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章 生日旅行 2018年6月20号的上午,在前一晚刚过完18岁生日的常黎,跟随妈妈乘坐火车来到了位于Y市的常鸣镇。 这趟生日旅行是临时的决定,在上个月以前她还没有想过要这么做,家里的经济状况不太好,她本来是想把这次旅行的费用留到上大学时再用的。 至于去那里旅游的原因嘛,一切都还要从三周前的一场梦说起。那晚她梦到了一片非常美丽的花田,往远处望去,那边风景更好,能看到参天树林,树下的鹿群正在乘凉,转眼间有一两只小鹿朝着她的位置走了过来,它们带领她来到了湖边,湖水非常清澈,站在岸边能看得见湖底正在发光的小石子儿。 她蹲下身子捡起了岸边的一颗血红色的宝石,奇怪得很,它没有重量,轻飘飘的,像是羽毛一样浮在了她的手上。 天空中飞翔着漂亮的雪鸮,不过一眨眼的功夫,那雪鸮落在了她的肩膀上。 她肩头的雪鸮扑棱了两下,随后张开了翅膀,朝着湖水中央飞去了,它落在了湖面上,站在上面,阳光洒在它身上,遮住了它的脸。 那颗红宝石跟随一阵风飘到了雪鸮的面前,宝石落下,沉入了湖中,顷刻间,湖水变得通红,是清澈的红,又是深不见底的红。 这场梦到此为止,紧接着常黎便醒来了。 对她而言,这是场没有办法忘记的梦,那片花田和树林,那片湖,以及那只雪鸮,都让她有种非常熟悉的亲切感。 她以为很快会忘记梦里的一切,然而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梦里的画面在她脑中却越来越清晰,尤其是那只雪鸮,让她感觉不只是普通的动物这么简单,它更像是自己养了很多年的一只宠物。 一向记不太清梦境的她非常在意这场无论如何都忘不掉的梦,于是她上网搜索了一番,最终在一篇介绍“常鸣镇”的文章里找到了与梦里相似的湖泊,只不过照片里的那片湖没她梦里的清澈。 在接下来的一周里,她翻遍了有关常鸣镇的资料,对于那座小镇了解了个大概。 常鸣镇位于Y市,是一座风景优美的小镇。镇上的居民们平均寿命在98岁,很少有人生重病,那是一处安静祥和的养生之地。 说起常鸣镇,就不得不提镇上那座有名的常鸣寺了。寺庙建在常鸣山的半山腰上,听说从那里求来的保佑符通常都比较灵验,这也是常鸣镇游客多的原因之一。 在浏览完网络上的图片和文章后,想要去常鸣镇上看看的想法便在常黎脑子里挥散不去了,不管是在做什么,她想要去常鸣镇的意愿变得越来越强烈。 她只是试探性地问一下妈妈的意见,谁知她竟答应了她的这个请求,以她们家的经济条件来说,这次旅行的费用相当于她们母女两个月的生活开销,妈妈肯这么大方还真是少见。 常妈妈一直都觉得自己亏欠女儿的,十年前她的丈夫因病去世,临死前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还因为治病借了几十万的外债。这些年来她努力工作还债,女儿跟着吃了不少苦,如今债已经差不多还完了,也该让孩子过点好的生活了。 这孩子从小就懂事,从来不会闹,不管生活有多苦她都默默忍受着、努力学习着、认真生活着,她是她最大的骄傲。 常妈妈这趟去常鸣镇主要是陪女儿旅游的,其次是想去常鸣寺里给她求张护身符,希望求来的符可以像传言中说的那样灵验,能保佑女儿自己一个人在外面上学的时候安然无恙。 母女二人在火车上睡了一路,到酒店后她们没有歇息,拿上背包便出门去了。 从酒店出来后,需要搭乘对面站牌的巴士前往露天广场,要在那里转车,然后才能到达常鸣山。 街上的行人比车辆多,这趟路程基本没有堵车,一个小时后,常黎和妈妈一起在常鸣山的站牌处下了车。 站在山脚下,常黎抬头仰望着高处的那座寺庙,她不觉得自己能一口气爬上去,她猜自己会在五分钟后瘫坐在阶梯上。 “咚——”此时从山上传来了一声令人安心的钟响,常黎看了眼手表,现在正好是下午三点整。 她记得在一个帖子里看到过,有人说常鸣镇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常鸣寺的钟声会传遍小镇的每个角落,镇上的每一个人都能在下午三点的时候听到敲钟的声音,因此这座小镇被命名为“常鸣”。 不过还有另一种传言,说是常鸣镇是起源于古代的一个古老的部落,那个部落叫“常鸣族”,是以第一位族长的名字命名的。据说常鸣族的族人寿命比普通人要长很多,甚至有活到将近千岁的族人,但他们难以生育。为了部落的存活,族长接受了族人与非族人的结合,虽然常鸣族不再似古时那般长寿,但部落的血缘被延续了下来,后代的族人在他们的土地上建造了一座适宜生活的小镇,以部落的名字为它命名,取名为“常鸣镇”。 对于这两个传言,常黎比较相信第二个,她认为这样的解释更有意义。 爬这座山比她想象中要轻松不少,在和妈妈的互相搀扶下,她们顺利爬到了常鸣寺的门口。 来的人还真是不少,寺庙里挤满了求符的人,要想求张符,至少要等一个小时才能排上队。 在等待的期间,常妈妈和前排的女士聊起了家长里短的八卦,常黎在一旁听得有些无聊,转身出了寺庙。 庙门口有棵比屋顶还要高的大树,树下有几颗小石头,最大的有拳头这么大,它们看上去像是特意被人摆在那里一样,与周围的一切都有些格格不入。 站在树下,正好是眺望这座小镇的好位置,你可以看得见山下的那片花田,你也能看得见稍远一点的那片小湖。湖上有一座桥,那大概就是镇上的标志性建筑“常鸣桥”,桥上有一座凉亭,亭子里坐着一个饮茶的老人。 那位老人是坐在轮椅上的,他先是抿了口茶,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块怀表,他双手捧着那块表放在了太阳下,怀表的玻璃吸收掉了阳光,反射出了一道白色的刺眼光芒。 常黎被晃到了眼睛,她用手遮住了那道光,透过手指间的缝隙,她在恍惚间看到了让自己没有办法相信的画面。 坐在常鸣桥上的那位老人,他的身体自腿部开始往上变得透明,不过几秒钟,他已与周围的环境融为了一体。 常黎以为自己眼花了,她揉了揉眼睛,再次往桥上看了过去,发现那里早已没有了半个人影,剩下的只有一架轮椅与桌上的那杯还在冒着热气的茶。 就在她感到诧异的同时,原本晴朗的天空开始阴沉了下来,树叶随着微风在树枝上舞动着,一片叶子落了下来,正好落入了她的手中。 不知是谁喊了声“要下雨啦!”唤走了些正在爬山的游客,原本正在排队的几个人也赶忙离了场,匆匆忙忙地下山去了。 在妈妈的呼唤下,常黎回到了她的身边,待前边那对母子求完符,终于轮到了她们母女。常妈妈拉着常黎跪在了佛像前,她嘴里念念有词,每一个念头都是为了女儿的健康而祈祷。 在一旁的木鱼声中,一位老僧人将一张黄色的符放进了常黎的手中,他双手合十对她点了下头,随后示意她们离开。 常黎边走边看手里的符,上面是她看不懂的咒语,她没有深究,将符对折叠起来放进了裤子口袋里。 在她们刚踏出寺庙门的那一刻,天空中划过了一道闪电,随之而来的是巨大的雷声与鸽子蛋般大的雨滴。 常妈妈想要赶在雨下得更大前爬下山去,但常黎感觉这样做有点冒险,她提议先在常鸣寺里躲雨,等雨停了再走。 她的建议没有被采用,她被妈妈拉着冲进了雨里,很显然,妈妈认为下山只用一小会儿,下去了就没事了,早点回去比在寺庙里躲雨舒服,再说了,这场雨还不一定什么时候会停,万一她们被困在这里下不去了就糟糕了。 常黎跟不上妈妈的节奏,在下到第七步时乱了阵脚,她不小心踩空了一步,差点摔下去,好在她反应快,在即将要摔倒的那瞬间抓住了旁边的护栏。 她上半身趴在护栏上,双腿发软,还在为刚才的意外而颤抖,这种踩空的感觉令人非常不安,好像下一秒就会摔死。 这时在她的头顶闪过了一道雷,紧随着是震耳欲聋的雷声,像是要把天空给炸开。 她双手下意识地捂住了耳朵,上半身紧趴在护栏上,眼看着就快要翻出去了,常妈妈急忙过去拉她,在她伸出手的那瞬间,一颗有拳头那么大的石头从天而降,砸在了常黎的头上,人与石头一同翻过了护栏,落入了旁边那片树林里。 常黎听见耳边有风声,听到了从高处传来的妈妈的尖叫声,听到了树叶在耳边摆动的声音。 没一会,她掉到了一棵树上,意识变得有些不清楚。几分钟后,她慢慢清醒了过来。 当她发现自己是呈n型被挂在树上时,她没有恐慌,脑中闪过的第一个想法是如何才能让自己不摔下去。 雨势并没有变小的倾向,在树上待着太过危险,一定要想办法在不伤到自己的同时安全落地。 她的腿用不上什么力气,怕是刚才摔下来的时候受了伤,这会儿一动就疼。她忍着小腿和膝盖上的疼痛踩在了树干上,然后双臂抓住了头顶的树枝,四肢一起用力,她的上半身勉强立了起来。 头部的伤限制住了她的行动,她稍微多用点力就会有些晕眩,为了不昏过去,她只能一点一点地挪动自己的身体,在她以为自己终于要坐起来的时候,一阵雷再次落下,就像是看准了她所在的位置,只在她头顶的那片天空爆炸,巨大的雷声让她产生了短暂的耳鸣与头痛,她尖叫着捂住了耳朵,身体因此少了平衡的支撑,朝着左边倒了下去。 落地后她昏了过去,任由身体往坡下滚去,最终停在了崖边,一颗石头拦住了她的去路。 可惜,小石头撑不了多久,如果她能在几分钟内醒来,在石头掉落前移到一个安全的地方,那样她还有生还的希望。无奈,偏逢几个月以来最大的暴雨,雨水落在土地上,汇聚在一起,一起流向低处,一起冲向常黎,石头抵御不了更多的重量,最终还是滚落了下去。 常黎与石头一同落入了崖底,坠落在了那片杂草丛生的土地上。 ------------ 第2章 穿越 (1) “小黎——!!!” 自天空传来的尖叫声唤醒了黑暗中的常黎,那是妈妈的声音。 现在是午夜十二点,四周一片寂静,除了偶尔路过的风声外再无其他动静。 常黎扶着脑袋从草地上爬了起来,她试着回忆自己是怎么来到这里的,可是无论怎么努力也回想不起来,她的记忆只停留在爬山的时候。 怪了,今日不知怎的连月亮都藏了起来,这种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还真是少见。 也不完全是什么都看不见,瞧,前边有一条小河,河水正泛光呢。 黑暗中像是有一只无形的手在指引她的道路,一步一步带领着她前进,直到停在河岸边。 这条河好像没有尽头,也没有源头,河水里泛着柔和的白光,水流无声,深不见底。 直觉告诉她这条河可以带领她找到家的方向,可她不想踏进去,她只想找到妈妈。 在她转身往来时的方向走去时,想要找到妈妈的想法变得越来越急切,渐渐地成为了一种执念。 想要现在就找到她,想要躺进她的怀里听她唱摇篮曲,想要被温柔地抚摸。 这股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找到妈妈的坚毅气势化身成为了强大的磁场,就算是空气中能吞噬灵魂的浓雾也得乖乖为她让路。 许是她的气场太过强大,那黑暗退了半分,现在终于能看得见路了。 在常黎面前有两条路,左边那条路杂草丛生看不见尽头,右边那条路通向一处有光的地方。 那光并不是月亮洒下的明亮,它就在那里,躺在地上,像是等待猎物的捕兽网。 常黎不敢轻易决定自己的道路,她认为这两条路的尽头都是危险,不管走哪边自己都会后悔。 就在她站在原地徘徊的时候,数根黑色的羽毛从右边道路上的光圈里冒出了头,它们飘到空中,汇集,吸引住了她的视线。 羽毛怎会凭空飘浮?它们好似有生命,它们正在起舞,它们向常黎发起了邀约,邀请她加入其中来。 想要抓住羽毛的冲动已经完全替代掉了去找妈妈的执着,她没有犹豫,往右方的道路迈出了第一步。 就在此时,羽毛消失了,几乎是在同时,它们又出现在了河水的上空,舞动着,似活泼的精灵般互相追逐。 常黎转换了方向,她冲进了河里,在入水的那一刻身上裹满了淡白色的柔光,她完全不顾身体的变化,视线只集中在羽毛上,她伸出手指想要抓住它们,羽毛却再度消失,下一秒,它们出现在了常黎刚才徘徊的分岔路口处,又一次对她发出了诚挚的邀请。 她踉跄着爬上岸,大踏步跨向了羽毛的方向,眼看着她就要碰到它们了,它们又逃脱出了她的指尖,慢悠悠地飘到了通向有光的那条路上。 常黎小跑着跟在羽毛的后方,在她迈出第19步时,她准确地踏入进了那个光圈里,与此同时,羽毛终于停下了漂泊,轻轻地落入了她的手中。 看着手心里的纯黑色羽毛,常黎的意识终于清醒了过来,她惊恐地盯着脚下的光圈,想要逃出去,可她动不了,像是被钉在了地上。 这时,她手里的那堆羽毛化身成为了一只黑色的乌鸦,它睁开了眼睛,红色的瞳孔比血月还要刺眼,仿佛能洞悉人类的灵魂。 乌鸦飞了起来,盘旋在常黎头顶的上方,它先是顺时针飞了三圈,然后逆时针又飞了三圈,之后,它以天空为方向,身体笔直地朝上飞去,飞到十尺高后,它停下了挥动翅膀的动作,停在了半空中,悬浮着,不再有任何动作。 常黎抬头仰望着那只乌鸦,她恐惧的情绪正在得到平复,苏醒前的记忆也逐渐正在清晰。 乌鸦在空中停留了十秒钟,随后,它翻转身体,头朝下,从口中吐出了一口鲜血,鲜血洒下,每一滴都被常黎的身体所吸收,她能感觉到体内的血液在快速流动,正在往她的心脏汇去。 她的身体开始变得透明,待所有的血液都汇聚到一起后,她已完全透明,浑身上下只剩下了一颗漂浮在空中的心脏。 乌鸦张大了嘴,它俯冲下来,将常黎的心脏一口吞噬,下一秒,它潜入了光圈里,在它全部进入的那一刻,那道光圈也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与它一同消失在了黑暗中。 (2) 如果没有记错,我已经死了。常黎是这么告诉自己的。 被拳头那么大的石头砸中了脑袋,紧接着从高空坠落下来挂在了树上,然后又从树上掉到了地上,继而翻滚到了悬崖边,最后掉进了谷底,没有任何悬念的,她绝对死翘翘了。 既然已经死了,那她醒来后走的那条路是什么?那条河又是什么?黄泉路吗?那只乌鸦呢?是为她引路的吗? 为了了解现在是什么状况,她试着与乌鸦对话,在尝试了一番后她才惊觉自己已经没有了嘴巴,甚至连头都不见了,本体只剩下了意念。 除了想要弄清楚自己的处境外,她脑中唯一的念头依旧是想要找到妈妈,倘若自己真的已经死掉了,那妈妈怎么办?她要怎么样才能面对这种悲痛? 乌鸦感应到了常黎强烈的执念,它控制不了失控的灵魂,如若不加以干预的话此次唤魂或许会失败,为了能顺利把她带走,它对她施加了咒术,将她的灵魂暂时封印了起来。 这趟回程的路途不算坎坷,暂时还没有遇上空相族的人,若是被空相族的引路使者发现它体内的灵魂,它一定会被拦下,单凭它一个鸟类是没办法与半仙体的人类抗衡的。 虽说在冥界里时空是一个模糊的定义,你可以从原始时代去往一亿年后,也可以从今天回到昨天,但有这个能力的是极少数的,除了空相族与空桑族以及祺矢族的族长外,只有与巫咸族结下契约的通灵乌鸦才能踏入冥界。 从2018年回到一千年前的元间18年需要穿越一千个时空白洞,速度快的话能在一刻钟的时间内赶回去。 此次唤魂的成功是天注定的,这条回程的路像是被人提前打通了一般,帮它屏蔽掉了冥界的挡路者,让它可以畅通无阻。在它飞越过最后一个白洞后,它加快了冲刺的速度,赶在结界关闭前回到了它原本所在的世界里。 它在主人的面前降落,落地后,它将口中的心脏吐了出来,然后飞到了主人的肩头上。 正在打坐的这位白发老人名为百棠,他是乌鸦的主人,也是这次唤魂术的施法者。 他将漂浮在面前的心脏小心翼翼地捧进了手心里,口中念着咒语,随后自丹田开始发力,为心脏注入灵力,使它能够被吸收。 施咒结束后,心脏在他手中开始跳动了起来,非常的有活力,它渴望生命,渴望新的鲜血,它迫不及待想要进入到新的容器里,因为太过活泼,它差点从百棠的手里跳出去。 传送完灵力的百棠失去了大半的法力,这次的唤魂术消耗了他大量的能量,现在的他比卧病在床的病人还要虚弱。 他用尽最后的法术能量将心脏放入了少女的口中,在接触到她的刹那,心脏滑进了她的胸膛,与她融为了一体。 天色忽然转暗,月亮躲入了乌云里,漫天的星光在顷刻间覆灭,山谷里传来了让人战栗的狼嚎,雷声震耳,狂风呼啸,几欲要把所有的树木连根拔起。 不过是眨眼之间,数朵乌云融为了一体,以中心为点自转着。在少女睁开眼的那瞬间,乌云向四面八方发射出了一道道白色的强光,点亮了这深邃的夜晚。 少女体内的心脏正在适应新的身体,它在疯狂地跳动着,与她原本的心脏做着交接工作,用不了多久,它就能完全地接收这个身体的一切。 一旁的百棠昏了过去,乌鸦见状飞向了西南方,凭借它自己的能量没有办法把主人与少女一起带走,只能找人过来帮忙。 天空中的乌云慢慢消散去了,月亮悄悄回到了原来的位置,月光温柔地倾泄在这世间,安抚着寂寞的灵魂。 常黎已醒,不过她的意识还处于被封印的状态,也就是说,现在的这个人相当于一个没有智商的白痴。 她不知自己身处何处,从地上爬起来后跟着一只萤火虫跑到了河边,在追逐小虫的时候脚下一滑栽进了河里,河水带她去了东南边, 她的运气不错,在漂流的途中遇上了根枯树根,求生的本能让她紧抱着树根不撒手,她的意识随着时间的流逝正在恢复,清醒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抓住从岸上垂下来的草根。 河水太急,差点把她冲走,她的身体太过虚弱,能保持在原地就已经很不容易了,根本没办法爬上去。 常黎在水里折腾了十来分钟,最终没能敌过河流的威力,她在松手前虚弱地喊了声救命,却因此得救。 救她的男人浑身散发着酒气,他本是来河边撒尿的,在听到有人求救后没有犹豫,直接跳进了河里救人。 换作是以前的话王安是绝对不会管这等闲事的,大晚上的听见有女人喊救命,第一反应都应该会觉得是鬼想害人。 他昨天做了场梦,梦里的他被恶鬼扔进了满是食人鱼的鱼塘里,在他绝望挣扎的时候一个女人把他救上了岸,在梦里他看不清那个女人的脸,醒来之后他已不记得梦里的细节,只记得那个女人交代他明晚子时要到马头滩来。 不管自己救的这位女子是谁,也不管梦里的那个女人为什么要吩咐他去河边,反正他已经报了她救他一命的恩情了,谁也不欠谁的。 在确定女孩没有生命危险了之后他便转身离开了,他可不想再多添麻烦,家里本来就拮据,没办法再多加双筷子。 常黎还在适应新的身体,加上刚才在河里用光了身上的力气,伴着周遭的河流声与虫鸣,她昏睡了过去。 (3) 日出,万物更新。 村妇董林氏早起喂了鸡,在出门前给丈夫和两个孩子做了顿家常早饭。 叫大女儿起床后,她背上竹筐,拿上钓鱼竿,哼着歌来到了马头滩,期盼着今天能钓上来条好吃的大鱼。 在她立好鱼竿准备要洗衣服的时候,20丈开外的芦苇丛轻轻动了几下,她正在考虑要怎么样才能把丈夫衣服上的油污洗掉,暂时还没有注意到旁侧的动静。 芦苇相碰沙沙作响,随着声音的接近,一个瘦弱的女孩从芦苇丛中钻了出来。 董林氏被突然冒出来的人吓了一跳,她的手一抖,竹筒掉进了河里,洗衣皂粉遇水融化,跟着河水漂向了下流。 “哎呦!这是谁家的孩子呀?”说着,董林氏双手放在腰上擦了擦,急忙走到了常黎的面前,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块手帕擦去了她脸上的土。 常黎没有讲话,她艰难地咽了口口水,对眼前的人指了指嗓子,示意自己口渴。 董林氏拉着她来到了自己的竹筐旁,从筐子里拿出了一个竹筒递给了她,然后又拿出了一个白色的布袋放进了她手里,里面是出门前给自己准备的早膳。 接过竹筒后,常黎一口气喝掉了一大半的水,她因为喝得太急差点被呛到,董林氏轻轻帮她拍了拍后背,看孩子这副样子,她还真是蛮心疼的。 常黎本来不想吃掉这位好心人的饭的,但她实在是太饿了,不吃的话可能会昏过去。 董林氏给自己带的饭是一个杂粮窝窝头和一小块咸菜,不知怎的,常黎感觉这顿饭特别好吃,窝窝头吃起来很满足,又压饿,咸菜也腌得味道刚好,不太咸,有一点点辣,吃起来脆脆的。 看孩子吃得这样香,董林氏默默地咽了口口水,怎么自己吃就这么难吃,看别人吃就这么香呢?待她吃完,她问她:“孩子,你是哪儿的人?怎么大早上的在这啊?” 常黎摇摇头,回答她说:“我也不知道怎么说,我只知道我醒来就在这了。” “哎哟!真可怜哟!你要不先跟大姐回家,等你想起来了再走。” “这样合适吗?不会给你们家带来什么麻烦吗?” 董林氏摆摆手笑了一声,说:“没什么麻烦的!不就多双筷子嘛!你等我把东西收咯,咱们回家!” 对于陌生大姐的热心肠,常黎感觉有些不太习惯,不过她心里暖暖的,在这异地他乡,碰到的第一个人是一个这样善良的好人,这是多么幸运的一件事啊。 她们沿着芦苇丛走到了一条小路上,然后顺着一条小路步行了几分钟到了一个村子里,这里,就是董林氏居住的永祥村。 ------------ 第3章 常黎之死 (1) 元间8年。 前方是无底的深渊,谷底长满了以吞食活物为生的毒草,掉下去的人将尸骨无存。 常黎在与萨蒙族的弓箭手交手时被他们发出的毒箭射中了左臂,她拼尽全力逃了出来,但对方穷追不舍,誓要取她性命。 如果常黎能在一盏茶的时间里摆脱掉这六个擅长追踪的猎人,并在毒素近一步扩散之前找到星光部落的人,那么她还有能活下来的机会。 萨蒙族擅长用毒,与他们交手的人都会被他们下毒,又或者是被下蛊。轻者终身残疾、身体瘫痪,重者身体会被溶解、会死。若仅是如此还好对付,可他们在多年前研制出了能把活物变成僵尸的尸毒,凡是被炼成僵尸的,都必定会为他们所用,成为他们手里攻击力最强的武器。 如果常黎不幸被他们活捉,等待她的命运只有两个,一是死,二是成为他们攻打常鸣族与陆国的工具。 作为常鸣族的族长,她有义务,也是必须的,要先一步终结自己的性命,这是最好的选择。 在死之前还有件事要做,常黎跑进了悬崖边的山洞里,而后,她将手中的法杖落下,山洞外部裹上了一层柔光,这个结界只有法力高强的人才能破解。 毒箭穿透了她的左肩,想要取箭非常的困难,她现在能做的只有阻止毒素继续扩散,并在同时召唤来自己的守护兽雪鸮取走她体内还没有被污染的干净血液。 以蛇血为食的雪莲有抑制毒素的作用,按照往常,靠她自己就能把毒全部排出体外,可那萨蒙族的天才制毒师的能力太过强大,几个月不见,竟然研制出了毒性比之前还要大十多倍的剧毒,如今雪莲只能做一个临时防御的工具,毒素早晚会扩散到全身。 常黎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了一朵雪莲花的干花放进了口中咀嚼,吞下后,她在地上开始打坐,以意念向她的雪鸮白雪传送着信号,在收到回应后,她将右手手腕割破,血液滴进了与手掌同般大小的玉葫芦里。 在接满干净的鲜血后,常黎用法术把葫芦口封印了起来,除了她的徒弟百棠,这世上没人能解得开咒语。 这时从外面飞进来了一只纯白色的雪鸮,它落在了她面前,眼神悲伤,满是不舍。 常黎通过白雪留下了最后的遗言,她先嘱咐百棠要对她进行唤魂,又嘱咐族人要团结起来抵御萨蒙,最后嘱咐白雪要回到雪山修行。 她把玉葫芦绑在了白雪的脖子上,然后抱着它来到了山洞口,她在它头上落下一吻,接着把它托到了空中,送了它最后一程。 白雪飞起来后在常黎的身边转了几圈,它长鸣了一声,随后朝着天空飞去了,留下了一滴难过的眼泪。 这是常黎最后的希望,也是部落的最后希望。 身体里的毒已经攻破了雪莲的防守,正在朝着她的心脏和脑袋冲刺,时间已不多。 她用尽最后的力气跑到了悬崖上,纵身一跃,没有任何的犹豫,投身进了那片毒草里。 摔死总比被毒死舒服,起码她的痛苦只持续了一小会儿。 常黎身体里的毒并没有因为她的死亡而停止工作,没有了限制它们的雪莲,它们开始自她的内脏进行溶解,直至把她化成一滩腐臭的黑色血水。 带着毒性的血水蔓延到了周遭的毒草上,它们如野火,面对这片草地没有一丝的仁慈和犹豫,几乎把它们吞噬了个干净。 好消息是,下次再有人或者是动物不幸跌落在此,起码他们的尸体不会再成为毒草的养料。 (2) 百棠喜欢一个人下棋,他喜欢破解自己的棋局,通常他会在吃过午饭后坐在练功房里与自己下上一整个下午的棋。 在他落下一颗黑色的棋子后,他的神色突然大变,脸上的轻松被凝重取代,他不顾茶水洒在身上的狼狈,匆忙地跑到了院子里,仰头望着西南方向,耐心等待着白雪的到来。 作为巫咸族与一目族的后人,他的预知能力虽然不如通灵能力强大,但他预知到的事情基本没有出过错,如果这次的感应没有出错,那么他的师父,他的救命恩人,他最崇敬的人,在方才已经死了。 一盏茶的功夫后,白雪落在了院子里的石墩上,它用沙哑的嗓音向百棠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并留下了常黎的遗言,最后,它伸出脖子让百棠取下了玉葫芦,没有在此多做停留,往北方飞去了。 目送白雪离开后,百棠带着玉葫芦来到了地下密室,他要为第一次的唤魂术做准备,争取在明年师父忌日的那天唤魂成功。 唤魂所需的条件非常苛刻,作为巫咸族的族人,只是懂得通灵术的话并无法做到唤魂。 唤魂术每年只能施法一次,只有在被唤者的忌日那天才可以施法,不仅如此,还要在施法时准确地找到被唤者来世的灵魂,以及唤魂时被唤者是属于灵魂出窍的状态,要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才算是做好了准备工作。 也就是说,单是有唤魂术这一个能力的话是基本不会成功的,要天时地利人和都配合到才可以。 想要得知被唤者转世后哪一天会灵魂出窍,需要有占卜能力的陆离族族人来做占卜。 要想找到被唤者转世后的灵魂,需要能前往冥界的人或者动物去当做唤魂的桥梁,可以理解为取货员。 若想让被唤者醒过来,需要一个有生命的活物来为灵魂做容器,也就是说只要是有生命的,不论是人类或者是动物又或者是植物,哪怕是即将枯死的树枝也可以被当做容器来使用,被唤者最终会附身到容器上进行夺舍,继而以容器的身份来行动。 除此之外,唤魂术还需要一个最重要的东西:被唤者的血液。血液可以使被唤者的灵魂被激活,没有血液的话,召唤过来的灵魂是死的,就算附身成功了也仅是个没有智商的白痴。 以上条件缺一不可,唤魂是极为困难的事情,迄今为止施法成功的唤魂术仅有两次,还都是由巫咸族的长老级族人联手施法的,可见其中的难度有多么巨大。 唤魂术会缩减施法者的寿命,法力不够的人如果硬要唤魂,或许会当场身亡,又或许会唤来冥界的鬼怪。 百棠肯为常黎这样冒险并非只是因为她是他的救命恩人。像她这样伟大的族长在世间不太常见,她能带领族人走向希望,也能汇聚人心使分裂的部落团结一致,她对部落做出的贡献远超以往的任何一任族长。她的死亡势必会引起部落内斗,谁能成为新的族长,将影响世界未来的发展,族内有几个人想与萨蒙族交好,如果他们勾结,世界将会面临更多的战争,为了避免这种不幸发生,召唤回常黎是必须要成功的。 为了更为准确地了解到常黎身亡时的时间与地点,以及将来她的灵魂会出现在哪个时期与地方,百棠请来了陆国的占卜天才陆羽来协助他。 陆羽年十一,是一名极具天分的占卜师,他在还没学会说话时就看懂了铜钱上的吉凶,他占卜出来的结果与现实几乎无太大差别,不过有些结果可能不够细致,在数值上有一些微弱的偏差。 因他年龄太小,他暂时还没有被陆王任命什么职位,除了做每日的训练外,下棋与冥想成为了他为数不多的乐趣。 来到忆谷后,陆羽和百棠成为了棋友,百棠习惯尊称陆羽为陆先生,陆羽习惯尊称百棠为百大师。在休息的时候他们会用下棋的方式来谈论占卜之事,通常他们谈到一半都会专心投入到棋局中,这俩人下起棋来从不懂得心慈手软,不把对方逼到死路决不罢休。 占卜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得出结论的事,陆羽在忆谷一待便是大半年,经过他的不懈努力,终于在冬日的第一个雪夜里找到了常黎转世后的灵魂。 第一次的唤魂术是在次年五月初六的子时进行的,那一日是常黎的忌日。虽说百棠在这一年里做了充分的准备,可他还是在施法的途中漏下了一两个重要的步骤,导致他们错过了这次机会。 唤魂术无疑是与在海中捞针一样的艰巨,但百棠从未想过要放弃,即使每次唤魂术都会折损他的寿命,他也在所不辞,他从开始就做好了与师父同去的觉悟。 这场唤魂术持续了十个年头,随着年龄的增长,百棠的法力已远不如十年前,这一次常黎的灵魂转世到了一千年以后。 这次的占卜结果出现得很奇妙,原本陆羽一直占卜不到常黎这一世所在的准确地点,在那个午后,他一个人下棋的时候,一阵困意来袭,他盯着手里的黑色棋子就这么坐着睡着了,在梦里,他感应到了强烈的预兆,醒来后卜了一卦,竟然算到了常黎在这一世死亡的时间与地点。 他的这场梦与常黎死前做的那个梦连在了一起,他们在同一时刻站在了湖边的同一个位置,看到了同一颗红色的宝石。 陆羽不仅占卜到了有关常黎的重要信息,他还占卜到了空相族引路使者的到来时间,为这次的唤魂术提供了最重要的情报,准确无误的信息是开启门锁的钥匙,只要能把常黎的灵魂带回来,一切都将回到正轨。 空相族的引路使者是亡灵的引路人,他们通常会在午夜后进入冥界,带领那些已经可以离开的灵魂去往转生之路。有些不愿离开的灵魂会偏离河道,引路使者愿意耐心等待他们,直到他们放下执念愿意转世。 也未必是所有带有执念的灵魂都能脱离引路使者的控制,大部分人在回魂的那天都会被带走,唯有那些意志强大的、极度怨恨的、极度思念的、以及有可能得道升天的,才能按照自己的意志来做选择。 陆羽在占卜的结果中得知,这一世常黎的灵魂是脆弱的,她不够坚强,如果被引路使者找到,她一定会再次被带到异界进行转世,为了避免错过这次的绝佳机会,百棠在派出他的守护兽乌鸦前往冥界之前做好了最坏结果的考虑,此次的施法他选择了消耗三倍寿命的极端做法,乌鸦比之前的功力大了三倍,所以才能躲过引路使者的探测声波。 算到了一切,却唯独没有算到唤魂成功的常黎会失踪,万一她落入坏人的手中,那这次的唤魂术又相当于失败了。 百棠在施法后陷入了昏迷,这次的唤魂术让他苍老了许多,怕是命不久矣。 不忍看师父多年来的努力付诸东流,星云和星月俩兄妹挑起了家里的重担。星云选择留在家里为师父疗愈,同时照看师弟师妹们。星月则选择了出发前往外界寻找常黎,她等不及陆羽的占卜结果出来,想要依靠自己敏锐的直觉和判断力找到她的下落。 常鸣族能不能回到正轨,一切都看大家的努力了。 ------------ 第4章 董氏一家四口 (1) 董林氏的家住在永祥村的村尾,她们家是离马头滩最近的房子,村子里没有井,村民们要用水都得去马头滩挑水,这一来一回地去河边挑水,路过董家的次数是最多的,各户与董家自然也就变得熟络了起来,凡是和董林氏见了面的都会向她打声招呼叫一句“董大嫂”,没人不喜欢这样一个热心肠的大姐。 这会儿太阳刚升起,各家各户也都打开了大门,光膀子的男人们端着木盆到马头滩洗漱去了,背着竹筐的女人们跟在后面边走边聊生活琐事,不知谁眼尖,一眼就注意到了跟在董林氏身边的瘦弱少女,那群人一起挤了上来,七八个与董林氏年纪相仿的村妇把常黎围在了最中间,你一言我一语地对她进行着盘问。 她的身世被打听了去,有的人以为她是被拐卖过来的,有的人以为她是谁家的小媳妇,还有的人看她皮肤细嫩,以为她是哪家的大小姐。 常黎被这群热情的大姐们问得已无话可说,她躲在董林氏身后不敢露脸,半天才答一句话。 董林氏拍了拍常黎的肩膀示意她不要害怕,她三言两语就把那群人打发走了,然后牵着常黎回了家,她打算给她换身衣服,再给她做顿像样的早饭。 董家不大,是一座两室一厅的小土屋。大门是从船上拆下来的烂木板,门上有一把生锈的铁锁。卧房里的两张床是拿板凳和烂木板拼成的,稍不留神可能整张床都会散架。院子里的泥地现在已经干了,踩上去鞋底会沾土,下雨天的话最好绕着走。 院子里种着一颗枣树,树下拴着一只大黑狗,董林氏管它叫石头,她说它的命比石头还硬,犬瘟也没能夺走它的小命。 董家一共有四口人,当家的已经出门做工去了,两个孩子也出去上学了,家里目前只有她们两个。 换上董林氏拿来的衣服后,常黎去帮忙做了饭,以前在家里的时候她常帮妈妈做饭,那些小技能到这里倒也能派得上用场。 经过一番更加深入的对话,俩人对彼此有了更多的了解,常黎没有把自己死前的记忆说与她听,只是对她讲自己是从远方来到这里的,现在只想找到娘亲。 关于董林氏呢,她没有自己的名字,她只知道自己姓林,在她还是娃娃的年纪时就被卖给了董家当童养媳。丈夫对她不好,平常都是打骂,但也算是大方,偶尔会给她买些好看的衣服和首饰。 董大志是董林氏的丈夫,是家里的独子。此人从小娇生惯养,被奶奶惯出了一身的臭毛病,非常的势利,而且生性恶劣,对待身边的人从来都是非打即骂,不把你欺负到哭不算痛快,也就他的妻子和孩子愿意忍耐他的这种脾气,除此之外他身边没有任何真心待他的人。 再说他们家的那俩小孩,姐姐今年十一,名叫董小秋,是秋天出生的漂亮女娃。小秋从小就心疼娘亲,她爹对她娘施暴时她总是挡在中间,为娘挡了不少打,是一个坚强又勇敢的孩子。 弟弟今年九岁,名叫董小志,由于长得与他爹非常相似而得到了他爹的区别对待,董大志把儿子看做第二个自己,把所有的好处都留给了他,把他惯得不成样子,这孩子继续发展下去怕是会成为第二个董大志。不过孩子只是顽皮了点,他可比他爹懂得心疼家人,除了对姐姐不太好以外还算是个不错的小孩,他经常会把爹买给他的吃的偷偷留给娘亲吃。 听董林氏讲完家中情况后,常黎按照她的话在心里分析了一遍,最后得出了一个让自己无法相信的结论——她现在所处的时代,正是一千年以前的元间18年! 起初她是不相信的,以为自己这是在做梦,但当她看到水缸里自己的倒影的时候,她才猛然惊醒自己并非是在做梦,她真的已经死了,这副身体甚至都不是自己的。 可是这怎么可能呢?怎么说得通?死后不是会去投胎什么的吗?为什么她会来这里? 带着无数个无法解答的问题,常黎吃光了董林氏为她炒的三盘小菜,直到吃完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 想要留在董家必须要创造价值,那个董大志不像是会白养闲人的,如果常黎没办法挣钱又没办法为董家干活,怕是没几天就要被赶出去。 如今人生地不熟的,先保命最要紧,被赶出去不一定会遇上什么事情,可能还没等她找到真相她就活活饿死了。 常黎咽下一口玉米面粥,问董林氏道:“大姐,我以后称呼你为林姐姐好不好?” 董林氏听到“林姐姐”这个称呼可开心了,嘴里嚼着窝窝头笑了两声,然后对她说:“哎哟!小妹嘴真甜!还没人这么叫过我呢,那我以后就叫你小黎妹咯~!” 常黎捧着比脸还大的碗笑着轻轻点了点头,她的心里对林姐姐的好感正呈直线上升中。 这一个上午俩人没少忙,常黎吃饱后没有休息,跟着董林氏去了马头滩,想着多帮她干点活,以报答她的收留之恩,谁知她们一到那,那些大妈大姐们都停下了手里的活,纷纷凑了过来,逮着常黎又盘问了一遍,直到把她问得没有了耐心。 不过大家都没有恶意,只是对于这样漂亮的小妹妹感到好奇罢了,在满足了八卦心之后,她们送给了她很多零食,除此以外还送给了她很多干净的漂亮衣服,对她十分关照。 这是第一次,常黎在陌生人那里感受到了温暖,关于死前的生活她已记不太清了,隐约记得自己以前的压力很大,好像每天都生活在痛苦里。现在来了这边,虽说这一整天都在忙吧,感觉却是很充实,累也只是肉体上的累,精神上轻松得很,她已经有好久没有这么自在过了。 既来之则安之,着急是没有用的,想找到回家的路需要盘缠,养好身体出去挣钱才是首要的,说不定今后能从哪个高人那里打听来回去的方法。 (2) 董大志看上了常黎,想要把她占为己有,在他向妻子透露自己猥琐的丑恶想法的时候,一向不会反抗的臭婆娘竟然敢对他大呼小叫的,作为一个男人,作为一家之主,这种事情绝对不能被允许。 常黎刚来的那几天是董家这十几年来最太平的一段日子,董大志第一眼见到她的时候就想娶她为小老婆了,他为了能讨她做小妾一直在忍耐着自己恶劣的脾气与性格,差点把自己的家人都给骗了,妻子和孩子都以为他转了性。 所以当他在院子里把董林氏一掌扇翻在地时,董小秋一时没有反应过来,直到娘亲哭出声她才扑上去拉架。 常黎原本在孩子们的房间里补衣服,院子里的打斗声、狗吠声以及哭喊声把她吓得一哆嗦,手里的针头扎破了她的手指,她顾不上手指流血,扔下衣服就冲了出去。 傍晚的天空是粉红色的,非常美,院子里残忍的景象与之形成了鲜明的反差,将这抹夕阳渲染成了痛苦的回忆。 董林氏躺在地上捂着肚子哭泣,董小秋趴在娘亲身上紧闭双眼,等待着爹的拳头,董小志站在一旁边哭边擦泪,他想要拉架又不敢上前,怕被爹一起打。 那个男人,打老婆和女儿打到出了一身汗的男人,他将无处散发的怨气全部撒在了家人的身上,这些天憋的脾气、被妻子质问后恼羞成怒的怒气、赚的钱全堵输了的火气,一拳一脚,通通找到了发泄的位置。 常黎没有犹豫,她扛起地上的榔头便挥了过去,一锤子砸在了董大志的后背上,勉强停下了他的动作。 突如其来的疼痛让他丧失了理智,他愤怒地转过身,想要把锤子抢过来修理这三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女人,然而常黎并没有打算留情,第二锤紧跟其后,砸在了他的膝盖上。 董大志惨叫着捂着膝盖倒在了地上,常黎还没有放过他,第三锤砸在了他的手腕上,疼痛令他已没有办法讲话,一张嘴口水抢先流了出来,他一边嚎一边哭,同时还躺在地上打滚,刚才打妻女有多豪迈,这会儿就有多狼狈。 常黎喘着粗气把榔头扔在了地上,这铁锤还真重,不过是挥了几下,差点闪到腰。 她把董林氏和董小秋扶了起来,在确定她们俩没什么大碍后,转身来到了董大志的跟前,她居高临下地俯视着他,眼里满是看不起他的蔑视,她用力踢在了他受伤的左腿膝盖上,引起了他的一阵尖叫,他双手捂着膝盖,满脸狰狞,几乎要疼昏过去。 “董大志,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警告你,如果再被我发现你对这个家里的人施暴,我一定会把你打成终身残疾,我已经死过一次了,不怕再死一次,你尽可以来报复我,看看最后咱们俩谁会死。” 常黎的声音自董大志的头顶传来,她的声音温柔动听,听在他耳朵里却成为了恐怖的宣言,他原本以为常黎只是个普通弱女子,完全没有料到她是个这样的疯婆子。 董林氏在旁边看得心惊胆跳的,生怕小黎会被打,她做好了随时冲上去拉架的准备,哪成想这董大志是个软柿子,被人教训了一顿居然泄了气。 董小志想要把爸爸扶到堂屋里休息,被常黎拦住了去路,她指着董林氏和董小秋对他说:“你现在最应该关心的是你娘和你姐。” 董小志为难地回头看了眼躺在地上的爹,最后选择了听常黎姐姐的话,把娘亲扶进了堂屋里。 别看常黎好像很凶狠的模样,其实她的手一直在发抖,她在挥出第一锤的时候心里是没底的,她怕锤子会被抢过去,然后自己被打个半死,结果那家伙是个这么没种的,只敢欺负自己人,不过也多亏了他没种,不然她今天可能要死第二回了。 她的心在扑通扑通狂跳,身上一直在出冷汗,她不停后怕着刚才的行为,懊恼着自己的冲动,下一次不一定会碰上什么人,在没有退路前千万不能再做同样的傻事。 一刻钟后,院子里的董大志默默爬了起来,他的左腿暂时没办法走路了,只能一点一点地挪到屋里来,在进入堂屋后,他完全不敢看常黎的眼睛,只敢目视前方,扶着墙壁挪进了卧房里。 董林氏坐在躺椅上震惊地看着丈夫的行为,这个让她怕了二十多年的男人这么轻易就被制服了?她不敢相信地望着他窝囊的背影,一度以为这是在做梦。 董小秋坐在一旁沉默不语,她对常黎的崇佩之心溢于言表,原本对生活充满了绝望的她在今天看到了希望的光,常黎姐姐让她明白了,原来生活并不是一味的痛苦,原来女性也是会被人畏惧的。 这束微弱的希望之光点燃了董小秋心头快要灭掉的火苗,它变得越来越旺盛,永不会熄灭。 ------------ 第5章 在董家的这些日子 (1) 自打常黎把董大志暴揍了一顿,没多久她的名声便传遍了整个永祥村,她因此还获得了一个“小锤娘”的绰号。 她本人还是蛮喜欢这个绰号的,听上去不像是什么好惹的,最起码她彪悍的名声已经传了出去,想欺负董家的人都得先吃她一锤子。村子里的人有些怕她,从前爱拿董林氏身材说笑的人现在也不敢继续嘴碎了,至少当着面没敢再取笑过她。 董大志被打了之后在家里休养了十来天,他每天除了上茅厕之外几乎不出门,天天把自己关在卧房里躺着,一向喜欢对妻女呼来喝去的他消停了不少,其实也不是他自己想通了才这么安静的,主要是女儿已经不听他的了,听他说话像是听不见,媳妇也不太待见他,整天对他冷着脸。 