国来客拱手说道:“这扇子我就收下了,嘿嘿。” 圣荒域见清风国众人一脸吃瘪模样很是开心,欢呼声响动,直连叫好。 林兴风也很兴奋:“我就说嘛,能在京师打人黑拳,不该这样站着挨打嘛。” 帝都马姓老者随即入场高声道:“第一局,荒域胜。” 闻声,圣荒域众人欢呼雀跃。 ...... ------------ 第一卷【来时无迹】 第十八章 清风国来人,邀斗(三) 第二场,四重练气比斗。清风国派了一名颇具英武的年轻修士,举手投足之间大开大合,颇有行伍之人的味道。正立台中朗声抱拳开口“叶逊,从军五年,四重练气巅峰,请赐教。” 圣荒域众人纷纷点点头,终于上来了个爷们,比那些摇扇子的文人们顺眼多了。 西边人群中跳将出来一个粗糙汉子,对着众人抱拳:“诸位,我想上去试试,还望诸位成全。”众人一乐,“去吧去吧,上去跟小将军比划比划。” 这将军之名并非真的将军,而是这天下对年轻的从军男儿的美称,也包含期盼祝福之意,希望他百战不死,终成将军。 其中也有熟识粗糙汉子的朋友开口劝道“大炮,你才四重中期,上去是想挨揍呢。” 汉子爽朗笑道:“难得有机会碰上清风国行伍中人,想上去领教领教。”见众人并不反对,便转身跳上高台,接着抱拳说着“某诨名大炮,四重中期,来领教小将军高招。” 对面之人抱拳回礼,笑着说着“不敢当不敢当,请!” 见清风国这人如此讲究礼数,并不傲慢,台下也没有了嘲讽之声,静候着二人打斗。 糙汉子肌肉凸起,灵气包裹右拳,右拳看着跟块石头似的,也不多言,便朝对面冲去,对面也灵气包裹拳头,与之对碰,双拳直接硬撞在一起,灵气炸响。二人并不后退,你砸我一拳,我擂你一拳,拳拳到肉。虽然响声很大,但有灵气裹着的身躯实际上并未受到多大伤害。 五品以下同阶修士练气中期与巅峰差距并不明显,无非看谁身子骨更硬,体内灵气流转的更快,能恰逢其时的调转灵气挡住对方一击。 林兴风侧目,看着旁边的小美人揶揄道:“小姑娘,你说这场谁会赢,上场你好像并不看好候小胖呢。” 小姑娘皱皱琼鼻:“我可比你大,可不是小姑娘。”盯着林兴风接着说“候大勇自然是能赢的,候家身法玄妙,催动灵气速度极快,候老将军在战场上杀敌无数正是凭借着这身法,候大勇乃家中嫡系肯定也修炼过这身法的。”言语稍顿,盯着林兴风的眼睛“我叫上官雪。” “原来如此”林兴风尴尬的摸着脑袋,右手按捏着椅子,并不明白这姑娘何为突然报上名字,到底是因为叫她小姑娘不满,还是因为本认识呢?想来他应该是认识的吧,一时并没有记起这人,便仔细搜索回忆着这名字到底是谁。 “哦!”林兴风兴奋着站起“你是我媳妇!未过门的媳妇,哈哈哈。”原来这鹅黄姑娘正是与他有婚约的公主上官雪,怪不得这么了解候家,怪不得自己盯着她打量,甚至无礼,她也不恼怒。 小姑娘面色羞红,低着眉头,又假装朝台上看去。 林兴风笑嘻嘻地十分高兴,仔细打量着小美人,很是满意,欣喜地开口“诶,你坐你坐,你可是我的小媳妇,咋能我坐着,你站着。” 妖娆美妇噗嗤一笑,很是乐呵,十分打趣的盯着二人。 上官雪听闻笑声更是羞愧难当,连白皙的脖子都透着一抹红色,很是好看,娇小的身躯微微颤抖,显得很是紧张,也不落座,就那样站着,不理会林兴风。 林兴风刮了一眼美妇,美妇面不改色,还朝他抛了一个眉眼,很是有趣地看着出糗的小侯爷。楼管事内心很好奇,哪有一上来就叫人小媳妇的,小侯爷倒是有趣。 林兴风不再调笑,对着身后的护卫说到把袋子拿来。黑狗递上一个黑色乾坤袋,这袋子还是那个有缘的老头儿给的呢。一阵摸索,林兴风掏出一枚小巧的妖兽蛋递给羞红脸的小丽人“既然相见有缘,这枚小黄龙妖兽蛋便送予你,也算为我先前的鲁莽道歉。” 上官雪看着一脸真诚地林兴风,捏了捏裙摆,点头收了下来。林兴风见她收下,心情大好,便笑着说“此场比斗怕是要花些功夫,上官公主若也觉得无趣,便随我去吃些点心吧。”瞎逛了一圈,又看了会儿打斗,前些时候随便吃了些,这会便觉得肚中空空,有些饿了。 上官雪并未拒绝,跟着林兴风离开。台上二人还在互锤着,荒域众人并不觉得烦闷,比斗就该这样,拳拳到肉,谁先扛不住谁便败北,这才是男人间的较量。 六层房内,蜜饯瓜果安静的躺在碟子上,林兴风抓着鸡翅啃咬着,也不在乎小美人就在旁边。 这天下毕竟是修行者的天下,既然无法修行,何必贪念人家。想来自己将来都花白胡子了,人家还是美貌依旧,不可能真的干那一树梨花压海棠的荒唐事儿,所以也不顾忌礼数,随意吃喝。 林兴风很是清楚自己的,说不定人家退婚都有可能,很有可能!毕竟很多小说不都这样说么,自己是废物,婚约便不再作数。恰巧自己就是废物,不能修行,哈哈哈哈。林兴风内心苦涩,强装镇定招呼着上官雪“公主也吃些啊,这蜜饯很是甜美,你也尝尝。” 上官雪拾起一枚梅子塞进嘴里,顿时眯着眼睛,果然甜美。哎,毕竟是个小姑娘,虽然有缘,怕是无份了,林兴风瞧着小美女地乖巧模样一阵叹息,没办法自己无非修行,终究不是同路人吧。 上官雪从怀里掏出一块小巧灵玉推给林兴风“你送我一枚妖兽蛋,我别无他物,这枚灵玉我长带身旁,便送与你以作回礼。”脸色微微泛红,害羞地模样很是可爱。 林兴风擦拭着手,拿起小玉,小玉圆环形状,中间镂空雕刻着一只兔子模样的小动物,倒也玲珑精巧,入手有着微微体温,的确是小姑娘的贴身之物。 也不知怎么想的,脑子里抽抽地,林兴风拿着小玉放在鼻下嗅了嗅,小玉传来淡淡幽香。这动作很是无礼轻佻,上官雪面色羞红轻轻咳嗽。 林兴风顿时醒悟,也是羞红了脸,连忙起身“这会估计第二场也该打完了,公主,咱们去看看第三场吧。” 上官雪应声答应,连忙起身跟着,不再瞧看前面的轻挑之人。 ------------ 第一卷【来时无迹】 第十九章 清风国来人,邀斗(四) 再回三层,场中已换了两人,两个年轻修士争斗着,全身灵气激荡,挥手间灵气成刀激射而出,抬手轻挡,一面灵气聚集的小盾便轻易接下了刀光。 跨入五品练气,便能激射灵气离体,只是距离较短,并不能持久,当时黑熊能运着灵气托载衣物飞射出去,已经是四品修士才能达到。 五品之下不称品,称为几重练气,而到了五重练气方算得上是入品了,虽然是最低品,但也不是人人都能做到,比如林二爷依旧是没品之人,才四重练气巅峰修为。 林兴风的椅子旁已经多安放了一张椅子,他坐在右边,指了指身旁的椅子,上官雪缓缓入座。询问的眼神刚扫向楼管事,但想来身旁的女子,还是问向了护卫黑狗。 “上场如何,这局清风国又是定下怎样规矩的。” 美妇嫣然一笑,剜了小侯爷一眼,那杏花眼哪是生气,更多的是挑逗成分。 黑狗回答道:“上局很是精彩,二人再打斗中双双突破,我域汉子突破到巅峰修为,清风国的小将军还助他稳定了境界;而小将军也再打斗中晋级五品修士,汉子自知不敌,认输了。” “圣荒域众人敬重小将军人品,纷纷叫好,也替他晋级感到高兴。这场比斗定的是五品修士,目前还未分出结果。” 林兴风点了点头,目光望向台去。发现荒域这边的汉子有些眼熟,细细打量,原来是在一层碰到的那位投钱唤飘红鲤妖姬的汉子。嘿嘿,想着他那不老实的大手,没想的还是有些能耐的,居然还是五品修士,顿时心中一乐。即希望他被对面好好教训,收拾那不老实的大手,又希望他是能打赢的,不然丢了圣荒域的颜面。 林兴风转头问向上官雪“公主,这厮能打赢清风国的不。” 看着汉子灵气包裹的双拳幻化为红色虎头,一拳出去,猛虎怒啸,撕咬着对方的护体灵气,一口之下,护体灵气折损大半,模样很是凶残,应该没啥大问题吧。 上官雪皱着眉头点了点头,很是疑问地说道:“我方胜利是定然的,只不过对方五品中期,而我方五品巅峰,不知清风国为何要这样安排。” 听闻此言,林兴风三人也都皱起眉头,对啊,这不是送嘛!清风国就这样甘愿让上一场?肯定不会,一定没有憋什么好屁,林兴风如此想到,可能后面两场有诈吧...... 果不其然,汉子一脚踢向清风国修士,灵气化为一抹刀光斩向对方大腿,对面快速化盾抵挡,汉子双拳猛轰,一拳直击小腹,一拳直扑胸口,汉子抵挡不住,胸口吃了一拳,倒飞出去。 色痞嘿嘿一笑,也不追击,站直身子拍了拍衣袖便跳下台去,很是潇洒。身旁果然有一名化形的飘红鲤候着,这次地妖姬紫色长发,身着依旧暴露,蓝色的长裙裹不住全身,见汉子下来便迎了上去,汉子本性不改,并不在乎人多,伸着大手就捏了捏妖姬的臀,嘿嘿直乐。 裁判上台开口说道“第三场,荒域胜,下一场开始。”说完便下了台去。 林兴风紧皱眉头,咋没有定下这场的等级呢。 圣荒域这边一年轻修士急忙跃上高台,咋呼着喊道“我来我来,难得有机会与清风国修士斗上一斗,这第一场三重,第二场四重,第三场练气五重也就是五品,那么想来这一场比斗便是四品修士吧,我正好四品巅峰,你们快点派人上来。”说罢便挽起袖子准备着。 上官雪皱眉,林兴风心惊,暗道糟了! 果然,清风国前面的几人一乐,招呼着一位修士上场。 那修士飘飘然,身着宽袍,腰系长衿,发髻插着青色玉簪很是风流倜傥。修士一上台惹得圣荒域众人怒骂。 “龙常山,你特娘的要脸不,三品巅峰上来干吗?” “清风国还能无耻不,说好四品修士,你们派个三品?” ...... 有人也懂了其间阴谋“清风国不要脸啦!尽玩这些花花肠子。” “呸!” 叫骂声不断,台上的荒域修士也明白过来味道。自己鲁莽上场,人家并没定下几品比斗,自己却以为是四品,白白落入全套,此时心中极其恼怒,又为自己的莽撞深感后悔。不可能就这般认输下场吧,可终究是输了比斗,四品与三品的差距巨大,不晓得这帮孙子下一场又会如何奸诈耍滑。哎,都怪我! 林兴风出言问道:“他还有没有机会,四品与三品差距很大吗?” 上官雪摇了摇头,轻声说着:“迈入三品修士,可驾驭自身灵气沟通天地,借用天地间的灵气攻击敌人,威力甚是巨大,自身灵气损耗又低,四品是抵不过的,何况龙常山三品巅峰,差距犹如天堑。” 林兴风深深皱眉。哎,无耻啊,不知台上修士内心如何,打算怎么办呢,是直接认输,还是拼命搏杀,也不算丢了荒域众人的脸。 台上青年咬了咬牙,灵气化为长枪,提枪便冲将过去,长枪如龙,灵气雄厚喷涌,化作一条白龙撞向对面文人。那文人抬手一挥,一只巨虎扑杀而下,张着巨口咬向白龙颈部。 看来青年选择了厮杀。 青年修士不断灌输灵气,白龙也随即变大,回首咬向巨虎。一口之下,白龙哀鸣,而巨虎身形暗淡,毕竟是灵气所化。 他紧皱眉头,挥枪横扫,白龙便挥动利爪,抓向巨虎。龙长山并不理会,又是袖袍一挥,一只巨虎显现出来直接扑向青年。 台下众人大骂:“真特娘的不要脸!快下了吧,没必要跟这种人拼杀。” 青年闻声并不理会,横枪抵挡,长枪闻声碎裂,胸口衣衫露出几道血痕爪印。白龙也顷刻消散。只见他目露狠色,浑身包裹灵气撞向龙常山,想来是要近身搏斗。 龙常山冷冷一笑,一手直接按下,双虎立马消失,凭空出现的巨掌狠狠拍下,青年顿时被砸趴了下来,见他还想挣扎起身,又是一按,巨掌落下,包裹着身躯的灵气支撑不住,破碎消散在了天地间。 青年灵气耗尽,护身的灵气都被击碎,嘴角流着鲜血,巍巍颤颤的爬将起来,身上长衿染血,不断有血从双臂冒出,胸前的抓痕也变的更宽,细看之下能发现森森白骨。 一汉子跳上高台,站立在二人中间,须发飞扬,怒目直视着龙常山:“我来会一会你!” 帝都老者出言:“比斗还未结束,既然选择了上场,也理应承受这般后果,有次磨难今后也会更加稳重,未尝不是件好事。” “去特么的好事,清风国不讲武德!以后我这招红馆,清风国来客都得加银子。一层多加一枚金玉,五层房钱,一宿多加十枚金玉!”林二爷不知从哪钻了出来,站在林兴风身后朝台上大吼。 “好哦!”圣荒域众人欢呼,马松新很是无语,抱拳朝林俞财拱了拱手,林二爷有气,冷哼一声并不回礼作应。 清风国那边一脸尴尬,人家主人发了狠话,以后还得受着,这次争斗看似智取占了便宜,实则以后可是吃了大亏啊,都默默叹气心道不该,林二爷不该如此无情啊! 汉子朝林二爷拱手行礼,二爷微微点头,那汉子便退下了台去。 林兴风、上官雪打算起身给(大舅)让座,林俞财按着二人让他们坐着,笑着开口:“侄媳无须多礼,都是一家人,我侄子林兴风人中龙凤,一表人才,将来肯定待你不薄...”还未说完,林兴风急忙红着脸咳嗽打断,这越说越离谱,还人中龙凤,修行都不成,咋还成了龙凤了。 上官雪羞红了脸,楼管事柳腰轻晃,微微抖动着像是在憋着笑容很是费力。林二爷平时待他们极好,除了事关林家,事关小侯爷,其余时候从不露威严,很是和蔼友善,当然对她们也很爱调笑。 林二爷发窘,瞥了一眼美妇说道:“楼管事可是近日太过操劳,身子不好,要不我帮你扶着,止住颤抖。”说完扫了一眼美妇胸前。 美妇挺直胸膛,娇笑开口,望着二爷嬉笑道:“好哇,正想让二爷扶着呢,站久了还真觉地有点累了,还望二爷怜惜奴家。” 林兴风又是咳嗽了一声,心中乐道,大舅你这调戏人家也得分分场合吧,我这未过门的媳妇还在旁边坐着呢。 林俞财正色道:“还是好好观看比斗吧,修行之人久站一会儿并不妨事。”便不再开口接美妇的话。 楼管事也收起笑容,很是担心的看着场中青年,希望他尽早认输。 青年摇晃着身子,闭起双眼,众人以为他要妥协认输,毕竟实力差距明显。 只见他睁开双目,流着血的伤口撕裂开来,鲜血喷涌而出,双眼圆睁势做拼死一击。那喷涌出来的鲜血化为灵气,灵气染成了红色,快速聚成一条血龙,直朝龙常山扑了上去,而后青年倒地,不知生死。 那血龙扑将过去随后突然大涨,鲜红血色也逐渐变淡,血红小龙变成了粉色巨龙,模样甚至怪异。龙常山皱眉,双手抱拳成握刀之状,然后狠狠劈下,刀光涌动,与巨龙撞在一起,台中顿时刮起一阵狂风向周围扩散,老者衣袖轻挥,四散的狂风就此打住并未离开高台。等狂风过后台中静静地躺着一人,站着一人。 老者轻声开口:“第四场,清风国胜。” 林兴风很是疑惑地看着上官雪,上官雪回眸一笑耐心地解释道:“血液藏灵,修士多年吸纳灵气调节周身,血液便蕴含着灵气。他激发血中灵气拼死一击,所以龙成红色,不过本身就是四品巅峰修为,这一番恶战,灵气耗尽之下压力未减,所以有幸突破三品,为此那血龙吸纳了天地灵气变得巨大,因祸得福啊!” 原来如此,林兴风点了点头,也为年青修士感到庆幸。 ...... ------------ 第一卷【来时无迹】 第二十章 林二爷,来场文斗可好? 清风国人群中走出一老者,快步跃上高台,从怀里摸出一枚丹药塞进昏迷的年轻修士口中,那丹药好似蕴含雄厚灵气,顷刻之间那喷涌地鲜血止住势了头,胸口爪痕也慢慢愈合着,因失血过多的惨白脸色也露出了红润...... 林兴风啧啧称奇,这可是好东西啊,打架斗殴必备神药,莽夫的最爱!上去送一波,事后一粒药,既能止血,还能长肉。 青年一声呻吟,慢慢醒来,趔趔趄趄地爬了起来看看了对面的龙常山,又看看旁边的老者,躬身抱拳行礼,神态尽显感激,很是真诚。 自己本想拼死一搏,抽干鲜血化为血龙,也算为自己的莽撞负责,结果死没死成,还迈入了三品修士之列,眼前的清风国老者又救助了自己,止住伤势,着实应该感谢二人。 老者抚了抚胡须轻声言笑:“林二爷,这俊杰迈入三品也算得喜事,才我那枚归灵丹也送与他服下,那归灵丹我可也仅有一枚啊,”言罢姿态极低的躬身朝林俞财一拜“还望林二爷高抬贵手,这加钱之事...加钱之事可否免去为好啊。”说完老脸一红,模样甚是可爱。 林兴风瞬间就乐了,这老头儿还是个性情中人啊!都这般模样了倒还爱好那风雅之事,真是有趣。 老者见林俞财并不答话,抬眼望去,见林二爷站在,身前倒坐着一个俊美少年,面露笑容,模样很是讨喜,瞬间就明白过来,又抱拳说道:“我有一柄小刀,甚是喜爱,刀身刻纹,很是精巧,便送与林小侯爷,还望小侯爷莫要推脱。” 林兴风瞧着一团灵气包裹着一物向自己轻轻飘来,到了身前,灵气消散,一把小巧的短刀安静的躺在自己衣袍上。入手微凉,刀鞘呈土黄色,不知是什么木头做的,轻轻拔出短刀,刀身刻着花纹,很是精美,末端几个玲珑小字,做工非常精细,仔细一看,上书 “唯愿长生”四字。 林兴风很是喜欢,就揣进了怀里,起身对台上老者遥遥一拜。 林俞财见侄儿十分喜欢小刀,那老头儿也很会来事,便开口说道:“黄相国倒也是识趣,既然小风很是喜欢这短刀,先前加钱之事也就此作罢。还望黄相国不要再绕些花花肠子。” 清风国众人听闻主人开口不再加钱顿时欢呼雀跃,纷纷对台中老者抱拳高呼“相国高义!” 林兴风目瞪口呆,“相国高义”?这特娘的还敢称为高义?这老色胚是为国为民舍生赴死呢,还是清廉高洁不惧权贵?都不是吧,这仅仅是为了逛青楼少花些银子啊! 台上黄相国笑着颔首,很是满意,对着帝都裁判抱了抱拳,老者还了一礼。龙常山见相国在此,便也没他什么事了,就走下台去,想来这次比斗不但坏了自己名声不说,倒还成全人家迈入三品,真是可恨!目中透着不快与一丝阴狠,与兴高采烈地清风国人形成鲜明对比。 黄相国站立台中朗声说道:“圣荒域众人性情爽朗厚实,我清风国不如,先前比斗,你们无惧无畏,英勇拼杀,让我等佩服。” 荒域众人皆面露喜色,挺直胸膛,仿佛这老者夸奖的就是自己。林兴风很是不岔,爽朗就是直肠子一根筋没啥坏心思,厚实就是憨厚老实,合在一起就是莽夫,没脑子!这老头儿到是会忽悠,会说话。 老者接着开口:“俗话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先前四场皆有胜负,那么这第五场,咱们便舍弃武斗,来场文斗,以免再伤和气。”又望着林俞财“林二爷,你说来场文斗可好?” 林二爷刚想开口,圣荒域众人就嚷嚷个不停“好说好说,就来场文斗。” “对呀,文无第二嘛,来场文斗好!” “对对对,文斗好哇,不伤和气。” 上官雪皱紧眉头,林兴风一副看戏模样。这群莽夫,人家步步为营,言辞也很是精妙,武斗你还有得斗,来场文斗你们这帮粗坯谁来斗呢? 林兴风心情大好,看着这帮沉浸在夸奖中很是得意的莽夫们,内心十分好笑。 时间总是在不经意间流逝,几场比斗下来,也已是夕阳西下。金色余晖照进四层,一些庭院披上金色轻纱很是美妙。 黄相国远眺庭院,欣赏着落日余晖,看着望梅阁伸出墙外的几支梅花心有所感。 衣袖轻挥,宣纸悬浮身前,手提笔来凝神作画。 众人也不出声打搅,不消多时,黄相国收起笔墨,轻轻吹出一口灵气,宣纸翻转,一副图画便呈现在众人眼前。 明月高悬,几支梅花静静绽放枝头,一条小溪婉转流淌,绕过梅花向下流去,几个青衫游士盘坐在溪边,有人提酒邀人作陪,有人望着默默梅花出神,有人抚琴带笑,一切都显得那么美好。 黄相国轻声咳嗽唤醒看画的众人“适才看着露出墙头的梅花,想起曾经与友人夜游赏梅,这夕阳西下,不过多时便又是明月高悬的模样。” “这第五场文斗,那就为这幅画题诗一首,须有明月,梅花,流水。但凡圣荒域众人能做出一首,哪怕只是一句,我清风国便认输。” 顷刻之间,圣荒域众人慌了! “谁特么答应的,嗯?谁特么答应的啊!” “就是,我们宁愿比武,这作诗可不是难为我们么!” “黄相国,还是改做武斗吧,这文斗我们这群粗坯岂会作诗啊......” 叫苦声连成一片,这帮蛮子后悔了!林兴风很是欢乐,眉飞色舞的模样惹得上官雪很是惊疑,林二爷也看着欢快的侄子很是不解。 林兴风嬉笑着说:“哈哈哈,看着这帮粗坯的模样就是高兴,也不掂量掂量自己就敢文斗,哈哈哈,文斗好哇,不伤和气,哈哈哈,活该,这下糗大了吧!” 上官雪噗呲一乐,看着耍宝的林兴风也跟着笑了起来,瞅了瞅抓耳挠腮,苦思冥想的众人也觉着好笑。林二爷也乐了,不过看着思索的众人自己也连忙思考了起来,毕竟文斗已经定了下来。 林二爷皱着眉头四处打量,想着找出一些灵感来,忽然瞅着楼管事胸前的一抹洁白,又看了看台上花卷的朗朗明月若有所思。楼管事瞥了一眼二爷,并未理会,也在思索着作出一首诗来。 见台下众人纷纷苦想,黄相国也不着急,一手抚须一手背在身后,见众人都在苦苦思索,唯有小侯爷跟身旁姑娘在说笑着,那女子他也认得,乃是荒域公主,听说修行天赋极佳,很是聪慧,想来心中已有佳作,便不再看着二人。 过了一会,仍然无人应答,老者本想开口,见林二爷微微咳嗽,便目露疑惑地盯着林二爷。到了他这般修为,场中有何声响他若想知道,便逃不出耳朵。 林二爷目视全场,见圣荒域众人还在思索,便很是得意,正色地咳了一声,灵气包裹声响,声音很是响亮,众人停下思索都好奇地打量着他。 二爷面带微笑,微微颔首,笑着开口说道:“我也没什么才华,但偶得一句,仔细想来也满足你的要求,有月,有水有梅花。” 众人纷纷叫好,老者闻言也很是欣喜,望着林二爷拱手说道:“还望林二爷赐教。” 林二爷点了点头,朗声开口:“玉兔高悬溪下流,梅也泛红人也红。”言罢很是得意的摇晃着脑袋,那模样,倒是很像作诗的文人。 圣荒域众人皆高声欢呼“高才啊!”“妙啊!” “好诗好诗,二爷这诗作的好啊,我等自愧不如” “老头儿,咋样,林二爷这诗可曾符合啊!” 安静的思索顿时换为阵阵喧嚣,既然自己做不出来,有人做出来了就算了了此事,不用费神思考本来就值得高兴。 色痞汉子怀里搂着妖姬,妖姬扭动着腰身蹭着他健硕的肌肉 很是妩媚。望向林二爷,见他身旁的楼管事身着暴露,山峰高耸,汉子嘿嘿一乐“玉兔高悬溪下流,梅也泛红人也红!呵呵,真是好诗,真是妙极!”那声音很是洪亮。 怀中妖姬一脸欣喜“爷也懂诗吗?” 汉子坏笑着说道:“爷可是个莽夫,虽不懂诗,但我懂你啊。”说完又捏了一把,妖姬红着脸贴着汉子娇笑个不停。 楼管事羞红了脸,想起才二爷扫过自己,顿时一喜对二爷问道:“二爷,可是奴家让二爷有感,临场作得此诗?” 林二爷颔首不语,模样很是得意。林兴风内心惊叹,确实高才!真是下流!哈哈哈,我这大舅很是有那y才之资啊。 台上黄相国涨红了脸,既有羞愧也不禁感叹,着实难为了这帮蛮子了。美妇说的话他听的很清楚,林二爷既然点头承认,那他也明白过来那玉兔到底是指为何物,不过字面上来看,的确符合要求的。 黄相国收敛情绪,轻声开口:“勉强符合,也算精...也算得上精妙吧,林二爷才思敏捷。”老者自己都评不下去了,尤其是知道了真相,很是艰难的点评完,便接着朗声说道。 “这第五场文斗,圣荒域既然作出了诗就算赢了,此次比斗,我清风国输了,小院便也不再争抢。”拱手向着众人一礼,便朝台下走去。 清风国那边不满,嚷嚷着“这也能叫作诗?”龙常山高声开口:“此番比斗的确是我们输了,不过适才看荒域众人皆苦苦思索,唯有公主与林小侯爷在嬉笑,想必是公主已有佳作,不妨向我等展示出来,也好让我等欣赏欣赏。”言罢盯着二人看去。 上官雪一阵脸红,适才与林兴风瞅着众人糗样并未思索,眼见这人突然发难,很是尴尬,扶着椅子地娇躯微微颤抖。林兴风大怒,这狗贼真不是个东西,仗着修为欺负弱小,现在还敢来取笑我媳妇。 林兴风握着上官雪的小手,轻轻捏了捏,让她放松下来。入手光滑娇嫩,又脑抽抽地收回了手放在鼻下嗅了嗅,很是幽香。 他站起身来扫了一眼龙常山,又盯着正欲下台的黄相国,朗声开口:“不错,公主已有佳作,尔等静静听好——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说完也不理会众人,拉着上官雪便打算离去。 老者飞跃高台拦住二人,急忙开口道:“请小侯爷吟咏全诗”,说完便是一拜。 礼虽很大,又有送刀情谊,可林兴风情绪上来了,哪有工夫理会他,便不满地说道:“去去去,哪有全诗,佳句偶得,可别来烦我们。”神情很是不耐烦。 黄相国很是尴尬又很是急切,这两句咏梅堪称把梅花风姿写绝尽了,有这两句在前,谁人胆敢抬笔再写梅花。 见着远去的二人,黄相国心一横对着二人高声开口“请二人留步,小侯爷可否再做一首,无论诗意如何,我黄倾梅愿为林家做一件事,不,两件!愿为林家赴汤蹈火做两件事,即使损命,也不推迟!”众人皆惊,言道这老相国咋了,竟然为求一诗甘愿损命。 二人回首,上官雪好奇的打量着黄老相国,林兴风却很是不耐烦,不过这种二品修士,对我林家有利,多一个好帮手也是好事。 “说吧,要哪种。” “还望小侯爷作出一首有梅,有雪的诗作。”黄相国躬身,看了一眼上官雪,又目光炯炯的盯着林兴风。 林兴风微微一笑,回望佳人一眼,又捏了捏公主的柔荑,上官雪羞红了脸,想抽回手来,又被他紧紧捏住。 黄相国看着眼前的二人心中感叹连连,只听林兴风开口“梅雪争春未肯降,骚人搁笔费评章。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 林兴风说完,拉着上官雪头也不回地走了。 ------------ 第一卷【来时无迹】 第二十一章 今日,当醉生梦死 林兴风二人离去后,清风国众人纷纷赞叹,皆称咏梅之作当为神来之笔,写尽梅花姿态。圣荒域众人啧啧称奇夸赞小侯爷当属状元郎纷纷向林二爷道喜。而黄倾梅则是出神地念着“雪却输梅一段香”,在喧闹的四层中默默哀伤流泪。 林兴风松开了上官雪的手,嘿嘿一笑,模样尽显得意之色,看着羞红脸颊的上官雪问道:“那老头为啥非要咏梅,咏雪的诗呢,难道是因为名字里带着梅字?” 上官雪轻声叹息道:“黄相国是痴情之人,他原本不叫黄仰梅,而是叫作黄骁雪,曾听人说他以前遇着一佳人,名唤柳梅儿,柳梅儿喜爱梅花,擅长歌舞,本是红尘女子,谁承想却倾心黄相国,二人有过一段佳话,不过柳梅儿却被化形妖兽杀害了。” “哦,原来如此,然后相国报仇,追寻妖兽,再屠尽化形妖兽,可是这般?想来也没啥意思。”林兴风嘟囔着说到。这些桥段太常见了,看过不少电影,读过不少小说,这样的故事见怪不怪。 上官雪见他兴致不大便也不再多说,轻声言道“我回去了”。 “嗯,路上小心一些。”林兴风回答道,眉目之中并没流露出不舍之意。毕竟人家是修行之人,婚约虽没作废,但他不愿争取,也不抱幻想。路,终究是不同的,二人将来会如何那就看缘分吧。 上官雪微微点头,突然绽开笑颜,很是高兴地说着:“你很有意思,跟传闻中的很不一样。”见林兴风只是笑着点头并不回应,就转身离开。 林兴风兴致不高,无他,唯情尔。这么好的姑娘谁不喜欢呢,何况还与自己有着婚约。可是这是修行世界,不是自己境界低,不是自己不努力,而是自己根本就察觉不到灵气,外人也感受不到自己体内的灵气,他娘曾踏过金桥,离开过这个世界,见识肯定不凡,可她都说自己不能修行,那自己真的无能为力了。 看着即将昏暗的世界,看着离去的佳人,自己真的与众不同。 也罢,既然如此当浮一大白以解忧恨。想着便朝京中宅子走去。 出了四层,黑狗跟了上来,本想夸赞小侯爷诗才了得,可见他模样消沉便也便沉默地跟着他。林兴风回头“你不用跟着,我回家了,你跟大舅说一声。”说完便走。 大街上很是热闹,小贩们挑着吃食,热情吆喝着,路上行人匆匆,三两人群嬉戏打闹,稚童牵着爹娘衣袖指着糖人哭闹,几个青年高声传笑商量着去哪家铺子觅食寻乐...... 以前也是如此啊,这会也到了下班的时候了。坐着地铁看着疲倦的打工者们,有的微微闭眼歇息,有的盯着灯光发呆,有的塞着耳机听着歌曲,有的打着电话汇报平安;街上川流不息的人群与车辆昭示着繁华景象,而自己又仿佛被世界抛弃,格格不入。 因为薪水微薄,自己很少下馆子,随便买点吃的将就一下便好。最喜欢的便是是坐在街头看车水马龙,行人匆匆,最讨厌的也是坐在街头看车水马龙,点点星火。一切与我无关。 林兴风麻木的行走着,街上的欢笑声充耳不闻,不知走了多久才到宅子。停下身子,拍了拍脸颊,挂着笑容朝屋子走去,今日必须喝的醉生梦死方能罢休...... 护卫黑狗叹了一口浊气,小侯爷模样很是令人担忧,得快点回去告知二爷,想到这里飞快的闪身朝招红馆奔去。 待黑狗走后,上官雪显出身形,盯着林府人影消失的地方,她很是感到痛心,明明比自己还小上一岁,为何会有历尽沧桑的模样,那沉重地孤独感压着她喘不过气来。 上官雪自从林家求亲过后就一直关注着林兴风。她修行天赋极佳,四岁开始修行后一路高歌猛进,五岁的时候便已成为五品修士,而今更是三品修为,很是不凡。 当时林兴风入京拜谢,上官雪便跟着林兴风,看他神气得意的模样很是觉得有趣,见他被人殴打本想出手教训那几个少年,可是候小胖却抢先一步,为此求她着父皇要严惩五家打人者。 听闻林兴风遇刺,她很是震怒,嚷求父皇要给北凉施压,便有了三位护国长老随行的强势阵容,要知道,圣荒域也才仅有五位一品修为的护国长老。那时上官雪正被外界仙师收徒,督促修行,不能前往镇北城探视林兴风,而今再见到林兴风,却不曾想到他会有着这般孤独,上官雪很是心酸。 其实林兴风想的复杂了,依照上官雪的性子,既然答应了婚约,那便会一生陪伴着林兴风,努力修行,跨过金桥再返回此界,成为第二个林俞静,守护着他,再守护他们的孩子。 上官雪微微出神,再看了一会林府,便消失离开。 ... 林兴风回到京师林府,二舅一家极为热情,两个妹妹纷纷跑来抱着林兴风,十分亲昵,舅妈端庄贤惠,招呼着侄儿快快坐下,又命人上些茶水点心,待他很是亲切,想来是京师名门之女。 林母也走了进来,看着眼里透着一丝疲惫的林兴风,眼里露着慈爱轻声问道:“可是玩累了,明日你爷爷也该来了,让他陪着你到处走走散散心。” 二舅林俞英也开口说道:“招红馆吵吵嚷嚷,虽说热闹但也太过嘈杂,小风你刚恢复,还是少去些为好,明日我也清闲,要不带着你去洪湖泛舟游水,钓钓鱼虾?”二舅也很担心侄子,想着小风在京中,不能老跟着二哥待在招红馆里,便想寻些清净场所带侄子好好游玩散心。 兴雨、兴竹两个小丫头很是乖巧,一人捏着蜜饯朝他嘴里喂来,一人小心翼翼的端着茶水轻轻摆放在他的面前。见两个小丫头很是体贴,林兴风笑着捏了捏二人圆乎乎的脸颊,逗着二人直乐。 突然,林兴风开口道:“娘,我想喝酒。” 一家人都露出惊讶之色,这世界饮酒不在年岁,与妖兽搏杀,与人争斗都常饮酒,林兴风以前也学人喝酒,不过觉得味道并不如蜜水好看,便很少主动提及喝酒了。 林母轻笑“看来是真的长大了,要不我陪着风儿喝上几杯?” 林兴风笑着摇了摇头,二舅松开皱着的眉头,也是乐呵着开口说道:“喝酒得有人作陪,二舅陪你走上几个,可不许拒绝,咱们舅侄俩可很少有机会对饮啊!”说着便让舅妈亲自去端几个菜来,又命下人领着两个女儿先回屋歇息。 林母跨过门去,对着院中护卫冷声道:“去把林俞财给我叫来!”护卫应声还未出门走远又折返回来,林二爷一脸紧张地跑了进来,看着目露寒霜的大姐很是害怕,身旁跟着的护卫黑狗也非常紧张。 还未待林二爷开口,林母便说道:“随我来。” ... ------------ 第一卷【来时无迹】 第二十二章 孙儿有宰辅之资,当入朝为 林兴风再次醒来已到黄昏,这种熟睡可真是舒服。宿醉一场烦恼都消尽了,不过还好是在这修行世界,脑袋不昏重,腹中也不难受,想来肯定是他娘帮他调理了身子,散了酒气。 使劲伸了伸懒觉感慨道“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舒坦!” “风儿确实文采斐然,比清风国文人强上许多”林母轻声言笑,轻轻走近房中,身后跟着二舅。 林兴风腼腆一笑,剽窃嘛!这世间的诗词,我想剽窃,谁能挡我? “爷爷跟大舅呢?” 闻言林母笑着并不说话,二舅尴尬的揉了揉头“爹说小风你有宰辅之资,入宫求圣主赐相国之位。大哥他...大哥他正跪在院中,爹说他作y诗有辱门风,论诗才给小风提鞋都不配,让他好自反省。” 二舅走了过来扶起准备起床的侄儿,很是欣喜地接着说:“小风你可算扬名京师了!不消多时必定扬名诸国啊!凭借一首诗就能让二品巅峰修为的人为林家卖命,这可从未有过啊,厉害厉害!” 林兴风听二舅说完,扬名天下并不奇怪,毕竟人家黄相国亲口许诺过的,在场修行之人极多,都能作证。只是想着他这爷爷还真的能为孙儿干出求取相位的彪悍事来,就一阵苦恼。如果只是求个小官倒也还罢,怎么能一来就谋求宰相之位,毕竟各国都是一正三副,相国的位子如今都坐满了并没有空缺啊。 这么一闹腾,他可是不敢出门了,那可真是丢人丢到家了,毕竟七岁孩童当相国,这不就是儿戏、胡闹嘛! 想来如今京师上下都知晓了林家的老不修为孙儿求取相国之位,这一出门,到底是叫我小侯爷呢,还是林相国啊。哎,爷爷这真是... ...... 这时的林豪霜老爷子并没有如林兴风所想跪在宫中,而是奔走在各位老友家。从上午到了京师听闻孙儿的诗作又有招红馆的见闻,他便拍案决定了要为孙儿谋求相位。 林兴风不能修行,终究会长大的,与其无所事事,不如当个相国治理圣荒域嘛,有林家站在身后,他坚信圣荒域是垮不了的。 此时他已经纠结了几位老友与常老将军,这常老将军算是与他不打不相识。林豪霜曾为孙儿报仇上门袭击常家小辈,与常老将军搏斗中互有损伤,他当时折了一臂,常老将军瘸了一腿,而后二人相交莫逆成了好友,也算得一桩趣事。 京师宫中,一身常服打扮的中年圣主打趣地盯着地上的几位老人,要么是老相国,要么是老将军,他已听闻林兴风的诗才,也明白这几人为何事而来,不过看着这些老不修的模样还真是觉得有趣。 圣主修为并不高,毕竟不是谁都能像混武国的君主那般有着天纵之才,而且修行要静心纳灵,感悟天地灵气,可这一国之事很是繁琐,也很操劳费神,所以皇家大都是不愿修行,不求长生之人担任国主。 圣主微微开口笑着说道:“林老侯爷所来何事啊?还纠结了这么多人,不是老相国的就是老将军。” 林豪霜起身抱拳,一脸正色道:“还望圣主体谅林家,老儿有一事相求。” “说吧。” “我孙儿林兴风有宰辅之资,当入朝为相!” 圣主噗嗤一乐,虽然已经听人说林老头儿要为孙儿谋求相国之位,可真的亲耳听见此事还是觉着很是乐呵、荒唐的。 见圣主并未生气,老侯爷很是诚恳的说着“圣主啊,小风修行无望,本就不得长生。虽然现在年幼还喜爱玩闹,可终究会长大的,再过些年岁,孩童的玩闹不再有趣,老臣真的担忧啊。” 言罢垂泪哀叹不已,又接着说着。 “此番兽潮来袭,听家中老仆说风儿驯服天翅虎时已有寻死之志,老臣心惊肉跳,还好那畜生没有伤着风儿。可风儿无所事事终究还是会寻死的,他觉着这世间他孤身一人,唯有他不能修行。而今有幸发现他才华横溢,所以老臣乞求圣主垂怜,赐孙儿相位。”言罢深深拜服在地。 “还请圣主垂怜!”后面的老伙计们跟着深深拜服。 圣主一声长叹,虽然知晓林兴风不是如这林老头儿说的这般可怜,毕竟想找事做的话可是有很多的。再者,即使真想入朝为官治理天下,也并非非要相国之位不可。 也罢,反正也是他的女婿,相国对他这位圣主来说也不过是虚名罢了。 “准了,再添一位副相国吧。不过兴风不用现在就入朝当值,等12岁成亲过后再说。现在先给了他这名分,以后他愿不愿意入朝,还是两说。下去吧。” 林豪霜见此事已成,脸上堆满笑容,躬身行礼领着老伙计们出了宫去。 候靖国抚着胡须笑着打趣道:“你这不要脸的老东西,才说的老夫都动容了,那老泪纵横的模样真是够可怜兮兮地。” “哈哈哈哈”几个老者开怀大笑,都笑林老头儿无耻。 林豪霜背着手洋洋自得“世人都说我镇北城粗鄙,林家都是蛮子,可谁曾想我这粗鄙林家还能出了一位相国。哈哈哈哈,蛮子能当宰相,这不是正好绝了天下悠悠众人之口么。何况我孙儿大才,确实有宰辅之资,想那清风黄相国都拜倒在风儿的诗才下,你们说难道风儿不能当相国吗?” “林老哥确实该得意,小风的诗才的确了得,我也有所耳闻,暗香浮动月黄昏,意境很是美妙。”余老相国轻声开口。 常老将军说道:“老哥确实有个值得骄傲的好孙儿,修行一事不一定能留名千古,可凭借一首诗折服一相国,让他甘愿卖命,这必定是能流传千古的佳话。” 几人纷纷点头,都很称赞林兴风那一诗折一人的玄妙。虽然他们都是知道黄仰梅当年的风流韵事,可是换作让他们写诗,那还真的是能憋死他们,所以这很是玄妙,也算得上是缘分。 候老将军开口“既然此事已经达成,走!都上我家来聚上一聚,咱们哥几个喝上几杯。一来为林家添一相国道喜,二来晚上洪湖有花魁较技,咱们近水楼台先得月,可以一睹芳荣啊!” 常老将军哈哈哈大笑,直言林家老二很有点子,安排的滴水不漏,既然夏巡不能赚钱,换个花魁争斗又能吸金无数。 几个老头儿纷纷点头称赞,林老头儿气的直乐“那混账东西还在家跪着的呢,你们先行一步,我先回去告诉风儿已得相位,这事儿准保让他开心。” 几位老头儿便此分开,林老头儿的护犊他们是非常了解的。 林家宅府跪着的林二爷已被林兴风拉回屋子,别人不敢杵了老侯爷的意,可他敢啊,所以就先招呼着大舅好生吃喝。 一家人围坐在桌上正在吃着,五叔欣喜的走了进来,双手端着一枚小印,神采飞扬的说道:“恭喜小侯爷,圣主命你为圣荒域副相国,完婚过后再考虑是否入朝为官。”说着便递上小印。 林兴风呆若木鸡,谁能想,这求取相位之事,竟然就这般成了? ------------ 第一卷【来时无迹】 第二十三章 洪湖花魁斗 等这帮老家伙走了后,圣主唏嘘不已,林家为了这小侯爷可真是费尽心思啊。 “王长老,你去联系外界仙师,让他们派人前来我域,输出了这么多英杰子弟,咱们可是很少求教他们。” 殿中寂静无声,圣主想了想又补充到“两件事,一来请仙师好好看看我这未来女婿,到底是为何不能修行;二来嘛,他林家不像是有诗才的人,看看这林家小子会不会被高人夺舍了。” “是。”见圣主不再补充,一人影闪身出来抱拳一礼,又消失离去。 林豪霜回到家中时,见众人已经知晓这件喜事,有点闷闷不乐,活像个顽皮地孩子,赏了一脚林俞财,叫骂着“老夫都还没吃,你这憨货吃的还香,滚滚滚,快点去洪湖早做准备,今晚几个老哥们都要去看的,可别让老夫丢脸。” 林二爷听了很是高兴虽然挨了一脚不过早都习惯了,只要不再罚他,吃不吃饱倒也无所谓,便扯下半只肥鸡,飞快的给林老爷子让坐,刚想跑出门又朝林兴风喊道。 “小风今晚去不,既然已闻名京师了,可别怕才气外漏啊。” 林兴风扯下油腻肥美的鸡翅塞进嘴里,摇了摇头。 林老爷子不满道“快滚!”,走就走吧,可别噎着孙儿了。 林母望着孩子,看着乐呵的一家人很是开心满足,二舅与五叔把酒言欢,说小风当了相国,今后便不会再又人再说林家是蛮子了,两个妹妹开心地啃着鸡翅,毕竟哥哥喜欢吃地,那妹妹们也要喜欢... 林老爷子陪着家人喝了几杯便要去赴约,也问着孙儿晚上去不,毕竟刚得相国之位,趁着花魁争斗再展才华,那就更能显得名副其实。 不过林兴风还是决定不去。 得相国之位太过儿戏,这事肯定比花魁争斗还要热闹,更加让人浮想联翩。与其现在去出那风头,还不如老老实实在家待着,等风头过了再游历京师。 一家人用过饭坐在一起交谈着趣事,五叔说着今日闻名拜访小侯爷的众人,有那候小胖,有那黄相国,更有公主殿下。林兴风迟疑望着她娘。 林母微微点头,打趣道:“身段不差,很有礼貌,和风儿很是般配。” 二舅说着朝中众人都夸小风诗才惊艳,让他很是得意。林兴风则绘声绘色地讲述着招红馆的几场比斗,抑扬顿挫,活脱脱地像个说书先生,听得舅妈跟两个妹妹屏气凝神,那模样,仿佛台上比斗就是自己。 ...... 夜色中的洪湖很是美丽动人,夏风吹摆着芦苇丛,那清香随风散溢,沁人心脾;明亮地星空闪闪烁烁,一望无边,若是无风,倒影在水中的星辰仿佛触手可及。 而今夜的洪湖很是热闹,几艘巨大的花船驶过湖面,修士们不知用何种方法在水中筑起高台,高台水波摇荡卷起层层涟漪,远远看去站在台上就像踏在水面上似的。 湖中灯火通明,不少小船拥在其中,无论修为高低,这种热闹,圣荒域的人们还是很喜欢凑的。 谢清河本是洪湖上的渔夫,靠这洪湖为生。这天下能修行的毕竟是少数,而他的孙儿恰好就能修行,不过都11岁了还不曾识字。 恰逢遇上招红馆的花魁在这洪湖上斗艳,清风国的文人便要租借他的小船,随手赏给他一枚启智丹作为租船费用全了老渔夫的意,还给了他5枚金玉连着人一块租来。 船头公子白色长衫外套着黑纱,一根青色长衿包裹着发髻,丝巾随风飘摇,很是潇洒。望着公子的背影,谢老头儿深深感叹,仙人之姿怕就如此吧。 “老船夫你划快点啊!本就来晚了没抢上花船,再不凑近些,待会姑娘们的人影都瞧不上了。”公子不满的催促着,老船夫连连点头,使劲的跟周围的小船拼比着。 花魁争斗可不仅仅是为了拔得头筹,还有那三层的小院的所属,毕竟二十四位美娇娘们却只有十二所小院,没能排在前面便不能独占一院,所以丽人们时常抱团,与亲密的姐妹们共创才艺。 巨大的花船上有三层楼台,每层都挤满了人,不过唯有三层按放着桌椅,当然,二爷的坐椅可不是白坐的,得花钱!十枚金玉方可入座,林二爷生财很是有道! 三层高台的正中央摆放着一张八仙桌,不过却只有五张椅子环绕,而坐在上面的正是从候家出来的五个老不修。 林老爷子很是得意,今天这位置可不好占,还是林俞财给人赔了双倍的金玉才换来的,关键还是他儿子的薄面,要是他们几个老匹夫,那必定是要打上一架,估摸着人家也不一定会让。 常老将军认真瞧着高台上起舞地“仙子”们,白雾皑皑轻轻穿过仙子们的纱裙,一女身穿青纱抚着古琴,一女身穿红装吹着玉萧,两名穿着白裙的仙子翩翩起舞。 排箫悠扬空灵,诉说着深深眷念,长琴古朴神秘弹奏着丝丝哀伤。只见那其中一名仙子神情决绝,绕着台子旋转不停,台中忽起升一座金桥,仙子目中含泪很是不舍,又不得不跨入金桥,另一名仙子紧追不舍,却又始终跟不上。 迈上金桥的金桥的仙子在桥上起舞,金桥缓缓消失,她也飞升而上,而台上的仙子垂泪甩着衣袖,摇摇晃晃。 这四位美娇娘是想诉说跨过金桥便是仙的桥段,修为到了一定境界便会被强行送出此界,而金桥就是通往外面的路。两人修为有着差异并不能一同飞升外界,所以曲调哀伤,如泣如诉。 仙子再度落入台中,演奏的二人也站了起来,四人对着台下盈盈一拜,众人纷纷叫好。 常将军开口长叹:“跨过金桥便是仙,可这神仙看来也并不好当啊。” 候老将军言道:“也没这般难吧,咱们的护国大将军不就跨过金桥又回来了么。”说完望着林老头。 “外界到底是咋样的,俞静从不提起,她性子寡淡,即使问了也不会说的,毕竟我是无望跨过金桥的。”老侯爷遗憾的说道。 老头儿们纷纷点头,毕竟他们都知晓自身实力,外面的世界怕是此生无望见到了。 余老相国轻笑“一把年纪想这些徒增烦恼,所以林将军不说,这本就是为了咱们好。” 三层走来几个小厮,提着乾坤袋,拿着账簿过来,对着三层众人躬身请安然后说道“各位爷,该轮到给先前的表演打赏了。” 