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文 ------------ 第一章 一个偏僻的地方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房间里,摆满了国际上各种荣誉,科研成果奖状,锦旗,儿童炙皮病只在亚洲一个隐蔽部落,也被称为“棘氏病”,教授发明药物治好了所有患病的人。 在那个黑得密不透风的夜里,天上没有月光,没有星,孤独老人坐在摇椅上,遥望着那个遥不可及的暗夜。缓缓地闭上眼睛,怀揣着那些让人透不过气来的记忆,再也没有醒来。 花姗,一个聪明漂亮的女孩,有着对美好未来的向往和对小生活的憧憬。今天是她看好的第一份工作,跟家里留了消息后,她兴致勃勃地跑来面试。她抬头看了看这个三层的办公大楼,再核对一下自己手上报纸的信息,地方没错,她整理了一下衣服和头发,就往大楼走去。 花姗是一个二十三岁刚从大学毕业的女孩,因为喜欢唱歌,还没毕业前两个月她和另一个女同学在一家夜场做客串歌手,那段时间被她们自称为社会实践。第一次出场时她遇到一个五官英俊俏美,是个帅气的小伙,虽然冷峻的气焰让人如隔群山。他叫封凯,做债务公司,也就是帮企业讨债,私底下在场子里也走走场子唱歌,活跃气氛上台喝酒,就是吹一瓶那种。花姗清高、美丽,还那么迷人,封凯打心眼里看上了花姗。 两三次见到花姗后,封凯开始主动找上花姗,用他无懈可击的勾搭技巧跟花姗交往。 “花姗,我是你粉丝,我也在这里唱的,”说着跟花姗靠近耳语:“我告诉你一个秘密。” 花姗本来就对他有一丝好感,平时没有人对他使出那么亲昵的动作,她耳朵一热,心跳跳得好快,绯红的颜色突然飞上脸颊。 封凯继续说道:“我知道有一个地方,能看到萤火虫。” 花姗长这么大没见过萤火虫,她很信任看着封凯说:“现在还早,那你带我去看。” 封凯拉着花姗的手,从夜总会后门出去,跨上摩托车,让花姗坐在后面抱着自己的腰,花姗闻着淡淡的充满野性的烟味,随着车子加速,不自觉把脸紧紧贴在他后背。 到了一个寂静的坡地,封凯拉着花姗坐在一处草地,故作神秘让他悄悄静候。不一会,黑暗地面升起几颗荧光绿的亮点,闪闪漂浮,更多的亮点出现了,花姗新奇地叫起来:“萤火虫,我第一次见到。太神奇了。” 封凯突然坏坏地盯着花姗,压低嗓音幽幽地说道:“你知道为什么会有萤火虫吗?” 花姗摇摇头,一脸懵逼。 “因为这里是坟地……” “啊——!”花姗冷不丁一声惊魂,都快被吓哭了。 封凯趁机一把搂住花姗,揽进自己的怀里,黑夜里,郊外,两人成为了坦诚的恋人。 他们依偎在一起,封凯掏出红骆驼,抽了一支,花姗要了一支,封凯好奇看着她,花姗在学校里和闺蜜抽过白骆驼,味道好淡一点。两个人的烟雾交织在一起,分不开,升向夜空中。 夜色很美,但也很危险。两个月后花姗毕业了,她再也没有去找过封凯,她需要一份工作。 这个单位在五环外,可对于玫莉这种园林绿化专业的女孩子,找到一份专业对口的工作确实不容易,离家一个小时的车程,她也能接受。大楼的外立面墙体剥落严重,也许是有着半面墙的爬山虎掩饰,显得不那么老旧。可是那些旧窗户里面隐藏的黑暗中,闪烁着邪性的光芒在等待着她。 大厅里两个人,一男一女在大厅的沙发上坐着,也不知道在等什么。三楼到了,花姗看看走廊,发现最里面的正对着通道的那个门上面有个门牌,写着绿化公司的名字。她看看其他的房间,几乎没人租用。三步并作两步,她敲开了那个公司的门。 里面坐着一个会计,正在核算一堆工程数据,看到她后,直接指了指里屋,让她进去面试。玫莉手里拽着简历走到门口,探头望了望里面的人,是一个年轻的老板,她轻轻敲了敲房门,就进去了。这个老板都没让他坐下,任由她站在桌前,头也不抬先看简历,抛了一句话:“才毕业?” 花姗急忙点点头。 那老板眉头紧锁着,看样子这家公司已经濒临倒闭,招聘的目的在于找能带来客户资源或者政府资源的员工,像花姗这种什么都没有的职场小白,养不了。 他冷冷地说了一句,把简历留下考虑,让玫莉先回去,有需要会电话通知的。 花姗只好灰心地走出公司门,心里很后悔来这里参加面试,第一次的求职就碰一鼻子灰。正当她垂头丧气的时候,一楼大厅来了一个人叫住了她。 这个人穿得西装笔挺,个子高高的,还戴了一副眼镜。他面带微笑得问花姗:“怎么了,面试没通过吗?” 花姗失落地点点头。 这人又说:“正好我知道有个公司招大学生,离这不远,我们一起去看看吧。”