他心里觉得窝囊,又不敢去找常黎报复,这口气他咽不下去,只能在晚上骂几句媳妇出出气。董林氏还是怕他的,她不敢还嘴,心想着等他骂够了这件事也能过去了。 可董大志是个小肚鸡肠的人,没人比他更爱记仇,他把对常黎的怨恨和愤怒全部算在了媳妇头上,对她的辱骂日渐加重,从最开始的骂娘到后来的骂祖宗,嘴上发泄还不够,又加上了推搡和拉扯,没几天又恢复原样了。 董林氏被董大志威胁不许声张,不然下次会被打得更狠,她把苦痛全部吞进了肚子里,选择了沉默。 这个家里没人知道每天晚上都发生了什么,暴力与无助在天亮后全部被关进了卧房里,随着日出而消散,直到日落再聚集,不停重复。 (2) 常黎每日早上都会跟着村民们前往附近的山上砍柴,有时候会采蘑菇,有时候还会跟着出去打渔,反正是能挣钱的事情她都愿意做。 隔壁的安乐村里有一条集市,那是方圆几里内规模最大、客流量最多、最安全的市场,附近的居民们经常去那里采购生活用品,谁有要卖的东西也可以去那里摆摊,只要不扰乱市场价格,不买卖违法商品,也不制造混乱,基本上没有人管你是来干嘛的。 常黎平常是跟着村民一起去摆摊的,一般卖完东西就收摊了,能赶上回家吃中午饭。不过常黎更勤快一些,她吃完午饭后还会再去山上捡柴火,又或者是在家里编竹筐,只要是能卖钱的,几乎全部被她换成了铜钱。 她不是抠门的人,忙活了半个月挣的银子没有藏起来,她拿出了一半给大家买了礼物。她给董林氏买了身新衣服和一盒胭脂,给董小秋买了双舒服的鞋和一条漂亮的淡黄色衣裙,给董小志也买了双舒服的鞋,外加一只烤鸡,给石头买了根牛大骨。 除了董大志以外,全家的人都很高兴,尤其是石头,它兴奋得不得了,差点把狗链扯断,它抱着大骨头啃了一个上午,也没精力看门了。 作为一家之主,董大志眼红常黎挣的那笔钱,他认为自己有权利让她上缴工钱,他好心为她提供住所,给她吃给她穿,还被她打了一顿,导致他这几天没办法出去干活挣钱,不管怎么说交钱都是应该的。 但他不敢自己去找常黎要钱,他只敢在晚上的时候逼媳妇去要钱,要不来的话就打,打到要过来为止。 对董林氏来说,日子比以前还要苦,丈夫打她的次数变多了,力度也变大了,以前她至少还能哭出声,现在得憋着,不能被听见,声音稍微大点会被打得更惨。 她感觉自己快要坚持不下去了,可她不能去找常黎告状,她怕董大志真的会被打死,那样的话孩子们不就没爹了吗?到时候她们一家三口可怎么在村子里过?别人家看你家没有男人,不得把你们欺负死? 即使生活如此痛苦,她对常黎也没有一丝的怨言,是她自己太过懦弱,谁来也没办法救她,她认为自己一生早就注定了,注定了会被这个男人打一辈子,谁让他是孩子们的爹呢,孩子没爹可不行。 董林氏实在是没办法向常黎开口要钱,那是她的血汗钱,她一个人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浑身上下什么都没有,累了那么些天挣了那些钱,还拿出了一半花在了她们母子三个的身上,你上哪还能找得到这么善良的人啊? 她铁了心要维护常黎,勇敢地向董大志说了不,这次她没有任由他施暴,她终于敢举起手来反抗他,总算不是单方面被殴了。 董大志没想到这个婆娘的力气有这么大,她一掌拍下来让他差点吐血,他坐在地上捂着胸口大口喘着气,指着门对她大吼了一声:“你他娘的给我滚!” 反抗真的有用,她用勇气换来了今晚的和平,今天再也不用担心睡着觉的时候会突然被人给扇醒了。 董林氏在堂屋的躺椅上睡了一晚,这是她最近半个月以来睡得最安心的一次,除了有点落枕其他都还好。她怕常黎和孩子们看见她睡在堂屋里而担心,天还没亮就起床收了被褥。 接下来的几天里,董大志再也没敢对董林氏动过手。 (3) 来到这里已经快一个月了,常黎还是没有找到回去的办法,主要是每天太忙了,她抽不出空来去打听。 可是这要怎么打听?碰见个人就说自己是死后穿越过来的吗?不得被人当成是疯子啊。 没人知道她真正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从长河里漂来的,在找娘亲。 董小秋善于观察,她在和常黎姐姐相处的这一个月里能感觉得出来,她不像是本地人,甚至不像是这个国家的人,更像是从天上来的仙子。 她有听说过弥索罗大陆的传言,据说那片大陆上居住着神与鬼怪,死去的人们会被空相族的引路使者带到那里进行超度。有的人在死后会得道成仙,在成仙前需要再次来到人世间进行一系列的历练与磨难,最后才能成为伟大的神。 常黎姐姐出现得这样突然,连她自己都说不清自己的来历,而且她的性格是那么的与众不同,真的不像是我们这里的人。 抱着半开玩笑的心态,董小秋问了常黎一个问题:“阿黎姐姐,你该不会是从别的世界过来的吧?” 常黎以为自己听错了,她揉了揉耳朵问董小秋:“你说什么?我没听清。” 董小秋清了下嗓子又问了一遍:“我说,你不会是从别的世界里过来的吧?” 这句话把常黎问傻了,她呆站在原地不动,张着嘴说不出话来,大脑正在快速思考,思考着各种可能性。 难道说她们知道了?还是说她们从一开始就知道?小秋问我是不是从别的世界里过来的,难不成她们这里也有穿越的人? 常黎不知要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她想了一会儿,最后决定要把自己的经历说给她听,小秋年纪虽然不大,但她很成熟,也不是一个喜欢八卦的人,她一定会替她保密的。 从何说起才好呢?没有头绪,要从自己下山时摔死开始说吗? 董小秋原本以为常黎姐姐会开玩笑地回答她说:“没错!我就是传说中的赐福女神!小秋妹妹快来给我拜拜~” 在接下来的一个时辰里,董小秋一度陷入了大脑宕机的状态,她听不懂常黎姐到底在说什么,也不明白“穿越”到底是什么意思,她只觉得是常黎姐在给她讲故事听,在逗她玩。 “小秋,小秋?你在听我说话吗?”看小秋傻盯着墙看也不回话,常黎对她打了个响指。 董小秋把常黎刚才说的话重新捋了一遍,又向她确认了好几遍这是不是真的,在得到她的肯定后,她选择了相信她的话。 这种事情也不是没可能,她在学堂里有听先生讲过,巫咸族的族人会通灵术,极少数的族人还会施展唤魂术,只不过没几个成功的就是了。 难不成,常黎姐就是被召唤过来的? 董小秋答应常黎会替她保密,这个秘密被锁在了卧房里,除她们二人,没人知道房间里藏着什么秘密。 (4) 现在是六月份,是一年中最热的时节,每天一过正午街上就没有人了,只有几个小贩坐在茶摊上喝茶聊天。 顶着大太阳出门的人真是少见,那姑娘也不怕热,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浑身上下只露出来了一双眼睛。 姑娘穿着一身素雅的淡白色长裙,头上裹着一条白色的纱巾,乍一看还以为是楚寐族的人。 茶摊上的男人们正在打量不远处的姑娘,好奇她来这里的目的。看她不像是来吃饭的,也不像是来买东西的,她手里拿着一卷画,见人就打开问话,看样子像是来找人的。 原本躺在长凳上午睡的王安被伙计们的议论声吵醒了,他把脸上的抹布拿开睁开眼坐了起来,目光跟着旁边人的手指看向了右前方,他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位如天仙一样美丽的女子,可惜自己已经成家了,不然他指定凑上去问问姑娘的姓名。 姑娘问完卖包子的小贩,还是没有得到想要的答案,她轻轻叹了口气,把画卷收了起来。 旁边的茶摊上坐着七八个大汉,全都目不斜视地死盯着她看,他们的目光让她感觉不舒服,她犹豫着要不要过去,在她转身准备离开的时候,她在转念间想起了卧床不醒的师父,还有独自一人漂流在外可怜的小师妹,星月最后决定无论如何也要过去问问清楚。 “各位好汉,在下想要打听一个人,不知各位可曾见过这位姑娘?”说着,她打开了手里的画卷,众人的视线一齐落在了画中的女子脸上,随后纷纷摇头。 王安只顾着欣赏眼前的美人了,没有仔细看那幅画,下一秒,他猛地站了起来,右手食指指着画里的小姑娘大叫出声:“这、这不是那个谁吗!就是那个!那天夜里我在河里捞上来的那个小姑娘!” 他将那晚的遭遇一字不落地全部说给了星月听,包括做的那场奇妙的梦。 “还请王大哥帮忙带路。”星月对王安做了个请的手势,同时从口袋里掏出了二两银子拍在了桌上,当做是给他的打听费。 王安“嘿嘿”傻笑了几声,不好意思地收下了银子,惹得旁人羡慕不已。 在王安的带路下,星月跟随他来到了马头滩。他们站在当晚他救起常黎的河岸边,他指着脚下的那片草地对她说:“就是这,我把她捞上来之后就搁到这儿了,我也没多待,看她没啥事了,我就回家了,我估计着啊,她可能是叫哪个人给捡回家去了。” “谢谢你了王大哥,这三两银子你收好,你真是帮了我大忙了。”星月要再付给他带路的辛苦费,可他说什么也不要,一扭头的功夫跑出了一丈远。 “星月姑娘!我先走了!祝你早日找到你的小师妹!”他边跑边对她挥手道别,下一刻与来人撞了个满怀。 “哎哟我的娘啊!你这小伙咋不看路啊!”被撞倒在地的董林氏朝他骂了两句,刚才差点没被他撞死。 王安怕被人讹上,道了几句歉就连忙跑走了,星月见状跑过去扶起了董林氏,顺带帮她捡起了地上的衣服。 待董林氏稍稍缓过来,星月打开了画卷问她:“大姐,请问你有没有见过这位姑娘?” ------------ 第6章 常黎的前世 面前的这位白衣女子自称是常黎的师姐,她能准确地说出常黎腰上的痣的位置,也晓得她是在一个月前来到这里的,看样子应该是熟人没错。 常黎看得出她还有话要讲,只是在别人面前不太方便细说,她们以外出购买食材为由出了门。 一出门那星月姑娘便对她说:“阿黎姑娘,想必你对于自己为何会来到我们这里有着很深的疑惑,我们找个客栈点几盘小菜,我会一一向你解释清楚的。” 常黎摇了摇头道:“不用了,我不喜欢去人多的地方谈话,你跟我上山吧,我们找个有阴影的地方聊聊。” “也好。” 她们一路上边走边谈,常黎首先问了一个自己最想知道的问题:“我还能回去吗?” 星月遗憾地摇了摇头,回答她说:“被召唤过来的灵魂是没办法再回去的,而且你已经附身了,你的魂魄在一个月之前将我的师妹小来夺舍了,现在你就是小来,除非死或者深度昏迷,不然你的灵魂永远不会离开这具身体。” 常黎无法用语言来形容她现在的心情,她一心只想找到妈妈,现在却被人告知自己永远都回不去了,永远被困在这具身体里面了……直到死为止…… 不过换个角度来想,其实她之前已经死了,因为她足够幸运才会被召唤过来,这算不算是他们给了她重生的机会呢?算是救了她一命? 可是……你们有什么权利剥夺我转世的机会?凭什么不让我的灵魂安息? 常黎不知自己到底是感激还是怨恨,总之她现在的心情很复杂,一时之间不知该如何是好,原来她的目标是:挣钱→找到高人→寻找回去的方法。 现在呢,直接从挣钱这一步走到了没有出口的尽头,今天早上起床的时候她还对于未来有着无限的希望呢,以为自己能在回家之前给林姐姐和孩子们多攒点钱,这下好了,她根本就回不去,挣再多钱也是无用功。 那妈妈怎么办……妈妈一个人要怎么撑下去? 一想到满脸皱纹的妈妈坐在沙发上抱着她的遗照痛哭的样子,她悲伤的情绪就变得无法被控制,一切的希望已消散,剩下的只有绝望,她双眼放空,在心里默念着:回不去了……回不到妈妈身边了…… 星月早就料到了常黎会是这种反应,陆先生曾说过,这一世的常黎是非常脆弱的,这种打击对她而言无疑相当于天塌了一般。 常黎的呼吸变得越来越急促,她扶着一棵大树慢慢坐在了一块石头上,星月心疼地揉了揉她的头,安慰她道:“原本你的寿命已尽,当初若不是师父施法将你唤来,现在说不定你已经投胎了,早就把你娘忘光了。来到这边总比死了好,至少还有能再次见到她的机会。” “再次见到她的机会?怎么见?我们隔着一千年呢,怎么见?” 星月蹲在她面前握住了她的手,对她解释道:“我的师父名叫百棠,是巫咸族与一目族的后人,他精通通灵术,可以把死去的灵魂通灵过来,只要能算到你娘是在哪一日过世的,你就有机会能再见她一面。” 死去的灵魂……过世……再见一面……这意味着,就算有机会再见到妈妈,那也只能是最后一面了。 常黎沉默了很久,没有再回话,星月坐在旁边安静地陪着她,耐心等待着她恢复情绪。 她们在树下坐了半个时辰,听着树上的蝉鸣,望着远方的风景,常黎的心情正在得到平复。 一阵热风吹来拂过了她的侧脸,她感受着夏天的风的温柔,而后跟着风一起站了起来,朝着北方走去了,星月跟在她身后,直到走到山脚下才停脚。 “星月姑娘,你们把我召唤过来是为了什么?”这是常黎的第二个问题。 “为了拯救部落与世界。”星月答。 “哈——”常黎没忍住笑出了声,她指着自己反问她:“就凭我?拯救世界?你们不会找错人了吧?” 星月轻声笑了一下,随后点了点头,对她说:“我们要找的人就是你,绝对不会有错的。” “你们就这么自信吗?凭什么认定我就能拯救世界呢?” 星月牵着她的手走到了一棵参天大树的阴影底下,她们找了个舒服的位置坐了下来。 “因为你的前世是常鸣族的族长,有你的协助我们才能打败萨蒙族的进攻,世界才能和平,否则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大战。”说到这里,星月摘下了头纱和面罩,露出了真面目。 “哇……”看到星月的脸,常黎没忍住惊艳发出了一声感叹,她还没在现实中见过这么精致的容颜呢,像是古画中的美人。 怕被人误认为是花痴,常黎收敛起了自己的表情,继续聊起了刚才的话题:“我的前世是常鸣族的族长?那我什么时候死的?” “十年前你被萨蒙族的人偷袭,中了他们的毒箭,在毒发前你通过你的守护兽白雪为师父留下了一瓶干净的鲜血,随后你便跳崖自尽了。多亏了那瓶鲜血我们才能准确地召唤回来你的灵魂。” 常黎接着问:“都已经十年了,还是没有什么进展吗?还是需要我回来才能解决那个萨蒙族?” “也并非如此,陆国的战力还是很强的,已经击退了六波萨蒙族的进攻。不过普通人哪里防得住那阴狠的手段?最近几年他们研究出来的各种毒素已经杀死了很多人了,就连我和哥哥都没办法很快地做出解药,因此才需要你回来协助我们。” “这个萨蒙族是不是专门干这个的?给人下毒是他们的武器?你和你哥哥都能解他们的毒?”常黎一下就抓住了重点,她认为星月和她哥哥才是能打败萨蒙族的关键。 “是的,萨蒙部落就是通过让人中毒来当进攻武器的。我和哥哥原本是星光族的族人,我们部落的人擅长治愈与解毒,也是唯一可以克制萨蒙族的部落。十年前,在你被偷袭后,萨蒙族的人伙同轩辕族的人偷袭了我们部落,他们几乎杀光了所有人,我和哥哥在族长的护送下逃进了忆谷,族长为了保全我和哥哥,他跑出去引走了部分追兵。没过多久萨蒙族族长的女儿便追上了我们,但她什么也没做,还在走之前给我们留下了干粮和水,所以我和哥哥才能逃过一劫。” 听她讲完,常黎点了点头说:“原来如此,怪不得这大夏天的你把自己裹得这么严实,原来是怕被萨蒙的人认出来。” 星月也点了点头,继续说道:“自你死后,常鸣部落内发生了十多场内战,族人们在争夺族长的位置,如今是常胜当家,他企图与萨蒙勾结进攻陆国,被师父发现后制止了他的阴谋。不过那都是一时的,他的野心正在膨胀,早晚还会再犯。” “像你说的那样,我回来了,带领族人可以协助你们抵抗萨蒙的进攻,如果说有常鸣族的帮忙就能获胜的话,那你们也可以去找其他部落的人帮忙吧?”常黎顿了一下,然后问她:“还有你刚才说的那个轩辕族,他们部落是干嘛的?” 星月继续向她做着解释:“关于其他部落,愿意参战的不多,大部分都是中立派,说到底这只是陆国与萨蒙的战争,其他部落会尽量避免战争波及到自己部落与族人的身上,他们只愿意做防守。关于轩辕族,他们的能力是易容与隐身,能力更强者甚至可以通过施法来摄取对方之前的记忆,法力越高摄取的记忆越长。他们部落生活在萨蒙与陆国的交界处,每回打仗都会殃及到他们的土地,最开始他们是反对战争的,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们选择了投靠萨蒙,成为了萨蒙重要的战斗力。” “听上去是个很难对付的部落,即能隐身又能摄取记忆,这是不是太强了?”常黎感叹道。 “是啊,我们星光族就是吃了这个亏,防备心不够强,才会上了他们的当。那时是轩辕族的人易容成了我们部落的人,从内部开始放毒攻击,所以我们才会沦陷的,那一晚……那一晚的惨烈我到死都不会忘记。”说到这里,星月眼角变得湿润了起来,族人死前凄惨的嚎叫声至今依旧清晰地在她耳边回荡,一遍接一遍地不停循环。 这种被灭族的恨是支撑她和哥哥变得强大的力量,他们是星光族最后的希望,只有打败萨蒙族才对得起死去的族人们。 “阿黎姑娘,请你助我们一臂之力,我们必须要打败萨蒙族,不然世界将永远不会和平,人们不能生活在被毒药控制的世界里。”星月抓住了常黎的手,希望刚才的话能够打动她。 “我当然想世界和平,可是,现在有一个最重要的问题,我是回来了,但我不是前世的常黎了啊,我没有任何关于她的记忆,我现在也不是常鸣族的族人,我回到部落里去能有什么用呢?他们怎么可能会认我当族长?” “关于这点,我想是不需要担心的,只要白雪能认出你来,族人也会认你的。” 常黎疑问:“白雪?谁啊?” “白雪是你的守护兽,它是一只白色的雪鸮,在刚出生时就认你为主人了。在你过世后,它遵照你的嘱咐去了雪山里修行,自此再也没回来过。它是常鸣族里最长寿的守护兽,今年已二百三十二岁,部落里的人都很尊敬它,只要它能认出你,一切都不再是问题。” 听到这里,常黎已经没有了什么要问的事,她在心里思索着星月的话,考虑着关于自己与世界的未来。 一炷香的功夫后,她问星月:“所以,你不怕辛苦地找了我一个多月,现在找到我了,就是要带我走了对吧?” “是,我要带你回忆谷。” “我可以跟你走,不过你要帮我一个忙。” 星月连忙点头答应她:“什么忙都可以,你说。” “我不能自己走,你记得你扶回来的那个大姐吧?我要带她和她的一对儿女跟我们一起走。” 星月对此有些为难,那位大姐虽说是好人,可她们一家人都是没有能力的普通人,跟她们走的话怕是没办法再继续平静地生活了,她们能忍受战争带来的痛苦吗? 不过她还是答应了常黎的要求,只要能把她带回去,这些都不是什么问题,她点头对她说:“好,我答应你。” ------------ 第7章 来到忆谷 (1) 董林氏不肯跟常黎走。 她摇了摇头对常黎说:“我们家在这里,走了算怎么回事啊?再说了我也习惯住在这了,孩儿他爹也在这,我还是不走了。” 常黎皱眉问她:“林姐姐,这里这么艰苦,那人对你也不好,留下又有什么意义呢?” “小黎妹啊,林姐姐我这半辈子都过来了,再过半辈子也不算事儿。你不用担心我们了,快去做你该做的,只要偶尔回来看我们一眼我就知足了,孩子,快去吧。”她轻轻拍了拍常黎的手,强忍着心中的不舍把她往外推。 “林姐姐,真的不跟我走吗?只要我们四个在一起,不管到哪里都是家,孩子有没有爹又有什么关系?反正他也没做到当爹该做的事,有他没他都一样。”常黎还是想尽可能地劝董林氏跟她走,无奈她的林姐姐太犟了,怎么说都不肯离开这儿。 “乖孩子,这点银子你拿着,当路上的盘缠。”董林氏从兜里掏出了几两碎银子放进了常黎的手里,那是她上个月挣的全部的工钱。 常黎把银子塞回了她的手里,她擦掉脸上的泪水后转过身和星月说了几句话,然后又来到了她的面前。 常黎手中的那袋银子最起码有五十两重,她放到董林氏手里后握紧了她的手,嘱咐她道:“林姐姐,你对我的收留之恩我这辈子都还不了,这些银子你一定要收下,留着给你和孩子们用,可千万千万不要被董大志发现了。我马上要走了,真的很舍不得你们,你们要好好的,想找我的话随时都可以过来,我就在忆谷里等你们。”说罢她抱住了她,过了很久才撒手。 董林氏不想要常黎的钱,她一说要还给她她就生气,她们光顾着来回推钱了,已经忘记了她们现在正在告别。 这推来推去的,让人看了就烦,星月把钱袋子一把抢了过来塞进了董小秋的手里,叮嘱她道:“小秋妹妹,你可得看好这袋钱,别让你那混蛋爹给发现了,你娘不想要这钱,你就替她保管着,这是星月姐姐和阿黎姐姐的一番心意,再退就不礼貌咯。” 董小秋被她的话逗笑了,她抱着钱袋流着泪笑出了声,然后点了点头对常黎说:“阿黎姐姐,你放心去吧,家里有我呢,我会劝娘早点过去找你的,你等着我们。” “好!一定要快点过来!”常黎摸了摸她的头,也给了她一个拥抱。 董小志同样感觉不舍,不过他把情绪全部藏在了心里,不哭不闹的,像是完全不在意她的离开。 常黎不忘向他道别,她来到他面前对他讲:“小志,你是家里唯一的男子汉,你娘和你姐都需要你来保护,不要辜负我对你的信任。” 董小志认真地点了下头,把常黎的话放进了心里。 (2) 这趟回忆谷的路程只花了半个时辰,原本正常走路是需要半天的,星月为了能安全地带常黎回去,在天黑前雇到了一辆马车。 下车后,她们又步行了一段路,星月指着一条上山的路对常黎说:“走完这段路就到我们家了。” 常黎对爬山有阴影,她走在了星月身体左侧,右手死抓着她的衣袖,生怕下一秒自己又摔下去。 刚才只顾着害怕了,这会儿爬上来了常黎才发现这一片的风景有多美。 这是一栋用石砖建起来的房子,门前有一处非常空旷的空地,站在空地上能看见那条通向马头滩的长河。 进门后,一入眼的是院子最中心的水池,池子里养着成群的小鱼儿,池面上的荷花已经开花了,荷叶上趴着一只小青蛙。 在湖的对面,正对着大门的那间房应该是前厅,门上挂着一块写着“欣儒堂”的匾额。 在常黎左手边有一个木楼梯,从楼梯上去可以通向一座木桥,木桥连接着二楼的回廊,回廊大概有七丈长。 “哥!陆先生!快出来!我带常黎回来啦!”星月狂奔进了欣儒堂里,边跑边大叫,没一会儿,两个男人跟着她一起跑了出来。 左边那个穿着一身黑的男人跑得飞快,一眨眼的功夫就到了常黎的面前。 “来儿——你终于回来了!”说着,他把常黎抱进了怀里,这还是她第一次体验到触摸胸肌的感觉。 好结实的胸膛,这人一定经常锻炼。这是常黎脑子里唯一的想法。 “哥!她不是小来!她是常黎!”星月卖力地拉着哥哥的手腕,为了把常黎从他怀里解救出来费了好大的一番力气。 “这位公子,我的确不是小来姑娘,我叫常黎,是被你们从一千年之后的世界里召唤过来的那个常黎。” 听到常黎这番话,星云有些恍惚,随后便反应了过来,他急忙向她道歉:“这位姑娘!十分抱歉!是在下失礼了!” 星月在一旁替星云解释道:“阿黎,你不要生我哥哥的气,在唤魂以前哥哥和小来师妹之间有着很深的感情,他们原本是打算要在今年年底成亲的。” 星云强忍着心里对爱人的思念之情,收回了想要抚摸常黎脸颊的右手,改为了作揖,向她自我介绍道:“常黎姑娘,在下名为星云,是星月的哥哥,也是小来的师哥。方才实在是我太过失礼了,不知可否得到姑娘的谅解?” 常黎对他点了下头道:“星云师哥,方才的事情你不用放在心上,关于这件事,说到底都是我不好,小来是为了我才牺牲的,我完全能理解你的心情。反倒是我觉得非常对不起你,为了召唤我回来,只能让你和心爱之人阴阳两隔……” 这时,右边那位白衣男子开了口讲话:“常姑娘与我想象中的大不相同。” 常黎看向那人,歪着头问他:“这位是?” 星月抢先替他回答:“他就是我跟你说的那位占卜天才陆先生。” 陆羽合上折扇,对常黎介绍自己道:“在下名陆羽,朋友们一般称呼我为陆先生,密友则喜爱唤我为羽翊。” 常黎对他点了下头,唤了声:“陆先生。” 这会儿,不知从哪冒出的一堆小鬼头叽叽喳喳地围了上来,他们大都是没成年的少男和少女,像观猴似的打量着常黎。 “师姐,这位就是师父召唤过来的师祖奶吗?”其中一个小女孩凑在常黎跟前问星月道。 星月搂着常黎自豪地对女孩说:“对!师父终于成功了!” 在这群孩子们的惊喜与兴奋中,常黎被请进了欣儒堂里,享受着贵宾级的待遇。 (3) 百棠还未醒,他已经昏睡了三十三天了,通过星云这些天的精心疗愈,他的法力已经恢复了有八成。 常黎看着百棠沉睡的侧脸,对他的感情有些复杂,许是小来对师父感情太深,对他的担忧已经形成了肌肉记忆,让她不自觉地想要去照顾他。 这是自己前世的徒弟?怎么看上去年纪这么大?那个常黎在死的时候是多少岁?记得星月有说过,常黎的守护兽白雪已经二百三十二岁了,而且是从刚出生时就认了常黎做主人,这么说来,常鸣族的常黎最少也得有二百三十来岁。 现已入夜,常黎没再打扰百棠休息,她给他关好门后回了自己的房间。 这里可比在董家住着舒服多了,她自己住在二楼的一个大房间里,床又大又软,房间的通风也很不错,一点都不会热。 房子里一共有四扇窗,南北各两扇。南边的窗户通向回廊,站在窗前能欣赏到庭院里的风光。北边的窗户外是美丽的山景,窗框如同画框,将这夜晚的景色组成了一幅优美的水墨画。 这种安宁的祥和夜晚,是自她来到这边以后第一次感受到的,她趴在北边的窗户上,安静地欣赏着窗外的夜色。 从房顶传来的砖瓦碰撞的声音打扰了她一个人的自在,听上去好像有人在屋顶。 她来到了走廊上,踮着脚往屋顶望去,正好与躺在上面的陆羽四目相对。 她大声朝他喊道:“陆先生,你在上面做什么?” “赏月。”这二字慢悠悠地从他口中吐出,竟别有一番风雅。 她问他:“你从哪里上去的?” 他看她一眼,对她指了指西边的楼梯,示意她可以从那里上来。 常黎有些恐高,她爬上屋顶后看了眼楼下,差点把自己吓昏过去,走也不是退也不是,只敢趴在原地发抖。 “陆先生!救救我!我动不了啦!”常黎向陆羽尖声求救着,她双手用力扒着面前的砖瓦,生怕自己一不注意掉下去摔死。 陆羽坐起身来似笑非笑地看她,在心里笑她像只青蛙,这转世后的常黎与前世的脾性相差得未免太大了些,这一世的她完全就是个马虎的小鬼头。 走在屋顶上的陆羽如履平地,非常的平稳,他来到了常黎的面前,温柔地将她拉了起来。 站起来后的常黎没有要下去的打算,她双手攥着陆羽的衣袖对他说:“你走在我前边吧,跟着你走的话我就不害怕了。” 他们一同回到了他刚才赏月的位置,常黎坐在了他的旁边。 她先开口:“陆先生,听星月说,唤魂术能成功都是多亏了你的占卜。” “我只是做了分内之事,真正的功臣是消耗自己寿命施法的百大师。” 常黎诧异道:“消耗寿命?做这个法术还会减少寿命的吗?” 陆羽点头回答:“没错,每施法一次便会折损一年的寿命,百大师总共施了十次法,最后一次他使用了三倍的法术,总共折损了十二年的寿命。” “用十二年的命换我回来,真的值得吗?”她喃喃自语着,心里百感交集。 “值与不值都看你的造化。百大师只是做了常大人临走前托付给他的事情,作为她的徒弟,他做的这些也都是分内的事,你不必太过在意。” 陆羽讲这些话并非是为了安慰她,他认为每个人都应该各司其职,与其为了同伴的牺牲而内疚,不如把他们做出的贡献利用到最大化,这样才不会辜负那些伟大的牺牲者。 常黎沉默了一刻钟后再次开口:“星月告诉我说,我还有机会再见我娘一面,你可以帮我占卜她是什么时候过世的吗?” 陆羽对她点了点头,向她承诺道:“占卜不是一时就能得到结论的事,尤其是相隔了一千年这么久远。我不能保证什么时候会占卜到结果,但我可以向你保证,只要我还活着,我一定会找到她的下落。” ------------ 第8章 田小来 (1) 今个儿下起了小雨,给这阴冷的天气多添了分寒意。 住在破庙里的乞丐们蹲在屋檐下,祈祷着雨天快些过去,这种鬼天气没人愿意出门,还怎么上街讨饭? 坐在门槛上的老乞丐名叫柳重阳,下巴上留着一撮山羊胡,他双手揣在袖子里,忧愁着即将要入冬的季节。平日里都好说,大家辛苦点也没什么,等到冬天了可怎么办?每年冬天都得冻死几个可怜的,这个秋天格外的寒冷,真入冬了,估计要下上好几天的大雪,连出门都困难,更不要说出去乞讨了。 柳重阳回头看了眼躺在被窝里还在生病的妻子轻轻叹了口气,要不是家道中落,他们夫妻俩被迫流浪至此,媳妇也不会染上重病。 连饭都吃不起,更不要说治病了,能碰上好心人给赏点钱都是很难得的,讨来的钱也只能抓一两副药,还得是隔几天才能吃得上一次,不如把钱省下来多买点饭吃。 不能怪他狠心,他实在是受不起这种苦了,有时候他都觉着,这样活着还不如死了算了,至少他们夫妻俩能一起去黄泉路投胎,路上能有个伴。 媳妇估计熬不过这个冬天,他不忍心看她的病情一天天加重,最后只能在病痛的折磨中死去,他想要早日替她了结,然后自己再跟着去了。 他打算等雨停了就出去讨银子,再找个卖农药的店买两瓶药回来,把药掺在中药里,喂媳妇喝下去。等她气绝了,他找一块没人的地方把她给埋了,等埋完她自己再走。 这场小雨直到傍晚才停,昏暗的空气中弥漫着泥土的气息,用力吸一口,倒也觉得挺好闻。 差不多快到饭点儿了,去各大酒楼门口守着总能捡点别人不要的剩饭剩菜。 柳重阳跟着乞丐部队来到了福运酒楼的门口,期望着能讨点店里不要的残羹剩饭,老板人还不错,特意把中午的剩菜留给了他们。 今天运气好,每个人都有肉吃,馒头也管饱,是近几日以来讨来的最好的饭菜。 并不是老板心善,他肯把肉赏给乞丐,是因为新登基的陆国皇帝鼓励酒楼多行善事,给每间酒楼下达了指令,要求酒楼每隔三天为附近的乞丐准备一次荤素搭配的饭菜,食材与加工的费用可以到附近的粮仓报销,因此才有了乞丐排队领肉吃的场面。 不过是一顿饭,乞丐们像是得到了天大的恩惠,纷纷赞扬新的皇帝的伟大,称赞他是从古至今最伟大的王。 柳重阳领了半只烤鸭和五个杂粮馒头,烤鸭还冒着热气,皮上的鸭油浸到了他手指上,他忍着饥饿嗦了下指头,看着油纸里裹着的鸭腿艰难地咽了口口水,这鸭肉可是太香了,差点把他香得走不动道。 他把烤鸭用油纸包起来塞进了怀里,心想着这样能多保温一会儿,今天下过雨,不好生火,他得在饭菜凉透了之前赶回去。 回程的路刚走了三分之一,柳重阳突然想起了这趟出门的目的,他低头看着怀里的烤鸭,回头看了眼身后的街道,在犹豫了片刻后,转身走向了那间卖农具的店铺。 站在农具店门口,柳重阳观望着店内摆在木架上的农药,心想着只要能狠下这个心,之后都不用再痛苦了,他想用烤鸭换药,哪怕只能换来一瓶也行。 当他准备进门的时候,一个背着小娃娃的孩子拦住了他的去路,那孩子看上去也是乞丐,身上穿着破烂的夏装,被冻得脸色发青,浑身打哆嗦。 孩子颤抖着声音问他:“大伯,能赏我和妹妹点吃的吗?我们已经两天没吃过饭了。” 柳重阳现在只想寻死,也顾不上别人家的孩子有没有饭吃,他对那孩子摆了摆手,示意让他找别人要饭。 看着孩子虚弱与无助的背影,以及他背上那个看起来仅有几个月大的婴儿,柳重阳的怜悯之心被激发了起来,他快步走了上去,掏出了怀里的烤鸭,掰了一根鸭腿递给了孩子。 男孩连忙对他道谢,接过鸭腿后他没有吃,先是把背上的妹妹抱进了怀里,接着啃了一口鸭腿,把肉嚼碎后喂给了妹妹吃。 这孩子看着不过才七八岁大,竟然这样懂事负责,看了真叫人心疼。 “孩子,你叫什么?”柳重阳问他,又给他撕了块鸭胸肉。 孩子接过肉之后回答:“我叫田小梦。” “你妹妹呢?” “叫田小来。” 柳重阳四处看了看,问他:“你们多大了?怎么光你自己带妹妹?爹娘呢?” 田小梦摇摇头说:“我七岁,妹妹才五个月。娘生了妹妹没几天就死了,春天的时候爹说要去做工,结果去了没再回来。” 在和田小梦说了会话之后,柳重阳心里想要寻死的念头渐渐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想要收养这两个孩子的冲动,他在他们身上看到了对未来生活的希望。 现在乞丐的生活比以前好过多了,最起码每隔三天能吃上肉,而且听人说过几天会有官府的人来给乞丐发过冬的棉被和衣裳,这个冬天可比以前要好过得多。 待田小梦吃完手里的鸭胸肉,柳重阳把自己的外衣披在了他身上,他坐在地上考虑着今后的生活,想要重新振作起来。 (2) 柳重阳在乞丐朋友的帮助下把媳妇接到了田小梦的家里,他们把她放在了小梦他娘死前睡的那张床上,这会儿顾不得什么忌讳了,住在这里不比那破庙好。 这个土屋勉强能住人,柳重阳在房子里转了一圈,思量着如何修补屋里的破损,纸窗户已经破得不成样子了,得上街讨几块油纸,为入冬做准备,还得上山砍树,多做点家具出来。 院子里的那块地看着还行,说不定能种些萝卜,到时吃不完的能拿到集市上去卖,换来的钱给孩子多买几件像样的衣裳,没准还能攒出来供他们读书的钱。 住的地方有了,媳妇也有人帮忙照应着,出去找活做或许不是什么难事,只要有人还肯要他,哪怕挑大粪他也愿意干。 柳重阳靠着这股拼劲儿给他们四人的生活带来了新的希望,现在每隔三天能去领四份饭回来,吃不完的就冻在屋外,半个月下来,家里开始有了存粮,孩子们再也不用挨饿了。 他一天要做三份工,早起去跟着渔夫打鱼,吃完中午饭再上山砍柴,等到傍晚了再去酒楼做杂役,每晚还能拎点好吃的饭菜回家。 十一月底,如预料中的那样,冬天下起了大雪,好在柳重阳做足了准备,家里的粮食和煤炭够撑半个月的。 现在唯一让他头疼的是媳妇的身体,本来她的病养好了些,前些天却染上了重感冒,她是日咳夜咳,吃药也不见好转,柳重阳怕自己被传染,他每晚只能睡在堂屋里,夜里媳妇的咳嗽声时常会把他吓醒,这让他有些不好的预感,他认为她或许没有多少日子了。 小梦懂得体贴柳大伯,他除了照顾妹妹外,每天都尽责地守在炉子旁边煎药,他年纪不大,能做的事情不多,煎药是他唯一能帮得上忙的,他在炉边一坐就是两三个时辰,从不嫌累。 这场雪连着下了三天,雪一停,柳重阳便召集了村子里的男人们从自家门口开始除雪,大家忙碌了一整个上午,把村子从雪堆里给挖了出来。 多停一天工就少挣一天钱,为了这个家,雪还没融柳重阳就去了河边捞鱼,河水已经结冰了,想捞鱼得窑冰洞,他没什么专业的工具,只能用榔头一点点砸,一砸就是半个时辰,把他累得满头大汗的,最后只砸出了一个和拳头一样大小的冰洞。 他运气不好,只捞上来了三条小鱼,眼看着太阳快要下山了,他没有多做停留,赶忙收拾东西回家去了。 刚走到村头的柳重阳注意到了不远处的黑烟,他心里一惊,心想着是谁家着火了,他把手上东西一扔,朝着黑烟的方向大跨步跑了起来,跑到一半才发觉那烟是从自家家里传出来的。 家门口来来回回很多人,村民们在提着木桶灭火,柳重阳惊慌失色地冲进了院子里,他在看到躺在地上满脸灰的媳妇和小梦时丧失了理智,跌跌撞撞地奔向了他们。 他颤抖着手指试探了下他们的呼吸,随后像疯了似的大声笑了起来,一旁忙着灭火的村民来不及顾他,由他坐在地上撒泼。 柳重阳一会哭一会笑,把众人吓得够呛,有个大娘想过去安慰安慰他,结果被他一把推倒在地。 下一刻,出乎所有人意料的,他从地上爬起来冲进了那片火海里,紧接着他的尖叫声从房子里传出来,那一抹在火海里挣扎的身影令人触目惊心,永世难忘。 (3) 田小来作为吃百家饭长大的孩子,她的处境其实与乞丐并无什么差别。 这十年来她过得不太好,受尽了人家的白眼,村子里的人能给她口饭吃已经算是不错了,没有人想承担这种无端的责任,谁见了她都想把她往外赶。 随着她的年纪越长越大,村里的人已不想再管她,她去要饭会被撵走,那种被所有人白眼相待的感觉令她非常不好受,她靠自己学会了钓鱼和砍柴的本事,虽说吃得不太好,但至少能填饱肚子不再挨饿。 现在的乞讨者不像前几年那样好混,萨蒙族的人屡次进攻,陆国要迎战,财政无法再补贴乞丐们的餐食费用,这几年对乞丐的待遇又恢复了原状,没人再去在乎他们的死活。 田小来作为一个有家的乞丐,她很少会去向别人乞讨,她的饭量小,一个馒头能分三顿吃,她也从来不在意吃的东西的好坏,只要是没变质的都能咽下去。 她以为自己从出生起就是一个孤儿,没人告诉她当年发生过什么,她一度以为自己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孩子。 这种孤独始终伴随在她身边,她已习惯了做什么都是自己一个人,习惯了自己上山捡柴火,习惯了自己给自己烤鱼吃,习惯了坐在院子里一个人抬头数星星的寂寞。 这一切的孤独终于有了回应,七月的那个下雨天,她独自一人来到了山上,想要坐在山里淋淋雨,顺便捡点刚冒出头的蘑菇。 在她打算要捡一朵红色的蘑菇时,从天而降的一颗小石子打断了她的动作,接着一个男孩的声音自高处传来:“你想毒死自己吗?” 她抬头寻找声音的来源,小雨打在她脸上冲干净了她脸上的泥土,树上的男孩被她清秀的容颜所吸引,他看得出了神,一个没注意摔到了地上。 田小来上前把他扶了起来,男孩没有向她道谢,爬起来后朝着山下落荒而逃,她跟在他身后跑下了山,一路跟着他到了忆谷山脚下。 男孩没想到这姑娘会一直跟着他,他已经是全速前进了,可无论怎么样也甩不掉她,每回回头她都跟在他身后,真像个粘人的小狗。 他坐在路边的石头上大口喘着气,等缓过劲了之后问她:“你老跟着我干嘛?” 田小来从口袋里掏出了几颗樱桃握在了手心里,她小心翼翼地往前走了几步,伸着手想要递给他。 男孩疑惑地接过了她递来的东西,他张开手看了一眼,这几个果子可真是漂亮。 田小来酝酿了一会,最后开口向他道谢:“谢、谢谢你……谢谢你刚才提醒我。”说罢,她转身跑向了来时的路。 男孩追上去几步喊住了她:“喂!你叫什么名字?” 她停下,回过头,回答他:“田小来。” 收到回复后,男孩指着远处的那栋房子对她喊道:“我叫星云!就住在那里!以后来找我玩啊!” “哦!”田小来对他点了点头,然后朝着家的方向跑去了。 ------------ 第9章 星云放不下 (1) 星云无法克制自己对未婚妻子的感情,哪怕对方已不再是与自己定下婚约的人。 夜半三更,他无法入睡,悄悄来到了常黎的房间门口。 床上的人比前些日子瘦了些,黑了些,她的容貌没有什么改变,但整个人看着和以前完全不同了,连看他的眼神都变了。 星云趴在窗边看得有些痴迷,有几个瞬间,他忘记了自己注视的人并非是他的爱人,差点推门闯进去。 常黎初来新家睡得非常浅,门口悉悉索索的动静把她从梦里给吵醒了,这大半夜的,一睁开眼就看见门外有一个高大的黑影,换了谁不吓一跳。 她的第一反应是认为宅子里进贼了,为了不打草惊蛇,她动作很轻地下了床,然后猫着腰来到了门边。 星云正沉浸在与小来相爱的过往中,一时之间没有注意到床上的人已消失,他盯着屋里的床头柜发呆,转眼间,那张让他思念了上百个时辰的脸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来儿……是你吗?”他轻声问着眼前的人,右手抚上了她的侧脸。 常黎被星云的行为搞得有些诧异,她是想出来抓贼的,没成想一开门就对上了这么深情的眼神,这属实是让她有些难以承受。 她后退两步躲开了他的手,看向他的眼神充满了自责,她柔声问他:“怎么这么晚了还没睡?” 在听到与爱人昔日的语调完全不同的这句话时,星云心里最后的一丝希望也破灭了,果然,她不再是她。 “抱歉,打扰常姑娘休息了,星云告辞。”不过是一瞬间,他的语气与神色已恢复正常,继而向她道了别。 常黎站在门口目送他回房,他到了门前没有直接进去,转过头又看了她一眼,想要最后再确认一次。 望着那张熟悉又陌生的脸,星云终于不再挣扎了,那的确不是他的来儿,从今往后都不再是了。 这一夜常黎睡得很不好,星云那心灰意冷的眼神像是一条蟒蛇,把她从头到脚紧紧地缠着,缠到她窒息,让她喘不过气。 第二天一早,她拖着疲惫的身体跟着星月一起上山去采药,在爬山的途中,她问她:“星月姑娘,我还没有问过关于田小来姑娘的事情,她是为什么被百大师选中的?望月阁里有这么多人,为何偏偏选中了她?” 星月沉默了片刻,随后回答她:“因为小来不想再看其他人因为唤魂术牺牲了,她执意要做这次施法的牺牲品,连师父规劝她都没有用。” “可她不是要和你哥哥成亲了吗?” “是啊,哥哥也劝了她好久,结果越劝她她的决心就越大,她说自己不想再看师弟师妹们葬身在结界里,不管怎样都要成为牺牲者。” “真是个无私又伟大的人呐。”常黎发自内心地轻声感叹道。 (2) 陆羽的家住在几百里外的关阳镇上,他们家族中的人都懂得占卜术,是陆国里很有名的占卜世家,在外只要一提陆离族就能打听到陆家显赫的名声。 他们家族从来没有野心,只一心为陆国效劳,是远近闻名的忠心一族,什么都无法撼动他们对于这个国家的忠诚。 陆国的繁荣昌盛与他们家族愿以死效力的恒心有着很大的关系,陆家的人占卜出来的结果通常都比其他家族的要准确,他们能占卜出自然灾害即将要在哪个地方发生,也能占卜到萨蒙族什么时候会进攻,为陆王的治世提供了重要的情报和建议。 像陆羽这样的占卜天才,在陆离族里是百年难一遇的,他的父亲陆时明为了保护他,让他能够在自由的环境中长大,特意对他的能力进行了隐瞒,除了他们家族中的人以及各个部落的族长外,没人知道他是天生的占卜奇才,有些人见他每日只爱下棋,还以为他是陆家唯一的无能者。 