常将军听闻便一抬手“赏,我赏200金玉!” ...... “那清风国的修士极不要脸,第一场定下三重,第二场四重,第三场五重,也就是五品,按照一般人的想法,那么这第四场的比斗应该就是四品修士了。所以我域跳将出来一个年青修士。那修士神采飞扬,很是得意,想仗着四品巅峰的修为再为圣荒域再赢上一场,那么这第五场就不用斗了,可谁知...”林兴风说到此处顿了一顿,两个妹妹急忙开口问“谁知怎么了。” 二舅也赶紧问道“可谁知怎么了,是不是对面耍诈,不按常理,排出了更高阶的修士?” 舅妈、五叔也疑惑地盯着林兴风,林母倒是噙着笑容看着“小说书先生”耍宝。 林兴风倒也不着急开口,慢悠悠的伸手朝茶水端去,妹妹兴竹赶紧给他递到手中“大哥,是这样的不,是不是按爹说的那样。” 林兴风泯了几口才悠悠点头“是的啊,二舅才思敏捷,这群色痞尽玩些花花肠子。第四次比斗并没有定下修为要求,等着我域入瓮。” “等我们先上台了,他们再派出三重巅峰修为的龙常山来!”他咬牙切齿地说着,“这厮极其无耻,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场比斗不用打了,实力差异那么明显。” “不过咱们的那位年轻人,倒也很是勇武,明知不敌却也要拼死迎战,绝不开口认输。” 二舅扬眉一笑,很是豪气的说道:“那是当然,我域男儿只有站着死的,没有跪着生的。何况,既然是因为他的鲁莽中了奸计,他也理应承受这般后果,如果轻言认输,恐怕就会生了魔障,再想修为更进一步,怕是终生无望了。” 林兴风惊异“还有这种说法?” 五叔点点头开口道:“小侯爷,不不,林相国有所不知,与人对敌最怕未战先怯,那样会心生魔障,尤其是这高台之上二人争雄,并不像军阵中那样,撤退有时候是为了进攻,而高台争斗,认输撤退就会输了气势,产生不低对方的想法,以后遇着比自己修为高的都会这般,没有了争强之心,便也再难进阶了。” 林兴风佯装恼怒“五叔,你可不能打趣我,还是叫我小侯爷的好。” 一家人一阵欢笑,其乐融融。 ------------ 第一卷【来时无迹】 第二十四章 诗成笑傲凌沧洲 洪湖之上也热闹非凡,娇娥们或展现舞艺,或一露歌喉,也有凭借交好的才子作的新作,吟唱开来,引人沉醉。小厮们游走在大船小船之间,收取着众人打赏,多则几百枚,少则三两枚,很是欢快。 林二爷站在一艘花船的三层上,身后跟着美艳妖娆的楼管事。楼管事娇笑开口“二爷真是好手段,单独把三层拉倒此处,借选花魁之名,又能赚取不少银两。” 林二爷嘿嘿一乐,瞧着楼管事身旁的娇弱女子:“你叫怜儿是吧,当日就是你说的公主拜师之事?” 名叫怜儿的女子盈盈一拜“劳烦东家挂记,正是怜儿。” 林二爷微微颔首,望着高台上正在唱曲的三名女子接着问道“为何不去争夺花魁,即使不得魁首,独占一院可比只有一间屋子的强。” 柔弱女子轻声开口:“怜儿无才,自知比不得姐妹们,所以也不愿争夺花魁与小院。” 美妇含春一笑,轻抚着怜儿的香肩“二爷帮帮怜儿呗。” 林二爷呵呵一笑“我倒想帮,不过却没啥好办法”突然目露精光“嘿嘿,倒是有一人,无须你上台载歌载舞也能夺得魁首。” 楼管事拉着怜儿便拜“还望二爷成全,这小女最是让我疼爱,性子柔弱不爱争强,倒与那望梅阁里几树梅花相符”说着灵光乍现想到了小侯爷,不,现在可是林相国了“可是林相国?” 怜儿见林二爷点头,知道能帮她的便是小侯爷,目中透着些许期许,她很是喜欢那疏影横斜水清浅,不过,她这身份,不知小侯爷是否能赏识抬爱,眼中又多出一丝自卑。 比起林相国,她更愿意称呼小侯爷,因为显得亲切些吧。 林二爷见怜儿这幅模样,乐呵着说道:“成与不成,试一试便知,你让黑狗带你去林家,求诗一首,来搏得花魁。记住,可别称呼小风相国,叫他小侯爷便好,他那性子现在可不喜好出那风头。” 怜儿心中一喜,便行礼告辞。美妇也不禁感叹有才华的年轻人真好,谁不喜欢呢? 见她含春模样,林二爷坏笑着捏了一把娇臀,惹得楼管事一阵厮闹。 ... 此时林兴风正兴奋地说着巨掌,血龙,与那台中阵阵狂风,一家丁走了进来说道招红馆一名花魁求见小侯爷。 林兴风很是疑惑,这不好好比赛,这会来找我干啥,临时抱佛脚也有点晚了吧。 二舅打趣的看着小风,“小风现在可是香饽饽,有诗才真好,惹得年轻女子喜爱,都这会了还有人拜访。” 舅妈刮了一眼林俞英,弄得二舅连忙喝茶掩饰尴尬。 林母含笑说着:“想来那年轻修士不惜耗血抽灵,若如不死便也能在逆境中突破,不过即使突破三品也是不敌的。” 林兴风点头,她娘修为确实精深,管中窥豹三言两语中便能知到那修士能迈入三品。 林母接着说道“既然花魁求见,风儿便与她同往吧,今夜的洪湖必然热闹,看一看也是无妨。相国之名,他们愿意叫就叫吧,毕竟风儿是圣主任命的相国。” 林兴风也真的很想去的,想着娘说的也对,毕竟圣主任命,别人不想承认也得承认,便与家人们招呼了一声出门离去。 看着门前的娇柔女子与护卫黑狗,林兴风嘿嘿一乐,美女与野兽啊,哈哈哈哈。这女子我见犹怜确实让人怜爱。 女子盈盈一拜,杏口微张“怜儿拜见小侯爷。” 林兴风点了点头,这名字还真没起错,确实惹人怜爱。 “你全名叫什么。” “慕怜儿。” 小侯爷点了点头,便让黑狗带路,几人匆匆赶往洪湖。期间林兴风问了问洪湖今晚的趣事,怜儿细声讲述着,最后低着头轻声说“小侯爷能否赐诗一首。” 林兴风有些好笑打趣道“你也想博取花魁之名么。” 怜儿摇了摇头,咬着嘴唇说道“只想入那望梅阁小院,那小院清净舒适,几树梅花也与别的小院不尽相同,红的白的都有,别的院中大都一种颜色。” 林兴风微微一笑“好说,便全了你的意。” 慕怜儿闻声一喜,心中感慨万千,拉着小侯爷的手也握紧了些。林兴风觉得好玩,手指轻轻挠了挠怜儿的掌心,怜儿顿时羞红脸颊模样很是娇艳,恰似红梅绽放雪中。 等林兴风赶到时,洪湖的争斗也已进入尾声,小厮们正在飞快的统计每场才艺都获得了多少金玉。林兴风肉体凡躯跑不快,还是怜儿拉着跑的,黑狗本想背着小侯爷,不过林兴风拒绝了,偶尔跑跑喘喘粗气还挺有意思的。 林二爷见林兴风来了目露喜色,连忙招呼着下人端来茶水点心,“林相国肯赏脸来此,今晚这花船可是蓬荜生辉啊。”说完舅侄二人哈哈哈大笑。 楼管事看着亲密地舅侄俩也觉着有趣,一小厮跑来向二爷汇报结果,见小侯爷也在此,抱拳行礼高兴地说着“拜见小侯爷,恭贺小侯爷成了林相国。” 林二爷心情大好抬手一挥扔去一个小包“赏,你这人倒也识趣,以后跟着黑狗吧。” 小厮眉开眼笑地递上册子,林二爷扫了一眼,上面打赏最多的便是四人表演的“跨金桥”,收获了3876枚金玉,最少的也有600多枚。 林俞财收起小册子,对着小厮说道“你先上台告诉众人,还有一名花魁献诗一首,是我小风侄子所作,快去吧。” 另一艘花船上几个老不修讨论着究竟哪个表演能拔得头筹,他们几个可都是花了不少银子的。这时,见一小厮走向高台高声说道:“还有一名花魁献诗一首,诗作乃是林小侯爷,当今林相国新作。” 顿时洪湖又沸腾起来,纷纷期待这林兴风的新作。 老渔夫杵着船桨问着船头的公子,林相国诗才是否真的如传闻那样绝代无双,公子皱着鼻子轻哼,神情却很是羡慕“绝代无双倒称不上,不过力压群雄却是真的。” 慕怜儿轻轻走向台中,向众人一拜,提气高声说道:“林二爷说,此诗非7000金玉不启。”说完捏紧手里的白娟,适才林兴风写诗,懒得等纸上来,怜儿便送上自己的白娟。 台下皆一阵惊呼,有人骂着林俞财无耻敛财,有人骂林兴风持才狂妄。 林老爷子暗道一声好啊,正是我孙儿扬名之时啊,便高声呼喊“我出2000金玉。” 林兴风见声音有些熟悉,便想看看是谁这么豪横,结果发现正是自己的爷爷,内心一阵无语,这老头儿花得又不是自己的钱,再说大舅敢收老爷子的钱么,还不得乖乖退回去,搞不好还得双倍奉还。 几个老头明白了林老哥的意思,纷纷出钱,凑够2000金玉,这可是现把啊,不像林老头儿光喊叫不给钱的。 众人一见,还差3000金玉,都打算一人掏一点,看看这小相国到底有没有那么厉害。 清风国黄仰梅背靠着一艘花船二层的栏杆上,见小侯爷又有新作,顿时站起,跃上明亮高台,中气十足的抱拳说道:“还望各位成全,剩下的3000金玉我出了”说完便朝小厮扔出一个乾坤袋,接着开口“不过,我希望我能亲启白娟,向众人念咏这首新作。” 怜儿目露疑惑望向林二爷,林二爷点头,怜儿便将白娟交给了黄相国。 黄相国提气开口,灵气包裹着的声音传得很远“《湖上吟》,木兰之楫沙棠舟,玉箫金管坐两头。美酒樽中置千斛,载妓随波任去留。兴酣落笔摇五岳,诗成笑傲凌沧洲。富贵长生若常在,洪湖亦应西北流。” 黄相国念完全诗,老渔夫看着眼前的公子颤抖不已有些担心,便连忙靠近,只听那公子恨恨开口“我怎么作不出来,我怎么就想不到!载妓随波任去留,这不正是我辈文人的追求么!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谢清河连忙止步,内心长叹,看来林相国的才华确实是力压群雄,绝代无双的了,反正一人足以抵整个清风国文人。看来相国之名着实不虚,这帮家伙今后怕也不会再趾高气昂了。 ...... ------------ 第一卷【来时无迹】 第二十五章 湖上露心扉 这场花魁争斗结果显而易见,7000金玉的诗歌第一无疑,虽然林二爷的做法无耻了些,但是确实有人愿意花钱捧场,怜儿如愿地住进了望梅阁。 游船渐渐散去,林兴风心情大好,问大舅要了一壶酒便打算泛舟洪湖夜宿小船,怜儿本想陪伴但被他拒绝了。 黑狗卖力的划动船桨,灵气包裹着地小船如离弦之箭,跑的飞快,林兴风在船头开心地尖叫着,真是刺激啊,这怕比冲锋舟都快吧,若不是灵气裹着小船,开头那一下船就翘翻了吧。 几个挥舞间,小船便远离了众人视野。 灿灿星河倒映在湖面上,林兴风捧起一颗星辰两下就灌入腹中,“哈哈哈,爽!我这也算吞星吐月吧。”黑狗见小侯爷没有了颓废之气也很开心,连忙应和“小侯爷才华横溢,胸中志气凌云,小的很是佩服。” “哈哈哈哈,来黑狗,咱们喝上几杯。”林兴风心情很好,提着酒壶相邀。 护卫黑狗很是感动,沉稳地说道:“多谢小侯爷抬爱,我一个下人,还是不陪着小侯爷了,良辰美景,应有他人相陪。”说罢起身而立,灵气鼓动着衣袍看向后方。 林兴风疑惑,这是有人尾随而来? 一艘小船缓缓映入眼中,船上小人儿晃动着船桨,黑狗收回灵气,乌溜溜的眼睛一转,对着小侯爷的说道“嘿嘿,小侯爷,佳人相伴,我这粗鄙之人就先告退了。”说罢还没等林兴风开口,便朝对面小船飞跃而去。 对面的人儿也跃了起来,水中轻踏一步便轻轻落在了林兴风面前。 微微泛红地小脸很是可爱,乌黑的眼睛满是藏不住的喜悦,樱桃小嘴微微张口又连忙合上,白色的褶裙裹着娇小的身子。 林兴风一喜,公主咋追来了? 林兴风打趣开口:“上官公主是不是见我才华横溢,颇有诗仙之姿,怕我踏步飞升离开此间啊。” 上官雪掩嘴轻笑:“我来陪你喝酒,还有,不要再叫我公主了。” “嘿嘿,那好啊,那就叫媳妇。” 上官雪红着脸也不恼,掏出两个小巧的玉杯放在小桌上“都随你,你只要开心就好。” 林兴风疑惑的蹲坐下来:“这是怎么说呢。” “昨天我一直跟着你呢,看你走在街上浑身透露着孤独,让我很难受,明明你是小侯爷呀,而且现在还是我域的小相国呢。”上官雪也坐了下来明亮的眼睛盯着林兴风“为什么你比我还小,却有很多心事的样子,很不开心,你以前不是这样的啊?” “你知道以前的我?” 上官雪顿时羞红了脸,眉眼低垂不敢再望着他,神情纠结又很羞恼,怕是说快嘴了,便把秘密透露出来了。于是皱了皱鼻子觉得告诉他也无妨。 “圣主答应了婚约时,我便关注你了,也常借着去北原历练的名义跑来看你,你以前喜欢走鸡斗狗,还喜欢让下人跟黑牙打架,冬天让护卫去北原撵小妖兽取乐”起初还羞红脸的上官雪,越说越自然,不再觉着尴尬,“还残杀了不少囚犯们喂北原的妖兽,以前我觉着你凶残可恶,但也发现镇北城的百姓并不记恨着你” 镇北城时常抵御兽潮,男儿肯定有伤亡,林兴风的娘便立下规矩,阵亡伤残之人不得受辱,胆敢欺负孤儿寡母的重则斩杀,轻则墨刑。 以前地林兴风见着脸上有刺字的便让人打杀分尸投食妖兽,美其名曰活着让人笑话,还不如替他解脱了,所以残杀了不少罪不至死的人。虽然顽劣凶残了些倒也使得镇北城不再有欺侮孤小、老人的风气。抵御兽潮时,镇北城都能上下一心无后顾之忧,所以虽然都怕小侯爷,但真正记恨恼怒他的并不多,毕竟抵御妖兽即便阵亡了也会不担心家人被人欺侮。 二人碰了一杯,上官雪红着脸继续说着“你得爵位来京城谢恩时,我便偷偷跟着你的,见你趾高气扬的走在叩天道上,遇人便要人家叫你小侯爷,那自我陶醉的样子虽不讨喜却让我觉着好玩,好笑。”说着上官雪圆溜溜的眼睛盯着林兴风,见他尴尬的泯了口酒水,自己也赶紧喝上一杯。 “见你被几个少年设计殴打,我本想出来帮你的,结果候大勇却抢先了,不然是我的话,我肯定不会让你受伤的。”见上官雪一脸郑重的说着,林兴风心中暖暖的。 二人又连着喝了几杯,林兴风陷入了微醺状态,眯起了眼睛望着上官雪,哎,真是个好姑娘,可惜啊,可惜! 上官雪并没有用灵气驱散酒气,陪着林兴风喝着,泛红的小脸微微吐着酒气,混杂着少女的幽香很是好闻。 “我被外界的仙师收徒了,师傅嘱咐我要用功修行,所以近些日子没有前往镇北城,不然有我跟着你,刺客肯定不会得手,也不会让你那么狼狈逃命,虽然我没亲眼见到,但肯定能猜想得到你当时无助惊恐的模样。” 上官雪挺起胸膛,拍了拍胸口“你放心,我一定好好用功修行,将来保护好你的。” 林兴风噗嗤一乐,只有这点追求么?才黑狗纵身一跃跨到对面小船,上官雪也能一跃跨过来,虽然轻踩了下水面,但也彰显了修为,对面的小船上人影都分不出男女来,这么远的距离,我这小媳妇修为可不低啊。 上官雪见林兴风发笑,很是窘迫,捏着衣裙又是一口喝尽杯中酒水,红着脸,喘着气,模样很是认真“我并不是在说笑”清澈干净的眼睛盯着林兴风微微眯起的眼睛“我既然同意了婚约,便会陪着你一生,至死不渝!” “我会努力修行,在咱们成婚前跨过金桥再返回的,林伯母已经告诉我回来的法子,我会努力的。”看着模样慎重的小人儿,林兴风内心一热,也喝干杯中酒水,向后微微倒去看着满天繁星,内心感叹“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上官雪也靠了过来,躺在林兴风旁边,望着满天星斗微微发发呆。风儿轻轻摇晃小船,怕夜晚的温度太低冷着身旁的小侯爷,上官雪便散着灵气裹着小船,淡薄的灵气隔绝了夜风,却并不阻碍星辰的光芒,林兴风心中又是一阵感动。 林兴风伸手拉住上官雪的小手,感受着她的体温,看着夜空上的这些璀璨明珠轻声开口:“醉后不知天在水,一船清梦压星河。真像是一场梦呢。” 上官雪紧紧握着林兴风的手坚定地开口:“这不是梦。” ------------ 第一卷【来时无迹】 第二十六章 阿乌产崽,外界来人 林兴风在京城晃悠了几天,陪着妹妹摸鱼抓虾,跟着爷爷和几个老头儿胡乱转悠,和候小胖去望梅阁看了看怜儿说的不一样的梅花,原来也没什么不同,只是树根被劈去了一半,开着双色的花,依旧坚强的活着。 上官雪那天表明心迹后便没有再找他,正如她自己所说努力修行准备冲击三品中期。真没想到一个小姑娘居然修为如此之高。 镇北城那边派人说阿乌已经产下三个小崽子,林兴风瞬间觉得京城无趣,嚷嚷着要回家,于是留下两个舅舅,其余人便回家了。 看着三个健康的小幼崽蜷在阿乌的肚皮低下吃着乳汁,林兴风立马要给阿乌安排加餐,得吃些好的。要是以前,肯定是直接从监牢里提人,无论他该不该死,先给妖兽吃了再说;而今的他还是觉着还是吃些妖兽肉食好点。 林兴风猜的没错,林老头儿不仅光叫喊没给钱,还把几个老友打赏的钱都要了回来,不过并没有还给人家,而是都留给了自己的孙子。 他便从4000金玉中抽取出一些专门用来给阿乌安排伙食,只要给钱,不少人愿意替小侯爷去抓捕妖兽的,他们甚至还会贴心的选些膘肥肉美妖兽去猎杀。 时间过的很快,大舅的秋狩也已经开始了,镇北城又历经了两次兽潮,阿乌挑了些高等级的妖兽吃了,三个天翅虎幼崽已经能奔跑了。像哄骗阿乌吃启智丹一样,林兴风也把剩下的三枚丹药喂给了三个幼崽,希望它们更加聪明些。 林兴风给三个幼崽的耳朵都打了个耳洞,把自己的贴身衣物撕碎了给它们耳朵上绑着,两只雄虎取名叫阿大阿二喜欢撕咬打乱,天生能飞的它们让即使跑远了也能跟着衣物的气味儿回家。而雌虎叫大花,或许是由于都给它们喂过启智丹的缘故,大花对林兴风十分亲昵,就像只宠物猫一般时常粘着他。 这天,林兴风带着阿乌一家在后山上玩耍,大花窝在他怀里舔着毛梳洗着,阿乌懒洋洋地趴在他身后睡觉,两兄弟在后山追逐撕咬着;林兴风时不时把手伸进大花嘴里,沾了口水又抹在它身上,弄得大花不停地到处梳理。 “小侯爷,快让这两兄弟别咬我了,袍子都快被扯烂了”五叔匆忙的赶了过来,两个虎崽抱着他裤腿撕咬着,青色袍子抓出了不少窟窿。不过家里人都挺喜欢这三只幼崽任由着它们胡闹。 林兴风抱起大花疑惑的看着老管家问道:“五叔,出什么事了么?” “好事儿!圣主请了外界的仙师,他们专程过来给小侯爷瞧瞧究竟是什么原因不能修行的,两位仙师这会都在院里,老侯爷让我来叫你回去呢。”老管家目露喜色,很是兴奋地说着,要是仙师真的能找出原因,小侯爷能够修行了,即使让自己拿命换都是值得的。 林兴风听了也很欣喜,如果能够修行谁愿意当个凡人,尤其是在招红馆看过几场比斗,翻手成龙化虎的,简直是太帅气了!他可没有那争强斗勇之心,作为地球人,修仙求道可是不少人的念想。 再说了能够修行也才能不负佳人,毕竟一起努力跨过金桥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是不少人这一生的愿望,把上官雪困在这小世界中终究是有些不忍的。 想到此处,林兴风便跳下崖去,大花挣脱他的怀抱,自个在空中奔跑着,阿乌熟练的接着主人飞快地朝家中跑去,两只玩闹的幼崽也丢下老管家赶紧跟了上去。 ... 镇北城林家,一家老小齐聚客厅,两个舅舅听闻外界仙师受圣主所托要来查看侄儿,连夜追赶仙师一道返回,两个妹妹背着小手安静的站着舅妈身后,小脸也装着慎重的模样很是乖巧。 林兴风带着阿乌走进屋中,林老爷子满脸红光坐在首上,模样甚至高兴,看着自己的宝贝孙子很是欣慰,仿佛孙儿已经能够修行,还是不可多得的天纵奇才。 林兴风的娘坐在老爷子旁边,林家能有今日威望,也全凭这位修为高深的人了。 首下坐着两个修士,一名黑色道袍,带着高冠,两鬓修长很有高人模样,另一名修士相貌英俊穿着白色长衫腰系黑色玉牌,上面刻着两个金色的大字“天行”。 黑袍道人见林兴风进来,右手紧握左手的板指,轻轻的转动着,目中很是疑惑。 林俞静扫了一样道人,道人连忙含笑开口“真是俊美少年,气定神闲,仪态端庄,不愧是大家子弟。” 白衫男子也暗暗点头,他见过不少俊杰,可像林兴风这般年纪能如此镇定的真是少之又少。 林老爷子很是得意,抚了一把胡子说道:“风儿,快来拜见两位仙师。” 林兴风点点头抱拳一礼“林兴风拜见两位仙师” 道人开口一笑“不用拜我了,我并非专程来此,我本是妖兽,年幼时被高人带去外界,境界修为并不比这天下众人高出多少。” 说着望着旁边的男人一笑“路途中碰见李仙师,此次回来只为探望故人,事后便会返回外界,呵呵,承李仙师相邀到林府讨上一些茶饭,还得好好感谢你们林家呢。”说完便朝着林老爷子抱拳行礼。 李姓仙师点了点头,承认了道人的说法。 林兴风内心一惊,不停地打量着道人,思绪纷飞。 卧槽,化形的妖兽!还是去过外界又返回的妖兽!虽然他谦虚修为不高,可既然能顺利回来背后势力一定很大吧,看来我这修行有望了啊! “我二品修为并不高深,还要前往十万山探望故人,就不在此久留了,多谢林府款待。”说着黑袍道人起身向众人行礼作别,李仙师笑着点了点头。 林二爷乐呵呵的说道:“要不明日再走吧,明日林府送仙师一只蓝苍雕用来赶路,行程并不会落下多少。今天就让我好好陪上仙师喝上几杯可好?” 道人呵呵一笑谢绝了,林老爷子便招呼着老管家准备些吃食酒水送予他以作路途之用。五叔招呼着下人包裹好酒食,带着道人离去,在经过林兴风身旁时黑袍道人目光闪烁,却不停顿,昂首迈步随着五叔离开了林府。 ------------ 第一卷【来时无迹】 第二十七章 饮酒 堂内十分热闹,原来李仙师本就与林家相熟,他名叫李秀山,曾经与林兴风他爹娘一起跨过金桥,只是选择了留在外面师门。 “俞静好久不见,小风长的真像你啊,如果他爹见了肯定高兴,一点没有这荒域的蛮匪之气。”李秀山开怀的笑着,多年不见故人,尤其是一起经历过生死的故人,真的令他十分怀念与高兴。 林兴风他娘难得地露出笑颜“像他还是好些。” 林二爷搂着李秀山的肩丝毫不在意他外界仙师的身份,扯着嗓门说着:“嘿嘿,没想到来的是你,怎么跟个妖兽为伍啊,来来来,赶紧罚上一杯,看你这酒量到底有没有变化。” 李秀山也不推迟一口干掉杯水酒水乐呵呵说道:“这道士的确不一般,虽然修为不高但能离开此界还能返回的,家中长辈肯定有能人,必定告诉他别的出入的法子。” “我想着他虽然修为不高,但在外界呆地久了见识肯定不凡,所以邀他一同前来看看小风,没成想他居然这般无趣。” 林豪霜并不恼怒端起酒坛喝了一大口“无妨无妨,毕竟是个妖兽,在外界又能有多少见识呢,与你相比错的远呢。”老头儿常年与妖兽厮杀,骨子里就不咋喜欢妖兽。 林俞英也很是开心,端起酒杯敬酒“李大哥一别多年,今日风采依旧,小弟敬你一杯。”说完就闷,一点也不含糊。 李秀山仔细打量着这一大家子,林老爷子豪迈如故,俞静还是安静少言,两个林家爷们性格却天差地别。思索间端起酒杯轻泯了一口,细细看着林兴风,见他沉稳内敛,眸子十分清明,却又透着孩童狡黠,但也很有趣。 林兴风正扯着鸡腿逗着妹妹,明明是要喂给她吃却在她要张嘴啃来时又收了回来,兴竹没吃到鸡腿也不生气咯咯咯的笑着。 李秀山内心一叹,可惜了,也不知究竟什么原因不能修行呢。 ... 吃过饭后,女眷跟下人们都自觉地离去,虽然林老爷子让五叔留着,不过老管家并不愿意留下,与其跟着担惊受怕,不如等着结果,所以自觉的带上房门去前院陪着兴雨、兴竹两个孩子。 屋内气氛颇为紧张,林二爷也不再大大咧咧,安静的坐在凳子上,老爷子不时揪着胡子,双眼直直地看着脱去衣服裸着身子的孙儿。 李秀山要仔细查看林兴风,所以便让他脱尽衣服,灵气也才方便灌入他体内。林母坐在椅子上含笑看着孩子,眼神充满着鼓舞的味道,看着他娘模样,林兴风紧张地心也平复了很多。 管他的,那一世也还不只是普通人,这一世较什么劲,能修行更好,不能修行难得就不活了? 李秀山笑着拍了拍林兴风微微颤抖地肩膀轻声说道:“没事的”看着他胸前挂着的红褐色小珠子接着说“一直带着的么?” 林老爷子接过话来“从出身就带着,俞静说这珠子是小风的爹拿命换的,带着总是好的。” 李仙师拿起珠子在手中转了转,“那就开始吧。” 言罢,磅礴的灵气从掌心涌出,顺着林兴风的肩膀进入体内,灵气顺着经脉流淌,自上而下缓缓朝丹田游走。林兴风小脸泛红,额头有微微汗渍,只是突然之间又恢复了正常。 李秀山惊奇地睁大双眼,愕然地望向林兴风的娘。 林母轻轻点头“风儿不知为何体内毫无灵气,即使旁人输送进体内的灵气也会瞬间消失,我曾经接连五日灌输灵气也察觉不到缘由。” 李秀山锁紧眉头,加大了灵气输送,果然不出片刻,林兴风体内的灵气又消失了,接连试了好几次也没有发现原因,便收手为林兴风披上衣服。 看着林家老二绝望的模样李秀山呵呵一笑出言道:“小风这种情况并不是特例,我师门也曾经出现过这样的弟子。” 开口一句话就让林家众人目露喜色,林兴风的娘都激动的问到“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我也不太清楚,好像跟神魂有关,是师门长辈发现的。这种人将来成就都不低。”李仙师说完鼓励地眼神看着林兴风。 “受尽白眼,所以知道冷暖,也更加小心惜命,知道进退,贪生怕死所以成就就不低了吧。”林兴风笑着开口,眼里满满都是失望之色。 ... 夜里的后山很是安静,夜风夹杂着丝丝凉意,林兴风麻木地躺坐在椅子上。阿乌睁着大大的眼睛看着天上的星斗,静静地站着主人身后挡着山风,大花乖巧地窝在林兴风怀里为他取暖,任由着林兴风揉捏着肉乎乎的小爪子。 李秀山临空虚踏,几步便来到了林兴风身旁,大大咧咧地坐了下来。只见他伸手一拂,玉桌上便出现了两个小葫芦,借着月光可以看清一个淡青色,一个黄褐色。 “听你两个舅舅说你也喜欢喝酒,来尝尝外界的酒吧。这酒本来灵气充足,普通人喝下可能爆体而亡,不过你却恰恰能喝,也算是好事啊。”李秀山笑着把青色的葫芦推了过来。 林兴风深吸了一口气,拿起葫芦就倒入口中,酒的辣味倒是没有,反而很是清凉。以前他爸买的铁皮石斛泡酒他也曾喝过,就是这种凉悠悠的感觉,很是舒坦。 “我还能修炼么?” “当然可以,明年入梦阁,你拿着信物入梦,我回去后请求师门前辈在入梦阁中找寻你。”李秀山乐呵着说着,“不过那样就得拜入我师门中了。你爹娘讨厌约束,习惯自己游历,所以曾经他们本有机会,却最终没有选择师门,也就没有留在外界。”说道此处,李秀山苦涩一笑。 “和我说说外界跟我爹娘吧。”林兴风灌了两口酒吐出一口浊气,那姿态根本不像一个7,8岁的孩子。 看着他这奇怪饮酒模样李仙师很是好奇,乐呵地说:“要不是你胸口挂着的那枚珠子,我还真以为你被夺舍了呢。” 林兴风侧目很是疑惑,倒也不着急等着他的后面的话。 李秀山也灌了两口酒看着远处的镇北城轻声说着“那枚珠子是外界一个世家子弟给的......” 原来,外界的世界并不是想的这么美妙。这世界跨过金桥出去的人会落在别人的试炼场,而试炼方式就是猎杀妖兽取得灵核。外界的门派会借助跨过金桥出来的人来帮助猎杀妖兽,要么吸纳进来进入师门,要么上交足够多的灵核换取离开试炼场的资格。 灵核不够的话就得困在里面,等待外界再一次开启试炼,大多数人就死在这个等待的过程中。 林兴风的爹娘曾经和李秀山一起跨过金桥,在试炼场帮助了不少大家子弟猎杀妖兽,后来李秀山选择拜入师门,而林兴风的爹娘打算继续去探索外面的世界。 再后来林母有了身孕,二人要返回这个小世界又不得不进入试炼场。林父豪迈爽朗舍己为人,在帮助世家弟子猎杀妖兽途中不幸陨落,世家子弟过意不去便送给了林母那枚珠子。不过到后来才知道林父帮助的人是圣荒国的一位世子,也正因此使得这片小世界多出了10名进入入梦阁的名额。 所以,他的父亲才被这片小世界称为英雄,因为他的死成全这片世界许许多多的修行中人。 林兴风把玩这青色葫芦,明明没有大多但酒总是喝不完的样子。 “这葫芦能装多少酒啊?” 李秀山呵呵一笑“怎么,想要啊,这葫芦可是能装一百斤酒水的,却又没有百斤重量。在外界不过是寻常之物,药酒灵气充沛,自身灵气耗尽时来上几口补充得也快,游历带着也省去很多麻烦。”接着打趣盯着林兴风说道:“听说你诗才艳艳,来两句看看,要是我觉着不错,便把这葫芦送给你。一百斤酒可够你喝上许久了。” 林兴风呵呵一笑,背诗嘛,简单!不过诗言志,歌咏情,能表达此时心境的呢...林兴风想了想,开口念到“一曲高歌一壶酒,一人独望满城秋。”念完抓起葫芦跳下崖去,阿乌熟练的接住了他,大花追着他两的身影奔跑着。 后山,晚风扫着李秀山的衣袍,他沉默的望着远去的林兴风,像是在寻思诗中的意味儿,又像是在回忆曾经在试炼场的血腥。 ... ------------ 第一卷【来时无迹】 第二十八章 祸起萧墙 京师殿内,年轻的圣主靠坐在椅子上打量着眼前的李仙师,如此年轻的外界仙师倒是让他微微惊讶。 “怎么样?”圣主笑着问着:“林家孩子可有什么发现。” 李秀山面露微笑“还请圣主放心,小风他并未被高人夺舍,他胸前挂着的珠子大有来历,这片世界想要一击伤他夺舍的人的还不可能存在。” “哦?” “那珠子是林兴风的爹拿命换来的,是蛮荒界圣荒国的的高人炼制,受规则影响即使在此界也能抵挡一品巅峰修为全力一击,也包括神魂攻击,我看过那珠子,完好无损,所以小风并没有被夺舍。” 圣主呵呵一笑:“原来如此,我还以为小风他爹的死只换来了10个名额,没成想还有这种保命之物。这事就到此为止吧,修行呢,为什么不能修行呢?” 李秀山抱拳,低声说:“详细缘由并没有查清,我推测跟神魂有关,明年入梦阁我师门自由高人来解决此事,望圣主宽心。” ...... 林兴风的屋中,林母静坐着看着孩子,想来风儿肯定是有很多疑惑的,所以打算告诉他一些。 林兴风抱着小葫芦,小葫芦上面已经系了一根黄色丝带,想来他是觉得酒葫芦还是应该挂在腰间才有感觉。 “娘,入梦阁是怎么一回事呢?” 林俞静看着孩子,内心一暖,风儿还是渴望修行的。“入梦阁娘也不是很清楚,听外界传闻是某一位界主所创,强拉世间无数人入梦,不管你身处何处,在哪方世界,都会共同处在同一片天地中。”说完轻轻一笑,像似在追忆着什么。 “娘以前也进入过入梦阁,那里面有无数机缘,想成为什么就能成为什么。想有什么术法都能随手招来,毕竟入梦如梦,一切都是虚假的。不过也正是因为这些想象,所以才让外界高人看中,好多术法的创造,好多神奇的事物都是入梦阁里得来的灵感,你做不到的事情,别人或许可以。” 林兴风目瞪口呆,这不就是科幻文么,你现在想象的东西将来或许就能成为现实推动着发展,原来术法也是这般。那我是不是可以在里面开坦克飞机?不过好像也没用,人都能飞了,还要什么飞机。 林母看着风儿吃惊地模样笑了笑“不过里面最重要的并不是这些,而是身边的事物,即使你身边地一棵树都有可能是外界高人变化,他们随意指点你几句就有可能让你受益无穷。想来上官雪那丫头就是在入梦阁里遇到的机缘吧。”林母接着说着“不过入梦阁要八岁过后才有资格进入,对于咱们这个小世界来说四年便有机会进入一次,而外界则是两三年,三五年都有可能,只要拥有有玉符,入梦阁开启便可以进入,其他人就得靠缘分了。” “什么样的玉符?”林兴风急忙问道。 林俞静站起身来抚摸着风儿的脑袋,让他不要急躁,“玉符娘给你了啊,当年你爹死后换来了十枚玉符,也就是那入梦阁的名额。” “咱们林家有一枚,京师有两枚,其余四国各一枚,剩下的三枚由帝都代为保管,选取天下优秀的年轻修士进入其中,最终走出这片世界。” “那不都应该是咱们的么?”林兴风愤愤开口,又想到自己不能修行,怀璧其罪的道理他可是明白的,所以交出去还是好些,或许这是他娘跟四国定下的一些约定吧。便又安静下来轻声问到是什么玉符。 林母微微点头,风儿还是挺聪明的,知道轻重,“就是那日给你代替魂玉的玉符,玉符很普通,却又是进入入梦阁的凭证,娘把它炼化了交给你,无论你在哪里,只要滴血在上面,娘便能感知到你。” 林兴风开怀一笑,娘对他真好,只要满了八岁,入梦阁一开启自己便能持符进去,很是方便,不用像别人那样凭借运气,凭借实力争夺名额。只要进入了入梦阁,无数修士在其中,早晚有机会弄清自己是何为不能修行的。 林兴风又想到李秀山所说的连忙问道:“娘,那李仙师所说的是真的么,我需要去他们师门么?” 林母轻声一叹:“我也不知,不知道风儿是愿意等待他人指点,遇见有缘人,还是就此进入师门呢?” 林兴风很是不解,按道理有师门不是挺好么,毕竟背靠大树好乘凉啊。 “我跟你爹不喜欢被师门约束着,再者外界的师门竞争激烈,我二人并不喜欢。不过小风怎么选择娘都是支持你的,这一生你只要快乐就好。”林俞静望着孩子,满眼都是温柔与慈爱。 林兴风突然想起了上官雪,记起她说跨过金桥还能回来的事,看样子应该没有那么难,“娘,咱们这片世界只有跨过金桥才能出去,回来也只能经过外界的试炼场吗?” 林俞静摇了摇头“咱们这个世界到底是怎样的,想离开此界有没有别的路我都不太清楚,可都出去回来的路应该是有别的吧。生下你后我曾想把你爹的遗物带回来,他喜欢用刀,我们成亲时你爷爷专门找人打造了一把刀。”说到此处,林母脸色羞红,调整气息镇静下来接着说着:“当初返回这片世界时他那把刀藏在了那试炼场的一处山洞中......” 原来想回到此界还真有别的路,林兴风的娘曾在试炼场外遇到一处空间通道,她便从试炼场中抓着几人一同探寻,结果竟然返回了此界,不过也发现了只有生在这片世界的人才能安全返回,其他人都在通道中消失不见踪影了,可惜她也只是机缘之下发现了回来的路,并不知道出去的路在哪。 林兴风也不纠结这些,外面的人进不来怕是因为规则限制,只要能回来就好。他娘告诉他这些就是让他不要担心被师门限制,即使不想待在外面,也可以回来度完余生。 现在他很是期待明年的入梦阁,不管是李秀山的师门,还是里面别的高人,只要能修行了还真想去外面看看,爷爷虽然没出去过,可他爹娘是出去过的,一代总要比一代强吧... 林兴风发着呆幻着,想着以后呼风唤雨的日子就觉着异常兴奋,却不知一场阴谋悄然袭来。 ...... 十万山的边缘地段,凶猛妖兽并不多,这里山脉绵延藏匿着许多小妖小兽。一根高达六七丈的巨树上,一个道人正盘坐在枝干上,这人正是从林家出来的黑袍。 道人噙着笑容满眼都是兴奋之色,右手快速地转动着板指。 “嘿嘿,没想到啊没想到,回来一趟居然发现了双魂!哈哈哈,只要我夺舍了他,日后努力修行成为尊者,圣人之下我将无敌!哈哈哈哈!” 黑袍道人双眼透着血丝,看来着急赶路不仅没有休息停顿,而且深受内心欲望地驱,还他不挺地算计设想,一心想着夺舍了林兴风。 “算算时日,李秀山这厮应该回师门复命了,我再等上一天再慢慢赶去荒域,嘿嘿,真是多谢了这位仙师了啊,将来我成为尊者再来好好报答他,哈哈哈哈!” 狂妄地笑声惊动了山林中的鸟兽,他赶紧止声又飞奔百余里换了个藏身的地方。 “啧啧,可不能让老家伙发现了我,本来是想探望他的,可是自身地实力还是要紧些,将来再说吧。等我修为高深给老家伙报了仇再来找他吧。” ...... ------------ 第二卷 【去时无踪】 第二卷 【去时无踪】第一章 拜入药圣师门 北原中部,荒凉的草木被秋风扫荡略显的萧瑟,林兴风矮身躲在一块青石后面,两只雄虎幼崽炯炯有神地盯着溪水正在喝水的火云猪。 火云猪,五阶妖兽,已经开启了灵智,两支锋利的獠牙上面还带有血丝,看来刚和别的妖兽拼杀了一番,估摸着是胜利了所以喝水的模样也透漏着得意。在中部的北原妖兽互相猎杀吞食灵核提升等级,这火云猪怕是要到六级的样子了。 林兴风手握一杆长枪,腰间别着短刀,腰后面系着青色小酒葫芦。他来北原已经两天了,既然自己是有可能修行的,所以他也想来北原历练一番,候小胖都三阶修为了,说不准现在四阶都有可能,自己如果不努力,不提前适应的话,估计以后是很难追上他们的。 虽然北原妖兽很多但有阿乌跟着,只要不太深入北原,一般的妖兽奈何不了他们,所以林兴风没有选择在外文猎杀妖兽,毕竟一般地低阶小妖兽两个虎崽都能屠杀了。 “阿大、阿二,待会你俩左右夹击,把这野猪朝陷进里面赶,咱们合力把这畜生弄死。”林兴风低声指挥着两只幼崽,眼里充满了兴奋,这两天小团队收获颇丰,虽然林兴风没有什么武力,可两个小家伙毕竟是高阶妖兽。 阿大盯着火云猪慢慢朝左边摸爬过去,阿二粉嘟嘟地舌头舔了舔林兴风的脸颊弄地他满脸口水,见主人很是认真便也连忙缩在地上慢慢地朝右边拱去。 陷进在他身后右侧50多米处,杂草枯木遮挡着,不仔细看的话确实发现不了。这陷进由两只虎兄弟匆忙挖出来的深坑,它两倒是能飞,所以也不怕自己掉出不来。 林兴风从怀里掏出乾坤袋,抓了一把血肉胡乱地抹在自己脸上,这样看起来狰狞一些,虽然有些狐假虎威,可毕竟也算是参与了猎杀地。 火云猪不时抖动着一对招风耳,收集周末地声响,头也不抬哼次哼次地喝着水,估计也是累坏了。突然,一阵狂风从左边袭来,阿大沉着地飞快朝火云猪奔去,火云猪一惊连忙朝右边灌木从中钻去,这时右边又传来虎吟声,阿二张着大嘴厉声咆哮,露着尖锐虎牙拦着它的去路。 如果只是一只小天翅虎,火云猪也敢拼死奋战,可谁知竟有两只幼虎共同狩猎,所以它急忙扭身朝林兴风所在的方向逃去。 “阿哈,来了!”林兴风一喜,急忙端起长枪,也不管脸上的鲜血滴落下来。 火云猪慌不择路,也没留神是否还有别的狩猎者,四蹄飞奔很快就要达到青石旁,林兴风端起长枪,趁着火云猪还有着2米多的距离,立马跳将出来,张着大嘴怪叫。 “┗|`O′|┛ 嘿~~吖~~~杀啊!” 人吓人吓死人,小时候经常跟同学开玩笑,突然跳出来吓小伙伴一跳,林兴风这会也是这般。如果野猪距离太近有可能直接冲过来,那自己就凉了,所以他选择合适的距离再跳出来。 火云猪果然慌了神看着满脸血迹端着长枪的人类突然冲将出来,它果断避让朝左前方跑去,那边不少倒着地枯黄大树,直接穿过去或许还有机会的,毕竟幼崽玩闹的成分居多不可能一只跟着自己。 两只幼虎使劲追着火云猪,见它朝陷进跑去更加兴奋,阿二欢快的咆哮着放慢了速度,阿大也缓缓减速,野猪听闻声音渐远,很是欢喜,连忙加快了速度朝前面的枯树跃去。 “嗙!”的一声,火云猪掉进了深坑里啊,林兴风欢呼雀跃,连忙追着两只幼崽前去查看,火云猪在坑里死死盯着林兴风,眼里全是愤怒。 “嘿嘿,也不知道这五阶妖兽的皮厚不厚,这枪弄戳穿不。”林兴风怪笑着拿着长枪就朝火云猪眼睛戳去,那畜生用长长的獠牙抵挡着,戳了几下也没伤着他,阿二见此连忙跳下去,咬着猪尾巴拽动着,不让火云猪乱动,林兴风瞅准机会立马刺了上去。 只见火云猪白色的獠牙突然变成红色,冒着丝丝火花,朝着长枪一顶,长枪立马断裂。林兴风被力气反震险些没有站稳,顿时气极把枪杆朝野猪扔去,“阿大上,你俩一起咬死这畜生!” 这时,远处天空传来一阵虎吟,阿大盯着林兴风,回头朝声音传来的方向嘶吼回应着。 片刻就见阿乌托着林二爷朝这里飞来。大舅满脸喜色,骑着阿乌并不下来,急匆匆地对林兴风说着:“快回家!那个妖兽道人来了,侄儿不用等待明年了,今年就有可能修行!”说完便提起林兴风放在了阿乌背上,高声叫喊着“走走走,越快越好!” 林兴风有点懵,还没来得及擦拭脸上的血水,只是想着那妖兽道人有那么厉害么? ... 林家宅院,黑袍道人探查过完林兴风笑着开口,很是自信的说道:“小侯爷神魂受损,所以体内灵气消失不见,大概是灵气主动修补神魂了吧,这并非不能医治。”说完扫视着众人脸色,只见林二爷满脸忧愁,老爷子抚着胡子并不在意他所说的。 道人笑了笑接着开口:“我知道我是妖兽化形成人的,而镇北城常年与妖兽厮杀,所以林家态度我能理解,呵呵”道人抱拳朝林俞静一拜,“林夫人,我来自外界的圣妖界,乃是妖圣门徒。虽然丹药手段道行界称雄,不过药圣之名还是我妖族的人。小侯爷这种小毛病,去我圣妖界很容易就医治好的。” 林母紧皱眉头,看来这道人果然背景不小,居然知道圣妖界跟道行界,从金桥出去的人,大都一生都在莽荒界的小门小派里待着,不是天资卓越之辈很难走出金桥连着的莽荒界,对于外界其他世界并不清楚。而传说中的药圣居然是妖兽,这可是连她都不清楚的。怎么办?林俞静内心也很纠结,她并不希望风儿现在就跟着道人离开这片天地。 林兴风看着道人的得意模样很是不喜,很是不爽地问道:“你这道人修为还没我娘高,你怎么跨过金桥带我出去呢?” 黑袍道人也不恼,回头微笑地看着林兴风“小侯爷倒也有趣,离开此界并非金桥一条路,妖兽中地先辈们也有自己地摸索,这是秘密,我想林夫人也有着进出这片世界的道路吧。” 林母并没有在意这个开口问道:“你想要什么?” 林老爷子闻声也盯着黑袍道人,对啊,这妖兽道人不可能平白无故地帮助咱们啊。林二爷一喜急忙开口:“金银灵玉,妖艳丽人我都有,保准让仙师满意。”,林二爷想的不怕他不开口,只要有想要的,他林家在这片天下还是能说得上话的。 黑袍道人笑着摇了摇头,轻声说道:“我不要别的,只要求小风能当我的弟子。我在药圣门下修行学习丹药之术,厉害地灵药生死人肉白骨,小风既然与我师门有缘,如果医治好了,就不如拜在药圣门下。” 林俞静一喜,药圣之名她有所耳闻,能带圣字的都是她接触不到的层次,虽然这道人修为不高,但认他做师父,在药圣的师门还是好处不少的,总比李秀山的师门强些。 林兴风很是吃惊,我可不愿意炼药,那一世不是坐得住,耐得住寂寞的人,这一世的小侯爷也是跳脱的性子。这买卖好像有点亏啊。 林老爷子见俞静的模样,赶紧开口,生怕自己的宝贝孙子胡乱说话错失机会“好!我们答应了,小风现在就可以认你做师父。” 道人又摇了摇头,轻声说道:“不急,还是医治好了小风在认师父吧。” 林家众人都露出笑颜,看来这妖兽道人还是不错地,只是林兴风神情低落,耷拉着脑袋问道:“那咱们什么时候走呢?” 此话一出,林家上下顿时安静下来,都紧紧盯着林兴风,对啊,小风是不是需要现在就离开啊。 黑袍道人背着手笑道:“也不着急,两日后我们再出发,你们也无须担心小风,不管成与不成,我毕竟也是这片世界的人,师门医治过后,无论结果怎样,我都会立马带着小风返回此界,让他在此待着,年满10岁后我再来接他也行,他自己找我也行。离开此界的路,走过这次后,我将会告诉他。毕竟,这也是缘分。不过,我相信小风是能够修行的!” ...... ------------ 第二卷 【去时无踪】 第二章 人心怀毒 林兴风待在屋子里奋笔疾书,因为不知道外界的世界有多大,圣妖界离莽荒界有多远,来去要花多长的时间,所以他打算写几封信给自己的朋友,告诉他们他林兴风认了个妖兽师父,自己是有望修行的... 林兴风趴着桌子上,阿乌硕大的脑袋低着亲昵地蹭着他,林兴风放下笔抱着阿乌轻声说着:“阿乌啊,你也听到那黑袍道人说的话了,我要跟着他前往外界。听名字好像是你们妖兽的世界,你跟我一起去好不好?” 阿乌点了点头,轻声吼叫了一声似乎在回应主人。 “阿乌啊,带着你也算是保护我,谁知道外面的世界是怎样的,有你跟着,我心里多少安稳些,你可要好好保护我啊。”林兴风揉搓着巨虎脑袋,很是认真地说着。 信写了两封,一封给候小胖,毕竟小胖人人还不错,另一封写给他的媳妇,哈哈哈,真希望他再回来的时候已经可以修行了,到时候和上官雪一起修行,再一起行走世间。 ...... 临行前的晚上,林老爷子把时间留给了风儿他娘,即使自己再不舍,可毕竟林俞静是出去过的人,比起他们这些,经验还是丰富地多。