说着,他向一旁站着的女孩招了招手,那个女孩十分热情地就跑过来,说:“我也是才毕业,面试没通过,我们一起去他说那家去试试吧。” 花姗心想,跑这么远干脆就再去一家,时间还挺早,就同意了。那两个人一个说去上厕所,一个说去外面拿车子,让花姗先走出去在马路的拐角处等。他们三个人前后就走出了这个办公大楼。门口监控也拍到玫莉出了这个大楼。 这地方里公交站台有一里路,花姗在马路边上拐角处等着,突然一辆面包车停在她前面,门一拉开下来两个壮汉,拎着她就往车上扔,她就像一只小鹿一样被丢了进去,瞬间的功夫,车门关上,她就被控制了,脸朝下趴在车上,手背反捆,嘴里塞了布条,更可恶的是,一个人的脚还踩在她背上。车子在这小路上开得畅快淋漓,放着民间歌谣,谁都不知道车里面有一个女孩正遭受绑架。 ------------ 第二章 山村小五的家 车子停在一幢陈旧的大楼,前台是40左右的妇女服务人员,酒店内打听破旧不堪,与招待所无异。没有电梯,一股味道充斥着大楼的每一寸空气,上了二楼,走进一间房间门口,听见门里面几个粗犷的男人打牌的声音,她一下子意识到自己随便跟着一个陌生人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极度危险的地步,她转身想回头,没想到这个男人露出凶狠的面目,一把扭住她的双手,生拉硬拽推开门,扔了进去。 花姗一个跟头摔倒在地上,抬起头来,满屋子烟雾,呛得她睁不开眼,烟丝辣着眼睛,透过绝望缥缈的烟,她看到三个光着上身的男人,有大肚子的,有精瘦的,其中一个一看是老大的样子,面目狰狞,八字胡,肥腻,长着浓密的胸毛。 咳了一声,一块老痰啪得吐在墙边,然后命令把她绑起来,嘴塞上布条。好恶心地端详着自己:“货色不错。侄子越来越有本事了,能骗到这种货色的。” 花姗不敢相信这个事实,她知道自己无法逃出去。过了一会儿,在面试大楼看到的那个高个子男人进来了,她憎恨地看着那个被八字胡称作侄子的人。侄子满脸得意地说:“这次带过来的不错吧。” 捡走她的皮包,翻弄包里的手机,连手机里的信息都懒得看了,直接取掉手机卡折碎。意图明确,贩人单一犯罪,还不是属于电信诈骗或者高科技犯罪分子。花姗一边庆幸亲友的财产安全,一边自怜自己如同失去外界沟通的媒介,再也没人能找到她了。每个房间时不时有女人的叫喊声传出来,原来这个宾馆就是个摆设,这个黑店就是这个老大控制的,专门用于绑架拐卖妇女的窝点。就算她喊破喉咙,也没人来救她。 还是那个侄子,他是联络人,长相比较能迷惑大众,就用于跑业务。侄子带来了一个老农,四十岁,个子只有1米5左右,身体挺壮实,憨厚的长相,她对花姗相当地满意,都没有邪念似的,像看女神一样看她。“闺女漂亮,闺女漂亮”不停地说。 人贩子押着花姗,蒙上眼睛,把她塞进买主的车里,交易完成。一切悔恨为时已晚,上天只是给了悔恨的机会,没有给到回到原点的机会。 不知道开了多久,她在颠簸中睡着两次,醒来两次,好像是停下来了,空谷的鸟叫声,啊,这里是哪?我被卖到哪?我再也回不去了吗?花姗感到很疲惫,她被一个人抱起来,放进房间,拆开眼罩,看到的是一个干净的屋子,大床软软的,四周墙壁刚粉刷过,顶灯上张罗着彩带,门上贴着喜字,虽说是俗气,但表明房屋的主人为了迎接她的到来精心布置了这个“家”。 ------------ 第三章 一个陌生的地方 研究所给闫蕾安排的出国日程一天天就到来了。该来的还得来。美国一所大学生物科学系研究细胞生物学、发展生物学和遗传学。闫蕾需转国际航班。 她到达了火车站,时间是下午6点半。今天先找个酒店住宿一晚,明天一早预备转乘大巴赶到机场。拖着行李的闫蕾在网上预订了一个酒店,路不熟悉,她打开导航步行,跟着导航定位的酒店地址,加快脚步走去。 离开了繁闹的火车站,一下子人都舒畅了很多,刚才紧紧捂着挎包的她思想也放轻松了一些,没有拥挤的人群,空气都新鲜一些。包里拿出耳机,一边走路一边继续听英语口语。 邻近八月,天色暗得有点早了,闫蕾加快了脚步,要赶紧到酒店去。 等红绿灯的时候,她发现街对面有一个穿得脏兮兮的小男孩,约摸5岁的样子,坐在公交车站台的长凳子上发呆。一个人,对是一个人,四周都没有任何看起来像是父母或是长辈的人在在意他。出于一种善良和热心。她这个外地人过了马路,直接走到小男孩面前,亲切地问他。 “小弟弟,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啊?” “大姐姐,我迷路了。”