这也是他能在望月阁里常住的原因,那里已经成为了他的第二个家,除了每隔五天需要回家一趟之外,平时他都是住在那里。 以他的能力,想要占卜到一千年以后的某个人的灵魂并不是特别困难的事,只是需要时间,具体要多久嘛,这个是看缘分的,快的话只要一刻钟,慢的话可能要一整年。 陆羽在自己房间里做好了法阵,他将占卜用具一一摆好,随后坐在了法阵正中心的地板上,尝试在万物中寻找常黎的娘亲张娟萍的下落。半个时辰过去了,他什么都没有找到。 此般难度的占卜是很消耗能量的,他累得满头大汗,嘴唇发白,一停下来便没了力气,差点倒在地上。 这种程度的占卜一天只可做一次,做多了会引起反噬,为了自身的安全起见,他打算等明日的这个时辰再来做第二次。 (3) 常黎跟着星月在忆谷的半山腰上逛了大半圈,采到了需要用的草药和一些没有毒的蘑菇。 待采完药单上的最后一味草药,她们转道回了望月阁,今天有不少要做的事情,估计会忙上一整天。 院子里,星云正在劈柴,师弟师妹们在一旁练功,有的扎马步,有的倒立,有的下腰,有的练指力,还有一两个在爬树的,这幅场景好不热闹,孩子们的功夫一个比一个强,常黎以为自己来到了戏班子里。 星云在余光中看到了常黎的身影,那瞬间他又认错了人,险些劈到自己的手指,星月见状上前接过了他手里的斧子,把他赶去了庖厨。 常黎把他的反应看进了眼里,心中对田小来的愧疚又多了一分,这股自责令她无法集中精神做事,一个不注意把正在清洗的蘑菇当成馒头放进了嘴里。 由于孩子们练功会消耗掉很多体力,他们习惯每天吃三顿饭,星云除了是教他们功夫的大师哥以外还兼顾着大厨的工作,他每日的工作量都很大,不是在教功夫就是在做饭。 相比之下星月就轻松得多,她负责采购食材,买回来东西之后监督一下师弟师妹们,然后等着吃饭就行了,她基本上不会做什么家务活,洗衣做饭类的工作全部是哥哥帮她做的。 看着孩子们艰苦练功的姿态,常黎原本有些消沉的情绪渐渐提起了劲,她跑到一个正在石墩上练倒立的女孩身边弯下了腰,学着她的样子试着倒立。 估计是田小来以前经常练功的缘故,倒立对常黎而言一点都不觉得困难,她甚至可以用手来走路。 这副滑稽的模样逗笑了那女孩,使她破了功,她翻身下了石墩,坐在上面指着常黎哈哈大笑,引来了其他孩子的注意,他们纷纷跑过来倒立,学着常黎的样子在院子里倒立走路,场面热闹得很。 自从百棠昏睡,望月阁里的气氛一直都很沉重,像这样愉快的嘻笑打闹声已经好久没有过了,这还真是稀奇的事。 房里的陆羽被外面的声音所吸引,他手拿折扇来到了回廊里,对于目前的状况想要一探究竟,当他看到在庭院里带头倒立赛跑的常黎时,他对她的印象再次产生了改观。 他坐在阑干上欣赏着这如桃源般安详的景象,因占卜术而疲惫的精神得到了缓解,精力正在一点点恢复。 常黎输了这场比赛,刚才玩得太疯,这会没了多少体力。她躺在地上大口喘着气,只觉得刚才运动的那一番很过瘾。 玩归玩,还是要继续训练的,星月在训练师弟师妹这件事上非常的严谨,从未有过一丝的怠慢,一直以来她都担任着严师的身份,孩子们即怕她又尊敬她。 (4) 星云爱上了喝酒,因为喝醉后能见到所爱之人。 在常黎来到忆谷的当晚,他瞒着所有人偷偷去安乐村的集市上买来了两坛白酒,每晚吹灯前都会喝上几杯,如今已是他饮酒的第三天,有越喝越多的趋势。 对未婚妻的思念让他快要无法承受,他不知自己到底还能撑多久,若不是他对于萨蒙族的憎恨足够深,他或许早就跟着她一起去了。 在死之前一定要报仇,为了死去的族人,为了无辜牺牲的人们,为了世界的未来……不管是为了什么,击败萨蒙都是他活在世上的唯一理由。 他怀念着与小来初次见面的那天,与她成为朋友的那天,向她表白的那天,她接受他的爱意的那天,以及……她跟着师父前往忆谷山脚下,准备赴死的那天…… 一杯接一杯,每多回想起一段过往,他就会多喝下一杯酒,直到喝光了一整坛。 他感觉天地掉了个个,以为自己走在天上,他迈出了一只脚,脚下软绵绵的,感觉比棉被还要软。 不知是冲动亦或是再也抑制不住的思念,他径直来到了常黎的房间门口,这一次他没有在门外偷看,他直接推门进去了。 常黎本来在书桌边看书,结果她看了没两页就趴在桌上睡着了,她这会儿正在梦里和董小秋翻花绳玩呢,突如其来的房门声音把她吓醒了,她惊慌地坐起身来,差点被眼前的状况吓得从椅子上摔下来。 星云上半身的衣服敞开了大半,胸肌和腹肌几乎快要全部走光,他的头发也乱糟糟的,头绳不见了,长发随意披散着,若要说这人是鬼也是合情合理的。 这副模样怎么看怎么不正常,再一看他手里的酒坛子,常黎对于眼前的情况便了解了个大概。 她快步来到了他面前,伸出手想要拿走他手里的酒坛子,却被他抓住了手腕,他把手里的东西一扔,坛子摔在地上碎成了六七块。 说实话,就算这男人再帅,现在的他也是会让人感觉害怕的,他毕竟喝了酒,真要做点什么的话,她也没办法确保自己能安然无恙地逃脱出去。 星云向常黎一步步靠近着,在屋内昏暗的烛火下,他已分不清面前的人到底是不是他的爱人。 常黎一边后退着一边在心里思考摆脱他的方案,他正死死地抓着她的手腕,想跑真的太难了,得想个法子和他保持点距离。 “星……星云大哥,这么晚了是不是该休息了?你忙了一天了快回去睡吧,明天不是还要带孩子们上山训练吗。”她边讲话边尝试抽回手,结果越抽对方攥得越紧,几欲要将她的手腕捏碎。 “疼……”她轻声叫着痛,这一声引起了星云的怜惜,他终于松了手。 常黎以为找到机会了,她刚想往门外跑,紧接着被他抱进了怀里,他的胸膛压下,她禁不住他的重量,整个人往后倒了下去,不偏不倚摔在了床上。 星云并未打算要做什么,他俯下身来直盯着面前的人看,企图在她眼中找到曾经的柔情,可这一次又失败了,她的眼里只有惊恐。 为什么……为什么命运对我们如此残忍?为什么你要选择离我而去……为什么…… 他在心里一遍遍地问着收不到答复的问题,如鲠在喉,快要窒息。 一滴滚烫的泪水落在了常黎的左脸上,她的心跟着这滴泪抽动了一下,她不知自己为何这样难过,好像田小来的身体能感受到自己深爱之人的痛苦,她在跟随他的情绪一起悲痛。 月光洒在星云的左脸上,把他的绝望与痛苦清晰地展现在了常黎面前,这般至死不渝的深情,让她这个外人看了都忍不住动容,她伸出手抚在了他的右脸上,小声对他呢喃着:“对不起。对不起。” 星云没有回房,常黎也没有赶他走,他趴在她腿上睡了一晚。 她坐在床头,一夜无眠,安静地陪他度过了这一个让人难忘的夜晚。 ------------ 第10章 常黎要做的两件事 (1) 这一晚常黎想了很多,她认为自己有两件必须做的事情。 第一件事,她想要把小来的魂魄带回来,把身体还给她,让她能够和星云团聚。 第二件事,她要去雪山找到白雪,带领白雪前往常鸣部落,劝解族人与她一同抵御萨蒙,早点结束这一切。 如星月所讲的那般,这一切的不幸都要归功于那个有着豺狼野心的部落,是他们造就了世间的痛苦,害得人们与所爱之人阴阳两隔。 如今百大师还没有清醒,不知去哪还能找得到懂得通灵术的巫咸族人,而且,即便能把小来的魂魄带回来,可之后又该怎么做呢?难不成让她在阳间流浪吗? 关于这点,她找陆羽打听了一番,对于还魂术有了大概的了解。 他是这么说的:“想让死去的魂魄还魂也不是不可能的事,还魂术的难度不像唤魂术的那样艰巨,巫咸族里有不少人懂得如何施法。只是,小来已经死了有三十六天了,她的魂魄怕是早已转世。” “转世的意思是,想把她找回来只能靠唤魂术了吗?” 他点点头回答她:“没错,那是唯一的办法,而且唤魂回来的她也没有了前世的记忆,就算把她唤回来又有什么用呢?” 常黎又不死心地问他:“那如果她还没转世呢?还有机会吗?” 他看她两眼,随后说:“有机会,不过很渺茫。死去的人们都会在头七的当晚回魂,除了那些执念太深的魂魄外,几乎所有人的魂魄都会被空相族的引路使者封印带走,然后被送到弥索罗大陆进行超度与转世。如果小来的执念够深,还没有做好转世的准备,那么我们就还有把她带回来的机会。” “真的吗?”听到还有机会,常黎激动得一下子从凳子上窜了起来,她抓着陆羽的衣袖催促他道,“你快说快说!应该怎么做?” 他自然地抽回衣袖,打开折扇后严肃地问她:“弥索罗大陆是神与鬼怪的居住地,凡是去过那里的人基本都不可能安然地回来。先不说能不能找到小来的魂魄,就说假如我们把她带回来了,那么之后要怎样?让她在世间当一个孤魂野鬼吗?” 她摇摇头说:“我想要把她的身体还给她。” 听她这样讲,陆羽轻叹了一口气,他摇了摇头道:“简直是胡闹。” 她不死心地继续问他:“我在来找你之前有找星月做过打听,她告诉我说,你有一个朋友能让人的身体变成濒死状态,那样的话我就能灵魂出窍,到时让巫咸族的人帮忙把小来的魂魄放进她身体里,这样不就可以了吗?” “若按你说的那样来做倒也是可行的,但太过于冒险了。单是去弥索罗大陆就有可能会导致大家都回不来,再加上让你魂魄出体,这样做就变得更加危险,我不能让百大师付出生命做出的牺牲白白被浪费。”陆羽的拒绝非常的果断,没有再给她任何商量的余地。 常黎失望的眼神里透露着坚定,她没有因为陆羽的话放弃,他的话反而成为了让她能够坚持的动力,既然把小来带回来不是完全不可能的事,那她就去把这件事做到成功。 临走前她对他讲:“陆先生,我不会拿百大师和那些为了唤魂术白白牺牲的孩子们开玩笑,就算我要做的事情在你看来是充满了困难的我也不会放弃,我会找到最安全的方法,最后一定把小来带回来。” 望着她离去的背影,陆羽藏在折扇后的嘴角微微上扬了起来,他在心里感叹道:不愧为常大人的转世,这倔强的脾气始终没变呢。 (2) 大话都让她说尽了,真要做的话却一点头绪都没有。 常黎坐在庭院的凉亭下苦恼着自己刚才的豪言壮语,这种说话不经过思考的性格果然还是改不了,陆先生已经警告过她其中的危险性了,她怎么就是这么固执呢? 话已经放出去了,现在是不做都不行,再说了,她也没想过要放弃,只是找不到合适的计划。 她有听小秋讲过关于弥索罗大陆的故事,据说那片大陆上居住着掌管世间万物的神,好像祺矢族的族长就与这位伟大的神有着血缘关系。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代表着祝福与幸运的部落——祺矢族。 听闻神的女儿明作女神在万年前来到了这片土地上,她在陆地最中心的位置创造了自己的结界。她帮助世人生长,为世上的每一个生物送上祝福,为人们带来了幸运与安康。 关于祺矢部落的成立一直没有一个准确的说法,最广为人知的说法是:部落里的族人都是动物变的,那些动物在死前受女神眷顾,死后甘愿向她俯首,化成了人类的模样守护在她身边,同她一起为世人送上祝福。 祺矢部落所在的德圣镇位于忆谷的西南方向,是世间唯一一处不会发生战争的地方,各个部落的族长都很尊敬她。在必要时她会出面终止战争,也就是说,部落之间不管怎么打最后都不会造成太过严重的后果。 常黎想去德圣镇上拜访明作女神,看看她能不能帮忙把她带到弥索罗大陆上去,她刚写下这一计划,陆羽的声音便从她头顶传来:“别妄想了,明作女神忙得很,没空带你回老家。” 被人取笑比被偷窥还要让人生气,她把桌上的纸揉成一团,砸在了他的折扇上,她带着赌气的语气赶他道:“你不想帮我就不要在旁边取笑我。” 他把纸团捡起来打开看了一眼,接着坐到了她的对面,他问她:“为何这么执意要把小来带回来?” 她磨着墨回他:“因为她和星云已经够苦了,他们下半生理应过幸福的生活。” “你自身的处境又有多好?不先考虑下自己?”他又问她。 她抬起头来反问他:“我还需要考虑什么?我已经回不去我的年代了,我见不到我娘,爹也死了十多年了,你说我还有什么是需要考虑的?” 他拿起毛笔沾了沾墨水,问她:“你还想再见你爹一面吗?” “当然想。”说着,她把桌上的纸推到了他面前,“可他已经死了十多年了啊,就算是通灵过来,那也不是这一世的他了吧?” “你可还记得你爹过世的日子?”他提起笔问道。 她点点头,说:“两千零八年的一月十三日。” (3) 昏迷了整整三十九天的百棠终于醒了过来。 一醒来他便说要吃蛇胆,星云去忆谷的百蛇窟里抓来了十多条蛇,他将它们的蛇胆全部取出,喂师父吃了下去。 吃过蛇胆与雪莲的百棠恢复了全部的精气,看着一点也不像睡了将近四十天的人。 星云把这些天来的事一一向他做了汇报,听闻事情经过后,他没有任何的情绪波动,仿佛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在该说的都说完了之后,星云语气带着恳求地对他讲:“师父,常姑……常大人说她想去弥索罗大陆把来儿的魂魄带回来,徒儿想要随她一同前去。” 百棠点了下头,平淡地张口回他道:“为师有预感,这趟前往弥索罗大陆的路并非是恶向的,你们一同前去即可。” “多谢师父!”得到师父准许的星云激动得差点给他跪下,他心中的那片枯草地,时隔多日终于生长出了第一片绿色。 安乐村的集市上—— 常黎和星月在集市上逛了一个时辰,买完日常用品后,她们转道去了永祥村。 离开这里不过才一周,常黎感觉自己像是走了一个月,她可快要想死她的林姐姐和小秋妹妹了,在望月阁的每晚都会梦到她们。 她想要给大家一个惊喜,到董家后直接就推门进去了,她边朝屋里跑边喊着:“林姐姐!小秋妹妹!我回来啦~!”哪知家里没有一个人,她的满心欢喜扑了个空。 “这才什么时辰,怎么都不在家啊?”她把怀里抱着的糕点放在了堂屋的茶几上,在房子里四处转了转,还是没有找到一个人影。 她心想着,可能是董林氏带着孩子们出门采购东西去了,她们应该会在中午之前回来,她打算等她们都回来了再走。 这一等就是两个时辰,眼看着未时快要过去,一旁的星月也早就不耐烦,她打算先回去了,等明天下午自己再过来一趟。 放下买给她们的礼物后,常黎又去院子里跟石头叙了会旧,这才舍得走。 好在她们这趟雇了马车,回程的路走起来没有任何的困难,不然这堆东西都不知道要怎么带回去。 她们是早上出的门,出来的这一个上午,常黎完全无法专心和星月讲话,她总会在无意间想起陆羽,想起他手里把玩的那把白色折扇,想起他听她说要把身体还给小来时的无奈叹气,想起她倒立的那天,他坐在回廊阑干上的侧脸。 她承认自己有被他的气质所吸引,但她不觉得那是什么正面的感情,陆先生人不错,但他太过自大,尤其是下棋的时候,他真的一点都不懂得礼貌和谦让,特别的霸道,不把你逼到死路不罢休,连对新手都非常的残忍。 马车上,星月一直在她耳边念叨关于各种草药的功效,她一句也没听进去,当她把注意力集中在找回小来这件事上时,马车突然停了下来,她们二人听见车夫对人喊道:“哪来的小丫头?去!去!别挡路!” 星月以为是碰上乞讨的了,她撩开帘子看了眼,随后大叫道:“董小秋?!你怎么在这啊?” 前边就是忆谷了,她怎么会自己一个人跑到这里来? 星月的话把常黎从对弥索罗大陆的幻想里拉回了现实,她一听见小秋的名字便从座位上跳了起来,赶忙下了马车。 董小秋一看见常黎就哭了出来,她从地上爬起来扑进了她的怀里,向她哭诉道:“阿黎姐姐!救救我娘!” “小秋你先别着急,慢慢跟我说,你娘她怎么了?”常黎的心提到了嗓子眼,生怕从小秋嘴里听到什么让人无法接受的消息。 董小秋指着东南方向的路,边擦眼泪边拉着常黎往那边走,她哭得越来越凶,话也讲不清楚,让人听了真是着急。 在常黎耐心的引导下,小秋向她讲清楚了事情的经过。 在天还没亮时,董林氏叫醒了儿女,说要带他们去忆谷找阿黎姐姐。 董林氏没拿多少东西,只拿了常黎留给她的银子和几件衣服,她们三人匆忙上了路,原本她是想省点钱的,觉得一个上午就能走到忆谷,也就没有找车代步。 谁知,快到中午时,董大志竟骑马追上了她们,他逼着她们跟他一起回去,董林氏不肯,在被推搡与打骂的过程中,她怀里的银子掉在了地上,还没来得及捡就被董大志抢先拿了去。 他看到妻子偷偷藏了这么多钱,被背叛的怒火一下子就控制不住了,他掏出腰上的砍骨刀对着她左劈右砍了一顿,砍掉了她的三根手指和半只耳朵,这还不算完,他还想再对女儿动手,被董林氏拦了下来。 她双手死命抓着董大志拿刀的那只右手,对孩子们喊话让他们快点跑。 董小志这次终于勇敢了起来,他冲上去想要救妈妈,结果被董大志一脚踢翻在地,他的后脑勺结结实实地摔在了地上,当场昏了过去。 董小秋在妈妈拼命地拦截与一声声的呼唤下成功逃了出去,她边哭边奔跑,跑到自己没力气动了为止。 ------------ 第11章 前往涟萍乡 (1) 到处都找不到董林氏和董小志的下落,按照董小秋的描述来推断,董林氏极有可能在被砍后当场身亡,可现场找不到她的尸体,只有一些血迹与一些碎肉块。 地上也没有他们的脚印,看样子不像是自己跑了,也不像是被野兽给吃掉了尸首,更像是被人带走了。 董大志刚砍了人,儿子还因为摔倒而昏迷,或许他会带着儿子一起走,但他没有理由带着被他砍成重伤的妻子走。 那董林氏的尸体会去了哪里呢?是有人路过看她可怜,把她带去治疗?还是有人目睹了一切,叫来了县衙的人,所以她才会不见了? 脚印比较杂乱,这条路连接着两个村子,附近来往的人比较多,加上马车、运货的车类也会经过此地,根本就看不出什么线索来。 常黎强忍着心里的悲伤,情绪冷静地和星月做着推测,她们在路边讨论了半个时辰也没讨论出什么结果来,最后决定先带董小秋回去。 回到望月阁后,听闻百棠醒了,常黎没有特别开心,她还沉浸在小秋描述的那幅悲惨的画面里,她设身处地地想象了一下林姐姐被砍时的绝望,因为代入太深,她感觉自己也被砍了好几刀。 她后悔当初没有强硬带她们走,也后悔走之前没有把董大志的手给废了,她还后悔自己没有早点去看她们,要是她提前一天去董家,或许就不会发生这种悲剧了…… 她深陷在自责的沼泽里,认为林姐姐的下场全都是因为自己做事想得不够全面导致的,想想看,要是那董大志真的没有再对她施暴,她为什么大清早的要带着孩子们来忆谷找她?想必……在她走后林姐姐没少被虐待。 此刻,常黎对于董大志的憎恨已经深入了骨髓,她恨不得把他千刀万剐。 星云带着好消息来找她,一见面便被她身上的戾气吓了一跳,他隐约能感受到从她身体里散发出来的怒火,这股愤怒令他有些畏惧。 他小心翼翼地坐在了她旁边,她在沉默,却又像讲了无数句话。 片刻后,他问她:“常姑娘,我们何时出发?师父说他会提前与巫咸族的族长通信,让族长帮我们去往弥索罗大陆的边境。” 常黎对他摇摇头说:“对不住了星云公子,我目前还有要做的事,暂时不能去了。” 星云意外道:“什么?这是为何?” 她向他解释了一番,说到最后,她问他:“等等我可以吗?林姐姐和她的儿子现在还下落不明,我实在没办法放心上路。” “可是我们再耽误下去的话来儿怎么办?万一错过她转世前最后的机会了呢?”他着急道。 听了他的话,常黎的理智逐渐回笼,是她扬言要去把田小来的魂魄带回来的,她给了星云新的希望,她不能再把这份希望夺走。 关于林姐姐和小志,一时半会也找不到他们的下落,确实不该为此事耽误去找小来。 她拍了拍他的肩膀,向他许诺道:“这样好吗?等我们做好准备了就出发,你放心,我们绝对会把她带回来的。” (2) 从忆谷出发,在乘坐马车的情况下,总共需要将近十天才能到达涟萍乡。 涟萍乡位于忆谷的西北方向,是空桑一族的领土,与弥索罗大陆隔湖相望,若想入境弥索罗,需要从涟萍乡搭船,只有穿越镜湖才能到达那里。 那不是寻常人能去的地方,就连身为半仙人类的空相族也不能在弥索罗的土地上待太久。 作为普通人,直接踏入弥索罗的范围就相当于送死,在没有能够全身而退的把握以前最好还是不要去冒险。 为了保险起见,陆羽和星月决定要一同前去,四人在路上互相照应着会更安全些,且晚上双人守夜也没那么容易走神。 这次的行动获得了巫咸族族长与空相族副族长的支持,等常黎他们到达涟萍乡后会有人接应,到时将采用特殊的方式登陆弥索罗大陆。 好消息是,空相族的副族长在转世桥上找到了小来的魂魄,听百大师说,她在桥上徘徊很久了,一直不舍得过桥,副族长用符咒暂时把她封印了起来,她目前正处于隐形的状态,不会被周遭的鬼神发觉,只要她肯心甘情愿地跟着来接她的人走,那么就能把她带出来。 星云巴不得立马飞到涟萍乡去,他一天也等不了了,催着大家明天一早就上路。 常黎把董小秋安顿在了自己房里,并给她留下了十两银子做这些日子里的花销,她在出发前对望月阁里的所有人交代了一番,请大家代她好生照看小秋妹妹。 星云到安乐村雇来了一辆上好的马车,车身比普通的马车要大一些,这几日要连夜赶路,路上不太容易碰见客栈,他们可以在马车里睡觉。 由于他们是晚上也要赶路的,抵达涟萍乡的时间便缩短了不少,预计五六天就能到达目的地。 (3) 出发的第一天,一切风平浪静,白天由陆羽和星月赶车,到了黄昏时刻,他们停在了一家客栈的门口,打算用了晚膳再上路。 之前在望月阁的时候,为了避嫌,常黎通常都是躲着星云吃饭的,这顿饭是他们第一次同桌用膳,俩人吃得都不太舒服。 星云老是想给她夹菜,他夹起一块肉,习惯性地想要往小来的碗里放,筷子伸到一半才反应过来自己是在干什么,接着又尴尬地收回手。 常黎无法忽视他的行为,她不太喜欢别人的餐具接触到自己的食物,总担心他夹的下一块菜会甩进她的碗里,她只能一边吃一边提防,准备随时捂住碗口。 陆羽注意到了他们二人之间的对峙,他手拿酒杯,咽下一口酒,嘴角在不经意间上扬了起来,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他越发喜欢常黎的个性了,认为她是个非常有趣的女子。 星月疑惑地望着他们三人的表情,她看不懂饭桌上的氛围为何会变得这样奇怪,只是催促大家快些吃饭,吃完了赶紧上路。 今天赶了一天路,各位都很疲惫了,他们找了片无人的空地点起了火堆,星月先睡下了,另外三人坐在火堆旁烤了几条鱼。 坐在漫天的星光下,常黎有种自己正沐浴在银河中的错觉,她躺在了地上,双手枕在脑后,望着天上的星星轻声哼了首曲子。 这一刻,陆羽在常黎的脸上看到了此前从未见过的模样,许是天色昏暗,她的侧脸处在阴影里让人产生了错觉,又或是相由心生,她的灵魂改变了田小来的面相。不论是因为什么,他都以为自己在依稀中见到了常黎真实的灵魂的样子。 到了亥时,陆羽经不住困倦回马车里歇息去了,留下常黎和星云两个人独处。 他们之间从来没有正常沟通过,星云认为自己之前的行为很无礼,无脸去面对她,常黎则觉得自己是破坏别人幸福的元凶,也没有什么底气去找他讲话。 在沉默了一个时辰后,常黎实在是受不了这种尴尬的气氛了,她主动向星云搭话道:“星云公子,你和陆先生是从什么时候认识的?” 他清了下嗓子,回复她道:“九年前,萨蒙的人偷袭我们部落,我带着小月逃到了忆谷里,是陆兄救了我们,他带我们回了望月阁,我们便是在那时相识的。” “哦,是这样。”她点点头,随后不知道要讲什么才好,他们二人再次陷入了沉默。 丑时一到,陆羽准时地从马车里探出了头,他跳下车后打了个哈欠,然后睡眼惺忪地来到了常黎身旁,看她睡得这样熟,他没有叫醒她,让星云把她抱上了车。 星月还在睡觉,星云不舍得把妹妹叫醒,替她驾了车,等到车里两位姑娘睡醒的时候已经是辰时了。 (4) 接下来的几日,几人分工明确,有时彼此会替一下班,他们相处起来很和谐,从未吵过架,遇到问题时也是冷静处理。 这趟旅途下来,几位之间的感情更深刻了些,常黎和星云之间的相处也变得自然了很多,最起码没再相顾无言。 在第六日的中午,他们终于到达了涟萍乡。 空相族的副族长名为挲墨荼,年龄四十三,是位非常端庄典雅的女族长,她与巫咸族的族长是从小玩到大的朋友,所以这次才会答应百棠的请求。 她接待了从远方来的朋友,把常黎他们安顿在了涟萍乡的一栋房子里。 涟萍乡的空气比陆国要清新不少,但可见度比较低,站在原地看不太清十步开外的动向,常黎感觉身体周围像是飘着一层薄薄的白雾,摸不到也看不到,只能靠皮肤去感受。 这里的太阳也和外面的不太一样,自打进到涟萍乡里,太阳好像离得更远了点,现在日照当头的,却有种春日清晨的那种清凉感。 他们四人在房子里休息了一个下午,到了日落时分,挲墨荼带着饭菜来拜访,她嘱咐常黎他们把饭菜全部吃完,自己却一口没动。 四盘炒菜清爽可口,吃着有股槐花香味。 常黎感觉自己有点头晕,脑袋昏昏沉沉的,她嘴里的馒头还没有咽下去,转眼间即陷入了深度昏迷。 剩下三人也是这般,一个个挨个趴在了桌上,全都不省人事。 ------------ 第12章 弥索罗大陆 (1) “陆先生,陆先生,醒醒。” 一个陌生女子的声音由远到近,把身陷在黑暗中的陆羽唤醒了过来。 他感觉自己正飘在空中,耳旁有风吹过,这风不太寻常,带着一丝阴冷的气息。 睁开眼,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位陆羽从未见过的女子,这姑娘好似和他认得,一直在叫他的名字。 他坐起身来朝着四周看了看,不知自己身在何处,一望无际的天空里没有一颗星星,就连月亮都不见。 “这位姑娘,请问这里是何处?”他向那女子问道。 女子略带诧异地问他:“陆先生,是我,常黎,你不认得我了吗?” 他惊诧道:“常姑娘?” 常黎点头道:“对,是我。” 他站起来问她:“你怎么变了副样子?”不仅样子变了,连声音也不一样了。 常黎被他问得一头雾水,她摸了摸自己的脸,没感觉哪里有变化,她张嘴想说话,一发声把自己吓了一跳,这分明是她自己的声音嘛。 她指着自己的右脸问他:“陆先生,你看我这里是不是有一颗痣?” 陆羽靠近看了一眼,对她点头道:“是的。” 在得到他的确定后,她捂着嘴小声叫了起来:“啊……这么说来,我这是灵魂出窍了呀!” 听她这样说,他缓缓点头道:“原来如此。” 随后他们发现,他们正在一艘船上,不过船不像是在行驶中的样子,完全看不到水的波纹。 星云星月兄妹俩被他们二人的议论声吵醒了,他们坐在船上迷茫地看着面前的俩人,陆羽向他们解释了一番现在的情况。 星云听到现在极有可能是在去往弥索罗的船上后,他站起身来四处看了看,发现自己的确是漂在水上,此刻的他已控制不住激动的情绪,大跨步跑到了船头去。 星月躲在陆羽身后探头问常黎:“你真是阿黎?” 常黎一把拉过她,凑到她耳边说了句话,星月听后脸竟红了起来,对她娇嗔道:“不是说好了不再提了嘛!” 这时,挲墨荼突然出现在了船上,她身着黑白相间的道袍,手里拿着一条锁链,链子不知在何时缠在了他们四人的脚腕上,把他们连了起来。 “记住,锁链千万不可摘下,更不可随意更改行进的方向。登陆后,不可讲话,见到任何东西也不可发出动静,只可用意念沟通。找到田小来的魂魄后,需要用意念与她对话,在得到她的同意后才能把锁链拴在她的脚腕上,之后她便可与我们一同回来。” 四人将挲墨荼的话认真地记在了心里,为即将要面临的事情做好了充足的心理准备。 (2) 这艘船在镜湖上漂了有一刻钟,这会儿总算是停了下来,前方便是弥索罗的入境口了。 挲墨荼走在最前方,她手牵锁链,最先下了船,常黎四人紧跟其后,与她一同踏入了弥索罗的土地。 起先并没有什么不寻常的,天空依旧是深邃的黑,见不到一颗星星,空气中有一层紧贴人皮肤的薄雾。 越是往里走,就越是让人感觉不对劲,先不提从四面八方传来的各种嚎叫声,就说刚才路过的那个头上长着上百只眼睛的怪物吧,那明显不是寻常的生物好吧? 常黎被那怪物吓得腿软,她的脚步变得有些踉跄,跟在她身后的陆羽看出了她的不安,他伸出手搭在了她的肩膀上,用意念对她讲不要怕,她回头望了他一眼,心里的恐惧退散了大半。 别看星月平常胆子不小,可她害怕在现实中没有见识过的东西,她一看见刚才的那个怪物就怕得不行,为了不让自己叫出声,她紧闭着双眼,凭着脚上锁链的指引当做方向,一步步摸索着前进。 他们总共步行了一刻钟的路程,直到走到一座桥边才停下,这座桥名为忘世桥,意思是走过这座桥你就能忘记这一世所有的恩怨情仇。 在来的这一路上他们碰到了上千只鬼怪,那可怕程度谁见了都得抖三抖。有比山还要大的猴子,有长着两个头的人,有长着人的身体、狗的头的鸟类,有身体被从肚子劈成两半却还是能正常行走的老虎,有只到常黎大腿这么高的老奶奶,有飘在空中的鲨鱼,还有滚着走的死人头。 忘世桥的附近来往着不少的空相族族人与各类亡魂,大多数走上桥的魂魄都选择了继续前进,唯有少数的还不愿离去,像是在等人,又像是有什么遗愿没有完成,总之就是还不舍得重新投胎。 走在最后一位的星云在挲墨荼的指示下来到了她的身旁。 她闭上了眼,接着双手在胸前结印,口中默念了一串咒语,片刻后,她睁开了眼,在她睁眼的瞬间,田小来的魂魄在桥上现了形。 星云强忍住了自己想要冲上去抱她的激动,站在原地耐心等待着挲墨荼的指令。 田小来在封印被解除时一眼就看见了自己的未婚夫,她用意念与他对话道:云哥哥,我好想你。 听到思念已久的声音后,星云落下了一滴泪,他同样使用意念与她讲话道:来儿,你还好吗?我想你想到快要发疯了。 田小来哭着用力地点了点头,她想扑进他怀里,但挲墨荼道长在上次来的时候已经告诫过她了,在此地是不可做太过引人注目的事的,她只好忍耐住心里的感情,一切都听道长指挥。 星云问她:来儿,你愿意跟我走吗?愿意的话就让我帮你戴上锁链,我们一起回家。 田小来回答他:我愿意,云哥哥,我们快点回去吧。 获得同意的星云看了眼挲墨荼,在得到了为小来戴锁链的允许后,他拿着链子不慌不忙地来到了小来的面前,他们二人互相注视了一番,而后,他蹲下为她的脚踝拴上了链子。 本来现在就可以回程了,但常黎突然用意念告诉大家自己还要带一个人离开这,挲墨荼看了眼她指的那个穿着红嫁衣的姑娘,点了点头同意了她的请求。 一行七人沿着来时的路线回到了入境口,回程的船只正在岸边等待他们。 (3) 回到涟萍乡后,由于已是白天,田小来和红嫁衣女子的魂魄暂时先被封印进了空相族的道观里,等到入夜后她们就可以自由行动了。 常黎醒来后以为自己做了场梦,在看到一旁抱着星月大声哭泣的星云时才意识到,昨晚的那场奇妙旅程是真实发生过的事。 她回想起了在弥索罗大陆上见识到的怪物,同时又想起了陆羽是怎样安抚她的不安的,经过昨晚,她对他的好感上升了好几层,有种只要有他在身边就什么都不用怕的安心。 小来已经带回来了,现在需要做的就只剩下两件事,一是要找到一个能让常黎附身的身体,二是要找巫咸族的人帮忙还魂,只要这两件事能够顺利完成,那么带回小来这项艰巨的任务就大功告成了。 关于常黎为何要把穿红嫁衣的女子一起带回来,她是这么说的:“原本我只是听见有女子在哭,便用意念问那哭声为何哭得这样惨烈,她回答我说自己和心爱之人阴阳两隔,可是又无法前去投胎,被困在桥上已有百日。于是我问她愿不愿意跟我们走,她都没有丝毫的犹豫,直接答应了我。” “我看她好像挺眼熟的……”星月挠着脑袋回想着那女子的长相,紧接着她问星云和陆羽:“哎?你们说她是不是长得很像瞑闻族里温家的小女儿温迎夏呀?” 星云点头认同她道:“被你这么一说,她的确是与温迎夏长得蛮相像的。” “是,我听娘讲过,温家小女儿因父母不同意她与陆国的关萧将军的婚事而郁郁寡欢,她在去年的除夕夜身穿嫁衣服下了毒酒。好在发现及时,她的命被救了回来,遗憾的是,毒素入体太深,她至今未醒。”陆羽对常黎解释道。 听了以上的缘由,常黎总结了一番:“也就是说,她其实本来都快死了,连魂魄都被引路使者带到了弥索罗去,结果又被救回来了,她没有真的死掉。然后,她因为寿命未尽无法投胎,又因为已经到了弥索罗那里无法回来,所以被困在了那。” 星月自豪地抱胸自夸道:“没想到咱们这一趟救回了两个人呢,收获不小。” 常黎问:“她的家人这些日子应该急坏了,要把她送回温家吗?” 星云喝了口茶说:“先问问温姑娘吧,看她愿不愿意回去。” (4) 还没等日落,星云就迫不及待跑到了道观里,他激动得坐立不安的,一边搓手一边踱步,过一会看一眼窗外,期盼着早些入夜。 月亮一出来,田小来和红嫁衣女子便现了身。 星云跑上前去抱住了田小来,俩人相拥而泣,思念与幸福的泪水一同流下,交织缠绵。 常黎被这重逢的场面感动到落泪,心里对于他们二人的愧疚少了大半,这些日子里令她无法安睡的担子终于可以暂时放下了。 星月边擦眼泪边问红嫁衣女子:“姑娘,你是不是温家的三小姐温迎夏呀?” 女子有些意外,反问星月:“姑娘是如何得知的?” “你可能不记得我了,我小时候在川阳见过你,差不多就是十几年前吧。” 温迎夏思索了片刻,随后摇了摇头,还是没想起来到底在哪里与她相见过。 常黎用手绢帮星月擤了擤鼻子,然后她问温迎夏:“温姑娘,你今后打算怎么办?要回家吗?” “不,”她摇着头回答她说,“我只想找到关哥哥,看看他现在怎么样了。” 星月问她:“找完他之后呢?” 温迎夏望着窗外的月亮,语气温柔又坚定,她说:“若他过得好,那我就去投胎。若他过得不好,那我就在这里等他阳尽。” 身穿红嫁衣自尽,便是连死都要嫁给心爱之人。魂魄不愿归体,对爱人愿祝愿又愿等候。 又是一段至死不渝的爱情,看了难免令人心疼。 ------------ 第13章 回程 (1) 常黎不愿再让他人为自己牺牲,她希望能找到一个阳寿已尽的身体来做自己的附身容器。 不能太老,不能有身体残疾,不能有重病,也不能是有太多恩怨情仇的。 一时之间还真是不太好找,如果按照她的要求来做筛选的话,近几年内都未必能找得到这样的人。 不过呢,小来的魂魄已经被带出来了,只要能找得到合适的容器,她们随时可以进行换魂。 星云本不想走的,他想留在涟萍乡陪着小来,但家中还有许多需要他的地方,由不得他留在这。 翌日,四人乘坐马车踏上了回程路,回去不需要连夜赶路,星月提议让大家边走边玩,顺便给家里的各位买点礼物带回去。他们看好了路线,决定走高通大路回家,高通大路虽比来时的那条路稍长了点,但路途中的风景还是不错的。 从涟萍乡南下,先走五十里路到达楚寐族的西湘村,随后往东走,沿着高通大路继续赶路,前后分别会路过原庆、忠山、葛西、芦花镇、葛东五个地区,从葛东往东南方向走便是德圣镇,等穿过德圣镇,就到了星云和星月的老家七微山。 七微山与德圣镇接壤,两地之间有一片无垠的草原,草原在多年前被分割成了三块,西边归属于祺矢族,东边归属于星光族,剩下的北边的那一块地分给了北狄部落。 除此之外,七微山还与陆国接壤,陆国的忆谷位于七微山的东南角,两地共用这座山谷,没有明确的分界线。 星云和星月已经有将近十年没有回过老家了,星光族当年被偷袭后,萨蒙的人往七微山里释放了上万只带毒的生物,毒物过境,死伤大半,曾经生机勃勃的七微山,就这么变成了一座连迁徙的鸟群都不敢接近的邪恶之地。 此事引起了各族的众怒,萨蒙的族长受到了讨伐,于一年后被迫下台,可就算这样也没能改变他们阴狠的手段与野心,他们次次忽视明作女神的警告,依旧想要进攻陆国,此番换族长也只是换汤不换药。 这些年来,在祺矢族的重建下,七微山逐渐恢复成了往日的模样,只是星光一族的家园再也无法复原。 星云和星月早就想回家看看了,事发将近十年,他们连每年祭拜都只能在忆谷里对着家的方向烧纸钱,哪怕只是想简单地为死去的族人们办场葬礼都是一种奢望。 (2) 申时,他们住进了西湘村里最大的一家客栈,这是方圆二十里最豪华的客栈,也算是挺有名的,大大小小的人物都来这里住过。 清梦客栈的生意可以用火爆来形容,近几天并无什么特殊的节日,楼上的客房却基本住满了,只剩下了一间空房,他们四人被迫住进了同一间。 床只有一张,容不下四个人同时睡觉,老板娘人不错,主动让伙计帮他们搭了两张临时的床,至少今晚大家都不用再熬夜。 来客栈吃饭的也不少,想用晚膳还得排队,眼看着星月快饿哭了,几人只好上街寻食。 西湘村的夜市上挤满了人,大多都是从外地来这边游玩的,游客的穿着打扮不太相同,看样子分别来自不同的地区。 夜市上的炒面小摊让常黎回想起了家乡的味道,卖炒面的大娘身前围着一条深蓝色的围裙,围裙虽旧,但很少能看到污渍,做炒面的灶台和用来招待食客的饭桌也非常的干净整洁,看了就让人很有胃口。 作为富家子弟,像这样的小吃摊陆羽还是第一次来,他对于此般的吃饭方式感到很新奇,吃进嘴里的炒面也感觉比普通的饭菜要香上个好几倍。 他边吃边欣赏夜市上的热闹,碗里鲜香的炒面、身旁的友人、路边讨价的人群、远方放飞的孔明灯、从几里外传来的《琵琶记》,每一样皆刻进了他的回忆里,至死都难以忘记。 若要让他选出一个最喜爱的场景,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望向对面,那个正在边吃边傻笑的常黎,比今晚所有的一切加起来还要令他难忘。 他不懂自己为何会这样在意她,她的一颦一笑都会引起他的注意。他想或许是因为她的性格太过于特殊,又或许是最近几日他们每时每刻都待在一起,也有可能是因为他们才刚认识,她对于他来说有太多的新鲜感所致,总之就是,连梦里都有她。 陆羽没有深究自己的心情,他不喜欢在一件事情上想太多,想不出什么结果的事情一般会被他暂且搁在脑后,等什么时候想起来了什么时候再考虑。 常黎提议等下去桥上放孔明灯,得到了他们三人一致的赞成。 星月等不及要去放花灯,她咽下最后一口炒面,没给常黎饭后休息的时间,拉起她便跑进了人群里,留下两个喜欢细嚼慢咽的公子哥继续用餐。 星云起初对常黎有些偏见和怨怼,在他的内心深处,一直以来他都认为是她害死了小来,这股怨恨令他完全无法用正常的态度去面对她,他甚至做好了会恨她一辈子的准备。 然而,常黎非但没有怪他这些日子里的无礼,反而心疼他理解他,竟主动要去弥索罗把小来的魂魄给带回来,她的这种无私的精神令他非常的钦佩,在她为了小来心甘情愿去冒险的那一刻起,星云就决定要誓死追随她,是她给了小来重生的机会,这份恩情他没齿难忘。 (3) 游山玩水纵然再欢乐,常黎也没有忘记现在对她而言最为重要的事,她每时每刻都在挂念家里的小秋,以及至今仍无下落的林姐姐和小志。 今天是董林氏与董小志失踪的第二十天,小秋传来了书信,依旧没有好消息。 在常黎他们走的第二天小秋就去报了官,办案的捕头当天去现场探查了一番,结果也没查出什么蛛丝马迹来,而且董大志在那天之后好似人间蒸发了一样,连人带马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种情况还蛮多见的,这年头失踪的人不在少数,而且也没人愿意理会穷人家的事,县衙的人没太重视董林氏与董小志失踪的案件,再加上来报官的是一个十来岁的小丫头,连着好几日都是直接把她给打发了回去。 董小秋没有因此放弃,她每日带着希望出门寻人,日落时分又带着失望回来,日复一日,不断重复,直到自己崩溃。 她心里其实清楚的,娘大概已经没了,可那是她娘啊,没亲眼看见她的尸体以前她不甘心就这样接受这种结果,哪怕娘已经死了,她也要找到她的遗体带她回家,不能让她在外当一个孤魂野鬼。 自己一个人的力量实在是太渺小,她又是个孩子,做什么都会被限制住,没人愿意听她说话,也没人同情她,她在外找娘找了半个多月了,没少被人当成孤儿欺负,就连常黎留给她的那些银子也被人偷了去。 现如今,常黎是她唯一的希望,她把一切都赌在了她的身上,希望她能早些回来带她去找娘。 董小秋这些日子里并非是什么都没打探到,常黎在回程的那天早上向她飞鸽传书了一封信,她请小秋帮她出去打听一下关萧将军的消息,很快就得到了她的回信。 以下为董小秋打听来的说书内容,其中或许有些夸大其词的成分,至于内容的真假,请自行判断。 说:关萧将军是陆国的大将军关胜羽的独子,他们父子二人共同为陆王效力。 今年三月,萨蒙携毒虫进攻了陆国的千鹤镇,关家父子带领士兵冲在了最前线,抵御住了前两波进攻,但凡人肉体无法承受毒虫的攻击,三波对战下来,士兵死伤大半,无奈下,关胜羽将军下令撤退。 不知为何,萨蒙的人没再追击,将军本以为这场战役到此结束了,谁知,天空中竟追来了数只蝗虫,蝗虫一见到人就好似牛见了红布,发了疯似的朝他们扑来,它们的目的就是把体内的毒传播到目标身上,凡是被蝗虫叮咬过的人,用不了多久就会毒发身亡。 为了保护镇上百姓的安全,关胜羽将军带头冲进了虫群里,剩下的还能行动的士兵们见状没有犹豫,与将军一起上前迎战,众人先使用了喷火术,蝗虫遇火就着,勉强挡下了第一波攻势。 蝗虫自四面八方向他们袭来,虫子体型小,容易找到突破口,排列的方阵再过严密,也处理不了见缝插针的小虫。 士兵挨个倒地,仅剩十几人还在坚持,关胜羽没有退缩,一心只想灭虫。 关萧守在他爹的身旁陪他一同作战,蝗虫怕火,不敢近他们身,父子二人越战越勇,几乎快要把虫子杀光。 就在他们以为马上要胜利的时候,从远方又飞来了上千只体型更大的蝗虫,这些虫子不怕火,而且好像有智商的样子,它们不近身,靠从口中喷毒来当武器。 