林二爷难得的喝的不省人事,估计是想着一醉解千愁,看不到好受些。 林母坐在椅子上认真地看着孩子,谁能知道去外界会发生些什么,说实话她并不是很希望风儿去往妖圣界,虽然药圣名气大,可还是没有去入梦阁寻找机缘好些,毕竟那样不会就这么快地离开她身边。 林母轻声开口:“风儿,我知道你这些年不能修行很是苦恼,娘有些话还是要告诉你的。” “咱们这片世界有自己的规则,外界的人是进不来的,即使是生在此界跨过金桥又回来的人,实力也会被强行压下来。所以在片世界,娘自信能保得了你周全。你胸前那个珠子叫太岁珠,本来颜色是黑色的,听闻能够抵挡尊者级强者一击,但进入此界后颜色却变为红褐色了,娘认为是规则所致,它在此界估计能抵挡一品修士全力一击的吧。” 林兴风听后很是吃惊,急忙掏出珠子仔细打量,怪不得李秀山也问起过这珠子,原来是个宝贝啊。林俞静见此笑了笑接着说道:“不管怎样,不愿意在外面待了就回来,你记住外界那个试炼场西南边有个小苍山......” 娘离去后林兴风静静地坐在,说实话多少是有一些不舍的,毕竟几个月时间的相处,家人们的关爱他是真切的感受到的,现在并没有了寻死之心,能活着就好好活着吧,能修行无非是少些遗憾,或许是已经死过了一次,所以他并不怕冒险,很是想去看一看。 次日清晨,林兴风骑着阿乌跟着黑袍道人离开,他讨厌分别,所以让家人们不要送他。临行前爷爷递来了一个黑色的乾坤袋,林兴风还是有些印象的,是招红馆里遇到的“有缘人”送给他的,不过当时并没在意。老爷子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嘱咐他在外要注意自己的言行,别使性子,多听他师父的话。 林兴风怕太感动会哭,所以急吼吼地叫喊着出发。 黑袍师父带的路是先前往北原的,在跨过镇北城外营帐的城墙时,只听他大舅林俞财用力喊着“平平安安,保命要紧!”林兴风回头望去,发现城墙屯子上站着一个汉子使劲挥舞着手臂,林兴风也急忙挥手回应,呵呵,大舅对他真好! 飞行了几百里路道人回头一笑,也不再前行,站立在一处矮坡上好笑的望着后面,林兴风很是疑惑,道人开口道:“嘿嘿,有两个小家伙跟着的,咱们先稍微休息会,顺道吃点什么吧。” 林兴风茫然得朝后望去,谁会跟来呢,都好几百里路了,突然喜上眉梢,是两个虎崽么?于是便朝后面的丛林叫喊着:“阿大、阿二快出来,我看见你们了!” 两只小虎闻声立马嘶吼一声从林间钻了出来,虚空踏步速度极快。不一会儿就飞跑到林兴风脚边,看那模样似乎也是累极了,也不亲昵打闹,趴在地上就喘着粗气。 阿乌过来舔了舔两个虎崽,轻轻地拱了拱林兴风,林兴风会意立马掏出酒葫芦给两个虎崽灌上一口,李秀山说着药酒灵气十足,两只虎崽跟了这么久,灵气耗费肯定不少,喝上一口定能补上许多。 阿大喝完立马添起了毛发,阿二却抱着葫芦不肯丢手,林兴风觉得好笑,可也不敢多给它喝,连忙收起葫芦笑着对阿二说道:“待会醉了可别尿我一身。对了阿二,狗才喜欢翘着一条腿撒尿,你这么聪明,应该能站立起来撒尿的吧,哈哈哈哈。”林兴风想着大猫站着撒尿的姿势就觉着好笑,提着阿二的两只巨抓教它直立行走。 黑袍道人并不打扰少年人的玩闹,撕着肉食喝着酒水看他们玩闹。 待他们吃饱喝足后,道人问到这两小家伙怎么办,林兴风觉着既然都已经跟来了就让它们跟着吧,有个玩伴也挺好的,不会无聊。于是两人一虎就变成了两人三虎的小团队了。 在靠近北凉的一处山崖边,一行人停了下来,黑袍道人很是兴奋止不住的有些微微颤抖,使劲地转动着板指也不知想到了些什么令他这么激动。林兴风打趣地想着,并不知道危险将要来临。 道人带着他跨过了悬崖,降落在对面的一处石壁边,石壁历经沧桑成黑褐色,林兴风伸手一摸却发现并没有触及石壁惊奇地望着“师父”。道人微微一笑:“就是这了,没人会想到在这悬崖之下,在这百长石壁间会有这么一处通道吧。”说完很是得意地朝旁边的石壁挥动道袍,灵气冲击而出,啪地一声击落了不少碎石。 “走吧!”说完便先行带路朝着这处虚幻石壁走去,一个闪身身影便消失不见。林兴风立马跟了上去,阿二半趴在阿乌背上,眯着眼睛也不乱动,要是以前肯定会兴奋地胡乱冲撞石壁,探一探究竟。 跨过虚影,入眼便是一道星光铺路,四下漆黑一片,唯有脚下的这条道路有点点光亮。林兴风倒吸了一口凉气,也不发问,他爷爷说过要让注意自己的言行,他怕问多了惹得道人不喜。就默默地坐在阿乌背上跟着道人前行。 也不知道走了多远,也不知道方向,只有这星光道路一直蔓延在前方。阿大也走不动了趴坐在阿乌背上,两只爪子环抱在林兴风腰间,脑袋紧紧贴着林兴风背上。林兴风倒也觉得这样很暖和。 林兴风取下葫芦又泯了一口酒水,他没有灵气,喝这酒水倒像喝凉茶一般,阿二就是被他这样灌醉了的。看着前方的道人默默地走着,林兴风终于忍不住开口:“师父,咱们到底还要走多久呢。” 黑袍道人言语中透露着兴奋,开口回应道:“这空间通道就是这般无趣。仙人境能穿越空间,千里之内随意穿梭,而这空间通道联通无穷地域,在这道路上行走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被吸入裂缝中,运气好的话不知会去往哪方世界,哪方天地,运气不好的话就会被这裂缝撕成碎片。”说完回头看这了阿乌。 林兴风有些生气,这不驴唇不对马嘴吗?而且明明是我问的你,你看着阿乌干嘛? 跟着走了好一会林兴风觉着烦闷看着忍不住颤抖的师父又开口问道:“师父,你为什么会选择我当徒弟啊,因为我天资聪慧吗?”说完很是得意,高人收弟子肯定是发现了徒弟的与众不同,何况这道人是在药圣门下。 黑袍道人停了下来,满脸兴奋,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林兴风透露着渴望,怪笑着开口:“嘿嘿,是啊!我的乖徒儿!你确实与众不同啊,万中无一啊,哈哈哈哈,我再也忍不住了!” 林兴风很是恐惧害怕,这妖兽道人不会是有L童癖吧!完蛋了与其被他折磨,不如跳下这空间通道死了算了。 道人见林兴风充满恐惧的神情,也消失了以往地云淡风轻,继续兴奋地说着:“也不怕告诉你,到了此处,即使你娘也救不了你,呵呵,这畜生根本就保护不了你!” 阿乌顿时咆哮厉喝,与道人拉开距离,四爪撑地死死地望着道人,阿大也连忙跳了下来,学着它母亲地样子使劲对着道人咆哮。阿二还不知所措,轻轻摇晃着尾巴扫打着林兴风。 “你为什么不能修行我是不知道到”道人背着双手看着这天翅虎,目中尽是鄙夷“不过你的神魂确实不同,你是难得的双魂啊!我半真半假地说过那些话,才骗过你林家,骗得你这小侯爷跟我前往外界,哈哈哈,只要我夺舍了你,你这双魂体质就是我的了!”言罢便朝林兴风扑了过来。 ------------ 第二卷 【去时无踪】 第三章 空间裂缝 林兴风有些害怕又有些好笑,这副躯体真够悲催的,我占据这区身躯还没半年呢又有别人打上了注意,小爷我既然有望修行了可不能让你得逞! “阿乌咬死这畜生!”林兴风立马招呼着阿乌反击,又从乾坤袋里套出了一杆长枪,端着长枪借着阿乌地冲势朝妖兽道人刺了过去。 道人神态疯狂却不失理智,精心准备的谋划可不能就此出了差错,他并不躲闪袭来的长枪,毕竟灵气都没有的家伙是伤不了他的。可这天翅虎他还是很重视的,毕竟是7阶妖兽可比他本体的六阶拜月狼厉害的多。 阿乌的巨爪扫向道人头颅,林兴风的长枪刺向道人胸口,那道人运转灵气,握拳狠狠撞向天翅虎的巨抓,对撞的声响很大阿乌吃痛吼叫着,而林兴风长枪断裂,反震的力量震的他双手发麻,虎口十分疼痛。 这时林兴风听见道人一声轻哼,抬头望去,只见黑袍道人裤腿破裂,鲜血直流,阿大偷袭得手立马退了回来躲在了阿乌身后。 林兴风内心一喜,哈哈哈,我怎么忘了还有两个虎崽,《妖兽录》里面说过天翅虎,爪牙锋利无坚不摧,加之能立空而行,与之对杀要十分小心。看来能不能活命就得看阿乌一家子了,说着摇醒了阿二,使劲捏了一把它鼻子,疼得阿二顿时张大了嘴。 “阿二你也上,我能不能活命就靠你们一家子了,快认真点啊。”说着抱起阿二扔向了阿大那边,自己也连忙跳了下来躲在阿乌后面。阿二在空中扑腾了几下,扫视着前方也清醒过来,露出了凶相嘶吼着随时打算发动袭击。这便是带着两个幼崽一起狩猎的好处,至少对敌不慌。 道人看着这情形向后退出数丈,从怀里掏出了一张符纸朝林兴风这边扔来,轻笑着说道:“呵呵,我知道没有这么容易,不过为师准备地可是很充分地,乖徒儿,来体验下外界的阵法吧!” 林兴风只觉眼前一花,居然来到了一处庄园中,不过他可没工夫欣赏,急忙喊叫着阿乌,阿乌传来吼叫声回应,却仍旧看不见它在哪里,林兴风连忙呼唤阿大、阿二,结果也和阿乌一般有声响传来却不见踪影。他不敢到处走动,生怕自投罗网,最起码我知道在陷入阵法前,阿乌是站在他前面的。 完了!这是要被各个击破么? “哈哈哈哈,乖徒儿,是不是很神奇,这是外面的迷踪符,隔绝气味与视线,将人拉入幻境中。可即使是最低等级的阵法,你这没有灵气之人确实是破不开的。”道人嘲讽的声音传来,又接着说道:“你这天翅虎倒还忠心,即使看不见了还胡乱的撕抓着。嘿嘿,不过没用的,等我夺舍了你,它是分不清谁是谁的。” 林兴风闻言慌了神,急忙朝后退去,既然眼前的是幻境,那就倒退着走就行了,结果一不留神被院中的石凳绊倒跌坐在地上。嗯?不是幻境么! 林兴风连忙爬了起来心想与其被这畜生夺舍,不如朝这空间通道外跳下去,运气好的话还有可能活命。念头生起便立马闭着眼睛朝左边大步跳跃。 “砰”的一声,林兴风好像撞在了一堵墙上,撞得胸口一阵疼痛,连忙按捏着舒缓下胸口的於气。 “啧啧啧,我的乖徒儿,师父再指导你一下,不要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为师说这是环境就真的是环境了么?”妖兽道人得意地说着:“为师将你们拉入幻境中后又立马给你们每个都补上了一个阵法,这阵法叫四灵阵,隔绝周围空间。你这凶虎虽然厉害可也只是强在筋骨爪牙,并不会运用灵气,没有化形的妖兽终究只是肉身强横罢了。” “徒儿啊,师父来了!”道人兴奋地叫喊着,声音似乎越来越近。 林兴风绝望了,阿乌它们被困住了,没有人能帮自己,怎么办,怎么办...... 这时阿乌传来一阵凄凉地嘶吼,林兴风以为道人又在使诈说是要对付自己却先偷袭了阿乌,急忙开口问道:“阿乌你怎么了。” 阿乌没有回应,反而是两只小虎崽也发出了阵阵嘶吼,声音很是悲凉,林兴风愈发慌乱紧张,到底发生了什么! 一阵巨响轰鸣传来,气浪席卷而过眼前地幻境消失不见,气浪也冲破了困住他们的阵法,林兴风被狠狠地掀翻在地。这时的道人居然已经越过了阿乌,正站在阿乌身后惊恐地回头看向阿乌。空间通道剧烈摇晃抖动着,前方地点点星芒道路也闪烁不定,忽暗忽明。 只见阿乌的身躯化为血雾快速分离消散着,妖兽道人惊恐地朝林兴风这边奔来,林兴风不由自主地朝道人靠拢,两个幼崽也撞向了林兴风,一人两虎一起朝道人快速靠近。 林兴风急忙抱起两只虎崽,睁大眼睛茫然得望向惊恐不已地道人,两人错身而过,道人并没有出手对付他们,反而全身包裹着灵气拼命地朝后飞奔而去。 阿乌消失地地方出现一小块黑洞,这会正在慢慢吸噬着周围的一切,林兴风就是被这黑洞吸着朝逐渐扩大的洞口靠近。 林兴风手足无措,这就是空间裂缝么,怎么就被我遇上了,阿乌就是被这个撕裂成血雾的?我是不是也快死了。一时间思绪纷飞,原来死亡真的来临的时候是这般可怖。 ------------ 第二卷 【去时无踪】 第四章 封印之地 林兴风昏睡了多久才醒来他自己是不知道的,瞅着眼前的碧水青山他很是感叹,来时好像是深秋了,这里却没有一点秋意。呵呵,倒是个不错的埋骨之地。 此时的他孤身一人,当时抱着的两只幼崽不知道是生是死,也不知道它们去往了何处。 被吸入空间裂缝时,他只记着自己是紧紧抱住它们了的。毕竟他娘说他胸前那颗叫太岁珠的玩意很是厉害,能抵挡尊者高手一击,所以他紧抱住它们希望珠子能护着他们安全,现在自己是安全了,可惜阿乌一家子了,还好大花活着,也算给阿乌留着血脉吧。 掉入这方世界,林兴风目前没有遇到一个人类,妖兽倒也不少,不过他不敢单人去捕杀它们,胸前的本应是红色的珠子已经布满纹路黯淡无光。对于未知的事物,心存敬畏总是好的。 他醒来后的这两天靠着带来的肉干酒水勉强度日,自己带着的乾坤袋已经找不到了,娘给的小玉也在那个袋子里。 本来按照约定,只要到了外界,他就会立马滴血在魂玉上,小玉本身是进入入梦阁的凭证,所以不管在哪里使用,林兴风的娘都会察觉的到,也算是知晓了风儿安全抵挡了外界。 可惜呀,现在不仅不能给家里人报声平安,也不能去入梦阁寻找机缘了。 这两天林兴风都很沉闷,心急吃了热豆腐,都怪自己太渴望修行,太想成为高高在上的仙人了,所以才有此番遭遇。不过也是有好事的,这妖道不是说自己是双魂么,他都想夺舍自己,可见自己的双魂天资并不差。 ...... 这天林兴风从山洞里出来,拿着黄仰梅相国的刻纹短刀在山洞出口地石壁边上划过一刀,看那模样是一个“正”字,不过还缺少了最后的一横。 翻看着爷爷给的黑色乾坤袋,想看看里面看有着什么。摸索了一会除了抓出来一床棉被,一本书,一把长刀也没有什么了。林兴风不禁感叹,老头子还真会想,这是怕我去了外面混的那么差吗? 刀,把玩了下,很沉,就目前的年岁来说是挥舞不动的;书的话,林兴风咧了咧嘴,看着名叫《老夫论刀》的蓝皮薄书想都没想就扔回了乾坤袋里。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肚子目前都填不饱,看特娘的书呢,还“老夫论刀”。 除了被子有用拖进洞里去了,其他的目前都是没用的杂物,林兴风叹了一口气,拿起一根长棍就出“门”了。 《鲁宾逊漂流记》他那一世是看过的,里面可以学的也只有记录好日期,没事就神叨叨地说话,以免待久了说话的本能都忘了,其他的狩猎种植想都别想吧,不会!自己也太小。 眼前的碧水蓝天一点都不吸引人,想着可能会在这无人的地方挨饿就不得不让林兴风想起贝爷,哎,我是不是也会变成茹毛饮血,吃着虫子坚强的骗自己“鸡肉味,嘎嘣脆?” 走了十来分钟,林兴风擦着额头的汗水看着不远的矮山树林欷吁不已,这地方什么东西能吃什么不能吃他只能摸索观察,要他学神农那是万万不可能的,这还没满八岁,万一被毒死了是真的划不来。所以他今天出来就是当一个看客,看看这里的动物大都吃什么果子,哪些的植物大概是可以食用的。 林兴风迈入林间,杵着棍子轻轻走着,衣衫早已破碎,大概怪那空间裂缝吧。本想背一背诗,哼一哼歌给自己壮胆,可想了想出来的目的,他便沉默了,时不时的停下来观察枝头,听听鸟鸣。这样的生活真是无趣! 太阳慢慢地爬上了正中,斑驳的树荫遮挡着炎热,林兴风大大咧咧的坐在石头上看着前方大树枝头上的乌鸦。这扁毛畜生可真怪,也不吵闹,本想一石头砸过去,可想来自己真的一早上没说话了,就掏出酒葫芦逗着乌鸦。 “你这扁毛畜生可真够奇怪的,怎么也不叫唤一声,知不知道这林间哪些东西可以吃啊。”林兴风对着乌鸦说道,言语刚完,便听见不远处树枝沙沙地响着,吓得他连忙端起木棍大吼着谁在那来,我已经看见你了。结果等了半天也没见人影声响,再回头时,那乌鸦也不见踪影了。 林兴风扔了木棍蜷缩着抱着双腿暗自流泪。我特么究竟犯了什么错这样惩罚我,穿越过来当个小侯爷还不满足么?为什么要想着修行,阿乌也死了,这般年纪我在这鬼地方能干得了什么...... 也不知道抱怨悔恨了多久,也有可能是蹲的太久太难受了,林兴风费力的站了起来,捡起木棍就朝回走。算了,今天就到此为止吧,反正肉还够吃。 洞里很安静,一个人呆久了真的会麻木,他不知道唐泰斯(《基督山伯爵》男主)是怎么渡过监牢里的十几年的,或许就是因为有神父陪伴着他,他才没有崩溃吧。 林兴风双眼空洞无神,呆滞的看着洞口渐渐变黑,也许自己会崩溃地吧...... 睡眠是最好的良药,一觉醒来林兴风又觉得自己充满了活力又羞愧于昨天的矫情,所以今天发誓要找到吃的,至少也得找到一种吧。 他提着木棍飞快地朝矮山奔跑,嘴里哼场着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看一看世间的繁华。路上花草很是奇异好看,不过却吸引不了他奔跑的脚步,心中有梦想,脚下有方向,林兴风心中的梦想便是今天找到吃的。 在即将步入林间时,林兴风冲着山林大叫一声“扁毛畜生,我胡汉三又回来啦!” ...... 在离林兴风很远的地方,有一处很是好看的院落,院子外长满过膝高的金黄色不知名小花,花丛间有一条巨石铺就的小路,虽说石头大小不一,小路铺的却很是整齐,可见院中的主人很讲究。 院中巨石上蹲坐着三个巨汉,说他是人类,可又长着妖兽的脑袋。一人熊头,一人牛头,一人鹿头,很是奇怪。要是林兴风在此肯定会嘲笑他们化形都不完整院子还收拾的挺好。 鹿头汉子穿着很是讲究,当然也仅仅是与另外两人相比。青色长衫外套着白纱短褂,袖袍很是宽大,袖边满是绣着深墨色的花纹图案,手指修长白皙,左手食指上带着一枚朱红色宝石戒指,细看地话,红色宝石里好像还跳着火焰。 熊头跟牛头人仅仅穿着一件黑色短褂搭在身上,短褂很小不能合拢,显得很不合身,所以坚硬的胸膛与结实的腹肌便裸露在外。 三人坐在巨石上像似在等候着什么,一只乌鸦从屋里飞出,也不理会三人,飞快地消失在了远方。 牛头赶紧开口:“老三,大哥这是咋了,怎么会对一个孩子这么上心。” 鹿头人掏出一卷书来,不紧不慢的说道:“不是大哥上心,是那里面的家伙上心,大哥所以也跟着上心,我猜多半是还是好奇居多。” 熊头连忙接嘴“你怎么知道那里面的家伙在意那个孩子的。” 鹿头不满的扫了熊头人一眼“那孩子落入这封印之地时,大哥曾带我去查看的,那小家伙这里有问题。”说着指了指自己的大脑袋,想着这样说有些说不清,又急忙补充道“神魂有问题,有两个神魂,其中一个残缺了的。当日大哥查看发现奇异,便带我过去了的,不过...”鹿头人得意的收起书卷,扫视着二人。 牛头人顿时急了眼,站起身来一脚踏向刚才坐着的巨石,石头顿时陷入土中几分,而另外两人端坐着在巨石上却一点也没受影响。 “你特娘的倒是说啊。” 鹿头背着手看向远方“大哥本来不让说的,我们返回的当晚,那家伙将临院中警告我们四人不许靠近那孩子。” 熊头立马耷拉着脑袋叹气道:“你这样一说,我也好奇了,可是我们三人联手也打不过那家伙。都怪妖圣要封印咱们,特娘的!” 牛头听后不乐意了:“怕什么,咱们打不过不是还有大哥吗,我就不信大哥见死不救,走,一起去瞧瞧。” 鹿头连忙收起了书卷,三人一起朝外走去,可还没走出门,一阵狂风袭来将三人掀翻在地。 熊头爬起身来嘟囔道:“就准他自己去看,也不让咱三兄弟凑凑热闹。” 牛头红着眼睛大吼:“晚上不做饭了!三哥你也别做了,饿死他个狗日的。”话音刚落,牛头被狂风卷起,在空中转了几个大圈才跌落下来,黑色的粗布衣衫沾满了泥土,牛头还是不解气大吼着“不做就是不做,有种摔死老子!” ... ------------ 第二卷 【去时无踪】 第五章 刀法、兔子与乌鸦 林兴风悠闲地在林间寻觅着,心情好了感觉啥都好,所见皆是美景,所遇皆是幸运,昨天这片林子除了遇到的那只乌鸦外别的什么都没碰着,可今天这些小动物就多了,所以今天应该是个黄道吉日,运气会很不错的。 林兴风逮着了一只黄灰色短毛兔子,捡了不少青色的小果子,果子板栗般大小,他见长得像鹦鹉的鸟类在吃着这些,所以他也尝尝了,味道有丝丝甜味,嘎嘣脆是真的,所以就拿起棍子打下来很多。 今天目的已经达到所以林兴风也不停留,动物多了危险也多,谁知道谁是谁的食物呢。他便快速的捡拾好果子放在乾坤袋中就兴奋的提着兔子回去了。 山洞不远的地方有一块斜着插入土中的巨石,石块很大,躺在上面都很是宽余。林兴风掏出了那本《老夫论刀》,肉干总有吃完的时候,想吃肉还得猎杀动物,有这一技之长才能猎杀肉食,所以还得好好研究研究。 阳光挥洒在身上暖洋洋的,林兴风泯了一口酒水大声的读了起来,为啥要大声朗读呢,无他,太闲了! “此书是老夫一身所学,刀法技巧皆在书中,望得到此书之人勤加修炼,必能有所成就。”书中开篇就这短短的一句话,林兴风笑着灌了一口酒点评道:“嗯,不错,有大家的风度”又回想起当初二人的相遇,开怀地笑了起来。 这时,一只乌鸦落在了林兴风不远的树枝上,林兴风打趣道:“喂,你这扁毛畜生是来学艺的吗?哈哈哈,我家乡有一句诗:清风不认识字,何故乱翻书。你这鸟能认识字么?也罢,今天我心情大好,就读给你听吧,能学到什么就看你的缘法了。” 乌鸦也不理会林兴风,安静的站立枝头闭着眼睛歇息着。 林兴风提气朗声开口:“老夫为讨吃食七岁入行伍,成为一名伙头兵,从劈柴做起,花费三年岁月悟得真意。” “可真够笨的,劈个柴能悟三年。”林兴风鄙夷地点评到,又接着念着:“人小力微,劈柴方能练出强健身躯,腰马合一方能一刀劈碎柴块。老夫劈柴三年,左右两手皆能用刀,一刀之下巨木难挡。老夫总结这谓之为——猛与狠”。 林兴风有了兴趣也不愿吐槽,继续开口大声读到:“劈柴三年年岁稍长,伍长见我比同龄之人力气,劈柴快,便让我去剁肉食。” “嘿嘿,混了个好活计。” “初去剁肉,我原本以为凭力碎之很是容易,可众兵将时常找火头抱怨肉食分的不均,有人得肉多有人得肉小。老夫便明白过来劈柴跟剁肉的不同,劈柴讲究猛与狠,势大力大一刀碎裂。而剁肉却讲究细与准,不仅仅是力气大就行的,老夫暗自发誓定要将每块肉,每一块骨都剁的一般大小。” 林兴风灌了一口酒合上了书对着乌鸦笑骂:“听到没有,扁毛畜生,这剁肉劈柴可都是有学问的,这老头倒是善于总结。” 趁着时日尚早,林兴风打算去别处找找看看,看看有没有合适的木头做把木刀,反正闲着无事,自己也得练练,力气大了也能早点吃上肉。 林兴风拿起木棍朝小矮山相对的方向走去,就当是去探索一下,谁知道会在这鬼地方待上多久呢。 乌鸦看着林兴风朝那边走去也振翅高飞,声响很大惊地林兴风一跳,他张嘴便骂:“你这扁毛畜生不会叫么,乌鸦不都是呱啊呱啊的叫么,你咋不会?”乌鸦并不理会,片刻便消失在了林间。 林兴风昂首踩着轻快的步伐向外走去,清风伴着花香,小虫子振着透明翅膀轻轻飞舞着。他一击挥去没有打中,连忙横扫还是没有打中,虫子赶紧飞速逃窜远离这起祸事。 林兴风啧啧称奇,看来那伙夫说的没错,光使劲儿打不准也是白塔,那书中说的还是可以练练的,虽然自己也能想得明白。 ...... 走了很久太阳渐渐有了落下的势头,可一路走来除了花草鸟虫什么也没发现,林兴风也失了兴致。站在坡上眺望发现前面不远处波光粼粼泛着霞光,林兴风顿时欣喜。也好,此行出来算是找到了水源,以后即便没了酒水也渴不死自己,想着便兴冲冲地朝小河奔去。 小河蜿蜒绵长清澈见底,上下游都不知道处在何方。说它是溪流也不为过,毕竟河水可不止这么浅的。 林兴风急忙脱下鞋袜挽起残破衣袍就踩入水中,“舒服啊,人间又值得了!”他弯着腰搓洗着脚趾,顺带着也把双手好好洗了洗,本想干脆洗个澡得了,可天色见晚,再不回去估计得摸黑了,所以匆忙地洗了把脸有些不舍的朝来时的方向走去。 入夜很是安静,星辰点点在夜空中不时闪烁着,林兴风有些想家了。想着招红馆的妖姬,想着肥美流油的猪头、鸡肉,想着候小胖大概收到信了会为自己感到高兴,想着上官雪是否这会也在看着星星想念自己..... 当洞口石壁上刻下两个“正”字时,林兴风在这里已经待了十天了。这天一大早他就从小矮山里拖回了几根大树枝。衣袍早已经不成样子,成了坎肩模样,不过无所谓了,在这里生活反正也无人看见,即使裸着身子又何妨呢,但有层衣服护着至少上树的时候不会被划伤。 林兴风今天打算做一杆长枪,前几日去溪水里玩耍发现有鱼,天天吃肉干果子嘴里都淡出鸟味儿了。短毛兔子他可没舍得吃,无他,这兔子就是“神农”这里草木丰茂总有些是可以吃的,不过自己可不能亲尝,所以到底能不能吃就交给了兔子,这几天兔子也活的好好的,看来那些都是无毒的。 当太阳照射在巨石上时林兴风总算削好了长枪,枪杆三指粗细刚好够用。给他的兔子兄弟系好绳子林兴风就迫不及待地出门了。 这些日子他顺着河水也查看了一番,有些地方有深潭里面鱼很多,可他不敢去,姑且先在浅的地方抓下鱼吧,深潭的鱼还是钓的安全。 当日头高悬正中时,林兴风已经戳死了两条鱼了,这真的很不容易,想象中跟实际操作真的大不一样。简单的挖了一个坑把鱼的肚肚肠肠都埋在了里面,血腥味会吸引兽类,有些防备总是好的。本想把这这些喂给那乌鸦的,可谁知道那畜生又在哪里。 时间过的很快,当天空透着金黄,夕阳穿过云彩照射在石洞时,林兴风已经生好了火堆,有鲜肉当然得吃熟食了,生火并不麻烦,有短刀长刀的,破碎的衣片都留着的,所以划了几下也总算点燃了。 短毛兔子喂了这么些天也算熟识了,不过林兴风可不敢放开碎衣片做的绳子,万一给跑了可没有那好的运气再逮一只。 林兴风揉捏着肉乎乎的兔子盯着烤鱼发着呆。娘,爷爷,舅舅们,到今天我可总算是吃上肉了,不知道你们过的好不好,我反正过的挺糟糕的。 翅膀的挥动声惊醒了发呆的林兴风,看着还是那乌鸦,林兴风得意地说道:“扁毛畜生你来的可真不是时候,这些鱼都是我吃的,可没你的份,鱼肠子那些玩意本想留给你的,不过找不见你,所以我就埋了。” 乌鸦并不理会林兴风,自顾着抖了抖翅膀,梳理了羽毛,就安静的站在巨石上。 林兴风觉得无趣,翻转了下小木棍,让鱼里外都能烤的熟些,这样吃了才安全。 ------------ 第二卷 【去时无踪】 第六章 插翅难飞 自林兴风离开十日后,镇北城由先前地喜悦高兴逐渐陷入沉闷中,小侯爷还是让镇北城的人喜欢的。虽然年纪尚小杀得人却不少,可众人并不恨他,该杀之人他们不敢杀,小侯爷却敢。 大家听说小侯爷能够修行跟着师父前往外界别提有多高兴了,毕竟大多数人是看着小侯爷长大的,就像自己的子侄,谁不希望他能成材成器呢。可如今听林府传闻,小侯爷去了外界却失去联系,很有可能遇害了,镇北城的百姓也为此陷入沉闷。 林府客厅上,林老爷子一脸愁容,就这么一个宝贝孙子,平常舍不得打骂总是惯着他,是不是惹上了不该惹的人,是不是被那妖兽师父残害了,林豪霜越想越担心,越想越害怕,拿起手边的茶杯就狠狠摔了下去。 林二爷匆忙走了进来,布满血丝的眼睛很是疲惫,衣衫上满是风尘也顾不得抖落急忙开口:“爹,我带着大花追寻了几百里,起初大花还能寻着小风跟阿乌的气味,或许是北原的风沙太大,气息在一矮坡处消失不见,我四下找寻了几日也没有寻见踪影...”说道这里,大汉也不再开口,很是悔恨懊恼的模样。 那天在城墙上要是叫住小风该多好。 五叔匆忙走了进了“老侯爷,京师来了三位护国长老,听他们说圣主让他们这些时日听候林家差遣。” 林俞静这时走了进来,五叔连忙行礼“小姐”。 林母点了点头对着林老爷子说着:“爹,既然来了三位护国长老,我打算前往十万山看看,看看这妖道的故人究竟打着什么算盘,到底知不知情。”林母言语寒冷透着无情,风儿久不联系令她十分慌乱与自责,看来唯有杀戮才能解了心头不安与火气。 老爷子叹息着点了点头,让她早去早回,有什么消息了早点带回来共同商量。 林二爷急忙说道:“大姐多加小心,困兽犹斗。” 林俞静一声冷哼:“我可不会让他斗的,主动交代便罢,不然杀了搜魂!”言罢甩着衣袖转身离开。 ...... 林兴风吃上了一顿肉后再也不想吃那些果子了,虽然缺盐少味儿的,可肉总是香的。 看着石壁上的痕迹,林兴风来到这里已经十三天了,也不知道他娘知否会为了找寻他来到外界,他可不希望那样。毕竟外界太过凶险了。看着人模人样的,结果却心怀鬼胎,反正林兴风想着要是能回去了,以后即便能够修行也不愿意再出来了,这次的经历让他觉得比上次刺杀还可怕。 站着洞口发了一会呆,林兴风便带着长枪牵着兔子出去了。这次出来的目的是找寻有没有能够调味的花草,有鱼有肉还需得有点味道,这短毛兔子就吃吃苦吧。 他去往的地方是那溪水边,那里杂草丰茂且靠近水源,万一吃了啥有毒的东西也方便饮水冲淡毒素。 蹲在草丛边,林兴风抱着怀里的兔子给它喂食一片刚采的嫩草,见它吃后一点反应也没有顿时大感失望,看来这种草是没有啥特别的味道的。 ... 十万山深处,一行人围站在一处石门前,除了林俞静,三位护国长老,黄仰梅黄相国也跟了过来,他答应愿意替林家卖命两次,可这一次他却是主动来帮忙的。他听闻林小侯爷的消息急忙赶来,在途中遇着林俞静,便跟着众人来到此处,只想尽些力报答林兴风的赠诗之谊。 还有一位,正是在招红馆四层送给林兴风《老夫论刀》的陈庆之,他这次前来却是希望观摩一下巅峰修士的对决,同时也很渴望参与围杀巅峰修士。 石门缓缓打开,一仆童模样的少年走了出来给众人跪拜行礼,接着轻声说道:“洞主说贵客们前来,他已在洞中安排好酒菜,贵客们请!”说完再匐匍在地。 林俞静皱起眉头很是不悦,但也没拿化形的小童出气,扫了一眼敞开地大门便率先进去,众人接着鱼贯而入。 石门后面的山洞倒是宽敞,丝毫没有阴森之感,可见这十万山的洞主也是敞亮之人。黑色石板铺就的小道上石笋倒挂其上如一把把利剑高悬在头顶,可这群人都修为高深丝毫不在意。倒是小童胆小,连忙跟紧众人生怕利剑落了下来扎伤自己。 来到洞中内部,几盏油灯镶在石壁上照的洞中很是明亮,一位身穿黑色长衫,头顶发髻插着墨玉簪子的中年男子背着手望众人。 “呵呵,如此兴师动众,可比混武国的君主亲临还要让我害怕,几位前来不知为何啊?”说着眯着眼睛看着前方的林俞静。 这时山洞外传来一声巨响,洞中微微摇晃,先前路过的黑石小路几柄利剑摇晃着落了下来,撞在黑石板上发出一阵清鸣,而后石笋碎裂成几段,滚动了几下又安静下来。 一声郎笑传来“何牲口莫慌,我来助你。”几个闪身,一白衣俊美青年出现在了中年男子身旁,看了看对面的众人,发现林俞静站立其中,又立马跳将过来与众人站在一起指着黑衣男子大骂:“畜生找死,今日料你插翅难飞!” 黑衣男子见状使劲捏了捏拳,沉思片刻叹息一声:“要杀要剐悉听尊便吧,不过可否告诉我究竟是为了何事?” 赶来的白衣青年正是混武国的君主汪长洋,他们二人虽时常有争斗可多年斗下来也成了朋友,而且都去过外界所以也无话不谈。见他都站到了对面,可见这次来的众人即使他二人联手也是不敌的。 林俞静冷声开口:“洞主,前些日子可有外界故人来访探望你?” 黑衣男子直接摇头“我可没有外界故人。” 林俞静皱着眉头不悦地说道:“你好生想想,六阶拜月狼的故人。” 这时洞外再次传来声响“林将军可在此?奉国主之命,帝都五人前来相助,何洞主,搅扰了。”声音刚传来,五位身着大红袍的老者先后闪入洞中四散开来,又一齐看向黑衣男子。 何洞主终于憋不住了,五位红袍老者皆是一品修为,这阵仗是真的插翅难飞了。他便潇洒地挥了挥袖袍,数把石凳连贯而出,而后自己坐上一块石凳不再有反抗的心思。 “原来是林将军,久闻大名,呵呵。不过最近数月确实没有什么外界故人来访,不止最近数月,其实从我返回此界,也就没有了什么外界故人了。”道人这会倒也潇洒,生死全在他人一念,又有什么放不下的呢。 林俞静狠声道:“我再说一遍,六阶妖兽拜月狼,从此界离开的拜月狼!” 男子闻声像似在追忆,思索片刻突然站起身来欣喜地说道:“徒儿逃出来了?不可能啊,他回来了怎么可能不来看我呢。” ...... 这一边,林兴风撕了几块肉干,下了几口酒,美美地躺在草丛边,这蓝天白云太阳暖暖的,不睡上一觉太可惜了,找花草的事醒来再说。 兔子安静地蹲在它脚边吃着草,突然一跳老高,可绳子牵着它并不能跑开,四下张望了会,又安静的吃起草来。 ...... ------------ 第二卷 【去时无踪】 第七章 空间通道再夺命 何钧勇这会也不为徒弟逃出来了而兴奋,黑色的长衫胸口上沾着鲜血,挨了一掌后倒也让他清醒过来。 原来自己的徒弟还真的回来了,不过却没有来看望自己,而是拐着人家的儿子又跑了,这畜生真不知天高地厚,那外界真的这么好呆? 何洞主也曾豪情万丈地要征战外界,发誓要闯出个名堂来,结果带着徒弟刚从妖兽前辈留下的通道出去就被高人擒获,师徒二人被逼着化为兽身模样当作坐骑骑了一百年,套上枷锁,吃着生肉,喝着凉水那些日子让他苦不堪言也深感羞愤。 这事他对汪长洋都没提起过,百年的羞辱让他痛恨外界修士,逃回来后也再也不愿意离开此界,所以汪君主邀他同跨金桥踏何洞主也丝毫不感兴趣。 汪长洋目瞪口呆地望着自述的何钧勇,没想到他身上居然有这种故事。 何钧勇看了看他的朋友,苦涩的笑了笑轻声说道:“外界的修士拿我们并不当人,何况我本身是妖兽?我相信林将军也有感触吧。我也曾跨过金桥想搭救我那徒儿,可在那试炼场中又被胁迫着帮忙收集灵核,而后还要加入他们的师门,加入师门还要替他们拼杀,在师门待了十年,寻徒也希望渺茫,我心灰意冷借故帮师门试炼偷偷返回了此界,从那以后再也不想离开。” 汪长洋嘿嘿笑了起来,对着众人说道:“我跨金桥而出本也无事,可谁曾想在试炼场中被外界的一名女弟子看中,非要强掳我回去。所以外面流传我跨金桥而出很是潇洒,可没人知道我都没走出试炼场就狼狈的逃回来了。” 几位长老听后很是唏嘘,他们年事已高,跨过金桥出去是无望了,可没能想到外界修士是如此的霸道。黄仰梅连连摇头叹息,陈庆之皱着眉头默默不语,他这年纪可是不愿再加入师门唯唯诺诺的。 林俞静冷声打断众人思绪,盯着何洞主问道:“你们先辈的通道还是说出来吧,毕竟风儿就是走的那条路。” 众人顿时一阵兴奋,汪长洋也睁大眼睛死死盯着何洞主,他的通道可是不用经过试炼场的!这老妖兽不敢再前往通道生怕被人抓去当作坐骑,可是他汪长洋敢啊! 看着众人灼灼目光,何钧勇知道自己今天是必须说出来的,何况也的确怪自己的徒弟不对。他抱拳对着帝都的来人说道:“还望借帝都飞禽一用,我带你们前往吧。” ...... 林兴风作了一个噩梦,梦见她娘苦苦寻他终于找到了那处石壁,也没有告知林家众人便孤身前往通道中,结果被那裂缝吸入其中,身体瞬间被撕裂成无数碎片。 他尖叫着醒来额头布满冷汗,连忙灌了几口酒水对着天空大声喊道:“娘!我无事!你可千万不要来找我啊!” 虽然明白他娘是听不到的,可他真的不希望梦中的事发生在他娘身上。 ...... 还是那处悬崖边的石壁上,何钧勇指着石壁说道:“就是这了,我先辈们遗留的通往外界的道路就在此处。” 众人疑惑着打量着石壁四周,壁立千仞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何东主率先进入石壁,虚影一闪便消失不见,林俞静连忙跟上,众人依次进入。 星光通道依旧闪烁在漆黑的世界中,众人大多没有离开此界,所以并不知道空间通道就是如此。 林俞静皱着眉头想着风儿究竟遭遇了什么,这通道是存在的,说明那妖道并没有说谎,可也不知怎么风儿就失去了联系呢。 走着走着林俞静突然心口一疼,她连忙捂住心口,三位荒域的护国长老立马围着她警戒的看着其余众人。却见她舒展眉头露出笑颜欣喜地说道:“风儿无事!”言罢也不理会众人转身便要离开,竟然不打算探一探离开这片世界的通道。 黄仰梅笑着说着无事便好,无事便好,也不好奇这通道,连忙跟着林俞静折返回去。 想来也是如此,没有什么比林俞静知道他孩子安好更重要的了。才心口的疼痛正是小玉滴血引发她的感知造成的,虽然只是一瞬,可她也没有妄想能了解风儿的具体方位,毕竟她也不知道风儿在哪处世界。 待林家众人欢聚一起招待了黄相国与另外两位护国长老后,一行狼狈修士降落在了林家院内。 五位红袍长老只余下了三位,其中一人还断了一臂,鲜血染着红袍黑一块,乌一块的;何洞主发髻散乱,黑袍也沾着血色,一只手臂裸露在外;汪长洋倒安然无恙,不过神态并不轻松,看来刚逃难一场;陈庆之紧皱眉头连连哀叹,也不知道在嘀咕着什么...... 林老爷子连忙吩咐下人拿些酒水食肉、灵药过来,瞧着众人的狼狈模样,他好奇的问道:“你们这是怎么了,还有几位长老呢?” 断臂红袍长老叹息一声撇开了脸,何钧勇本欲开口,又想着这里是林家连忙又闭上了嘴。 陈庆之看了看众人神情,知道唯有自己这与林家交好的人说出来的话才可信,他对林老爷子拱了拱手,开口说道:“那空间通道中一个裂缝,虽然不大但威力无穷,那帝都长老想绕过碎片继续前行,结果被吸了进去,圣荒域的长老前去拉救他却也被吸了进去。” 听到此处红袍长老们很是羞愧,荒域的长老却一脸肉痛,毕竟圣荒域的一品护国长老只有五位,少一个就真的没了。 林老爷子递上酒水,陈庆之灌了几口继续说道:“裂缝虽然不大但杀力惊人,帝都的长老被吸进去的瞬间被撕成血肉碎片,而这位长老”说着陈庆之看着断臂红袍。 汪长洋接过嘴来说道:“断臂求生没有什么丢脸的,灵药之下也就又长出来了,不必担心。咱们还是先吃饭吧,都饿了这么久了,还望林老爷子可怜我等赏些酒食啊,哈哈哈哈。” 林老爷子对着汪长洋抱拳笑着说道:“汪国主严重了,饭菜已安排好,各位请吧。” ...... ------------ 第二卷 【去时无踪】 第八章 狩猎“傻狍子” 拘起一捧水洗了把脸,看着摇摇欲坠地日头,林兴风明白这天又白混了,也不知道还会混多少日子。 自己还是太过懒散了些,记得高中时候老师曾说过“当代年轻人,三分钟热度,搞啥事都很能成功。”当时还觉得老师说的太绝对了,可如今想来还真是如此,不知别人怎样,反正自己缺少恒心。 木刀是做好了的,劈了几下就放那了。月棍年刀一辈子的枪,枪也是有的,可仍旧不想练,肉干还有剩余,所以内心虽然慌张,怕以后没肉吃了,可真的想着去狩猎又觉着太麻烦了些。 哎,一阵懊恼过后林兴风提着兔子没心没肺地朝回走去。抓兔子的一瞬感觉指尖痛疼,仔细一看有一条口子,也不知道是不是扯草的时候划的。 “运气真背,人倒霉拔个草都受伤,果然今天诸事不宜。” ...... 握不住的东西,不仅仅只有流沙还有时间。看着石壁上满满的“正”字,林兴风来到这个地方已经两年多了,这个地方很是奇怪,没有冬天,没有飘雪。如果按四季来说,春生夏长,没有冬天是不是就没有死亡。 这些日子林兴风越来越像个野人,还是个自言自语有着神经病的野人。光着双脚,赤裸着上身,白嫩的皮肤也晒的微微发黑,乱糟糟的头发蓬松着,胸前挂着的太岁珠旁边多了两颗狼牙,一左一右夹着灰色珠子倒也好看。 这两年来的陪伴他的唯有二十来斤重的肥兔子,一个小兔子如果养的好的话会不会有这么大,林兴风想来一般情况是不可能的这么大的,毕竟别人养兔子是为了吃,而自己却是用它来试毒。 短毛兔子是林兴风心中的大功臣,也不知险些被毒死了多少次,它为林兴风试出了有咸味的花,试出了味道极辣却容易上瘾的不知名小草。林兴风吃了一点都差点拉脱肛了,也不知道这兔子是怎么活下来的。所以林兴风养它很用心,它便从一只小兔子变成了一只“小肥猪”。 山洞里的杂物已经不少了,锅,玉床,衣物...都是林兴风从溪林深处的白骨身上摸下来的,期初看见尸骨还是很慌张,见的多了也就不奇怪了,死了就死了呗,留下的乾坤袋可还是有用处的。 不过说也奇怪,这里的人应该都是从空间裂缝里掉下来的吧,可林兴风从未在乾坤袋里找到功法秘籍之类的,金银玉石对他来说毫无用处,可连一本书都没有,这修行之人都不看书的么? 入夜,林兴风架着锅拿着木片翻炒着鸟蛋,扔了半朵小花,丢下了一截有辣味的干草。生活还得继续,即使老死在这里,只是目前还是得活着的吧。 “兔子兄弟,快来吃饭了,你说着扁毛畜生去哪了呢,这几天可没看见它。” 肥兔子蹦跶过来,一只耳朵只有半截另一只到完好无损。林兴风在溪林里面边翻找尸骨乾坤袋时曾被一只妖兽偷袭了,妖兽也认不全,模样倒是只狼,兔子跳着撞了过去结果耳朵被扯裂了,林兴风觉着与其吊着不如割断算了,所以造成了如今这幅奇怪模样。 两个镶金灰白色玉碗盛着满满的炒蛋,墨竹做的筷子插着蛋里面很是不协调。兔子正打算吃着却被林兴风按住了脑袋。 “急啥呢急,再着急给你一棒子。” 林兴风双手合十,火光照射在他的脸上红扑扑的,看着满天星辰他大声说道:“感谢老天爷,我林兴风又苟活了一天。”说完就端起碗来吃了起来,肥兔子嘴巴动了动也连忙跟着吃了起来。 小矮坡的那个方向又传来轰鸣声,声响很大宛若惊雷一般。林兴风麻木的扒着炒蛋囫囵不清地说着:“又特娘的开始了,光打雷也不下雨,这地方可真够怪的。” 肥兔子并不能说话,站立起来望了一眼小矮山那边,又趴着吃了起来。 这天,林兴风提起短棒就朝小矮山的方向行去,倒不是找果子,而是他发现那边似乎是没有凶猛的妖兽的。小溪深处怕是有的,毕竟被袭击过。而且他曾在河边深潭里吊起过满嘴尖牙长胡须的金红色怪鱼,看那鱼的模样就知道是吃肉的,所以一般他不再去溪水那边,毕竟万一遇见厉害妖兽他就完蛋了。 翻过小矮山是一片平原,这里他来睡过觉,风吹草低见牛羊,牛羊虽然没有,可景色倒很不错。 这么久没吃肉了,心里潮的慌,所以今天来这边碰碰运气。林兴风猫着身子在花丛草地上探寻着,动物比他灵敏的,所以想要吃上它们,就得比它们更谨慎更小心些。 走了近一个多小时,林兴风觉着腰酸背痛,这样弯着太累了,正打算伸个腰突然发现前边小花从中有一只鹿形动物。 “来了来了,今天运气不差啊。”林兴风赶紧趴低点紧紧盯着眼前的美食。那鹿全身呈白色,身上有着青色花纹,鹿角并不高大也是青色的模样,估摸着是只小鹿吧。 林兴风瞅着鹿屁股的一撮白毛,顿时眉开眼笑,这怕不是狍子吧?都说棒打狍子瓢舀鱼,今天这运气可真是逆天,这种美食都能被我遇见! 狍子很傻,我得想想办法。 林兴风回忆着狍子,只晓得狍子好奇心重,也不知道是真的假的,估摸着是真的,不然也不会拿棒子就能打它了。 他连忙站起了身,“狍子”立马发现了他,林兴风大叫了一声“哎哟”就直挺挺的倒了下去。 看着赤裸上身,头发蓬松的野人突然倒了下去,“傻狍子”连忙跑了过来,脚步声越来越近,林兴风很是兴奋。 当“傻狍子”来到跟前,林兴风立马跳了起来挥着棒子朝狍子砸去,“狍子”惊慌失措,可躲闪的并不慢,一击之下铁棒砸空,它急忙转身就跑,林兴风嘿嘿一笑,可不给它逃跑的机会,看来得学猫科动物捕猎了。 林兴风跳将起来扑在了“狍子”身子,双腿夹紧它的脖子,一手用力捂着它的鼻子,一手捂着它的嘴巴,顺带着嘴也用上了,使劲咬紧没有捂严实的嘴巴,也不管这“狍子”的嘴有没有怪味。 一口下去,异味倒也没有,反而还有觉着有些清香,不过林兴风现在可是为了吃肉倒也没想那么多。他记着狮子捕猎大型动物就是这样憋死它们的,看来得跟狍子打持久战了。 “傻狍子”被林兴风这般举动弄得很是惊慌,上跳下窜的想把他抖落下来,林兴风死死的夹紧不放,比拼的就是耐力。 可谁曾想这“狍子”一点也不傻,低着头用力朝地上撞去,林兴风哎哟一叫,疼的他松开了手脚,眼瞅着狍子跑远了,他一阵懊恼,如果那一棒子打准了该多好...... ------------ 第二卷 【去时无踪】 第九章 “偶遇”三妖 这狍子肉落空了林兴风还是馋的慌,索性跟着狍子逃离的方向找找,万一又遇见别的美味呢。 带着这样的心情,林兴风继续猫腰前行。时不时瞅瞅蔚来的天空,时不时坐着扣一扣脚,漫长的时光里喜爱发呆的毛病已经被医治好了,若无烦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这两年就是这般无趣又不得不无趣地活着。 在离林兴风不远的地方,三个妖兽异常兴奋。 “来了来了,那小子要过来了!”熊头兴奋的说着。 灵鹿脑袋的汉子背着一只手很是得意的说道:“昨晚大哥跟那家伙交涉,那家伙允许咱们接近这小子了,不过不准咱们留宿他,大哥还是厉害。” 原来每次的轰鸣声都是他们大哥跟那家伙打斗引发出的声响,林兴风自己都不知道因为自己的出现,这处本该相安无事的地方发生了多少场搏杀。 牛头显得有些慌乱紧张,毕竟在这地方也不知道多少年来没遇见过人了,“三哥,你说我是侧坐着好,还是背对着好?” 熊头闻言也看着老三,想来三人都很注重第一印象,生怕吓跑了林兴风。 鹿脑袋的家伙笑了笑,嘲讽道:“看来我三人终究是被困的太久了,区区一个人类小孩居然让我等这么紧张。呵呵,都背对着坐着吧,不过记住,千万别跟他说话,不然又得被封个一百年。” 二人连忙点头,牛头抓起身旁的巨石朝二人眨了眨眼,再使劲朝身旁空地砸去。三人便安静的坐着盯着天空发呆,等候林兴风的到来。 林兴风正漫无目的的打量着周围的环境,这里地势平坦,花草遍地都是,可惜没有山洞躲避,不然倒挺适合他跟兔子生活的,毕竟视野开阔心情也会明朗的多。 突然的一声异常的声响打断了林兴风的思索,他连忙蹲下身,握着铁棒警惕的扫向四周,过了一会仍旧没有发现什么异常,便朝声音传来的地方摸索过去。 待林兴风慢慢靠近,发现声响不远处居然背对着他坐着三个大汉,只是那脑袋模样看着不像是人。林兴风捡起一块小石头朝他们方向轻轻丢去,石头滚动着朝三个汉子靠近,却丝毫没有引起他们的注意。 林兴风目露疑惑,虽然很想靠近,但也害怕这些家伙伤了自己,于是大声问道:“各位大哥,我只是路过这里,打搅各位了。”便转身朝回走去,只不过眼睛死死盯着三人,他觉着如果这三人故意引他来此,肯定不会让他这样走的。 只是林兴风这小算盘打错了,这几位妖兽被封印在这几百年了,时间对于他们反而不足为惜。 林兴风摸了摸鼻子,暗道一声管他吗的,就向着三人走了过去。 乌鸦站在极远处的花丛上盯着这一幕轻轻地抖了抖翅膀,继续无声地观察着。 林兴风轻手轻脚的绕到了三人前面,看着三人的模样顿时张大了双眼“妖兽!还是化形不完整的妖兽!” 化形不完整的妖兽很是凶厉残暴,黄仰梅的相好就是被这种妖兽害死的。 林兴风很是紧张地慢慢后退,稍微拉开距离再打量着三人。 左边是牛头,中间坐着熊头人,右边坐着鹿头人,看来吃肉的地位果然高些。 三位大妖也在打量着林兴风,想不到让自己大哥这么费心的小子居然这般毛躁,虽然这家伙时常说些发人深省的话来,可真人站在他们面前还是让他们意想不到。 林兴风抱拳很是恭敬的对着三人说道:“各位大哥,小弟林兴风,初次见面...”说道这里林兴风突然笑了出来,他脑子抽抽地想着“这厢有礼了”又觉着如果自己这样说肯定太过奇怪,赤裸着身子的小野人讲什么礼啊,哈哈哈哈。 牛头诧异地打量着他,对着鹿头指了指脑袋,鹿头默默地点了点头。 林兴风看着这一幕连忙开口解释:“我脑子没问题的,只是想到了好笑的事。” 牛头用可怜的眼神瞧着林兴风,长叹了一口气却也不说话,林兴风连忙说着:“三位怎么不说话呢,这到底是什么怪地方,我来这里快三年了,你们呢?” 熊头大汉冷哼了一声,鹿头却着抬头盯着远方,露出思索的模样,眼神安静清明。 林兴风仔细打量着这鹿头人,这鹿头模样好像有点熟悉,也是青色的鹿角,只是角很长,该不会是才那会自己打算捕杀的家伙吧,会不会是他的族人? 看着青色的鹿角上的点点绒毛,嘴巴边的那一抹白色,林兴风愈发确定他们就是同类。这会儿他心里有些慌了,如果让他知道自己曾想捕杀他的族人吃肉,自己是不是就死定了。 林兴风强装镇定的开口道:“我来这里这么久也没遇上说话的伴儿,今天遇着你们也算缘分,我请你们喝酒吧!”说着便摸出腰间的小葫芦。 这两年来酒水中掺灌了许多溪水,早已经淡的没有了酒味儿,可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毕竟自己这幅模样,能请他们喝酒已经是很难得了。 牛头也不客气接过葫芦泯了一口直接喷了出来,瞪着大眼睛死死盯着林兴风。林兴风尴尬地摸了摸头:“大哥别生气,我这小葫芦只能装一百斤酒,这两年来早就兑水兑的没味儿了,不过这溪水到也可口,还望大哥莫怪。” 牛头见他说的很是真诚,拿着葫芦突然消失不见,林兴风惊讶的揉了揉眼睛,扫了眼身旁的二人,看他们并不吃惊,就壮着胆子摸了摸鹿头汉子的胳膊。 衣服入手丝滑的触感让林兴风安心了不少,这三人是真实存在的,并不是错觉。可他又瞬间明白过来,眼前的这三位化形妖兽修为怕是很高很高,这突然消失的本领可从未听说过啊。 在林小风想着要不要学着人家拜师的时候,熊头人身旁的空间晃起阵阵波纹,那消失的牛头又从波纹中闪身出来,他得意的把小酒葫芦扔了过来,示意林兴风尝尝。 林兴风连忙抱紧小葫芦,入手冰凉,葫芦上还沾着冰凉的液体,也不管干不干净,有没有毒,就伸出舌头舔了舔葫芦。 “爽啊!真够味儿的”林兴风砸了咂嘴,入口冰凉,可咽下去又很火辣,说着又使劲灌了一大口。 三个妖兽惊奇的盯着林兴风,目光交换间,鹿头人指了指脑袋,露出果然如此的神情。 林兴风笑呵呵的看着三个化形妖兽,既然他们认为自己脑子有问题,那他也懒得解释了,反正他们修为高深,要害自己的话,自己也绝无反抗的可能。 “你们在这里平常都做些什么啊,我一天闲得无事,既然遇见你们了,我可不可以跟着你们啊。”林兴风很是希冀的问道,谁不怕孤独,既然有人陪着,他倒愿意跟着他们,即使他们是妖兽。 三人齐齐摇头,鹿头人起身离开,另外两位也连忙跟着。林兴风茫然的提着葫芦不知所措地看着他们,三人并没有招呼自己一起走,或许今天的相遇只是缘分吧。 看着他们走远消失不见,林兴风黯然的转身朝来时的反向走去。好不容易遇上了活人,可终究是被抛弃了,他心里很是失落,泯了两口酒水安慰自己道“他们或许有事要走,或许觉着自己还是孩子没有功夫陪着浪费时间...” 人总是会找借口宽慰自己的难受,其实不用想的太多,毕竟,太阳落山有月光。 当夕阳的霞光扫落在山洞边的巨石上,林兴风蹦跳着跑过来要与肥兔子分享今天喜悦。翅膀地拍打的声响引起了林兴风的注意,林兴风回头瞧见是那只歇在树上的乌鸦。 他高声呼喊着,很是兴奋:“兔子,乌鸦!我今天终于遇见活人了!虽然他们是妖兽而且化形不完整,但他们送给了我一壶酒,对我很友好,除了你俩外,我终于有别的朋友了!” 乌鸦扫了一眼林兴风振翅高飞,肥兔子头也没抬仍旧啃食着地上的青草,林兴风欢快的对着兔子喋喋不休,讲述着今天的奇遇...... ------------ 第二卷 【去时无踪】 第十章 终于被接纳 在黑夜中待的太久,看见一点火光就会拼命前往。林兴风目前就是这般,自从遇见那三个活人后,他每天一早都会出发前往那相遇的地方,虽然没有再遇着他们,可坐在他们坐过的石头上,仿佛自己也不再是孤身一人。 这天林兴风背着鱼竿,拿着长刀就出发了,矮山那边有一条大河,河面宽广河水倒不深,里面的鱼肉肥美还少刺,虽然模样都奇形怪状的,可烤的焦黄还是一样能吃。 那一世不是个纯粹的钓鱼佬,但钓鱼还是很喜欢的,尤其是钓土鱼小鱼,大鱼要打窝等上好久很是麻烦,还不如钓小鱼有意思。 穿过齐肩高的野花草地,宽广的河面映入眼帘,河水流淌的很平缓。林兴风放下鱼竿四下找寻着大石头,能坐着就不站着,躺着倒是舒服,可鱼上钩了怕是扯不上来的。 看着远山开始泛黄,有些树木呈现红色,这里的秋天怕是要来了。 林兴风瞅着碎衣片做的浮子,看它在水面上起起伏伏,他内心也很空洞而麻木,连忙掏出青色小葫芦灌上一大口“一曲高歌一壶酒,一人独钓一江秋,真是寂寞如雪啊!”吼叫完便站起身来准备脱裤子,与其发呆等着还不如跳进去洗个澡来的舒服。 这时,林兴风身旁不远处空间出现涟漪,牛头人扛着鱼竿也显现出来。 林兴风惊喜的提上裤子连忙上前打招呼:“大哥诶,好久不见,你们住在哪啊,今日过的可好。” 牛头人皱着眉点了点头,林兴风知道这三个妖兽不爱说话,或许是不会说话,不能说话,毕竟说自己脑袋有问题都是用手指的。 林兴风赶紧抱着一块大石头放在岸边,顺带还用嘴吹了吹,“大哥你坐这吧,你常来这钓鱼么?” 牛头放下鱼竿点了点头,挥手间一张石桌铺在二人中间,上面摆满了各种瓜果,其中一个碟子上还有一大块献红色的肉干。林兴风眉开眼笑,这牛头对自己真好。 “我能吃么?” 牛头又点了点头坐在石头上把鱼线抛了下去,林兴风并不奇怪为什么这种高人还用钓鱼,修养身性这玩意可能钓鱼是最好不过的吧。 林兴风捧着肉干撕咬着,觉着肉干太干又拿起不知名的金色果子啃食,“你钓到过一种怪鱼没,金红色的,还长胡须,满嘴都是尖牙,浑身透着清香,味道可好了。” 牛头转过头来惊奇地看着他,林兴风点点头很是肯定地说:“真的,我在山那边钓到过,那鱼太香太诱人了,钓上来我就生吃了。这水里有那种鱼没?” 牛头伸出四根手指,叹了一口长气,林兴风连忙说着:“这河里有四条?那你能不能把它们全弄上来,咱们一人一半,那鱼很好吃的。” 牛头闻言愤怒地盯着林兴风,林兴风也觉着自己有些无耻,自己没啥本事还不出力就想得一半,便商量着说着:“那你三条,我一条吧。” 牛头摇了摇头不再理会林兴风,林兴风啃着果子想着你不愿意出手,我就不信我蹲不到这玩意,反正这河里有四条嘛。 一只白色大鸟从二人头上飞过,毕竟入秋,山林间的鸟兽还是很多。 牛头抬手虚指,那大鸟顿时在空中喷出血来,直挺挺地掉入河中,即将落入河面的那刹,一条金红色的小蛟龙跃出水面,一口吞下了整个大鸟。 林兴风惊得果子都掉落在地上,连忙站起身来仔细盯着蛟龙,细看之下才发现蛟龙乃是虚影,真身是条金红色的长着胡须的怪鱼。 林兴风叫喊着“是那鱼,是那怪鱼啊!没想到这鱼居然这么凶残还有龙影。”林兴风看着这条金红色的怪鱼,很难想象当时自己是怎么吊上来的,就凭刚才的那一口,半个自己也就没了吧。 牛头摇了摇头,继续安静的吊着鱼,林兴风也失了兴致,拼命地吃着这些美味,毕竟也不知道下次相见又在何时。 林兴风扫荡完这些吃食,牛头也扯上来几尾大鱼,不过林兴风知道他不能开口说话,所以也懒得起哄。见牛头站起身收了鱼竿,他连忙问道:“你要走了么?” 牛头点了点头。林兴风失落的站起身来,迅速的把石桌上的碟子码放整齐。牛头一挥手石桌钓具消失不见,背着手朝草丛走去,走进草丛见林兴风还傻站在那里,便对着他招了招手。 林兴风喜极而泣,终于被接受了!终于不再孤单一人了,他连忙收好鱼竿快步的跟着牛头离去。 ... 按方向来看,牛头带自己走的路是第一次分开的东北方,这里很是幽静,居然还有成片的竹林,远处院落被金黄色的小花包围着,石板镶嵌在泥土地上很是干净整齐。 竹林边有一座小亭子,居然全是由黄色石头打造,盖子像只只有四条腿的八爪鱼扣在上面,檐尖都是一颗圆形珠子。林兴风啧啧称奇,也不知道到这亭子是他们三人中哪一位的手笔。 亭子中正坐着二人打趣地盯着这一大一小的到来,林兴风一路上嚷嚷着不停,为什么你们上次不带着我,为什么老给我吃的喝的,你们什么修为啊,收不收徒弟...... 牛头总算是有些明白当初妖圣的感受了,怪不得要把他四人封印了,还不允许他四人对外人说话,原来成天有人在耳边叽叽喳喳果然很烦。 三位妖兽围坐在石凳上看着林兴风,只见他站着很是端正,从小葫芦里倒出些酒水抹在了乱糟糟的头发上,借着酒水把头发稍稍定型显得干净些,而后拍干净很是宽大、不协调的裤子。 “诸位大哥,重新介绍下我自己。”林兴风很是严肃的抱拳行礼,既然牛头把自己带到他们的住处,那就是接纳了他,所以他觉得有必要重新介绍下自己。 “我叫林兴风,来自一个小世界,天生没有灵气不能修行,后来一位道人说我是神魂出了问题导致修行无望,他说他是药圣的门人,可以医好我。”说道这里,林兴风得意地说着:“药圣知道吧?很是厉害的高人,听说是还是妖兽,想不到吧。” 熊头人一手扯着肉食,一手掌端起一碗酒水就灌了下去,那模样像极了吃瓜群众。牛头眯着眼睛笑了起来,不过那模样却很吓人,很是期待地鼓励着林兴风继续说下去。 “那道人说药圣师门可以医好我,不过医好了,我得当他徒弟。我想着他是药圣的门人,当他徒弟也算是药圣的徒弟,怎么说也不吃亏吧。”鹿头人闻言点了点头,牛头却失了兴致,无精打采地靠在石柱子上。 “可曾想那道人竟然是骗我的”林兴风咬牙切齿地说着:“他说我是双魂体质,骗我离开原来生活的地方,居然是为了夺舍我。后来在空间通道里借着裂缝侥幸逃脱,可谁想又来到了这个鬼地方。” 林兴风说完这些泯了一口酒笑呵呵又说着:“都怪药圣那老头儿,听这称号就觉着他很厉害,他的师门肯定能医好我。哎,也怪我太想修行,渴望长生吧。” 介绍完自己,林兴风就坐在了石凳上,熊头递过来一块流着油的烤肉,林兴风兴奋的接了过来,哈哈,不用自己捕猎就是好。 咬上一口正觉着太好吃了,突然发现竹子上站着一只乌鸦。 林兴风张口就来“扁毛畜生,是你吗?” ... ------------ 第二卷 【去时无踪】 第十一章 搏杀 在与几位妖兽相处的日子里,时间过的飞快,他们除了不准许林兴风在他们那里留宿外,其余很多事情,几位妖兽对林兴风还是很照顾的,酒食管够,还会送他些衣服,武器等,不过林兴风裸着上半身也已经习惯了,衣服什么的倒也不怎么喜欢,唯有牛头给他的长枪倒是爱不释手。 林兴风觉着他们这里很是奇怪,时不时会有“妖风”乱刮,时常会把他们四人掀翻在地,有时候甚至能把他们这些厉害妖兽刮飞到半空中再跌落下来。 林兴风曾问过牛头是不是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牛头狠狠地点了点头。 这些天总是吃他们的林兴风也觉得不好意思,所以他打算自己去狩猎些肉食送给他们以表达自己的心意。 这天清早,林兴风带上利刃朝小溪边走去,虽然那边危险多,但他相信机会肯定也不少,毕竟他所有的宝贝都是那边的尸骨上找来的。 溪林深处的一座矮山里,数根黑色铁索横穿着一具身躯,铁索的一头深插在石板里,另一头贯穿在石壁中,几根铁索一起把那具躯体高高悬挂在半空。 铁索微微摇晃,摩擦着石板发出阵阵尖锐的声响,很是刺耳难听。一声叹息突然在这山洞中响起,声音透露着沧桑与丝丝得意“再不来,我就得请他们把你送来了...” ... 林兴风步入林间,很是谨慎地观察着四周,这次可没有兔子跟着,万一被偷袭了,全得靠自己拼命。 他小心的踩着这块陌生土地,这里枯骨很多,妖兽的尤盛,不过看样子都是被人击杀的,要么头骨碎裂,要么脊骨折断。不过到底是不是这般,他也不清楚,毕竟这都是他猜想的。偶尔也有人的尸骨倒在巨树下,身躯上连碎衣布片都没有,也不知道死了多长岁月,自己将来是不是也会是如此。 突然,前面传来树枝的断裂的声响,林兴风赶紧握紧长枪提着刀就摸了过去,这不主动出击的话,太过安静的环境呆久了自己都会害怕退却。 待林兴风走远后,他先前待的位置空间一阵波动,三位妖兽一起走了出来。 “三哥,这小子会不会出啥事。”牛头有些担心的问道。 鹿头摇了摇头也不说话,熊头人连忙说:“要不咱们继续跟着。”话音刚落,一阵风浪扫了过来把三人震退的很远,三人连忙摆开阵势准备对敌,结果一声淡漠地话语传了过来。 “滚吧。” 三人齐齐地摇了摇头,很不是不甘地消失在溪林中。 ... 林兴风扫开带刺的荆棘,猫着腰小心翼翼地走着。应该走了有几百米远了,咋还没有见着猎物呢,才那声声响到底是怎么回事。 心里正琢磨着自己是不是成了猎物被引诱来此,念头极此便想退回去,毕竟才那声响有些诡异。 突然,一只全身斑点的妖兽窜了出来,瞧了一眼林兴风又急忙朝前跑去。 林兴风一喜,居然没有偷袭我,那应该是害怕我的,他连忙跟了上去,想凭借着牛头送他的长枪戳死它。 一人一兽在林间追逐着,林兴风也顾不上树枝不断划破所剩不多的裤子。这四条腿的畜生果然跑的快些,不过这些年林兴风也走惯了林间路子,虽然追的费力倒也没有跟丢。 见那斑点妖兽一直沿着直线跑,林兴风觉得奇怪,拿起长枪就投了过去,妖兽朝左边一跃头也没回的躲开了,继续朝前跑去,林兴风快步追上拔起长枪接着追着。 追了好一会儿只见那斑点妖兽突然半跪在地,艰难的站起来继续向前爬着,林兴风呵呵直乐,瞅着行动变缓的妖兽笑了起来。 “跑啊!哈哈哈,这下腿整折了吧,小爷我就好心送你一程,让你免受些苦。” 林兴风赶紧提枪快速靠近,在离妖兽十米远时,突然感觉怪力瞬间压了过来,他一个踉跄摔倒在地,右手的长刀也跌落了出去。他费力的爬了起来,却发现挺不起身子,身上仿佛被压着无形的东西。 “完了,鬼上身?”林兴风瞬间记起牛头承认过有着不干净的东西存在。 冷汗直冒,眼前的妖兽也不再是诱人的美味,林兴风只想快点找到几位妖兽解救自己。他艰难的提着枪向后挪步,却发现那斑点妖兽双眼泛红,流着口水盯着自己。 “前有狼后有虎,我今天运气怎么这么差。”林兴风死死地盯着妖兽,那妖兽也发出低沉地嘶吼恐吓着林兴风。 冲突都是没有防备的,妖兽突然发力,高高跃起扑向了林兴风,林兴风一枪刺出结果被那畜生拍爪挡开。眼瞅着一击不中,林兴风只能躲闪,可身体异常沉重行动很是不便,只能微微避开扫向喉咙的利爪,仍由它划过胸膛。 鲜血激射而出,四条爪痕印在了林兴风的胸膛上,林兴风咬着牙打了一个滚捡起地上的长刀,左枪右刀的仇视着妖兽。 斑点妖兽舔了舔爪上的鲜血,凶狠的围着林兴风绕着圈。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它一开始见着我不是跑么,怎么这会发起狠来。 来不及细想,妖兽又扑了过来,林兴风左手连忙夹紧长枪对准妖兽腹部,枪尖被妖兽轻易扫开,他右手连忙挥刀砍向妖兽左肢,利刃入体的声音并没有传来,唯有一撮毛发散落下来,看那妖兽左肢上有着一条微红的血线又瞬间消失不见,林兴风的心跌落谷底。 愈合的这么快!这特么的真的死在这了。 两个回合下来,林兴风挨了一击,妖兽却只掉了些毛发,这样下去,早晚的死。妖兽继续围着林兴风转圈随时准备袭击,林兴风顶着怪力艰难的调转方向回应着。 这回妖兽不在跃起扑杀林兴风,而是直直地撞了过来,看来它发现林兴风伤不了它,所以打算先撞倒他再作收拾。 见妖兽流着口水奔来,林兴风连忙朝旁边扑去,结果这却遂了妖兽的意,它急忙扑了过来咬向林兴风的脖颈。林兴风抬长枪抵住妖兽的脖子,右手迅速掏出刻纹短刀狠狠地扎向妖兽的眼睛。 妖兽一阵哀鸣,利爪扫向林兴风的胳膊,林兴风一脚蹬开妖兽,看着血淋淋的右手也发起很来。 “我特么的今天吃定你了!” 人这种动物很是奇特,平常低眉顺目的人,被逼急了指不准会搞出什么事儿来,林兴风是见过这种人的,而且他觉得男人也应该是这种的才行,血性,不管啥时候都该有的。 看着妖兽插着刀的脑袋流淌着鲜血,林兴风吐了口吐沫 ,把右手中的血液胡乱地抹在了裤子上,手干净了,刀才握的稳,书上是这么说的。 斑点妖兽失去了凶性,恶狠狠的盯着林兴风,林兴风也逐渐适应了这重力压身,虽然依旧挺不起脊梁,可比一开始的惊慌不适好受了很多。 他仔细打量着眼前的妖兽,发现这妖兽右边耳朵上居然斜插着一根小巧的银白色钗子,钗子上吊着一个绿色石头,上面有着丝丝血迹。 这妖兽还特娘的爱打扮?林兴风气极,又想着这妖兽会不会是有人喂养的,不然怎么会这般模样?不过不管怎样,林兴风还是觉得要杀了它的,毕竟斩草除根才能真的安全,何况它现在已经受了伤,现在是最好的机会。 ...... ------------ 第二卷 【去时无踪】 第十二章 新的出路 当长刀终于割下斑点妖兽的脑袋,林兴风终于累的站不起身了。这畜生长得到像豹子,不过失去了脑袋,一身皮毛看着倒也不错。残忍也未必,不过这是林兴风头一回独自厮杀,割下妖兽的头颅会让他觉得兴奋与畅快,或许也算得上小小的成就感吧。 “鬼压身”的感觉再也没有了,说来也奇怪,牛头不可能哄骗自己的,可刚才那种感觉真的让他后怕,尤其是在面临生死搏杀的时候,突然顶着“千斤”重,侥幸活命下来已经很不错了。 林兴风站了起来笑着摇了摇头,杀了这畜生咋会有突然就成熟长大了的幼稚想法。或许能捕杀妖兽才算真正能够在这里活命吧。 他提着妖兽的脑袋,拔下了短刀顺带借着这兽毛擦拭干净吃饭的家伙,看着那耳朵上的小巧钗子林兴风又有点心虚,先藏起来吧,毕竟不知者无罪。 说着便伸手去拔钗子,可当沾满血的手刚碰见钗子上吊着的绿色石头,那鬼压身的感觉又再次来临,林兴风被狠狠压在地上,本来就精疲力竭的他这会再也抵挡不住这沉重的怪力。 林兴风连忙翻转过来身来,拿起钗子就朝自己的左边耳垂狠狠扎去,一手扯着耳朵,一手拿着钗子给自己打耳洞。不是林兴风想这样做,而是他记得那畜生好像带着这玩意就不受怪力影响。 这般自残是很痛的,但现在的处境管不了这些,万一遇上别的妖兽现在的林兴风可是一点反抗的机会都没有的。 钗子有两股,可扎了一个耳洞吊着钗子丝毫不见怪力消失,林兴风正准备把另一股也戳在耳朵上,可怪力却突然间消失了。 他连忙拔下银子钗子仔细端详起来,男人还是得有男人模样,哪有带钗子的,何况是戳在耳朵上。 银白色的钗子很是小巧玲珑,还没林兴风的手掌大,钗头刻着一直虎头模样的兽类,嘴中衔着一串珠子,上面镶着一颗绿色的石头。林兴风记着才摸上去的时候手上是带血的,怎么这会儿石头上没有血迹了呢? 林兴风拿起钗子就按进了无头妖兽的尸骨里,顿时四周一片坍塌,周围的树枝无端折断,他也被深深的压进了泥土里晕了过去。 远处瞅着林兴风的乌鸦也振着翅膀飞了起来,远离这片祸乱之地。山洞里响起一声嗤笑,像是在嘲笑,又像是在追忆。 ... 岁月悠悠,林兴风以前生活的小世界今天很是不同寻常。当初发现的空间通道,裂缝已经自然弥补消失不见,这条通道被五国共同把控。对与这个小世界而言,进出外界不再需要跨过金桥,不再有着修为限制。 而今天,便是五国选派修士前往外界的日子。 听出去过的人的讲起他们曾经的遭遇,现在的外界,已经不是曾经想象中的那么美好,那么令人向往,所以即使如今不用再跨过金桥,老一辈的修士也很少愿意再前往外界。 黄仰梅黄相国便承担了此次五国重任,替这片小世界去探探路前往外界的路,去看看这空间通道到底通往哪里。修为太低前往外界或许容易惨死,而一品修士又是各国的宝贝,年轻的有着大好未来,而年纪大的又无牵挂的可真的是少之又少了。 悬崖边围站着五国巅峰修士,红袍的帝都长老们格外显眼,曾经的那位断臂长老已经恢复如初,他很是慎重的递上了一个白色乾坤袋交给黄仰梅。 “黄相国高风亮节,这袋子里装着我们帝都的一片心意,还望相国保重,早日归来。” 黄仰梅抱拳笑了笑。这时,汪长洋大笑的说道:“黄老头儿倒也别怕,你这般模样外界的女修士也是看不上你的,哈哈哈哈,你先行前往探探路,若是在外界受了什么委屈,回来了告诉我,下次我必将与你一同前往给你报仇解恨。” 送行人的都一齐点了点头,虽然在小世界有打闹争吵,可毕竟都是一个世界的人,去往外界,便是另一番天地,若不齐心协力难以在外面立足,与其被外界欺侮,像何东主那般遭遇,不如从今日起就团结对外,一起探寻外面的天地。 这正是五国达成的一致,毕竟,现在有了新的出路。 ... 小世界发生的一切林兴风并不知道,拜他所赐,众人有了新的出路,而他自己也有了自己路子。自从发现了那银钗子的神奇之处,他正借着那股神奇的重力努力磨练着自己。 只要抗住并习惯了那股重力,与妖兽搏杀突然使出这手段,定能起到意想不到的的作用,所以林兴风格外用功刻苦,似乎都忘记了前往那片竹园乐土。 ------------ 第二卷 【去时无踪】 第十三章 我叫楚易天 当林兴风再次喝完葫芦里的酒水,也终于适应了那种重力压身的感觉。银白色钗子倒也并不怪异,奇怪的是那颗绿色石头。 经过多次的尝试,林兴风终于发现了端倪,只要将鲜血涂抹在石头上面,绿色石头十丈范围内就会被无形的重力笼罩,鲜血越多,重力也就越重。所以他便将绿色石头扣了下来,钗子随意扔了,毕竟财物对他来说一点用也没有,又不能吃。 林兴风虽然很喜欢这宝贝石头,可一想到得拿血涂抹它,多少还是觉得有点不方便的,要是能不靠这石头,自己就能掌控那重力该有多好。 五天时间转眼过去,自己随身带的肉干吃没了,被他猎杀的妖兽也吃的一干二净,除了留下一张皮毛。不过也有收获,既然掌握了那小石头的用处,以后想要吃肉那不就就简单得多。 林兴风有些兴奋,急匆匆的提着长枪就去寻找妖兽想练练手,试试如今这新手段到底有没有如他想的那般厉害。 跨过这片林子,地势也逐渐开阔平坦起来。 红黄色的碎石路,青白色的石林隔绝着山林,眼前的地形倒有些像喀斯特地貌,林兴风打量着四周,虽然地势起伏不大,但光着脚踩在这些碎石头上面,他还是觉得有点难受。 费劲功夫找寻了半天,林兴风也只遇上了一只倒霉的三阶妖兽红火牛。因为习惯了偷袭,都没用上那怪力石头,林兴风便轻易得了手,一枪扎进牛的脖子,顺手一刀砍断前腿,等上片刻功夫,红火牛便流干血抽搐死掉了。 林兴风有些失望,扫着四周的石碓、石林,矮草树木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这地方还是下次有功夫了再来摸索吧。他连忙剖开牛肉,掏干净下水,正打算扛着牛肉朝回走走,却发现远处的一根巨石柱上有一个白色影子,远远看去像是有人盘坐在那里。 林兴风有些迟疑的放下半片牛肉,仔细的望了两眼,便朝石柱那边跑去。虽然有些紧张忐忑,可与人交流的渴望,驱使着他前去一探究,毕竟那三位化形妖兽对他再好,也只能听不能说,林兴风还是很苦恼的。 距离越近人影也更加清晰,看那模样好像是个年轻人,穿着白衣盘坐在石柱上,乌黑的头发时不时的随风舞动,很是飘逸。 林兴风跑到石柱下,先稳住了身形,站在石柱下面根本就看不到上面的人影,望了望石柱他正准备开口,却见那白衣少年踩在虚空中向他走了过来。 那少年嘴角轻扬挂着笑容,长发随意披散在白色衣服上,冲着林兴风笑了笑,随手便把头发聚拢扎成了一个简单的马尾,打趣地说道:“怎么样,那石头厉害吧。” 林兴风听了急忙退后几步,到手的东西可没有吐出来的道理,何况这石头是自己以命相搏才得来的,他连忙笑着说:“什么石头啊,我才刚来这里,才在远处看见石柱上好像有人,便想过来看看。对了,我叫林兴风。” 白衣少年打趣的瞧着他,也不拆穿林兴风的鬼话。 “我么,呵呵,我叫楚易天。” 林兴风不知道,眼前这个叫楚易天的家伙会影响他一生,甚至也改变他一生。 终于遇见能说上话的人了,林兴风异常兴奋开心,自来熟的赶紧递上酒葫芦,可又想到里面没了酒水,有些尴尬的挠了挠头。 楚易天嘿嘿一笑,拿过葫芦抖了一抖,仰起头便将酒水倒入口中,林兴风被他这一手惊地有些发呆,又见楚易天饮酒姿势真是帅气,看来以后自己也得这样喝酒。 楚易天喝了几口便将葫芦扔了过来,林兴风见状也学着他那模样倒灌酒水,酒水打湿了胸膛,入口滋味却有些熟悉。 林兴风连忙问道:“你这是偷人家的酒水?” 楚易天挑了挑眉,笑着说道:“偷?打不过才叫偷,他们不是我的对手,我这是抢,明抢!” 林兴风被他的狂妄惊呆,又暗自对他的实力有些猜测,那三个化形妖兽联手都不是他的对手,看来他才是真的大佬。 “你住哪的呢,我才捕杀了一只妖兽,要不咱们一起烤了吃吧?” 楚易天笑着点了点头表示答应,林兴风连忙朝回跑去,要去找那扔下的半片牛肉。 楚易天突然说道:“走吧!”长袖一挥林兴风觉着一阵天昏地转。 二人站立在一处矮山上,矮山四下全是乱石、石碓,周围树木倒也不少,可杂草花丛一颗都没有。林兴风有些站立不稳,还停留在穿越空间的不适之中,摇晃了两步便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卧槽,才那是空间穿越么?穿越了多远啊,咦,这半片牛肉不是我杀的么,怎么也在这。”林兴风连连发问,又瞧见黑色石地上的缺了前腿的半片牛肉更是惊疑。 楚易天呵呵一笑“等你修为高了,你也可以这般,不麻烦的。” 林兴风瞬间哑了火,耷拉着脑袋有些伤感“哎,我都不知道还能不能修行,将来怕是没机会这样的。” 楚易天并不搭话,抬手指了指:“我住在那个山洞,你住那个山洞,我先去休息会。”说罢便背起手朝一处山洞走去,也不管林兴风。 林兴风站起身来瞧了瞧,楚易天的住处明显大的很多,毕竟那洞口都很大,而给自己安排的山洞就很小了,洞口还堆放着乱石,这待客之道真不咋的。 林兴风嘀咕着朝自己的山洞走去,这会天色尚早,自己先美美地睡上一觉再说。 跨过洞口的碎石堆,里面倒也敞亮,石壁上很干净整齐,完全不像自然形成的样子,石洞有七八米深,高估摸着也有两米左右,反正跳起来不会碰着脑袋。 林兴风吐出一口长气便躺了下来准备歇息,却发现这石洞顶上有几个小洞,能直接看见天空,他伸出拳头比划大小,又立马坐了起来仔细打量起了这个山洞。 “这山洞该不会是那家伙拳头砸出来的吧?这顶上的窟窿怎么会这么笔直,丝毫没有遮挡视线的碎石。该不会是临时为我打造的山洞吧?”林兴风想了会儿又倒了下来,想不通就不想了,还不如美美的睡上一觉,缓解下这几日的疲累。 ------------ 第二卷 【去时无踪】 第十四章 你也配当乌鸦哥? 静宜地月光透过山顶的小洞挥洒在林小风身上,脏乱的长发被绳子胡乱的系着,两鬓的头发轻轻贴扫在脸庞,兽皮被子简单的盖在肚子上,脚丫子露在外面很是乖巧地紧靠在一块。谁能想到,曾经的大学生,曾经的小侯爷,如今会是这幅模样。 没过多久月光照射在了林兴风的眼睛上,终于惊醒了这位还没吃饭的人。 “这一觉舒服啊。”林兴风坐起来不经感叹,有人在旁边就是让人安心,何况还是是修为深不可测的人,自己便也卸下了所有防备与恐慌,这种觉踏实地觉,睡起来感觉真不错。 外面柴火燃烧的噼啪声引得林兴风肚子直叫,他连忙钻出山洞,出来才发现满天的星斗非常闪亮,明天又是个好天气呢,漆黑的四周唯有眼前的火堆让人觉着安心。 一身白衣地楚易天安静地坐在那里,正撕扯着烤牛肉,悠哉地望着他笑了笑。林兴风心情大好,真心觉得这朋友一定得交,太贴心了! 待林兴风走近坐了下来,正打算喝上一口酒水,却发现眼前的烧烤器具如此熟悉让人怀恋熟悉,铁架、刷子、油料......撕下一块肉放进嘴里,油脂顺着嘴角流下,麻辣可口真是人间美味! “对了,我那个山洞,是你给我准备的么。”林兴风吃的正香,有酒有肉的就要弘扬酒桌文化,该谈该问的事情还是要搞清楚的。 楚易天点了点头,看着狼吞虎咽的林兴风觉得好笑。 “真是太感谢你了,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呢,山洞都特意给我准备着?”林兴风有些狐疑,山洞给他准备着,是不是以后就得跟着住在这了,那几位化形妖兽对他也很不错,他还是很想去找他们的。 楚易天露出神秘的笑容,火光印照在脸上很是妖异,他轻声说道:“因为咱俩很相似啊,嘿嘿。” 林兴风灌了一口酒,顺道擦了擦嘴“相似?” 楚易天盯着林兴风的眼睛非常认真的说道:“我也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林兴风一副原来如此的模样,点了点头“对啊,我也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我来自一个小世界,本来打算借空间通道前往外界的,结果在里面遇上空间裂缝来到了这里,你知道这里到底是哪儿么?” 楚易天摇了摇头,目光灼灼的望着林兴风,思索了片刻轻叹了一口气又才说道:“明天你先去找那几位妖兽吧,过上几天在来我这,还是那个大石柱那,我来接你,你不是想要掌控那突如其来的的重力么,到时候我教你。” 林兴风听后一喜,这次出来狩猎收获满满啊!连忙答应下来。 楚易天笑了笑,背着手又离开了,林兴风眼瞅着消失在黑夜中的那抹白色皱了皱眉,倒也是个怪人。 翌日,林兴风从乾坤袋中掏出了那剩下半片的牛肉抗在肩上,楚易天一挥手林兴风便又出现在了那处大石柱下。 林兴风扫了扫周围,环境明显差异很大,也不知道昨晚那处山洞到底在哪。 掂了掂牛肉,林兴风有些兴奋,最好是这血腥味儿能吸引来妖兽,自己再借着石头的重力好好耍耍,等楚易天教会自己掌控了那重力,林兴风觉得像候小胖那种家伙突然偷袭他,肯定会一击毙命,嘿嘿。 当回到了自己的住处时,天色已经暗,这一路平安无事到让林兴风很是郁闷。肥兔子听闻声响从洞里钻了出来,看见是林兴风回来了,蹦跳着跑了过来。 也不知道是不是兽类体质特殊,那种很辣的小草这兔子很喜欢吃,而且非常上瘾,所以每次林兴风出门,都会在洞中吊上几株小草,让兔子待在洞中还是安全些,虽然林兴风住处附近并没有什么凶兽。 回来的路上林兴风在小河边好好的梳洗清理了一番,相信今晚也会是个好觉,不管如今过的有多糟糕,把自己收拾干净,精气神总会是好很多的。 懒散的坐在石头上看着晚霞,林兴风不经有些想念曾经的后山了。在上顶欣赏夕阳的余晖,风景还是美上许多,坐这下面只能瞅见前进这些无趣的东西。 入夜,林兴风靠坐在洞口发呆。 人没什么想法的时候,即使活的跟个咸鱼一样,得过且过,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好的,可一旦有了想法,思绪就异常活跃,根本静不下心来。 楚易天答应教自己掌握那奇怪的重力,光是这简单的许诺,就让林兴风兴奋地睡不着。 那重力他体验过,虽然他不能修行但也知道那很厉害。想起那招红馆修士间的比斗,清风国的人围着候小胖转悠偷袭,如果突然来个重力加身,别说偷袭不成,换作如今的自己,那家伙倒是很有可能被自己一枪戳死。 越想越是兴奋,矮山那边闷雷不断,林兴风这边思绪纷飞,他嫌闷雷吵的厉害,便爬起来对着矮山方向大喊:“光打雷不下雨,有本事下个雨给爷看看啊!” 轰! 一道红色闪电划过林兴风上空,他见这闪电太过妖异,出现的也太过及时,连忙就钻回洞里去了。躺在玉床上裹着林老爷子送他的被子,嘴里不停嘟囔着“天威难测,天威难测,我不该多嘴,我有罪,我有罪,可别劈我啊....” ... 当林兴风再次见到三位妖兽时,很是奇怪他们如今的模样。牛头包裹着左眼,碎布片胡乱地缠绕在牛角上,熊头人吊着胳膊,看那模样应该是胳膊折了,鹿头人颇为无奈的看着林兴风直直摇头。 林兴风连忙放下半片牛肉,跑上前来劝慰道:“你们两兄弟咋打架了呢,和气生财嘛,有什么过不去的,忍一忍,让一让,退一步...”话还没说完,牛头就一巴掌扇了过来,林兴风便被这大手砸在了地上。 三位妖兽目露狠色,死死地盯着林兴风,林兴风也很好奇,明明自己好心相劝,怎么还惹得他们不开心了,不过他倒是很识趣的闭上了嘴,情况不明,少说话为妙。 来到石亭,林兴风见三位大佬火气已经消退,便给他们讲起了那一世的趣事。 林兴风不傻,仔细一想也就明白了,既然他们不是自己动的手,那就是楚易天了,毕竟这地方没遇见别的活人,楚易天还知道他们这些妖兽,这种时候再提起三位的仇敌,那可真是老寿星上吊了。 “那乌鸦哥拽拽地站了起来,抖出一根烟,轻轻一扔就扔进了嘴里叼着,很是狂妄的说‘那就是没得谈了’说完就掀翻了桌子,弄得他的小弟们饭都没吃成。所以啊,后面流传出了一句话——跟着乌鸦混,三天饿九顿。哈哈哈,乌鸦哥是不是很帅很霸气啊。” 林兴风有模有样地学着说着,三位妖兽也很有耐心听着,毕竟他们从没听说什么古惑仔。竹林枝头上的黑色乌鸦使劲拍打着翅膀,仿佛林兴风口中潇洒厉害的乌鸦哥就是自己。 林兴风轻蔑地扫了一样乌鸦,嘲笑道:“扁毛畜生,你虽然长得像只乌鸦吧,可是你叫都不会叫,你也配当乌鸦哥?” 三位妖兽听闻林兴风的嘲笑,连忙端坐着,使劲儿沉着身子,等了半晌也没见那怪风刮来,便朝竹林望去,却发现那乌鸦早已消失不见踪影。 ------------ 第二卷 【去时无踪】 第十五章 麻将与炼体 这两天林兴风跟几位妖兽厮混在一起,尤其是跟牛头形影不离,他惊讶的发现牛头是个能工巧匠,告诉他一些奇怪事物,他很快就能整出来,比如说:麻将! 有段子说唐僧四人西行路上,沙和尚担子里到底挑的是什么,网游调侃是麻将,四个人干啥事儿最舒服还能化解无聊,当然是打麻将了! 看着几位妖兽闲着也没啥事做,林兴风就介绍了麻将,本身只是随口一提,结果牛头闪身不见,一会儿功夫就把麻将给整出来了,都还是石头雕琢而成,做工精美,摸上去一点都不咯手。林兴风兴奋地介绍起了游戏规则,一人三妖兽便乐呵地围坐着搓起了麻将。 “打大不打小,打小胡不到,九万。”林兴风顺口就说出了那一世的麻将顺口溜。 熊头左手一抬,示意稍等,右手端起两张牌放了出来,两张九万,看来是碰了。 林兴风扫了他一眼“牌从门前过,不如摸一个,哪有一上来就碰的。”熊头恶狠狠的瞥了一眼林兴风,林兴风吐了吐舌头,不再说话。 几圈下来林兴风的牌已经成型,颇为得意的扫视着三人,下家的牛头见锅里已经有两张二条了,便打出一张幺鸡,上家的鹿头人立马推到两张,连忙给他碰了,嘿嘿,机会。 “麻将有首歌,上碰下自摸啊,看我胡吧!”嘴是闲不住的,林兴风抓起一张牌就搓了起来,嘴里嘟囔着“七筒,七筒!”按理说麻将都有刻痕,手搓上去就能知晓是什么牌,虽然林兴风功力不够,但搓牌的感觉还是让人舒坦啊,可这牛头不知是怎么打造的,麻将上裹着一层白色的油脂,根本就搓不出来是个筒子、万子,还是条。 林兴风抬起胳膊很是势大的翻转麻将“七筒!哈哈哈哈,还真是七筒,我胡了!”正打算推牌给众人看,那妖风一阵袭来,林兴风被吹出了亭子,牛头圆眼一睁,顺手就推翻自己的牌,连带着把林兴风的牌也胡乱的搅进锅里,熊头人目瞪口呆,鹿头赞许的点了点头。 牛头又假装也被怪风吹走,斜着身子朝林兴风飞了过去,大手一抬便接住了林兴风,那妖风突然间又吹了过来,刮着二人再在空中转了几圈才消失不见。 林兴风见终于落在了地上,踩着石板,抱紧牛头的胳膊才放声大骂:“特妈的,小爷的一把好牌就被狗日的这妖风搅和了。” 鹿头背起了手朝远处走去,林兴风连忙问道“不来了?才刚打上,怎么能这样拆台呢。” 鹿头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亭子,表示自己待会还会过来的,林兴风哦了一声便跟着牛头回到了亭子码牌去了。 ... 鹿头人来到一片田地,田间倒没种蔬菜瓜果全是些灵药灵草的,四周小树环绕包裹着这片田地,表明药田的主人并不喜欢别人来这里。 “你才不应该碰的,那一圈过来就该你胡了。”低沉的男嗓音突然响起在鹿头人的耳边,鹿头人笑了笑,回应道:“那小子不是说过么,宁挨千刀剐,不胡头一把。这第一把胡了想来也不是啥好事。” “那也不能让那小子胡头一把。” 鹿头人摇了摇头:“大哥,咱们真要给那小子炼体,那家伙到底打的什么注意,咱们要不要下点绊子?” “打的什么注意,我也不清楚,不过他答应让我旁观,还给我一件物件,可以投影看到的,听到的。刚才我就放在亭子那边,所以看见那小子要赢牌了。”声音传来很是理直气壮,没有丝毫的尴尬,鹿头人显得有些无奈。 “放心,以后和你们玩,我是不会偷看牌的,全凭手气。这游戏倒也不错,挺有趣的。而且那小子咱们四人都不讨厌,就不用下绊子了,虽然不清楚他跟那家伙的关系,简单的帮他改善体质,也算回报他这在无趣封禁岁月里的一丝陪伴吧。” 鹿头人点了点头,便在药田里忙碌起来。 石亭里,林兴风叽叽喳喳地说着那一世的趣事,什么笑别人插标卖首的关二爷,什么人形的卢刘皇叔,东一句西一句的胡扯着。突然鹿头人在石亭外走了过来,手里提着一个大木桶,木桶上有一个盖子,上面露着一个圆洞,顺手就把木桶放在了亭子外边。 林兴风连忙问道:“咋的,几位爷打算在这轮流洗澡啊,我要不要回避一下?” 牛头、熊头盯着鹿头人,见他点了点头,便都站起身来,熊头还吊着胳膊有些不方便,所以牛头就单手提起了林兴风朝鹿头走去。 林兴风有些慌乱:“几位大哥,你们不会是要吃我吧,我这小胳膊小腿的身上可没几两肉啊,炖了我,还不如让我去给你们抓个妖兽来。” 牛头也不说话,大手一挥便脱去了林兴风身上唯一的衣物——那条宽大的黑色裤子,顺手揭开盖子把林兴风丢进了桶里。 林兴风瞧了一眼桶里的东西,发现并没有什么香料,都是些不知名的杂草,有些还有着异味,味道很难闻,就安心下来。正打算探出脑袋,牛头就合上了盖子,脖子刚好卡主,原来那个圆洞就是用来伸脑袋透气的。 林兴风露着脑袋非常不解,可惜这几位妖兽从不与他说话,即使有再多问题现在也只能憋着了,他望着鹿头问道:“这是要泡我么,我前几天刚洗了澡的,你们这浴桶也太奇怪了,不用洗脑袋么,头还在外面你,凭感觉干搓么?” 牛头人一笑,一指点来,林兴风顿时觉得浑身冰凉,身体浸泡在了水中,不过这水感觉太奇怪,脑袋也缩不回去并不知道到底是啥水。 熊头屈指一弹,林兴风一阵惊呼,刚才还觉得桶里冰凉,这会却觉得水中很烫,烫得他龇牙咧嘴,头顶直冒热气,却看见那三人又坐了下来打起了麻将。 