除了关萧,在场的无一幸免,包括关胜羽在内,十几人全部在弹指间中毒身亡,关萧眼看着战友们纷纷倒下,他放弃了抵抗,做好了随时会死的心理准备,然而他却没有什么大碍。 忽然间,蝗虫群转换了方向,朝着西南方飞走了,战场仅剩关萧一人,遍地都是尸体,他站在原地望着天上的白云,对现在的状况充满了疑惑,不明白为何蝗虫群要放过自己。 他回京向陆王通报了战况,随后才明白其中的道理,原来不是蝗虫群不想杀他,它们留下他的命是为了让他回来传信的。 果不其然,在传完信的第二天,关萧死在了家中的院子里,他的死状与中蝗虫毒身亡的士兵们一样惨烈。 ------------ 第14章 温迎夏 瞑闻一族最开始生活在海边的小镇上,百年前,一场海啸摧毁了他们的家园,族人伤亡严重,族长带领族人们往北迁徙,可伤员们禁不起长途跋涉,于是族长决定让大家先在家乡北方的这座小镇上落脚歇息,结果这一歇便是一百多年。 起初族人们不太适应这里的环境,这一片地区相对于他们之前的居住地气候要更炎热一些,且离海较远,他们花了很多年才习惯没有海的生活方式。 族长将小镇命名为川阳城。川阳东临陆国,西临萨蒙,北接轩辕,南边的土地在他们搬家后被身为巨人一族的黑熊部落所占领。 夹在两大部落之间,想要保全自己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瞑闻族不想参战,又无法避免被战火波及,成为了时常被威胁的被动方。 萨蒙族看中了瞑闻族的能力,想要利用他们的与万物皆可沟通的本领进攻陆国,瞑闻族的族长拒绝了萨蒙族的“和善”邀请,结果被萨蒙放毒虫攻击。好在族里的长老懂得如何用声波操控虫子,直到萨蒙被自己的虫子反噬,他们才收敛起了阴险的手段。 从此以后,萨蒙族对瞑闻族多了分敬畏,两个部落之间虽不和,但也属于是互相牵制的关系,只要萨蒙族不进攻川阳、瞑闻族不与陆国有什么来往,那么两个部落之间就可以和平共处。 为了部落好不容易争取来的和平,温世昌与妻子兰迟迟只能忍痛拆散女儿的婚事,没人比他们更想看到女儿过上幸福的生活,只是世事无奈,他们也无法选择自己的命运,与被破坏的爱情相比,显然族人的性命更为重要。 兰迟迟以为迎迎过一段日子就放下了,哪成想这傻孩子竟然穿着红嫁衣自尽,她守着沉睡不醒的爱女,一守就是一百多天,她的头上已无黑发,面容更是憔悴,每一天,她都深陷在后悔的自责里无法自拔。 温家一共有九口人,温世昌夫妇俩两边的老人都还健在,兰迟迟在婚后的五年里分别生下了两个男孩和一个女孩,小女儿自出生起就得到了全家人的呵护和爱戴,是名副其实的千金小姐。 温迎夏出生于二十年前的春末,她是部落里唯一一个没有展现出什么能力的族人,她完全不懂得如何与非人类的生物沟通。即便如此,族人们依旧愿意接受她并为她提供庇护。 关萧是普通人家的孩子,他们关家并非是哪个部落里的后人,关胜羽在儿子出生前只是一个喜爱喝酒的普通屠夫。 他们一家住在与川阳城交界的希望村里,两边的村落仅隔十丈远,平日里双方各自过各自的生活,互不打扰。唯有过节时是特殊的,每到一个节日,大家都会聚在一起吃饭过节,亲得像是一家人。 温迎夏与关萧是在十五年前的除夕夜里相识的,俩人一见面就成了朋友,之后虽说不常见,但经常通信,他们有一只共同养大的信鸽,鸽子每隔两天会送一次信,到后来就变成了一天送一回。 他们的爱情诞生于相识八周年的那个除夕夜,关萧向温迎夏表达了自己的心意,她接受了他的感情,并回给了他同等分量的爱意。 这段感情最开始是只藏在书信里的,在温迎夏十八岁诞辰的那天,她向父母坦白了与关萧的爱情,她坦言自己非他不嫁,期望能得到他们的祝福。 谁知,一向宠女儿如命的温世昌在听到这个消息后,竟当众扬起手给了她一巴掌。 当天温迎夏被关了禁闭,她的信鸽被温世昌用弓箭从天上射了下来,自此,这段爱情被强制画上了句点。 温迎夏被囚禁在家中,唯一能得到爱人消息的途径也被她爹封杀掉了,她感觉自己如同笼中的断翅鸟,即飞不起来,也没有出口。 一年后,她从大哥温知夏的口中得知,关萧过几日要跟随他的父亲上战场,这一趟去了很有可能就回不来了,她跪在院子里恳求父亲放她出去见他最后一面,她在院子里跪了一天一夜,直到昏倒也没有得到爹的同意。 两个月后,关萧回来了,他带着礼金上门提亲,不过刚进门就被温世昌赶出了门去。他不死心,打算等下月再来一回,结果在六月碰上了新的战争,他只好随爹先赴战场。 七月,温世昌为了劝女儿死心,故意编了谎话骗她,他对她讲,关萧随父打了胜仗,是陆国的功臣,他升为了将军,陆王把陆国公主许配给了他,再过几日他们就要成亲了。 温迎夏自然是不信的,她与关萧五年的感情并非是过家家,那是真情流露的爱情。 但她也怕爹说的都是真的,她偷偷拜托大哥帮她送信,三日后,她收到了回信。 信上是这么写的:温姑娘,你我阔别已上百日,不知你现在可好?后日,吾将迎娶陆国公主为妻,到时还请温姑娘前来吃喜酒,关某必将热情款待。 温迎夏不肯相信这是她的关哥哥写给她的信,她拿着信纸反复与以往的书信对字迹,在对过了几十次后,她终究还是无法再继续欺骗自己。 曾对她许下海誓山盟的恋人怎会如此就变了心? 在没有亲眼看到关哥哥迎娶别人之前,她是绝对不会接受这种事实的。她再次跪在了院子里,恳求爹放她出去与关萧见一面,不知这次是她爹心软还是她的态度足够强硬,她竟得到了出门的允许。 傍晚,温迎夏脸色惨白地回到了家里,她一言不发,眼里无神,好像没了半条命。 关家门口张灯结彩,如果说院子里的红灯笼与贴在墙上血红色的“囍”字还不足以让温迎夏清醒过来的话,那么只有靠他亲口向她承认了变心,才能让她接受这个残酷的真相。 她闯进了关家的院子里,关萧正在往堂屋门口挂灯笼。 他们已经有四百多天未见了,再次见面,关萧看向她的眼神里无半分的思念,有的只是陌生人之间的距离。 关萧来到她面前后先作了下揖,随后他问她:“温姑娘可有收到关某的信?” 温迎夏强忍着眼泪,哽咽着问他:“关哥哥,你后日就要成亲了吗?” 关萧对她点了点头说:“七月初七正值七夕,是个好日子。” 这句话浇灭了温迎夏心中仅存的唯一希望,她曾不止一次地对他讲过,想要在七夕节的这天嫁给他成为他的妻子,结果,他却选在了这一天与别人成亲…… 她眼里看不见路,只看得见过去的回忆,看得见他对她描述的美好未来,看得见他们未来孩子的模样。 温迎夏回到房里之后,在床头边呆坐了两天两夜,她没有流过一滴泪,却感觉自己的心一直在淌血。 七夕的那天早上,她换上了她娘送给她的那件红色嫁衣,她还给自己化了个非常漂亮的新娘妆,妆扮完自己,她坐在床边给自己盖上了红盖头,一坐就是一整天。 桌上的蜡烛早已燃尽,直到鸡叫她才摘下自己的红盖头,随着盖头被掀开,她的泪水终于流了下来,一哭便止不住情绪,直到哭花了整张脸。 第二日清早,她换下了嫁衣,像寻常那样去膳厅用了早膳,看她胃口这样好,温世昌以为女儿终于放下不该惦记的人了,他总算是松了口气,同时还在心里称赞自己想出的办法有多么的巧妙,他认为自己挽救了女儿的一生与部落的命运。 接下来的几个月,温迎夏没再出过门,白天她在家里学做女工,谁看了都觉得她已经是恢复平常心了。 可是一到晚上她就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她每晚都穿着红嫁衣坐在床边等待鸡叫,要问她为什么要这么做,或许她只是在期待一个绝对不会发生的可能,她希望这一切都只是一场噩梦,希望下次一睁开眼看到的是穿着新郎服的关哥哥在掀她的盖头。 哪怕被背叛被抛弃,她依旧深爱着他,她的心愿很简单,只是成为他的妻子而已,除此之外别无他求。 这个除夕夜是他们相识的第十四年,也是他们相爱的第六年。 曾经的梦想在她十八岁诞辰的那天全部化为了泡沫,现在她在世上已无任何牵挂。 她再次换上了红嫁衣,不过这次没有盖盖头。她坐在床上,手举酒杯,对着空气碰了一杯,随后,她笑着喝下了这杯酒,在仅剩不多的意识里,她看到了穿着新郎服向她走来的关哥哥。 ------------ 第15章 如愿以偿 (1) 陆羽在占卜中浏览了一遍温迎夏饮毒自尽前的过往,作为旁观者,他能做的唯有叹息。 让他心里最难平复的,是命运对于这对恋人的捉弄。 据他所知,陆王从未将瑄仪公主许配给关萧为妻,瑄依公主心仪他哥哥陆清晨是人尽皆知的事,且她的性格极为泼辣,如果陆王不顾她的意愿让她与关萧成亲,估计她早就在皇宫里闹翻了。 按照陆羽的推测,事情的经过大概是这样:温世昌为了让温迎夏断掉与关萧成亲的念头,他偷偷找来了楚寐族的人为她施幻术,在七月五日那天,她或许在刚出自己房门时就中了幻术,她之后所看到的关家与关萧都只是幻影,她极有可能连自家大门都没有出过。 楚寐族的人擅长使用幻术,中幻术的人,轻则产生不起眼的幻觉,重则会被施术者控制思想和意志,意志越过薄弱就越容易被迷惑,像当时温迎夏的那种情况,想让她中术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她简直是自己跳进了陷阱里任由人摆布。 陆羽把占卜的结果与自己的推测讲给了常黎听,谁知她听后竟哭了起来,直到他喝完桌上的那杯热茶才停下。 看她终于不再抽泣,他从怀里掏出了自己的手帕扔给了她,而后淡淡地吐出了三个字:“擦一下。” 常黎还真不客气,她用手帕擦干眼泪后,双手捧起手帕放在了鼻子上,接着用力擤了几下鼻涕,那声音就像是被踩到鼻子的大象发出的惨叫声一样豪迈。 听到这骇人的动静,陆羽边给温迎夏写信边轻声笑她,常黎不知道他在笑什么,她看了眼手中湿透了的手帕,随后嫌弃地放在了一边,打算等洗干净了再还给他。 在经过一致的讨论后,大家认为这封信一定要寄给温迎夏,她带着绝望自尽,灵魂被困了一百多日,这些日子里不知她是怎么过来的,或许她每时每刻都深陷在被爱人背叛的痛苦里,对她而言,事情的真相或许比现如今任何事都要重要。 陆羽决定要帮温迎夏占卜关萧的魂魄,看看他是否已转世,如果能找到他,到时再让百大师的通灵乌鸦檀空把温迎夏从涟萍乡里带回来,他有预感,用不了多久他们就可以团聚了。 想要寻找在五个月前死了的人的魂魄是件非常简单的事,知道的信息越详细占卜仪式就会越快出结果,这次的占卜只用了一刻钟的时间,在占卜结果中能看到,关萧死后魂魄一直在希望村与川阳城的交界处徘徊,他至今未转世。 一炷香的功夫后,檀空把温迎夏的魂魄带回了忆谷,说到底她现在只是处于灵魂出窍的状态,带回她不需要什么特殊的过程,单靠檀空自己就可以办到。 一来到望月阁,各位还没来得及和温迎夏说上几句话,她先哭着跪了下来,执意要给各位磕头道谢。 星月和常黎连忙去拉她,她不愿起来,她们俩只好陪她一起跪着,见状,星云和陆羽索性也跪了下来,这幅场面滑稽得很,一整个屋子里没人站着说话,五人跪着讨论好了接下来的打算。 (2) 关萧迷失在了希望村与川阳城的交界地。 在他七头回魂夜的那天,他清楚自己已经死了,心里剩下的唯一的念头,不过是想在投胎前与他的温妹妹见最后一面。 可是他走不出这一片土地,在他的四周像是有看不见的空气墙,无论他怎么努力也出不去,空相族的引路使者每晚都会来接他,但他始终没有放下心中的执念,一直不肯去投胎,只能在原地不断徘徊。 他不知温迎夏服毒自尽的事,他在此地停留了四个月,见遍了两边村子里的所有人,唯独没有见过温迎夏,他以为她只是被她爹关在家里无法出门,从没想过有什么坏的可能性。 他想去跟她道别,嘱咐她让她好好过接下来的日子,他愿意在冥界等她阳尽,愿意耐心等她过完这一生,愿意牵着老去的她一起踏过忘世桥。 所以,当他看到穿着红嫁衣出现在他面前的温迎夏时,他以为她要和别人成亲了。与心爱之人两年未见,再见竟是对方的大喜之日,论谁也无法平静地送上祝福。 温迎夏颤抖着右手放在了关萧的胸口处,在确确实实触摸到他之后,她喜极而泣,接着投身进了他的怀抱里。 即使坚强如他,在拥抱多日未见的爱人时也难免落泪,他哽咽着声音不停地唤着她的名字,向她诉说着相思之苦,她也是同样的,一遍遍对他讲这些日子里是如何想他的,他们越抱越紧,紧到两个魂魄快要融为一体。 温迎夏捧着关萧的脸对他说:“关哥哥,我们再也不要分开了,我哪里也不去,只想和你在一起。” “迎儿……我……”关萧有些犹豫,他不知要不要把自己已经死了的消息告诉她,他怕她承受不住,今天是她的喜日,不应带着伤心成亲。 温迎夏清楚他在想什么,她握着他的手,向他讲述了那些绝望日子里的经过。关萧听后大惊,他本以为温家把迎夏照顾得很好,谁知他们居然对她使用这种下三滥的招数。 “关哥哥,那些都不重要了,最重要的是我们找到了彼此,我们终于能在一起了。”她的语气十分的温柔,听上去不像是忧郁了两年多的人。 冷静下来后,关萧对她说:“迎儿,你寿命未尽,不应和我一起困在冥界,这次听我的话,回家去吧。” 她摇摇头,对他说:“你不了解我吗?你已经走了,你觉得我回去了又能过得有多好?那样活着和死了又有什么分别?最起码死了我还能和你在一起。” 关萧还是想尽可能地把她劝回去,温家的人就算再糊涂,可他们做的一切也都是为了女儿的未来所着想的,他能理解温世昌找人为温迎夏施幻术的无奈之举,他知道他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瞑闻族的和平与安宁。 温迎夏靠在关萧怀里对他笑道:“关哥哥,挲墨荼大人愿意为我们提供庇护,只要你我都愿意,她会把我们安置在涟萍乡里,我们可以在那里一直生活下去,直到准备好转世为止。只要我们想,我们就能陪伴彼此直到永远。” 关萧听后对此充满了心动,不过他还是有顾虑,他问她:“可是……迎儿,你舍得你家中父母吗?你忍心看他们守着你的身体直到头发都白了吗?” 她思虑了一会,随后说:“关于这件事,我想不会是什么问题。” (3) “温姑娘,你说的是真的吗?你真的愿意把身体让给我吗?”常黎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话,温迎夏竟如此大方,她说要把身体送给她当做报恩的谢礼。 “常姑娘,若不是有你帮忙,我八成要在弥索罗困到老死的那天,多亏有你,我才能离开那里,我才能和关哥哥重聚,才能和他厮守一生。”说到这里,温迎夏擦了擦眼泪,接着继续对她说,“身体对我来说已经没用了,关哥哥不在,我活着也会像是死了。还请常姑娘在附身后代我照顾爹娘,想必他们也是不会亏待你的。” “温姑娘……”常黎被她的话感动到哽咽,她把脸上的泪擦去,对她行了一个大礼,起身后,她对她致谢道:“温姑娘,这么大的礼让我真是无福消受,讲什么都无法向你表达我对你的感激之心,你放心,我附身后一定会好好照顾你的家人,会尽心为你父母养老送终。” 温迎夏握着她的手,对她点头道:“有常姑娘在,我自然是放心的。” 过了会,常黎再问她:“哦,对了,还请温姑娘帮我最后一个忙,不知你有没有什么好的办法让你的身体能被送到忆谷来?到时需要百大师对我们施展换魂术。” 温迎夏点头答应道:“这不是什么难事,待我今晚给哥哥托个梦,让我对他做好交代,想必用不了几日就能把我的身体送过来。” 如温迎夏所说的那般,三日后,温府的人果真带着温迎夏来到了忆谷拜访。 温世昌和兰迟迟不过才五十来岁,俩人却满头白发,他们在前几天听大儿子说,他从一个高人那里打听到,忆谷里还有两位幸存的星光族后人,他们可以为温迎夏清除她体内残留的毒素,能把她从昏迷中唤醒。 只要是能把女儿治好,就算是拜鬼他们也甘愿,带着最后的一丝希望,他们冒险进入了陆国,心想着,只要能快些回去就不会被萨蒙的人发现。 小来的魂魄在前一晚被百大师派出的檀空从涟萍乡带了过来,她做好了还魂的准备,期待着早些回到自己的身体里。 在百棠的卧房里,常黎先服下了一颗黑色的药丸,随后她躺在了温迎夏的身旁,等待着灵魂出窍。 这颗药是陆羽的朋友送来的,他的这位朋友是个非常神秘的人,是这世上唯一会传送术的人类。昨晚用膳时,他突然出现在了大家面前,除了陆羽和百棠,所有人都被他吓了一大跳,膳厅里在顿时之间炸开了锅,他在喧哗声中用手里的药和陆羽换了钱,拿到银票后他便消失了,无声无息的,像是从没来过。 服下这颗药,身体会在一刻钟的时间内进入到濒死状态,在身体沉睡到极致后,灵魂就会出窍。 常黎刚吃了药,也就一会儿的功夫便没了意识,再一睁开眼,她感觉身体特别的虚弱,浑身无力,胃里空空,全身上下没有一处舒服的地方。 她艰难地起身,一旁的星月把她扶了起来,她问她道:“阿黎,你感觉怎么样?还好吗?” 常黎慢慢摇了摇头,对她说:“我好难受……好饿,好渴。” “你等着,我给你输点力。”说罢,星月握着她的手腕给她传送了些灵力。 灵力入体,体内的一切正在被激活,常黎感觉现在好受了不少。 她问星月:“换魂成功了吗?” 星月闻声后,拿了面镜子放进了她的手里,常黎瞧了一眼,被镜中的脸吓了一小跳,温迎夏的脸憔悴得像只女鬼,脸色惨白,没一丝血色。 “等你休息好我再让温家的人进来,你可别忘了,你现在是温迎夏,不是常黎,别一见了面就喊人伯母。”星月揉着她的脸叮嘱她道。 温家的人在院子里等得着急,温知夏虽说是知内情的,可他也紧张得不行,他做梦都想妹妹能醒过来,即使今后不再是她本人的灵魂,他也会把她当做亲生妹妹来看待。 申时,星月从欣儒堂里唤他们道:“温老爷,温夫人,温姑娘已经醒了,快进来看看她吧。” ------------ 第16章 成为温迎夏 (1) 看着昏迷多日的小女儿终于醒了过来,在场的温家人,除了温知夏以外,所有人都以为星云和星月俩兄妹是华佗转世。 为了唤醒女儿,他们能试的方法都试过了,甚至请了神棍来家里做法,这七个月里他们没少折腾,总共花了几万两银子,结果一点用也没有。 外面的那些神棍,什么神医下凡,什么妙手回春,通通都是骗子,解毒这种事还得是找星光族的人才有用。 星光族的人比较特殊,他们体内流着与常人不同的血,他们的血液是青色的,有着解毒的能力,也能帮助伤口愈合。这种独特的家族基因非常珍贵,为了血统的纯净,部落里很少有人与族外的人结合。 他们也是世上唯一可以克制萨蒙族的部落,每回萨蒙族进攻陆离族,星光族都会派出大量的医疗解毒兵前往战场进行支援,有了如此强大的后援,陆离族百战百胜,赢来了大量的战利品,从而发展成为了一个繁荣昌盛的国家。相同的,星光族也因为做出的贡献获得了相应的报酬和陆国的保护。 不管作战计划多么完美,研发出来的毒药的毒性多么强,最终都会被星光族化解,既能解毒又会治疗,此部落不铲除,萨蒙将永无出头之日。 为了除掉克星,萨蒙族在偷袭了常鸣族的族长常黎后又勾结了轩辕族,这两个部落在暗中商讨多日,想出了最天衣无缝的进击计划。 轩辕族的人易容成了星光的人,他们偷偷潜入了七微山,从内部开始放毒,等星光族的人反应过来时,大部分的人已身中剧毒。 体内的毒需要时间来清除,中毒会削减身体的体力与法力,这种致命的偷袭迫使他们失去了基本的作战能力,再加上萨蒙族趁虚而入,他们无法抵御,被这两个部落进行了惨无人道的灭族屠杀,几乎全军覆灭。 萨蒙族族长的女儿名叫萨阿媚,她与族人一同追杀剩余的活口,他们一路跟着足迹跑进了忆谷里,由于忆谷同样是陆国的领地,他们不敢太过声张,也就没在山谷里用毒虫来追击。 萨阿媚自小心善,她不希望看到战争,平时很少参战。这一次的偷袭计划她并不知情,最开始她以为爹是带着大家来谈和的,直到看到七微山里遍地的尸体她才醒悟过来,原来他们残忍到连几个月大的婴儿都不愿放过。 她擅长追踪,是第一个找到星云与星月的人,她主动带他们逃进了山谷的最深处。她在确保他们不会被发现后,留下了一袋干粮和一个水壶便匆忙离去了。 若不是她,星光族在当时已经被全员灭族了,作为部落仅存的族人,这份恩情他们永世难忘。 星云和星月在山谷里度过了两个饥饿又寒冷的夜晚,于第三天早上被上山散心的陆羽救回了望月阁。 直到今日,知晓星云与星月身份的人依旧寥寥无几,包括陆王在内的各族族长也是不知情的,没人知道原来星光族并不是真正的被灭族,所有人都以为曾经辉煌的星光部落已完全灭亡。 所以,两天前,当温知夏告知父母星光族的人能为妹妹解毒时,他们都以为他又被人给骗了,为了把父母劝到忆谷去,他的嘴皮子都快说破了,用了两天时间才说动他们。 本来温世昌不想来的,他怕被萨蒙的人发现他们到陆国去,怕他们之后再拿这件事做文章来要挟部落,同时他也不想放弃唤醒女儿的机会,在两边为难中,他就此番出行请示了族长,族长听后只回复了他一句话:“一切都是为了迎夏那孩子,这趟问心无愧。” (2) 兰迟迟无法用语言来形容自己对神医的感激,她握着星月的手泣不成声,温世昌搂着她一边落泪一边为她擦泪。 为了演好这场戏,星月表现得真的像是她唤醒了温迎夏一样,她拍了拍兰迟迟的手,满脸欣慰地看着常黎对她说:“为病人治疗是我们星光族的天职,温夫人不必讲太多感激的话。说起来,我和迎夏也是从小就相识的,我这算是随手帮了老朋友一个忙而已。” 常黎被星月那副成熟老练的样子逗得想笑,她虽是星光族的后人,但她啥时候担任过本职了?每回练治愈术都得抱怨上两三天,她的能力和星云相比简直是天差地别,一个连治疗书都不想翻的人,结果在这心安理得地接受病人家属的道谢,她还真够好意思的嘞。 星月看得懂常黎在心里对她吐槽的表情,她趁乱捏了把她的脸,随后打算小小地教训她一下。 “温夫人,您就别一直跟我道谢了,迎夏已经醒了,你多跟她说说话,她从醒了就找你呢,想你想得不行。”说着,星月把兰迟迟推到了床边,接着,她在常黎略带惊恐的眼神中快步跑了出去,顺便带上了房门。 常黎最不会应付这种热情的陌生人了,尤其是这种疼闺女疼到骨子里的长辈们,他们的疼爱让她难以接受,完全无法安心坐在床上。这种感觉,就好比一只习惯了孤独的猫,突然被人抓过来又亲又抱的,是只猫都会受到惊吓。 这个屋子里除了她总共有8个人,也就温知夏知道跟她保持距离,其他人都像是哄孩子那般地照顾她,坐在她两侧的奶奶和外婆更加的离谱,一个抱着她一个给她喂稀饭,差点把她腻歪死。 当她被逼着吃到第十口的时候,陆羽推门进来了,他想来看看常黎目前状况如何,结果一进去就被这场面吓了一跳,他站在门口看着常黎生无可恋的神情笑出了声,刚想转身出去,就听到了身后那急迫的喊声:“陆先生!” 他歪头看了眼常黎,在她眼中看到了求救的信号,他本来想假装没有接收到,以此来逗一下她,但是看她那可怜兮兮的样子,他在最后还是选择了配合她。 他问她:“温姑娘感觉如何?身体可还适应?” 常黎连忙摇了摇头,她说:“我感觉没有力气,可以请你帮我把星大夫叫来吗?” “哪位星大夫?” “哪位都可以。” 陆羽到院子里抓来了正在爬树的星月,接着又把温家的人以治疗的名义请了出去,总算是还给常黎了一片安静。 待陆羽出去关上门后,常黎躺在床上长舒了一口气,她扭着头问星月:“小来姑娘怎么样了?” 星月坐在桌边给自己倒了杯茶,她喝下一口,然后看着杯中的茶叶回她道:“她好得很,还夸你懂得爱惜她的身体呢。” “真羡慕她啊,哪像我,不知道要多久才能恢复体力。” “放心吧,我哥绝对会尽心尽力帮你疗愈的,我估摸着,也就半个月你就能像正常人那样活动了。” 常黎坐起身来问她:“半个月是不是有点太久了?我怕温家的人一直住在这里会走漏风声,到时引来萨蒙的人就得不偿失了。” “嗯——那就找个借口把他们赶回去,反正我也不喜欢家里住这么多陌生人。”说罢,星月转头看着她喝下了最后一口茶。 “你说这样如何?”常黎来到了她旁边坐下,拿过了她手中的茶杯,也给自己倒了一杯,她继续跟她说着,“你们跟他们讲,说我需要疗养,要一直住在望月阁里接受你们的治疗,这样我也能名正言顺待在这儿。” 星月抢过那杯茶喝了一口,问她:“其他人同意的话,那温夫人会同意吗?你也看见她多在乎她闺女了,估计她不会放心回家呀。” “那就找温知夏劝劝她,我也劝劝她。” (3) 没想到,最不愿意把温迎夏一人留在这里的不是她的爹娘,而是她的二哥温千秋。 他大声质问他爹娘道:“小妹好不容易醒了!怎么能把她自己丢在这里?!” 温知夏率先反驳他:“星大夫都说了,迎迎需要留在这边疗养,咱们家又没那个条件,总不能把星大夫三天两头请过去?那样对他们而言太过于危险,且对于咱们部落也不安全。” “那你就舍得把小妹自己扔在这是不是!你怎么当大哥的!”说着温千秋愤愤地给了他一拳,拳头虽大,力气却极小,杀伤力为0。 温世昌喝了口茶对温千秋说:“行了小千,别闹了,你哥说得对,迎迎现在需要疗养,咱们也不能为了自家人让星大夫跑到那么危险的地方去,那样做不成了恩将仇报了。” “爹!怎么连你也这样!” 兰迟迟摸了摸温千秋的头安抚他道:“小千,听你爹的话。咱们又不是把迎迎扔这里不管了,咱们每隔几天过来看看她,同时做好保密工作,少引人注意,等她身体恢复了就接她回家。” 常黎坐在房里看着院子里的温家人,听他们为了温迎夏的身体而细心讨论的场景,她的心里对此是非常羡慕的,甚至有一丝嫉妒。不管怎么说,这份关心和爱护都算是她抢了别人的,对她好的人这么做也不是因为她常黎,而是为了她身体的主人着想,她只是跟着沾了这份光罢了。 她有些不太明白温迎夏的心情,明明她有这么多深爱她的家人,为什么能这么轻易放下他们呢?爱情真的会让人抛弃有血缘关系的家人吗?她非常不理解这种想法。 一想到这个,常黎便又想起了自己的父母,在她的印象里,她的爸爸是一个幽默又安静的人,他喜欢在下班的时候到书房里去看书写字,因为他的工作太过忙碌,他们父女俩能相处的时间非常少,她曾许愿想和爸爸多待在一起,没多久她的愿望就成真了,可爸爸也没再下过病床。 关于妈妈,常黎已经记不太清和她的相处,奇怪得很,分明她每天都和妈妈住在一起的,可是却连她们之间相处的半点细节都回想不起来,实在是让她很费解。 就在她陷在回忆里无法自拔的时候,一只手轻轻地拍在了她的肩膀上,她眼含泪水转过头来,把对面的人惊得心中一颤。 “陆先生……”常黎用手背擦掉眼泪,随后对他温柔一笑,并试图用欢快的语气掩盖掉自己的难过,“陆先生你走路怎么没声音呀。找我有事吗?” 他把手里的纸递给了她,对她说:“我找到你娘了。” 常黎听罢开心地接过来看了一眼,看到上面写着几个阿拉伯数字:2068/3/20。 陆羽在一旁解释道:“这是在占卜盘上出现的,我记得你说过这行符号叫数字,像这样拼起来就是日期的意思,我便把它抄了下来。” 常黎点了点头,接着抬起头来对他说道:“没错,这行数字是日期,这是两千零六十八年的三月二十号,按照这个时间再加上三个月,就到我身亡五十年的忌日了。也就是说,我娘活到93岁才走的。” ------------ 第17章 夏荷娘 (1) 妈妈是93岁才去世的。这个消息给了常黎无尽的安慰。 她来到这边之后一直在担心妈妈会不会因为难过生什么重病,怕她会不会想不开了然后自尽,还好,还好她好好地活到了93岁。 常黎太过开心,一时之间没有想太多,直接抱住了陆羽向他致谢道:“陆先生,真的谢谢你!你帮了我大忙了!太好了!你真厉害!” 陆羽原本想把她推开,但他实在是虚弱得厉害,一个转眼间昏在了常黎的怀里。 她这身体怎么禁得住一个男子的体重?陆羽险些把她砸倒在地,她艰难地把他扶起来,下一刻自己也站不住了,一个踉跄,她把他扔到了百棠的床上。 经过这一阵的折腾,常黎出了一身的汗,她双手撑在床边大口地喘气,紧接着感觉头晕,天旋地转的,还忍不住地干呕,看上去像是随时会死过去似的。 不到片刻,常黎因体力透支倒在床边昏了过去,她上半身趴在床上,下半身跪坐在地上,脸色发白,差点把进来拿东西的小师妹给吓哭。 常黎醒来时已是午夜,旁边躺椅上的温千秋正在打瞌睡,他看上去好像哭过,眼眶和鼻子都红红的。 她怕他这样睡觉会着凉,便起身打算给他盖床被子,谁知温千秋睡得很浅,她一掀开被子他就醒了。 “嗯?迎迎?你醒了?”他半眯着眼睛揉了揉眼,然后坐了起来。 常黎看了眼门外对他说:“温……二哥,你快回房休息吧,我已经醒了,已经没事了。” “呦吼!小妹懂得心疼二哥了。”温千秋笑得很憨,语气里充斥着宠溺,他托着下巴笑道,“以前的时候老是让我陪你一夜,现在也不需要我咯!” 常黎对他笑道:“我长大了嘛,自己一个人睡已经没问题了。” “看你三岁长胡子那小老样。”他来到床边揉了揉她的头,继续调侃她道,“要是再做噩梦可千万别再尿床了,这是在人家家里住,小心被人笑!” “我都二十了耶!哪有你说的那样!”常黎对他娇嗔道。 “对对!没有没有!是二哥记错了!”他边笑边对她眨眼,俨然一副哄孩子的态度。 温千秋走后,常黎没再继续睡,她搬了把凳子坐在了北边的窗下,对着墨蓝色的天空轻叹了口气。 在成为温迎夏后,常黎感受到了生前从未有过的幸福感,那种全家上下所有人都宠你的感觉,把你当成手里的宝贝,眼睛看着不够,还要时时刻刻把注意力都放在你身上,你说什么他们都会答应,不管做什么都会把对你好的事情放在第一位。 这些宠爱让她变得有一点点贪婪,她想要继续去享受不属于她的爱,想要他们能永远爱她,想要顶替温迎夏的身份就这样过一辈子。 (2) 陆羽睡了一天一夜,这一觉他做了上千场梦,梦里有往事,也有未来,还有最近一段时间发生过的。 醒来后,他只记得梦里零星的几个片段,印象中好像是与常黎和望月阁有关的,他想那大概是占卜梦。 他没有细究太多,起床后到院子里活动了一番,待身体回过神,他便出门离开了,这一趟他要回家,还得在家里多待几天。最近这些日子里,他因为各种事情的耽误,已经有将近一个月没有回过家了,他爹娘甚是想他,他娘天天用飞鸽送信来骂他,怪他不惦记家里,要他无论如何也要回家里看看。 此刻天色正深,是赶路的好时候,路上人少,街道上也安静,可以边走边欣赏美丽的月色,妙哉。 陆羽沿着长河走到了永祥村,他先到董家看了眼,院子里长满了杂草,枣树下的那只狗也不见了,少了人住,房子像是老了几十岁,仿佛一场大雨就能把它冲塌。 他记得董小秋有回来过一趟,她是打算带石头去望月阁的,结果到处都找不到它,谁也不知道它去了哪里。 想要找到董林氏和董小志,唯有占卜术是最靠谱的办法,他打算这趟回家后让他哥帮忙找找他们母子俩人的下落,不管他们还活没活着,找到他们对董小秋和常黎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事。 他没在此处停太久,转道去了瑶丰镇,打算在回家前去见一见老朋友。 他的这位老朋友人称夏荷娘,是瑶丰镇上那家天色青楼里有名的花魁,她是在夏天被青楼老板娘从荷塘里捞上来的,老板娘给她取名叫夏荷,再加上她的棋艺精湛,只卖艺不卖身,凡是懂棋的人来到天色楼里都爱与她下一盘,只不过至今还没有赢过她的就是了,于是她的名声越传越远,“夏荷娘”这个称呼便成了她的名号。 陆羽不是沾花惹草的人,除了他的长辈与常黎外,这世上还没有哪个女人主动碰到过他的身体,当然了,那些调皮的师妹们不能算进去,那群小丫头喜欢把他当树爬,完全不把他当人看。 至于为何他会和青楼中的花魁成为朋友,原因是极为简单的,一切的缘分皆在棋盘中。 提起他们俩人的相遇,就要提起五年前的那场棋宴。 那时夏荷娘刚被捡到天色楼里没多久,老板娘要她报恩,卖艺与卖身必须选一样,这年头卖艺的能有几个好下场的?她除了下棋什么都不会,长得也没其他姑娘俊,要是还不上老板娘的救命之恩,八成是要被迫卖身还债了。 夏荷娘不肯屈服,宁愿做苦力也不愿被玷污,但她吃不了打杂的苦,只能尝试靠与人下棋来招客。 老板娘并非完全的势利,她给了夏荷娘五天的时间,这五天内需要她挣够十两银子,用什么法子都无所谓,她只要钱。 于是,夏荷娘在一楼大厅里摆了一桌棋,她每天什么也不做,只坐在棋盘对面等人来与她下棋,最开始是需要对方破解残局,破解成功的可以进阶到下一环节。 至于要不要花一两银子与她下一盘棋,都看对方的意愿,你可以在破解残局后端着她送的一盘小菜走,也可以在进阶后花一两与她再战,如果能赢她三盘,就能拿走她手中全部的门票钱。 刚开始人们都是冲着小菜去的,她在第一天只挣到了捧场的一两银子。 第二天,到场的人比前一天增加了一倍,原本喜欢在青楼里寻欢作乐的,这会儿也跟着人群过来凑热闹了,大家都想见识见识这夏荷娘到底有多厉害,想看看她是不是像传闻中的那么神。 五场下来,观战的人个个对她刮目相看,这姑娘懂得给人留面子,不会把对手逼到死路,一般是点到为止。 不过才三天,夏荷娘已经挣够了十五两银子。她手里的钱越来,来找她挑战的人就越多,输不过是输一两,赢的话那可是翻几十倍,以后还能把名声传出去,逢人就可以说:“我可是第一个赢夏荷娘的人!” 到了第五天,一楼已经成为了围棋的专场,老板娘太会做生意,她把酒宴与棋场相结合,招来门口的乞丐把这场盛大的棋宴传了出去,结果引来了无数棋客,他们基本上都是慕名而来,想与传说中的夏荷娘对战一局,比拼一下实力。 那时远在忆谷的陆羽也听说了这场棋宴,当时百棠经常在外收徒,已经好久没人陪他下棋了,再加上他不知道天色楼是一所青楼,就这样直接来到了天色楼的门口。 他只带了一两银子过来,目的不是为了赢,只是想见识见识这夏荷娘的本事,一两银子就能买高手与他对战的机会,天底下没有比这钱花得更值的。 作为一个年仅十六的孩子,他与天色楼里的大爷大叔们相当的格格不入,有的人看他长得好看,还以为他是新进的男宠,几番无礼下来,那人险些被陆羽卸下来只胳膊。 一楼大厅的打斗引来了夏荷娘的注意,她看烦了这些老男人的脸,乍一看见那年轻男子,心里的不愉快通通消失掉了。 她招呼店里的杂役把陆羽请了过去,陆羽安静地背着手站在桌旁观战,他很是欣赏夏荷娘的棋品,像这样棋艺高超同时又谦虚的人真的是少见。 夏荷娘厌倦了这些自大又无能的挑战者,这盘棋她没有留情,三两下便解决了对手。 排队的人们不满陆羽插队,夏荷娘瞥了他们一眼,噘嘴不屑道:“上赶着来送钱的还是第一次见,怎么样都是输,什么时候不都一样?以后我说让谁来谁才能来。” 她这番话没引起人们的不满,反而成为了她的个性,众人不再有意见,把注意力全部放在了被夏荷娘挑中的少年身上,有人认出来他是陆家的二公子了,那些嘴碎的在周围指着他不停议论,以为他真废柴到混到青楼里来玩。 旗开得胜,第一轮,陆羽轻易地破解了棋盘上的残局,是挑战者里速度最快的。 他付上一两银子,随后与夏荷娘一起收拾棋子,待黑白归位,店里的小厮往蟾蜍的漏壶里倒满了水,等到这壶水流完,这局棋也该结束了。 前两局,这俩人都是有些客套在身上的,以至于现场气氛有些寂静,只有那些真正看得懂棋的人才看得懂他们在棋盘中所表达的意思。 合着他俩前两局完全是在用棋子向对方做自我介绍,他们打了两局友谊赛,直到第三局才打算用全力好好来一把。 第三局开场,下到一半,原先那些坐着的人为了能看得清局势,纷纷选择了站起来,把棋场围得水泄不通的,挤不进一楼来的则跑到了楼上去,从上往下看反而看得更清楚。 陆羽和夏荷娘下得忘我,俩人使出了全部水平,给了对手足够的尊重,谁赢谁输不重要,重要的是这场比赛连通了他们之间的友谊,这是比赢得奖金更为重要的成果。 他们打得难舍难分,不停纠缠,不舍结束,直到漏壶漏完水,这场比赛才算是打了个平手。 众人遗憾没有看到胜负,大声吆喝着让他们打加时赛,夏荷娘敲了敲桌上的锣,天色楼里顿时安静了下来,只听见她宣布:“这场比赛虽说是打了平手,但这位公子的棋艺绝对不在我之下,既然我没有赢过他,那就算是我输了。” 说罢,她在嘈杂声中把那一盆银子放在了陆羽面前,她对他作了下揖,向他自我介绍道:“这位公子,方才真是尽兴。大家都叫我夏荷娘,不知要如何称呼你呢?” 陆羽没有要收银子的意思,他回了下礼,接着回复她说:“在下姓陆,单字一个羽,夏荷娘今后可称呼我为羽翊。这场比赛我们打了平手,按照结果来看我并没有赢你,这笔钱我不能收,否则便是承认你让了我。” 如此高风亮节的精神真是令人佩服,现场的人大多都钦佩他的气节,一部分人认为他在装高尚,另一部分人认为他是故意摆出这副姿态,好让人能记住他。 夏荷娘没有再推让,把那盆银子又端回了原位。 棋宴结束后,这笔钱她没有花,找了个麻袋装了起来,一直藏在自己床底下的宝箱里,在她心里,这笔钱永远属于陆羽。 羽翊,她人生中的第一个棋友,也是第一个蓝颜知己。 ------------ 第18章 陆羽的心情 (1) 每次来天色楼,陆羽和夏荷娘都要下上一盘棋,这是他们叙旧的方式。 俩人已有三月未见,今日不单要下棋,还要饮酒对诗。 还未分胜负,夏荷娘已感微醺,她脸色泛红,神情娇媚,随手一挥把一旁的小厮打发了出去。 小厮出门后,她拿着酒壶坐到了陆羽身旁,他还在思考下一步该怎么走,没有在意旁边的动静。 夏荷娘在刚与他见面时就注意到了他腰上的配饰,她未经允许擅自把它摘了下来,拿到眼前仔细端详了一番,她发现那是一只长着鹿头的娃娃布偶,布偶做工有些粗糙,看上去像是小孩子的手艺。 她右手托着脸,左手拿着布偶问陆羽:“这是你的那群师弟妹送你的吗?” 他看向她的左手,在看到布偶时稍愣了一下,他对于她擅自动他东西的行为有些不悦,但他没有说什么,只是神色自然地把布偶拿回来挂回了腰上,随后回答她说:“是朋友送的。” 一向不喜欢戴配饰在身上的陆羽竟然把这么幼稚的娃娃挂在了腰上,这可真是罕见,夏荷娘饶有兴趣地继续问他:“朋友送的?你还有朋友懂得做布偶的吗?” 他低头看着小鹿的眼睛回她道:“是位新朋友。” 夏荷娘懂分寸,她不会继续再追问,即便心里对他的那个新朋友充满了好奇,她也想等他自己主动提起。 窗外的天蒙蒙亮,是时候回家了。陆羽喝下一口酒,落下了最后一颗棋子,与夏荷娘打成了平手,这盘棋像往常那样没有分出胜负。 她送他到门口,问他:“下次什么时候过来?” 他伸了个懒腰,看着天上的云对她说:“不知。最近比较忙,有很多事要处理。” “好,我等你回来。”她将失落隐藏在心里,没人听得懂她语气里的无奈。 陆羽走出去两步,然后停下了脚步,他回过头看她,对她说:“你脸色不太好,注意休息。再会。” 夏荷娘摸着右脸,看着他的背影轻笑出了声,她不需要什么关心,只一句叮嘱就够了。 她的确是爱慕着陆羽的,从第一次谈心时便喜欢上了,如他这般性格的人,有谁会不喜欢呢? 她心里清楚,这份感情是没有坦白的那一天的,她也不会奢求能得到相同的回应,像此般的相处即是正好。 (2) 常黎在听闻陆羽回家的消息后,心里的开心全部变为了失落。 她昨天花了一天的时间缝制乌龟布偶,马上就要完工了,她想等他醒了把这布偶送给他当做占卜的谢礼,谁知他走也不提前通知她一声,让她的欢喜扑了个空。 在从涟萍乡回来的路上,常黎在马车上坐得无聊,她在路过裁缝店的时候买了套针线包,这一路上都靠做玩偶打发时间,最开始她根本做不成型,把羊做成了呲牙咧嘴的小狗,一个小布偶要做上整整三天才算完工。 在失败了三四个玩偶后,她的针线活开始有了长进,做出了两个还算是能辨认得出模样的小配饰,一个是陆羽身上挂着的那只小鹿布偶,另一个是星月床头上摆着的那个月亮布偶。 陆羽对常黎送给他的这只布偶很是喜欢,他之前对她提到过自己的朋友沉香是一只七岁的梅花鹿,她听后对它颇有兴趣,还按照他的描述为它画了一张画,那只小鹿的布偶就是她按照画中的模样来做的,布偶虽潦草了些,但与之非常神似,一眼就看得出那是沉香。 这只布偶从收到的那刻起便被他挂在了腰上,他视之为珍宝,十分宝贝,不曾想过要摘下来。 问他为何会对朋友送的布偶这样喜爱的话,他本人是答不出来的,他喜欢遵从内心的想法,心里想要把它当做贴身配饰来对待,身体没有抗拒地直接那么做了。 说到对常姑娘的感情嘛,陆羽清楚自己没有把她当做普通朋友,他是个坦诚的人,不懂得骗自己,所以当他明确地感受到自己是在想念她时,他大概明白了自己的心情。 这种奇妙的感情是从何时开始的呢?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其实早在他们相识的第一天晚上,她趴在屋顶上不敢动喊他过去救她的时候,他便对她动了心。 他可以透过那副皮囊看到她真实的模样,不论她的魂魄是在谁的体内,他看到的依旧是那晚在船上见到的她,那个指着自己的脸颊问是不是有痣、捂着嘴小声惊讶的姑娘。 他从未对任何一位女子动过心,他曾经以为自己将来会与爹娘看好的姑娘成亲,然后相敬如宾地度过这一生,他从不知爱情是何物,也不懂为何瑄仪公主非他哥不嫁,如今,他多少有了解到其中的美好,这一生只想看着那一人的脸,只想与其度过每一个漫长的夜晚。 当他从夏荷娘手中拿回那只小鹿布偶时,他才惊觉此样物品对他有多么重要,他在布偶的眼睛里看到了前些天常黎的泪脸,他明白她伤心的缘由,只觉得心疼。 