桶中的水仿佛活了过来都朝林兴风体内疯狂地钻入,针扎就是这般感觉,不过全身上下都挨扎,那滋味可就不好受了。林兴风觉得桶中这会肯定一片鲜红,自己的血一定能把水染红。 妖风卷起了麻将疯狂旋转着,比机器洗的都要好,四摞摆放整齐风便停了。 林兴风咬紧牙关,浑身颤抖不已,那三位妖兽却不在意,各自摸牌打牌瞧都不瞧上他一眼。 林兴风怒了,对着三人大吼:“把我也搬过去啊,隔这么远,我都看不到!” ------------ 第二卷 【去时无踪】 第十六章 找乐子 三天来,林兴风天天都被几位妖兽按进桶里泡着,一泡就是一整天,睡觉也在里面。早上的时候鹿头人提着木头就过来了,林兴风大概也明白了他们的好意,不过他倒是了解自己的特殊,嬉皮笑脸地说着“我很虚的,虚不受补啊,你们不要给我泡了,浪费药草。”牛头怪异的打量着林兴风,鹿头人却嗤之以鼻。 偶尔看着他们打麻将,偶尔被牛头带上跟着他去看他钓鱼,林兴风还想看那个红金色龙鱼,可牛头根本不理他。 今天一大早牛头就把林兴风赶了出来,林兴风耐着不想走,毕竟好不容易不用泡澡了,可以好好打上几圈麻将,怎么能说走就走。结果牛头提着他直接迈进空间,一阵晃动便出现在了溪林边。 林兴风四下看了看,对着牛头真诚开口:“牛大哥,我估计你们是不是和楚易天有着什么约定?”说完死死地望着牛头的眼睛,看了一会儿也没发现有着什么神情波动。林兴风叹了一口气接着说道:“他说会教我一种很厉害的招数,也不知道学成了要多长时间,我会想你们的。” 牛头愣了愣,大手又扇了过来,林兴风跳着躲开了,嘻嘻哈哈地朝林中跑去,边跑边扯着嗓子说着“你那酒不好喝,不上头的酒怎么能叫酒呢,牛大哥给我弄点喝了能醉地啊。” 牛头背着手看着远去地身影笑了笑,又好像想起了什么就匆忙离开。 石亭外,一宽大虚影正缓缓呈现,鹿头人跟熊头正码着牌等候着牛头。牛头人闪身出现在厅内,望了望虚影便坐了下来 “这玩意好用不,要不让大哥给我研究研究,我肯定也能打造出来。”牛头盯着渐渐清晰的虚影荧幕,看见了林兴风在林间奔跑的身影。 “锤宇啊,其实细细想来,你本不该和咱们被封印在这的,你说你那天明明在炼器,怎么就知晓我们的踪迹呢?”鹿头人摇了摇头很是疑惑不解。 牛头一阵得意,瞧着熊头鹿头,扯着嗓门喊道:“你们三人的兵器都是我打造的,我都做了印记,你们三聚一块肯定没好屁,所以我就偷摸着跟来了。” 熊头不满的说道:“都怪药老三,明明路上说好只打残,不打死的,你却见死不救,有违你这药圣称号。”说着打出一只七万。 “杠!”鹿头推倒三张七万“那家伙不讨喜,能救不想救,死了正好。” 原来这一伙妖兽被封印在这几百年正是妖圣对他们的惩罚,也算是一种保护,他们四人一起截杀了混欲界一行俊杰,“失手”打残二人,打死一人,还重伤了带领众人的长老,妖圣以他们太过吵闹多嘴的名义封印了他们,所以这四人也消失世间数百年,本来只是封印一百年的,可妖圣规定他们不许与旁人说话,说一次加百年,结果一晃便有了这悠悠四百多年的岁月。 牛头瞟了一眼荧幕中的林兴风,轻声问道:“那小子说的虚不受补,三哥,你能医好他不。”说着喂了一张九万。 “碰!”鹿头有些开心,这手气还不错“怎么,对那小子上心了?医好他容易,无非灵气补齐残魂就行了,可这庞大的灵气却很难得,得有机缘才行。八万。” “杠!”牛头推倒三张,又抓起一张,发现是一筒得意的直接推倒牌来“杠上开花,自摸,胡了!” ...... 巨石柱上,一身白衣的楚易天翩然而落,看着奔跑过来的林兴风点了点头,这鹿头倒还是有些手段。 林兴风跑了过来看着楚易天有些兴奋,自己终于能掌握厉害的功夫了。“兄弟,几日不见更加潇洒了啊。” 楚易天笑了笑“待会你可别说我狠辣啊,呵呵,那功法我的确有,不过不是那么容易就拿到的。” 林兴风倒也坦然,他相信天上不会掉馅饼的,直接告诉他还让人心安一些,“说吧,需要我做些什么。” 楚易天瞥了一眼林兴风“你也知道在这个地方无事可做,所以总得找些乐子。”说完环顾着天地,轻轻一跃就站在了巨石柱上。 只见楚易天抬手虚握,又使劲的朝下一按,顿时三根巨大石柱从天而降直插下来,林兴风一阵哆嗦,使劲捂着口鼻,感叹移山填海怕就是这样吧。 待灰雾退去后,林兴风打量起四周,四根石柱呈现一个正方形,原来楚易天身处的石柱怕就是这般造出来的。 楚易天坐在石柱上晃着腿,又掏出了一个绿色石头对着林兴风晃了晃,“还是跟妖兽拼杀,在这重力场里,有没有胆量啊。” 林兴风咽了咽口水,那重力那可是很清楚的,鲜血越多,重力越大,也不知道这家伙打算弄多少血。 这时,一只黑色乌鸦飞了过来,落在了楚易天对面的石柱上,抖了抖羽毛,又啄了啄爪子。 林兴风看见乌鸦连忙开口:“扁毛畜生你不怕死啊,待会小爷我打起来了,刀枪可不长眼,小心我一枪戳死你。” 乌鸦并不理会林兴风,楚易天倒是笑了笑。四根石柱的中央上空突然裂口一道缝,一只浑身是血的妖兽在半空中嘶吼着,眼睛被抓瞎了一只,爪痕朝下蔓延,半边嘴都没有肉包裹着,露着锋利的牙齿很是丑陋恐怖。 楚易天挥手将绿色石头打入妖兽腹中,妖兽疼的在空中翻腾却始终沾不到地,四根石柱微微颤抖,中间的地面仿佛被碾压过一般,异常平常。 林兴风骂了句娘,这重力,怕是进去了动都动不了,这乐子可并不轻松。 楚易天看着林兴风笑了笑,虚手一抬,场中便出现了两只妖兽,那模样正是那天被林兴风割头剥皮了的斑点妖兽。 “四阶妖兽,虚灵豹,这畜生是有天赋神通的,可暂化虚形一起扑向猎物,要是分不清哪个是真,哪个是假,就会没命的。嘿嘿。” 林兴风连忙问道:“我那天遇到的虚灵豹没有这么厉害啊。” 楚易天瞥了一眼林兴风:“我弄残了的。怎么样,有胆量试试不,弄死这两只,我便教你。” ------------ 第二卷 【去时无踪】 第十六章 有实力真好 认命这事很难说,尤其是看见比自己厉害的人都困在这里,那自己这个凡人又有什么多余的选择呢。 搏一搏单车变摩托,所以林兴风没有丝毫犹豫选择了厮杀,拱楚易天取取乐子,反正自己也是死过的,没有什么可怕。 楚易天一招手林兴风便出现在了场内,四根石柱围绕,那诡异的重力被控制的很好,并没有扩散出去。 由于先前林兴风已经尝试抵抗过这重力,所以这里面的环境并陌生。两只虚灵豹凶狠的望着自己,吻部跟爪子上还带有血迹,看来空中的那只妖兽正是这俩家伙狩猎的目标。 林兴风看了看半空的那只丑陋妖兽,这会它已经不再动弹,安静地躺在半空有些诡异。绿色石头会吸食血液,加之楚易天打入它体内,它肯定是没救了。 林兴风叹了口气,希望自己运气好点,不会有它那么惨,破相成那般模样,即使活下来也没有勇气见人了吧。 两只妖兽喘着气慢慢分开,一左一右的想着夹击林兴风。还好它们先前已经厮杀了一番,这会在这重力场中也十分费力。 林兴风率先对左边的虚灵豹发动袭击。趁你病要你命,哪有被动反击的,让它们知晓自己已经习惯了这重力,估计它们又会谨慎很多。 左手长枪刺出,直直扎向妖兽的眼睛,上一次就是这样耗死那妖兽的,本以为妖兽会躲闪,自己再补上一刀,先将它击伤,可谁成想这一枪出去就戳中了。 妖兽一阵哀鸣,右眼顿时化为了一个大大的血窟窿,它连忙后退。另一只妖兽朝着林兴风后颈扑咬过来,林兴风一躲闪也轻易的避开了。 林兴风信心大增,看来那几位化形妖兽的确跟楚易天有着交易,要么就是清楚楚易天的打算,所以提前给自己泡药浴改善体质。放以前自己肯定没有这般力大与敏捷的,看来这次是自己赢了。 ... 石亭里,三位大妖看着林兴风兴奋的追杀妖兽很是丢人,送给他的都是些不错的利器神兵,可哪有动不动就扎眼睛,戳下体的阴损招数。 牛头嘿嘿一笑:“够坏的啊,招式虽然不会,但心眼儿倒不少。还好三哥给他药浴了一番,不然这会躺地上的怕是他了。” 鹿头得意的笑了笑,又突然严肃的说道:“那家伙的手段到底有多少。”话音刚落,却见荧幕中地楚易天对着他们三人露着雪白的牙齿笑了笑,虽然那笑容看着灿烂,可在他们眼中却引起一阵恶寒。 熊头摇了摇头,很是感慨:“这小子怎么会让这家伙感兴趣,他又不会医治残魂,奇了怪啊。” 见二人不搭话,熊头回头看去,只见二人紧锁眉头死死盯着盯着荧幕,他也连忙望去。 原来林兴风这会儿正跟豹子厮打在一块儿。 虚灵豹的神通确实厉害,当两只豹子朝林兴风扑来,他左枪右刀的一手一个,结果两个都是假的,这才明白上了楚易天的当。 那豹子要咬林兴风的脖子,利爪又胡乱地在他胸口乱抓,尖锐的爪子深深地勾住了他的右臂,若是舍得一身剐倒也还好,可如今的林兴风明显觉得这妖兽不是自己的对手,很不愿意被爪子撕下肉来。为此,一人一兽紧紧地缠斗在一起,不停的在地上翻滚。 林兴风本想掏出小刀戳死这畜生,可右手被爪子钩住,强行扯开肯定会连肉带下,所以他又学起了猫科动物,左手抵住虚灵豹的脑袋,张着大嘴一口咬向它的喉咙。 药浴炼体的好处彰显了出来,林兴风一口下去疼的虚灵豹赶紧想要挣脱开来。腥味儿十足的血液顺着林兴风的嘴角朝外流淌,林兴风闭着眼睛感受着嘴里的温热,一丝泪光却划过了他的脸庞。 终于还是变成了一个彻头彻脑的蛮子了,越来越远离现代文明的教化了...... 当荧幕里的林兴风麻地的剥下两只妖兽的皮毛,熟练地把肉装进了乾坤袋里,几位妖兽也齐齐喘了一口气,终于赢了。 楚易天笑着收走了半空的妖兽,重力一闪而空,林兴风吐了口唾沫对着楚易天挑了挑眉。 “这本就不难,有什么好得意的”楚易天屈指一弹,一道白光瞬间钻入了林兴风的脑袋。林兴风摸了摸额头,感觉并无异样,又掏出镜子细细看着,这不红不肿的,到底咋回事? 林兴风有些错愕的望着楚易天,却见他噗嗤一笑,背着手就转身离开,空中隐隐有声音传来,仔细一听,却是“傻b!”二字。 林兴风有些狐疑,倒也没多想,看着乌鸦还在石柱上站着,扬起脑袋很是得意对它说道:“咋样,扁毛畜生,小爷厉害吧。像你这种货色,小爷单手能打十个。” 荧幕那头一阵唏嘘,牛头突然起身离去又过回头来问道:“三哥,你那有没下药的酒不,普通酒,烈的一点的好。” 鹿头人点了点头“最里边,青色玉...算了,我带你去吧。”说着也便起身跟着牛头离开。 那处树木环绕的药田边,鹿头带着牛头来到了一处矮屋。 “怎么,要给那小子找酒喝?”鹿头人走在前面乐呵的问道。 “答应他的,他说药酒喝着没味儿,也不上头。想来也是,没有灵气,喝那酒纯属浪费。”牛头点了点头。 鹿头掀开盖子,取出一颗丹药仍旧了酒水里,见牛头不解,便轻声言道:“这药能疗伤,今天被那小子被虚灵豹抓伤,没有灵气恢复的慢,加上这玩意儿,明早就没有疤痕了。” 牛头点了点头,迟疑了一会儿盯着鹿头问道:“你才见那小子哭没?” 鹿头长叹了一口气,一脸追忆的模样说道:“都有自己的秘密吧,按他的阴险手段,害怕是不可能的。或许,也只有那家伙知道了。” 这时,熊头突然闪身进来,拿起一本书递给了牛头:“锤宇,这书你顺带送给那小子,看他那戳眼扎裆的枪法实在是觉得丢人,送给他吧。快些回来打麻将,大哥估计手很痒了。”说完又消失不见。 ... 林兴风蹦跳着朝家跑去,感受自己充满的力量的身躯,一跃之下比以前远了不少,他内心非常感激三位妖兽。那几日的药浴想来是对自己的体质提升了不少。哎,可惜他们不能说话,不然真想问个明白。 山洞口,林兴风望见牛头提着缺耳朵肥兔子玩弄着,兔子不时蹬着腿,踢了两下又不动弹了,看来肥胖的东西都喜静不喜动的。 林兴风步伐轻盈,像是打完胜仗的将军,很是豪气的大叫了一声:“牛哥,今日我血战一场,最终英勇击杀妖兽。”说着拍了拍胸膛,“看见么,这爪痕就是战功,不容易啊,不容易。” 牛头轻蔑了扫了一样林兴风,伸手拿过林兴风的酒葫芦便开始倒酒,药酒倒也没浪费,都被牛头用灵气裹着在半空晃悠。倒完酒,牛头又指了指林兴风的乾坤袋,林兴风有些不解,连忙乖巧的递给他。 牛头没好气的一把夺来,睁着大眼恶狠狠的刮了林兴风一眼,便掏出了带着血的豹子肉,顺手就丢进了悬在空中的酒水里。 “哦~~原来是要泡一泡啊。”林兴风有些尴尬,居然让人家亲自动手,这地主之谊是没尽好。 入夜,二人烤着虚灵豹喝着烈酒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药酒浸泡过的豹子肉十分好吃,清香又酥嫩,配着烈酒真是极品。 林兴风啃着大腿口齿不清地说着:“牛大哥,真是谢谢你们,要不是你们用药草给我炼体,我估计今天就见不到你了,我还有一只虚灵豹呢,明天我带过来咱们四个一块吃,吃饱喝足了再一起搓麻将,嘿嘿。” 牛头安静的点了点头,思索了片刻便掏出一本书来递给林兴风,林兴风伸着脖子望了一眼:“这是什么,咋书面上的字我不认识呢?” 牛头目瞪口呆的盯着林兴风,林兴风泯了一口葫芦点了点头,“我真不认识,我可是吃过启智丹的,估计写着本书的人没吃过。”突然又盯着牛头问道:“你能认识?你吃过启智丹么?” 牛头收起了书,闭上眼睛点了点头。 “卧槽,我也吃过啊,那为什么我不认识呢?” 牛头站起身来指了指矮山那边,林兴风有些不舍说道:“那我就不送你了,明早我来找你们。” 牛头有些的惋惜地看了一眼林兴风,轻叹了一声便离开了。 吃饱喝足后,林兴风躺在地上看着满天繁星,仔细找寻着长刀模样的星群们。 现在终于不用睡在洞中了,有实力真好,想了一会便沉沉睡去。 ------------ 第二卷 【去时无踪】 第十七章 我想要媳妇啊! 林兴风来到这鬼地方快四年了。他曾问过楚易天,这到底是什么地方,你们修为这么高的咋也不出去。楚易天解释说这里是封印之地,封印没有破除,里面的人也好兽也罢都是出不去的,不过外面的人运气好是能够进来的。 林兴风觉得他说话总是爱藏着掖着,还有点酸,真不够直爽,还不如跟几只妖兽呆着。 楚易天传给他的东西叫星辰诀,说是很厉害,不过是残卷,交给他的学会了便能掌握那奇怪的重力。他曾很有哲学思辨色彩的问过林兴风,你觉得星辰是什么样的。作为一个现代人,林兴风想都没想就回答到很大很圆,有些能发光,这答案换来人家鄙夷的眼神。问他觉得是什么,楚易天吐出两字,厚重。 不是同类人!林兴风深深觉得自己与楚易天有着巨大的鸿沟,一个能上天入地的修行大佬,居然跟自己谈论起哲学问题,妈蛋。 没事了钓钓鱼,找三位妖兽打打牙祭,自从林兴风知道了自己身处封印之地,他就彻底断绝了希望,不再渴求被高人救走。遇事不钻牛角尖,人才能活得舒坦。现在想来那些尸骨,多半很有可能是老死在这陌生的土壤上吧。 生活唯一的乐趣就是楚易天说的找乐子,以前觉着对自己残忍了些,现在林兴风倒是很期待,与妖兽厮杀起来才不会太过无聊。 四阶的虚灵豹,蝎尾蜥,黑牙蟒...都吃过,连五阶的火云猪也挑战过,可惜不敌,被那畜生长长的獠牙顶穿了大腿,虽然楚易天救了自己,却阴阳怪气的说着也就能欺负下四阶罢了。 ... 树叶逐渐黄红,秋天看着走近。这几日林兴风又有些烦恼,算算时日,自己来到这个世界也快四年了,那也就是快十二岁了,按照圣荒域的习俗,十二岁就可以成亲,可以亲近女色了。候小胖那家伙都能正大光明的去招红馆,而他林兴风却要在这鬼地方孤独终老,大舅开的招红馆,偏偏自己没有体验到,哎,可惜。 秋虫低鸣,林兴风望着天上的圆月发着呆,这会儿家乡的桂花灿烂,清香随风飘摇,沿河漫步嗅着花香,蹲在湿地公园钓鱼,啧,那滋味肯定美妙。可惜啊可惜,想到这些林兴风又灌了几口酒。 石亭里,三人望着独自饮酒的林兴风有些不解,这几年的观察与相处,他们发现这小子挺乐观的,怎么这两天却突然变了个样。 林兴风突然坐了起来,睁着微醺的醉眼瞟了一眼枝头的乌鸦,林兴风长叹一声:“哎,扁毛畜生啊,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可与人言无二三啊。” 枝头的乌鸦啄了啄毛,安静的扫视着下方的林兴风。 林兴风眯着眼睛看着圆月胡乱说着,却并未发现一道白色虚影不知何时背靠着他安静的坐着。 “我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这世界与我而言真是大梦一场。” 牛头有些疑惑地望着鹿头人,鹿头解释到,估计他不是这几个大世界的,有可能是来自不知名的小世界吧。 “我以前的世界,我以前生活的地方,有着5000多年的文明与历史,没有修行功法,都是些普通人。活得久的,能到8 90岁,运气不好的,4 50岁就去世了。可如今这地方,还真是高寿啊。”林兴风胡乱说着又灌了一口酒。 “世人皆说神仙好,可真来到这片世界却遇上这诡异怪事,轮回是不是出了问题,既然我明明死了就应该重新投胎,怎么会重生在一个七岁的孩子身上。” 石亭里三人惊地站了起来,互相审视着对方,看看到底有没有听差。枝头的乌鸦紧紧盯着白色虚影,见楚易天点了点头,它便又闭上了眼睛安静的听着,只是所站立的树木突然枯萎,周身地一切生命皆如烈火焚烧一般化为黑褐色,可见内心并不平静。 “虽然说既来之则安之,可我获得了这副身躯,怎么霉运还是接连不断,上一世惨死,这一世怎么还这么倒霉,让我来到这么个鬼地方。可恨呐!都怪我修行无望,又不甘心当一个普通人,不然我如今怎么会在这儿!” “十二岁啊,要是待在圣荒域,我也该跟上官雪成婚了,老婆孩子热炕头,上一世没有体验到,这一世又特娘的没机会了,恨呐!我想媳妇啊!”林兴风站起身来挥舞着拳头捶打苍天,可心中的不满也只能借酒平息,嘶吼并不起什么作用。烈酒入喉灼烧着食道,可心中的情绪怎么也烧不尽。 ...... 夜色中的镇北城一片祥和,二狗搂着媳妇望着天上的圆月非常满足。妇人轻声说道:“公主真的要嫁给林相国啦,林相国不是还没有回来么?” 二狗吐着酒气嘟囔:“什么林相国,那是咱们的小侯爷。应该是真的,黄昏那会我跟黑子在喝酒还碰见的呢,三位护国长老陪着公主一起去了林家。外界那些修士称那为双修道侣,呸,还不如媳妇好听,以后上官公主就是咱们小侯爷的媳妇了。”说着搂着妇人吧唧一口“这些年我也攒了不少紫玉,走,媳妇,咱们生孩子去。”说着拉着妇人就朝屋中走去,妇人红着脸啐了一口,又乖巧地扶着汉子,模样很是幸福。 林家倒也安静,下人们早早的睡去,林兴风的屋子贴着红红的喜字,飞檐下挂着了两个红灯笼。婚事异常简单,因为林兴风不在,所以上官雪敬了林母一杯酒也算成了亲,修行之人倒也懒得讲究这些,既然一个愿嫁,一个愿接纳,有没有人会说些什么,毕竟林母还在,护国将军的威名可不是那么容易嚼舌根的。 上官雪一袭红装安静的坐在凳子上,大花亲昵的拱了拱如今恬静的美人儿。上官雪笑了笑,捧起大花的脑袋轻声说道:“大花不要着急,我会去外界找到他的,说不定还能带回你家人呢。”像是突然记起了什么,上官雪羞红了脸自顾说着“说好的要好好保护他一辈子的呢...” 林家偏屋四个汉子继续喝着酒,林老爷子与五叔时不时感叹,林二爷嘟囔道“不该这么匆忙,要是小风还在,应该先去招红馆练练手”,林俞英也挺乐呵,虽然小风不在,但他们都相信他平安无事,毕竟大姐都说了小风安好的。 这时林俞静走了进来劝着众人早些休息,毕竟他们的修为跟几位护国长老拼酒,那只有败阵的份。 林二爷笑嘻嘻的说道:“大姐,要是小风在,明年你就能抱上孙子了,嘿嘿,上次去招红馆,那兔崽子看见妖姬都咽口水了,哈哈哈哈。” 林俞静噗嗤一笑,林老爷子却拿着筷子狠狠敲打二爷的脑袋。这时,林母心口一痛,吐出一口血来,众人慌张的站起身围站在她身边,桌椅匆忙的响动声惊起了院中高手,上官雪跟着三位长老先后闪身进来,一袭红衣的她扶着林母轻声问道“娘,您怎么了?” 林母笑了笑,擦干嘴角开心地说道:“是风儿,也不知怎么了,这次传递消息,动静会这般大。” 三位长老疑惑不解,却见一阵嘶吼突然传出“我想媳妇啊!”院内突然都亮起了灯火,这声音太过熟悉了!下人们都知道这是小侯爷在喊叫,都连忙起身朝这边赶来,林老爷子看了五叔一眼,五叔点了点头便出去拦住众人。 林俞静一挥手,灵气瞬间包括着这间屋子,三位长老见状也都如此,灵气罩子顿时扩散的很远。林二爷兴奋的叫喊:“小风,小风你在哪儿呢。” 一阵男声传来“林兴风他无事,嘿嘿,只是有些想媳妇了。” 上官雪瞬间羞红了脸,三位长老尴尬的转过身去,林老爷子欣喜的抚着胡子,林二爷连忙赶忙开口:“多谢上仙照顾小风,我林家永远铭记上仙的恩情。”等了半天也没见回应,林二爷不由得叹了口气。 林俞英笑着安慰道:“二哥,小风这是遇着贵人了,这般手段鬼神莫测,大姐你可曾听说过。” 林母含笑摇了摇头:“这般手段,怕连尊者也是做不到的,不知风儿到底有何奇遇。” 上官雪满脸笑容开心的说道:“那我找他更容易了,这般强者定是大门大派,不过,最重要的是他平安无事。”说着又羞红了脸,想来那嘶吼声情真意切,他也是很想自己的吧。 ... 林兴风并不知道镇北城发生的趣事,依旧望着明月胡乱说着,白衣虚影的楚易天背靠着他抱着膝盖安静的听着,乌鸦时不时抬起头瞅了瞅圆月,仿佛今晚的月亮很是不同。 ------------ 第二卷 【去时无踪】 第十八章 坦诚相待 清早,林兴风醒来头痛欲裂,这种感觉真好,宿醉不难受,那还喝什么酒啊。不过当发现自己睡在山洞中,身上还盖着兽皮他就有些不解了。 揉按着脑袋晃悠出来,林兴风就发现了一身白衣的楚易天正在熬着什么,闻起来倒挺香的。 “你要是个女人该多好。”林兴风挨着他坐在,看着罐子里白色的肉汤,林兴风颇为遗憾的打趣道。 楚易天没有接话,沉默了一会儿,突然盯着林兴风很是慎重的开口:“对不起。” 林兴风有些不解,摸了摸裤子,周身也不觉着疼痛,他这是咋了? 楚易天拿着小棍搅着汤自顾说着:“自从你来到这个地方,我便发现了你。”突然又皱起眉头,回头瞧着树上的乌鸦,很是不悦地骂道“滚!”乌鸦拍拍翅膀就乖乖飞走了。 “我一直在观察你,你的一切我都知道!”说着,楚易天认真地看着林兴风,见他并没有太过吃惊,继续说着。 “地球、zg、华夏文明。” 林兴风弹簧一般跳了起来,险些踢翻锅里的美味“你!你怎么知道这些的?” 楚易天嘿嘿一笑,就怕他沉默,有回应那就好。递给林兴风一碗肉汤接着说着道:“每个人的记忆都藏在识海里,神魂越是强大,记忆也就越是凝实在神魂中,所以搜魂便能知道一个的人过往。你重生过来,具有双魂,原来的小侯爷神魂有损不能修行,而你的神魂缺是完好的,不过交融在一起,仍旧无法修行。”说道此处,楚易天又安慰道“不过这也是好事,因为不下一番功夫,没人会知道你的过去。毕竟我可是花了三、四年的功夫,日日探索才发现了你的奇怪之处。” 林兴风瘪瘪嘴,有些好奇的问道:“探索?明明是搜魂吧。那你都知道些什么,细节,说些细节的。” 楚易天坏笑地打量着他,突然一乐:“这个嘛,比方说34c,36d,这类奇怪的数字字母组合什么的,嗯?” 林兴风顿时涨红了脸,急忙挥手打断:“行了行了,也就是说我的一切你都知道了?” 楚易天点了点头,又正色道:“对我来说,你没有秘密可言,上次本来想告诉你这些的,不过你这人挺怪,我怕你受不了,所以混熟了才告诉。对不起。” 林兴风却笑了:“你这么厉害还用道歉?实力为尊的世界,不是想怎样就怎样么。” 楚易天却不以为然:“我很喜欢你们那的文化,很神奇,很有意思。佛修来世,道修今生,儒家治国平天下。”楚易天露出神往的色彩,“我很想去你们那,听和尚讲经,跟大儒论道,世间趣事,还是你们那的多。” 楚易天站起身,背着手郎声说道:“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也唯有你们那的人懂得这世间美好,修行成仙成圣,还不如‘行到水穷处,做看云起时’来的洒脱,人生短短百年,知进退,懂知足,又何尝不是一种修行,再厉害也没什么用。” 林兴风目瞪口呆,这家伙不得了啊! 楚易天目光灼灼地望着林兴风,“你还记得你昨晚背的那首诗么?” 林兴风有些懵,这都哪跟哪呢,谁知道昨晚喝多了都说了些什么。 “来时无迹去无踪,去与来时事一同。何须更问浮生事,只此浮生是梦中。” 望着那兴奋又饱含激情的双眼,林兴风开口道:“怎么,悟了?” 楚易天望着远处的群山,有些微微颤抖,“这地方,终究是困不住我的,呵呵。” 一碗肉汤很快就没了,味道这么鲜美的汤可是少见,见楚易天也不要,自己就不用跟他客气了。林兴风非常自觉的盛满一碗泯了一口满足的问道:“你那天说你不是这个世界的,怎么,你也是穿越来的么。” 楚易天笑了笑了:“我可跟你不一样,我是闯进这片世界的。” 林兴风翻了翻白眼,楚易天皱着眉:“怎么,我这么勇的人,你居然不信?” “要是真牛b,还能被封印在这?” 白衣蹲了下来,仔细看着林兴风:“所以说咱们很像。” “怎么说?” 楚易天露出追忆的神色:“都很嘴贱啊。我来到这世界,并不熟悉这里的规则,碰巧遇到几个老头,其中有一个居然叫我小家伙,还想收我当徒弟,我当时就回他一句‘老杂毛,叫谁小家伙呢。’” 林兴风噗嗤一笑,楚易天继续说着“然后我打他们七个,打死了一个,重伤了两个,最后被他们封印了...” 林兴风把锅里的鱼汤都倒进碗里,又拿出一块肉干,先把锅里的汤刮了刮,又沾着汤放进嘴里,口齿不清地说着:“你被封印多久了。” “千年了吧,到底多长时间,我怎么记得清,反正啊,太久太久了。”楚易天感慨的说着。 林兴风点点头,咽下肉干,喝完肉汤才问道:“这啥汤啊,这么香。” “龙鱼,你心心念念的那玩意。这可是好东西,那几个妖兽总共也才有五条。” 林兴风想起那红金色龙鱼跃出水面的霸气英姿舔了舔舌头,很是得意的说:“我曾在溪林那边的深潭里钓起来过,嘿嘿,很好吃,怪不得熬汤也这么香。” 楚易天一声嗤笑:“那玩意能吃两三个你,是我震晕了拿过来给你挂钩上的,不然你没有机会。你身子骨不行,龙鱼是大补之物,跟几个妖兽给你泡的药浴差不多用处。” 林兴风眉开眼笑,这家伙倒也不错。 ...... 夜色降临,林兴风烤着火发着呆,今天知道的消息太多了,得好好想下。楚易天告诉他外面有五个大世界,混欲界、道行界、中天界、圣妖界、莽荒界,他就是被道行界的几个家伙封印的。 外界修为高深的也不计其数,按楚易天的说法,林兴风的娘是飞升境,上面还有着法身境,化元境,修成法身就是尊者,法身化元归一的就是圣人,而圣人上面还有着界主。 林兴风听着好奇,倒也没有太多想法,你给一个小学生讲什么什么名牌大学,什么985哇,什么211啊,那真的是对牛弹琴了。即使竖立再远大的志向,还是得一步一个脚印的慢慢来。林兴风恰好就如小学生,毕竟还掌灵、聚灵都做不到。 不过楚易天说可以好好修炼那本星辰诀,以后与机缘了补齐残魂,将来也是很厉害的角色,毕竟双魂就意味着双法身,圣人之下无敌的存在。 这大饼画的很好,怪不得那妖兽道人要夺舍自己。不过林兴风这会儿想的是星辰诀到底该怎么修练,毕竟楚易天只是看过推演过,却没有修练过。 另一边,几位妖兽齐聚在一起也感慨连连。 牛头一手握着锤子小心翼翼的雕琢着手上小巧玩意儿:“我说咱们几个咋不讨厌那小子,原来他居然有着这般奇遇,难怪小小年纪那么多感叹。” 熊头人扣着手指啧啧称奇:“何须更问浮生事,只此浮生是梦中。单凭这一句,我兄弟四人也能功力更近一步,想不到活了这么久,还没有一个年轻人通透有道心。” 乌鸦站在几位对面轻笑道:“他倒不通透,是他那一世的人通透有道心。呵呵,缘法或许如此,回去之后,我成圣也有望了。” 鹿头很是惊疑:“道心稳了?” 乌鸦点点头,感叹道:“杀伐一生,杀来杀去也是一梦,苟且活命,躲来躲去也是一梦。”说着瞅着牛头手里的小玩意“你这是做的什么。” 牛头憨厚一笑:“送给那小子的物件。嘿嘿,既然你们都有收获,那不如再送他些什么?”说着拿起环形海螺模样的物件轻轻一点,海螺便变大了,对着小孔轻轻一吹,悠扬、空灵的声音便传了传来。 乌鸦抖抖羽毛笑着说道:“海妖法螺,四弟你可真舍得。”说完便抓破一指,弹出一滴血来直朝海螺飞去。 几人都如此这般弹出精血飞入了海螺里。牛头得意的笑着:“有了玩意儿,飞升以下的妖兽都可号令,咱们几位妖尊的血,还镇不住群妖么?哈哈哈哈。” 熊头笑着说道:“大哥可是要成圣的,怕是成圣后,这法螺连尊者都能影响吧。” 牛头更加得意了,大声的说道:“我造出来的东西能有差的?” 几人哈哈哈大笑。 ------------ 第二卷 【去时无踪】 第十九章 分别在即 一大早林兴风还没睡醒,牛头就把他拧了出来。看见来的是牛头,林兴风有些得意:“牛哥,嘿嘿,你养的那些红金色龙鱼都还好吧?” 牛头顿时来了气,自己哥几个抢的人家的宝贝,都没怎么享用,这小子倒吃了不少,说着提起林兴风就扔出洞外。 林兴风吃了两条龙鱼,加之药浴改善了体质,在空中一个转身就落了下来,林兴风见牛头生气更加得意:“哎,都是那妖风训练出来的,这一般想跌个四脚朝天还真不容易。” 牛头翻翻白眼,掏出一个海螺来。林兴风瞅着大手掌里躺着这么个小玩意,也不知道是干嘛用的,点了点自己问到是给自己的么。 牛头手指连点海螺,海螺瞬间变大,他一手抓住林兴风的手腕就粗蛮的划破,鲜血激流而出,牛头拿着海螺接着,血液顺着海螺小孔一直朝下流着。环形的模样,看来得费不少血,林兴风皱着眉有些心疼。 待海螺尾部滴出血来,牛头得意的一笑,手一抹,林兴风的伤口也不再流血了。牛头拿着海螺仔细的打量着林兴风,林兴风虽然疑惑很多,但也知道牛头对自己很好,自己瞎问乱干反而会不遂意,就由着他摆布。 牛头瞧上了半天,突然发现林兴风的左耳朵有个耳洞,虽然肉已经愈合,但这位置可真不错的,于是连忙掏出一个黑色的小环串起海螺又扎进了林兴风的耳洞里。 这会儿林兴风的模样可真够蛮风的:扎着小辫的蓬松头发,赤裸着上身,黄褐色的兽皮长裤,微微发黑的肤色彰显着壮硕与健康,胸膛上挂着两颗狼牙项链,两颗狼牙中间串着一颗灰色的珠子,左耳朵戴着海螺耳坠,如果再拿一把长矛的话,那就真成了活脱脱的小野人了。 牛头打量了林兴风的如今模样,甚是欣慰的点了点头,兽皮裤子也是他给林兴风做的,没有灵气保护的林兴风,衣服裤子时常划破,衣服可以不穿,裤子到不能不穿啊,所以那两张虚灵豹皮毛就变成了裤子。 林兴风摸了摸左耳朵下面垂挂着的海螺,得,自己比非主流还非主流了,一个爷们带个耳坠就算了,居然还是个海螺造型的。海螺仿佛与林兴风心意相通,林兴风点了两下,海螺就自动脱落飞入林兴风手中,又瞬间变大了许多。 林兴风对着小孔就吹了起来,上辈子是见过海螺的,听说吹起来声音如大海低鸣。 空灵的声音传了出来,悠扬低沉又气势雄壮,呜呜的声响像是大海在诉说着什么。 洞中的瘸耳肥兔子目光呆滞的蹦跶出来,蹲站在林兴风面前昂着头等候着,林兴风笑骂一声,你个肥兔子懂什么乐律,去吃草吧。于是兔子又呆滞的蹦跳着走开了。 见海螺声音很好听,林兴风很开心,正想着怎么让它变小挂在耳朵上,那海螺又自动变小,与黑色小环形成了一个小耳坠,安静的躺在林兴风手中,嘿嘿,真是个宝贝! ... 楚易天没事的时候不会叫林兴风去他那,而林兴风又觉得跋山涉水太过麻烦,也不愿意走那么远去找他,所以他经常去几位妖兽那,偶尔吹吹牛讲讲那一世的牛逼人物,偶尔搓搓麻将打打秋风。 他现在是非常认可“宁肯千刀剐,不胡头一把”的,因为他林兴风只要胡第一把牌,那妖风肯定袭来,骂的越凶妖风越大,所以第一把宁愿输牌都不能胡牌。 这天,四人在矮坡晒着太阳搓着麻将,肥兔子哼次哼次的啃食着嫩草。林兴风打出一张七筒,等了半天也不见三人叫牌出牌,抬头一看发现三人模样怪异,神色都异常兴奋,还有些微微颤抖,“不会吧,一炮三响?”林兴风夸张的嘲讽道。 牛头连忙站起身,抓住林兴风的后颈就消失了,再一回神,林兴风又出现在自己的山洞门口,紧接着鹿头也显现出来,提着瘸耳朵兔子眼神倒有些凶狠。 牛头有些不解,疑惑的瞟了一眼鹿头人,鹿头人摇了摇头又消失不见了。 待二人走后,林兴风飞快地朝溪林深处的巨石柱跑去,这几位妖兽很怪异啊,得问问楚易天,究竟是怎么回事。 四位大妖齐聚屋内,恭敬地站立一起等候着,屋内上空划过一点白芒,一声欢笑传了出来。 “呵呵,看你四人规矩了不少嘛,这些年看来还是有些作用的。” 乌鸦开口道:“圣主明鉴,我四人已经认真反思,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与不足,将来必定勤加学习,努力修正自己。” 牛头嘿嘿一笑,内心说着我以后还敢。 熊头有些呆滞,不敢相信自己的大哥居然能说出这些的话来,看来那小子以前的世界,道歉认错是常事儿啊。 鹿头人跟着点头,保证以后改正。 “行了行了,要不是我知道你四人近些年还算规矩,也不会提前放你们出去的,一月后就离开这吧。咦,灵儿呢?” 鹿头人开口道:“灵儿不喜欢兽身模样,所以在别处玩耍。” “这小丫头,兽身有什么不好,哎,行了,早些回来吧,没你们在,耳根子太清净了也不舒服。” 四位大妖等了一会儿,再没见声响传出,都放声大笑,模样甚是癫狂,终于要离开这鬼地方了。 只是牛头突然想起鹿头人先前的凶样,连忙问道:“三哥,你才为啥发狠呢?” 熊头与乌鸦也疑惑的望着鹿头人,按理说鹿头不讨厌林兴风的。 鹿头人一声嗤笑:“嘿嘿,我说咱兄弟四人在这鬼地方跟人说话怎么可能被圣主发现,原来犀牛也在这呢。” 牛头顿时大怒:“在哪呢,是犀牛那家伙监视咱们给圣主告密?我去把他的分魂弄死。” 乌鸦阴狠着轻声开口:“咱们别去,我去找那家伙要几只凶兽来,嘿嘿,分魂嘛,只能感知而已。” 熊头人立马赞成:“大哥说的是,毕竟也还是自己人,凶兽咬死了可怪不得咱们,嘿嘿,在那胖兔子身上?” 鹿头人点点头:“才锤宇走的着急了些,兔子还在这,我就想着给那小子弄回去,结果提着那肥兔子耳朵,本想帮它把另一只耳朵长出来,结果灵力查看之下发现了犀牛那家伙的分魂附在这兔子上,嘿嘿,得让他吃吃苦头。” 牛头嘿嘿一笑:“妈的,这几百年咱们够谨慎的,与人说话也是藏起来的,原来是这家伙搞鬼。”说道此处,牛头一拍脑门“咱们还有一月就得走了?那小子怎么办,我挺喜欢他的,大哥咱们能带上他不?”说着朝乌鸦看去。 乌鸦啄了啄爪子:“那得看那家伙愿意放不,我估摸着他是愿意的,不然也不会让咱们帮他给那小子炼体了。” 鹿头笑着靠坐在椅子上说道:“不管怎样,我先给他炼个启智丹吧,妖族的字都不认识,还说吃过启智丹的,哼,吃的究竟是什么丹药。” 鹿头想了想叹了一口气,颇为遗憾地说道:“真是走的有些匆忙,前几年咱们观察的又太久了,这小子倒是个不错的药罐子,灵魂残缺倒适合试药,什么灵药都吃不死他,哎,可惜了,没时间啊。” 乌鸦扫了一眼三人,“我去弄几只凶兽来,今晚就把这兔子弄死。” 牛头乐呵道:“那小子不是说过么‘将军之剑不斩苍蝇’别弄太厉害的,就弄个吃肉的小妖兽折磨死他。” 乌鸦点了点头就离开了,熊头人瞧着牛头人开口道:“锤宇啊,你对那小子挺上心的,厉害的妖兽怕他收拾不了吧。” 牛头哈哈一笑:“你不也是,《焚城枪》都舍得给他。” 熊头难得有些尴尬,“见他喜欢枪嘛,这几年可一直使着呢。” ...... ------------ 第二卷 【去时无踪】 第二十章 肥兔子惨死 这两天无事,林兴风却非常郁闷,楚易天寻不见,几位妖兽也找不到,好像都在躲着他,仿佛又回到了初来此地的时光,孤独一人,无所事事,真是寂寞。 有人曾问过最大的孤独是什么?有一个回答特别扎心:明明有一个好消息,让人十分开心,却找不到一个分享快乐的人。林兴风便是如此,他发现海螺可以控制妖兽,普通的兽类能直接控制,海螺一响它们便会匍匐在地瑟瑟发抖,厉害的妖兽会挣扎反抗,却也不得不臣服臣服。 这么好的宝贝,可惜没有人能够分享,哎。 入夜,林兴风架起柴火发呆,想了很久也没有发现自己有得罪他们啊,打牌手气背,自己也是老输啊。楚易天那边更奇怪,不都是穿越过来的么,还说自己跟他很像,结果也躲着不见人。 扫了一眼漆黑的天空,还真是月黑风高啊,林兴风突然一愣,想着这群家伙会不会合起伙来坑自己,整只厉害的妖兽来偷袭?很有可能!鬼知道被封印了千年会有多寂寞多无聊。想到此处林兴风就兴冲冲地提着长枪朝洞口走去,肥兔子还蹲在火边蜷缩着,林兴风嘿嘿一笑,抓起兔子就扔进了洞中还骂了一句给小爷藏好了。 兔子眼中闪过一丝精明,又缩着脖子竖着耳朵窝在了墙边。 一声狼嚎传来,林兴风有些微微发抖,听这距离好像就在周围。这帮家伙还真是合起伙来玩自己呢,吐了一涂抹,林兴风拿起长枪握着刀等着。 一条黑色的巨狼走了过来,深蓝色的眸子很是妖异,要不是那獠牙太长,光冲这长相就真是英武,黑色的耳朵竖的老长,尖爪裸露在外,看着就很锋利,尾巴扫动着有着一丝蓝色的微光——六阶妖兽拜月狼。这妖兽林兴风是认识的,五阶的火云猪都打不过,这群家伙还给自己整个六阶的,真看的起自己呢。 本想吹海螺控制偷袭它,可目前的情形是直接对峙,有那功夫怕是就得惨死狼爪。开启灵智的妖兽果然很不一般,拜月狼围着林兴风绕了一圈,也不急于发起进攻。林兴风可不愿忍耐,踢起一块石子朝妖兽砸去,顺带提刀赶紧跟上,不管妖兽有什么动作,他都能来上一刀。 拜月狼居然跳了起来,把肚皮朝向了林兴风。果然如此,这妖兽是他们控制的! 林兴风内心一喜,哪有如此动作,直接把弱点暴露出来,林兴风直接朝着灰白色的柔软肚皮举枪一戳,虽然不可能一击毙命,但好得抢占先手。 拜月狼后肢踩着枪头使劲一跃却朝着林兴风的山洞跑去,林兴风重新握紧了枪,有些疑惑,自己的洞里可没什么宝贝,如果他们有什么需要的,直接开口就是,何须玩这出把戏。 却见那拜月狼叼着兔子飞快的跑了出来,瞧都没瞧林兴风一眼就朝矮山跑去。林兴风有些慌了,这胖兔子陪伴自己这么久,多少还是有感情的,怎么能让拜月狼吃了呢,何况这群家伙也不缺肉食啊。 林兴风提刀便追,长枪在林子里很不方便,乾坤袋晚上也没挂在身上。所以林兴风只能如此应对,拜月狼跑的很快,一眨眼就消失不见,可林兴风心里清楚它肯定是朝几位妖兽那里跑了,嘴里骂着娘,在漆黑的晚上跑着,还好这路上太熟悉了,不然这大晚上出来肯定会出事。 ... 一处矮山头,如若在白天,这里肯定是鲜花遍地的地方,拜月狼放下肥兔子,一爪直接撕碎兔子的皮肉,殷红地血喷涌出来,兔子忍痛朝前蹦跳着,拜月狼轻松跟在后面,也不急于吃它。瘸耳兔子拼命跳起来朝花丛里钻去,拜月狼却突然挥爪,一道蓝色残月激射而出,肥兔子的两只后腿被活生生斩断。 拜月狼慢悠悠地走近,盯着地上抽搐的兔子,肥兔子灰色的皮毛因血染成了红色,而拜月狼幽蓝色的眼睛也逐渐变红,它身躯微微发颤,像是终于忍不住,一口下去撕断了肥兔子的脑袋。 一声叹息响起,接着是一阵狂笑。 “老犀牛,哈哈哈,这滋味可好受?” 拜月狼疑惑的回头却并没有发现什么人影,于是舔了舔嘴,又继续撕咬着皮肉。 几位妖兽的院子,四位妖兽围坐在一起像是故人重逢,喜悦之情不言而喻,他们中有一道拳头大小的虚灵,模样倒是清晰,细看之下却是一名精干的汉子。 “那天被药老三抓着我估摸就完蛋了,没想到你们既然还留有余面,不愿亲自动手,啊?。”虚影有些好笑的看着乌鸦。 乌鸦阴阳怪气地笑骂:“那不得多少给妖帅一些薄面嘛,怎么能当那不讲情分的畜生。” 牛头哼了一声,怒视着虚影。 汉子尴尬地咳嗽了一声,接着说道:“你们杀的那人是人家长老的独子,年纪轻轻天赋了得,妖圣说封印的时间太短怕你们仍旧无法无天,所以派我来盯着你们,改一改你们的脾气。祸从口出,现在不也挺好的嘛。” 熊头不满的说道:“两三百年就差不多了,这都快五百年了。” 汉子打趣的纠正道:“离五百年可还差九十多年呢,不能这么夸张,妖圣不是说一月后你们就离开着了么。” 乌鸦突然出声打断:“不好!那小子跟那畜生拼命了。” 牛头立马站了起来准备救援,虚影也皱起了眉头,可又狠下心说到你们留在着,妖使去就行了,毕竟现在你们仍旧不能与人说话的。 牛头骂了句娘,又粗着嗓门喊道:“大哥把那玩意带上,给咱们妖帅看看啥叫有情有义的家伙!” 鹿头摇了摇头,叹了口气,连忙起身去药田找药了,那小子受伤是肯定的,得提前准备好了。 当林兴风看见拜月狼正啃食着肥兔子,猩红的鲜血将拜月狼嘴边的灰白色绒毛染成红色,锋利的牙齿正嚼着内脏,林兴风目眦欲裂不顾一切的冲了上去。 拜月狼幽蓝的眼里露出一丝不屑,挥爪就朝林兴风脖子抹去,残月呼啸而过,林兴风低头轻易的躲了过去,提刀朝拜月狼前爪砍去,拜月狼朝后跳了过去,张血盆大口朝林兴风不断咆哮。 看着肥兔子的残躯碎肉,林兴风气的咬牙切齿,咆哮着喊着你们到底要干什么。 拜月狼可不给他发疯咆哮的时间,加速扑向林兴风,嘴里喷出一口寒气,两抓挥舞,两个月牙射向了林兴风。寒气笼罩,林兴风速度慢了下来,本能闪身躲开残月的攻击,可如今只能挥刀斩断灵气月牙,硬挨畜生一爪。 乌鸦远远地呆站在枝头,一抹白影和他一起看着远处林兴风被拜月狼击飞出去。 楚易天对着乌鸦笑了笑:“不要慌,你永远猜不透那小子到底能给你多少惊喜的。”说着目光火热的望着。 屋子内几人盯着荧幕多少有些紧张,他们可是知道林兴风连五阶的野猪都打不过的,何况现在还是六阶的拜月狼,只是几人并不清楚那家伙说的惊喜到底是什么,都认真的盯着,生怕错过了什么。 那一头,林兴风瞟了一眼胸口的爪痕,鲜血微微渗出,倒不严重,看来这拜月狼果然就是靠那残月伤人,本身也没想象中的那么厉害。 拜月狼见自己的利爪居然没有撕破一个普通人的胸膛,多少有些狐疑,正打算就此溜走,毕竟好不容易才被放出来,可不能再被捉回去。瞥了一眼林兴风,就欲转身离开。 林兴风见那畜生居然转身要走,连忙破口大骂,开启灵智的妖兽是能听得懂人话的,要是真让他跑了,自己可是追不上的,又怎么给肥兔子报仇。 “畜生,小爷我今天非得剥了你的皮,活活晒死你个杂毛,有本事就别跑。” 拜月狼吐出一口寒气,扭身就朝林兴风扑了过来,这会残月反而没有激射而出,利爪却变成了蓝色。林兴风小心抵挡着,横刀一扫直接砍向爪子。金属摩擦的响声异常刺耳,还好如今的体魄还不错,林兴风正觉得意,突然大腿传来一阵疼痛,那妖兽又跳将起来拉开距离。 看着血淋淋的大腿,林兴风瞬间就清醒过来,自己想报仇也不是脑热瞎吼就可以办到的。 ------------ 第二卷 【去时无踪】 第二十一章 不是我干的 林兴风冷静下来,自己能伤它的手段着实不多,还得要算计好。