陆羽走在高通大路上,回忆着从涟萍乡回程的日子,他想起了他们在西湘村吃炒面的那个晚上,现在终于明白了自己当时的心情。 一束阳光洒下,晃到了他的眼睛,他伸出手挡在了眼前,透过手指的缝隙在空中看到了一道信号。 他停下了脚步,试图用意念去感受,良久,他的那只名为丁香的守护兽乌龟向他传达了此次的占卜密码。 他找了一片无人的树林,于一棵大树下摆了占卜法阵,他在法阵中心打坐,在丁香的带领下,找到了董林氏的下落。 他看着龟壳上的字自言自语道:“怎会在那里?” (3) 从启广镇传来消息说,有一名穿着奇特的女子,头裹白色纱巾,面部也被遮得严实,看着像外来人员。 萨华冲是萨蒙族派到陆国的细作,他被安排进了启广镇上最大的一家茶馆里做杂役,这里是三教九流人士常光顾的地方,方便监听各地消息,在这里打听来的情报通常都比较准确。 五月二十七日下午,他像往常那样在茶馆里扮演着跑堂的角色,他看似专心干活,实际上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不肯错过任何一条小道消息。 当他端着一碗烂肉面从后厨来到大堂时,他一眼就注意到了站在对门朝这边张望的星月,直觉告诉他这个姑娘来历不简单,她身穿白色长裙,举手投足间的气质像是习武之人,她看似与楚寐族的人打扮相似,不过这都是障眼法,她绝非是楚寐的人。 萨华冲上完菜后拿着托盘来到了茶馆门口,他操着北方口音向她搭讪道:“这大热天的,姑娘也不怕闷着。” 星月看他一眼,而后拿着画卷来到了他面前,她打开画问他:“大哥,你可否见过这位姑娘?” 萨华冲倚靠着门框仔细打量了一番画上的人,然后摇了摇头,他问她:“她是你什么人啊?叫什么?说不定我能帮你打听打听。” 星月轻叹了一口气,对他说:“她是我师妹,叫田小来,差不多半个月前走丢了。她脑子不太灵光,啥事都记不起来,估计都忘了自己叫什么了。” 他点点头道:“行,我帮你注意着点,俺们店客人多,说不定哪天就能帮你问着了。” “那我先谢过大哥了,我这边再出去找找她,等过几天回来听你的消息。”说罢,她从口袋掏出了二两银子放在了他手里的托盘上。 萨华冲看也没看就把那钱装进了口袋里,他望着星月离去的背影,心里若有所思,弹指间,一只几近透明的飞虫从他的袖口里飞了出去,它飞到了星月的背上,与之融为了一体。 这种有跟踪能力的毒虫名为百路通,毒性不大,但持续放毒的话有致命性,且不易被察觉,中毒的人若没有及时找到解药,便会逐渐变得身体虚弱,进而发高烧、昏迷,最后将死亡。 不过萨华冲派出的这只百路通是几乎没有毒性的,他还想搞清楚那姑娘的来头,可不能把她害死。 星月是星光族的人,她体内的血液有着解毒的作用,百路通附在她身上倒是没被她发现,不过由于她身体的特殊性,虫子不出两天就死了,它的尸体落在了土地上,只有它的主人能找到它。 百路通每隔一个时辰会向主人发送信号,当它不再发射信号时,要么是任务完成了要么是死了。到了第三天,百路通的信号中断了,萨华冲感觉不妙,他跟老板请了天假,说是回家探亲,走得很匆忙,连行李都没有收拾。 他按照百路通为他留下的记号往东南方向前进,到了高通大路上记号断了,他在原地搜索了片刻,最终在一旁的地上找到了它的尸体。 百路通看上去不像是被人杀死的,更像是被反噬才死亡的。 这显然是不寻常的,普通人几乎不会察觉到百路通的存在,它们如同路边的蜘蛛丝,无声无息,无重量,也不会外出觅食,哪怕发现了它顶多也是将其拍死,怎会出现它被反噬的情况? 他将所见所闻通过另一只百路通传信给了族长,一天后,族长回信让他去调查那女子,他再次以探亲的理由请了几天假,踏上了这场寻人之旅。 十二天后,他派出的百路通为他找到了残留在星月身上的百路通信号,信号弱,不仔细分辨不容易被发现,且他们距离较远,非常容易跟丢。 他循着踪迹来到了财旺镇,信号在此中断了,他只要到处打听,最后在一个卖包子的老板那里获取到了准确的情报。 包子铺老板回忆道,前些天有一名白衣女子到他这里寻人,还给他看了一个姑娘的画像,那女子从他这里没问着话,跑到茶摊上又问了问,过了会,她跟着那家客栈的跑堂走了,具体走的哪个方向他没有注意。 萨华冲到对面那家客栈里找人,老板说他们店的跑堂已经旷工三天了,现在估计又在赌场赌钱。 按照老板给出的地址,他去了王安家一趟,家里没人,他只好跑到了赌场去,最终在麻将桌上找到了正在摸牌的王安。 王安最近手气不错,这两天赢的钱比他半个月的工钱都要多,有这运气谁还干活啊? 他沉迷赌钱多年,每个月的工钱有一大半都输在了这家赌场里,不过偶尔也有回本的时候,但那都是一时的,他不懂得见好就收,不把钱袋子掏空不死心。 萨华冲想要找他问话,王安全当做了没听见,一直在说等他打完这把,为了不惹人注意,萨华冲只好站在一旁耐心等他结束。 好运气不可能永远存在,没几局王安就开始输了,才半个时辰而已,他把今天赢的钱全搭了进去,其中还有给媳妇看病的钱,他哭丧着脸坐在赌场外面叹气,手中的酒一杯接一杯,不停后悔着刚才的冲动。 这时,一个男人出现在了他面前,向他打听着白衣女子的信息。 王安阴笑着对他狮子大开口道:“我可以跟你说我带她去了哪,但是你得先给我五两银子。” ------------ 第19章 董林氏的下落 (1) 当萨华冲意识到自己是被王安给戏耍了时,王安早已带着媳妇跑到了城外去,他当初向星月姑娘承诺了自己会替她保密,但他又不能放弃这五两银子,所以,他把萨华冲带到了永祥村对面的柳庄。 站在马头滩西边的河岸上,王安指着地上的那片草地对萨华冲说这里就是他救人的地点,说罢他就拿着银子跑了。 萨华冲怕打草惊蛇,想找人又不能挨户打听,只能在村子里蹲点。两天过去了,他把柳庄的人见了个遍,怎么也没看见王安描述的那个大姐,他索性到村里问了问,结果村里的人说这里没有他说的那个人。 因为这王安,萨华冲白白浪费了两天的时间,他怒气冲天地跑到王安家去质问他,结果家里没人,邻居说他前天晚上带着媳妇出远门治病去了,一个月内八成回不来。 萨蒙的人最爱记仇,这个梁子算是结下了,萨华冲不会平白无故给人耍弄,等他这边忙完了再回来找他算账。 不过那王安也并非是完全骗了他,他派出的百路通在马头滩东边的河岸上寻到了星月的踪迹,他这次没有傻傻地藏在村头挨个查人,他照着记忆中的模样画出了田小来的画像,然后学着星月的口音到村里去打听了一遭。 一个背着竹筐刚从山上回来的阿婆看着萨华冲手里的画点头说:“哦~!你说的是董家的那个小锤娘吧?不过俺记得她姓常,不叫田小来嘞。” 萨华冲眉头一皱,满脸疑惑地问她:“姓常?具体叫啥名大娘知道不?” “哎哟!这俺就不记得咯!俺们村里的人都喊她小锤娘,谁还记得名字。” “那大娘方便给带个路不?我找她真的有急事。” “不用带路,那边。”阿婆指着西南方向对他说,“村尾的那土屋就是董家,你到他家问问去,俺听俺儿说,小锤娘好像叫一个姑娘给带走了,他们家人估计知道她们上哪儿去了。” “好滴好滴,多谢大娘了,这一钱银子给你,你帮我保个密。”萨华冲将钱塞到了阿婆手里,阿婆笑呵呵地接了下来,并保证自己不会向任何人提起这件事。 萨华冲来到了董家门口,他家院子里拴着一条大黑狗,那狗一看见他就不停地叫,他只能先离开,打算在附近观望观望,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线索。 (2) 董林氏一听这陌生男子是来找常黎的,她不知怎的对他充满了防备心,总觉得他不像好人。 她摇了摇头说:“俺家没你说的那姑娘,你是不是打听错了。” 萨华冲不死心地继续问她:“大姐,你再仔细想想,这几天是不是有个穿白衣服的女的来过你家?” “哪有你说的那人啊?俺真没见过,你到别处问问去吧!”说罢她把他推到了门外,接着给大门上了锁。 多年来的卧底经验告诉他,绝对有猫腻,真不认识的话怎么样都会大概地瞧一眼那张画的,她连画里的人像都没仔细看就跟他说不认识。 第二天晚上,他在村头蹲到了下工回家的董大志,他一提小锤娘董大志就来气,并冲他大骂道:“那个臭三八吃我家用我家!不给钱还把我白打了一顿!前几天让她给跑了!你要是找着她了给我说一声!我打断她的腿!” 萨华冲拍拍他的肩膀安抚他道:“大哥,莫生气,可能嫂子知道她上哪去了,你回去问问她,等问出来了你再来找我,我给你报酬。” “给多少?”一听有报酬董大志也不气了,直接与他商讨起了价格。 “十两银子,一手交消息一手交钱,我现在先付你一两银子当定金,要是消息属实,我当场付剩下的。” “哟!那敢情好!先拿来吧!” 萨华冲还没见过这么厚脸皮的人,他没有把情绪表现出来,给钱给得很痛快,董大志以为自己碰上什么冤大头了,心里高兴得很。 回到家后,董大志直接把媳妇拖到了卧房里,二话不说,直接对着她一通盘问,可她无论怎么样都不肯说。 他不愿罢休,软硬兼施,好话说尽,不管说了多少好话、打得有多狠,她这嘴依旧硬得像石头。 他怕把她打死,今晚暂时放过了她,打算等明天再继续逼问她,他不信治不了她。 董林氏了解丈夫的性格,他这番对她逼问,八成与昨天那男的有关,她要是继续留在家里,要么被他打死,要么自己会撑不住被迫把常黎的下落说出来,思虑了一个晚上,她最终选择了离开。 两个孩子对此都没有意见,他们早就想离开这了,只盼望着娘能早点想通,这一天终于来了。 他们母子三人没有走高通大路,小路虽远些,不过路上行人相对少一些,让他们没那么容易被打听到。 董大志今天起得早,他一想到即将要得到的十两银子就兴奋,浑身充满了干劲,誓要把那臭婆娘的下落打听出来,哪怕是拿闺女的命威胁媳妇他也在所不惜。 让他傻眼的是他们三个失踪了,他出去找了一圈也没找到,之后他便明白了,那个贱货看来是带着他儿子一起跑了。 闺女的安危他并不在乎,在他心里只有儿子是他的孩子,那贱闺女和她娘一样一样的,都是该死的寄生虫。 一想到剩下的九两银子要泡汤了,董大志再也忍受不住心里的愤怒,他上安乐村的集市上租了匹马,又在启广镇上的刀铺里买了把砍骨刀,他四处打听妻儿的下落,从一个卖瓜果的小贩那里听说他们三个往西北走了,看着很匆忙。 董大志追了一路问了一路,最终在山关小路上找到了企图离家出走的妻儿。 他本来不想动刀的,谁知这婆娘竟然藏着这么多银子,带儿子走就算了,她居然还想把这五十两银子一块带走?! 董大志砍红了眼,血液四溅,董林氏被砍下来的肉块满天飞舞,眼看着她马上就没气了,他又砍下了她的右手。 理智回笼后,董大志把刀收了起来,他怕遇上官府的人,捡起钱袋子后连忙把董小志抱上了马,他自己也跟着骑了上去,之后驾马朝着东边去了。 他走后,上万只小飞虫落在了董林氏奄奄一息的身体上,它们钻进了她的伤口里,为她止住了血。 萨华冲蹲在她旁边朝地上吐了口唾沫,这场面还真叫人倒胃口。不过更倒胃口的,是那董大志的残忍,他竟当着孩子们的面把他们的娘活活砍成了重伤,这般狠毒的人,若落到他们萨蒙族的手里,一定会被炼成炎尸。 早在前天晚上他找董林氏打听无果后,没多久便派出了一只无毒的百路通附在了她的身上,今早虫子发来信号,为他指引了方向,他一路追到山关小路,想着通过她去找到星月,没成想这么好的计划被董大志全盘打乱了。 萨华冲把董林氏带去了一座破庙里,他现在的首要工作是要先把她救活,只要她不死,有的是办法问话。 他们在破庙里待了三天,董林氏经过愈虫们的治疗已经没有了生命危险,只要是萨蒙的人想,她可以一直活下去。 原本萨蒙族里是没有任何的疗愈手段的,他们擅长做毒,也只会做毒,上了战场的士兵们一般只能面临死亡的结局。 攻陷星光族后,他们从那些完整的尸体内提取到了干净血液,这些血液用处极大,其中的大部分被用来了培养愈虫,剩下的一小部分被用在了战场上,为他们取得了多次的胜利。 愈虫是迄今为止培育出来的最有利用价值的虫子,它们的繁殖能力超强,一只愈虫在一年内可以繁殖出几十万只愈虫,每只成熟的愈虫都有治疗的能力,只要伤者没有咽气,哪怕是肚子里的肠子都出来了也能救活。 不过愈虫有一个弱点,它们在体内的能量用完后就会死亡。普通的小伤口,比如手上被划了一道,这样程度的小伤需要消耗掉上百只愈虫,伤口越大用量越多,像董林氏的这种伤,怎么着也需要上百万只愈虫才能把她救活。 她的情况已稳定,没有继续发烧,也能喝水吃饭了,只是常会叫痛,萨华冲可怜她,给她用了止疼药,缓解了她的痛苦,她在虚弱中颤抖着嘴唇向他道了谢。 族长派来的马车已到,萨华冲和驾马的萨尽跎把董林氏抬到了马车里,沿着高通大路走到了西边的山峰镇,然后顺着山峰镇里的一条小路南下,于两天后抵达了洛九州。 洛九州与三庚镇中间隔着一条宽约30里的天熹河,三庚镇是轩辕部落的领土,此地自陆国的新王登基后发生过多次战争,现如今已经鲜少有人居住。 五年前,陆王在洛九州的边界布下了一支万人军队,专门用来防守萨蒙与轩辕,军队中不只有陆离族的人,还有许多其他部落里的精英,萨蒙族如果不顾一切选择从这里进攻的话,那么就等同于向其他部落一起开战,迎接他们的将是各部落的联手反击。 有了这道万人墙,战争相较于之前已经减少了八成,有的人甚至已经放下了防备,以为世界又回归了和平。 其实不然,萨蒙并未因此退缩,他们改变了战略手段,试图打入陆国内部,从内部开始瓦解。 这五年来,萨蒙前前后后总共往陆国与其他各地派出了上千个间谍,他们的隐忍能力极强,同时又十分的忠诚,躲在人群里几乎不会被人辨别出来,有的还娶妻生子,融入了当地的风土文化,将卧底的任务进行到了最极致。 萨华冲是萨蒙族里的能力佼佼者,他最擅长放毒虫当武器,还会研制新的毒,不过他最擅长的还是养虫,他养的虫往往寿命都是最长的,是萨蒙最有名的虫师。 他肯待在茶馆里做苦力,纯粹是为了他的青梅竹马萨阿媚。 没人比他更懂萨阿媚的心,也没人比他更了解她,没人比他更爱她,他至今为止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阿媚所梦想的世界。 这次他救下董林氏,首先是为了从她那里打探到白衣女子的下落,其次是真的看她可怜,不忍她的一双儿女从小就没了娘。 洛九州虽被万人军队占领,却也有疏漏的地方,萨尽跎在十年前于一座小山的山脚下搭了座小木屋,用来接应部落的人,他平常靠打渔维生,周边的人都以为他只是一个普通的渔夫。 他们划船带董林氏回了自己的老家,同时也是萨蒙的首都——荀州。 ------------ 第20章 前往陆府 (1) 田小来与星云的大婚之日定在了中秋那天,他们俩人的双亲都不在了,到时会由百棠和常黎暂代他们的父母接受敬茶,为他们送上祝福。 常黎本是拒绝的,她与田小来年纪差不多大,怎么能做得了她娘?在她拒绝了第二次后,田小来跪在了她面前,眼含泪水地对她诉说道:“常大人,您就是我的再生父母,没有您的话小来至今还被困在那鬼地,多亏了您,我才能与云哥哥团聚,请您无论如何也要送我出嫁。” 这一跪让常黎再也没有了拒绝的理由,她连忙把她扶了起来,答应她道:“田姑娘,我答应你。不过我有个条件,你要是真的感激我的话就不要再跟我这么客气了,我们是朋友不是吗?而且当初是我抢了你的身体,所以才害得你落到那般田地的,救回你本来就是我的责任和义务。” “不——常大人。”田小来摇着头对她说,“这副身体能被像您这样伟大的人使用是小来的荣幸。” “好了,别再跟我客气了,不然为娘可要不高兴咯!”常黎点了下她的鼻子冲她眨了眨眼,那俏皮的模样惹得星月直呼可爱。 她捏着常黎的脸对田小来说:“你看看她,哪像常大人半分了?阿黎是阿黎,根本就不是常大人,小来你就别再跟她客套了。” 常黎拍掉她的手,揉着自己的脸点头认同她道:“我是阿黎,从来都不是那位常大人,即使我们是同一个灵魂,我们也是不同的人。我这个阿黎只是从一千年后穿越过来的阿黎,不是任何的其他人。” 听她这样说,田小来感觉她们之间关系更进了一层,她抱住了她,向她致谢道:“谢谢你,阿黎,你对我的恩情我永世难忘。” 星月也加入了这个拥抱,她满脸幸福地抱住身前的俩人,把所有的烦恼都忘在了脑后。 片刻后,星云拿着一封信来到了欣儒堂,打断了她们三个的温情。 是陆羽传来的信,信上说,他找到了董林氏的位置,按照目前所知的情况来推断,陆国内应该有萨蒙的奸细,让大家一切小心,他过几天回来。 “怎么跑荀州去了?她不是身中数刀,人都快死了,怎么到那去了?”星月看着信上的字,皱眉疑惑道。 常黎不解:“荀州到底是哪?” 星云表情严肃地回答她:“萨蒙的老窝,他们部落的主要头目都住在那一块。” “萨蒙?啊?为什么?”常黎惊讶。 星月摇摇头说:“不知道啊,信里没写,等陆先生回来了再问他吧。” 董小秋得知娘很有可能还活着后,已按耐不住激动的心情,她想现在就出发前往荀州找娘,在院子里被常黎拦住了去路。 常黎边拉她回欣儒堂边骂她道:“你这么一个小孩跑去萨蒙做什么?你不怕死啊?” “我只是想找我娘!我又不干什么!而且阿黎姐也说过的啊!你会陪我找娘的!”董小秋的语气里带着生气和委屈,她觉得常黎不在乎她娘的安危。 “小秋你听我说。”常黎把她拉到了椅子上坐下,向她解释道,“荀州是非常危险的地方,而且离我们这里很远,你这样子冲动跑出去,估计没多久就要被人贩子拐走了,还怎么找你娘?而且,我们也不清楚她是为什么才跑到那里去的,也不知道她还有没有活着,如果她是被人救了,那那个救她的人又是出于什么目的?怎么会把她带到荀州去?如果她被砍后当场死亡了,那么她的尸体又是为什么会跑到那里去的?在没搞清楚这些情况以前万不可轻举妄动。” 在常黎的耐心解释下,董小秋的理智逐渐回了笼,她摘下身上的背包,刚才的冲动已完全泄气,她再也忍不住心里的难过,抱着常黎的腰痛哭了一场。 (2) 陆羽回到望月阁,已是三日后的事了,他这次是带着任务回来的。 陆王命令他把常黎、星云、星月三人护送到陆府暂住,其他人也要离开望月阁。这是为了大家的安全着想,董林氏被送去了荀州,轩辕族的人一定会摄取她的记忆,大家要赶在他们到来之前离开。 此事刻不容缓,下午,众人纷纷收拾好了行李上路。 陆羽带着常黎、星云、星月、田小来、董小秋乘坐马车上了高通大路,这是回陆府最快的路。 温家留下来的仆人都被常黎遣回了温府,剩下的师弟师妹们,则是跟着百棠去了巫咸族的居住地川浦,巫咸部落内有结界,寻常人进不去,是隐藏的好地方。 马车里,坐在陆羽对面,常黎忍耐着心中对他的想念,故意不去看他,假装自己从未在意过他,跟他说话时也是目视别处,在旁人看来未免太过刻意。 星月搂着田小来在一旁窃窃私语,她们看出这俩人之间的不寻常了,感觉得出来他们之中有种暧昧的氛围。 陆羽双手枕在脑后,佯装闭目养神,实则在眯着眼偷瞄对面的人,回家的这几天里他每天都在想她,闲下来时常常会对着小鹿布偶发呆,那份喜欢,在他意识到自己对她的感情后日益加深,似乎没有尽头。 傍晚,马车停在了日霞客栈的门口,今晚大家要在这里过夜。 日霞客栈是陆清晨的朋友夏时雨开的,店里的伙计们在正式上工前接受过非常严格的培训,既专业又忠心,只认夏时雨这一个主子,他们住在这里不怕会走漏风声。 因为陆羽是陆清晨的弟弟,作为清晨的挚友,夏时雨为陆羽一行人提供了上好的服务,将他们六人安排进了天字号房里,两人一间。 常黎坐在床上看着手里的青蛙布偶发呆,她想把它送给陆羽当做谢礼,可又不知该怎样开口,之前的时候和他讲话明明很简单又很自然,这趟他只回去了几天,她怎么不敢和他说话了呢?到底在怕什么? 董小秋拿过她手里的布偶看了看,随后问她:“可以送给我吗?我好喜欢。” 这是小秋第一次向她要东西,她没办法拒绝,只好勉强答应了她,可刚答应了就反悔了。 “算了,小秋喜欢就好。”常黎把布偶挂在了董小秋腰上,之后她不舍地摸了摸青蛙的头,跟它做了道别。 天黑后,夏时雨在雅间接待了这六位贵客,他们客栈请的可是南杨城里最有名的大厨孙六爷,孙六爷一天只做五桌菜,今晚这桌菜是他看在夏时雨的面子上才愿操刀的。 孙六爷肯留在日霞客栈,纯粹是因为他喜欢夏时雨这个朋友,他认为时雨是为数不多值得自己尊敬的人,哪怕陆王每月给他开五十两银子请他入宫他也不稀罕。 不愧为家喻户晓的神厨,简简单单的一盘清炒藕片就抓住了常黎的心,她从来没吃过这么清爽可口的小菜,用“神仙佳肴”这四个字来形容再贴切不过了。 陆羽浅抿了一口酒,白酒入喉,绵柔醇厚。伴着对面常黎的那张明媚可爱的笑脸,他的胃口变得大好,一口气吃光了三盘炒菜和两碗米饭。 常黎咬着筷子盯着陆羽手中的酒杯看,想要尝尝白酒的味道。接着,她的视线上移,终于敢试着去看他的眼睛,却正好与他温柔的目光相对。 为了掩饰偷看被发现的尴尬,她举起了手旁的酒杯对他说:“帮我倒一杯吧,我想尝一下。” 陆羽为她斟了半杯,他放下酒壶,饶有兴致地望着她,想看看第一次喝酒的她会是种什么反应。 常黎先是把酒杯放在鼻子下闻了闻,有一股桂花的清香,她轻轻抿了一小口,咂了咂嘴,酒的香气在舌尖蔓延,随后充斥着整个口腔。 还不错,比想象中的要好喝,她闭着气将剩下的酒一口吞下,也不品尝味道,直接咽了下去。 半杯不够,她拿过酒壶,连着给自己倒了三杯,不过转眼间,她的脸色开始变得通红,眼神也迷离,还有些胡言乱语的症状。 星月怕她再喝下去会发酒疯,赶紧把她手里的酒壶抢了去,然后和田小来一起把她扶回了房里。 常黎只是身体醉了,大脑还是非常清醒的,她嘴里说的那些话也不过是世界名著里的一些句子,但在旁人听来其实和发酒疯没啥区别。 她躺在床上,感觉非常的困,在半睡半醒中,她总算放下了矜持和羞涩,放纵自己去回味方才与陆羽的对视。 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她感觉他们之间有种奇妙的气氛,好像有事会发生,又好像只是她想太多,可今晚陆羽的眼神都与往常不同,他的眼睛像在对她讲话。 今晚,常黎又一次梦到了弥索罗大陆,她看见四周都是怪物,自己深陷在黑暗的恐惧里,唯独身后是光明的。 那只温暖的手搭在她的肩膀上,给了她无穷的勇气,即使再怕,一回过头就再也不怕。 ------------ 第21章 陆府 (1) 陆家这个大家族里总共有一百多号人。这条裕和街上住的全是陆家的人,街道上有官府的人来回巡逻,一般人不敢在此造次。 陆羽驾驶的马车停在了一座气派的府邸门口,待众人下车后,陆府的车夫将马车赶去了南边。 常黎总觉得这条街很眼熟,陆羽告诉她说,常大人和他爹娘是故交,生前常来府上做客。 “那我岂不是看着你长大的咯?”常黎半开玩笑地打趣他。 陆羽没有接话,他实在是没办法把身边的这位常黎与常大人看做是同一人。常黎是喝点酒就胡说八道的单纯少女,常大人则是千杯不倒越喝诗性越大的伟大族长。常黎只是常黎,她从来不是常大人。 他侧过头看向她,望着她那略带坏笑的眉眼,他心中对此观点更加肯定了些,阿黎是这世上独一无二的阿黎,和她的前世是谁没有半分关系。 站在旁人的角度来看,他俩还真是般配。一位是气宇轩昂的富家少爷,一位是养尊处优的千金小姐,这俩人生得漂亮,宛如一对佳偶天成的璧人。 瞧瞧,这两个迟钝的家伙谁也没猜出对方的心思,他们对彼此的喜欢流露得如此明显,连懵懂世事的董小秋都看出了端倪。 常黎他们五人住进了陆府东边的叁梧院里。这是一栋独立的房子,有大门和庭院,院子里长着三棵梧桐树。在陆府主院和叁梧院之间,立着一堵六尺高的园墙,墙的正中间有一扇月洞门。 叁梧院里的房间足够他们五个一人一间的,董小秋因为害怕一个人睡,最后和常黎住到了一起,她说和阿黎姐姐睡一块很安心。 屁股还没等坐热,大家便被管家赵伯请到了正厅去,说是陆老爷有事要找他们商议。 陆羽的额娘名叫杉君如,她与常大人是知心的朋友。此前,她听闻故友唤魂成功,激动得整宿睡不着觉,正想找个日子去望月阁拜访呢。 一见面,杉君如就拉着常黎左看右看,把她看得心里直发毛。 “伯母……我脸上是不是有什么东西……”常黎缩着脖子把头后仰着,同时往陆羽的方向看去,希望他能把她从他娘的手里救出来。 “常姐姐,你真的一点都记不起来了?”杉君如面带失落地问她,渴望能得到她的否认。 陆羽来到他娘身旁对她说:“娘,转世要过忘世桥,常黎的确是什么都不记得了。” “小如,莫失礼。虽说常姑娘记不起前世,可她仍是常大人。”陆时明动作轻柔地扯开了杉君如紧握着常黎的手,接着把她搂在怀里安慰了一番。 常黎不知该如何安慰她才好。对她来说,杉君如只是第一次与自己见面的朋友的妈妈而已,这般热切的初次会面让她有些难以平静。 看她满脸尴尬的窘迫模样,陆羽对她赔礼道:“常大人与我娘是交心的知己,她们的关系就如同你与星月那样亲密,所以我娘才会这样失礼,还望阿黎多多担待。” 常黎摆了摆手,对他笑道:“你跟我也太客套了,怎么说伯母也算是我的老朋友,朋友相见当然激动啦,我要是和你十多年没见过,我肯定比她还要激动。” 听她这样讲,陆羽腼腆一笑。这句话本来只是朋友间的玩笑话,但说这话的是他的心上人,他根本无法以平常心去体会。 (2) “伯父的意思是,我应该在一个月内回忆谷吗?”常黎歪着头问陆时明,她以为是自己理解错了其中的意思。 “如今陆国国内到处都是萨蒙的奸细,光是占卜出来的都有上百人,其中还有几个潜进了皇宫里做太监,继续发展下去陆国将会面临灭国的风险。”陆时明喝下一口茶,继续对她说,“单靠陆国没有办法防范埋伏,需要常鸣族与陆国齐心对抗萨蒙,这样才能把人员的伤亡降到最低。” “可是,我现在不是常鸣族的人啊,我是瞑闻的人,怎么能说服得了一整个部落的人呢?”常黎不解。 陆羽合上折扇,对她说:“这件事只有靠白雪才能办到。” “对吼。”常黎点点头,“我都把它给忘了耶,星月跟我说过,只要白雪能认我,部落里的人也会认我。” 田小来问陆羽:“白雪在雪山修行,乘马车前往雪山最快也要十天路程,来回总共二十多天,赶得回来吗?” “就算赶不回来我也得去,常鸣要是和萨蒙联手进攻陆国,得多少无辜的百姓遭殃啊?”常黎一拍桌子,浑身充满了干劲,“走!咱们今晚就出发!” 她起身要回房收拾行李,被杉君如拦了下来,她对她说:“莫着急,咱们先商量商量具体的对策。小云和小月现在出门太危险,还是留在陆府为妙。” “杉娘娘!你的意思是让阿黎自己去吗!那么危险的地方哪能让她自己去啊!”星月抱着常黎大声地喊着,生怕他们把她赶去送死。 “小月,伯母说得对,你们现在不应该出门,太危险了。”常黎拍拍她的肩膀说,“既然陆伯父提出了这个计划,那么他们肯定是考虑好了最合适最安全的方法,怎么可能让我一个人去呢?” “没错。”陆羽起身来到她们身边,对星月说,“这趟去雪山有我保护阿黎,你大可以放心。” “呀?”常黎惊讶地看他一眼,问他,“你跟我一起去啊?” 他点点头,说:“人多太过招摇,这趟只有你我二人。” 一听说只有他们俩人,常黎的脸唰一下红了起来,她咬着下嘴唇别过了脸,不敢再看陆羽。 “我、我、先回房收、收拾行李!”说罢,常黎落荒而逃。 陆羽看着她仓皇的背影温柔一笑,心里对于这趟旅程充满了期待。 (3) 天黑赶路太过危险,这次又不是四个人一起去,这趟只有俩人,其中一个还是多走几步就爱喘的体弱姑娘。为了保险起见,他们明天一早再出发。 晚上,星月抱着枕头挤到了常黎和董小秋中间,她不舍得和常黎分别这么久,想尽量多和她待会。星月长这么大,常黎是她人生中唯一一个关系这样好的朋友,以前在部落里大家一起生活一起玩,也没有谁和谁单独玩得太熟的,像这样交心的朋友还是第一个。 董小秋不满星月把她挤走,她们俩就这件事吵了起来,最后演变成了枕头大战,星月双手抓着枕头往后甩想要蓄力,结果砸在了常黎的脸上。 片刻后,星月和董小秋一起被赶出了房间,她们俩光着脚丫站在门口,互相心虚地对望一眼,没敢再打扰常黎。 第二天一早,用过早膳后,众人送常黎和陆羽到了门外。 星月紧握着常黎的手不放,又提了一次想要跟她一同前去。 常黎给了她一个拥抱,并在她耳边道:“小月,你是我这辈子最好的朋友,我不能让你为了我去冒险。你乖乖在陆府待着,哪也不许去,帮我照顾小秋。” 星月含泪点了点头,回应她道:“阿黎也是我最好的朋友!你们路上千万小心,我会好好照顾小秋的。” “阿黎姐,你什么时候回来呀?”董小秋抓着常黎的衣袖问。 常黎松开了星月,转过身摸了摸董小秋的头,对她说:“我们争取在中秋节之前回来,我还得送小来出嫁呢。” “嗯!”董小秋用力点了下头,“阿黎姐放心去吧,我会替你看住星月的,绝不让她乱跑。” 星月听罢捏了把董小秋的脸,她佯装生气地问她:“你叫我什么?你应该叫我月姐姐!” “星月就是星月啦!才不是月姐姐!你这样欺负我还想让我叫你姐姐嘛!”董小秋扯开了星月的手,想要像昨晚那样还击,结果被她一只手给制服了。 看着她们俩打闹的调皮样子,常黎对她们的挂念放下了大半。她知道的,就算她不在她们也会好好生活好好吃饭,太好了,她可以放心去了。 这次的马车特意找了辆最朴素的,他们二人也穿着粗布麻衣,像极了赶路的普通夫妻。 这一路上随时都有可能会遇上萨蒙的人,为了以防万一,十天的路程全部由陆羽来驾车。常黎最好是不露面,以免被萨蒙的人无端猜测,以为瞑闻族私下里与陆国勾结。 常黎一个人在马车里待得无聊,她戴上了星月的面纱,来到了陆羽身边坐下,与他边聊边赶路。 今日天气很好,阳光明媚,万里晴空,空气里弥漫着桂花的清香。 像这样的单独相处还是第一次,比想象中的要好很多,没什么尴尬的气氛。 在路过一片花田时,陆羽说:“那晚在日霞客栈,你喝了酒,说了很多莫名其妙的话。令我印象最深的是那几句:‘过去是假的,回忆无归途,春天无法复原,即使最忠贞的爱情,归根结底也是转瞬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这段话颠覆了我对你的印象,一直以来,我都以为你是绝不会体会到孤独的那类人。” 听他讲完,常黎摘下了面纱,她示意他停车。在马车停下后,她转过身面向他,对他重述了一遍那晚的话:“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即使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瞬息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 说罢,她歪头一笑,继续对他做着解释:“这段话并不是我的有感而发,是出自一本对我来说最特别的书。因为我太能体会其中的孤独,所以记得很清楚,清楚到即使醉了也能清晰地将它背出来。我不知在你眼中的我是什么样子,我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展现在你面前的我都是真实的。” 又是心动。陆羽控制不住自己心跳的速度。他只觉得,她身后的那片花田不及她的半分姿色。 微风吹过,带来花香,带走烦恼。剩下的,是对彼此更加深刻的了解,与已无法放下的互相喜欢。 ------------ 第22章 只有两个人的旅程 (1) 雪山在陆国的北方,是世界上最寒冷的地区。 在雪山里,居住以雪为食的雪族。雪族守护着雪山上的一棵神树,神树在万年前由明作女神栽培成活。树上结下的果子有上百种,每一种都有独特的效果。 神树每过五年会开一次雪莲花,这雪莲花有回春的功效,能把将死之人救活,还可排解毒素、缓解胸闷,是除星光族外最有效的治疗手段。 雪族不参与战斗,只保持中立。他们靠贩卖树果维生,不管来买果的人是谁,不管是哪个部落的,也不管是好是坏,只要你掏得起那钱,你就能从他们那里带走任何想要的果子。 这钱只有雪族挣得起,一般人真没那个本事。单说雪山上那能把人冻成冰棍的温度,普通人根本没法在那停留超过两个时辰。更别提能不能爬得上那座高耸入云的雪山,从山顶摘下果子,再带回山下去。 你可以选择节省那笔钱,自己爬山去摘果,但回不回得来就没得保证了。你也可以选择花大价钱买一颗需要的果子,贵,不过物有所值。 雪族的生意从不涨价,不会胡乱要价,更不会任凭买家乱压价。反正只有他们能摘果,你不要有的是人排队要,执意要压价的一般都会被加入黑名单里,雪族永世不做他们生意。 雪山上不仅生长着这棵上万岁的神树,还孕育了不少生命。 白雪在还未孵化时就被雪族的人带回了部落里。在它出生的那一天,常黎刚好跟随父亲到此购买果子。 常黎和白雪之间没什么故事,她只是很喜欢这只雪鸮。相中它之后,她花了一万两银子把它买了下来,这笔钱她攒了得有一百来年了,是她浑身上下所有的积蓄。别人都说她傻,只有她自己欢喜,她觉得攒了这么久的钱就是为了干这个的,白雪值得。 白雪只认常黎这一个主人,它自出生起便寸步不离地跟着她,他们之间的羁绊超越了世俗。来生,他们还会找到彼此,成为对方生命里最重要的家人。 现在,不需要等待来生,它的主人正在来的路上。 (2) 常黎与陆羽之间的感情持续升温着,俩人就算再迟钝,多少也能感觉到他们的关系与以往稍有不同,总是有暧昧的气息弥漫在他们之间。 在出发的第一晚,他们没有住客栈,只是找了个比较安静的树林歇息。常黎在几棵树上绑上了星月给她的铃铛,把他们二人与马车围在了用白线组成的正方形内,如果有什么东西越过界线,他们多少能听到一些动静。 在只有两个人的情况下睡同一个马车,怎么说也不太合适。陆羽在火堆旁铺了张毯子睡觉,把马车让给了常黎一人。 前半夜还好,一切安静,除了偶尔会听到几声猫头鹰的叫声外,基本没什么问题。 到了三更,常黎隐约听到有人在耳边讲话,那个声音很近又很远,像是有人在对她耳语,又像是有人在远处窃窃私语。 她被吵得睡不着,最主要的还是害怕,大半夜的在荒郊野岭听到这种声音,未免太不合理了。 常黎慌忙下了马车,她小步跑到了陆羽身旁。看着他熟睡的侧脸,她在纠结要不要叫醒他。 思虑了片刻,常黎决定还是不打扰他了。她转身轻步回到了马车边,把帘子撩到了车顶去,这样望着陆羽睡觉能让她安心点。 唤醒她的不是早晨的第一束阳光,而是陆羽温柔的触碰。 他醒得早,一睁开眼就看见了上半身趴在车厢外的常黎,他怕她着凉,想叫她回车里睡,但是怕突然唤她会把她吓醒,只得用手轻拍她的肩膀,谁知他的手刚碰上去她便醒了。 这一觉二人都没有休息好,双双落枕。继续赶路会太过于辛苦,不得已,他们找了家附近镇子上的客栈歇脚,打算白天先休息,到晚上再赶路。 大早上的来投宿,能有房就不错了,他们没得选,住进了同一间,还被老板娘当成了一对新婚夫妻。 常黎不喜欢把隐私暴露给外人知道,她没有否认老板娘的话,以妻子的身份付了钱,并交代店里的伙计,没要紧事的话不要上来打扰。 好在床铺够大,俩人一人一头,谁也碰不着谁,再往床中间立个小桌子,躺在床上倒也像睡单间。 陆羽压根没睡,他从躺下后就在考虑接下来的路线,平常他都是自己一个人出门,晚上可以随意找个山洞落脚,就算两天不吃东西也能扛得住。 现在多了一个身体还没完全恢复好的人,他不能再像之前那样随便糊弄,得重新规划路线,最起码每晚得住客栈,不能再睡马车了,他折腾得了,就怕常黎经受不住劳累。 陆羽躺在床上考虑了一个时辰,他躺累了,起来坐了会,随后在床上打起了坐。 他这一坐就是两个时辰,直到常黎醒来为止。 (3) 从客栈出来时已近黄昏,橙色的夕阳藏在山峰之间,若隐若现,仿若一盏温柔的晚灯,指引你的道路,直到熄灭。 太阳落山的过程就像是一张燃烧的纸,火光无声无息地蔓延,燃过的地方化为灰烬,只留下一片黑暗与空白。 上路后,常黎的好心情随着太阳的消失逐渐消沉了下去,听着四周的虫鸣与远方传来的狗吠,她又一次感受到了孤独带来的不安心。 像这样沉寂的时候是少数,陆羽不习惯沉默的常黎,他一边赶路一边看她,无奈读不懂她的情绪,也看不懂她眼里的悲伤是为何。明明出门前她还在对他讲笑话开玩笑,怎么如此轻易就变得这般难过? 他思虑不出原因,只觉得担忧,想要听她讲述她的故事,然后为她排解分忧,他没什么能做的,谈心是唯一能关心她的方法。 在沉默了大半个时辰后,陆羽开口:“等找回白雪,我们可以先去一趟川浦,找百大师将你父母通灵过来,你好与他们叙旧道别。” 常黎惊异地看他一眼,没想到自己的心事这么容易就被人看穿了。她没有因为被人猜透而恼怒,心里只觉得他很贴心,他总能察觉到她不安的心情,给予她当下所需的安慰。人生中能有这样一个知己,足矣。 她寂寞的心得到了抚慰,悲伤的情绪渐渐褪去,没过多久,那个幽默的常黎又回来了。她躺在车厢口对陆羽讲冷笑话听,结果把自己逗得笑个不停,她的笑声盖过了马蹄声,这要是让附近的住户给听了去,指定以为路上闹鬼。 和常黎相处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陆羽此前从未有过这种时光如梭的感觉。前一刻分明才刚上路,这会儿就赶到了崇威镇,五六个时辰就这么过去了? 他们停在了一家包子铺门口,现在天早,这是方圆几里唯一开着的店。老板手艺不错,店面也干净,除了价格稍贵一些,其他没什么毛病。 由于昨天一天都没有休息,这会儿陆羽感觉非常的疲惫,常黎提议找家店住下,等他睡饱了再走。饭后,他上马车卜了一卦,算到了明天会下大暴雨,今天要尽量多赶路才是上策。 常黎怕他疲劳驾驶会出事故,把他赶去了马车里睡觉,上回从涟萍乡回来的时候星月有教她怎样驾马,她对自己的驾驶技术非常有信心。 只是这孩子不认路,原本得往北边走,她偏离了路线,往东北方向赶了一上午的路,直到路过鸿山县才发现不对劲。 陆羽本在梦里钓鱼,突然停下的马车害他磕到了头,他揉着头倒吸了一口气,有种脑袋冒星星的错觉。 他艰难地爬到车头来,想看看发生了什么事情,一撩开帘子,就看见那个小马虎站在路边拿着地图四处张望。不用想也知道,她又迷路了。 (4) 他们没有按原路返回,选择了继续往北方走,想着等过了前边的腾腾镇,他们能沿着青山大道回到原来的路线上去。若是现在折回,再从原先的那条路走的话,怎么说也得比原计划的要晚一天才能到达雪山,走这条路只会晚到半天。 在占卜中可以看到,夜里会下一场小雨,下到卯时会停一会儿,接着又会下大暴雨,预计这场雨要下上一整天。 刚淋过雨的地面太过湿滑,有的泥地根本没办法踏足,更不要说是赶马车,至少要等雨后的第二天白天才能上路。 经过一番打听,他们于傍晚停在了一家名为钱运来的客栈门口,腾腾镇上的人说,这是方圆几十里内唯一的客栈,错过这家的话,最起码得赶两个时辰的路才能找到下一家客栈。 马上入夜了,这客栈却不舍得点灯,大堂里也没什么人,看上去十分的冷清。 陆羽是想开两间房的,但老板娘说房间都住满了,只剩下了一间最靠里面的客房,让他们将就着住。 这客栈都不像是有活人愿意来光顾的样子,却说房间全住满了?这让人不得不多想。 付了钱,老板娘才肯点上一根蜡,他们踩着吱吱作响的木楼梯,跟着她上了二楼。二楼比一楼还要昏暗,空气中有股潮湿的味道,其中还夹杂着男人身上的汗腥味。 在他们路过其他客房时,有两个房客打开门探出了头。一个是光膀子的秃头大汉,一个是留着胡子的贼眉鼠眼的老头,他们的目光紧紧地贴在了常黎的屁股上,把她从上到下狠狠地打量了一番。 陆羽感受到了身后令人不适的眼神,他放慢了脚步,走在了常黎身后,把她与猥琐视线隔离了开来,这一举动惹得那俩人心生不满,几乎骂出了声。 ------------ 第23章 有惊无险 (1) 腾腾镇上的人人都知,那家钱运来客栈是家黑店。 老板娘人称谷子姐,她早些年是靠贩卖儿童获利的。后来陆国抓得严,她就改了行,拿挣的黑钱在腾腾镇上盘了栋破楼,装修成了客栈。只要来投宿的人没啥身份和地位,又不是太穷的,最后都会被她敲上一笔。 单靠她自己无法维持这档子事,为了能挣到更多钱,她用美色引诱了几个男人入伙,黑来的钱她自己拿六成,剩下的他们对半分。 虽是黑店,但也想要长期发展,请客贿赂那都是常事,偶尔还会提供些特殊服务。谷子姐明着只是客栈掌柜的,实际上是一个懂得人情世故的老鸨,专门为当地官府的人拉皮条。 想要谋发展,就要懂得生存之道,不能碰当下敏感的勾当,也不能太过张扬,更不能因为一些小财丧失理智,能够把钱运来经营下去才是正经事。 谷子姐从最开始就告诫过手下的伙计们:不能做太绝,不能把人逼上绝路,开店的目的是挣钱,不是为了取乐。谁要是心生歹念,就打自己三个嘴巴子,下不去手就让别人动手。 也多亏了她足够有原则、够强硬,她才能镇压得住那几个糙汉不轨的心,客栈才得以存活十五年这么久,人人才能有肉吃、有钱挣。 谷子姐不仅有手段,她看人的眼光通常也很准确。她一眼就看出来了,今晚来投宿的这一男一女并非是普通人家。他们穿着打扮看似简朴,身上的布料却不是什么粗布麻衣,尤其是那小姑娘,细皮嫩肉的,手指纤细软嫩,一看就是从不干活的小姐。 再看那公子哥,他脚上的那双鞋,看着不像是普通店里的手艺,倒像是南阳城上那家有名的采薇阁的款式。那家店只做权贵和有钱人家的生意,除了皇宫里的人,外面的人就算再有钱去那里定做也得排队。 谷子姐交代伙计们,这俩人惹不得,多薅点银子就够了。她再三叮嘱他们几个,不能对那姑娘心生歹念,临走前又唠叨了一通,让他们不要忘记开店的原则。 这几个人早些日子犯过事,就在两个月前,他们给一个带着孩子的寡妇下了药,一起侵犯了她。那寡妇醒来后拿刀砍死了一个人,随后带着孩子跳河了,这事被官府的人帮忙压了下来,很少有人知道内幕。 犯过一次肯定会犯第二次,吃过肉的饿狼,还怎么去忍耐自己内心的兽行? 秃子名叫李北,力气比较大,干的都是体力活。小胡子名叫张品正,是店里的大厨,做的饭口味还行,就是不咋卫生。 这两个人打量完常黎,互相对视了几眼,给对方传了几个信号,打算今晚就动手。 明天有雨,客栈九成九不会来客人,只要把他们的马给杀了,他们想跑也跑不远。 亥时,天空中闪过了第一道雷。 张品正从后厨里端了两碗鸡汤出来,里面加了三个人量的蒙汗药。 他来到猎物的客房门口,非常礼貌地敲了敲门,耐心等待着里面的回应。 谁知房门没有任何的动静,他试探性地推了下门,推不动,感觉门好像被堵上了。 他又用力地拍了拍门,唤门声甚至大过了雷声,但门里就是没有半点回应,他心想不妙,赶忙叫来了李北过来撞门。 经过一番暴力,门被踹烂了一个大洞,堵在门后的衣柜轰然倒地。屋内没有半个人影,北面那扇窗大开着,这俩人俨然是早已逃跑。 马上到手的猎物就这么跑了?这怎么得了! 张品正把手里的鸡汤一扔,和李北拿着家伙冲到了楼下去,俩人一前一后跑出了客栈,兵分两路,不抓到今天的晚餐誓不罢休。 (2) “这是黑店?不太可能吧?”常黎不敢相信地问陆羽。 “信我,这家的的确确是黑店。”陆羽眼神严肃,不像是开玩笑的。 其实他是刚刚才意识到这是家黑店的,之前仅仅是怀疑。现在,看着褥子上疑似血迹的黄色污渍,他基本可以确定了。 他贴在墙壁上听了听隔壁的动静,听上去旁边没有人住,房间里比较空旷,可能还开着窗户。 打开北边的那扇窗,能看见北边树林里有几个坟堆,正常开客栈的怎么说也会有些忌讳,怎么可能会开在坟堆旁边?那就说明了,那几个坟堆很有可能是在客栈开业后才有的,而且坟前没有墓碑,里面埋着的至少不会是和老板娘有太大关系的人。 这时,常黎听到了从远处传来的说话声,听上去像是从其他房间里传过来的,声音很小,但她能听得清楚。 她听到两个男人在讲话,一个声音说:“蒙汗药管够!三个人的量够不够?” 另一个声音说:“行!你先去把他们马宰了!省得他们跑了!” 接着是草鞋拖在地上走路的声音,她听到有人从房间里开门出来了,出门后脚步声只响了两三下,过了大概半分钟,那人才往楼梯的方向走了去。 温迎夏是瞑闻部落的人,他们族人的听力异于常人,刚才那一段对话估计不是她的幻听。 她跟陆羽讲了下刚才的经过。听后,陆羽把房间环顾了一圈,最后选择了用大衣柜挡门。 这里是二楼,直接跳下去或许会受伤。他们先把行李背包扔下去做缓冲,随后陆羽先跳了下去。落地后,他双手高举着,接住了从天而降的常黎,这是他们之间的第二次拥抱。 他们沿着客栈后院的墙壁绕到了前边去,想趁客栈里的人还没发现前悄悄离开这。谁知,刚到拐角处,正好碰上了那个秃头在杀他们的马。 陆羽反应够快,他在常黎叫出声前从她身后捂住了她的嘴,并对她比了个噤声的手势,他往身后观望了一眼,拉着她往东边去了。 常黎死死地握着陆羽的手,紧跟着他的脚步,生怕自己跑慢一点会被那些人抓住,她现在顾不上为可怜的马儿难过了,只想逃命。 他们跑到了一座破庙前才停下,赶在下雨前躲进了屋檐下,好在没有淋湿。 这副身体显然没办法承受强度这样大的运动,常黎嘴唇有些发白,浑身发抖,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了。 (3) 雨越下越大,路上开始积水了。目前来说,他们俩人算是安全了。 常黎把他们的马被杀死的这件事怪在了自己身上,认为一切都是因为自己的自大导致的,要不是她非得要驾车,小马也不会惨死,他们也不会沦落到这里。 “这件事不是你的错,是我警惕性太差,没有早点意识到不对劲。”陆羽宽慰她。 常黎轻叹一口气,说:“怎么能什么都让你承担呢?我们是一起出来的,我理应有判断力,结果什么都想依赖你,觉得不管出现什么问题,反正陆羽会帮我解决。这样下去我这辈子注定只能当一个依赖别人生存的废柴,永远没办法独当一面。这件事本来就是我的错,是我没有在赶路前记好路。” 听了她的话,陆羽轻声一笑,他吃下一口绿豆糕,以半开玩笑的口吻说:“我并不介意被你依赖一辈子。” 常黎一心陷在自责里,直到吃下第三口凤梨酥,她才把他的话认真理解了一遍。 哈?不介意被我依赖一辈子?这是什么意思? 她艰难地咽下嘴里的糕点,慌张地抬头看他,在对上他那暧昧的眼神时,她微张着嘴发出了一声:“唉?” 被自己暗恋的人用这样的眼神盯着看,试问有谁能禁得住心动?而且,他刚才那话的意思,怎么听都带有暧昧的成分在的吧? 望着常黎那张红透的小脸,陆羽只觉得可爱,尤其是她不敢看他时的羞涩,以及不知如何回话时的手足无措,这一切的举动,在他眼中都是万分的娇媚。 陆羽正在心里酝酿告白的话语,这时,一只湿透了的狐狸闯进了庙里,破坏了他完美的告白时机。 “呀!这是谁家的小狐狸呀!”常黎快步走到门边,蹲在了狐狸面前。她把手里的肉干递给它,试着向它示好。 “我能吃吗?”一个小女孩的声音从狐狸嗓子里传了出来,把她吓得差点跳起来。 “你、你、你!你刚才说话啦?!”她被震惊得语无伦次,以为这狐狸成精了。 狐狸躺在了地上,对她露出了自己的肚皮。 常黎试探地伸出手去摸它,接着听到了它高兴的叫喊声:“对!对!就是这样!再往上点!” 陆羽在旁边看得开心,他听不懂狐狸在说什么,只能通过常黎的表情来推测他们之间的对话。看上去他们已经成为朋友了。 狐狸沉醉在陌生人的抚摸中,一时之间无法自拔。不仅如此,这个好心人还喂它吃了肉干,帮它擦掉了身上的雨水。像这样友善的人类,在它的狐狸生涯中还是第一次碰到。 狐狸不肯走了,它赖上了常黎,吃光了她兜里的肉干,还霸占了她睡觉的地盘。 能被这样一个可爱的小生物宠幸,常黎只觉得自己幸运。 她挤到了陆羽的垫子上,和他聊了会天,在和他沟通了一番后,她大概明白了温迎夏的能力。 瞑闻族可以和非人类的生物沟通,也能听得见远处的声音,除了睡觉的时候容易会被吵醒外,几乎没有任何的缺点,是一个非常强的能力。 这也就解释了,出发的第一天夜里,她在马车里被吵醒是怎么一回事了。 ------------ 第24章 路上的好心人 (1) 今天是出发的第四天,按照计划,现在应该到水湾县的,但是他们却被暴雨困在了腾腾镇上的破庙里。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现在下雨,那家黑店里的人找不到这里来,至少他们在雨停前都是安全的。 常黎在庙里找到了两个钵盂,用雨水洗干净后,一个用来接雨水,一个用来煮汤喝。多亏了星云事先给准备了鱼干,这会儿他们才能喝得上一顿鲜美的鱼汤。 狐狸怕是已经认常黎为主人了,竟不害臊地到她碗里去抢鱼肉吃,它边吃边哼唧,听上去快乐极了。陆羽也分给了它一条鱼,可它不吃,它只认常黎给的食物。 常黎实在是太过喜欢这只狐狸,她想要带它一同回家,在获得陆羽的赞同后,她问狐狸:“你愿意跟我走吗?” 狐狸坐进了她怀里,抬头望着她的眼睛问她:“你会像我娘那样消失吗?” 她摸着它的头向它保证道:“除了死亡,没人能让我从你身边消失。” 听了她的回答,狐狸舔了舔她的手心,以此作为结下羁绊的回应。 他们躲雨的这个寺庙叫做天慧寺,常黎借用寺名为狐狸取了名字,以此来纪念他们的相遇。 她托着狐狸的下巴对它说:“我为你取名叫天慧。从此往后,你就是我常黎的狐狸,不管去哪我都会带着你,记得要跟紧我哟。” 天慧天生聪慧,主人只对它说了一遍它就记住了自己的名字。 酉时,天空终于放晴,雨后的晚霞是醉人的橙色。屋檐不再滴水,不过路上积水严重,目前还不适合外出。 常黎在庙里憋得心烦,她索性脱掉了鞋子,光脚淌进了水洼里。积水漫过了她的脚踝,浸湿了她的裤脚,但她全然不在意,一心只想玩个痛快。 天慧讨厌有水的地方,任主人怎么唤它它都爱搭不理的,被喊烦了还会不满地叫上几声。 陆羽也不是爱碰水的,他只是爱洗澡,可不喜欢干净的身体接触带泥的雨水。 这两位的不捧场并没有坏掉常黎玩水的好心情,站在泥水里的她,这一刻只感觉很自由。 “陆羽!你看!太阳出来啦!”常黎指着好久不见的太阳,回头对陆羽喊道。 陆羽坐在台阶上,双手撑在身后,望着她指给他的方向,惬意地舒了一口气。 (2) 第二天早上,二人加一狐往西南方去了。腾腾镇对他们来说不太安全,他们又没有代步工具,只能先到鸿山县上去租车,或者是搭个顺路车,能到青山大道就行。 他们的运气不错,刚走了一刻钟就碰上了一辆从南边来的拉货的马车。 这个货车没有车顶,车上的货都是用油布遮盖的。马车不像是淋过雨的样子,估计这一行人也是躲了一天的雨。 赶车的男子看着年龄不大,他问常黎:“小娘子,你们这大包小包的是要去哪啊?要我们载你们一程不?” “我们要去青山大道,请问你们顺路吗?”常黎上前问。 车上的大伯拍了拍旁边的空座唤他们道:“顺路顺路!快上来吧!不要你们钱!” 经过钱运来客栈那一遭,常黎已经不敢轻易相信陌生人了,她犹豫地看着陆羽,不知该不该上车。 谁知他都没有和她商量,大跨步直接上了车,见状,她也就没了顾虑,跟着他坐到了大伯旁边。 “哎哟!这女娃娃长得真俊!成家了吗?”坐在他们对面的一个大娘问常黎。 她摇了摇头,腼腆地回大娘:“嗯……还没有。” “你看,那是俺儿,他叫白知远。”大娘指着驾车的男子对她说,“俺儿虚岁二十三,为人老实——” 大娘的话还没说完,那男子急忙打断了她:“娘!你怎么看见一个小姑娘就说这些!” 大娘一掌拍过去,正中他的后脑勺,她揪着他的耳朵骂他:“娘说这些还不是因为你没出息!都多大了还不成家!你让娘怎么放心!” 大伯连忙拉住她的胳膊,拉架道:“行了行了,秋水,你就别为难孩子了,他就是太老实了才找不着媳妇。” “就是因为他找不着媳妇我才着急给他张罗!你以为我愿意见一个小姑娘就上去跟人套瓷啊!” 白知远停下马车,回头对他娘生气道:“在外人跟前你咋老揍我?就算人家对我有意思,看你这恶婆婆的样谁还敢和我成亲?” 这话提醒了白秋水,车上还有一个漂亮的小姑娘在,这小姑娘说不定是她未来媳妇儿呢,她可不能把脾气这么早暴露出来,万一把人家吓跑了就不好了。 她一改刚才的暴躁,和善地问常黎:“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啊?多大啦?家是哪的啊?” 常黎的身份太过于特殊,在出发前,陆时明交代过她,千万不可告知外人她的真实身份,别人问起来就说自己是姓陆,住在南阳城里。 “她叫陆青青,今年二十岁,是我的妹妹,我们住在南阳城。”陆羽替常黎回答了白秋水的问题,“青青从小体弱多病,我们听说雪山卖的果子能够滋补身体,这趟去是为了采购果子的。” “南阳城?那不是离这里挺远的吗?你们两个走过来的?”大伯问。 常黎摇摇头说:“我们原本是驾马车来的。前天晚上,我们住进了一家黑店,店里的人杀了我们的马,我和哥哥逃到破庙里待了一天,想着等路干了再去鸿山县租车,结果刚好遇上了你们。” “你说的是腾腾镇上的那家钱运来吧?”坐在白知远旁边的男子插话问她。 “对对!就是那家店!”她指着他点头道。 白知远问:“那家店不是只坑钱吗?咋还杀人马?” “前天晚上不是有雨?他们估计就是怕他俩跑了呗,觉得杀了马就好办了。”那男子猜测道,“反正官府又不管他们,胡作非为久了,谁还怕呀,可不是随便做坏事儿了。” “那你俩咋跑的?”大伯问陆羽。 陆羽回话:“青青听到他们说要给我们下蒙汗药,我们赶在他们来之前翻窗逃走了。” “真是不得了了!这什么世道!当地官府干啥吃的!”白秋水在一旁愤愤不平地骂道。 一提起这事常黎就后怕,她把陆羽的衣袖攥在手里,在心里努力平复着自己的恐惧。陆羽注意到了她的不安,拉过她的手握在了手心里,接着附在她耳边对她低声道:“我在这里。不要怕。” 像这般名正言顺握手的机会可不多,常黎有些贪心,张开手指与他十指相扣了起来。 陆羽与她对望一眼,把手缠得更紧了些。 (3) 白知远这一行总共有四个人。大娘叫白秋水,是他娘。大伯叫曹之荣,是他的继父。他旁边的那位男子叫曹平威,是他继父的儿子,也就是他的继弟。 他们家里是做裘皮生意的,每隔三个月要去雪山送次货,别看他们驾的马车破旧,这一车货可值不少钱呢。 单靠白知远一人是无法送货的,路上指不定会遇上什么亡命之徒劫车。为了能安心做生意,他们选了条最为安全的路线,不过路上要交过路费,一趟下来最少三两银子起步。这样做虽说开销不小,但起码不会遇上劫车的,他们送货差不多有小十年了,至今还没遇上过什么麻烦。 白知远是一个老实忠厚的人,他为人正直,又善良,常在路上无偿载人。他的这种热心肠帮他交到了不少朋友,不管他在哪里停车都能找到借宿的地方。 晚上,马车驶进了一条小巷里。这条巷子里有条小河,沿着河岸前进,不久后会遇上一座桥。穿过那座桥,再走上一段路,就到了目的地。 这栋两层楼的木屋就建在路边,对面是一片玉米田。这条路除了当地的居民外,很少有人来往,住在这里既安静又安全。 马车停在了后院,曹平威负责喂马,剩下的人负责搬货。常黎和陆羽为了报答白知远载他们一程的恩情,主动帮忙搬了东西,直到一刻钟后才忙活完。 房子的主人不住在这里,这房子只是借给白知远暂住的。他每次来到李庄都会在这里住一晚,然后在第二天走之前留下一钱银子当做住宿费。 木屋总共有三间卧房,白知远把自己住的那间借给了常黎他俩住,自己则跑去曹平威的房里打地铺。不止如此,白秋水和曹之荣还做了顿丰盛的晚餐招待他们俩,而且不要他们一分钱,常黎一说给钱白秋水就佯装跟她生气,把她的钱袋子硬塞回了她的口袋里。 用过晚饭后,大家一起收拾干净了碗筷与餐桌。就在常黎打算带天慧出门转转的时候,白秋水拦住了她的去路,把她揪到了二楼去,目的就是为了对她推销自己的儿子。 陆羽正在后院的马车上打坐,曹平威的到来打断了他的冥想。 曹平威问他:“青青姑娘应该不是陆兄真正的妹妹吧,你们为什么要对外称你们是兄妹?” 陆羽睁开眼看他,对他坦诚道:“你观察力不错,她的确不是我妹妹。说我们是兄妹是为了她的安全着想。” “这么说,看来陆兄很在乎青青姑娘咯?” “她是我朋友,我自然关心她。” “哎,我再问你一个问题。”曹平威爬上马车问他,“那她有没有心上人?我如果追求她,陆兄能否帮我美言两句?” 这个问题引来了陆羽的不悦,他闭上了眼,淡淡地说了句:“无聊。” 曹平威不死心地继续道:“哎!别这么小气!怎么说咱们俩也算是朋友了吧?那青青姑娘对我客气得很,说不定她对我也是心生好感,你帮我打听打听呗!” “和你不熟。”陆羽无情地拒绝了他。 ------------ 第25章 白雪 (1) 在陌生人群里扮演着兄妹角色的行为,使陆羽和常黎之间的关系更近了一步,他们可以随时随地牵手,可以名正言顺关心对方,若不是曹平威知道内情,他都以为是这对兄妹不正经。 哪有人牵手拥抱过还不表白的?未免太过于暧昧。说是朋友,太过亲近。说是恋人,又没心意相通。“兄妹”确确实实是最合适的身份。 其实不用挑明,他们彼此都懂,懂对方的心情,懂其中的情意,只是看谁能先把喜欢讲出口。 常黎作为一个生前保守的女生,自卑的性格让她不敢告白。她在中学时期暗恋过一个人,直到高中毕业都没有敢去表白,对方甚至完全没听说过她。 那五年是她最幸福又最孤独的一段日子,她深知孤独的滋味,明白爱情的痛苦,所以她才能对那本书里的那段话理解得这样深,深到一张嘴就能完整地背下来。 陆羽没有表白,是因为时机一直不对。在庙里的那晚他想要向她诉说自己的心情,无奈被天慧打乱了他的计划。 他憋着不说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他在考虑以后。表白后,如果常黎与他心意相投,那么和他在一起的究竟是常黎本人还是温迎夏?他想要娶常黎为妻,就目前的情况来说,之后得去温家提亲,到时他迎娶的,将来与自己度过一生的,到底算不算是常黎这个人呢? 他低头望着躺在马车上闭目养神的常黎,听着她哼的曲子,他与她相握的那只手收紧了些。他在感受她,想要看看清楚,眼前的这个人是不是阿黎。 常黎正在怀念中学时期的日子,她在回忆与朋友间的打闹。这时阳光突然消失了,她睁开眼想要看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一睁开眼正好与陆羽倒着望她的眼睛四目相对。 她沉醉在他的眼神里,空闲的那只右手遮住了自己害羞的眼睛,她半开玩笑地打趣他道:“哥哥真好!还懂得帮我挡太阳。” 只是这么一句话便消除了陆羽心中的疑虑,他眼前的姑娘是常黎,不管她在谁的身体里,她永远都是她。不管她换几个身体,他最后会与谁成亲,他迎娶的都是常黎。 曹平威朝后看了一眼,注意到了那俩人的亲密,他答应了要帮忙保密,只能通过暗示来提醒他们注意保持距离。 陆羽听到他的善意提醒后坐直了身体。他抿了下嘴,对曹平威点了下头。 (2) 七天后,他们终于到达了雪山。 天果铺建在雪山的山脚下,店铺里分为三个区域:登记区、取货区、理货区。 店面不算大,一次只能容得下十几个人,晚来的人要排队,每天的队伍都会蜿蜒数里路,买果的人能从天果铺门口一直排到镇上,那阵仗壮观得很。 买果并不是买了就走这样简单,你得看有没有货。运气好的当天就能拿货离开,运气不好的,还得等雪族的人上山摘果。上下山来回最快也得一天半的时间,且不一定有货。 所以,很多人喜欢提前预约,尽量不在此多做停留。像是那些一天办不完事的,都会在雪镇上找地方借宿。久而久之,雪镇上的客栈与酒楼就越开越多,除了来买果的,有些人还喜欢来这里旅游。 大街小巷上到处是游玩的旅客,热闹程度不比西湘村的集市差。如今天还有些热,雪镇却凉爽得很,是避暑的好去处。 离雪山越近,温度就越低。为了隐藏自己的身份,常黎身裹破烂棉衣,头上戴了顶棉帽,乍一看,还真像是穷人家的丫鬟。别看现在八月份,这一身打扮在此地却是一点都不新鲜,有的是比她穿着奇特的。 众人皆知,温家小女儿还在昏迷,这会儿看到一个像她的,顶多是觉得两个闺女长得有点像,根本不会细想。 再加上白秋水对外称常黎是她的女儿,就更没人怀疑她的身份。众人只觉得这个当娘的偏心,自己和儿子穿着裘皮,就给女儿穿破棉衣,冻得她小脸发紫,蜷在车上抖成了筛糠。 外人不知道的是,她棉衣里实际上裹着一层羊毛毯,怀里还抱着一只狐狸用来暖手。她看似冻得发抖,其实是在得瑟,得瑟自己演技好,没人认得出她是温家千金。 马车停在了天果铺门口,店里的伙计一瞧见送裘皮的马车到了,赶忙便跑出来迎接他们。伙计和曹家的人一前一后搬了十来趟,把货卸在了理货区。 趁他们忙着点货,陆羽拉着常黎悄悄溜到了后院去,他爹提前与雪族族长通过信了,雪族会配合他们找白雪。 白雪在雪山上修炼,想找到它,需要爬上雪山。靠普通人是没办法安然把它带下山的,需要寻求雪族的帮助。 刚踏进后院没多久,常黎他们便被一个身穿蓝色长裙的女子拦住了去路。 女子怒斥他们:“竟敢闯入天果铺后院!是不是想偷东西!” 陆羽从怀里掏出一封信递给了她,她接过粗略看了一遍,看完之后态度大变,热情地把他们请到了北边的屋子去。 不愧是雪族的人,在这天寒地冻的环境下,天果铺里人人竟穿着夏天的薄衣,还有两个光膀子干活的大汉,这场景属实是一道奇观。 (3) 雪族的族长名叫白莲,是明作女神的首席弟子。五百年前,她遵照师父的指示来到雪山摘雪莲,见到神树后,她被神树顽强的生命力所吸引,在这里一待便是两个月。 白莲在雪山上救下了几只濒死的动物,回程时,她把它们带回了德圣镇。动物们在明作女神的庇佑下进行着每日的修行,最终化成了人类的模样。后来,它们又一同与白莲回到了雪山,守着神树继续进行着修炼。 白莲与常大人是故交,她们从前碰了面,都喜欢先把对方从头到脚调侃个遍,接着再双双把酒对明月,不喝个烂醉不尽兴。 “你这小丫头,怎么证明自己是常黎转世?”白莲手里摇着罗扇,坐在圈椅上嗑瓜子。她高傲地打量着那姑娘,怎么看都不觉得她是自己的老友。 常黎双手揣在袖子里,摇了摇头回她道:“靠我自己是无法证明的,不过我可以联系百大师,让他来向你说明事情经过。” “白大人,无需证明,只要把白雪带来,一切就会明了。”陆羽道。 白莲手里的罗扇越摇越快,她看上去对此很是苦恼,扔掉手里的瓜子皮后,她叹了口气,把扇子扔在了桌上,起身到门外叫来了两个人。 “大山、小黑,你俩去把白雪带来,它要是不肯来,就用麻袋把它抓回来。”说罢,她撩开门帘,又仔细看了常黎一眼。 “你说说你,到底哪点儿像老常?”她略带嫌弃地调侃常黎,“会武功吗?看你那小身板,怕是连路都走不了几步。就你这副样子还想回断缘村抢族长的位子?我看你还没等上台就被人一剑戳死了!” 常黎被她的话说得有些发懵,这白大人怎么和陆羽形容的不一样啊?这人嘴也太毒了吧? 她没有因此生气,毕竟对方讲的都是事实。连她自己都没有底气,她什么也不懂,就想回去接替族长的位子,可不是会被人报复吗。 常黎沉默了一会儿,随后对她说:“我总得尝试一下,不能辜负百大师唤我回来所做的牺牲,还有那些为了世界和平正在做事的勇士们。我只有尽力做了,才对得起大家对我的期望。” 听了她的话,白莲对她有了丝改观,点了点头道:“对了!有这种觉悟才行!” (4) 为了把白雪带回天果铺,大山和小黑差点遭遇雪崩。他俩在半山腰上忙活了一下午,两个时辰以后才带着白雪回去交差。 白雪可不是普通的雪鸮,它在一百多年前就学会了说人话,可以与人类无障碍沟通。 这一趟雪族的人来找它,说什么它主人来接它了,一向防范心强的它没有相信这俩人的话,转而和他们打了场雪仗。一只鸟敌得过两个本体是野兽的人类吗?白雪已经尽力在反抗了,可最后还是被套进了布麻袋里。 它在袋子里骂了一路的脏话,后面骂累了,也懒得再张嘴。 白雪的一切暴躁与愤怒,在重见天日的那一瞬通通消失不见。那颗让它思念了十年的心脏正在附近跳动,向它传送着强烈的信号。 它的行为出乎所有人意料。它先是激动地扑进了常黎怀里,对她倾诉着自己的想念。片刻后,它突然像是被什么惹怒了,从她怀里挣扎着飞到了空中,紧接着对着她一顿臭骂,翻脸的速度堪称神速。 常黎大概听懂了它在骂什么,她朝它伸出双手,对它喊道:“白雪!不要生气!我可以解释的!” “你这个三心二意的女人!快带着你的狐狸精滚回老家吧!”留下这句话后,白雪朝着雪山的方向飞走了。 “都多少岁了还闹孩子脾气!等老常真走了,我看你上哪找她!”白莲指着白雪的背影冲它大声骂道。 这个发展令常黎有些哭笑不得,白雪认她了,结果又因为吃醋跑了,难不成再让大山和小黑去逮它一回? ------------ 第26章 神树 (1) “啥?爬山?你爬山?!你爬树都费劲!”白莲骂骂咧咧地把手里的瓜子砸到了常黎身上,“你还当你是十年前啊?我看你什么都忘了,就是忘不了任性!” 经过一个下午的相处,常黎已经开始喜欢上了白莲这个人,她看得出来她是典型的嘴硬心软的人,说的话难听,不过都是在关心别人。 她知道白莲这样骂她是因为担心她去了就回不来了,她抓了把盘里的瓜子,边剥边讨好道:“所以嘛,才需要白大人助我一臂之力,帮我找个能带路的。我保证速去速回,不会有大问题的。” 白莲瞪她一眼,另抓了把瓜子问她:“我还能白叫人跟你爬山?你没点啥表示?” 这时陆羽从怀里掏出了一张一百两的银票放在了桌上,对白莲说:“一百两为定金,我们回来后再付二百两。” 对于财迷来讲,钱可以化解百分之百的矛盾。她乐呵呵地把银票收进了怀里,答应等明天了找两个人带他们上山。 “那我们就这么说定了。”说着,常黎把剥好的瓜子仁倒进了她的手里。 她把瓜子仁一把塞进了嘴里,边嚼边说:“嗯!好吃!”嘴里的还没吃完,她又把一整盘瓜子推到了常黎面前,指着盘子对她说:“都给我剥了。” 面对如此霸道的命令,常黎只能无奈地笑笑,终究是她有求于人,帮这点小忙压根不算什么。 白莲这样指使常黎,并不是为了占她便宜,对于这位老朋友,她对她的思念并不比杉君如少。常黎是她为数不多的交心知己,这一别就是十多年,她对这个老朋友甚是想念,这些岁月里没人和她谈心,连白酒喝着都没了滋味。 转世后的老常只是个黄毛丫头,不过好在这丫头够有趣的,偶尔能和她拌上几句嘴,有点儿当初互相打趣儿的那个味道了。 晚上,曹家的人结完余款后打算回程了,他们愿意再免费载常黎他们一程,最终被陆羽以果子暂时没货,需要在雪镇等货为由婉拒了。 他们不是爱占便宜的人,在送曹家的人上车前,常黎偷偷塞给了曹平威五百两银票,当做是这些天的车费。 有谁会跟钱过不去呢?曹平威适当地推辞了一番,在两个客套的回合后,他开心地收下了银票,毕竟这些天帮忙保密可累坏他了不是。 在出雪镇后,他把银票原封不动地上交给了继母。白秋水被常黎感动得不行,念了一路她的好,同时也念了一路儿子的没用,怪他没好好把握机会,错过了这么好的一个媳妇。 (2) 常黎和陆羽在白莲的带领下来到了白雪居住的山洞附近,雪山比他们想象的要难爬许多,他们三人比预计的时间晚到了半个时辰。 白雪没在山洞里,常黎按照白莲讲的那样用心去呼唤它,经过一番尝试后,她听到了它的心跳。 心跳声是从山顶传来的,白莲叫他们留在这里等,她要自己一个人上山抓鸮,常黎拦住了她,对她讲:“我和你一起去。我想这是它对我的考验,它想看看我是不是真心要带它回去。” 白莲指着山顶问她:“你知道上面有多冷吗?不怕死啊?” “我穿着你给我的羊绒裘皮呢,还围着银狐围脖,怎么可能那么容易冻死?再说了,白大人绝对不会眼睁睁看我死在上面的,我相信你。”说完,常黎对她眨了下左眼,这俏皮的模样惹得她一阵无语。 既然她的决心这么大,白莲便不好再说什么,她只能叹口气:“真拿你没辙!隔了一千年也改不了你这驴脾气。” 陆羽不太赞同常黎的这个做法,他把她拉到一边和她商量:“我们没必要冒着生命危险爬山找它,在这里等它回来也是可以的,山顶太危险了。” 她摇了摇头反问他:“万一它不愿回来,在山顶待一辈子呢?我们来的时候已经耽误了,必须尽快赶回去。” “太过冒险。我们大可以回去商议更好的办法,而不是着急爬山。” “我相信白大人。”常黎看向倚靠在洞口嗑瓜子的白莲,信心十足地对陆羽说道,“有她在一定会没事的,我们一定能安全下山。” “好,我陪你去。”听了她的话,他眼神里多了丝无奈和宠溺。 他拉起她的手望着她的眼睛说:“你要抓紧我的手,听到了吗?” 常黎微微垂下眼眸,点头应答。气温低的好处便是,害羞时的脸红可以完美地被隐藏起来。只是那羞涩的眼神无法掩饰,全部被喜欢之人看了个光。 (3) 百闻不如一见,传言中的描述再过华丽,都不如亲眼见证神树雄伟的气势来得更为震撼。 传说中,神树高两百尺,得一百个人手拉着手才能围它一圈。枝干延伸六十尺,枝叶茂盛,硕果满枝,每一颗果子都生长得极为饱满,除了季节更迭,果子一般不会自动脱落。 亲眼所见才能得知,传闻就算再夸张,也难以用语言来描述它的美和壮观,用万物之母来形容它一点也不为过。 整棵神树都裹在一层柔光之中,阳光下,这光散发着温柔的色彩。枝叶上生长着不同品种的果实,自西往东,以太阳的位置来划分,果实在每个时辰的颜色都是不同的。 神树不仅能结出有奇效的果实,它还养育着雪山上的生物。深埋在土里的树根滋润着一条永不会结冰的河川,白莲把这条河称为生死河,大大小小的生物都以此河为生。 生死河的支流遍布整片大陆,这条河在阳间是养育万物的生命之源,在冥界是滋润亡魂的圣水。投胎前,魂魄要接受圣水的洗礼,否则无法踏入镜湖。 依照普通人自己的能力是无法顺利爬到山顶的。白莲在出山洞前让常黎他们俩吃下了一颗长得像橙子、闻着像草莓、口感像茄子、味道像生姜的果子。这种果子名叫太阳果,太阳果只在有太阳的时候结果,太阳一消失果子便缩进树叶里,比含羞草还要敏感。 服下太阳果后,身体会从丹田开始散发热量,即使碰上下雪天也不会感觉有多冷,穿薄衣完全没问题。 到山顶时已经近黄昏,神树在残阳的照映下变得五彩斑斓。粉色的阳光穿过树叶,映在雪地上,仿佛数颗晶莹剔透的宝石那般夺目,亮闪闪的,几乎要晃瞎人们的眼睛。 常黎沉浸在入夜前的美景里,忘记了此趟的目的。每当她往神树走近一步,空气里沁人的果树芬香会令她更醉一分。 她能听到心跳声,开始有些微弱,随着她靠近神树,心跳声逐渐放大。她紧紧贴着树干,附耳聆听着从里面迸发出来的生命力,有股力量在跳动,在敲打她的耳膜,非常悦耳。 “莲……我听到了,我感受到了……”常黎轻声呢喃着。她的瞳孔中闪烁着白色的光,仔细一看才知,那是她每一世的过往,一个弹指便是一世。 陆羽同样被神树的光辉所吸引,不过他和常黎反应不同,他没有靠近感受,而是选择站在最远处欣赏它的全貌。 白莲没有打断他们与神树的交流。她飞到树上摘了些果,珍贵的被她装进了袋子里,不值钱的全被扔了下来,砸得常黎满头包。 “白莲!你是不是人啊!我还在底下呢!”常黎指着上面大声怒骂着,随着她的骂声,又一颗果子掉了下来,她赶紧躲到了一边去。 与神树相拥不过片刻,她好似回想起了一些关于前世的记忆,包括身为常鸣族族长时的经历。 “哎——!”不等她整理好思绪,白莲站在树枝上朝她大喊了一声,“接着!” 紧接着,两颗太阳果重重地砸在了她的肩膀上,这力度不亚于拳击手挥出的两记直拳。 陆羽赶在她倒地前冲过去接住了她,稳住身体后,他把她抱离了危险区。 她有气无力地指着白莲的背影,想骂人却发不出声音,一动肩膀就疼。 不知在何时,白雪出现在了他们面前,它口中叼着像樱桃般大小的绿色果子,直接喂进了常黎的嘴里。果子微涩、发酸、略苦,细细品尝,有股青桔的清香。 嘿!还真是神奇!果子吃下没几秒,肩膀竟然不疼了! 常黎试着活动了几下身体,奇妙得很,她感觉从头到脚都很轻松。本来爬山耗尽了她全部的力气,吃了这果子,力气竟然恢复了大半。 白雪虽在赌气,可还是耐不住对主人的思念。它依偎在她怀里,轻舒了口气,在外流浪了十年,现在终于可以回家了。 “肯原谅我了吗?嗯?”常黎左手抱着它,右手轻抚着它的头,话语里藏不住对它的宠爱。 “带我回家就考虑原谅你。”白雪依旧傲娇。 “好~咱们回家!” ------------ 第27章 战争的开端 (1) 白雪极其不待见天慧,在它眼里,那只狐狸就只是一只勾引它主人的狐狸精罢了。 不过呢,看不顺眼是一回事,它顶多是不和那狐狸精有什么交集,当看不见好啦。 可那狐狸为什么老是来骚扰它呢?依它看呐,狐狸精就是想讨好它,不然干嘛抓鱼给它吃?也是了,只有它白雪才是正牌守护兽,不主动和它搞好关系还怎么在主人身边混?算臭狐狸明事理。 回到主人身边的白雪拽得快上天了,虽然它本来就飞在天上。 它嚣张极了,吃饭一定要常黎喂,睡觉霸占她半张床,还不允许她抱天慧。 如此强烈的占有欲令常黎有些吃不消,她要随时随地注意分寸,避免惹白雪生气,省得它又跑回雪山上去。 神树帮她记起了与白雪一起生活时的美好,但对于前世的记忆,她记起的只有零星的片段。 她记得有一世她生成了猥琐的男人,喜欢偷看女孩子洗澡。有一世她生成了厨子,厨艺不咋地自尊心又强。有一世她生成了母亲,连着生下了五个畸形儿。有一世她生成了消防员,死在了火场。 关于常鸣族的常黎那一世,她唯一记得的,是常大人在她父亲死时的痛苦。 按照白莲的描述,加上她记忆中的画面,当时的情形逐渐清晰了起来。 常大人的父亲名叫常向晚,是常鸣族的第七十二任族长,享年五百一十四岁。 常向晚是族内寿命第二长的族长,却不幸死在了萨蒙人的手里。所有的一切,都要从昌龙帝登基开始说起。 光兴二十七年,陆国安孝帝因病驾崩,太子陆冲即位后,改年号为永盛。 新王登基后,强行向其他部落征收起了税款,且一改先帝坚持以人为本的治国制度,他派兵入侵了周边地区,先后将柯宜族、秦仙族、升丰族的土地占领,无辜族人流离失所,部分群众被萨蒙族收留。 这一霸行引起了各个部落的不满,萨蒙族联合其他部落前往陆国进行谈判。谁知,还未等踏入南阳城的领土,他们已率先中了陆王的埋伏,死伤惨重,轩辕族险些被灭族。 从那时起,就注定了这个世界再也不会和平。失去同胞的萨蒙族人视陆国为死敌,他们顶着巨大压力奋起反抗,保住了自己的土地。 陆王一意孤行,妄图称霸世界。他三番两次派兵进攻萨蒙,甚至派了刺客潜进了荀州,由于柯宜族的人感知能力强,发现了暗藏在屋顶的杀手,萨蒙族的族长萨闻舟才能逃过一劫。 此番后,萨蒙族人重振旗鼓,不再坐以待毙,他们选择了最好的防守方式——进攻。 进攻并无太大成效,他们放出去的毒几乎全部被星光族化解,陆国未有太多伤亡。反观萨蒙,伤残大增,兵力日益减弱,大有灭族之势。 为了把损害降到最低,萨闻舟召回了所有士兵,商讨出了保守的作战计划。 (2) 永盛八年,柯宜族在忆谷附近感知到了常鸣族人的存在。通过调查追踪,他们注意到了出入忆谷的一个小伙子,柯宜族的人在他身上察觉出了强烈的结界。 萨闻舟派出的麻醉虫无声无息地对他下了毒,一刻钟后,他昏睡了过去。 轩辕族族长摄取了他前五日的记忆,没想到居然得到了令人意外的信息,他们找到了那个隐世千年的神秘部落常鸣族的下落。 常鸣族已经存在了五千多年了,最开始他们只是一个与世无争的小部落,人人身体健康、无人生重病。族人们的寿命随着时间变得越来越长,历史上最长寿的一任族长足足活了一千岁。 两千年前,为了保持血缘的纯净,常鸣部落移居到了忆谷里,建造了一处仿若世外桃源的断缘村。他们只通过与族内的人结合来繁衍后代,以至于常鸣族里几乎人人都是近亲生子。 干净、长寿、不会生病的基因保留下来了,同时也带来了最致命的缺点:怀孕的母体在感受到胎儿的威胁后会自动流产。因此,常鸣族的人虽长寿,但难生育,在普遍情况下,通常要五年以上族内才会有新生儿的诞生。 断缘村整座村子都笼罩在用来做隐藏的结界里,此结界由所有族人联手施法打造,除了明作女神与常鸣族的人,这世上还没有人能够击破常鸣族的结界,连探测出结界都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 此男子显然不是普通人物,他记忆里有出入断缘村的片段,且看上去与族长的女儿十分交好,是个非常重要的棋子。 即使是轩辕族的长老人物,最多也仅能摄取到前五日的记忆,想要准确地找到断缘村的位置,还需要大家继续探查。 为了不打草惊蛇,在摄取记忆的仪式结束后,他们把他放在了山坡下,制造出了他是不小心滚下山昏迷的假象。 一刻钟后。 这个捂着头从地上爬起来,不知自己身处何地的22岁青年正是百棠。 百棠今天是出来采药的,在印象里,他记着自己走的是上面那条小路,怎么一醒来躺在山坡底下? 他没有深究,在检查了一遍身上的伤口后,赶紧爬山采草药去了。这两天他光顾着雕刻木偶了,都忘记了师父给他布置的任务,明天要是交不上清单上的草药,估计免不了罚。 师父对谁都客气,唯独对他严厉得很,一点都不愿意让他放松。人家都说劳逸结合,到了他身上,怎么就成多劳作对身体好了? 他一边在心里抱怨一边干活,等摘完药,心里的怨言也发泄得差不多了,下山时候的步伐都轻快了许多。 师父是为我好才会严厉的,十年前要不是她救我,我哪能活到现在?她对我比对自己亲生儿子都要上心,这就更加说明了,她是把希望都寄托在我身上的。每当百棠心里觉得苦的时候,他都会拿这种话来安慰自己。 他这样想并没有什么问题,常黎的确把他看做首席弟子,她把毕生所学的精华都传授给了他,有些本事原本是只传血缘的,她不顾族人反对,全部传给了他,可见对他抱有多大的期望。 她这样做并非单纯认为百棠有天分,是个值得深造的好苗子,她也是出于自己的私心。她不想让自己的儿子常易之接触外面的世界,她想让他在断缘村无忧虑地过完这一生,宁愿他是一个没有任何能力的废物。 对于百棠这个徒弟,常黎只觉得自己还不够严厉。像他这般有觉悟又有天分的孩子属实难得,她把他看做是没有血缘的儿子,不惜将传家本领教给他,希望他将来可以成才。 (3) 永盛九年。 三月二十七日清晨,常向晚外出狩猎。他在刚出村口的时候就感受到了周遭的异样气息,为了村子的安全,他把跟踪他的人带到了忆谷深处。 “出来吧。”他对身后的身影说道。 几人现身,来到了他面前。 “常大人。”带头的萨闻舟作揖。 常向晚问他:“你们前来是为何事?又是如何找寻到断缘村的?” 萨闻舟将战况大致说给了他听,还没等提来这一趟的目的,便遭到了他强烈的反对。 常向晚怒道:“那是你们部落之间的事!常鸣族隐居千年,就是为了与世俗隔绝,过上和平的日子。若萨蒙执意要将常鸣族牵扯进战争里,休怪我族不客气!” 萨闻舟哪会让他轻易离开,他不死心地继续劝说着他,同时派出了毒虫,组成梅花阵围住了他,试图用威逼利诱的方式强迫他妥协。 单凭萨蒙人的虫子是无法突破常向晚的结界的,萨闻舟也并非是要伤他性命。谁料,结界竟有了突破口,毒虫们蜂拥而入,对常向晚进行了惨无人道的群体攻击。 萨闻舟万万没想到事情会是这种发展走向,他急忙收回毒虫,然而已来不及,由于毒虫的进攻太过于猛烈,常向晚当场死亡。 就在众人因意料之外的结果而慌乱时,另一边,手握法杖的常之云突然现身,引起了又一阵的骚动。 萨闻舟举起左手比了个手势,示意同伴收起武器。他笑道:“这位是朋友。” 原来,常向晚的结界之所以会有破绽,是因为常之云的破法攻击。 常之云与萨闻舟有过一段露水情缘。二十年前,他们二人在西湘村相爱,可祖训有云,常鸣族的人不可与族外人通婚,这对鸳鸯最终被常向晚所拆散。 常之云理解族长的做法,却也忍不住记恨他。她深知导致她与爱人无结果的起因,全部源于因循守旧的部落陈规,如此蛮横霸道的族规早应被取缔,族人们应生活在美好与自由的世界里。 她帮助萨闻舟破常向晚结界,并非因为私人恩怨。只有固执的老族长离世,部落才能迎来新的希望。 “云,我——” 萨闻舟一开口便被常之云打断了,她看也没看他,指着荀州的方向对他们说:“趁我族人到来前离开,今后也不许再回来。” 听她语气这样冷漠,萨闻舟不好再讲什么,今日的事想必会掀起一阵波澜,他们应早些回去商谈对应手段。 待萨蒙人离去,常之云派守护兽回村子传了消息。一盏茶的时间后,族人赶到。 山谷里回荡着常黎绝望的嚎哭声,哭声惊动了洞里的蝙蝠,吓跑了附近的野狼,连河道里游荡的鱼群也躲去了下游。 萨闻舟永远都不会想到,那个曾经与他海誓山盟的初恋情人竟有如此的野心和狠劲。 常之云不惜利用萨蒙族里所有人的性命来换取常鸣族未来的繁荣,她将萨蒙人偷袭族长以及进攻陆国的事迹夸大其词地在部落里讲了一遍又一遍,把他们渲染成了恐怖的侵略者。 在常之云的扶持下,常黎顺利上台,所有人都以为,新的族长会墨守陈规,继承父亲的意志,躲在断缘村一辈子。 然而,她却在登台的那一天宣布:“今后,常鸣族将不再和平,敌人已经找到了我们的家园,继续躲藏只会引来更多的野心。为了部落的和平,为了族人的未来,我们,开战了。” ------------ 第28章 川浦 (1) 白莲送常黎上马车,面带不舍地对她埋怨道:“这就走啦?好不容易见你一面,这就急着走,你眼里还有我吗?” 常黎接过她手里的包袱,摸了摸她的脸对她说:“等我那边忙完了就回来看你,到时候我带着我朋友一起过来,咱们几个一起逛街。” 白莲眉头微皱,轻叹一口气道:“我得等你到猴年马月去!” “总之呢,这几天多亏了有你的照顾。你记得按时吃饭,不要着凉了。”说着,常黎从口袋里掏出了自己缝制的瓜子布偶递给了她。 白莲提着布偶的小手上下看了看,她试着掰了下瓜子壳,里面果真有瓜子仁。她把瓜子仁揪了出来,被它可爱的表情逗得眉开眼笑的。 “老常啊你!真行!这小玩意儿还真像那么回事儿的!我喜欢!”她竖着大拇指,难得夸了次常黎。 “下次我给你做一堆小瓜子儿,等我回来~”话音还未落,马车已上路。 先不急着回忆谷,要按之前约定的那样,先去趟川浦,见见爸妈。 川浦位于雪山的西南方向,它的西边紧挨着涟萍乡。等看完爸妈还能再去看一眼温迎夏和关萧,然后再启程去断缘村。等见完常鸣族的人,就可以打道回陆府了。 走之前白莲执意要安排两个徒弟当他们的车夫和保镖,为了安全着想,陆羽代常黎收下了这份不容拒绝的礼物。 这两个徒弟,一个叫小山,一个叫小白。小山是大山的弟弟,据说是一只白熊。小白是小黑的妹妹,听说是一只白狼。 只有常黎听得到他们体内特殊的脉象,在陆羽看来,这俩人就是普通的雪族人而已,与其他人无二样。 