拜月狼眼瞅着林兴风大腿受了伤行动不便又喷出一道寒气像他激射而去,林兴风却提着刀反而迎了上来,势大力沉的一刀直接砍向眼睛,可六阶妖兽哪有那么容易就让他得手的,拜月狼轻松一抓就抵挡下来。 见腿上的伤并没有限制他的行动,拜月狼故技重施还是选择近身搏杀。四爪又变成了深蓝色,利爪寒芒闪耀着光华又凶猛地扑了过来,林兴风转身就跑,并不与它对抗。可他的速度哪有妖兽的快,虽然拜月狼扑空了可又追上了他。 林兴风朝肥兔子残缺的尸体跑去,拜月狼紧追不舍,还挥爪射出两道残月想斩伤他的腿。越过残尸的瞬间,林兴风突然回头扔出一块石头砸向拜月狼,拜月狼轻松躲开还露出一丝嘲讽神色,接着朝林兴风扑了过来。 林兴风嘿嘿一笑,绿色石头钻入了肥兔子的瞬间,莫名的重力突然袭来笼罩了这片区域,拜月狼被这突然的重力压倒下来,而林兴风却多次在这重力场内搏杀过了,早就已经习惯,他连忙弹了弹耳坠,海螺出现在他手中,左手端着海螺大声吹着,右手提刀直接刺向妖狼胸膛。 林兴风掏出海螺的奇怪动作并没有让妖狼放松下来反而更加觉得害怕,空灵的响声入耳,妖狼立马趴在地上呆滞下来,幽蓝的眼睛睁的老大,却丝毫不能动弹,林兴风顿时一喜,终于要得手了!便立马扔下海螺双手握紧刀柄狠狠扎了过去,力求这一刀便能戳穿拜月狼。 妖狼拼命挣扎,想要摆脱控制,使劲垂低脑袋阻挡刀刃,林兴风有些遗憾,也知道这一刀是捅不进胸膛的,但也努力控制着力道选择扎向妖兽眼睛,而不是额头,力求能够弄残它,弄伤它。 树上白影笑的很开心:“看见了吧,在我那里这小子舍不得拼命,时常偷奸耍滑,真正发起狠来还是有办法伤着对手的,即使不致命,也能恶心人。真不想不明白当初这家伙徒手跟野猪较什么劲。” 乌鸦沉默不语,楚易天望着他笑了笑:“你们还是别出面的好,这个黑锅还是由我去背吧,不过记得跟我的约定。” 那边,拜月狼吃痛急速后退,右眼淌着血,模样却更加残暴,适应了重力场的它直接扑向林兴风,两支深蓝的利爪刺向林兴风的喉咙,血盆大口直接咬向脑袋,要撕碎眼前伤它的人。 林兴风苦涩一笑:“兔子啊,小爷只能帮你到这了。你们再不来我可就玩完了。” 林兴风横刀抵住刺向喉咙的利爪,拜月狼的腥口直朝面颊扑来,口水都已滴落在他脸上,可这妖兽却又突然间消失不见。 林兴风一点不觉得有得救了的喜悦,反而觉得他们很没意思,自己完全被玩弄掌中,真是没劲! 楚易天飘然落在了他身边,看着目光呆滞的林兴风也没多说什么,鹿头跟牛头闪现出来,瞟了一眼楚易天,又有些惭愧的看着地上的林兴风,鹿头蹲下来看了看林兴风身上的爪痕,本来该是蓝色的痕印,在林兴风身上只是皮肉外漏,草药抹在了伤口处,鹿头也有些不知所措。 楚易天嘿嘿一笑:“没事儿没事儿,六阶小妖而已,要不跟我回去,好好休养一番再跟它搏杀,这回我先弄残它再让你好好出气。” 林兴风冷哼一声并不理会他,牛头正打算抱起林兴风离开却见他说先把兔子埋了吧,毕竟陪伴了我这么久。 屋子里的虚影叹了叹气了,熊头怪笑着开口:“怎么,我们的妖帅叹什么气,是愧疚么?可你对我们一点也不觉得愧疚啊。” 虚影并不在意熊头的嘲讽,自顾说着:“这小家伙挺有意思的,给我附身的兔子喂食了那么花花草草,居然没毒死我,还让那兔子本体迷上了辣肠草,奇怪呀奇怪。”说着有叹息一声消失不见。 第二天,林兴风依旧有些低迷,洞中牛头留下了不少肉食,所以他也懒得出去。一大早楚易天就不请自来,林兴风本来不打算理他,可他上来就卖队友“不是我干的,你那兔子里面藏了一道分魂,也是那几个妖兽的朋友。” 林兴风的好奇心就被勾了起来,楚易天说那几个妖兽被封印在这不能与人说话,说一句就得多封印一百年,而那只肥兔子就是监视他们的,还告密过,所以那几位妖兽发现后就打算报复他跟他开个小玩笑。 林兴风有些不爽,但想想百年孤独,还不能与人说话,那也真是怪可怜的,怪不得他们从来不跟自己说话。 ... 树木围绕的药田里,鹿头人小心地选采着草药,牛头有些疑惑:“三哥你这是练什么药,同珠药材还挑了又挑。” 鹿头感慨一声:“你不是说那小子不认咱们妖兽文字么,我打算给他炼颗启智丹,可那种丹药太过寻常,我怎么会种这种玩意儿,所以选些能耐得住我血的药草,哎,这次可是大出血呢。” 牛头闻言点了点头,正打算离开,鹿头又说道:“你明天把那小子带来,给他试试药,我也不知道能不能成功,毕竟草药不同,就看能有多少变异了。” 牛头人有些错愕,鹿头不喜的骂道:“还不相信我?炼药我能失败么,再说那小子灵魂残缺,即使药有问题,也能当灵气吸食,快滚吧!” 牛头晃着脑袋笑着离开了,看来大家都知道在这里的时间所剩不多,所以都想给这小子送点什么,说着摸出了《焚城枪》,目光中有些火热...... 一大早,林兴风还没睡醒就被牛头拖了起来,起床气这玩意分人,看见是牛头,林兴风多少还是有些欣喜的,毕竟他每次来不是送吃的,就是送宝贝。 牛头沉默的走在前面,表情有些慎重,林兴风打着哈欠跟着,他倒挺喜欢在林间散步的。 薄雾如轻纱般笼罩着山头,微微潮湿的雾气吸进肺腑也很舒服,鸟儿枝头蹦跶着鸣叫,这般写意的生活,如此惬意的地方,谁能想到居然是封印之地。 太阳初生,金色的霞光照耀在花草上,露珠璀璨泛着白光,各色的鲜花在晨风中微微摇曳,林兴风深吸一口气,大喊一声:“今天又是美好的一天啊!” 走在前面的牛头突然蹙足停顿,嘴角挂着笑容,大手挡着阳光望向太阳升起的地方,太阳升朝霞,的确很美好。 ------------ 第二卷 【去时无踪】 第二十二章 丹药吃出个幺蛾子 石亭里,鹿头人拿出一个小木盒子,里面放着一颗乌青色丹药,林兴风有些疑惑,几位妖兽不能说话,谁知道这丹药是干嘛用的。牛头指了指丹药,又指了指林兴风,林兴风拿起丹药看着三人:“你们不能说话,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丹药,吃了应该没啥问题吧。” 鹿头人得意的点点头,抬手示意林兴风快点吃。 林兴风见状一口就咽了下去,丹药透着清香,味道倒是不错,不过林兴风觉得好像尝过这味道,突然,腹中一阵疼痛,火热的灼烧感直朝上涌,胃酸过多灼热烧心的感觉那一世是有过的,不过目前的感受比那还难受百倍。 林兴风趴在栏杆上伸出两指朝嘴里捣弄,想要扣吐自己,结果那灼烧感并没有按想象中从食道里出来,反而一直朝上直冲脑袋。三位大妖见林兴风这般模样都有些不解,牛头疑惑的望着鹿头人,鹿头人张了张嘴,又想起不能与人说话,便摇了摇头。 林兴风双眼挣得老大,只感觉眼里火热难受,对着牛头大喊道:“牛哥快看看我的眼睛,到底怎么了,火辣辣的疼?” 牛头望着林兴风,见他双眼布满血丝,血丝还在不断增加,整个眼睛都快被血色布满,林兴风突然一声大叫,感觉眼泪都痛的流了出来,伸手一擦却发现是红色的血。 牛头有些不满的盯着鹿头,熊头也很疑惑,鹿头怎么说被尊称为药圣,盛名之下无虚士,怎么一颗启智丹居然会造成这般结果。 溪林深出惊雷炸响,天空中突然升起了乌黑浓云并快速地朝这边袭来,时不时紫色雷霆在黑云里闪烁,很是妖艳。 鹿头有些紧张,熊头一脸慎重地盯着黑云。乌鸦拍打着翅膀落在了栏杆上,拳头大小的虚影也闪了出来紧紧跟着乌鸦。林兴风对这一切浑然不觉,眼睛火辣辣的灼烧疼痛,想使劲闭上眼睛都做不到,只能睁着大眼流着血干等着。 楚易天一脸怒气的将临石亭,白色的袖袍一挥,黑紫色的灵气笼罩全场,本该是大白天的却突然黑了下来,石亭里透着阴森,阴风阵阵不时刮来,石柱上缠绕着各种血色厉鬼,都露着牙齿朝着场中众人嘶吼。几位妖兽有些尴尬,林兴风却突然紧紧盯着石柱上的厉鬼开口:“阿玛特拉斯!” 楚易天看着林兴风如今的模样噗嗤一笑,笼罩着周围的黑暗也随之退去,对着他笑骂道:“神特娘的天照”,而后扫了一眼几位妖兽语气有些缓和的问道:“说说吧,你们这是要做什么?”随手一挥,林兴风便晕了过去。 鹿头有些惭愧,倒也没有多大惧意,毕竟交手了数百年也了解这家伙的脾性:“我想给这小子练个启智丹,让他能够识辨各族文字,药草这儿没有,我就用的自己的血炼制的。” 楚易天点点头,鹿头人的血很是奇怪,生死人肉白骨不说,练草木都能改变性质,他可是亲眼见过的。 “那现在,林兴风的眼睛是怎么回事?”楚易天自觉的朝凳子走去一屁股坐了下来。“你被称为药圣,我想你应该能发现他的瞳孔有些不一样了吧。” 鹿头皱起眉头连忙探查起林兴风,分出一丝神魂跟着进入,仔细查看这家伙说的不同。 过了一会,鹿头人表情怪异的站了起来,乌鸦盯着他也不出声,牛头连忙问到怎么了,鹿头看着楚易天诚恳的说道:“我原来希望炼制一颗能顺带能修复他神魂的丹药,所以选药上注重神魂的滋补。双目藏魂,没想到他残魂没滋补上,倒是另一尊神魂滋吸收了药力。”说完环顾众人,斟酌了片刻接着说道。 “他现在双眼瞳孔都被药力强行开拓了一个小空间,这种事闻所未闻,我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这空间到底有何作用...这个,这个我也不清楚,不过我能保证并不会影响他正常生活。咱们还得试试才知道。” 楚易天没好气的扶起林兴风,手指放在后颈一点,林兴风醒来后紧闭右眼睁大左眼,直直盯着亭外的大树,大吼了一声:“阿玛特拉斯!” 楚易天一指虚戳,一团紫黑色的火焰飞射出去直扑石亭外林兴风盯着的树木,嘭的一声,树木碎裂,火焰继续燃烧,纷飞的树木瞬间化为灰烬。 林兴风瞳孔微缩,兴奋的喊着:“果然是天照,果然是天照啊!” 楚易天一爪打向林兴风的脑袋,揶揄道:“一打七,你特娘的是个天才,行了快起来吧。” 林兴风坐在地上,流着血的眼睛回头望向楚易天,突然一团紫黑色火焰从林兴风的左眼激射而出,由于距离太近又太过突然,楚易天根本来不及闪躲,火焰直直撞向了他,紫黑色火球打中了他的身体又透体而出,直接打在楚易天身后牛头人的身上。 牛头一声嘶吼,身上的短褂瞬间化为乌有,皮肤上还燃烧着火焰,正飞快地朝着全身蔓延,他紧咬牙关不能在林兴风面前发出叫骂声。楚易天一指点去,火焰消失不见,可牛头壮硕的身躯到处都是烈火灼烧过的痕迹, 鹿头赶紧划破头上的鹿角,一滴青色血液溢了出来,屈指将血液弹向牛头,牛头的伤势瞬间愈合,皮肤也恢复了常色。 林兴风目瞪口呆,既惊奇于楚易天的身体居然不是真实的,又感叹自己的天照还真是厉害,连牛头都能烧伤,还被那鹿头人的救治手段所折服,这血液简直就是神药! 不过众人却惊讶的望着林兴风,刚才到底是怎么回事? 待日头高挂中天,这些人终于摸清了林兴风双瞳的怪异。这双眼睛看着跟常人无异,神魂仔细探查才能发现藏着瞳孔里的诡异空间,那双瞳的空间可以记录别人的攻击,一只眼睛的空间只能保存一种术法,当林兴风集中神魂便可以释放出术法来,而代价就是哪只眼睛释放攻击哪只就得流血受痛,两只眼睛都用过后,人便会乏力不堪,十分疲惫,越是厉害的攻击手段对神魂的消耗越大,使用出来后可能昏睡过去。 林兴风有些得意,这下自己的眼睛可是宝贝了,虽然流血的模样看着渗人,可保命手段又多了一种,好好活着才重要。 牛头他们并没有留自己吃饭,原因是楚易天跟着的,林兴风不知道他们有多大矛盾,楚易天说闲着没事打了他们几百年,虽然没有仇恨,可几个妖兽肯定不喜欢他。 入夜,楚易天告诉林兴风几位妖兽要走了,正在吃着香喷喷的烤猪蹄的林兴风突然就觉得猪蹄难以下咽,随手将猪蹄扔在一旁,抹了抹嘴,林兴风有些伤感的说道:“怪不得给我炼了丹药,还给了我一部功法,原来是要走了,你说他们走咋不带上我呢。” 楚易天笑了笑,拿着树枝翻弄着火堆说道:“他们是被妖圣封印在这的,其实是为了保全他们,这几个家伙联手截杀了人家门派杰出弟子,还把人家长老打伤了,所以封印他们也是保全他们。何况他们要走也是被妖圣直接带走的。” 林兴风有些郁闷的开口:“那我咋办?” 楚易天笑嘻嘻的接到:“你不是还有我么。” 这话让人林兴风起了不少鸡皮疙瘩,掏出葫芦泯了一口也懒得搭理他。楚易天见他不说话,便站起身背着手看着苍茫的夜色:“放心吧,这里也困不住咱们多久的。出去了想干嘛?” 林兴风想也没想就吐出两字:“回家!” ------------ 第二卷 【去时无踪】 第二十三章 各自的际遇 自从林兴风知道了几位妖兽即将要离开这里,他便不愿意再去石亭那儿了。他记得《心灵捕手》里面有一个对话,两个哥们分别时,不说再见,直接消失便是最好的分别,而他林兴风就是这样想的。 与其算着分别的时间,不断加剧着不舍,还不如就这样眼不见的离别为好。 林兴风双瞳变异后的第三天,乌鸦找到了正在打铁炼器的牛头,“锤宇,我有一物需要你加紧炼制,越快越快。”乌鸦歇在支架上盯着牛头开口。 牛头有些不满,嘟囔道:“没看见我正给那小子炼枪呢,都这个时候了有什么紧急的,这些东西我可翻了好久才找出来。”说完扫视满院的杂物,刀剑不少,奇形怪状的石头也堆放了许多。 乌鸦啄了啄翅膀继续开口道:“这些都是凡物,我需要你炼制的也是送给那小子的。” 牛头放下金色的巨锤有些疑惑的问道:“什么东西。” 乌鸦嘿嘿一笑“妖尊骨!”说着拍着翅膀飞了起来,身躯急速变大,双翅伸展开来遮天蔽日,只见乌鸦那锋利的喙直接啄向自己的右爪,使劲一撕扯,最长的中指被生生折断下来。 黑色的利爪落了下来,牛头一挥手轻轻接住,双手捧着这根还在流血的漆黑指骨满脸的不可思议。 乌鸦又变成了寻常模样歇在架子上,丝毫不在意断指的疼痛,抖了抖翅膀又盯着牛头嘱咐道:“咱们时间不多,用这根指骨打造长枪才是真正的不凡,不过得花上不少时间。”说着昂起脑袋盯着天边的云彩思索了片刻轻声说道“我想,这件宝贝对他来说才是最好的东西吧,呵呵。” 牛头的大手使劲拍打着胸膛,大声保证道:“大哥放心,咱们离开前,我必定能打造出一杆神枪。”言罢便开始埋头清点起有用的器物,可突然间他又抬起头想了想那小子如今的穿着打扮,一挥手,满院的杂又消失不见,留下的唯有那跟长长的黑色指骨。 乌鸦见牛头要开始炼器也不再叨扰他,拍着翅膀朝石亭飞去。 几位大妖都各自有各自的屋子,而石亭那边的房屋院落,是几人共同生活的场所。屋内那团虚影趴在桌子上砌着围墙,仔细看上去便会发现如今虚影更加虚幻,连人影都有些模糊不清。 鹿头牛头他们几人最近都很忙,所以也没有人愿意陪他打麻将,见乌鸦飞了进来,虚影放下抱着的麻将,一屁股就坐在了三万上。 “这么果决?” 乌鸦站在椅子上看着桌上的黯淡的小人挪揄道:“那家伙这会儿要是打过来,现在的你非但出不了手还会是个累赘。” 小人虚影没好气的扔过来一个瓶子,瓶子比他都还大上不少:“这血只此一滴,我能帮那小子的也就到这了,这分魂魂力也将耗尽,余下的时日就不陪你们了。我先回去了,待你们归来咱们再好好喝上几宿”说着摸了摸身下的麻将“也再好好打几圈麻将。”言毕,虚影愈渐缩小愈加黯淡,直至彻底消失不见踪迹。 ... 林兴风这会儿并不知道几位妖兽为他做的一切,也并不知道“肥兔子”为他耗尽了一尊分魂。他正无聊的躺在巨石上懒散的晒着太阳,想着以后的无聊且悠长的岁月,多少有些遗憾与后悔,如果当初不着急的出来该有多好,也不知道去了入梦阁又会有多少机缘,是否有可能进去了就遇上高人,医治好自己的残魂,自己再追随高手四处游荡。 暖风吹来,林兴风眯着眼睛笑了,还是当个普通人好,真遇上高人就会有野心,就会想争夺的更多,那很有可能惨死他手,还不如就守着镇北城老婆孩子热炕头,也不知道媳妇咋样了,阿大、阿二还活着没,想起两只虎崽,林兴风就觉得难受,于是便翻个身趴在石头上强行阻止自己的胡思乱想。 ...... 茂密的丛林里撑天大树随处可见,小径上各种妖兽匆忙地疾行着,四只巨猿抬着满满一山珍宝、丹药快步朝着远处的山谷飞奔。 山谷里摆满了各种肉食珍馐,也有捆着的孩童、年轻的女子。各种妖兽齐聚一堂十分热闹,两只巨虎窝趴在山谷北边突出的高台上,懒洋洋的扫视着山谷里的众妖。 四只巨猿从南边入了山谷,放下礼品便趾高气扬的朝谷内走去,一名管家模样的老者见四猿走来连忙笑着脸热情招呼:“四位爷来啦,里面请,大王正在更衣,想吃什么随意便好。” 走在前面的巨猿点了点头,挥手让老者自己去忙,自己却带着众人朝高台方向走去。台上的巨虎爬起身来瞅了眼巨猿又懒洋洋的倒了下去。 这时,一阵爽朗的笑声从高台上传来,一红色华服的中年男子从后山跃向高台,看了眼齐聚山谷的众妖大声开口:“今日的寿辰十分热闹,感谢各位大王的抬爱”说着看着不远处的四猿、四狼、四蟒妖点了点头,众妖连忙抬头嘶吼一声以作回应。 男子又看了一眼四猿,轻笑道:“四位猿将突破在即,北山大王的实力看来更加雄厚了啊。” 站在台前不远的四狼、四蟒露出羡慕又渴望的眼神盯着四猿,四位巨猿得意的瞟着众妖兽,领头的巨猿掏出一枚丹药服下,顷刻间便口吐人言:“多谢南山大王夸奖,我等也是受大王重视,才侥幸进精。此次前来一来为大王贺寿,二来受我王所托邀大王前往北山共同商讨讨伐北城之事。”说完恭敬的抱拳盯着男子等待回应。 石台上左边的巨虎翻了一个身,慵懒地扇了扇耳朵,只见它其中一只耳朵上有个小洞,上面绑着碎布,两只圆溜溜的大眼盯着右边的巨虎,见它并不理睬自己又无趣的低着脑袋梳理起自己的毛发。 中年男子呵呵一笑谢绝了邀请,言道自己近来有所感悟,需要闭关修行。 带头的巨猿目光火热,又诚恳的邀请了一番,可最终还是被男子谢绝。华服男子爽朗一笑,大手一挥,一条青色巨蛟落在了山谷中,“七阶巅峰的云蛟龙,大伙一起尝尝,哈哈哈哈!” 男子说完,山谷中的众妖兽都迅速的朝蛟龙扑了上去,这种高阶妖兽可不是他们平时都吃到的,这会儿南山大王既然给了机会,都生怕落在别人身后。 华服男人背着手看着场中的盛宴满意的点了点头,正打算返回高台,异变突然发生。 四只巨猿突然发难凶狠的朝男子后背砸去,风声响动,高台上的两只巨虎飞扑下来,利爪朝为首的巨猿脖颈抓去。华服男子一惊,一掌逼退巨猿,抬手硬吃一击铁棒,最终胸口硬挨了一拳后退数布才稳住身形。而两只巨虎的利爪也没有如愿以偿,为首的巨猿左右各击出一拳,堪堪抵挡巨虎的攻势,看着被击退的男子猖狂笑道。 “我王说的没错,看来南山大王果然身负重伤,哈哈哈哈,你想不通过金桥就前往外界哪有那么简单,镇北城一日不破,我们北原妖族就不该痴心妄想,你作为南山大王居然这么渴望去外面的世界,那我等今天就送你上路。” 四位巨猿齐齐站在一块,目光火热的盯着华服男子,毕竟是化过形的大妖,吃了他的灵核,自己必然升为八阶,至少也是八阶中期的存在。 两只巨虎挡在男子身前,看着眼前的巨猿露出凶狠的目光,男子擦尽唇边的鲜血大笑道:“我说怎么我前往北凉会遇上他们的护国长老,看来是你家大王透露的吧。”说着满脸阴狠的冲了上来:“既然动手了,那就全当作我的补品吧!” 为首的巨猿却看着那边看戏的众妖突然说道:“各位只需拦住天翅虎,南山大王我等应付,事后两只天翅虎灵核归你们所有。” 华服男子连忙停了下来,瞥了一眼另外几位大王派来的使者警告道:“若诸位只是看戏那就请便,若胆敢出手,那这谷中便是尔等埋骨之地。” 说完衣衫碎裂,转眼间就化为一只庞大黑虎,对着四猿咆哮...... ------------ 第二卷 【去时无踪】 第二十四章 受虐般的炼体 自上次离开石亭也有20来天了,几位妖兽没有来找自己,林兴风终究还是忍不住去看望他们。人是感性的,林兴风以前也不是记仇的人,何况几位妖兽跟他无愁无怨又对他非常好呢。 借故请教《焚城枪》,林兴风有些兴奋的朝石亭跑去,可来到石亭,除了熊头人闲坐在那,其余几位妖兽均不见人影。 “熊哥,怎么就你一人在这,其余几位不跟你打麻将么?”林兴风试探的开口问道。 熊头望着他笑了笑,临空虚点,写出一个“忙”字。 好吧,看来自己这趟是白来了,不过现在能认得他们的文字,交流也方便的多,这样想来这熊头还是愿意跟自己交流的。 林兴风掏出《焚城枪》假装翻了两下,牛头也没告诉他这书是哪来的,不知道熊头懂不懂这里面的东西。 “那个,这书里面的东西我看了,后面招数是厉害可是需要灵气,我这又没有。前面讲的这些也是基本枪法套路,熊哥你会使枪不?”林兴风有些好奇的问道。 熊头乐呵呵的一笑,大手一挥二人便消失了,再出现时,林兴风发觉是在那大河边,就是跟牛头钓鱼的地方。 熊头也不再虚空写什么,而是突然伸出手指直直戳向林兴风的眼睛,待到林兴风的睫毛都触碰到那大手指尖时,熊头又停了下来。可就是这般操作使得林兴风双目流出血来,那黑色的瞳孔又开始了微微的颤抖。 林兴风有些错愕的退后两步,连忙开口:“你要让我记录功法指指眼睛我就懂了,这样弄的我有点紧张啊。” 林兴风的眼睛在受刺激时便会激发这种变化,那天几位妖兽就已经试出来了,要么由他自己主动激发,要么就戳他眼睛,让他害怕。 熊头咧嘴一笑,一步跨出迈向河中,临空站在河上十分潇洒,可惜那短马褂太不应景,要是一身长袍,那肯定就更像高人了。 只见他虚手一抓,一股河水依附在他手中立马凝聚成一杆白色的长枪,挥枪一扫,河水翻滚卷起一道白色帘幕,而后水幕中传来轰的一声巨响,那帘幕顿时炸裂四散开来,很是好看。 林兴风连忙拍手叫好,他可是记得这是《焚城枪》里的招式,名叫揽月,起初的攻击或许不强,而随后的攻击却让人防不胜防。看来这焚城枪是这熊头给的。 “熊大哥再演示一下,我争取把这招收下来。”林兴风很喜欢这种偷袭的手段,防不胜防才能一招毙命。 熊头点了点头,右手端着长枪直直刺了出去,枪尖点着的虚空一阵晃动,仿佛要撕裂空间来,随后传出一声爆炸,长枪所指的空间裂开数道缝隙,熊头挥了挥手,缝隙又迅速愈合了起来。他回过头来看着林兴风,见他右眼流淌着鲜血,黑色的瞳孔急剧放大又缓缓缩小过来,再看左眼却无丝毫变化。 看来这一式这右眼是收录成功了,熊头想了想,提起长枪双手紧握,一个转身将长枪狠狠朝下插下,长枪飞射出去钻入水中,一阵气雾升腾,林兴风眼前的河水直接蒸发断流,眼瞅着河底的沙石,林兴风想着这估计就是第二式焚城了,估计牛头控制着灵气,不然周围一片肯定都得焚烧殆尽。 熊头盯着林兴风左眼,见那眸子还是没有变化,也有些奇怪是不是不应该收敛的,可细细想来这种招式估计这小子也不会常用。 林兴风也有些不解,为什么左眼还是没有记录功法,而右眼都已经保存下来了。只见牛头抬手收起了长枪,右手提着长枪前端,枪杆很长一段都掉在身后,他盯着矮山的方向,一手附后背在腰间,另一手提起长枪就快速一刺。 枪尖泛着白色的光,招式朴实无华却又透露着玄妙,林兴风的右眼一阵刺痛,瞳孔微微收缩,林兴风明白过来,看来这一戳是给记录下来了,只是看起来没啥威力? 牛头见他右眼记录了招式不再流血又恢复了正常,便临空走了过来带着林兴风返回石亭。等走回石亭却发现楚易天却翘着二郎腿笑嘻嘻的看着他。 “你咋来了?”林兴风双眼收纳了两个新招,保命手段又多了一层,有点小小的得意。 楚易天嘿嘿一笑:“来看待会儿有个家伙受罪,所以提前抢个好位置。” 林兴风有些疑惑,“受罪?受啥罪,不会是我吧?” 熊头看着他点了点头,这时,几位妖兽一起走向亭子,牛头带着满脸的疲惫模样,双目布满了血丝,手里提根跟玉黄色的骨矛,鹿头人又拿起了林兴风药浴用过的大桶,乌鸦拍着翅膀歇在柱子上眼瞅着石亭外的众人。 牛头走了过来拉起林兴风的胳膊,粗蛮的划破他掌心,趁着鲜血滴落,赶紧抓起林兴风流血的手就朝骨矛抹了上去,林兴风想着这都什么神兵利器的,动不动就要滴血的。 玉黄色的骨矛沾上血后中间的一条长龙纹状的线条仿佛活了过来,从矛头到矛尾连接着,就好像一条纤细的血管,让这长矛有了生命,血红色长线跳动了两下又隐退了下去。 牛头疲惫的双眼露出笑容,顺手就把长矛丢给了林兴风,可楚易天却突然出手,捏紧长矛转了个圈,那玉黄色的骨矛就消失不见,看着林兴风有些不满,他便打趣道:“这玩意我先给你存着,到时候在给你。” 几位妖兽见状都神色怪异却没有任何动作阻止楚易天,鹿头提着大桶搁在林兴风身前,又从怀里掏出一枚丹药递给林兴风。 楚易天出言道:“这丹药含着就好,别咽下去。” 林兴风拿着丹药瞥了一眼楚易天,心想着这群人又是商量好了的,也不晓得要弄些什么把戏,便将青绿色的丹药含在了嘴里。 入口清凉的口感直冲脑海,比薄荷糖还舒服,周遭的一切林兴风都觉得更加清晰,手臂上的毛孔都能捕捉到风的韵动。 “这丹药好哇!明显感到感官更灵敏了,是好东西。” 鹿头人点了点头,楚易天却跃上石亭飞檐,抱着圆球晃着脚笑着:“的确是好东西,待会你就会发现好在哪了。” 林兴风有些不解,他发现牛头伸着大手朝向自己又缩了回去,来回几次,那眼神中充满了纠结。 “你们几个别怕啊,这小子能吃得了苦,受得了罪。何况你们也是为他好。”楚易天戏谑的开口。 林兴风也明白过来,看来今天真要受罪了,不过上次药浴后身体明显灵敏强壮许多,所谓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想通了这些便大气的对着牛头说道:“牛哥来吧,我没事,扛得住的。” 牛头见他如此,居然直接放弃走开了,熊头人拍了拍牛头肩膀直接走了过来拉着林兴风的手,用力一捏,手骨寸断。 林兴风痛的跪倒在地,眼泪止不住的哗哗直流,尖叫道:“你们这是要弄死我么?” 熊头并不理会他,顺着手臂一直朝上捏着,含服丹药后的林兴风是那么敏锐,骨头咔咔破碎的声响回荡在他的耳中,头脑无数倍的放大痛楚却又清醒无比根本不能晕死过去。 右手整个手臂都垂吊着,鲜血从刺破的血肉中不断冒出,林兴风鼻涕眼泪俱下,看着漠然的几位妖兽,林兴风不断求饶哀求的喊着停下来,自己不想弄了。 枝头的乌鸦一声嘶鸣,熊头皱了皱眉加快了速度,鹿头人打开木头,连忙划破鹿角把清香的鹿血汇入木桶中。牛头来了脾气,一动不动的坐在石亭里背对着这边。 双臂整个揉碎后,林兴风麻木的盯着楚易天,见他也不再言笑,一双眼睛鼓励的看着林兴风点了点头。林兴风想跑又跑不掉,骂尽了几人的爹娘,十八代祖宗都没放过,可熊头根本不理会他,仍旧麻利的动着手。 待他四肢皆被捏断,鹿头人轻轻抱起林兴风把他放进了木头里,奇怪的盖子又合了上来,脑袋无力的靠在盖子上林兴风却发现几位妖兽神情仍旧还能慎重,看来这遭受还没有结束。 一团漆黑如墨的火焰飞了过来包裹着木桶,林兴风明明感觉到炙热的高温可木桶却没有燃烧的痕迹。 火焰覆盖着木桶一瞬间又钻入桶中,桶中响起来沸水的咕噜声,林兴风又开始了撕心裂肺的吼叫,疼痛感从四肢百骸传来了出来,尤其是被捏碎的四肢尤为明显,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四肢里冲撞着又毁灭着。 鹿头屈指弹出一枚丹药,林兴风感到口中的一阵清凉,疼痛尤为更甚,本想咽下这枚丹药逃避疼痛,可又想起国人的一句话,来都来了。既然痛都痛了,那含着丹药无非更敏锐点更痛苦一点吧...... ------------ 第二卷 【去时无踪】 玩物丧志——就喜欢打游戏(废话) 这几天打游戏...有点忘乎所以=。=哈哈哈哈开心神武快乐游戏,祝我天天出高必 ------------ 第二卷 【去时无踪】 小感慨 昨天一起打游戏的朋友说找到我的小说了,还说打赏我了。我就很开心,很兴奋。 然后上纵横一看,没有哇,在百度一搜自己的小说。卧槽! 盗版横行! 哈哈哈哈 其实挺好,有盗版,说明有人看嘛,然后自己也重新看了一下自己写的小说。妈呀,那错别字多的,不忍直视,哈哈哈 因为我是word码字,电脑上看,跟手机上看很不一样,自己脑海中过一遍,跟手机上有很大区别。 也不是找借口,说明我还是很马虎。既然有盗版有人关注,那我更得努力了,字句斟酌上我会更下功夫,有些词重复的太多,自己都感觉不好意思,哈哈哈,比方说:很是。哈哈哈 人有点马虎,第二卷第十二章,手机上看的时候明显感觉剧情不对,打开电脑一看,原来有两个十二章,粗心马虎了,所以上传的时候,把十二章弄丢了,直接上传的十三章。抱歉抱歉,今天才改回来,哈哈哈。 能看到这一章的感慨,说明大家很支持我,我在后面会更加细心的,争取少错别字,争取遣词上更用心,不再马虎大意把章节弄错。 加油加油,谢谢大家。 改掉的章节今天已经重新补上了,纵横上是正确的章节排版,谢谢大家 ------------ 第二卷 【去时无踪】 第二十六章 初雪 林兴风在桶里又待了三天,这三天从撕心裂肺的疼痛到最后的麻木,转变也就这么回事,估计是神经麻木了,人也跟着就麻木了,反正他觉得现在的自己即使被捅上一刀都不会觉得有多疼。 几位妖兽不论白天黑夜的都守着自己,也真是奇怪,上一次药浴他们都没有这样,估摸着是真的要分别了。 再从桶里出来时,林兴风都不敢相信自己的变化,晒黑的皮肤又恢复了白嫩,胳膊大腿都是结实的肌肉,放松下来摸上去又柔滑娇嫩,这或许就是所谓的新生吧。 牛头围着林兴风转悠了一圈,林兴风急忙穿上兽皮裤子,楚易天笑呵呵说到都是爷们怕个球呢。牛头突然摸出一把长刀朝林兴风砍去,林兴风本能的抬手一挡,咔嚓一声,长刀断开了,牛头满意的点了点头,几位妖兽见状都高兴的走开了,仿佛终于完成了一件大事。 林兴风很满意现在的身体,长刀断了虽然吃惊,但想着自己都吃了这么多苦,几位妖兽陪伴了这么久肯定也花了大功夫的,这副身躯普通的刀剑能伤着自己那真是白忙活了。 楚易天带着林兴风回到了刻满正字的山洞,如今来到这里有多久了,他林兴风也不清楚,别看正字刻的虽多,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他也不知道具体岁月。 楚易天生起了火,熟练的给林兴风烤起了美味,“我知道你有很多疑惑,不过明天这个时候我就可以全部告诉你了。” 林兴风摸着自己的长腿非常满意,白嫩又不缺乏力量,修长又不没有乱糟糟的腿毛“为什么要明天呢。” “明天那几个家伙就要走了呗。哎,这相处的几百年可过的真快呢。”楚易天看着满天星斗感慨的说道。 林兴风有些失落,这几位妖兽对自己是真的大方,可突然他们都要离开了还真是有些不不舍的。 “想什么呢,咱们也能出去的,不用担心,离开这里就直接回家么?” “那肯定的嘛,不过我想看场雪,来到这里这么久了,这里的一年四季,唯独没有冬天,没有雪的四季是不完整的,何况下雪的送别才更有感觉嘛,你应该知道那首千树万树梨花开的吧?” 楚易天点了点头,撕下一大片肉递了过来,“你想的怕是‘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吧。吃饱了好好睡,明天咱们早点去送他们。”楚易天背起手步入黑暗中,白色的长衫在黑夜中显得有些孤独。 那座穿挂着铁链的山洞里,白衣的楚易天躺在铁链上摇晃着呢喃道:“冬天么,冬天很冷,我可不怎么喜欢呢。” 清晨,林兴风被楚易天拖了起来,顺带着还给他扔了衣服裤子鞋袜,林兴风有些疑惑,来这里这么久了,可真的是凭借光脚丈量土地的,这么久没穿过鞋子衣服,突然要穿这些多少还有些不习惯。看着自己这一身黑,楚易天的一身白,林兴风乐呵的说着:“咱俩像不像黑白无常。” 楚易天瞥了一眼说道:“你想看雪,我给你安排了,快点收拾,去的早了他们还能赶上一顿再走呢。” 林兴风瘪了瘪嘴,你这一招手就过去了,还用赶路么,再说这冬天,可不是你张嘴就能来的。谁知他刚转过石洞的,就被外面的一片洁白所震撼。 外面的天地一片苍茫,皑皑白雪随风飞舞着,山洞前的大石板已被白雪静默的压着,林兴风抬脚踩着白雪,咯吱的声响告诉他眼前的一切都是真实的。 林兴风伸出手感受着入手的冰凉与丝丝寒意,一大朵白雪飘进他掌中转瞬又化为雪水,他欣喜的捧起白雪胡乱摸在脸上,大叫到这才是冬天该有的样子。 楚易天走来一脚踹在林兴风的屁股上,林兴风揉起一团雪球嬉笑着砸了过去,雪球又一次的穿过了他的身体飞向远处落空了,见林兴风开口要问,楚易天连忙摇了摇手:“别急,今天都会告诉你的,快走吧。” 一黑一白的二人在纷飞的大雪中行走着,看来昨天的炼体,林兴风不仅身躯强硬了不少,连寒冷都能自我阻挡,既能感受到入手的冰凉,又能隔绝外界的寒冷,这种感觉真爽。 也不知走了多久,看着不远处的石亭,林兴风愣了一下,连忙拉住楚易天问道:“我山洞前面的那座矮山呢,在雪中走了半天怎么没感觉得到。” 楚易天瞥了一眼林兴风的左眼:“熊头的那一击把山平了,那一击很不简单,全在你左眼里,这可是你保命手段,好好珍惜吧。”说着带着林兴风直接闪身来到了房屋门前。 林兴风还在发呆回味他所说的话,大音希声,大象无形,熊头那一戳居然是道啊!楚易天不满的敲了一下林兴风的头:“道你个头啊道,赶紧敲门吧。” “哦!”林兴风连忙拍了拍衣袍,抖了抖头上的雪花,长发被一根黑色丝带收束着,正幻想着自己如今的模样定能让几位妖兽大吃一惊,可一想他们又不能说话,那还敲什么门,这家伙又捉弄自己。 林兴风轻轻地推开了门,见几位妖兽围坐在桌前都是一脸怀念的神色,默然的发着呆,看来他们也挺不舍的吧。 牛头见二人走来颇为吃惊,上下打量着林兴风,摸着下巴笑着。 林兴风得意的转了一个圈,挺直了胸膛,背着手,高昂着脑袋任由牛头打量,众人见他的打趣模样都露出了笑容,牛头勾着林兴风的肩膀邀他入座,楚易天也不生气这些家伙不请他,跟着后面自觉的落坐在林兴风身旁。 楚易天扫了一样屋内的陈设,异常简单,除了几把椅子,两张石桌居然没有别的了,看着另一张桌子上胡乱堆放的麻将,几个家伙看来还有赌瘾,还挺喜欢这玩意。 林兴风看着几人,鹿头他们也在看着他,两鬓一缕长发贴着鬓角随意下垂着,黑色的长袍更加显得皮肤的白皙,本来就俊俏的美少年,现如今褪去了婴儿肥更加好看。 林兴风腼腆一笑:“你们别看我了,都把我看的害羞了,哈哈哈。”林兴风掏出酒壶泯了一口,掩饰着这会儿极强的虚荣心,昨天的炼体用浴火重生形容才恰如其分,如今得自己真是十足的男色啊。 楚易天拍了一巴掌过来,打断了幻想中的林兴风:“今天可是来送行的,想吃啥呢。” 林兴风闻言一笑:“乱山残雪夜,孤烛异乡人。哈哈哈,咱们在这里相遇也是缘分,各位大哥既然要走了,咱们就好好喝点酒,边赏屋外雪景,边来个一醉方休。大哥们看咋样?” 几位妖兽连连点头,牛头一招手,林兴风腰后系的青色小葫芦就落在了他手中,而后他消失不见,再出来时,大手抓着四坛酒,胳膊夹着酒葫芦。 四坛酒三妖一人,楚易天是没份的,看来几位妖兽也是了解他的。 林兴风挂好酒葫芦,掀开坛盖,清香的酒气扑面而来,他连忙伸出手指沾了一点泯在嘴里“啊,好酒,清香又不辣喉。”看着桌上却没有菜,林兴风有些不解,按道理,他们每次都安排的非常周到,不会光喝酒不吃菜的啊。 林兴风看了眼楚易天,他却呵呵一笑,抬了抬手示意他赶紧喝酒,林兴风有些头大,空腹喝这么大一坛子要是以前肯定就得去医院了,却瞧见三位妖兽都在等着自己,他便硬着头皮提起酒坛站了起来。 “这些日子多谢各位大哥照顾,干了这坛酒,祝咱们都前程似锦。” 牛头古怪的扫了一眼林兴风,想来这些话怕是他原来世界的客套话,也不纠结这些,提起酒坛爽快的撞了过来,就开始豪饮。 清香透明的液体直入口中,丝毫都没有溢出来,林兴风有些害怕,见鹿头轻轻推来一粒丹药放在他前面,他便安心了不少。既然又保障那就潇洒一回,干吧! 待他饮尽最后一滴酒水,大风夹杂着雪花推开了屋门,冰凉的雪花贴在林兴风红扑扑的脸上,让他觉得前所未有的畅快,几位妖兽笑呵呵的看着他,牛头对林兴风的举动非常满意,赞赏的点了点头,又见桌上的丹药立马恼怒起来,大手一招用力捏碎了它,有些不满的扫了一眼鹿头。 鹿头也不觉得尴尬,递上一封书信交给林兴风,再看了一眼门外的冰天雪地叹息了一声突然消失不见,熊头拍了拍林兴风的肩膀充满鼓励的看着他,跟着也消失不见踪影。林兴风立马察觉到了什么,急忙开口问着牛头:“牛哥你们来自哪里,咱们以后还能再见不?” 牛头笑着指了指书信,然后对着门外的风雪发出一阵长啸,外面的飞雪凝聚成一条银白色的小蛟龙冲进屋内,围着林兴风转了一个圈,再从林兴风身后冲撞过来,轻轻托着林兴风朝漫天飞雪的屋外飞去。 林兴风骑着小蛟龙异常兴奋,随着它腾空跃起,又直刺云霄,天地间格外广阔,风雪扑面而来扫去林兴风的淡淡抑郁,从高空俯视天地,豪迈之情也油然而生。看着远处的山脉包裹着银装,近处的竹林顶着白花,林兴风生起了天地之大任我行的情愫。 待骑着蛟龙越过溪林,去往与楚易天相识的大石柱,再返回时,林兴风却发现唯有楚易天孤独的站着雪地中乐呵的笑着。 “都走了么?” 楚易天点了点头,林兴风翻身下来,蛟龙又化作一阵雪花被大风一吹消失不见。 林兴风背着手与楚易天并肩站立,看着苍茫的天地呵呵一笑:“走了也好,初雪啊,谁能想到是离别呢。” ------------ 第二卷 【去时无踪】 第二十七章 哎,这就是缘分吧 大雪下了三天,这片天地完全被银白色所覆盖,林兴风跟着楚易天去了他那里,几位妖兽的住处已经消失不见,留在地上的唯有一块块深陷在泥土中的各色石板,它们的存在证明着这儿曾经有人生活过。 鹿头留下的书信林兴风仔细看了,笔迹各不相同,倒也让林兴风觉得有趣。鹿头的潇洒飘逸,熊头的大气豪迈,对他最好的牛头,居然是一笔一划的书写的。 信中告诉了林兴风,他们四位妖兽来自圣妖界,因为杀了讨厌的家伙被妖圣封印在灵器里,结果灵器却落在了这个怪地方。妖圣封印他们一来嫌弃他们吵闹心烦,二来也是为了保护他们,同时顺带着磨炼他们性子,所以这几百年岁月过的异常无趣,毕竟要求他们不许与外人说话。 牛头说这个地方非常奇妙,人进得来出不去,妖兽倒是能随意进出,可那叫楚易天的家伙从不肯放它们出去过。他叮嘱林兴风要好好修行,不要因为自己灵魂残缺就轻易放弃,有机会了去圣妖界找他们。 熊头告诉林兴风他很适合练枪,虽然胆小谨慎,甚至是贪生怕死,但那拼命时候的一往无前非常值得肯定,因为长枪讲究的就是一往无前。 鹿头说他就是药圣,非常遗憾没有医治好自己,但他也说双魂本就是世间少有的存在,让他跟着楚易天,虽然在鹿头心里那家伙非常讨厌,但他也觉得楚易天很不简单,将来肯定会想到办法帮助自己的,毕竟他从未听说过不能修行的双魂。 同时,鹿头告诫他双魂的事不要告诉任何人,厉害的人你不说他也知道,怕就怕不厉害却又嫉妒他林兴风的。 信上还有一句话,非常奇怪,笔迹跟三人都不一样——活着,就能修行。林兴风仔细想来,估计是那只不同寻常的乌鸦留下的吧,毕竟那只乌鸦哪都有他,而且还没被楚易天弄死,这本身就非常奇怪。 林兴风有些感慨,正是因为自己的与众不同才让这几位妖兽观察了这么久,毕竟按牛头的话说,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游手好闲,还自得其乐的人,从来没有见过能出口成章又什么都不懂都不会的人。 命运无常,这一世的自己得感谢那一世的经历,要是寻常的普通修士,几位妖兽都懒得搭理他林兴风。 ...... 楚易天见林兴风又恢复了寻常,不再沉默寡言就拉着他开始了玩闹,给他表演斗转星移,带着他脚踏苍穹,站在这片天地的正中央移山填海,展现出超凡的实力。 “看好了,给你瞧瞧什么叫沧海桑田。”楚易天得意的挑了挑眉,一手虚指脚下的天地,轻喝一声:“海!” 巨浪翻涌,本来脚下是一片山林,顷刻间就被蔚蓝的海水填满,林兴风以前居住的山洞山顶只冒了个小尖,浪潮时不时拍打在上面发出哗哗低鸣声。 巨浪继续朝着四周扩散,而水位却没有下降,转瞬间,曾经与妖兽的厮杀的地方也变成一片汪。洋,四根巨大石柱被海水吞没,巨浪翻滚时,其中一石柱被硬生生冲断淹没在汹涌的浪潮里。 林兴风使劲捏了一把自己,惹得楚易天哈哈大笑,“这世间没有什么虚假的,只要实力高深,我所想就是真!” “这么厉害咋还被封印在这呢,人家都离开了,这鬼地方就剩咱两了”林兴风连忙反讥道。 楚易天也不回答,大手一捏,脚下天地间的海水又消失不见,可被海水浸泡过的痕迹分外明显。山林间不少树木被冲倒冲断,溪林里的河道都向两侧拓宽了不少,连那高山上的岩壁也被海水侵润的有了光泽。 “反正早晚你都要知道的,何况说不定还要你帮忙呢,来吧。”楚易天一挥手卷着着林兴风降落下来,又一晃便来到了一座黑色矮山跟前。整个矮山上没有一颗树木杂草,光秃秃的黑色乱石,棱角格外分明。 林兴风环顾四周,山是黑色的,山洞前的路也是黑色的,四周什么都没有,就连山洞内部开凿的通道都是诡异的黑色,完全不像是自然界中常见的石头山。 林兴风有些紧张的跟着楚易天,他就被封印在这鬼地方? 楚易天倒很潇洒,催促着林兴风走快些,自己却飘然的朝里飞去,林兴风急忙跟上,可跑的再快哪能有飞的快,待林兴风跑了好一会才遇到一扇漆黑的石门,石门上一个突兀的鬼脸高高隆起,仿佛是从里面冲撞出来印在了门上。 鬼脸似哭似笑,明明巨嘴张的老大,露着两颗锋利的獠牙还伸着舌头,可眼角却有泪水划落,真是诡异的很。林兴风站在门前有些无措,等了片刻还是选择大喊起楚易天,毕竟这未知的东西还是谨慎些好。 “弯腰蹲在舌头上面。”黑色石门里传来了楚易天的声音,还有些不满的抱怨道:“一个爷们怕这玩意,快点进来。” 林兴风连忙弯下腰半蹲在舌头上面,左脚在前右脚在后呈起跑姿势,万一情况不对,那不得抬腿就跑? 鬼脸舌头慢慢缩回,林兴风眼前一黑一亮,再仔细看时,被眼前的场景所惊呆。 山洞里一片黑色,顶上一个巨大的窟窿能看见外面的蓝天,几根粗大的铁索贯穿着一具身躯,铁索的一头深插在地上的黑石板里,另一头镶嵌在整个山壁中,那具身躯就被这样活生生吊挂在山洞中,脚不能沾地,头不能仰天,因为脖子上都被一根粗大铁索贯穿着! 身着白衣的楚易天坐在一根铁索上悠闲的晃着腿,看着林兴风震惊的表情很是满意。 林兴风有些痴呆的开口:“这...这..这就是你么,你被封印成这般模样?”言语间惊讶有,悔恨也有,谁能想到成天嘻嘻哈哈的家伙居然遭受这种罪受。 楚易天用力摇晃着铁链,铁索摩擦着地板发出难听的声响,见林兴风皱起了眉头才停止摇晃。 “你担心难受个屁啊,我都不难受的,哈哈哈哈。你刚才说的对也不对,这的确是我,不过只是我身体的一部分。”说着便跳了下来坐在林兴风面前。 “当初来到这个世界,被几个家伙联手封印,不过想直接封印我,他们做不到,所以用了秘法把我分割成五份分别封印的。”楚易天爽朗的说着,似乎铁索串着的躯体并不是他。 “站在你面前的是我凝聚的躯体,并不具有实体”说着瞟了一眼吊挂在半空的身躯继续开口道:“那身躯也只是一只手而已,你现在明白为啥雪球、火球能穿过我吧。” 林兴风连忙点了点头,又急忙问道:“我能帮你做些什么?” 楚易天嗤笑一声:“你能帮我干嘛呢?帮我摇着铁索吧,什么时候摇断了,说不定我就出来了。” 林兴风气恼的站了起来骂道:“你这家伙咋不识好歹呢,我是真心想帮你的。” 楚易天笑了笑了,认真的盯着林兴风的眼睛,过上片刻才开口说道:“你出现在这里就是对我最大的帮助。”说着向后倒了过去,四仰八叉的躺在黑石板上。 “我原本都不想挣扎反抗的,反正身体五个部分总有一个会想尽办法找回其余全部身躯的,所以无非就是再等等罢了,千年的时光都过来了,多等一会儿又何妨呢。” 林兴风盘坐在地上安静的听着楚易天诉说。 “你来到这里就已经给了我很大帮助,我以前不是说过咱们类似么,因为都不是这个世界的人,看着你骂那扁毛畜生就想起了曾经的我自己,哈哈哈哈,都是多么的可笑啊,我就因为嘴贱,一句笑骂惹得了如今这般结果,哎,这就是缘分吧。” ...... ------------ 第二卷 【去时无踪】 第二十八章 还是太闲 楚易天絮絮叨叨的说着,说了自己曾经多么的厉害,说了现在有了希望跟梦想,想去楚易天以前的世界看看,还说了现在有些胆小怕死了,深怕现在这副残躯被别人找到发现给灭杀了...... 从白天到黄昏,林兴风就陪着他坐着,偶尔插插嘴问上几句。原来的世界就少有倾听者,大多数人都是一个劲的忙着忙那,即使心中有千万言,可到嘴边了才发现也无人可以诉说。 沟通交流本就是人的天性,而林兴风恰哈就喜欢倾听,也懂得沟通的方法。要是你不问、不管,不接嘴,一个人唠叨久了,得不到回应,也便没了继续吐露心扉,说下去的欲望。 楚易天说今天感觉很舒心,因为从来没有人听他诉说这么久的,千年的寂寞,遇上他林兴风感觉也很值得。 楚易天让林兴风答应自己两件事,林兴风想也没想就觉得只能答应一件事,毕竟谁知道这厚脸皮的家伙会不会蹬鼻子上脸呢。结果仍旧被他套路了。 “那你必须答应我第二件事,第一件事就是咱们出去后帮我收集找到身体其他部分。第二件事就是你得让我跟在你身边。” 林兴风连忙打断说到自己喜欢女人,完全不是双性恋,结果楚易天乐呵的笑了笑,“我也喜欢女人,而且我还有几个老婆的,跟在你身边,是为了将来能去你以前的世界。” 林兴风明白他说的以前的世界是什么,可也懒得开口回答,毕竟现在修行都无望的,什么时候才能达到他所说的高度呢。 见天色渐晚,楚易天带着林兴风回到了以前的山洞,那片黑色矮山太过怪异了,林兴风可不愿睡在那。 入夜,林兴风发着呆想着那几位大妖,想着他们背后的妖圣,那可是连楚易天现在都需要藏掖着存在,那他所说的界主又有多厉害呢,他给自己的星辰诀又是种什么东西呢,自己到底还有没有修行的希望...... 清晨,林兴风打着哈欠走出山洞,看着正坐在晨风中,望着日出的发呆楚易天有些疑惑,这咋又来了? 楚易天看着天边的云彩渐渐被被染红,头也不回的问道:“昨天给你说了规则,你觉得规则是什么?” 林兴风掏出酒葫芦泯了一口,看着天边的日头翻过了白云,金光瞬间遍洒大地,想了一会儿才回答道:“是约束吧,约束有些人不能为所欲为。” 楚易天站起身来,背着手笑着摇了摇头,“那可不是,被约束了说明你还不够强,还没有能制定规则的能力。规则是一种保护,对弱者的保护。” “你那个小世界不准许外界的人进来,就是对你们的保护,到达一品境界又得跨金桥而出,那也是对于弱者的保护。真正的强者是约束不住的,只是他没兴趣对弱者下手罢了。” 林兴风一头雾水,这大清早的说这些干吗呢,你要是个真正的强者怎么会被封印住,切。 楚易天回头瞥了一眼林兴风,笑着说道:“这些天你自己待着,我那个洞里有一个简单的传送阵,能传送到我被封印的地方,我要闭关了。”说完朝下一挥手,留下一只套着铁链的花豹就消失不见。 林兴风盯着豹子,见它趴在地上瑟瑟发抖,仔细打量它的模样,像极了当初引诱自己在重力场中厮杀的家伙。见它这幅熊样哪有当初那家伙凶残,于是挑逗的踢了它一脚,可这家伙却唯唯诺诺的向旁边拱了拱,丝毫没有反抗的心思。 林兴风叹息一声,看来牛头说的没错,楚易天收拾了不少妖兽,来到了这里了就别想着出去。于是蹲下身,把系在它脖子上的铁链解了下来,顺带抱起它把它扔了出去,可谁曾经,这花豹居然夹着尾巴又跑了过来趴在林兴风脚边。 林兴风有些恨铁不成钢,但也无可奈何,反正自己也出不去的,不如就带着花豹混日子吧。 一天下来,林兴风发现这花豹至少也是五阶妖兽,是开启了灵智的,让它去抓些肉食,它也能叼着鸟、兔回来。可这么闲下去真的太无聊了,真不知道以前那几年是怎么过来的,这难道就是物质越丰富精神越感到空虚匮乏? 不行!得找点事做。林兴风决定主动帮楚易天想办法挣脱封印,在他的想法中,封印肯定需要一个阵,阵就得有阵眼,破坏掉了阵眼,应该就能行了。 林兴风自负看了不少小说,只有拥有灵性的东西才能充当阵眼,那么破坏它就简单了,那就是污染它啊!黑狗血、污秽.物,这些东西在英叔的电影里就是常用来破坏阵法、灵器什么的。 不管他能不能行,总得要试一试,于是乎林兴风又兴致盎然起来。黑狗血交给花皮豹子,让它去抓只全身黑色的狼,那还是挺容易的,毕竟狗的祖先就是狼,说不定比黑狗血效果更好些,简单的交代了几句,花皮豹子就兴奋的跑了出去。污秽.物嘛,林兴风就自己解决了。 等了三天,花皮豹子才兴奋的小跑回来,后边跟着一只全身漆黑瘸了腿的狼,三只脚立在地上,后肢有一条腿悬在空中。见到林兴风黑狼更加害怕,瑟瑟发抖的不敢上前,花皮豹子露着獠牙嘶吼了一声,黑狼连忙跳了过来低着头匍匐在林兴风脚下。 林兴风呵呵一笑,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这花皮还挺上道啊。林兴风返回洞中提着一个大桶走了出来,给花皮豹子交代自己只要四个狼爪跟半桶血,其余都留给它食用,花皮立马讨好的过来蹭了蹭林兴风的腿,还乖巧的添了添林兴风的鞋面,林兴风笑骂了一声一脚踢开了它,独自朝外走去。 树丛里,林兴风拿着树枝搅着桶里的污秽,这污秽之物,除了屎尿再也想不到别的了,这东西古时候既然能被称作金水,想来还是有些作用的,没办法,这三天林兴风多少还真是积累了一点。 青色的碎皮布片包裹着口鼻,可仍旧抵挡不住那难闻的臭味,不过实践毕竟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成与不成试一试便知。想到此处,林兴风立马扔了树枝提着小桶兴奋的回去了。 那处黑色的矮山的四周,林兴风已经打量了无数次,结果发现阵眼不可能在外面的,所以林兴风提着两个木桶直接朝洞中走去。 林兴风内心推演了无数次,既然铁索深陷在石板里,那顺着铁索浇灌,石板里连接的东西一定也能接触到。 再次来到洞中,看着被数根铁索贯彻的躯体,除了震撼还是震撼,这家伙真是可怜,不过没事,他林兴风也是在想办法的。 白衣的楚易天坐在那具身躯的肩膀上,闭着眼睛完全没有察觉林兴风的举动,林兴风已经试过了,看来这家伙真的是在闭关,只是不知道他是在突破呢,还是在干些什么。 再次确认了一遍地上的铁索,一十八根,刚好九根用血,九根用金水,说干就干,林兴风先提着狼血开始浇灌前面的九根铁索。鲜红的血液夹杂着狼毛顺着铁索慢慢侵入黑石板里,等了一会儿,却依旧没有发生什么变化。 看来还得用金水啊! 林兴风紧了紧碎衣做的口罩,皱着眉头提着金水桶绕到躯体后面,看着金水顺着铁索流进地底,林兴风有种莫名的期待,可等上片刻还是没有什么变化。林兴风瞅着躯体悬挂的正下方,想也不想的就把桶中剩下的污秽全部倒了过去。 洞中顿时充满了腥味与恶臭,林兴风抬头扫了一样挂着的躯体,见他依旧是一动不动的,看来实验失败了,正打算提着桶离开,背后却突然袭来一阵恶寒。 “看来,你特娘的还是太闲了!”白衣楚易天咬牙切齿的说道。 接着,身后穿来一阵炸响...... 当林兴风再此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泥地上,身上的衣物破烂不堪,背部还时不时的穿来阵阵疼痛。 “我想离开这里别无他法,除非散尽体内的源生魔气,重新吸纳天地间的灵气,尊重这个大世界的规则,否则只能等待别的部分找到我。”楚易天冷冷的声音传了过来。 林兴风坐起身来,看着身后站在的冷若寒霜的楚易天,有些无辜的开口道:“对不起嗷,我只是想帮帮你的。” 这时楚易天如变脸一般开怀大笑:“怎么样,吓到了吧,哈哈哈哈,我这样子是不是酷酷的,又很凶,有种生人勿进的模样?” 林兴风的委屈一扫而光,这特么的....却听楚易天继续说道:“哈哈哈,你这家伙脑回路真的不一般。不过无聊也是真的,既然如此,那我就给你找些乐子吧。” 说着,也不等林兴风开口,袖袍一卷,林兴风就来到了一处幽暗的丛林中。 “这里是我这些年来抓到的各种妖兽喂养的地方,里面什么都有,现在也不知道是什么情况。你就好好在这待着吧,等我有信心离开这里,再来接你吧。”说着一拳朝天空中的烈日打去,顿时,白昼变成了黑牙,天空除了半轮残月,连星辰也没有。 “你特娘的居然敢拿粪水恶心我,你不配享受白天!哼!”一声怒吼,楚易天就这样消失不见。 林兴风麻木的站在漆黑又阴森的丛林中,嘟囔着“不是已经道过歉了么”...... ------------ 第二卷 【去时无踪】 第二十九章 乱拳打死拜月狼 这鬼地方草木丰茂,而且树木都长得异常丑陋可怖,不少树枝断裂悬吊在半空中,荆棘丛到处都是,林兴风的衣衫本来就被楚易天给整破烂了,尖刺一钩又拉扯了一大片下来,特么的! 林兴风又赤裸着上身了,可惜来的太过突然,兵器一件都没有带着,这就让他去跟妖兽厮杀那显然他万分不情愿。所以他果断找了个大树洞躲藏了起来,还开始了龟息吐纳,反正天黑,就好好睡觉吧。这漆黑的怪地方妖兽又多,还不如就藏起来等楚易天来找自己。 山洞里,楚易天察觉到林兴风的想法觉得十分无奈又可笑,让你闲着吧你要瞎胡闹,给你找事做了,你又不情不愿,还躲藏起来。想着便伸手一拘,林兴风藏身的树木神不知鬼不觉的就被悄然移动了! “把你弄到中央去,看你还怎么藏!”说着闭着眼睛又开始消散魔气。紫黑色的气雾从悬吊着的躯体里溢了出来,又朝一颗小珠子里钻了进去,也不知要多长时间才能消耗完...... 林兴风睡着没多久就被阵阵兽吼惊醒,现在也分不清是白天还是黑夜,他猫在树洞里朝外望了一眼,发现不远处一群狼型妖兽正围杀着一头巨熊,巨熊双目泛着红光与妖狼们的青光形成鲜明对比。 只见那巨熊挥舞着巨爪使劲朝地上一拍,它四周的泥土里顿时刺出数根手臂粗细的土矛,群狼们立刻躲闪开来,不再紧紧围逼着它。一条妖狼闪躲不及,后腿被土矛洞穿,巨熊快速的扑向了它,张着巨口一口咬断它的脖子,妖狼连哀鸣都没有发出就被分尸两段。 林兴风看着这一幕有些兴奋,可这些妖兽数量有些多,现在冲出去弄不好可能会被它们围殴的。林兴风深吸了口气,努力平复着自己的冲动情绪,还是坐山观虎斗吧。 这时一声狼嚎传来过来,围着巨熊的狼群们突然散开了一个豁口,一头巨狼走了进来。那巨狼有着深蓝色的眸子,尾巴摆动间泛着莹莹蓝光,倒是不错的卖相。 林兴风盯着它的眼睛仔细观察了片刻,就立马喘起了粗气来,嘿嘿,这瞎眼畜生倒是挺威风的,自己跟他还挺有缘的。 没错,这只妖狼正是当初杀死肥兔子的拜月狼,林兴风当初耍了些手段也只是堪堪弄瞎它一只眼睛,而今再遇上它,那非得弄死它不可。 楚易天说过他现在的身体跟人形妖兽一般,还是七阶的妖兽,一般的武器根本不能伤着他,跟遑论才六阶的拜月狼?可目前林兴风手上也没有兵刃,除了一身蛮力也不知道到底能不能杀了这拜月狼。 眼瞅着那妖狼迈过狼群朝巨熊走去,那巨熊居然站起身来咆哮一声可又接着开始后退,哎!真是个色厉内荏的家伙。 拜月狼前爪轻挥,两道残月激射出去,巨熊身前的土矛瞬间被折断,余下的月影仍旧扫在了巨熊身上,巨熊吃痛嘶吼一声愤怒的朝妖狼扑去,那妖狼也迎了上去,爪子变为幽蓝色,狠狠的划向巨熊的胸膛,巨熊硬挨一击,巨爪扯住妖狼的后腿用力朝地上砸去,企图将它砸晕再作逃窜。可围着它的妖狼们居然群起而上,甘愿垫在地上,即使被砸伤砸残也怕这拜月狼受一点伤。 “呵,真是一群狗腿子。”林兴风感叹一声打算出手了,再不上的话,估计着巨熊就被磨死了。 林兴风从树洞里钻了出来,对着拜月狼就破口大骂:“畜生!终于让小爷我逮着机会了。”说着就伸手朝海螺耳坠点去。 妖狼回头望着林兴风,虽然林兴风现在个子长高了不少,但模样并没有太多变化,尤其是那个奇怪的耳坠,更是让它记忆犹新。它连忙丢下巨熊朝林兴风这边扑了过来,顺带还挥出了两道残月朝林兴风胳膊斩去,力图阻止他使用海螺。 林兴风内心一阵嘚瑟,就怕你不过来! 他连忙朝地上一翻滚,假装躲避残月攻击,等妖狼扑进身来,林兴风立即挥拳砸拜月狼剩下的独眼。妖狼见此也不躲闪,幽蓝色的爪子横扫林兴风的脖颈。 砰!妖狼吃疼用力摇晃着脑袋,却见那林兴风脖子一点痕迹都没有,那幽蓝色的巨爪连熊的皮肉都能撕开,结果眼前的家伙居然连伤痕都没有! 妖狼有些疑惑,围着林兴风转上几圈,又开始寻找下手的机会,狼群们见头领一击不中还挨了一拳,都打算上前围杀林兴风,给头领帮忙,创造致命一击的机会。 这时巨熊咆哮了一声,巨掌再次拍向地面,狼群前面的泥土堆里突然长出一面高墙阻挡着它们的前行,它奔跑起来扑向不远处的一只妖狼,利爪狠狠扫向妖狼后股,妖狼发出哀鸣,拖走后肢朝远处爬开,看来这倒霉的家伙后股是被打碎了,怕是再也站不起来了。 巨熊也不灭杀它,丢下残废了的妖狼又赶紧扑向另一只,巨嘴一张一咬,面前的妖狼脊背被它咬断,躺在地上不断哀嚎着。 拜月狼见高墙阻隔,又听闻狼群的哀鸣声立马仰天一嚎,狼群们便不再朝这边赶来,而是又纷纷调头围杀起红眼巨熊来。 林兴风舔了舔嘴唇,这两个大家伙都还挺聪明的,不过只要自己这边解决了拜月狼,巨熊那边的狼群也就不成事儿了。自己倒不怕被狼群围攻,反正它们伤不了自己,可是虱子多了烦得慌,收拾起来会很麻烦,碰巧他林兴风就是怕麻烦的人,让那头熊去对付吧。 见妖狼这会儿想要偷袭自己,林兴风觉得不给它创造条件还真不容易哄它上当,于是他皱起眉头朝巨熊那边望了过去,只见那堵土墙挡住视野,他连忙高高跃起,迎着妖狼朝后面的树上跳了过去。 来了! 这畜生真的狡猾,林兴风转头望向那边的时候它不扑过来,却趁他跳起来脚不沾地的时候发动袭击,不愧是开启灵智的妖狼。不过林兴风就是为了引它出手,倒不用在意这些。 拜月狼这回没有选择脖子进攻,两只爪子齐齐扫向了林兴风的肚皮,它也想知道,第一次抓过去的时候,为什么没有见血。 林兴风并不在意那划过肚皮的蓝色爪子,反正也伤不了自己,他想的是到底该怎么杀死它呢,都说狼是铜头铁骨豆腐腰,那么是不是只能朝它的肚皮发力? 趁着妖狼扑来,他连忙用劲儿抱紧拜月狼,即使从半空中摔下来也没有松手。妖狼见自己最厉害的手段都不能伤这人分毫,急忙的想要逃窜,四爪用尽力气的蹬着林兴风,想要把他推开,可林兴风顺势骑在它身上一手摁住它的脖子,一手使劲儿捶打着肚皮,仍由爪子胡乱的抓在身上。 都说乱拳都能打死老师傅,何况他现在的拳头还是打在最薄弱的地方,应该没问题吧,林兴风这样想着。 使劲锤了一会,见妖狼反抗的力道渐小,林兴风也不知道是不是见效了,可怕这妖兽耍滑装死,他也不再按住它,两只拳头一起锤打着,反正时间充裕,多锤一会儿就当给兔子报仇了。 待拳头击打的手感愈发软和,林兴风看了一眼妖狼,见它嘴里开始溢满黑色的血液还不时夹杂的碎肉,这才确定这妖狼是真的死掉了。 想来也觉得可笑,当时见肥兔子被它残杀时,林兴风顿时觉得自己气血上涌有冲冠之怒,可一拳拳打死这妖狼,也没有多少的欢愉感。到底是人是健忘的呢,还是自己并不喜欢杀戮? ------------ 第二卷 【去时无踪】 第三十章 七星使 时间混起来还挺快的,尤其是有事做了混起来更快。巨熊跟剩下的几只妖狼都被林兴风收服了,弱肉强食,比它们厉害,它们又不想死就得臣服顺从。 那巨熊也是开启了灵智的家伙,算是个不错的小弟,由它掌控着狼群林兴风也不用费神。虽然阵容上看起来滑稽,颇不协调,可要是想在这里生存立足就得占山为王,报团取暖。 有群狼跟巨熊在,林兴风终于能吃到熟食了,也不怕火光引起别的妖兽窥探,当山大王的感觉还真不错。 这天,林兴风被楚易天弄回去了,见这家伙在这漆黑的地方也能玩的不亦乐乎,楚易天也不禁感叹他适应力之强。 林兴风回去后先美美的洗了个澡,巨熊跟狼群都不喜欢下水,所以他林兴风在那漆黑的鬼地方也不敢尝试着下水,对于看不清又未知的东西,林兴风从不轻易试探,宁愿选择认怂。 重见天日的感觉真不错,美美的躺在大石头上晒着日光浴,太阳暖暖的照射在脊背上,那是异常的舒服。自从那次惨无人道的炼体后,林兴风自身的温度,身体完全能够自我调节把控的,即便是当下的炎炎烈日,他也并非全部吸收那照射在皮肤上的阳光,跟那场大雪一样,虽然穿着单衣,外界明明很冷,他也能感觉到严寒,身体却又不会冷的受不了,倒挺好的。 日头渐渐向西,林兴风依旧趴着懒得动弹,可是有好些日子没见过白天的,所以还是得好好享受它。 入夜,楚易天把林兴风传送了过来,见他仍旧裸着身子才明白过来这懒家伙居然晒了大半天的太阳,还睡着了。林兴风有些羞恼,连忙跑去洞中寻着半张兽皮裹着身子出来。 “就咱俩大老爷们儿你还害羞什么,而且你这裹着跟没穿又有什么区别。”楚易天熬着粥打趣说道。 林兴风吸了吸鼻子,又仔细的嗅了嗅:“熬的什么汤啊,好香!” “那几尾龙鱼我都给你弄来了,一锅炖,肯定很香。”楚易天得意的笑了笑。 可林兴风觉得他这笑容有些不简单,毕竟这家伙不是在闭关么,怎么就突然关心起自己了。 见林兴风沉默着也不接嘴,还趴在那里想着什么,楚易天站起来身来背着手乐呵道:“你想的没错,这可不是白吃的。七阶妖兽我都禁锢起来了,所以你没有遇到过,不过,还是有好几只的,这次你回去了就给你一一放出来。嘿嘿,八阶的也有不过现在还不到时候。” 林兴风立马翻了个白眼,就说自己怎么会有无敌的感觉,原来厉害的妖兽都被关起来了。不过也没事,这次去那里之前牛头给的兵刃带上就行了,八阶妖兽他也很想试试的! “这锅汤你慢慢喝吧,喝完在把你送回你以前住的山洞。”楚易天说到。 林兴风正兴冲冲的准备爬起来享受美食,却又听他开口到。 “别动!趴好。” 楚易天急忙开口,还连忙走近过来观察着林兴风的身子,只见星辰微光挥洒在林兴风裸着的身体上,大腿、后腰处都聚起一点点微弱的蓝光,并不消散。 “怎么了,我是好女色的,你不要对我有想法,哈哈哈。”林兴风嬉笑着开口道,见楚易天一脸慎重模样,他又连忙收起笑容,“到底怎么了?” “你大腿、背上都有一点星芒汇聚,我猜是不是以前给你的星辰诀起了变化引起的,你识海有什么反应没?” 林兴风摇了摇头,又伸着手摸了摸大腿跟后腰,可什么发现也没有。楚易天皱着眉头接着说道:“那我估计是这点星光还不够,我试点法子,你有什么异常要赶紧告诉我。” 见林兴风点了点头,楚易天抬手一拘,只见林兴风后背的星芒瞬间明亮了起来,本来起初只有三颗星点,可瞬间第四颗也转瞬形成,接着第五颗、第六颗也相继接出现在林兴风的背上,不消片刻,第九颗星芒出现在了林兴风的后颈上,四肢各有一颗,其余五颗皆在背上。 楚易天见深蓝色星芒不再增加便开口问道:“怎么样,有什么异常没。”见林兴风没有说话,望向他时,却发现林兴风双目无神,神情近乎呆滞。可他并不知道林兴风这会儿正身处在另一片天地中。 这片天地唯有星辰,脚下是星河,头顶也是星河,要不是他林兴风走过空间通道,定然被眼前这么多星辰所震撼。这里的星辰都泛着蓝白色微光,一闪一闪的,映着这个天地星河倒也好看。林兴风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来到这片空间的,不过他也不慌,毕竟他是信任楚易天的。 这时,只见一颗流星从天边激射而来,转瞬间又钻入了林兴风体内,那位置,好像是两块锁骨的正中央,在林兴风吃惊的刹那又有八颗流星鱼贯而入,纷纷射入了体内,林兴风恍惚间只觉得的胳膊上有,腿上好像也有,不过大多数流星都转入了身躯里吧。 九颗流星入体后,这片满是星辰天地剧烈的晃动了一下,林兴风四顾左右也没有发觉什么异常,等上了好一会儿仍旧没有看到有什么变化,他有些不耐烦了。 “这么干等着也不是办法,还不离开这里,鱼汤都还没吃到呢。”林兴风有些无奈的叹了口气说道,话音刚落,天地一闪,他又退出了那片星辰空间。 见楚易天正关切的盯着他,林兴风嘿嘿一笑:“怎么,还有你解决不了的问题?” 见林兴风清醒过来,眼里恢复了神采,楚易天松了一口气:“我倒好说,你要是出问题了,我就再无可能去你那一世的世界了。所以有些担心。” 见他说这种话,林兴风立马不乐意了:“卧槽,你原来就是这样想的啊,这种事情全凭缘分,你也不能强求的啊,再说了,你也不可能一直跟着我,而且我也不愿意啊。” 楚易天闻言点了点头:“的确,不过你才背上的星芒我估计跟我给你的星辰诀有关,所以有些自责。你说的对,全凭缘分,以后的事情,谁有能说的准呢。”说着略显落寞。 林兴风爬起来盛了一大碗鲜汤,泯了两口连连叫好。 “你才怎么回事,我看你神色呆滞,不过一会儿又清醒过来了。” 林兴风舔了舔嘴唇上的汤汁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一片唯有星辰的空间,连脚底下踩着的都是星河,还有九颗流星飞入了我体内。”说着一只手指了指锁骨中间的位置“这儿有一颗,大腿,胳膊好像都有。” 楚易天连忙伸出手来在林兴风大腿胳膊上连点了几下“是不是这几个地方?” “好像是,不过你怎么知道的。”林兴风几口喝尽了碗里的汤汁有些疑惑的问道。 “你背上几个星芒的位置就在这,看来那几颗星辰跟你背上的星芒是一一对应的。你现在看看星辰诀有没有什么变化。” 林兴风按照他所说的去识海里寻找着,可念头刚起,脑袋就一阵剧痛,只见一块小玉佩从林兴风的脑袋里飞了出来。夜空中林兴风头顶的星辰汇聚起一束深蓝色的光线照射在玉牌上,玉牌旋转了一会又掉落在林兴风脚边,细看之下发现整个玉牌上面书写着三个大字“七星使”。 ...... 一座行宫里,两位星袍老者正对弈着,突然棋盘发出一阵白芒,异常明亮,棋盘上有道虚影,看那模样正是林兴风的样子。 “呵呵,七百多年了吧,七星使终于出现了。”左边的老者笑了笑。 “看模样倒是个机灵的小鬼,希望能有机会见到他吧。” “强求不得,有缘自会相见的。”老者沉吟了片刻又接着说道:“告诉所有行宫,七星使出现了,见到他尽可能的给予些帮助吧。”瞧瞧了棋盘上的虚影又补充道“无论他有什么要求。” 门口的白衣男子愣了愣,又连忙抱拳走了出去。 右边的星袍老者扶着胡须乐呵道:“怎么,见他只裹着皮子就以为他没什么本事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 ...... ------------ 第二卷 【去时无踪】 第三十一章 小气的林兴风 林兴风捡起地上的牌子把玩了两下,却听楚易天开口说道“居然是这样出现的。”他连忙问起了到底怎么回事。 原来几百年前有个实力不错的家伙也跌落到了这个地方,那时候牛头他们还没有到这里,楚易天又闲得太无聊,就控制着妖兽群一起围攻那名修士。结果那家伙不仅有着灵域场还能控制着重力,许多妖兽都被他轻易斩杀,楚易天又气不过就放出了仅有三只的飞升大妖一起围杀他,结果那三只大妖追杀那名修士一足足月才磨死了他。当时楚易天捡起了那牌子,可玉牌又碎裂成星光,连他也没有搞清楚到底怎么回事。 “快看看这牌子有什么不同,是不是记录了那些神奇的功法。”楚易天难得的露出兴奋的神色急忙问道。 “那名修士还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么?” “废话,那个绿石头就是他弄出来的,他一个飞升境中期的家伙居然能让三只飞升妖兽围杀这么久,你说难得奇怪不。他当时不仅能掌控那奇怪重力,而且身躯跟我类似能化为虚无,不过他化作的是星光,身躯能像星光那样聚散。” 林兴风听后有些兴奋,突然觉得那鱼汤也没有这玉佩美味,不经意间狠狠握紧了玉牌,这就是他的奇遇,或许他林兴风也能成为那样厉害的家伙。 见林兴风有些发愣,楚易天想笑,他能理解一个不能修行的人遇到如此宝贝后的种种幻想,毕竟谁都想扬名天下,脚踩众人的。而且即使他楚易天现在也想不到能够帮助林兴风补齐残魂的法子。 “别瞎想了,快试试吧。” “该怎么弄呢?” “你身上不是有九颗星辰么,看看有什么法子没。” 林兴风便把那玉佩贴在胸口上,一瞬间玉佩消失不见,林兴风又被拉进了那片星辰空间...... 待林兴风双目再次恢复了神采,天边的日头已经高高挂起。楚易天见他满脸欣喜便知道这小子有收获了。 “嘿嘿,你看!”林兴风兴奋的站起身,学着楚易天虚手一抬,周遭两丈范围内顿时被重力碾压,刚才坐的石板深深镶入地中,生火的柴块化为碎渣,铁罐玉碗也被碾成碎片,鲜美的鱼汤洒落一地,流淌在各种碎渣泥土中。 “啊,卧槽,汤都浪费了!你怎么不阻止我的!”林兴风十分心疼的埋怨道。 楚易天先是点了点头,又打趣开口道:“反正我又不吃的,开始我还以为你能控制力道范围的,现在看来还差得远嘛。” “范围当然能控制,不然这山洞怕都得塌了,力道嘛...”林兴风尴尬的挠了挠头,又连忙蹲下身来捡起较大的碎罐片儿添上两口,哎,这美味,以后是吃不到了。 “都给你说过了我目前是虚体,你这重力碾压不到我的,活该。”见他贪吃的模样,楚易天得意的笑着说道。 林兴风尴尬的笑了笑,被人戳穿真实想法还怪不好意思的。他是让真想拿楚易天试试手的,要是能让他都感受到压力,那如今他林兴风真的可以横行无忌了。 绿色石头的重力才有多大点?林兴风如今掌握的重力,他觉得要是再对战那六阶妖兽拜月狼,估摸着那妖狼连移动半步都难! 楚易天也没有寻根问底,他本身就希望林兴风能够强大起来,如果林兴风只是甘愿当个混吃等死的小侯爷,那楚易天也只能出去后自己找齐身躯报完仇后又再次离开这个世界。 夏虫不可语冰,井蛙不可语海,没有人喜欢孤独,何况还是聊得来的朋友,可如果林兴风如果没有成为强者之心,他也不可能陪伴他一辈子。所以楚易天总是诱导着林兴风,向他展示强者是多么的厉害,外面的世界又是如何神奇美妙,虽然他也没有亲历过,可这千百年来总有些倒霉家伙来到这里又被他楚易天窥探。 “行了,既然你掌握了这重力,那七、八阶的妖兽应该也能对付了,问题不大。那我先送你回去吧。” 林兴风见楚易天也不多问,内心多少有些纠结与惭愧,虽然星辰诀是他送给自己的,可小市民的心态还隐隐作祟。 “你咋不问问那块小玉牌怎么回事?”林兴风试探着问道。 楚易天摇了摇头“那是你的机缘,放我这儿几百年也没有什么变化,说明就该是你的。再说了,”说到这,楚易天露着洁白的牙齿,笑容灿烂“你即使有了那玩意也不是我对手,我一抬手你就得死,哈哈哈哈!” 林兴风心里的石头落了下来,不过又主动说道:“那星辰诀好像是残缺的,玉牌里面记载的只有控制九颗星辰的法子,那重力就是那样来的。你说那人能像星光聚散一般,玉牌里面没有。” 楚易天皱着眉头点了点头:“没事,出去了咱们找想办法找找。”说着就打算送林兴风回去。 林兴风见此连忙开口:“那枪呢,牛头送我的那杆?” 楚易天无奈的笑了笑:“那把枪等咱们出去了再给你,我还得封印下,那玩意儿是那只乌鸦的指骨打造的,杀力不小,尊者级别的强者也能伤到,你太过依赖它不会是什么好事。” 林兴风顿时一喜,这乌鸦居然这么厉害,还送给他这么厉害的宝贝。 楚易天接着说道:“那只乌鸦告诉我是他考虑不周,所以才让我帮忙封印的,怀璧其罪,你们那不是有这个说法么。” 林兴风点了点头,也不再记恨楚易天扣留自己的东西,看来还是自己太过小心眼了。不过想来他林兴风终究是个凡人,,难免有些龌龊,以后等自己实力提高了,那些外物也就不会再挂在心上了。 见林兴风心境有了些许变化,神情坚定了不少,楚易天颇为高兴,手一招,一条兽皮裤子便搭在了他手上,一把小刀也吊在裤子上面。 林兴风连忙开口:“还有那酒葫芦呢,我可好久没喝酒了。” 楚易天却摇了摇头:“你会酿酒么?”林兴风摇摇头,“那不就对了,我肯定也不会。那几位妖兽走了,酒也就只剩那一葫芦了。咱们还有几年才能出去,省着点吧。”说完把兽皮裤子递给林兴风,手一挥,这小气的家伙就消失在他眼前。 “哎!”楚易天长舒一口气“这小家伙还真有意思,哈哈哈哈。”说着背着手消失在了山顶。 ------------ 第二卷 【去时无踪】 第三十二章 时光荏苒 时光荏再,在楚易天的兽园里,林兴风顽强的活了下来,当然,也多亏楚易天大方,让那片漆黑的丛林重现了太阳,不然这些岁月,林兴风皮肤肯定白的不像话,也不敢大着胆子主动与高阶妖兽拼杀磨炼。 星辰诀已经算彻底掌握了,那片星河空间就是用来吸收星光的,不过也没有想象中的变态,进入那片空间的应该是林兴风的神魂,也不知道创造这部功法的人怎么不像别的小说那样把那片空间弄成藏身之地,而且最好还有时间差,里面多少年外面才一天这样的变态。所以林兴风即便要吸收星光修炼也得找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才行。 星辰诀到后面也得需要灵气沟通九颗星辰,所以林兴风现在除了掌握那“厚重”的怪力外,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唯有重力的范围在不断扩大,现在林兴风凭借星辰之力能让百丈内的七阶以下妖兽不能动弹,三阶以下的妖兽更是能直接压死,不过这都是他的推测。毕竟这兽园里是没有三阶以下妖兽的,即使有不小心闯进这片封印之地的,也会很快就被别的妖兽吃掉。 当然,这些年林兴风也不是没有遇到过危险,他也曾险些丧命于深潭之中。兽园是有水的,以前楚易天弄的只有黑夜,所以他不敢下水,可如今白昼又恢复了正常,那他就敢下水了。 都说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林兴风也是这般。虽然依靠星辰之力能跟高阶妖兽杀的兴起,可差点被也那星辰之力淹死在潭中。 林兴风常来抓鱼洗澡的深潭里有只七阶妖兽吸海蛟,长有两只利爪,以前他来抓鱼洗澡时可从没碰到过,可有一次潜入深潭抓鱼时被这家伙偷袭了,这妖兽倒也不厉害,可在水中林兴风使不上力,本想凭借蛮力游回岸上,可谁知那妖兽爪子胡乱抓扯之下把绿色石头翻了出来,要不是凭借着右眼中藏着的那一枪,林兴风就真得淹死在潭水里了。保命的招数又少了一样,气的林兴风蛟龙肉都没吃,硬生生的晒干了那具海蛟尸体。 ...... 林兴风不在的日子里,他以前生活的小世界也有了很大变化。凭借着各国俊杰们在外界摸索学习,阵法、炼器等外界事物也在这片小世界兴起了。 这天,镇北城的营帐外传来阵阵兽吼,响声大如雷鸣,可城外的阵法却没有丝毫异动,守城的众人都很疑惑。林老爷子带着林俞财登上城楼扫向远处的阵法,只见阵法外一只巨大的天翅虎不断对着城楼嚎叫着,它静静的趴在地上脑袋望着城门,尾巴却兴奋的摇晃着。 “老二,这天翅虎有些怪异啊,作为高阶妖兽居然没有驱使别的妖兽破阵,而是独自来这里嚎叫,这是何解啊?”林豪霜皱着眉头望着巨虎,他一生镇守在这镇北城可从未见过这种怪事。 林二爷愣了愣神:“这回会不会是阿乌它们,阿大阿二也极有可能的,毕竟这都过去多少年了。” 林老爷子冷哼一声不满道:“你给我清醒点,上次要不是你姐救你,你都被那妖虎咬死了。” “嗷呜!嗷呜!”巨虎还趴在那里不断吼叫着,尾巴摇晃的越来越快。 这时,林俞静带着一名黄衣少女朝城楼这边走来,二爷看见大姐来了连忙翻下城墙朝阵法里跑去,几个闪身便钻入了阵法中。 林老爷子骂了句兔崽子,气狠狠的抽了几巴掌石墩子,连忙呼喊着俞静快些上来。 林俞财站到阵法前面,看着阵法外不断吼叫的老虎仔细打量起来,这老虎可比当初阿乌大的多啊!见老虎一直趴着吼叫倒也不是那么凶狠,他便将脑袋伸出阵法,试探性的喊到:“是阿乌?” 巨虎停止了吼叫,扇了扇耳朵立马站了起来,双眼死死盯着露出头来的林二爷。 城墙上,林母看着阵法中拘谨又期待的林二爷笑着摇了摇头,曾经他这弟弟看着天翅虎就以为是阿乌或者阿大它们,险些被天翅虎伤了性命,可一家人都清楚,林二爷这样做无非是想知道风儿的下落。 林老爷子见俞财那副模样,轻声对着黄衣少女问道:“大花,这只巨虎可是它们?” 林母也跟着望了过来,眼神中也有些许期待,少女咯咯咯的笑道:“我也不清楚啊,刚才还能听见声音,这会它又不叫了。” 原来这黄衣少女正是当年的大花,经过林家多年的倾心照顾,它也早已跨过八阶,褪去兽形,成为了人形模样。 林二爷见巨虎好像听懂了自己的话,连忙从阵法中走了出来,看着站起来的巨虎,又开口连忙问道:“是阿大,还是阿二啊?” 巨虎瞅着林二爷,突然仰天长啸,声音响彻北城营地,连镇北城都能隐约听见声响。 “二哥!是二哥啊!”少女听闻巨虎声响,欢快的跃下城楼朝巨虎跑去,林母笑颜绽放,一步跨出已然来到了林二爷身边,林老爷子也连忙飞跨城楼,连忙朝那头奔去。 阿二巨大的脑袋不断亲昵的拱着众人,林二爷连忙伸手抚摸着它的大脑袋,摸索了一会儿终于在它那毛茸茸的耳朵上找到了那个仍旧绑着碎布条的小耳洞,霎时间激动的热泪盈眶...... 一处青山之巅,云雾环绕在半山腰上,三十六步灰石台阶延绵而上直穿厚厚的云层,沿台阶向上,两颗巨大的古树耸立在台阶顶端,仿佛两位守门人一般观察着攀登台阶的众人。 一位青色长裙的女子盘坐在第十三步的台阶上,双手托着香腮,鬓角两束青丝俏皮的弯曲着,原本乌黑又长长的睫毛微微翘起,明亮的眸子似嗔含春,柔情全都藏在那双会说话的眼睛中。 “啧啧,我这徒儿啥都好,可就是有个不争气的小相公,哎,可气,可气啊!”一位灰袍老者突然出现,坐在第十五步的台阶上颇为遗憾的笑骂道。 女子顿时羞红了脸颊,头也不回的提着裙摆就快步朝山下跑去,边跑边传来她清丽的声音:“我相公可争取了,八岁不到就是一国相国呢。” ...... ------------ 第二卷 【去时无踪】 第三十三章 围杀林兴风 石洞里,楚易天乐呵的把玩着紫黑色的珠子“哎,可是真不容易啊,不过总算是成了......” 而林兴风呢?这会儿正骑坐在一颗大树上悠闲的晃着腿,看着远处三只高阶妖兽厮杀的好不热闹。 以前他收服的妖兽都死光了,没办法,它们没有他那般强横的体魄,被高阶妖兽遇上了想跑都很难办到。 兽园的八阶妖兽唯有三只,一头怪犀,一只蓝雕,一只矮小的小熊猫,妖兽显然都是他没见过的,模样大概就是他所认为的那般。林兴风与几位妖兽都交过手,打是打不过的,可星辰之力压着它们,林兴风逃跑还可以做到,所以日子久了,几位八阶妖兽也都懒得搭理他。 这会儿远处的蓝雕跟小熊猫正围攻着怪犀,林兴风本着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精神,偷偷把绿色石头弹了过去。当石头落进血水里,本处于下风的怪犀突然间就发力了,趁着蓝雕由于怪力影响,扑下来时错失了准度,怪犀一跺脚,周遭五丈范围内瞬间化为火海,蓝雕苍蓝色的羽毛不少被烧成焦黑,它拼命的朝上空飞窜,怪犀又使劲一仰头,尖角顿时扎入它腹部,蓝色的鲜血飞洒而下,连头也没回,它就急忙逃离了这片重力场。 而那小熊猫也被怪力影响不少,锋利的爪子本该是抓向怪犀的眼睛的,可偏偏被重力一压又错上几分,狠狠的抓在了脸上,见蓝雕都已经逃走,它尖叫一声发泄不满,又有些不甘的钻入地下离开了。 林兴风见大火消散,怪犀所处的地方已化为一片焦土,树木烧成了黑炭冒着青烟,地上的血水也被烤干,空气中充斥着难闻的气味,他得意的朝怪犀走去,先是捡起地上的绿石头,然后神气的叫嚣道:“不用谢,小爷我就是这般乐善好施,救人于水火,哈哈哈哈。” 可还没等林兴风高兴完,异变又突然出现。林兴风脚下的土地突然炸裂开来,小熊猫伸直利爪飞快的刺向他的腹部;高空中的蓝雕回旋飞来,又如闪电般直直扑下,两只巨爪对准林兴风,势要一击致命;而浑身着流血的怪犀,双目诡异的变为蓝色,身形化为一道残影,再出现时,尖角已经撞向林兴风的头颅。 林兴风傻了眼,只来得及发出一声怒吼,可转眼间三位妖兽扑了个空,林兴风身形消失不见,它们三却狠狠的撞在一块,顿时发出一声巨响。 “啊!”林兴风一声咆哮响彻整个山谷,楚易天坐在山顶上茫然回头的望着他。 “也没多久不见吧,至于这么激动?” 林兴风扫了扫四周,发现已经不在那片焦土上,顿时松了口气。这会儿只觉得腿脚酸软,四肢无力,摇摇晃晃的竟然跌坐在地上。 看着一身白衣的楚易天,林兴风只觉得格外亲切,张了张嘴,可又什么都没说,楚易天一招手,青色的小葫芦落进了林兴风怀里,他急忙拔开塞子灌了两口才骂道:“那三只畜生差点围杀了我!” 楚易天笑着转过身来看着他,林兴风又使劲灌了几口酒水才压下了刚才的恐惧,接着说道:“那三只八阶妖兽真是狡诈,起初我还以为它们内斗打架,我还去凑热闹了,结果谁曾想即使流了那么多血,连腹部都被洞穿了,原来都是假象。它们居然是要联合起来围杀我!”林兴风语无伦次的说着刚才的经历,楚易天却呵呵一笑。 “它们相识的岁月可比你爷爷的年岁都大,真要有那个实力联手袭杀另一方,你也就不会见到它们三个了。不过上过一次当也好,反正你也没事。” 林兴风撇了撇嘴,“这次叫我来干吗呢?” 见他说到这,楚易天露齿一笑:“你不是想媳妇么,要不我去给你抓一个回来?” 林兴风脸刷的一下红了起来,可又从中听出了些不同,连忙跳起来问道:“你能出去了?能出去了还抓什么女人啊,直接送我回家啊,你当初可是答应了的。” 林兴风的兴奋不言而喻,这可都七、八年了吧,终于能够离开这鬼地方了。 楚易天摇了摇头:“我的肉身还没凝好,不过也快了。目前这具身躯让白白消散了也有些可惜,所以物尽其用,你到底想不想要?” “要,要!”林兴风连忙开口,“不过先带我看看你现在变成什么样了吧,反正要出去也不差这一两天。” 楚易天笑着手一挥二人又来到了那座矮山,林兴风惊讶的看着四周,要不是楚易天带他来这,他可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曾经黑色的矮山又恢复了绿色,周遭也开始长起了树木花草。 “以前那黑色山都是你弄的?” 楚易天得意的点点头:“固若金汤嘛,万一有厉害的家伙找到我又想灭杀我,我不得想些办法拖延下。现在咱们能出去了,也就没必要了。”说着带着林兴风步入洞中。 看着通道内黄褐色的石壁,林兴风有些感慨,不愧是同类人,都一样的怕死... 那道恶鬼石门也消失不见,一眼就能看见里面的铁索,步入洞中,林兴风看见一个男子包裹在淡蓝色的圆球中,圆球在铁链上上下起伏着,有些诡异。不过看那身形倒是和眼前的楚易天有些相似。 “这就是你?” “嗯,要不到多久就完全成型了,到时候就能离开这片鬼地方了。哎,现在想来时间过的真快啊,千百年也是一转眼呢。” 林兴风有些无语,他可不觉得的快,这七八年的时光都已经把他磨的不成样了,真敢相信楚易天这寂寞千年,到底是怎么熬过来的。 “我去给你抓个女帝吧?”楚易天坏笑的突然开口道。 林兴风一愣,有些鄙视的说道:“你能行么,皇帝哪有那么好抓的。” “外面的世界可不是你想的那样,中天界,五界之一,喜好建都立国,此界王朝不胜枚举,圣君、圣主多如牛毛,你要是去了占领一个地方也能当帝王。” “怎么不统一啊!放在我那一世,只要有个明君,一统天下那是必然的。” 楚易天摇了摇头:“不是给你说过规则了么,中天界的规则就是这般,他们修行的是王道,功法以国运傍身,国运越强,君主实力越强。规则这般要求,那就不可能统一的。”说完掏出一颗黑紫色珠子咽下。 林兴风看着他的白衣上面增添了一道道黑色纹路,袖边儿上一圈紫色花纹如同蛟龙一般向上缠绕,直到领口处,两条纹路相撞相交,又如二龙戏珠一般对立着。 楚易天满意的点了点头:“我走了,先送你回去吧。” ------------ 第二卷 【去时无踪】 第三十四章 女帝苏红尘 中天界,五大界中最为独特的存在。出生在此界的人大都从事行伍,只要拜将封侯,自身的灵气就会变的奇特,附带着极为霸道的各色气息,同境界的人比斗厮杀,往往附带这种气息的人总是能够取胜。而这里出生的人入伍从军可以“死亡”三次,若三次机会都没能成将成侯的,大多数人也会放弃,另谋出路。 其他四界的修行者也很喜欢来中天界历练,从军搏一搏,毕竟那附带的气息太过玄妙。即使普通的士卒灵气也会附带白色光华,外界戏称为:白狼、青狮、紫麒麟,外加成为一国之主的金龙。 立国倒是容易,可守土艰难,身在此界总是在不停的厮杀,你来我往异常热闹,而被灭国的,除了实力大跌,五年之内又不能再重新建国,所以大多数人往往追求的紫麒麟——裂土为王。 楚易天开口许诺就是要抓个女帝回来,所以也为此下了些功夫寻找着,青、玄、紫、赤四宵的君主是不敢打主意的,中天城更是堪比道行宫的存在,当年他就是折在道行宫手里,所以也只能拿四宵里面小国打主意。 他之所以想着帮楚易天抓个女帝回来,那是因为想借外面的世界吸引林兴风,上次虽然见他有一些改变,可还不够。他了解林兴风,知道所谓的“躺平”是很舒服的,没有理想抱负的林兴风,很有可能回去了就再也懒得出来。为此,楚易天甘愿兵行险招,再说了,血气方刚的大小伙,谁不喜好女色呢?林兴风以前那世不是有句话么,男人的第一个女人,总会让他念念不忘! ...... 中天界,四宵拱卫一城,而四宵里以玄宵最强,紫宵最弱。苏红尘,碧宵红尘国的女帝,实力高深,尊者级强者,能被称为帝尊的本就是实力的体现。碧宵与紫霄素来不和,两国之间一直交战,而碧宵的众人一直渴望取代紫霄,成为四宵一城的存在。 