小山和小白不吃人类的食物,他们只吃神树结的果子。由于他们习惯了雪山的气候,这趟出远门前,他们特意带了上百个寒冰果当干粮。 寒冰果是雪山上最常见,也是产量最多的果子之一,山上的动物们都会以寒冰果为食,类似于人类的主食。 寒冰果长得像桃子,果肉是非常漂亮的冰蓝色,晶莹剔透的,从果核往外冒着寒气,放在太阳下也不会融化,是非常好用的消暑食品,可以理解为能用来充饥的冰块。 常黎尝了一口寒冰果。只是一口,她便冻得牙齿打颤,浑身起鸡皮疙瘩。 陆羽好奇寒冰果的威力,于是也尝了一口。他的反应与常黎无差,都是被冰得牙打颤、起鸡皮疙瘩,他甚至被冰出了鼻涕。 驾马的小山回头看了眼马车里的状况,差点笑弯了腰。他听说人类吃了寒冰果会有点儿不一样的反应,没想到竟是这么滑稽的反应。 (2) 与雪山交界的,是一片名叫贝亚尔的大草原。贝亚尔草原上居住着北狄一族,族人们有着天生的快速度,他们最擅长跑步,可以赤足横跨整片贝亚尔,是世上体能最强的部落。 北狄人依靠牧业生活,草原上随处可见成群的牛羊,还有狼群。狼是北狄部落的守护兽,他们饲养的狼最忠诚,誓死保卫主人与部落,也是牧牛羊的好帮手。 贝亚尔草原是除了陆国、萨蒙、雪山外,占地面积最大的地区。不过居住在这里的人很少,人们适应不了这里的生活环境。 驾马车得花上两天的时间才能穿过贝亚尔到达天光城。 天光城是一目族的居住地,从天上往下俯瞰,可以看到,天光城是一个十分对称且工整的长菱形,自西北往东南倾斜、横向镶嵌在巫咸族与北狄族之间,完美地将这两个部落划分开来,像一颗不肯离去的流星。 一目族的人擅长预言,他们看得见世界的未来、看得见战争走向、看得见部落的结局。但他们不会对任何事情加以干预,干预的行为只不过是事情发展中的一环,预言的结果从未因此出过错。 这是个十分神秘的部落,他们几乎不外出,平日里只在天光城内活动。 有人会好奇,为何部落的名字叫一目呢?是因为,当族人进行预言的时候,他们需要开一只头顶的天眼。这只天眼可以浏览未来的一切,也是他们身上最为脆弱的部位,天眼被破坏掉他们就会死。想必,这也是一目族不爱外出社交的原因。 天光城的西北、涟萍乡的东北、川浦的北,这三个地区相连,世人把这一处三角点叫做归真角。 (3) 有了小山和小白的保护,路上没碰到过什么危险,就算睡在大马路上也不担心会碰上强盗,谁看见小山都得躲着走,这白熊幻化成的人类,体型可不是盖的。 五日后,他们顺利抵达了川浦。 到了目的地后,小山和小白的任务便完成了。常黎付给了他们俩一人一百两银票当做跑路费,拿到钱后,他们没有做停留,驾马车往来时的方向走了。 目送马车离去后,常黎来到了百棠身边,拍着他的肩膀对他道:“小棠儿,这些日子里辛苦你了。” 这个称呼令百棠愣了会儿神,他已经有好久没听到师父这么叫他了,再次听见,眼眶也跟着不自觉地红了起来。 “哟?咋还要哭啊?”常黎诧异地帮他擦眼泪,“我记得你不好哭啊,今天怎么回事儿?” “师父,你都……”他试探性地问她,“你都……想起来了?” 常黎摇摇头,说:“还没。只不过有些习惯回来了,一看见你就不自觉地叫你小棠儿。” 百棠点点头说:“是,师父生前的确是这么唤我的。” 常黎呵呵一笑:“我啊,自从见了那神树,不知道为什么变得老成了很多,看谁都像看小孩。” 陆羽在心里默默地点了点头。自从从雪山回来,他们之间再也没有过那种暧昧的氛围,反而多了些以前和常大人相处的感觉。他都怀疑,他的阿黎是不是被常大人夺舍了。 “小羽,你老盯着我看干嘛?我脸上有啥嘛?”常黎被陆羽盯得不太自在,摸着脸问他。 小羽……这不就是常大人以前叫他的称呼吗!难不成……阿黎真的消失了? 百棠看着在院子里踱步的陆羽,猜透了他的心思,他把他叫到了自己的房间,说要和他下盘棋。 等每人下完五个棋子后,百棠开口:“师父只是暂时回来了,等神树的影响消失,她依旧是常黎。” 陆羽对百棠没有什么避讳,他直言道:“还好仅仅只是一时,我还有机会向她表白。” 百棠落下黑子,点了点头,说:“这便是命中注定。” 陆羽一笑,说:“是啊。若是十年前有人跟我说,我将来会爱上常大人,我一定以为这人发疯了。” 听了他的话,百棠手上动作一顿,随后笑道:“事事难预料。事事又有预兆。” 陆羽沉浸在棋局中,在落下两颗白子后,他忽然意识到了自己刚才讲的话。 爱上常大人?我……已经爱上阿黎了吗?他在心里因自己脱口而出的话感到震惊。 这盘棋,帮陆羽捋清了心情。 百棠下完最后一颗黑子,问他:“何时?” “从断缘村出来后。” 这是陆羽思索后,认为最为合适的表白时机。 (4) 川浦不大,却常会遇上灵异事件,这与巫咸族人会通灵术有着直接关系。 通灵来的魂魄通常不会当天离去,要么被请走,要么等他们自行离开。可好不容易再回到阳间,有哪个鬼愿意那么快再回去的? 在川浦见鬼是最为常见的事,且什么鬼都能见着。 吊死的、溺死的、饿死的、摔死的、气死的、老死的、病死的,只要是你能想到的死法,一定能在这里找到对应的魂魄。 这可把常黎吓够呛,之前在弥索罗大陆已经足够给她留下心理阴影的了,现在来到川浦,这些小鬼时不时地突然冒出个头,就问你哪个正常人看见了不害怕? 你好歹有个准确的时间嘛!干嘛一惊一乍的?不是在人上茅厕的时候出来抢纸,就是在人洗澡的时候跑到浴桶里偷窥,简直是折磨死人啦! 无奈之下,常黎找百棠要来了几张符,这符放在身上可以驱邪避鬼,可算是能安心睡觉了。 她睡得够死,连三更半夜门外女人的哭声也听不着,反而是隔壁的陆羽,被吓得一夜难眠。 第二天一早,陆羽顶着黑眼圈闯进了百棠的卧房,他把一张纸拍在了桌上,问他:“今天有空吗?” 百棠打开纸张看了眼,点了点头。 那边,常黎才刚起床。她沐浴后换了身干净衣服,然后带着白雪和天慧到院子里晒了会太阳。 和百棠聊完的陆羽出来后,径直来到了常黎身边,他对她比了个睡觉的手势,躺在一旁的凉席上睡了起来。 嗅着她身上的花香,听着空中的飞鸟,感受着初秋的太阳,这一觉,陆羽睡得非常舒服。 ------------ 第29章 常黎的爸妈 (1) 将被通灵者的生辰八字用朱砂写在黄符上,然后把符放进沉香盘里点燃,待符燃尽,再由乌鸦服下。随后乌鸦进入冥界,穿越过时空白洞,即可将已死之人的魂魄带回来。 通灵术不像唤魂术那样困难,乌鸦带过来的只是暂时的灵体。灵体有时间限制,时间一到就得离开。 檀空先来到了2008年的1月20号,在常黎的爸爸常立辉头七回魂的时候带走了他。而后,它穿过白洞来到了2068年的3月27号,带走了常黎的妈妈张娟萍。 回到川浦后,檀空把腹中的魂魄吐了出来,它又一次比预计的时间提前完成了任务。 在病床上躺了两年的常立辉,对于自己终于能下床的这件事充满了兴奋,他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脚趾,然后在原地蹦了两下,开心得不得了。 一旁的张娟萍本以为醒来后会见到自己的儿孙,谁料一睁开眼竟看到了被自己怨恨了大半辈子的前夫。她以为自己在做梦,凑过去仔细看了几眼,最后确定了,这人的确是常立辉。 她招呼了一声不远处正在流泪的姑娘,问她:“小丫头,这是哪儿啊?” 常黎抹了把眼泪,小跑到她面前唤她道:“妈,我是小黎。” “小黎?哪个小黎啊?”张娟萍疑惑地抬头望着她,怎么也认不出眼前的人是谁。 在常黎耐心的解释下,常立辉和张娟萍大致了解了现在的情况。 听她讲完后,常立辉捧着她的脸笑道:“俺还以为小黎儿长大变样了呢!原来这不是你的脸啊!” 常黎握着爸爸的手,眼里盛满了泪水。看着女儿哭,常立辉心里不是滋味,他像小时候那样哄她,结果越哄她越哭。 张娟萍再次见到女儿并不开心,相对于和早已死去的丈夫女儿重聚,她现在最想见到的是还活着那些的儿孙们。 常黎以为妈妈再见到她会开心,会激动得流泪。不过不管她是什么反应,最起码不应该像现在这样撇着眼瞪她。 妈妈的脸虽然已老到看不出年轻时的样子,可过了这么多年,她的眼神依旧没变。她眼里的嫌弃、怨恨,对一切都抱有负面情绪,不管过多久还是不会消失。 只是这样一个眼神,便让常黎回想起了生前的痛苦。 她记得,妈妈看她的眼神从来不会有爱意,永远充斥着挑剔和厌恶,所以她总是不敢直视别人的眼睛。 她每天经受的言语辱骂如同家常便饭般寻常,偶尔还会受到一些体罚,像罚站、扇脸、揪头发、撕扯衣服,这些都是很常用的惩罚手段。妈妈有时候还会扒光她的衣服把她关在浴室里,就为了逼她交出打工费。 她的房间是没有门的,上厕所也不能关门。妈妈对她的控制欲甚至变态到了,连上厕所的频率也得按规矩来。 种种的暴力行为对常黎的身心都造成了无法磨灭的影响,她常年处于精神紧绷的状态。爸爸病逝的打击加上妈妈对她病态的折磨,导致她不断封闭自己的内心,成为了一个不爱讲话的孩子。 当她第一次感受到对一个人的喜欢的时候,她心里黑暗的地方退散了大半,如雨后的天空。乌云虽还未完全褪去,但基本已放晴。 她一心想要离开那个家,离开让她痛苦的妈妈,她做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将来跑得远远的,可是,怎么死了之后就拼了命地想回去呢? (2) 张娟萍不满女儿擅自把她通灵过来的事情,她指着女儿和前夫数落了一顿。 许是旁边有人在,她没再像从前那样辱骂女儿,只是说的话依旧不怎么好听就是了。 说到最后,她用力拍了拍常黎的手,交代她道:“行了,你们爷俩生前拖累我都是生前的事儿了,我也不跟你们再计较了。现在咱们三个阳尽了,就尘归尘土归土,早日投胎去吧!小黎,你把我送回去,我得见我大孙子一面。” 常黎抽回了手,语气平淡地对百棠说:“小棠儿,帮我把张奶奶送回去吧。” 看着张娟萍迫不及待要离开的背影,常黎没有半分难过。残存在她心头多日的执念,此刻终于消散了。 目送老婆离开后,常立辉摸了摸常黎的头,他问她:“小黎儿,陪我吃顿饭好不好?当是给你老爹送行了。” “好,爸爸。好久没吃你做的饭了。” 常黎扔掉了烦恼与不愉快,和常立辉一起给大伙做了顿饭。 常立辉已经好久没下厨了。他这顿做了拿手的红烧鱼、焖兔肉、清炒腐竹、干煸牛肉,味道不比饭馆的差,且用料大方,既美味量又大。 这熟悉的味道,让常黎思念了十多年,她做梦也想不到,死后居然还能再次尝到爸爸做的菜。 她吃得格外珍惜,没有浪费一粒米。吃到最后,剩余的菜汤沾着馒头一起下了肚,完事还豪迈地打了个饱嗝。 饭后,常立辉附在常黎耳边问她:“我看你旁边那小伙子人不错,是你朋友吗?” 常黎回头看了眼正在帮师妹剔鱼刺的陆羽,然后转过头小声回他:“是啊,怎么了嘛?” “看他挺照顾你的。老爹想在走之前把你托付给他,这样我走得也安心。” “不瞒你说,爸……”常黎红着脸,向他透露了自己的秘密,“我……喜欢他,喜欢挺久的了,就是他还不知道,我也不知道他对我是什么感觉。但不管我和他是什么关系,他都一定会照顾我的,你可以放心。” “闺女你得抓紧机会,这孩子看着人不错,长得又高又帅,还那么会体贴人,家教又好。”说到这里,常立辉抬起头瞧了眼陆羽的鞋,“看着还挺有钱的,他家家境咋样?” 常黎白他一眼道:“爸你咋这么八卦?” “老爹要是能留在这,能陪你到老,那老爹绝不会八卦,谁舍得自家闺女那么早嫁出去?”说着,他喂她吃了块苹果。 留在这?通灵来的魂魄,有机会留在这里吗?常黎在心里思考着这一问题。 她之前有听星月向她解释,好像通灵来的魂魄只能通过附身的方式暂时留在这里,并且有时限,最长不超过三天。 经过讨论,最后大家一致决定,早日送常立辉回去转世。 现在的情况容不得太多的耽误,一切要以大局为重,常鸣族需要常黎。 戌时,百棠摆好了法阵,檀空已就位。 “小黎儿,老爹要走了,你在这里好好的,别亏待自己。”常立辉摸着常黎的脸,对她做着最后告别。 常黎对他点点头,眼泪滑落,滴在了他手心里。 这滴泪伴随常立辉一同进入了时空白洞里,越行越远。 (3) 翌日上午,天空中下起了小雨。雨雾蒙蒙,天色微凉,连烦人的亡魂们也躲了起来。 清心观的西边有一座凉亭,凉亭建在一片清澈的湖水上方,在湖的南北两侧各有一座木楼梯,爬上楼梯便是凉亭,这里平时很热闹,一到下雨反而变得清净了。 常黎心情郁闷,到凉亭里待了会儿。后来她待腻了,索性踏入了雨中。 她沿着北边的木楼梯往下走,到了最后两个台阶的时候停住了脚步,她坐在了台阶上,仰面迎接着雨水的洗礼,衣领被打湿,却已分不清那是雨水还是泪水。 常黎沉浸在难过里,她抱着膝盖无声哭泣着,直到浑身湿透了为止,她才注意到身后有人。 坐在第六节台阶上的陆羽怀里抱着一把油纸伞,他闭着双眼,仰面淋雨,表情十分的轻松,像是在享受雨水的滋润。 常黎侧过身,趴在自己腿上看了他好一会儿,她在欣赏他。 陆羽感受到了下方的视线,他睁开一只左眼,把偷看他的常黎逮了个正着。这一次,两个人都没有躲开对方的目光。她红着鼻子对他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他也对她温柔一笑。 “要打伞吗?”他起身下了几个台阶,来到了她身边坐下。 她咬着下嘴唇点了点头,接过了他手中的伞。撑开。俩人一起躲进了伞下。 二人之间,鼻尖与鼻尖只隔一拳的距离,彼此都能感受到对方呼出的气。 经过这场用眼神交流的对视,常黎率先败下了阵。她低下了头,身体在微微发抖。 陆羽稍微向她靠近一些,呢喃着问她:“你在怕我吗?” 她摇摇头,只感觉从头皮开始,浑身过了遍电。 他再靠近她一些,双唇几乎要与她的耳朵贴上,他轻声一笑,问她:“怎么在发抖?冷吗?” 太近了!实在是太近了! 常黎没办法承受这种份量的暧昧,她脸红得像只熟虾,险些要喘不上气。 一般情况下来说,到了这一步了,而且对方又这样主动,接下来应该就是接吻或者表白了吧? 怎么到了常黎身上,就是把对方推开,然后逃回房间呢? 陆羽手握雨伞,坐在原地傻愣愣地看着常黎仓皇逃离的背影,不明白她为何会这样逃走。随后他便开始懊悔,怪自己太不懂得分寸,他不该在她难过的时候做这种事的。 常黎其实没跑出去几步就开始后悔了。多么好的机会啊!就这么让她给破坏了,按照刚才的情况继续发展,这会儿她的初吻应该已经没了才对! 可是,跑都跑了,难不成再折回去?那不是更丢人? 下次!下次一定要向他表白! ------------ 第30章 表白 (1) 温迎夏和关萧住在涟萍乡的一栋木屋里,木屋两层高,后院有块地。平日里,温迎夏织布,关萧耕地,小两口的生活既平淡又幸福。 作为两个幽魂,他们并不是只能过无聊的非人生活。挲墨荼通过特殊方式把他们的魂魄化成了实体,他们二人平日里能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可以吃喝玩乐,不会生病,也不会老去,只是无法繁衍后代。 前两天下过雨,天气正在转凉。快要中秋了,温迎夏思念父母,她向常黎提了一个不情之请:“阿黎,就一天,可否让我暂借身体回家,让我看看爹娘,看看家人。” 常黎吃了颗葡萄对她摆摆手,“迎夏你跟我太客气了,我是多亏了你才能留在这的,你只是用你自己的身体,怎么能说是借呢?” “哪的话!明明是多亏了阿黎我和相公才能团聚的。”温迎夏笑得很甜,说到这里,她回头看了眼身旁的关萧,感叹道,“我们现在每一天都好幸福。” “啊……我想起来了!”常黎一拍桌子,从凳子上蹿了起来,她指着东南方问陆羽,“快要中秋节了,小来的婚礼怎么办?” 陆羽不紧不慢地喝了口茶,接着对她说:“前天晚上我传信回家,告诉他们把婚礼延后,星云回信说等我们回去了再办婚礼。” “可惜了中秋节这么好的日子。”常黎坐回凳子上,咬了口绿豆糕叹气道。 “是不是不太方便呐?”温迎夏靠近她问道,“我可以等你闲下来的时候再回家。” 她对温迎夏摇了摇头说:“不是,没有。我们只是不能在中秋节之前赶回南阳城而已,不耽误你回家的。等到时候我和陆羽去断缘村,百大师也会往那边赶,等我们事情办完了,让百大师帮咱们俩施法,你应该能赶在中秋节前一天到家。” 温迎夏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她张开嘴,像是有话想说,在酝酿了片刻后,她选择了沉默。 (2) 第二天上午,常黎和陆羽乘坐马车南下,他们打算从西湘村走高通大路回忆谷。 那天在木楼梯上的暧昧经历,似乎只是一场梦而已,如毛毛细雨,感受得到却又摸不着,他们默契地当做无事发生。 西湘村的夜市人多,稍不留神会被人流冲散,在第二次被身后的人推挤之后,常黎握住了陆羽的手,她神色自然地与他十指相扣,并交代他道:“你可要抓紧我。” 他微笑颌首,附耳对她讲:“我们去放花灯吧。” 他们跟着人群来到了河边,陆羽向挑担子的小贩买了两个牡丹花的花灯,常黎借旁边大伯的火折子点燃了灯里的蜡烛,漂亮的牡丹花就这样在她手中盛开,比空中的流星还要明亮。 二人蹲在了河边,学着对面小孩子那样把花灯放入进了河里。入水的牡丹随波逐流,漂向了街尾方向。 常黎拍了下陆羽肩膀,对他指了指两丈开外的长桥,还没等他起身,她牵起他的手先跑了出去,他紧跟着她的步伐,随她一同踏上了那座木桥。 她沉醉于夜色中,双手托着下巴遥望月亮。他沉醉于她眼里的温柔,贪心地欣赏着她的美丽。 听不到陆羽的声音,令常黎有些恐慌,她以为他们被人群冲散了,转过头才发现,他一直在身边,视线从未离开过她的眼睛。 两两相望,喜欢再也藏不住。 “阿黎。”他唤她一声。 她背过手,歪头一笑,大大方方地迎接上他的目光,她问他:“我和陆羽之间应该不只是普通朋友这样简单了对吧?我以后可以叫你羽翊吗?” 他点点头,向她走近了一步,低头望着她道:“之前,我以为你是一个脆弱的人,在占卜中,我常看到你在哭。” 她嫣然一笑,转过身,面向花灯离去的方向,指着天上的月亮对他说:“我的心情就像月亮一样,每过一段时间,那些令我难过的情绪就会灌进我的眼睛,直到悲伤的情绪装满,像一个特别大的气球,然后我再大哭一场。” 她趴在护栏边,侧过头看他,继续对他道:“脆弱是你对我最大的误解。我哭是因为我需要把糟糕的情绪清理出去,那是我恢复能量的一种方法,哪怕是来了这边,我偶尔也会哭上一次。” 晚风吹来,将她的发梢送到他手中,他右手轻拈,放回了她肩上。 她站直身体,主动抱住了他,这是朋友之间单纯的拥抱。 “羽翊……这么叫你还真是不习惯。”她双手搂上他的脖子,“谢谢你这么久以来对我的照顾,你是我最知心的朋友,也是我最依赖的朋友,我会努力变强的,尽力不去拖你后腿,争取让你也能依赖到我。” 他左手抱着她的肩膀,右手摸着她的头,表白的话却止于嘴边,他怕像上次那样把她吓跑。 这个拥抱持续了很久,久到花灯早已看不见,久到白雪从清梦客栈里用意念向常黎传话,催他们快些回去。 他们不舍地松开彼此,眼里是意犹未尽的留恋。 “羽翊,我喜欢你,喜欢很久了。”出乎意料的,常黎抢先把喜欢讲出了口。 如同湛蓝的天空中炸开了一束束烟花,清澈的溪水冲去了手上的泥土,雨后的阳光穿过乌云照在了清新的草地上。又如同千万只野马奔驰在辽阔的草原上,破茧的蝴蝶沐浴在清晨的日出里,初秋的傍晚落在手心里的一片枯叶。 陆羽不知该用什么语言来形容这一刻的心情,他傻愣愣地呆站在原地,眼睛眨了又眨,嘴唇微微颤抖,结果说不出一句话。 常黎没有因为他的反应感到尴尬,相反的,她认为此刻的他非常的可爱纯情。 她踮着脚凑到他面前,学着他之前的模样,双唇贴在他耳边问他:“怎么在发抖?冷吗?”说罢,她捂嘴一笑。 这回轮到陆羽害羞了,他低下头,脸色微微泛红,两只耳朵又红又烫,连话都说不利索。 他磕磕巴巴地说了几个字:“我、我也、也早就喜欢、喜欢你了!” 她捧起他的脸,惊喜地笑着问他:“真的吗?有多早啊?” 他不敢直视她的眼睛,只敢瞥一眼。只见眼前的人脸红得像苹果,明明自己也害羞得不行,还要故意逗他。 他强装着淡定,慢慢平稳下来呼吸,然后对她说:“从我们认识的第一天就喜欢你了。” “哎?”她不太相信地皱了下眉,“你也太夸张了吧?” 他摇了下头,右手轻抚上了她的侧脸,望着她的眼睛,认真对她表白道:“没有夸张。就在我们认识的第一天,那个晚上,我躺在屋顶看月亮,你爬上来,结果吓得不敢动,叫我过去救你,那个时候我便对你动心了。” 这回轮到常黎开始结巴了,她无法再与陆羽对视,凡与他接触的皮肤皆开始过电。这种浑身酥麻的感觉令她无法承受,她的呼吸越来越急促,双脚有些站不住了。 (3) 从朋友变成恋人,需要一段时间来适应。 他们拥抱过、牵手过,现在在一起了,这些也都不是什么新鲜事。 常黎有些爱忘事,她会在陆羽牵住她手的时候下意识害羞,且还在潜意识里以为他们仅是朋友的关系,所以才会推开他突如其来的拥抱。 往往推开后才想起来,前些天他们是互相表白过了的,已经在一起了。在意识到这些后,她会主动抱住他,以此来弥补方才的生疏。 在他们还是朋友的时候,晚上睡在一起也不会有什么,怎么相恋了以后反而拘谨了呢? 从清风客栈离开已经是三天前的事了,他们为了赶路没有下过高通大路,晚上都是睡在附近的树林里,陆羽非常自觉,天一黑就主动与常黎保持距离。 常黎不满足于仅是拥抱和牵手,她是生活在2018年的人,虽说相对于其他人稍微保守点吧,但她怎么说也是现代人,而且又缺爱,这会儿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了,自然想要更进一步。 可她总不能主动吻他吧?告白都是她先讲的,要是接吻还要她先来,未免有点太过不矜持。 她趴在车厢口看着躺在地上的陆羽,对他的爱慕正不自觉增加着,她越看他越觉得喜欢,想要一直粘着他。 陆羽早就感受到了那道炽热的目光,他偏过头看常黎,把偷看的她吓得一激灵,差点摔下马车。 “不困吗?”他问她。 “今天不太困。”她假装淡定答道。 他翻过身面向她,“这些天辛苦你了。” 她起身下车,来到了他的面前。他坐起来,把旁边的位置让给了她。 “真正辛苦的是你,你为我花了这么多钱,还给我当车夫当保镖,真是不知道该怎么谢你才好了。”她双手叠在一起放在了膝盖上,接着把下巴搁在了手背上。 他对她指了下自己左边的脸,暧昧地对她笑道:“我可以接受这种报答方式。” 她猛然起身,两目低垂,上下齿轻咬着下嘴唇,脸颊粉红得像刚成熟的蜜桃。 陆羽并非是和她开玩笑,他右肘撑在右腿膝盖上,手扶太阳穴,等待着她的回应。 常黎鼓起勇气来到了他面前,她看着他似笑非笑的嘴角,大脑突然宕机了一下,飞快地凑上去吻了一口他的下唇。 他跟着倒吸了一口气,心脏猛然收了一下,腹部也跟着收缩。接着,从嘴唇开始,他全身上下的血管都像疯了一样突突地跳着,他感觉身体正在膨胀,脑袋开始发昏,眼前一片空白,甚至出现了耳鸣的症状。 她跪坐在他面前,激动得发抖。她小力摇了摇他的衣袖,结巴着问他:“这样、这样报答可……以吗?” 她的话唤回了他神游的大脑,回过神后,他按着她的后脑勺大胆地吻了上去,直到双双喘不过气。 ------------ 第31章 荀州 (1) “你确定?”萨闻舟表情严肃地问轩辕如风。 “没错,那女子的的确确是叫常黎。”轩辕如风点头应道,手指上的力度又加大了一分。 萨华冲不可思议地问萨闻舟:“常黎?常鸣族的常黎?” “可能只是名字一样呢,这又不是啥稀罕名儿。”萨尽跎坐在一边耸肩道。 “非也。”轩辕如风摇头,“这个名叫常黎的姑娘,说不清自己的身世,行为举止也与常人不同。再说那白衣女子,神秘得很,她花重金买消息,就为了找到这个常黎。而且董林氏要带着儿女到忆谷去投奔她们,就更加说明了这个常黎身份的特殊性。” “是,没错。”萨闻舟左手环胸,右手指点道,“早就听说巫咸族人精通唤魂术,我估计着,是那百棠老头干的好事儿,他这些年应该没少忙活。” “百棠与常黎是亲如母子的师徒,这样做也合理。”萨华冲若有所思道。 轩辕如风摘下扎在董林氏太阳穴里的银针,问萨闻舟:“此人没用了,留还是杀?” 萨华冲连忙阻拦道:“杀不得!她还有用处。” “对,她还有用。”萨闻舟指了下萨尽跎,吩咐他道,“把她带到阿媚那去。”接着继续与轩辕如风商议着寻人计划。 萨华冲帮着萨尽跎把董林氏从床上移到了担架上,一起把她抬出了门去。 作为萨蒙部落最有名的虫师,萨华冲比现任族长更要得人心,当年萨闻舟被迫下台,族内纷纷推举他当新族长。 对他来说,族长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当族长的人能不能保持爱族人的初心,能不能带给世界一片光明的未来。世界需要一位伟大的君王,显然陆国的王无法担此重任。 萨华冲不愿意做领头人,选举最后,他把族长的位子拱手让给了萨阿媚的爹萨光明。 他的发小萨阿媚从小心善,她不爱上养虫的课,认为族人养的虫子都是用来害人的,不应该把这项能力继续传承下去。但她毕竟只是一个孩子,如何能干涉部落的发展?她只能躲在家里,少上战场,不上战场就能少接触毒虫。 萨华冲精通养虫、育虫,并非全部归功于天分,他这样刻苦努力,完全是出于替阿媚着想。他想要让阿媚不再以族人为耻,尝试为她培育出可以用来治疗的虫子,他钻研多年,却始终无法培育出合适的愈虫。不过他没有放弃,一试再试,最后,在一场不幸里找到了结果。 拜星光族人所赐,他的愈虫终于培育成功了。一种只能用来疗伤,无任何攻击性的虫子,在一天清晨,于他的虫室中诞生。 萨华冲兴奋地带着愈虫去找萨阿媚,渴望得到她的肯定,结果她却对他大失所望。她说愈虫比迄今为止所有的毒虫都要恶毒,因为那是用无辜人们的鲜血养出来的虫子,这世上没有比愈虫更应该被唾弃的武器,她表示自己宁死也不会用这种下流之物。 萨阿媚对他的失望反而加深了他对她的欣赏,他变得更加敬重她,认为她是这世上为数不多的最善良的圣人。 (2) 董林氏已毁容,她的脸被砍得稀巴烂,鼻子被削去了一半,只能勉强看得清五官。 不幸中的万幸是,轩辕族的人会易容术,可以帮她恢复容貌,能把她的脸恢复到看不出疤痕。只是恢复的脸不能算作是她自己的脸,说得简单点,轩辕人再厉害也不可能帮她把失去的皮肉长回来,重建的脸相当于一副真皮面具。 萨阿媚每天都在尽心尽力地为董林氏疗伤,阿媚心疼她的遭遇,在照料她时对她多了几分同情。经过一来二去的相处,她们变成了知心的好友。 董林氏以前总听人说萨蒙人有多么歹毒,结果救她一命的却是他们。他们不仅救了她,还对她百般照顾。 这里的风土习俗不像传言中讲的那样夸张,部落里的人都很团结友善,哪里有半分邪教的样子? 荀州四季分明,雨季偏多一些,与陆国相比,这里的景色要更加美丽几分。 在萨阿媚家里养病的这些日子里,董林氏发现,萨蒙人其实很简单纯朴,他们没有什么尔虞我诈的心机,族人之间关系融洽,完全不存在内斗的情况,并且每个人都有提出意见的权利,年龄再小的孩子也有投票权。 像这般和谐的氛围在陆国是很少见的。陆国信奉金钱与名利至上,国内的贫富差距巨大,为了权利抛妻弃子、出卖血缘都是非常常见的行为。有的人坐拥上千套豪宅,却不肯施舍给乞丐一粒米。有的人家中揭不开锅,还要筹钱给家人治病。 陆国繁荣,但不团结。人人都想发大财,人人都想挤进皇宫里攀上点名贵关系,很少有人愿意为这片土地做些什么。 荀州虽说是萨蒙的首都,但不是最为繁盛的地方,相较于陆国的首都南阳城,这边偏清冷许多。即使荀州住着萨蒙部落里的各类首脑级人物,这里也没有建设得多么华丽,甚至可以用简朴来形容。 经过萨阿媚这二十来天的悉心照料,董林氏身体已好了八成,毁容的脸也已重建完成,几乎看不出异样。 这场致命的灾难没有夺走她活下去的希望,反而教会了她如何坚强地活着。如今,她已不再害怕。 沐浴在阳光下的这种重生的喜悦,令董林氏呼吸到了自由的味道。她给自己起了一个新名字,叫做林新月,用以迎接破茧重生的自己。 新的月亮已经升起,月下的人不再惧怕世界。曾经砍在骨头上的刀锋现已化作她身体的一部分,憎恨与渴望在她体内野蛮生长,永不磨灭。 (3) 纵使萨阿媚有多痛恨战争,她对于族人的爱依旧没有减少半分。 她认同萨华冲的观点。他们一致认为,常黎如果被唤魂成功,接下来迎接他们萨蒙的,大概率是常鸣族的寻仇。 且,那位白衣女子身份特殊,她竟能反噬百路通。萨阿媚怀疑,这女子是当年被自己放走的星光族的孩子。 另外,林新月当初带着孩子想逃去忆谷。住在忆谷里的,除了隐居的常鸣族以外,应该就只有百棠一人。这就更加说明了,白衣女子和董家收留的姑娘身份不一般。 如果他们的推测没错,常鸣族的常黎已经被唤魂成功了,她去了忆谷。那么下一步,她极有可能会去雪山找白雪,然后通过白雪回断缘村。 这天,从西湘村传来了消息:陆家二公子陆羽与一男二女住进了清梦客栈。 萨华冲一眼便认出了画像中的那两个姑娘。他拿着画像来找林新月问话,还没等开口就得到了答案。 林新月惊讶地看着画里的人,她眉头微皱,看向萨华冲的眼神有些恐慌,她以为他们已经找到常黎了。 萨华冲用食指敲了下桌子,“你不想说也没关系,反正我们已经知道她的下落了,想找到她也是迟早的事。” “你们找她到底有什么事?她只是个可怜孩子,放过她吧!”林新月手指轻抚画纸,像是在抚摸常黎的脸。 萨阿媚倚靠在桌边,对她说:“找到她对我们来说很重要,能阻止战争的爆发。” “战争?又要打仗啊?”她仰头问萨阿媚。 萨阿媚回头看了眼萨华冲,用眼神与他交流了一番。 接着,她把事情的大致经过对林新月讲了一遍,说到最后,她扶额轻叹了口气,道:“事情到了这一步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讲明白的。总之呢,找到常黎对我们非常重要,如果你能帮忙,也算是拯救苍生了。” 林新月沉默了良久,随后问萨华冲:“你们找到她之后会怎么对她?” 萨华冲咂了咂嘴,答:“她毕竟是常大人转世,至少会留她一命。” “你瞎说!”林新月听后一拍桌子,愤然而起,“十年前你们都杀她一回了!现在还留她一命?” 萨阿媚把她按回凳子上,对她解释:“她现在就是个普通人,白雪认不认她还不一定呢,留着她也没威胁。” “阿媚!我求求你!”林新月紧握住她的右手,恳求她道,“小黎就是个可怜孩子,你们行行好,放过她吧!” “别忘了,你是被我救回来的。”萨华冲双手环胸提醒她道,“你欠我一条命,想想怎么报恩。” 林新月望着他冷漠的脸,起身,来到了他面前。紧接着,跪在了地上。 “萨大人!如果愿意,你随时可以把我这条命再收回去,你对我的恩情我永世难忘!”她趴在地上,话里带着恳求,“但是,能不能放小黎一条生路?我求求你!求求你!你想怎么对我都可以,不要去害她!求求你!” 萨华冲俯视着脚下的人,既为了她的重情义而感动,又为了她的不配合而生气。 他轻轻踢了她一脚,不满道:“我要你的命有啥用!” 萨阿媚见状上前给了他一拳,她咬牙切齿地越过他,把林新月从地上扶了起来,她对她生气道:“你给他跪干嘛?他个不识好歹的东西也配?” 萨华冲揉了揉被打的肩膀,趁阿媚对他发火前逃出了她家。 ------------ 第32章 陆羽之死 (1) 潜伏在七微山的蝙蝠向附近传出了信号,召唤来了卧底在葛东的萨谛语。等他连夜赶路来到七微山时,常黎他们早已离开了这里。 经过探查,萨谛语在乔拿附近发现了马车的踪迹,以及微弱的百路通信号。 乔拿是星光族人的主要居住地,当年他们萨蒙搞偷袭,往这一块地区释放了上万只毒物。从那以后,没人再敢踏进七微山一步,更不要说是驾马车路过乔拿这么危险的地方了。 他根据百路通的信号和马车的轨迹往忆谷的方向前进着,最后停在了一座宅子跟前。 这座宅子外部笼罩着常人察觉不到的结界,这层结界非常的柔和,外层的颜色几近透明,不仔细分辨的话几乎看不出异样。 萨谛语在忆谷附近观察了一段日子,每天晚上,他都会把得到的信息通过飞鸽传书传到荀州去,然后通过指令来行动。 经过多日的侦察,他发现,住在宅子里的一对男女身上有着星光族人的特征,并且,百路通的信号附着在那名女子的背后,与从七微山中传出的信号相同。 另外,这女子偶尔会带上一条白色的蟒蛇出入忆谷,像这么罕见的蟒蛇,只有星光族的人才能培育得出来。 种种的迹象都在向萨谛语表明,那对与百棠陆羽一同住在宅子里的男女,极有可能是星光族的人。 不日,瞑闻族人的到来证实了萨谛语的猜想。他的打探虫成功穿过结界,收集到了宅子里的情报,他带着“星光族后人与百棠陆羽同住、常黎与温迎夏换魂成功”这两个重要的消息回了荀州。 在萨谛语回到部落后没几天,萨蒙人卧底在陆国宫里的太监全部被抓了出来,他们个个嘴严得很,到死都没有泄密。 为了族人的安全,萨闻舟召回了暗藏在陆国的大部分卧底。如今事已败露,唯有更改作战计划才是上策,就目前来说,阻止常黎回到断缘村才是最为重要的事。 萨闻舟对卧底们下达了新的任务,派他们出发寻找常黎,截断她回常鸣族的路。 卧底得令,一波寻找常黎,一波蹲在忆谷,剩下一波,化身成了去天果铺买果子的商人。 半个月后,萨蒙的人没有在雪镇蹲到常黎,反而在西湘村再次发现了她的行踪。 有人看到,温迎夏与陆羽带着一只白色雪鸮与一只火狐住进了清梦客栈。当晚,他们二人到夜市游玩,第二日一早驾车离开。 卧底派出了十来只百路通跟踪他们,最终,五个萨蒙高手在芦花镇的一条小路上拦下了他们的马车。 (2) 无人知晓陆家二公子真正的实力,作为陆家唯一不参政的人,陆国人人都说他是废柴。听闻他常年住在忆谷,喜爱下棋,与天色青楼里的夏荷娘关系亲密。 若传言为真,那么想要带走陆羽和温迎夏便是再容易不过的事。 带头的萨谛语放出了几只麻醉虫,虫子还没飞出去几丈远,便被陆羽扔出的暗器钉在了地上。 “嗬——!不愧是陆家二少爷!竟会使江湖上失传已久的穿眉针!一出手还是四根!”站在萨谛语左侧的萨元龙,望着地上气绝的麻醉虫惊呼道。 穿眉针比头发丝还细,又比钢铁还硬,是从一种名叫狻(suān)驼的野兽皮毛上提取出来的。 狻驼生活在科仑玛多荒漠上,平时以蛇鼠为食,是战斗力非常强的一种生物。这种长得像豪猪、比熊还要大、头顶长着三只角的动物,身上的皮毛硬过铁桦木。 百年前,几名江湖大盗听闻科仑玛多的地里藏着宝藏,几人一同前往荒漠寻宝。三个月下来,宝没寻到,他们从荒漠里运出了一只类似豪猪的野兽,为它取名叫狻驼。 这只野兽被以一万两的价格卖给了陆国的孙家铁铺,铁铺老板看中了它皮毛的硬度,在没有讲价的情况下花重金买下了它。 经过一整年的提炼与打磨,一百多斤的狻驼皮最终只炼出了一百枚穿眉针。此款武器只销售给江湖上的名士,一根穿眉针售价二百两,上架不到十天便被抢购一空。 穿眉针携带方便、容易隐藏,且使用起来非常顺手,可以无限次回收再利用。针身够硬、够细,穿透眉心不留痕迹,因此得名。 此针唯一的缺点是,在作战时扔出去的针不太容易能捡回来,若上战场,基本上就不要去考虑回收的事。由于穿眉针的致命性非常强,加上作战一次消耗太大,它最后被归为了极其珍贵的暗器一类,身价也跟着涨了不少。 江湖上对于穿眉针的需求随着时间而增大,有些人看它能赚大钱,便到科仑玛多去打猎。十年下来,狻驼的数量急剧下降,人们在荒漠里再也找不到它们的身影。穿眉针没有了用来制作的原材料,在近十年里已经失传。 如今再次见到这骇人的暗器,众人心里皆清楚,陆家二公子是深藏不露。还未等正式开战他便扔出了穿眉针,而且只是拿来杀虫子的,这就说明了,他根本不怕他们的进攻。 不论他们放的是什么虫子,陆羽总是有能击退虫群的招数。几个回合下来,他们的虫子死伤了大半,却未伤及到他分毫,甚至连他的马都安然无恙。 既然虫子攻击不了他,那就只能使用冷兵器进行近战。 萨谛语一声令下,其余四人一同掏出身上武器。任陆羽武功再强,他也无法应付五个高手的同时进攻。为了常黎的安全,他将战场拉离马车,为她制造了良好的逃跑机会。 坐在马车里的常黎,在听到陆羽的口哨声后从车上跳了下去,白雪与天慧跑在她身后,一同奔进了树林。跑出去一段路后,她回头遥望战场,发现那五人正朝她跑来。 看到逃跑的常黎,陆羽已不再是他们的目标,萨谛语做了个手势,五人齐齐转换了方向,朝着树林前进。 陆羽紧跟其后,眼看常黎快要被追上,他纵身一跃,甩出了两根穿眉针,一根扎进了萨元龙的胸口,一根穿透了另一人的喉咙,致其当场死亡。 萨谛语不为取常黎性命,他要捉活的,挥出去的剑只用了三成功力,砍伤了她的右臂。 眼看心爱之人在自己面前受伤,即便冷静如陆羽也压抑不了内心的愤怒。他一跃而起,使用轻功飞到了常黎身边,抱起她朝着北边飞去了。 (3) 飞出百丈远后,陆羽突感胸痛。落地不过一瞬间,他已支撑不住自己的身体,扑通一下跪在了地上。 还没等他开口说话,一口鲜血喷在了常黎身上。胸口的剧痛令他讲不了话,他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握住了常黎的手,看着她一脸慌乱的表情,他张口,无声地讲出了三个字:我爱你。 伴着“你”这个字一同从嘴里涌出的,是一口黑色的血。随后,陆羽倒地,没了呼吸。 “不要!不要!你醒醒!醒醒啊!求求你!”常黎跪在地上,双手颤抖地捧着他的脸,无论怎么唤也唤不醒他。 萨蒙的人循着声音追了上来,在他们围上前之时,一声尖锐刺耳,几欲把人的五脏六腑震碎的尖叫声从常黎口中窜了出来。 不过一个刹那,四人同时倒地,全部呈七孔出血、眼球爆出之惨状,他们双手紧捂耳朵,死在了地上。 常黎的尖叫声传遍了整个世界,连远在弥索罗大陆的神明们也闻声回首。 爱人身亡的刺激令她失去了理智,她控制不住心里的愤怒与痛苦,她的尖叫一声伴随一声,一连三遍,传播进了世界的每个角落。 由于声波的威力太强,直接杀死了方圆几十里内所有活着的动物,人类也没能幸免,离她越近,伤势越重。 那些被困在弥索罗大陆的鬼怪们听到了来自人间的召唤,纷纷涌向了入境口。入口的结界从未遭受过如此猛烈的撞击,最终不堪重负,成为了无人看管自由出入的一道门。 这些出逃的鬼怪们来到人间后找到了寄主,它们附身到了已死之物的体内,那些被常黎的尖叫声杀死的人与动物们,在一盏茶的时间内又活了过来。 躺在常黎周身的几具尸体也不例外,几人在同一时间内睁开了眼睛,包括在她怀里因毒身亡的陆羽。 醒来的人正要疯狂,这时,一个身穿黑衣的男子突然现身。不知他施了什么法,他们一行七人在转眼间转换了位置,从原来的树林里一下子来到了明作女神的面前。 女神抛出手里的红豆,挨个砸在了那几个死而复生的尸体身上,刚与红豆接触,尸体便倒在了地上,硬挺挺的,像是死了很久。 黑衣男子把昏迷在地上的常黎抱了起来,按照明作女神的指示,他把她放在了一张凉席上。 明作女神蹲在常黎头旁,手掌轻覆在她的额头上。女神念出一串咒语,封印住了她体内躁动的魂魄。 而后,黑衣男子扛起了陆羽的尸体,跟着明作女神出门去了。 ------------ 第33章 全新的陆羽 (1) “你可算醒了。” 没等常黎睁开眼,一个熟悉的男人声音率先钻进了她的耳朵。 “还记得我吗?上次就是我给你送的假死药。”黑衣男子来到她面前,递给她了一杯水。 她喝下几口润了润嗓子,然后问他:“我记得你——你是不是叫幽纳斯来着?” 他点点头,“看来你记性也不算差。” “等会儿……”她抬头望着四周,挠了挠头问他,“我记得我在路上的呀,这是哪儿啊?我怎么和你在一块?陆羽呢?” 幽纳斯正要对她解释现在的情况,还未开口,只见她一拍大腿,脸色发白,不管他说什么她都听不进去,只顾着哭。 “停。”他对她比了个暂停的手势,掏出手帕在她脸上抹了一把,“先别哭,你先听我跟你说。” 如鲠在喉的滋味真不好受,常黎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越哭越凶,她不停打断幽纳斯的讲话,迫不得已,他只能用符咒封住她的嘴。 “陆兄还不算是死了,他的身体还活着,只是他的魂魄被一群从弥索罗里逃出来的怪物给挤了出去。现在呢,需要你帮一个忙,你得用你的超能力找到他,把他的魂叫回来,再叫百大师给他还魂,那样他就能复活了。” 听了他的解释,常黎激动的情绪慢慢平静了下来,她抹了把眼泪,对他点了点头。 看她情绪已稳定,他解开了符咒,对她说:“你现在试试,看看能不能听见陆兄的声音。” “咋试啊?”她不明白。 幽纳斯扶额,“你自家功夫还不知道怎么用吗?” “我……我不知道啊……”她心虚。 “这样。”他指了指芦花镇的方向,“你往那个方向听声音,边听边叫陆兄的名字。” 常黎按照他讲的那样,聚精会神地聆听着从远方传来的动静。她听到了各种稀奇古怪的声音,像婴孩那样嚎哭的中年妇女、止不住尖叫大笑的青年男子、聚在一起不停咬牙的孩子们、学着人类的语言唱歌的山羊,以及回荡在深山里的恶魔的低吟。 如此离奇的声响,与她当初在弥索罗大陆上见识到的画面十分匹配。