这天,趁着紫霄帝君出巡,碧宵十一位国主埋伏在一座庭院里准备袭杀他,带路人的已经许已重利——裂土封王。想来不用在军阵中拼杀积累军功,而又能直接拥有紫气麒麟,这种美事,是个人都愿意出卖国主的。 紫霄帝君一行七人来到一座庭院前,为首的华服男子腰系美玉,头戴莲花玉冠,剑眉星目,黑髯得体,他瞟了一眼庭院外的高墙笑着说道:“你这厮倒会找地方,也好,天色渐晚就在这里歇息吧。” 身后青衣男子露出笑颜,喜悦之情不言而喻,立马躬身说道:“圣主为国操心,我等下人也理应竭力让圣主闲暇之余过的舒坦些。” 华服男子满意的点了点头,率先迈步进入院中。入眼便是一片莲花池塘,夕阳照射在碧荷上,水珠泛着金色光华十分好看,粉色的花骨朵含苞待放格外娇艳,男子再次满意的点了点头。 步入回廊,朱红色的柱子整齐的排布着,男子走了几步却又突然慵懒的靠坐在栏杆上,抬头望了会儿夕阳,又轻笑着对着池塘开口道:“既然来了,何不都现身一见呢。” 其余六人立马紧张的环顾左右,一名侍卫飞身跃进池塘,可身子还没落下,池塘中一道掌印袭来,那侍卫连惨叫都没发出,瞬间化为一道残尸飞向远处。 只见池塘中钻出五人踩在荷叶上笑望着男子,紫霄帝君依旧靠在栏杆上望着几人笑道:“只凭你们几个的话,怕是只能有来无回的。” 对面一阵讥笑,并不理会他的轻视。帝君皱了皱眉,站起身来看着身旁的几人,青衣男子自知逃不掉的,立马跳闪开来对着池塘中的众人大喊道:“别忘了我们间的约定。”说完一咬牙,黑血从嘴角流了出来,瞬间毒发暴毙身亡。 帝君瘪嘴笑了笑,扫了一眼他的尸体,一掌挥去,男子的尸体就四分五裂开来,而后他又冷眼看着身旁余下的几人,见他们神色惊恐万分,嘴里不停呼喊着、求饶着,可他并不理会,仍旧一挥手抹杀了他们。这时,高墙外又有数人鱼贯而入。 “帝君倒是好手段,也不论对与错。”一声好听的女声从众人中传来,柔中夹杂着几分媚,娇笑中又显得格外清脆,鸢啼凤鸣大抵如此。 听闻声响,帝君眉头深皱:“原来是你这贱婢,我说就他们也胆敢来袭杀我?” 只见一身着深青色紧身衣袍的美丽女子从众人中走了出来,她肤如凝脂白里透红,鼻梁高挺格外有神韵,大大的眼睛饱含着魅惑与英气,轻薄的小嘴,染着一层媚红,纤腰微步,那一颦一笑中都深深诱惑着众人。 “苏红尘,你该死!”帝君一声咆哮,率先对这名女子发动攻击,擒贼先擒王,这十一位国君中也唯有这位名叫苏红尘的女子修为最为高深。 院落中的众人也没有等待,见帝君主动攻击女子,他们便一起围攻了过来,今天,他们势必要在此斩杀了紫霄帝君。 可突然间,一声怪笑在庭院中回荡开来,只见庭院里聚集起一阵紫黑色雾气,霎时间那雾气就穿过池塘又越过回廊,朝众人扑来,“嘿嘿,不错,就是你了。”声音落下,雾气中伸出来一只手臂直朝苏红尘抓去,苏红尘一惊,包裹着金色龙气的右手狠狠斩向那只手臂,可她的右手居然穿过了手臂,击打在空处,而那只可怕的手掌却直接印在了她的额头,一瞬间苏红尘只觉得天昏地暗,瞬间就晕了过去。 楚易天嘿嘿一笑,也不知用什么手段收走了苏红尘,他回望了一眼紫霄帝君,见他一脸慎重的盯着自己,突然觉得好笑:“看什么看,再看给你一拳。” “你!”紫霄帝君大怒,可又不敢与拥有这般神奇手段的怪人轻易交手,只能一阵羞恼,仍由眼前的青年笑骂捉弄。 楚易天趁机出拳直击帝君胸口,帝君全身上下突现金龙环绕,那金龙紧紧包裹着他的身躯,宛如一枚蛋壳般笼罩着他。可楚易天的拳头依旧穿金龙而过,狠狠的印在帝君胸膛,身后的紫黑色雾气也随即跟来,化为一条苍龙直冲在金龙身上,把帝君撞飞出去跌落在池塘中。 众人惊诧不已,见苏红尘已经消失不见,而眼前的帝君也被轻易击飞,连忙都四下逃窜开来。 楚易天嘿嘿一笑:“你这化元境可水分很重啊,哈哈哈哈。”话音落下,院中又恢复了清明,紫黑色雾气也早已消散不见。夕阳的余晖残照在庭院中,紫霄帝君从池塘中狼狈的爬了出来,扫了眼空荡的庭院,无处发泄的怒气瞬间高涨,他厉声咆哮道:“苏红尘!我一定要灭了你红尘女国!” ------------ 第二卷 【去时无踪】 第三十五章 玉床上的丽人 一大早,林兴风又再次来到了溪水边,这几天他每天早上都会来此洗澡。虽然楚易天走的时候没给他留像样的衣服,可收拾干净些总是好事儿,毕竟女人可不喜欢脏兮兮的家伙。 看着水中的倒影,林兴风笑了笑,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谁能想到一个锦衣玉食的小侯爷会有着如此大的变化。把头发高高收束起来,再用一根蓝色的布条认真的扎好它,两鬓掉着一缕碎发自然垂在额前,左耳的海螺耳坠跟随他的动作微微摇晃着。林兴风颇为得意,自己如今的模样还真是个帅小伙,哈哈哈。 楚易天坐在山洞前斜插入土的巨石板上,看着林兴风欢快的蹦跳走来,轻松的笑了笑。见他发现了自己,那张脸上瞬间有了欣喜又有了纠结,连步子都迈的慢上了一些。 “那啥,人呢?”林兴风跑了过来,蹲在楚易天面前有些紧张的问道。 楚易天挂着笑容打趣的盯着他,也不开口。 林兴风叹了口气,有些轻松可又夹杂着些许失望,见楚易天只是看着自己也不回答,他就蹲坐在地上摇了摇头:“哎,我就说嘛,你怎么可能真干的出这种事。” “哈哈哈哈!”楚易天突然哈哈大笑,见林兴风如同变脸一般的神情,那其间透露着内心的渴望与希翼是那么的真实可爱。“上一辈子没机会亲近女色,这一辈子咋说我也得给你安排上,哈哈哈,不过看你这猴急模样倒是真的很有趣啊!” 林兴风瞬间羞红了脸,妈的!又被他捉弄了! 他有些结巴的开口问道:“模...模样如何,身..身材呢?” 楚易天微微一笑:“放心吧,你喜欢哪种,我是知道的。”说着对他挑了挑眉。 知道人已经带回来了 ,林兴风倒也不心急了,又问起楚易天这次出去有什么感受,有没有遇到什么麻烦。 楚易天说外面的世界如何的新奇,自己遇到了不少厉害的家伙,还抢夺了一些宝贝。还说起怎么抓住那女子的,这困了千年终于解脱了,有种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的酣畅感。不过他发现仅中天界就如此之大,如此的玄妙,真不知道剩下的几界又是什么样的呢。 林兴风接嘴到“管中窥豹,大概都是一个样子吧。”楚易天只是笑着摇了摇头,也不反驳。诱惑不能一次给的太多,给的太满,不然有可能人没诱惑到,反而让他心生畏惧了。 楚易天朝林兴风扔出了一套衣袍,看着他只穿着一条兽皮裤子的野人模样又揶揄道:“其实不穿也挺好的,反正到时候也要脱,哈哈哈哈。”说完,人就消失在爽朗的笑声中。 林兴风红着脸拿起淡橙色的衣服,入手的丝滑感很是舒服,玉黄色的腰带做工非常精致,佩带头上还镶嵌这一颗小巧的红色珠子,领口袖边儿镶嵌着白丝,一根金色的簪子放在裤子上...... 林兴风还没有这么认真的打扮过,白色的靴子收紧宽松的长裤,甩了甩脚,一切都那么的合身。林兴风得意的转了一个圈,可突然醒悟过来还不知道那女帝人在哪呢,正准备大骂,楚易天又从他身旁的空间中钻了出来,“忘了告诉你了,那女的被我封印住了,不能说话,你不用害怕她,嘿嘿。”说完正打算走,林兴风急忙问道:“人呢,人放哪的。” “你洞里的玉床上。”言罢又消失不见。 林兴风兴冲冲的朝洞中走去,可又在洞口处停了下来,摸着石壁上无数个正字,内心感慨万千。过了片刻,他深深的吸了口气才抬步进入洞中。 洞中的玉床上安静的躺着一个女子,一双大眼含恨死死盯着林兴风,林兴风有些尴尬,张了张嘴可又没出声,他轻巧的坐在与玉床边儿上,连屁股都只坐了三分之一。 望着这绝色美人,林兴风咽了咽口水,她轻薄的玉唇紧紧闭合着,琼鼻高挺,白皙的肌肤如同刚剥壳的鸡蛋,娇嫩又丝滑无比,一双眸子虽充满着愤怒可又透着娇媚,紧裹娇躯的深青色衣服是如此完美的显露着她那傲人的身材。 林兴风拉起她葱白般的手指轻轻抚摸着,见她呼吸变的急促,胸脯接连起伏,林兴风估计要不是楚易天封印着她,那他这般举动怕是早被她眼神杀死了。 林兴风看着眼前的女帝,心中的自卑逐渐转化会无穷恶意,女帝怎么了,尊者级的强者又能怎么样,还不是乖乖的躺在我床上。 林兴风吐出一口浊气,用力甩了甩脑袋:“本来是不打算告诉你我的名字的,可小爷现在偏偏就要告诉你。听说你是女帝对吧,那你给我记好了。”说着林兴风翻身骑在那双丰满结实的大腿上,侵略性的目光死死望着那双渐升雾气的美目“小爷我叫林兴风,可不管你是不是女帝,是不是帝尊,现在,我可是你的男人!”言罢,如饿虎扑食般压了上去...... ------------ 第二卷 【去时无踪】 第三十六章 走!去中天界立国! 天色微亮,林兴风就被楚易天叫醒,听着洞外柴火的噼啪声,林兴风懒懒的翻了个身,入手的柔软让他瞬间惊醒过来。 见佳人泪痕依旧挂在脸上,那一双美目愤怒的盯着林兴风,林兴风莫名的嬉笑起来,他轻轻的凑了过去啃了一下美人的脸蛋儿,立马逃窜似的坐了起来,连忙穿好衣服就此打算离开洞中。刚走了几步转念一想,可不能就让这位美人光着身子啊,莫名的占有欲又驱使着林兴风耐心的给她穿好衣服,见她依旧含恨的盯着自己,林兴风也不说话,捏了捏她光滑的脸蛋儿,笑着离开了山洞。 “今天怎么这么早?”林兴风抖抖衣衫开口问道。 楚易天望着林兴风嘿嘿直笑,见他露出尴尬的神情才连忙回答到“打算带你去看看日常。”说完朝着山洞一挥手,紫黑色的雾气迅速朝山洞中飞去,林兴风有所察觉,也迅速的跟着雾气朝洞中跑去。可再见到那玉床时,上面已经空荡荡的,那绝色身影也已消失不见。 林兴风索然的靠近床前,感受着玉床上佳人的余温,入手的丝丝温暖告诉他这一切都不是梦。他呆坐了片刻才发出一声长叹,有些失神的朝外面走去。 山洞外的楚易天眼神清明又透着丝丝狡黠,熟练的转动着烤鸡,也不知从哪里抢来香料,仍由他胡乱的浇洒着。 “她静悄悄的来过...”见林兴风像是丢了魂似的走过来,楚易天突然哼唱起这么一句。 林兴风也不管他的嘲讽,毕竟自己的一切他都知道,突然唱出这么一句歌词,也没有什么意外的。林兴风坐在石头上,盯着柴火架上的烤鸡微微出神,过了好一会儿才出声问道:“她是中天界的,你说我们还会不会再见?” 楚易天内心格外欢喜,“就怕你龟缩着不想出来!哈哈”却又一本正经的点了点头:“是的,中天界碧宵国的一位女帝,有机会的话,是有可能再见到的。” 林兴风麻木的点点头,脑袋轻轻靠在膝盖上,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 碧宵境内,苏红尘站在高墙上惨笑着望着残缺的宫墙,这座城是她苦心经营的,中天界的规则就是这般,一城一国,而红尘女国就是碧宵境内较为出名的存在,无他,国主是美人,手下的士卒皆是女兵。 她失神的走在宫殿宽广的大道上,星光挥洒下来,照在地上的血迹依旧那么清晰可见,墙门破败不堪,朱红色的门窗都被乱刀砍毁,摇晃的步入殿中,此行竟没有遇见一个活人。 步入后殿,入眼皆是惨相,玉器瓷瓶碎洒一地,桌椅横七竖八的倒在地上,到处都是殷红的血迹,几位的女官赤条条的躺着地上,眼里尽是不甘与屈辱,或许是感受到了她们君主的到来,那受够委屈的身躯瞬间都消失不见,或许是不愿让她们的君主目睹她们的不堪,留着地上的,唯有那些残破的衣袍,安静诉说着这个王朝遭受的戕害。 “砰!”桌椅倒地的声响惊醒了痴呆的人儿,苏红尘快步朝里面走去,只见一位女官艰难的扶靠在玉案上颤抖不已,见苏红尘走来,她惨笑一声,很是不甘的问道:“帝尊,你去哪里了!” 苏红尘跌坐在地上,泪水早已流干,空洞的双眼却不敢与女官对视。 女官凝视着苏红尘,过了好久才揪心的叹息开口:“原来帝尊也被夺了身子,姐妹们还真是同甘共苦啊。啊哈哈哈...” 苏红尘麻木的望着疯癫的女官,仍由她凄厉的狂笑着,见她笑累了不再开口,她才艰难的撑起身子,准备离开这片上心地,女官又叫住了她开口说道:“黑沙国的君主曾派人前来告知我等帝尊遇袭,听闻此事,唐将军就率领三千甲锐外出找寻去了。帝尊,还望你能重振。有缘再见。”说完,便传来利器入体的声响。 苏红尘没有回头,拖着残躯慢慢地跨过宫门外,望着满天星斗,她凄然一笑:“林兴风么?都是拜你所赐。” ...... 林兴风仍旧发着呆,他现在很想去中天界看看,去那位女帝生活的地方看看,看一看她那儿的风土人情,尝一尝她那儿的味美佳肴。 一块石子儿突然朝他飞射了过来,还未待林兴风反应过来,他的身体瞬间钻出了一条金龙笼罩着他,石子儿打在金龙身上又弹射开来。林兴风错愕的望向楚易天,可身前哪有人呢? 林兴风站起来望着石子儿飞来的方向,只见一身白衣,青色玉带的楚易天含笑朝他走来。林兴风顿时气恼,捡起地上的石头向他砸去,石子儿砸中了楚易天的胸膛又跌落在地上,楚易天也不生气,拍了拍胸口,得意的笑了笑。 林兴风连忙跑了过来,围着楚易天转了个圈,伸手捏了捏他的肩膀兴奋的问道:“你成了?” “嗯呢,带上肥鸡,走吧,去看日出。” 天边渐渐泛起了红色,二人在一处山峰上啃食着肥美的鸡肉,静静等候着太阳的升起。 楚易天一口刮去剩下的鸡腿肉,舔了舔骨头,又吸了吸手指才满意的点了点头:“爽啊,千百年来可好久没有吃到东西了,真是得劲儿!”林兴风慢慢品尝着鸡翅,也不理会他的感叹,美味的东西总要留到最后吃才香。 金光从远处射了过来,楚易天背着手站立在林兴风身前,迎着万丈霞光,他轻声说道:“林小风啊,你是何其的幸运。”林兴风随手扔掉了鸡骨头,有些疑惑的等待着他的后话,可好久没有听到林小风这个名字了。 “如果我是你,当怀有凌云之志,反正已经活过。”金光遍洒楚易天全身,林兴风从后面望去,此时的楚易天宛若神人,是那么的令人高不可及。 “既然有机会重来,何不过上另一种生活。”说着楚易天回头望向了林兴风,朝霞映在他的脸上,干净的白衣也泛起了金色的霞光。 “如果我是你,我定要在这片修行世界闯出属于我自己的道。那一日,我言生,则众生生,我言灭,则无人存!” 林兴风浑身颤抖不已,只觉得血脉沸腾,额头上的青筋也随着这段激昂的话语跳动着,看着楚易天坚定的目光,林兴风也觉得自己豪情万丈。 我言生,则众生生,我言灭,则无人存! 这是何等的气魄啊!林兴风激动的向前走了几步,与楚易天并肩而立,望着那逐渐升起的朝阳,他用力呼喊道:“走!去中天界立国!” ------------ 第二卷 【去时无踪】 第三十七章 初到中天界 当林兴风跟着楚易天走在黄沙飞舞的塞外上,他心中的那股豪情已经消失殆尽。他真的怀疑眼前的家伙是不是练过洗脑术,进过传X组织,三言两语间就能引起了自己的共鸣,还真的就诓骗自己跟他来到了这么个鬼地方。 现在的楚易天已经没有那强悍的手段神通,传送来此的法子是那颗紫黑的珠子,按他的话说那珠子都是他保命的手段,用一个少一个,所以林兴风也不好要求他再重新传送别的地方。 二人在这荒垂之地已经走了近两日,林兴风也没有想到中天界竟然也有这如此荒凉的地方,不过还好有人作伴作陪,心里还是好受许多。 林兴风身上那股奇怪的傍身龙气已经越发淡薄,楚易天猜测是因为他夺了人家女帝的身子,二人共享了红尘国的国运王道,而如今这股龙气淡薄了,那估计就是红尘国遇难了。 林兴风有些担心那绝美容颜的女子,不过话又说回来,他对这个中天界的规则都还没摸清楚,那自己到底该怎么帮助她呢? 这一路上,林兴风也并不悠闲,楚易天把他前些日子抢夺的一个宝贝送给了他,按他的说法,是借的自己人的,因为那人也是位星辰使,牌子上写的四星使。正因为他以前遇到过,所以下起手来轻车熟路。 他送给林兴风的是四颗珠子,当小玉牌与珠子挨在一起时,它们自然的交融在一起,玉牌上的四个棱角消失不见,替代它的正是那四颗珠子。小玉牌的变化,让林兴风收获了一部身法——踏星步。借助体内的星辰之力,就能达到追星赶月般的效果,练到后面,即使不依靠灵气也能自由穿梭空间。 踏星步有七步,林兴风目前只能堪堪踏出三步,可即使三步也有百里之遥,放以前,那也是要走上几个时辰的。楚易天见他的踏星步越来越熟练,心中也不禁暗叹林兴风运气极佳。但行善事莫问前程,或许正是由于林兴风上辈子积攒了不少运气,所以这一世他才会有如此奇遇吧。 物极必反是有道理的,再美味的佳肴,连着吃个四五顿也会厌烦,林兴风一会儿飘忽来一会儿飘忽去,新奇感过去后,渐渐的也就厌烦踏星步。既然已经熟练的掌握了这身法,现在又不着急着赶路,他真觉得现在是没必要老使用踏星步的。 楚易天见他消停下来,不再左右瞎跑,眯着眼睛赞赏道:“不错,技艺熟练掌握了就好。保命的手段经常使用就会被人防备针对的。” 林兴风尴尬的笑了笑,他可没想这么多,只是觉得没啥意思,所以才停下来的,不过楚易天所说的很有道理,这踏星步确实是保命袭杀的好手段,看来以后要谨慎使用,不能只为了方便。 一路走来,风沙渐小,极远的地方也隐约能瞧见山脉的轮廓,眼睛也不用再眯着了。楚易天走在前面突然停了下来,林兴风嬉笑着连忙跟了上来问他怎么了,要不要小爷帮他算上一卦。 楚易天看着他嘿嘿一笑:“有乐子啊,走,去看看。”说着指着远处的山谷,率先飞了过去。 林兴风连忙拔腿就跑,他也不在乎楚易天为什么不带着他穿梭空间,反正无事可做,跑就跑呗。 等林兴风跑到了楚易天身边,他才发现山谷里隐约站了不少人,大家都看着下方山谷交战的两军,一方皆穿白甲,一方都着红甲,倒是容易分清。 两军士卒杀的你来我往,残肢断臂随处可见,山谷里的黄土地也渐渐有了红色,地上兵刃与尸首也逐渐增多着。林兴风估摸着场中还有着几千人吧,不过目前来看,红甲军是被压着打的,场中还站立跑动着的大都是白甲将士。 “洁城,这便是中天界的模样,士卒拼杀,生死勿论。对于外界的人来说,可没有三次机会的,你真的要选择在这里修行么?”不远处一位青衣老者问着身旁的青年。 老者见林兴风望去,微笑着点了点头,那而青年却一脸桀骜的瞪了一眼林兴风:“不错!沙场才是磨炼真男儿的地方,二爷爷我已经想好了!所以就不要再劝阻我吧。” 老者转过头去继续盯着下方战场,微微点了点头,像是对那青年的回答有些赞赏。 一路行来,林兴风二人遇到过好几次两军厮杀,士卒们好像都是肉体凡胎,完全凭蛮力兵刃杀敌,好像并没有见到他们使用灵气。在这修行世界,他们居然不用那玄妙的神通术法,连灵气护体都没有,任凭那刀剑直接砍在身上,而且就连那些有着修为的高人们,也不曾见他们对士卒出手。毕竟修仙的打练武,那不是一人胜过一军么,这点让林兴风感到非常奇怪。 二人走了很久终于才来到一座小镇,看着街上的热闹,听着贩夫走卒们的吆喝,林兴风终于感受到了久违的人间烟火气。他正准备找个地方饱餐一顿,可楚易天却拉住了他。 “干吗?你不想吃些酒肉么”林兴风扫视着周围的各色商铺,飞快的找到了一家三层楼高的酒馆,看着那酒字小旗飘舞在风中,他连忙咽了咽口水,可有些日子没喝酒了。 “你有钱么?”楚易天邪魅一笑。 林兴风愣住了,出来的时候不是楚易天告诉他那些杂物不用带的么。所以林兴风腰间系着的除了一个黑色的乾坤袋,里面放着骨矛与棉被,就只剩下内腹空空的青色酒葫芦了。他一直以为楚易天会带上他千百年来收集的宝物的! 林兴风有些慌张的问道:“这些年来,你就没有收集些什么值钱的玩意儿?玉器珠宝,功法、兵刃这些都是能换钱吧。” 楚易天笑着摇了摇头:“那些杂物,我怎么会看得上眼。嘿嘿,要不,咱们去抢吧!” 听到前半句话时,林兴风内心一凉,没钱那吃个蛋啊?可他这后半句话说出口来,林兴风居然有些异常的兴奋! 对啊,这可是强者为尊的修行世界,你打不过我就得被我抢啊! 见林兴风没有反对,楚易天轻松地笑了笑,这七八年来,林兴风与世隔绝,虽然人收获了不少,可也会让他淡忘这世界原本是残酷的。如果不能接受这弱肉强食的残酷规则,仍旧以他上一世的想法生活,那他林兴风绝对是会吃亏的。 ------------ 第二卷 【去时无踪】 第三十八章 开器 楚易天背着手走在前面,林兴风连忙跟了上去,勾着他的肩膀兴奋又小声的建言献策,说什么抢酒楼,抢当铺,最好还是找家青楼花馆什么的,因为他大舅就是开那个的,而且非常有钱... 见周遭的人渐渐稀少,即使偶尔有两三个行人,他们也隔着较远的距离。林兴风赞赏的点点头,看来这家伙没少干这事儿。 楚易天带着林兴风来到一家店铺前,这家铺子大门敞的很开,可里面连一位顾客也没有,林兴风摇了摇头,看着店门上那挂着小旗的两字“开器”,这家店是做经营什么生意的呢,开器?开什么器。 楚易天笑着走了进去“有人么?”林兴风也背着手也跟了进来。 后堂里出来一位五旬左右男子,这常年风沙之地,人大都显得有些衰老。他打眼一瞧林兴风、楚易天二人,顿时喜上眉梢。老贾看着这二人穿着得体,仪容英俊不凡,尤其是能在黄沙镇这地方,脸上不带忧愁,神色间居然还透露着兴奋的,那定是有些手段的高人。 “二位是初次来到这黄沙镇吧,一路饱经风沙洗礼,也算是了解了我中天界别样的风采,哈哈哈,小店荣幸之至啊。”店主含笑招呼着。 林兴风目光闪烁,不禁感慨这老家伙有些不简单啊。 楚易天大大方方的落座,笑着对店主说道:“给我这兄弟开几样器吧。” 老贾瞬间失了兴致,原来是小庙里的和尚——没见过大香火,不过本着来者皆是客的态度,有钱赚就行。内心里嘀咕了几句,他又含笑问着林兴风:“这位少爷要开多大方,开几件器呢?” 林兴风目露疑惑,询问的看向楚易天,却见他闭着眼睛居然开始休息着,丝毫没有开口的意思。他连忙抱拳行礼,有些不好意思的问道:“这,这,其实我还不知道你说的‘开器’是什么意思呢。” 贾道全露出一副果然如此的样子,哼,山野愚夫,估计又是哪个地方的新贵家族,怪不得还一脸兴奋模样,头一回出来吧!“开器,就是给你喜欢的物件打造出一个空间,可以存放器物。修炼之人也不可能什么都带在身上。” 林兴风有些明白了,他掏出那黑色的乾坤袋问道:“那不就是跟这乾坤袋一样嘛。” 店主鄙夷的笑了笑,轻抚着短须一副高人姿态:“与人厮杀,你有那时间从乾坤袋里取东西么?何况,别人也不会给你这个机会吧。”说着他看了一眼闭眼休息的年轻人,又接着说道“开器的物件儿就不同了,你心里想取什么”说着手一伸,那大手里就突然出现一个小巧的砂壶,他吸了两口茶水,漱了漱口,当着林兴风的面“呸!”的一声吐在二人脚下“那东西只要放在开了器的物件儿里面,就能立马出现在你手中。” 林兴风眉头一皱顿时有些火大,特娘的,欺人太甚!人家店大欺主,你这么小的一家破店铺,也敢小瞧我! 这时,楚易天睁开眼笑了笑:“凭你的手艺,你最大能开几方。”又扭头又对林兴风说道:“把你胸前的灰珠子给他看看。这珠子有些残破,凭你的手艺,还能在上面开几方呢?” 林兴风没好气的掏出胸前那颗救过自己一命的太岁珠,虽然这珠子已经满身纹状,如同开裂一般,可林兴风依旧挺喜欢的。老贾虽然瞧不起眼前这愚夫,但也伸手接过珠子,瞧了一瞧。可他看过之后,立马收起了刚才的轻视,睁大眼睛仔细端详着手里的珠子,没错!这居然是太岁珠! 太岁珠能够抵御尊者级强者一击,能有这玩意的,那家底应该不薄啊,可怎么连开器都不知道?这珠子如今又碎成这般模样,会不会是他们抢杀...想到此处,老贾顿时一身冷汗,可又硬生生打断了自己的荒谬想法,哎,管他这多么干嘛呢。 “这珠子,我最多能开十方。” 林兴风连忙问道:“这太岁珠才能开十方?是因为破碎了么?” 老店主目光一闪,傲慢轻视的态度彻底打消,他弓着腰解释道:“这倒不是,而是我能力有限,呵呵。”他连忙抱着手放在身前,还伸出脚来抹了抹地上的茶水,想以恭敬的态度来消除二人的不满。 楚易天抿嘴一笑:“十方就十方吧,连同他左耳的耳坠也开了吧。” 老贾又盯着身前年轻人的耳坠,目光露出些许疑惑。林兴风点了点海螺耳坠,那耳坠自动脱落,瞬间变大,又轻轻地落在了林兴风手中。 老贾看着这神奇的一幕,有些微微颤抖,一阵风吹来,海螺配合的发出大海般的低吟,他有些哆嗦的伸出双手捧起了海螺,有些不确定的问道:“这..这是海,海妖法螺?” 还没等林兴风开口,楚易天接嘴道:“你还真有些眼力的,呵呵。” 老贾脸色微红,态度更加卑谦,他弓腰解释道:“我年幼时曾一直在道行界学习阵法跟炼器,所以才有了这开器的手段,以前有幸见过师门前辈给海妖法螺开器。” 前眼前的年轻人居然有这么多的宝贝,那他身后的势力可想而知啊,尤其是连海妖法螺都有,那定然与妖族的关系也不简单。他贾道全在道行界修行学艺时,虽然技艺没有众多师兄弟出色,可见识倒也增长了不少,察言观色的本事也学了不少。 他将海螺恭敬地奉还给林兴风,又诚恳的开口说道:“这海螺,我能力不够,只能开三方。” 林兴风挑了挑眉,这破碎的珠子都能开十方,可完好无损的海螺居然只能开三方? 见林兴风有些不满,贾道全轻声解释道:“海妖法螺是厉害的法宝,玄妙无比,能控制妖兽。”说着停了片刻,见林兴风得意的点了点头,他才接着说到“所以开器也得万般小心,稍有不慎,这宝贝便毁了。所以我只能保证,三方之内它定然无损。” “那就开三方吧。”林兴风取出项链,连着海螺一起递给了老店主。 老贾内心一喜,总共十三方,也有不少灵了,今天也算是一桩大买卖,关键是能有机会亲手给海妖法螺开器,这可是平生没有想过的,也不敢想啊,毕竟有海妖法螺的人怎么会让他这老东西开器? 他当着二人的面,掏出一把小巧的锤子,锤头上刻满了阵法与奇异的符号,大手一伸,又像变戏法一般,手里多出了一张黄色的符纸,上面写着开器随心四个小字。 见林兴风颇为好奇,他笑道:“起初我也好奇,为什么符纸上写着开器随心,那我想既然随心,开个百方千方的不也可以,后来才明白这四个字是原来是承载阵法之用的。”说着便把黄色的符纸递给了林兴风。 林兴风端着符纸细看,这四个小字果然是由许多奇怪的符号拼凑成的,反正他吃过鹿头,药圣炼制的启智丹,连妖族的文字他都能认得,这阵法组成的文字,他当然也是认得的。 见林兴风又把符纸递了过来,老贾不再言语,左手拼剑指,一团蓝色的小飓风凝在指前,轻轻的朝符纸上一点,飓风如同钉子一般把黄色的符纸钉在空中,他连忙左手拿起太岁珠,右手拿着那古怪的锤子,轻轻地敲打在那团蓝色的飓风上,把飓风连带着符纸慢慢的朝太岁珠里钉入,没过多久,整个符纸便神奇的钻入到太岁珠里。 林兴风看着大感惊奇,贾道全也畅快的笑了笑。这时楚易天开口了:“你可得好好谢谢这位店主,开器本就是瞬间的事,他可是很有耐心的给你慢慢演示,供你观看的。” 贾道全老脸一红,客气的说道:“没有没有,我姓贾,名道全你们叫我老贾便好。” 林兴风却冷哼一声,并不领情,刚才门缝里看人,这会儿却有赔笑有礼的,也是个下贱货! 贾道全尴尬一笑,迅速的又将海螺给开了器,果然如楚易天说的那般,一瞬间就完事儿了。他将两物件又双手奉还给林兴风,眼里却闪烁不定的,迟疑了一会儿才开口问道:“小少爷是不是觉得空间太小,还不够呢?” 林兴风漏出鄙夷的神色,这不废话嘛:“谁不喜欢大的,当然是越大越好,这样才能装的多嘛。对了,我问你,给戒指上开器的人多不多。” 贾道全笑了笑:“极少吧,手是要握兵刃的,无论哪根手指带上戒指都不会很方便,即使拳头相碰,戒指也会有磨损。再者,厉害的人,与你戒指相碰,瞬间就能将它封印,甚至搅乱里面的空间,里面存放的东西大有可能被毁坏。不过也有富贵人家的老爷们,喜欢在板指上开器。” 林兴风有些感慨他如今的态度,又打消了储物戒指的想法,看来装比是不成了。 贾道全思索了片刻对着二人笑了笑,“我有一物,是离开师门时,师父赠送我的,这些年来...这么些年一般人也买不起。名叫八宝柜,有八层格子,每层格子里自带五百方空间。”说到他这,他也忍不住尴尬一笑,寻常人都用不上这么大的玩意。他见二人并没有嗤笑神色,又接着开口“格子与格子间还能相连,最为关键的是里面能储藏活物,不过里面的空间也能被活物破坏掉。” 楚易天面露笑容,轻手点了点扶手。 “这位少爷要是觉得你适才那十三方不够,要不...要不我把这柜子便宜卖与你。” 林兴风假装思索着,连忙把项链跟海螺戴好,楚易天笑着说道:“先拿出来看看吧。” “诶,好好好”贾道全欢快地连忙进了后屋,楚易天二人对视一眼,他也不再坐着,背着手站了起来在屋里晃悠着,只是不知何时,他的手里多出了枚淡紫色的珠子。 老贾抱着柜子欣喜地走了出来,这都多少年了,一直遇不到有缘人,今天总算是卖出去了。 贾道全轻轻放下柜子,很是高兴的对二人说道:“一方十灵,才那十三方,就算100灵吧,这柜子,这柜子就,就5000,啊不,4000灵吧。” 可话音刚落,他只觉眼前一黑,便酥软的倒在了地上...... ------------ 第二卷 【去时无踪】 第三十九章 书香世家? 林兴风二人躺在马上车,柔软的谷堆堆放的很高,躺着上面非常舒服。林兴风手里把玩这一块硬币大小玉石,这里的人把它叫作“灵”,楚易天说这玩意儿里面蕴藏着不少灵气,很容易吸收的,不过因为里面的灵气极为稳定,哪怕只是吸取一丁点,那玉石也会碎裂开来。虽然容易吸收,可林兴风只能长叹,谁让他无灵呢。 当时,楚易天弄晕了那个叫贾道全的店主,除了抢夺那八宝柜外,还顺带搜刮了一番店铺,当然,因为林兴风的劝阻,二人也没干绝户之计,还是给他留了些灵的。二人从他那借走了一千灵。林兴风还龙飞凤舞的写了张借据,说是以后有机会了再补偿他,当然,借据上肯定是不会署名的。 ...... 当贾道全清醒过来时,他也瞬间意识到自己被抢了,可他浑身无力,连体内的灵气都游走的异常不顺,所以他只能认栽。还好这二人没有伤他性命,体内也不曾留下暗伤,灵气也还能照常吸纳的,就当吃个闷亏吧,虽然心里早已把二人亲属问候了个遍。 贾道全巍巍颤颤的爬将起来,轻轻地靠坐在椅子上,低头一看长桌,他那喝茶的砂壶下,居然还压着一张布条,他捻起来一看,惨笑瞬间布满老脸。 “下次可别狗眼看人低了,柜子我拿走了,顺带还拿了你1000枚灵,算是借的,等小爷发达了后再还你。” 贾道全无奈的摇了摇头,罢了罢了,看来那太岁珠,也极有可能是他二人抢杀别人的,没想到尊者级的高人竟会是这般年轻,哎,以后还是得更加谦逊些才行... 其实贾道全完全是想多了,林兴风二人只是单纯的没钱,楚易天又觉得林兴风那乾坤袋挂在腰间太过难看,恰巧黄沙镇又只有他一家开器的店,所以不抢他抢谁呢? ... 二人跟着车队一路前行着,待马车停下来,他俩才打着哈欠坐起身来。 “哈哈哈哈,就你俩这德性还想加入行伍啊,多走一步就当吃亏,居然连运粮的马车都蹭,我看你俩还得要好好磨炼几年才行呐。”一个壮硕的中年汉子趴在马车上笑看着二人。 二人连忙跳下马车,见眼前的汉子如此和蔼可亲的,他们也觉得倍感亲切。 林兴风抱拳行礼道:“这位大哥,这是哪儿呢。” 汉子朗声一笑:“龙山城啊,这几日不正是征兵的时候么,你们难道不是来从军的么?” 楚易天连忙拉着就楚易天跑,还装出一副着急模样“对对对,多谢大哥啊,我们就是来从军的。”说着还回头对着林兴风笑骂:“跑的这么慢,人家追上来就是一刀砍翻你,哈哈哈。” 汉子笑着挥了挥手:“战场上可别冲头一个,不然你们可死的快呢。” 听闻汉子的嘱咐,林兴风长舒了口气,搂着楚易天的肩膀就朝城里走去。看着这二人的背影,还真是像极了两个不怕死愣头兵。汉子笑着摇了摇头,又开始继续卸粮。 “这地方的人挺淳朴的啊。”林兴风轻爽的问道,遇见这位大哥,这些天的阴郁也一扫而空,要是人人都像刚才那大哥一般该有多好。 楚易天点点头:“我也不太清楚中天界,这些年只是从别人的记忆中有所了解,不过既然来了,咱们就去亲自见识见识吧。” 林兴风狡黠一笑:“嘿,你这小算盘打得有点好啊,不过我立完国就马上回家,如果立国麻烦的话,那我也要先回家的。” “行吧行吧,有些人说好的陪我找齐身子,哎,人心不古啊。”楚易天一声长叹。 林兴风立马反驳道:“答应是答应了的,可你都等了千百年了,也不差我这点时间吧。” “走吧走吧,这么大座城的,肯定有立国的消息的。”楚易天无奈的说道。这小子,还真是不好骗。 来到城中,入眼便是中间那极为开阔的广场,林兴风估摸着这广场随便能容下好几万人。三条青石大道纵横穿过广场,而各种房屋铺子又环绕在广场周围的道路上。如果从上空鸟瞰,便能发现,这座城居然是个正六边形的。 广场的正中央插着一把阔剑,即使隔着如此远的距离,那巨剑居然还是那么大,如果站在阔剑下面,带着帽子朝上看,是不是会把帽子都望掉? 看着那阔剑,林兴风很想上前瞻仰一番,可楚易天却拉着他朝旁边的大道上走去。 “既然已经来了,那就别着急看了,先吃饭吧。” 林兴风一想也是,酒肉穿肠才会更加热爱生活,那今天怎么也得好好犒劳一下自己。 二人寻了间五层楼的酒店,店名有点意思,叫“醉不了”,看着进进出出的,来往的人不少,他们觉得这家味道应该不差。 步入其间,一位黄衣小二模样精明汉子就跟了上来。 “两位爷,住店还是吃饭啊?” “吃饭,吃饭!”林兴风兴冲冲地喊着。 “好嘞,两位爷稍等。”说着小二便凑了过来。 还没等林兴风皱眉,他只觉得一阵恍惚,三人瞬间又出现在了一层楼宇中。四下热闹非凡,酒盏交错,勺子撞击着碟碗,菜香混杂着酒味,笑骂声不绝于耳,这特娘的才是应有的人间烟火气! 林兴风挂着笑颜看着眼前的盛景,楚易天长舒一口胸中的郁气,二人相视一笑,好像生活又值得了! 小二领着二人来到一处靠窗的位置,待二人坐好他才躬身一礼:“两位是初到碧宵的吧,呵呵,我碧宵所有的大城皆是如此,三星划阳道,巨剑镇山河。”说着他得意一笑。 “城外进来的那条路便是‘日道’周遭是没有什么住户商户的,咱们酒店所处的这条道是‘星道’,所有的店铺都在这条道上,沿街直走就行,而另一条道便是‘月道’了,寻常百姓大都住在那的,当然,广场对面也是这般布局的。” 林兴风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看来“日道”大概是是行军所用,而另外两条道就是正常生活的区域了。 黄衣小二又掏出一枚红色的小玉给二人瞧了瞧:“刚才带领两位爷上三楼的就是这枚传送符,咱们这间酒店到处都有传送阵法,所以极为方便。两位爷想吃什么?” 林兴风笑着一拍桌子:“好酒好肉!” “好嘞,你们稍等。”说完他便欢快的离开了。 林兴风扫了一眼周围的食客,锦衣华服的有,光着膀子的有,就连化形不完整的妖兽也有。哎,大地方还真是不一样。 “把你那破袋子扔珠子里吧,开器了就得用,这一身漂亮衣衫,吊着那么个破袋子可是真够难看的。”楚易天笑着对林兴风说道。 “噗,哈哈哈哈。”右后方传来一声欢笑,林兴风窘迫的连忙摸向后腰系着的黑色乾坤袋,连拉带扯的迅速把它取了下来。想来也是,一身淡金色的衣服,腰后却挂个黑不拉几的袋子,那形象确实不敢恭维。 林兴风有些生气的朝后方看去,却发现是两位熟人,正是那天在山谷上碰到的一老一少,见那青年笑嘻嘻的望着自己,老者也面露笑容,林兴风羞红了脸,对着二人抱拳一礼,立马回过头来愤怒的望着楚易天。 楚易天动了动嘴,却又闭合上了,只见他二人桌旁的空间泛起了一阵涟漪,过了几息黄衣小二端着佳肴就从中现身了。 “两壶烧酒,两只肥鸡,六斤牛肉,二位爷,你们看这些够么?”小二面带笑容的躬身问道。 林兴风也不说话,提起酒就先灌了一口:“哈!爽啊,够劲儿!”说着便摸向腰后的酒葫芦,“麻烦你把这葫芦也灌满这种酒吧。” 小二连连弓腰:“爷,您客气了,有什么吩咐您只管提。”说着便捧起葫芦离开了。 楚易天笑了笑没有说话,抓着肥鸡就开始了撕扯。林兴风见他如此,也连忙加入战斗。 身后的老人面露笑容,像是非常高兴,端起酒杯轻泯了一口,接着又轻轻放下。 年轻人看出了他二爷爷这会心情极好,便轻声问道:“二爷爷,你高兴什么呢。” 老者摇了摇头:“像这么有礼的年轻人可是少见,呵呵,大概是书香世家吧。” ------------ 第二卷 【去时无踪】 第四十章 中天界的奇怪规则 二人风卷残云般的消灭了各种美味,期间已经加过了好几次菜,林兴风虽然觉得这些没有牛头收拾的好吃,可看着楚易天吃的太香,他也就忍不住了。 邻桌又来了一批人,看那挺拔魁梧的身姿与豪爽的谈吐,林兴风估摸着他们应该是久经战场的老兵了。其中一位黑衣男子格外让人瞩目,他脸颊一道刀疤拉的很长,按林兴风目前知道的,这种人应该是活了很久的了,毕竟三次机会,“重生”可是不会带疤痕的。 见林兴风望着自己,黑塔笑着点了点头,他身旁的众人见此,都好奇的回望林兴风这桌,见二人一副饿死鬼模样扫荡着事物,他们都爽朗的笑了笑。 的确,从军后很少有机会像他们这般离开营帐出来吃喝,要不是最近几天征兵,他们也要是跟着大伙吃大锅饭的。 一位精瘦的汉子啃着猪蹄口齿不清的问道:“黑塔,听说红尘女国被灭国了?” 疤痕汉子正准备回答,却听见前方突然响起一声大吼“放屁!红尘帝尊那么厉害,怎么可能被灭国!” 他皱着眉头抬眼望去,只见一位白衣青衫的男子拍着桌子,愤怒的盯着自己这一桌。 黑塔虽然不喜,仍旧大度一笑:“兄弟误会了,我等也是碧宵人,目前为黑沙国效力,我这位兄弟才口误了,红尘国并没有被灭国,只是遭遇了大难。” “什么遭遇了大难,就剩3000兵甲了,连国都都让人紫霄帝君给拆了,苏红尘现在正四处逃窜,这不是灭国是什么?”楼宇内又一汉子大声嚷嚷道。 林兴风手指一颤,她叫苏红尘么,名字还真好听。紫霄帝君么... 那老者身旁的青年站起身来,抱拳对着众人一礼:“小弟初来中天碧宵,正打算加入行伍,也曾听闻红尘女国的风采,只是有些不解,能被称为帝尊的苏红尘,她的国家怎么会遭此大难呢?” 这时,一位光头单衣的汉子扯着嗓门回应道:“谁特娘的知道是怎么回事!我雷宇国国主跟着帝尊共十一位强者一起袭杀紫霄,结果突然出现了一团紫雾把帝尊给抓走了,还顺手一拳击飞了紫霄帝君,也不知道到底是何方高人所为。”汉子喘了口酒气,站起身来顺手脱了衣衫,只见他胸膛一团黑毛,下腹也有几处刀疤,看那疤痕也有些年岁了。 “哎,我雷宇国最近也不好受啊,”说着他高举右手,只见他五指之余其四,小拇指露出一截还被带血的布条包裹着“紫霄发怒,那天袭杀他的几个国家各有损伤,无非她红尘女国伤的最重罢了。” 林兴风前桌的疤脸汉子突然站起身来,对着那光头汉子就抱拳一礼,随即,厅内大多数人都起身来对那过光头汉子抱拳一礼。 光头摆了摆手,有些郁闷的坐下来不再吭声,厅内变得安静了些,可气氛中透露着些消沉。 林兴风正在想着那苏红尘,楚易天推了推他,喊了一声结账,黄衣小二又笑着闪出身来,见厅内气氛古怪,有些不知所以。他笑着对林兴风二人问道:“二位爷可否满意?” 二人站起身来点了点头,随即又跟着他消失在三层中,又有一位小二转了出来,麻溜的收拾起桌上的空盘。 这一顿饭居然只花了十灵,看来灵还挺值钱的,黄衣小二把二人送到门外,思索了片刻对着林兴风说道:“小少爷如果想了解中天界的一些事情,只需去那广场中央的巨剑下,把手一贴”说着他伸手张开五指,做那触碰模样“中天界一些基本情况你就自然的清楚了。” 林兴风眉目一喜,连连对着他道谢,小二乐呵地笑了笑,又返回店里去了。 林兴风得意的对楚易天挑了挑眉:“看见没有,这就叫得道者多助,人善自有天佑,哈哈哈哈。”说着欢快的朝巨剑下跑去。 楚易天背着手一笑,也不知道这小子跑这么快,到底是想快些立国呢,还是想帮那苏红尘呢。 ...... 苏红尘靠坐在椅子上发着呆,这些天,发呆是她的常态。国都被灭她倒不怎么在意,无非重振旗鼓,再吸纳些士卒,重新占领一处城镇就可以了。可那夺了她身子的家伙却总是涌现在她脑海里,明明对他苦大仇深的,可难免会有些丝丝想念,谁让他居然会跟自己共享国运,真是便宜他了! 林兴风站在阔剑下,不知道没有灵气的自己,会不会接受到信息,反正看着楚易天那得意神情,他肯定是成功了。 当他的手指触碰到青石巨剑,一股信息也跃入了他的脑海,原来,中天界是如此神奇的地方! 林兴风先前知道,出身在中天界的人可以入伍从军,不死三次。而今他才知道,立国对于他们而言同样也很简单。这里出生的人,只要能招纳士卒组建自己的军队,再攻下一座城池便可立国,不过立国也仅仅是享有金色龙气加持罢了,中天界的修行仍旧跟各处一样,还得靠自身吸纳灵气。 中天界的规则既然有保护也是有约束的,在中天界从军入伍,当你的名字记录在册,这片世界的规则会自动赋予你一身铠甲,而这身铠甲又会封印住你的灵气,让你真正成为一名普通人!想要吸收天地间灵气修行,摆脱铠甲束缚,唯有不断积累战功直至封候拜将,拥有了青狮气息加持时,才能抵消那铠甲的约束。所以一路走来,林兴风才没有遇见过使用灵气的士卒们。 当然,中天界的规则对于外界修行者来说,想要获得气息加持那是更加苛刻。要想招纳士卒建立自己的军队,唯有传承千年的古国任命官职、赏赐爵位的幸运儿,才有资格组建自己的军队,除此之外只能从士卒做起被别人招纳。不过获取那气息也是有捷径的,便是共享国运,但仍旧是需要有爵位的人才能共享。 林兴风得意一笑,还真是有个好爷爷,要不是那老头子腆着脸去求圣主赐官,还主动让予爵位,林兴风还真的就找不到法子帮苏红尘了。 林兴风有些兴奋,背着手说道:“走吧,咱们也去组建军队,立国估计是有些难,先把队伍拉起来吧。” 楚易天嘲讽道:“你还真有个便宜爷爷,那老头儿倒也不错。不过咱们可没必要去招纳士卒的。” “为什么?” “一来,你这模样谁甘心跟随你,即使中天界的人也不愿意跟着你白白死上一次吧?” 林兴风一想也是这么回事,自己连灵气都没有,大多立国的都是飞升境的人了,军队交战兵对兵,将对将的,人家要来打他,他连反抗的机会也没有。 “还有呢?”林兴风连忙问道。 楚易天嘿嘿一笑:“人都是怕死的,即使能死上三次,也没有人愿意轻易赴死吧?所以咱们去抢人啊,败兵残军的都是咱们的目标,暴力逼着他们降服与你,不愿意的都给杀了!” 林兴风眼前一亮,对啊!反正自己组建完军队就回去了,人家的国主即使想寻仇报复也找不见他的,这可真是个简单又高效的办法。 ------------ 第二卷 【去时无踪】 【废话篇】 无事,阳了但没死。家里人都养了,父慈子孝的,所以作为年轻的,嗯..就是这个意思好好休息几天再更新吧,谢谢各位也保重啊。 三九感冒灵效果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