这让她不由得多想,难不成,她的能力竟然强到这种地步了?能从这么远的地方听到异界的声音? 现在不是考虑这种问题的时候,当务之急是要找到她的恋人。她继续倾听着远方,半个时辰后,找到了迷失在芦花镇上的陆羽。 “阿羽,你能听得到我吗?我是阿黎。”她试着用特殊的声线呼唤他。 “小黎?是你吗?”他的声音非常渺小,如同耳边的蚊子一样微弱。 “是我,我来接你了。你跟着我的声音走,到德圣镇来。” 接收到召唤的陆羽,眼前突然一片漆黑,他什么都看不见,只听得见从天边传来的爱人的声音。他跟着声音前进,翻山越岭,深夜,终于赶到了德圣镇。 如此高强度的发功险些要了常黎的半条命,好在明作女神思虑周全,为她准备了充能果,让她能够连续发功,成功地把陆羽带了回来。 他回来了!他回来了!他安然无恙地回来了! 再次相见,他们激动拥吻,这种失而复得的感动令俩人欲罢不能,越吻越深。 一切好不真实,荒唐得像是一场噩梦。 (2) 还魂术很成功,陆羽的魂魄回归了自己的身体,只是…… 在他的体内,目前总共有上千只鬼怪的存在,那些怪物们正在与他争抢主权,妄图控制他的心脏,成为他的心魔。 明作女神喂他吃下一朵血莲,而后往他胸口处烙下了一串咒语。幽纳斯对常黎解释说,这串咒语能帮陆羽抑制怪物的能量,让他不至于被侵蚀了心智。 大部分的怪物被成功压制,唯有少数的还不愿屈服,不停挣扎着,使他的身体产生了极为骇人的变化。 他的瞳孔不断变换着颜色,在赤、黑、黄、绿、蓝之间来回切换。他的后背上长出了两只黑色的翅膀,翅膀从肩膀一直垂到脚踝,张开后扑棱了几下,抖落了几根黑色的羽毛,之后被他收回了体内。 翅膀消失后,一条灰色的狼尾紧接着从他的尾椎骨钻了出来,尾巴显然不适应人类的身体,左右甩了几下,后被收了回去。 他的指甲变得又尖又长,指尖极为锋利,两手抓在地上,留下了几道可怕的抓痕。这一爪子要是拍在人身上,就算不死也得被挠下来一块肉。 这还不算完,接着,他口中长出了獠牙,头上多了两只鹿角,耳尖伸长,四肢变粗壮,往上一蹦就是三丈高。 这番变化持续了一盏茶的时长,每变幻一次,他都会因为忍耐不住身体的剧痛而咆哮一声。 最终,陆羽的意志战胜了体内的怪物,他胸口上的咒语吸收了他强大的意念,镇压的效果变得更为猛烈,为他提供了掌控身体的能量,帮他变回了人类的模样。 常黎在门外目睹了一切,她心疼得要命,多么想去替他承受这一切,可她什么都做不了,只能眼看着他受罪。 一炷香的时间后,明作女神结束了施法。她将法杖落地,把手腕上的一串朱砂念珠抛到了空中,珠子随着女神的咒语依次消失。在咒语念完的那一刻,它们出现在了陆羽的身边,围绕他周身旋转着,等到转完三圈,珠子融进了他的身体。 明作女神收起法杖,对门外喊了一声:“进来吧。” 进门后,常黎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对明作女神鞠了一个躬,然后对百棠也鞠了一躬。 感谢完这两位恩人后,她转身来到了陆羽面前,踮起脚尖轻轻吻在了他的额头上。 (3) 重生的陆羽非常喜欢现在的身体,虽然他有时候会控制不了怪物的力量,时不时地长出一些不属于自己的身体构造,但那些对他而言都是正面的加成,可以助他变得更强。 比如说,他后背的翅膀能带他飞起来,就是他还没有学会怎样去操控它,要不是他会轻功,恐怕早就摔死了。 再或者说,他的尾巴总是会没有规律地窜出来。如果那种时候他是和常黎待在一起,那么尾巴一定会摇个没完,根本不受他控制。 经过这次的生离死别,他们对彼此的感情变得更加的深刻,到了私定终身的相爱程度。 第三天下午,伴着午后的小雨,他们再次拥吻。沉浸在幸福里的陆羽,由于一时的疏忽被怪物突破了心里的部分防线,他的瞳孔在瞬间变成了黄色,嘴里长出了獠牙,牙齿不小心啃破了常黎的下嘴唇。 鲜血顺着他的舌头融化进了嘴里,他体内的怪物们犹如品尝到禁果那般的兴奋躁动,怂恿他继续吸食爱人的血液。 为了防止身体失控伤害到常黎,陆羽后退了几步,他试着用自己的力量去镇压怪物,但这一次失败了,他身上的翅膀与犄角同时钻了出来。趁着头脑还剩最后一丝理智,他赶紧飞去了天原殿寻求明作女神的帮助。 常黎捂着受伤的嘴唇担忧地望着他慌忙离去的背影,她想跟过去看看他的情况,刚迈出第一步,从远处传来的声音阻止了她的行动。 “你不能去!”是白雪。 “白雪?你在哪啊?你没事吧?”常黎朝着天空大声喊着,一时之间分辨不出它的位置。 “我没事,我和臭狐狸待在一块。” “你们在哪里啊?” “我们正往你那里赶,马上快到了。” “我去接你们,告诉我位置。” “不用!现在外面太危险,你出来就是送死的!” 她不明白它的话是什么意思,外面危险到她一出去就会死吗?究竟发生了什么? 带着疑问,她找到了正在与伢玥姑娘打情骂俏的幽纳斯,向他打听了一番。 “你还不知道啊?”幽纳斯喂伢玥吃了颗葡萄,“从你吼完那三嗓子,那些怪物就都跑出来了,大伙都在逃命呢。” 常黎诧异,“逃命?到底发生了什么啊?” 伢玥耸肩,“简单来说,死了很多人,也疯了很多人。” “啊?就这几天吗?” “对,就是这几天。”幽纳斯点头,“死的不光是人,还有很多动物也死了。死了的又被怪物附身,然后再去杀活着的。我估摸着,最少得死五千个人。” “这些……都是我造成的吗?”常黎脸色变得苍白,呼吸逐渐困难。她看到了无数具尸体躺在她面前,每个人都在怨恨地瞪着她。 “不是你的错呀。”伢玥握住了她的手,“一切都是萨蒙人的错,你不要怪自己。” 再多宽慰的话语也无法消除她心里的罪恶感,她把上千条无辜生命的消亡全都算在了自己的头上,完全没有办法原谅自己。 恢复控制力的陆羽,带着即将要离开的消息找到了常黎。看着她的泪面,他没有讲一句话,用无声的拥抱给予了她最大的安慰。 这个拥抱持续了大约半个时辰,等到她不再哭的时候,他将一对用黄色翡翠做成的太阳花耳环放进了她手里。 “好漂亮的耳环,你从哪里买来的?”她望着手心里的太阳花,坏心情逐渐退去。 他托着下巴看着耳环回答她:“是我自己做的,前一段时间才刚做好。” “你自己做的?”她惊喜地抬头看他,正巧对上了他柔情似水的眼神。 “嗯,从很久之前就开始做了。原本想等到向你告白的时候送给你做定情信物的,结果东西还没做好你就先对我表白了。”说到这,他温柔一笑,接过耳环替她戴了上去。 她没什么好东西能送他,只好先欠着,问他道:“你可以等我准备一下吗?我还没想好要送你什么。” 他点点头,“或许等我回来你就想好了。” “等你回来?你要去哪啊?” “明作女神要送我到弥索罗大陆里去修炼,只有这样我才能更好地控制身体里那些怪物。” “……那,你要去多久?” “四十九天。” ------------ 第34章 断缘村 (1) 若只是这个小姑娘跑到村子里来说,自己是前任族长转世,想必一定会被当成是疯子赶出村子。 可她是被白雪和百棠大人一起护送进来的,即使她的身份作假,那她也一定是一位不简单的人物。 常易之躲在远处观望着喧闹的人群,他不敢离近观看,只敢踮着脚往里面打量。不管怎样,他始终不愿相信,那个才二十岁出头的小姑娘是他娘的转世,明明他都能当她太爷爷了的说。 白雪瞧见了躲在树边的常易之,它气愤地飞到空中,对着那边大声骂道:“你这死孩子还不快出来见见你娘!” 众人的视线一同望向了常易之的方向,族长常胜对他招了招手,唤他:“小易!你娘回来了,快过来!” “族长!她哪是我娘啊!你少胡说了!”他不肯见人,任由大家怎么叫他也不愿过去。 白雪实在看不惯他的这种行为,它飞到他身前,两只爪子一起对着他用力,把他挠得满头伤。它一边骂他一边把他往人群那边赶,他从小就怕它,这会儿也不敢还手,最后被赶到了常黎面前。 听百棠说,常大人的儿子今年一百五十八岁。可常黎看他的样子顶多像是二十多岁的青年,哪有一点百岁老人的模样? 她怎么可能是我娘?常易之打量着常黎,在心里疑惑道。这小姑娘眼神清澈,表情友善,哪里有他娘的半点影子? 常黎先开口:“易之,你现在不认得我没有关系,我们还有很长的时间来了解彼此。你不必把我看做是你娘亲,我想我们可以成为很好的朋友。” 说罢她对着他灿烂一笑,把他看得有些愣神。 嗯——虽然的确不是娘的长相和气质吧,但她笑起来和娘还是挺像的,就姑且信她一回好了。他在心里自言自语着,对她的排斥减少了大半。 在众人的簇拥下,常黎被请进了全佲堂里,这座殿堂是村子的主要根据地,平日里族长都是在这里向族人们开会的。 常胜热情地招待她入座,请她坐在了主客旁边的位置上。 想从前,她可是连上台演讲都会紧张到发抖的人,这会儿要面对上百位比她年纪大的长辈们发言,她能安静地坐在那不逃跑已经很了不起了。 作为族长,常胜按照规矩讲了几句话,作为迎接前任族长回归故乡的开场白。最后他说:“今天,所有人放下手里的工作,咱们办场酒席,欢迎常大人的归来!” 接着,所有人起身为常黎鼓掌欢呼。铺天盖地的欢呼声令她有些无所适从。她坐在那里,犹如一位局外人。 (2) 断缘村已经许久没有摆过宴了,上次办酒席,还是在六年前一名新生儿出世的那天。 站在全佲堂顶层的常黎俯瞰着村子里的繁忙,她注意到,在村子的最中央有几个挺大的露天灶台,村民们端着大盆小盆的肉菜不停出入此地。 烧菜的厨子共有十人,他们的厨艺看上去很高超,还有几个会耍刀功的,这顿饭做得十分精彩。 一个膀大腰肥的厨子把两枚鸡蛋往空中一抛,手中的大勺跟上去敲打两下,蛋清蛋黄落入锅中,蛋壳被准确地甩到了地上的箩筐里。锅里翻炒三两下,再下提前泡发好的木耳,继续翻炒。出锅,一盘嫩滑鲜香的鸡蛋炒木耳就做好了。 楼下热闹的喧哗声,以及微风带来的饭菜酒香,让常黎感受到了生活里的安详与幸福。沐浴在阳光下,仰望着蓝天中的白云,在此刻,她才体会到隐居生活的美好。 即使内斗严重,在部落内部,大家还是一样的和睦。或许昨天还有几个人为了选举族长的事情争论到面红耳赤,到了今天,他们却能摒弃前嫌,一起和平地坐在饭桌上饮酒对唱。常鸣族人的幸福就是这样简单。 倒吊在树上的常易之正在眯着眼睛偷看常黎,他有很多想要问她的问题,正纠结着要不要过去找她说话。 “易之,有空吗?可以上来陪我喝茶吗?”常黎早就发现了藏在树上偷窥她的常易之,等她喝完杯中的茶,张嘴唤他道。 他带着被发现的尴尬从树上飞到了她身边,她对他拍了拍旁边的凳子,然后把手里的茶杯递给了他,问:“最近休息得怎么样?” 他摇摇头,“老失眠,醒了就睡不着了。” “有心事啊?” “嗯……”他坐下,喝了口茶,“想我娘了。” 她点头,“嗯,很多人都很想她。” “不说这个了。”他放下茶杯,一改之前玩世不恭的态度,认真问她,“你回来是干嘛的?既然都死了,为什么不让自己灵魂安息?” 她嚼了两下茶叶,摇了摇头,对他坦言道:“我来到这边已经三个多月了,每天都在跟身边的人说,我会带领常鸣族的大家击败萨蒙,让世界恢复原来的和平。可是呢,我其实一点底气都没有。” “被召唤来之前,我也就是个刚成年的少女,连自己将来要做什么都没想明白,结果一下子背负上了整个部落的命运。我常问自己:我凭什么当族长?凭什么去带领别人?我有什么资格去决定他人的未来?说实话,直到现在,我还是不知道接下来应该怎么做。”她吐出嘴里的茶叶,皱着眉叹了口气。这些从未对人讲过的话,今日不知怎的想要全部说给他听。 “的确是,不是什么人都能当族长的,像我娘那样伟大的族长,放眼整个世界也找不出几个。”常易之揉了揉鼻子道。 “听百大师讲,常大人生前非常的疼爱你。” 他委屈道:“哪有?少胡说了,我娘最不喜欢的就是我了,把传家的本事全传给了老百,什么都不教我。我也是没用,什么都学不会,武功那么差,书也没读下来,你不知道她以前对我多失望。” “依我看,未必是你以为的那样。”常黎轻声一笑,给他续了杯茶,“她不培养你,或许只是为了减少让你接触危险的机会。” “那不是应该让我变强才能让我更安全吗?我就只会点逃命的武功,真遇上危险了还不是死路一条?”常易之不解。 “会的东西越少,你的人生就会越轻松,至少现在的你不会被派到战场上去。等到哪天危险真的来临,族人们怎么样都会优先去保护没有什么战斗力的你。” “什么呀!我看就是拖大家后腿罢了。”他噘嘴嘟囔了一句。 (3) 在常黎看来,常易之不像大家认为的那样无能。他身上的巨大潜力一直以来都被忽视掉了,再加上,连他本人都相信自己不可能有出息,时间一长,他就丧失了想要变强的心气。 他是一个善良的人,同时又很有同理心,能够共情身边人的情绪,懂得站在他人的角度上看待事情。 他的包容心非常强,常黎从没在他嘴里听到过任何一句点评别人的话。即使是表达对某人的看法,他也是尽力做到最客观,不会去指点别人的选择,更不会以己度人。 这是一个可塑之才,他的未来一定是光明的,只要多多提点他,为他指引一下道路,将来,他必定会有一番作为。 与其让自己这个早就不属于常鸣族的外人来担任族长,不如通过扶持有前途的族人来改变部落的命运。常黎相当看好常易之,她欣赏他的人品,认同他的观点,最重要的是,她认为他很有眼光,他能看得见未来。 “我会帮你保密的。”常黎说。 常易之犹豫地看她一眼,在她眼里看到了真挚与诚恳的感情。之后,他把憋在心里的想法全部说了出来。 他讲:“我们部落应该接纳外人,不能再关着自己了。按照现在的情况继续发展下去的话,常鸣族在这个世上消失是迟早的事儿,有哪个部落六年才生一个孩子的?不参战还能少死点人,要是哪天萨蒙疯了,像偷袭星光族那样偷袭我们,岂不是我们更没有活路了?” “那你觉得应该怎么做呢?”她问。 “首先要找到制衡萨蒙族的办法。我们不可能会杀光他们所有人,他们那么爱记仇,又那么有野心,就算杀了一半,剩下的那些人又会想回来报复,一来二去的,战争又会重新开始。” 他吃了口烧饼,边嚼边说:“星云星月是对付萨蒙的重要人物,我们得保护好他们,不能再出现上次那种情况了。试想一下,假如这个世界没有了能解毒的人,萨蒙的人时不时地放一波毒虫进攻无辜的百姓,那世界会陷入到怎么样的危机里?” “对付萨蒙的事就先说到这,我再跟你说说我对于部落的想法。”他把塞了满嘴的饭菜艰难地咽下肚,然后说,“先声明一下,这只是我自己的看法哈,不代表什么立场。” 停筷,用茶漱口三遍后,他朝地上吐掉了嘴里的茶水。后放下茶杯,咂了咂嘴继续道:“咱们应该打开村门,不该再闭门造车。隐居生活是不错,人人都幸福,村子里也没病没灾的,用世外桃源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但是呢,也得正视那些缺陷。” 他指着南阳城的方向说:“哎!我跟你说!我上个月到城里逛了逛,你知道人家都先进到什么程度了吗?人家耕地都是用车!咱们可好,得靠人亲自下地割麦子,干一天活我的腰得断十次!” 看他讲话这样有趣,常黎抿嘴笑了几声,问他:“还有呢?” “对于族人只能和族人成亲的这件事我没有任何意见,可孩子生不下来啊!”讲到这,他一拍椅子,激动得咬牙切齿的,“没有人,部落怎么延续下去?村子建得再好又有什么用?等到大伙都死完了,然后留下一村子的财富,再等着别人来捡便宜吗?” 常黎做了个总结:“所以你是认为,我们首先应该保护好星云星月,找到与萨蒙和平相处的方法。其次应该与族外人通婚,通过外人的身体来延续部落的血脉。然后还要出去学习新的技术,让村子里的各位都可以过上更加轻松便捷的生活。” “对!对!我就是这个意思!”他用力点头道。 经过这一次的谈话,俩人对彼此都有了新的了解。 ------------ 第35章 君提仙人 (1) “四十九天?!从明天开始的四十九天?!” “是,从明天开始的四十九天。” 对于这个消息,常黎无法做到平静地去接受。一下子就要和陆羽分开将近两个月的时间,这让她如何能受得了。 “可是——为什么要去这么久啊!你不要唬我玩!”她不满地冲他大喊,双手扯着他的衣领,跟他讨要着合理的解释。 “为了能更好地控制体内的怪物,我需要在弥索罗修炼七七四十九天,这已经是最快了。”他握住她的手,眼里满是不舍与无奈,对她说:“你等我回来,结束后我立刻回到你身边,一刻都不耽搁。” 她微垂眼眸,面带失落,双手搂上他的脖子,靠在他肩膀上安静地流了会儿泪。 “你一定要回来,不管你去多久我都等你。”她带着哭腔嘱咐他。 他抱着她,以落在头顶上的吻作为回应,对她许诺:“不管发生什么,不管我在哪,只要我能脱身,一定在第一时间回到你身边。” 夜半,到了分离的时刻。 做完道别,常黎后退两步,强装着轻松的样子对陆羽笑道:“你安心去吧,我会照顾好自己的。等事情办完,我就回陆府等你。” 他对她点点头,捧着她的脸对她柔声说:“再让我好好看看你。” 俩人对望一会,把对方的脸又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 是时候出发了。陆羽转过身,手还不舍得松开,常黎抓着他的手指跟上去两步。明作女神将手中法杖落地。随后,常黎手中的三根指头渐渐淡去,转眼间与面前二人一同消失。 (2) 陆羽是世上首位与怪物结合成一体的人类,作为半人半魔的存在,出入弥索罗大陆已不再是难事,他获得了自由出入的资格,且入境后也不会被鬼怪们当成弱小的人类来攻击。说到个人实力,现在的他在异界里算是中层水平,若真打起来,普通小怪根本不是他对手。 离忘世桥不远的北边,有一道从月亮上洒下来的结界。月光似流水自夜空倾泻,落入地缝之中,汇聚成了一条河,河水泛着晶莹的金色柔光,此光可吞噬阳间所有活物。 这条名为朔空的月光河,将从人间来的亡魂阻拦在此,把它们与伟大的神魔们隔绝开来,避免它们弱小的魂魄被误伤吞没。 身为半魔,想要过朔空这条河自然变得简单许多。在明作女神的带领下,陆羽张开翅膀,跟随她飞过了结界,成功地在对岸降落。 与那边不同,这边是明亮的白天,空气中弥漫着稀薄的白雾,又可以说那些都是飘在地上的白云。 四周一片洁白,望不到边际,宛如身处迷雾之中,可又觉得能看得清周围的一切。 他们步行至一座参天楼梯前,楼梯共分三层,每层九百九十九阶,三层楼梯之间并不相连,断层处长满了雪白的莲花。 当爬到第三层时,陆羽停下脚步回望了眼来时的路。站在这里看不到外面的世界,只看得见天边那道耀眼的金色光芒。 楼梯的顶端并非终点,跨过最后一级台阶才算是刚到入口。从这里继续前进,穿过一条长五十丈、宽三丈的长廊,再赤足踏进一潭浅水池,走到池子尽头,便是他们的目的地。 那是一座高耸入天的神殿,殿门口矗立着一尊栩栩如生的明作女神的雕像。雕像悬浮在一汪翠绿的清水上方,它是有生命的,可以与人对话,还会自己思考,要是在空中飘累了,它就会自己落下来休息,在地上活动活动再回原位。 女神抬起手,殿门向内打开,不一会,从里面飞出了几只与陆羽一般高的白色飞鸟。鸟儿飞到女神身边,落地成人,为她换上一袭白衣,扶她入殿。 陆羽跟着他们的脚步,跨过九层台阶,与其一同踏进了那座神圣的莲心殿。 (3) “姐姐,君提忙了三天了,不能先休息一下吗?”男孩有气无力地趴在桌上,头顶的那撮莲花也跟着蔫了下来。 “先跟我来。”明作女神用手指点了下他的鼻子,他的身体像是触电那般颤动了一下,浑身上下又重新充满了活力,莲花也跟着立了起来。 “嘿嘿!姐姐最好啦!君提感觉自己像是刚睡醒!”他跳下凳子,蹦蹦跳跳地随她来到了前殿。 见到二人,陆羽迎上去,对君提做了番自我介绍。 “哦~!你就是姐姐说的那个人呀!”君提双手环胸点头道,“以后你就是君提的徒弟啦!你可要听话哦!不然君提会惩罚你的!” “是,陆羽谨遵师父教诲。”陆羽颔首。 面前的这位个子仅到他肚脐的小男孩,居然就是女神之前向他提起的君提仙人。看着男孩抱着女神胳膊撒娇的样子,陆羽实在是没办法把他与仙人这种身份联系在一起,怎么看都觉得他像一个刚上私塾的小孩子。 “你会吹埙不?”君提问他。 “……不会。”他摇头。 “呐!收好这个!”君提从布袋里掏出了一个雕着莲花图案的陶埙,走到他面前放进了他手里,“先学会吹埙再教你别的!” 望着手里的乐器,陆羽不明白师父用意为何。不过他没有多问,直接按照吩咐从入门开始学起。 经过两个时辰的练习,陆羽已经掌握了吹埙的主要技巧。随着逐渐成型的吹奏,他体内的怪物开始有了反应,像是在回应他。 “停!”君提捂着耳朵喊了一声,“你吹得也太难听了!”他一把抢过陶埙,吹了首欢快的曲子。 陆羽的身体跟着音乐产生了些变化,他的狼尾随节奏左右摇摆着,身体的肌肉一跳一跳的,瞳孔的颜色也在不断变换,仿佛那些怪物们正在伴着音乐跳舞。 奏完一曲,君提捏了捏下嘴唇,把陶埙还给了他,对他说:“你在这练吧,什么时候吹成我那样什么时候再过来找我。” (4) 交代完陆羽后,君提背上斜挎布袋跟着明作女神出了莲心殿。 作为弥索罗大陆上唯一一位负责掌管鬼怪的仙人,君提有义务到人间把逃出去的那些都抓回来。虽说导致这件事发生的根本原因不在他身上,但那天也是因为他的贪玩,没有及时赶到入境口阻止更多怪物的出逃,才会跑出去十几万只鬼怪。 单靠君提自己无法对抗数量如此庞大的怪物,在明作女神的父亲流光仙人的集结下,十位仙人暂时放下了手头上的工作,联合起各个部落一同捉怪。 经过大家这些天来的辛苦,出逃的鬼怪已经抓回了大部分,还剩下几万只游荡在人间。 当初只是在入境口破了一小块裂缝就逃出去了这么多,要是结界全部消失了,外面得乱成什么样子?怕是所有人都会死。 为了此事,流光仙人重新加固了结界,并在入境口派遣了小仙来回巡查,想必将来不会再次出现类似的情况。 来到人间的第一件事,是要到西湘村吃碗馄饨,然后再去原庆的闹市上听说书。 不过现在的人间可容不得他太潇洒,馄饨刚上桌,就听见有人在天上惨叫。 君提不得不先把馄饨放一边,当务之急是收妖,等办完事再吃吧。 他把空碗盖在了馄饨上方,以免进灰。 之后,他从布袋里掏出了一个弹弓,对着天空瞄了一小会儿,接着松开了拉着皮筋的右手,飞在天上的人跟着掉了下来,摔在了卖鱼干的摊位上,鱼干撒了一地,引来了几只贪吃的小猫。 “都让开!让开!”君提跑到人群中,边往里面挤边喊。 他蹲在地上,掏出一张黄符贴在了那人额头上,接着念出一串咒语,手指伸进口中取鬼,取出来的鬼怪收进了葫芦里。 等他给葫芦盖上盖子,地上那人也恢复了正常。围观的群众们惊叹他的能力,待他走后,人群也散去了。 吃完馄饨,君提又去买了两个烧饼,他边啃边往原庆飞,路上碰见好吃的好玩的就停下买了带走。等到了目的地,他的布袋已经满到快要爆开了,里面装的大部分都是吃的。 今日听说书免费,不过要交十文的茶钱。交完钱后,他找了个稍靠前的位子坐下,边啃猪蹄边听书,今天讲的是弥索罗大陆的离奇传说。 作为在弥索罗出生又在弥索罗长大的仙人,君提十分喜欢人类编造的关于仙人的故事,每次来到人间,他都得过来听上一回。 说书人讲到朔空时喝了口茶润嗓,正当他开口要细说这条吃人的河时,他感觉头顶一凉,没等反应过来,他的半个脑袋就被削了下来。 现场乱做一片,人们仓皇而逃。一个高十尺,长着七条胳膊、两个狗头,手拿大砍刀的火夫,疯狂地挥舞着手里的武器,连伤到自己了都不在乎。他一只手抓着刚砍下来的半个头,一只手掏脑花往自己嘴里塞。 听书的乐趣被打断,再加上美味的猪蹄上溅满了血,一向好脾气的君提难得的生气了。 他咬牙切齿地看着手里的猪蹄,眼里冒着火光,头上的莲花变成了深红色,背上的翅膀穿破衣服带他飞了起来。 他把猪蹄往地上一扔,朝着那个怪物火夫冲了过去。飞到近距离,他掏出了弹弓攻击,发射出去的都是比指甲盖还要大的朱砂。 几弹下来,火夫倒地,没了呼吸。操控他身体的鬼怪被钉在他体内逃不出去,被君提取出后暴揍了一顿,他边揍边骂:“让你毁我兴致!让你毁我兴致!我要把你扔到鬼池里去!!!” 旁人看不懂那个小男孩在干什么,只看见他在对着空气挥拳头,还拿脚踹,大家都以为他被鬼附身了,没人敢上去打扰他。 ------------ 第36章 得到了温迎夏的祝福 (1) “啥?就凭我?你没搞错吧?”常易之满脸的不敢相信,指着自己的鼻子问常黎。 她点点头,“你身上的巨大潜力还没有被激发出来,相信我,你绝对是最合适的人选。” “得了吧!我连给小孩子教课都不行,还让我当族长?村子不得被我给霍霍没了!” “现在的你当然还不能胜任族长的职位,你得足够强大才能带领族人,我相信你一定会是个好族长的,真的。” 看常黎讲话这样诚恳,不像是在拿他开玩笑的,常易之挠了挠头,噘嘴叹气道:“可我这个样子怎么能行啊?我只会轻功和爬树,书又读不懂。” “你愿意跟我去陆府吗?星月的武功很厉害,她可以教你的。” “星月姑娘啊……”他食指挠了挠鬓角,脸色有些不太自然,“上上次见她,就因为我说她养的蛇很吓人,她就拿鞭子抽我,非得逼我跟蛇道歉,我一看见她就害怕。” “星月的蛇又没有毒,你怕什么?”常黎扯下他的手,“她只是脾气稍微火爆了点,当师父的话绝对称职。” “那她会不会又用鞭子抽我?万一我被她打残了咋办?” “反正她会治疗术,把你打伤了也能给你治好。”说完,她一拍桌子,不容拒绝地对他说,“行了!就这样决定了。等明天,你跟我一块回陆府,得早点把你培养出来才行。” “哎!我还没说我要去呢!”常易之有些慌张,连忙拒绝道。 “作为你曾经的娘亲,我有权这样做,你抗议无效。快点回去收拾行李吧,明天一早就上路。”没等他开口,常黎捂着他的嘴把他推出了房门,不再听他讲一句不同意的话。 就算有一百个不情愿,常易之还是乖乖回家收拾好了自己的行李,于第二天一大早提前等在了村口。 族人们将常黎和百棠送到了村口,做过道别后,三人两兽出了村子,向着陆府前进。 这几日,忆谷里多了些暴走的野兽,常胜带领族人四处抓怪,总共消灭了三百多只怪物,还余下三两个擅长躲藏的没找到,他们三人遇上的概率不大。 下山之后,常黎想起了之前答应过温迎夏的事情,明天就是中秋节了,现在赶去川阳还来得及吗? 使用假死药对身体的伤害比较大,这次采用了附身的方式,让温迎夏的魂魄暂时回到了她的身体里。 为了能够赶在中秋节之前回到温府,常黎花一百两银子请来了幽纳斯。八月十四傍晚把人送到温府,八月十六上午再接回来。 (2) “迎迎说的可是真的?!”兰迟迟捂嘴惊讶道,眼球都快要瞪出眼眶了。 温迎夏看她一眼,点点头,满怀愧疚地对她说:“是女儿不孝,没有在第一时间告诉爹娘……” “这样说的话倒是合理了。”兰迟迟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怪不得之前问啥你都说不记得,你爹还以为你是被毒傻了,原来那是常黎姑娘的魂魄呀!” “是呀,多亏了阿黎姑娘我才能回来,不然得在冥界困一辈子了。” “闺女,你跟常黎姑娘商量商量,让她把身体还给你,你回来呗!”兰迟迟放下茶杯,攥着手绢的右手抓着温迎夏的手,左手捧着她的脸说,“娘都快想死你了!还有你姥姥,天天在家里念你,边念边哭。” 温迎夏轻叹一口气,摇摇头说:“娘,阿黎姑娘是我的救命恩人,我把身体给了她哪能再要回去?那咱们成啥人了?” 听她这样讲,兰迟迟也叹了口气,“迎迎说得是,咱们不能恩将仇报。” “反正我和关哥哥就住在涟萍乡,你们啥时候想我了就来看看我,这样我也不用每次都麻烦阿黎了,她也有很多事要忙,总不能光为了我来回奔波。” “一想起来,娘就心疼哟!都怪我和你爹,非得想那破主意,才让你受这么些罪……” 温迎夏摆摆手,开心道:“娘,那些都过去了!我和关哥哥是因祸得福呀!” “因祸得福?怎么个得福法?”兰迟迟不解。 “我们永远不会生病也不会老,只要我们想,我们可以在人间快活一辈子!还有比这更幸福的事吗?” “呀?真的呀?” “真的真的!挲墨荼大人许诺过我们,除非自愿,不然没人能带我们转世。” “哎哟!那可得好好谢谢人家!我这就叫你爹去准备谢礼!” 温迎夏跟在兰迟迟身后跑到了院子里去。她双手拢在嘴边呼唤了一遍家中所有人的名字,待众人到齐,她把刚才对娘说过的话又重复了一遍。 (3) 等常黎醒来时,已经是八月十六日的中午了。 她茫然起身,不知自己在何处。下一刻,她在看到星月的时候被吓了一跳,险些从床上摔下来。 “你终于醒啦!”星月一下子蹿到了她面前,对着她的额头弹了个脑瓜崩,问她,“还记得我不!” “很疼的耶!”常黎揉着脑袋哭道,感觉自己额头上起了个包。 “你可真能睡,早上回来的,一直睡到现在才醒,饭都凉了。”说完,星月把她拉到了桌边,随手夹起一块肉就往她嘴里塞。 她接过筷子吃了几口,问:“温迎夏回去了吗?百大师他们呢?” “早回去啦。”星月揪了根鸡腿放进了常黎的碗里,“师父跟陆大伯在书房里聊事情呢。” “常易之呢?” “你不是跟他说要拜我为师吗?我叫他扎马步呢。”星月用大拇指指了指院子,得意地挑了下眉。 常黎无奈地笑了笑,交代她:“你不要太折腾他了,我带他过来是为了学武功的,别公报私仇。” “我和他有什么仇啊?我这是锻炼他,你个不懂武功的人不要瞎指挥!” “好嘛,那我就不干涉你了。”常黎吃了口鸡腿,又交代了她一遍,“总之呢,我把他交给你了,你可要好好带他,等他出师了我送你一份大礼。” 星月捂嘴笑她:“你有钱给我送礼?” “我从现在开始攒,等到他出师了我也攒够了。” “那行!我要十支穿眉针。” “啥?!那玩意儿现在不是炒到五千两一根了吗?你跟我要十个?!”常黎被吓得手哆嗦了一下,没控制住情绪冲她吼了一声。 “别人给我十万两拜师我还不愿意教呢!我这都给你打半折了你还不谢谢我?” 看着星月那嬉皮笑脸的模样,常黎也跟着笑出了声,她用半开玩笑的态度应允她道:“好,到时我送你一百根。” “少吹牛了!”星月不上她当,搂着她的脖子捏了把她的脸,然后抢走了她手里剩下的鸡腿。 “师父!!我撑不住啦!!!”院子里的常易之惨叫了一声。随之而来的是重物倒地的声音。 星月闻声踹门跑出去,她一边啃鸡腿一边训他:“才一个时辰就撑不住啦?赶紧起来!” “你让我歇一会!累死了!”他瘫在地上,两条腿止不住地发抖。 “起不起!”她抽出腰上的鞭子,对着空气甩了两下,作势要抽他。 这是常黎第一次见男人哭,那场面十分有意思。 常易之在院子里哭着扎马步,隔一会抽泣一声,委屈得不得了,泪眼汪汪的,看了叫人忍不住心疼。 “别哭了!你师父我以前扎马步都是四个时辰起步的!从早扎到晚!你怎么这么没用!”说着,星月把手里的鸡腿塞进了他嘴里,喂他吃了几口。 “再练半个时辰,等会儿你最喜欢的马蹄糕就做好了,练完了再吃。”她一改严师姿态,这句话讲得很温柔。 (4) 深夜,常黎被温迎夏呼唤的声音吵醒了。 “你爹娘没有怪我吗?”常黎问。 “怎么会呢?是阿黎救了我,他们感谢你都来不及呢!”温迎夏的声音自很远的方向传来,非常的虚幻,像是院子里的风声那般飘渺。 “他们要去涟萍乡看你吗?等明天我让百大师帮忙给挲墨荼大人传个信,看看怎么能把他们安顿下来。” “我已经跟挲大人沟通过了,她会帮忙的,不用劳烦你们二位了。” “啊~那就好。” 过了会儿,温迎夏问她:“阿黎姑娘,你过几日有空吗?” “有呀,怎么了吗?” “当初我和关哥哥是关起门自己拜的天地,所以我们想,等大家都来了再重新成一次亲,让爹娘送我出嫁。如果阿黎能来吃喜酒就太好了。” 听了这个消息,常黎高兴地问她:“迎夏不介意我多带几个朋友吧?” “不会不会!人多热闹!”温迎夏笑得很开心,“我真是迫不及待了呢!阿黎一定要来哦!” “一定一定!我们绝对准时到场!” 俩人聊了会天,说到最后,常黎问温迎夏:“有件事我从好久之前就想问你了,一直不知道怎么开口。” “阿黎不要有顾忌,有什么就说什么。” “是这样的,我……”常黎抠着指甲小声地讲着话,“我和陆羽……我们喜欢对方很久了,前几天我对他表了白,然后我们就在一起了。本来我是想提前问一下你的,但情到深处没忍住,我们接了吻……迎夏会介意吗?” “呵呵呵——”温迎夏掩嘴笑了几声,“上次你们来我家,我就和相公私下议论过,说你们之间是不是有点什么,果真有呢!” “抱歉迎夏,未经允许我就做了这样的事,真的很对不起你。” “阿黎为什么要道歉呀?你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了,不用经过我的允许呀。当初说要把身体送给你,那就是你的身体了,不要因为自己幸福对别人道歉。” “迎夏真的不会介意吗?” “当然啦!我很开心呢!阿黎可以和心爱的人在一起,没有比这更让人开心的事啦!” “那——”常黎又提了一个请求,“如果将来我要和他成亲,你也同意吗?” “我一百个同意!别忘了请我吃喜酒哦~” 温迎夏欢快的语调消除了常黎心里一大半的内疚感,这一晚她睡得很香。 ------------ 第37章 从远方传来的歌谣 (1) 八月二十五日,晚。 两对新人拜过天地,在众人的欢呼声中携手入了洞房。 今日没有摆宴,到场的全是自家人,几个大人忙活着做了几桌菜,大家吃得香,聊得开心,场面虽说不算盛大,但十分热闹。 关萧的母亲山娇娥,几个月前因丈夫和儿子的去世哭坏了眼睛,她只看得见眼前的东西,离得远就看不清了,走到哪里都需要人搀扶,家里只有年过六十的老娘与她为伴,生活苦得很。 在听说她们的情况后,兰迟迟上门拜访了一趟。在她苦口婆心的劝说下,她们二人最终决定要搬到涟萍乡住,让儿子和儿媳给她们养老送终。 等后天,温家的人就跟着山娇娥回希望村搬家。温世昌在涟萍乡购置了一座五进五出的大宅子,足够他们两家人一起住了,今后温家和关家就是一家人,不分你我。 作为两位新娘的恩人,常黎今天收到了四份大礼。一份来自星云和田小来,一份来自关萧和温迎夏,一份来自温府,一份来自关家,每一样礼物都很贵重。 星云和田小来送给她的,是一条有着治愈能力的白蛇。白蛇在世上非常罕见,且有毒,即使是星光族的人也很难培育出有治愈能力的白蛇。如今一出手就是这样贵重的礼物,可见常黎在他们心中的份量。 关萧和温迎夏送给她的,是一把他们二人亲手打造的弓箭。送这份礼物,是因为温迎夏擅长用弓,尽管她的弓法不如二哥的厉害,她也没有因此气馁,在服毒自尽前每日都有练弓。就是她的发挥不太稳定,经常打不中靶心,只要常黎愿意多加练习,她一定能成为矢无虚发的射箭高手。 温家送给她的,是位于川阳的一座三进三出的大宅子。温家的人愿意把常黎当做第二个女儿来看待,他们希望以后她回了川阳能像回家一样踏实,这栋宅子只是他们的一点点心意。 关家送给她的,是山娇娥在五年前从采薇阁里拍来的一只羊脂白玉手镯。山娇娥原本拍的是一对,是想送给未来儿媳当礼物的,结果现在温迎夏人魂分家,她也不知道该送给谁好了。听说这事的温迎夏提议,她和常黎一人要一只,这对手镯就分成了两份礼物,分别送到了她们手里。 今天是人家成亲,怎么反而是她常黎收礼?纵使她有多么不在乎钱财,这会儿看着手里的玉手镯,嘴角也止不住地往上扬。 怪不得有钱人都喜欢戴好多珠宝在身上,原来货真价实的珍品握在手里会让人感觉这么幸福。 体会到这种美好的常黎已无法将手镯从手腕上摘下来,她现在只想戴着它进棺材。 (2) “阿黎!你在上面干嘛呢!”星月的声音自树下传来。 “你怎么来了?不是在教易之吹口哨吗?”常黎低头问她。 “他这个笨蛋学不会啊!听他吹气烦得要死!”不过是一个眨眼,她就飞到了常黎身边,连人带酒平稳地坐在了树枝上。 “陪我喝几杯。”她从怀里掏出了两个小酒杯,挨个倒满,对她抱怨道,“你好不容易回来了也不陪陪我,整天自己待着,你到底想啥呢?” 常黎接过酒杯,小喝了一口,对她坦白道:“我在想陆羽,不知道他在弥索罗怎么样了。” “师父不是说他挺好的吗?学会了操控身体里的鬼,还学会了怎么用翅膀。我看啊,他根本用不了四十九天,可能九月就回来了呢。” 星月仰头喝掉了自己的那杯酒,喝完又倒了一杯,这杯她没有喝,全部倒在了地上。 “这杯,是我敬令尊令堂的。”常黎随她一起,把自己的那杯酒也倒在了地上,接着她拿过酒壶,给她们二人又各自满上了一杯。 她摸了摸星月的头,柔声对她讲:“今天你哥哥嫂嫂成亲,是最让人开心的日子,什么都不要想,喝吧。” 说罢,她仰头一饮而尽。 星月含泪点点头,微笑着咽下了杯中的酒。 一壶哪够尽兴,俩人趁着还够清醒,跑到膳厅里抱走了两坛子酒,躲在假山底下喝了个底朝天。 酒坛空了,人也喝傻了,俩姑娘一会儿哭一会儿笑,把出来撒尿的常易之吓得差点尿裤子。 还好她们的酒品不算差,喝醉之后也没有撒酒疯。只是一个比一个睡得死,怎么叫也不醒,常易之一个人搬不动两个人,叫来了几个帮手,几人忙活了半天才把她俩搬回房间。 (3) “莫慌走,听额说。前方险,山怪拦路要人命。一张嘴,两排牙,三口唾沫你么头。四条腿,五双眼,六臂邪神坐路中。莫慌走,莫慌走,回头路还有得走。回头走,回头走,下山莫要再回首。” 小姑娘坐在上山路口,以折扇敲击手臂作伴奏,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唱着这首自编的歌谣。 几个男人像是听不见她,背着竹筐爬上了坡,爬得越高,小姑娘的歌声越远,山里也越寂静。 随着山怪的现身,小姑娘敲击的节奏也开始加快,由“叭—叭—叭—叭”变为了“叭.叭.叭.叭”,她的声音忽远忽近,几人想回头已来不及。 六臂山怪张开大嘴,对着猎物吐出了三口唾沫,融掉了三人半个头。 剩余几人惊慌逃窜,奈何敌不过山怪四条腿,跑出去不过一丈远便被抓住了腿脚,纷纷倒地。 尖叫声响彻整个山谷,小姑娘像是找到了新节拍,伴着惨叫声切换了几遍节奏。 “叭叭叭叭.叭—叭—叭叭叭叭.叭—叭——” 人没气,山谷静。 节奏慢下来,继而又换成了“叭—叭—叭—叭”。 “莫慌走,听额说。前方险,山怪拦路要人命。一张嘴,两排牙,三口唾沫你么头。四条腿,五双眼,六臂邪神坐路中。莫慌走,莫慌走,回头路还有得走。回头走,回头走,下山莫要再回首。” (4) “莫慌走,听额说——” “叭—叭—叭—叭—” “下山莫要再回首——” “叭叭叭叭.叭—叭—叭—” “莫慌走,听额说——” “叭—叭—叭—叭—” 这首歌谣从昨晚就一直回荡在常黎耳边,她喝醉了,睡得熟,夜里听见有人在唱歌,还以为是自己脑子不清醒听错了,被吵醒了之后没有多想,闭上眼继续睡了起来。 直到第二天一早那个歌声才停下,它一停反而让人不习惯,常黎在声音消失的瞬间睁开了眼。 后半夜她睡得很不好,总在做梦,现在虽然醒了,眼睛却还困得很。 夜里的歌声令她十分在意,像是有人在她耳边念了一整晚,不然她怎么可能会记词记得这样深刻? 她在心里默念着歌词,眯着眼睛穿上了衣服,等她全部收拾完毕走到膳厅,歌已经唱到第四遍了。 “姐,你哼啥呢?”董小秋啃着玉米问她。 她耸耸肩,无奈道:“不知道从哪听来了一首歌,在脑袋里出不去了,一直想一直想,隔一会儿想起来一句,怎么都忘不掉。” “什么歌呀?”田小来把盘里的早饭挨个端到了她面前,问她。 她揪了块豆沙包塞到嘴里,边嚼边说:“什么莫慌走听额说,还有什么六臂邪神,很多乱七八糟的,我也说不明白。” “是不是从戏里听来的?”星云问。 “不像。”常黎摇头,“嘶——印象里好像是个小女孩在唱,而且也没有什么伴奏,就光有叭叭叭的声音。” “叭叭叭?那是啥?”端着碗喝小米粥的星月接话问她。 她盯着桌上的小咸菜聚精会神地想了会儿,片刻后,她“啊”了一声,轻拍了下手说:“像是敲扇子的声音!” “扇子?”温迎夏用指甲敲了敲自己的罗扇问,“是这种声音吗?” “不是这种扇子。”说着,常黎起身出门去了,随后拿着一把折扇跑了回来。 星云抬头看了眼,“这不是陆兄的扇子吗?” “你们听,就是这个声音。”常黎把折扇敲在手心,“叭—叭—叭”三声,与她记忆里的节奏非常接近。 “莫慌走。” “叭—叭—” “听额说。” “叭—叭—” “前方险,山怪拦路要人命。” “叭—叭—叭叭叭叭叭叭叭—” “一张嘴,两排牙,三口唾沫你么头。” “叭叭—叭叭—叭.叭.叭.叭.叭.叭.叭—” “四条腿,五双眼,六臂邪神坐路中。” “叭叭叭.叭叭叭.叭—叭—叭—叭—” “莫慌走,莫慌走,回头路还有得走。” “叭——叭——叭——叭——” “回头走,回头走,下山莫要再回首。” “叭—叭——叭—叭——叭—叭—叭叭叭——” 这一顿敲下来,常黎感觉自己的手都快肿了,她的手心红了一片,要是让陆羽看见了,指不定心疼成什么样呢。 “听着有点像葛东话。”关萧听后点评。 “是,是挺像,尤其是第一句。”温迎夏点头认同。 早饭在讨论声中结束,星月是最后一个吃完的,宿醉让她没有胃口,一碗粥喝了将近半个时辰。 “葛东。”监督完星月吃饭,常黎自言自语着独自一人来到了树下,她刚爬上树,小姑娘的歌声再次从远方传了过来。 “莫慌走,听额说——” “叭.叭.叭.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