小男孩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 “迷路了,你家大人呢?”闫蕾继续问。 “我一个人跑出来的,我爸妈不知道我在哪。”小男孩装作忧心忡忡的样子。 “那你知道家里电话吗?你住哪知道吗?”闫蕾在想办法。 “我家住在某某街道38号二楼。”小男孩一口气报出了家住址。 闫蕾想,这孩子记得挺清楚的,家里大人没有白教哦。 但是稳妥一点,还是把他交给警察带回去好些,我对路不熟悉,天也晚了,在外面瞎跑也不安全。正当闫蕾这么打算的时候,一个穿着警察制服的人走了过来,不过那制服看着有点不对劲,但又说不出来哪里不对。 闫蕾还奇怪着怎么自己想到什么就来什么?“警察”径直走过来询问了。 “你们有什么麻烦吗?” 闫蕾解释说:“哦,正好,警察同志,这小朋友自己出来找不到路回家,但他知道家庭地址的。麻烦您送一下了。”说完后,闫蕾就想走了。 “警察”叫住闫蕾说:“你不是本地人吧?” 闫蕾说:“不是的,我是经转到广州的。” “警察”继续问:“晚上出门不安全,你去哪,我看都上我车,我送你们。” 闫蕾把手机导航给警察看,“这个酒店,离我还有500米。我自己走路吧。” “警察”几乎夺过闫蕾的行李,就塞进一辆黑色的轿车后备厢里,不过在微暗的暮色里,一切都变得那么神秘莫测,总有一种黑夜将要吞噬一切的担忧。 闫蕾还纳闷这警察这么古道热肠的,跟着小男孩上了车,闫蕾和小男孩都坐在后排。警车没有放警笛,闫蕾问了一句,那个人含糊答也没答清楚。 “我已经下班了,开自己的车…” 小男孩坐在车上一个字没说,警车车窗关得严严实实的,车内的沉默就异常清楚。 闫蕾已经看到自己开的酒店大牌,但那个人根本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突然想起什么不对劲,闫蕾问:“同志,我到了!你知道他家住在哪吗?你没问过他吧?” 那个假“警察”顿时发现自己遗漏了一句台词,立刻不安起来,车速也越来越快。这时小男孩像调错的剪辑片段一般,再次不紧不慢地把他家的地址背诵了出来。 这下闫蕾知道上当了,上车是严重失误,去抢车门,不出所料,锁得死死的。 自己的包和包里的手机,什么时候已经被小男孩拿在手里,当她准备去抢回的时候,被小男孩一把扔到前面副驾驶座位上。闫蕾身无一物了,无助迅速占据了全身上下每一个神经细胞。 说为时已晚也晚了,车子开进了一个院子,大铁门立刻关上。车子外面四个人围过来。一打开车门,几双肮脏的大手伸进来像铁钳子一样抓闫蕾的胳膊、腿。那绑人的场面就如同抓一只大鱼,她是被横着抬进一个房间里的。牢牢捆起来,嘴封起来。 余光中的小男孩麻木的表情,真让闫蕾感到痛心,那是一个没有了灵魂的躯壳。 当天晚上就有一个驼背老太太在屋外谈价格,讨价还价,老太太嫌弃闫蕾年纪大了些,闫蕾心里恼怒:“你个老东西,我是人啊,不是菜,我一定要记下来你们把我卖到哪里,我一定要跑出来。否则一辈子就完了,不仅不能继续科研,生活也被糟蹋了。” 老太扒开外面的窗帘,这也是为了看货设计的,窗帘在窗户外面,方便外面的人看到里面的人。 “我们村的女人好几个都生产难产死了,我要好生的。”老太唠唠叨叨的讲。 “你看吧,合适就带走,我可没工夫帮你看。最近我们这就她一个。要不你就下次再来。”人贩不耐烦地说。 闫蕾心里好窝屈,什么鬼地方,女人生孩子硬生,我还活不活啊? 老太一挥手,跟她一起来的三个矮小的老头和壮汉冲进来,用黑色头套野蛮罩住闫蕾的头,扯起她就往外走,进了一辆可能是面包车里。车况的确太差,尿馊味和牛粪臭味混合弥漫,她才上车那会都要吐了。 强忍住,她要用那精确判断方位的脑子,记住每一个转弯,每一处方向。不能分心,也不需要去听几个人谈话,他们的话有点方言也听不懂,精力不需要浪费在无用的事物上。既来之则安之,闫蕾出奇的镇静让她赢得了后来逃出山村的最有利数据。 面包车那加速吃力的马达声和车变速器连接杆锈旧的嘈杂音震动持续,说明还在城区的街道上行驶。目前就转弯左2次,右边2次,路线是一个反写的“5”,直行了一上午,闫蕾听到两个字“吃饭”,所以判断到中午了,相当于早上天色还没亮的6点出发,出发地点靠近自己开的酒店500米范围内,索性把这个范围缩小到地图上一个点,出城是一路水泥地直线行驶,没有任何转向。 紧接着,狂颠的地面,嗯,这是进入泥地了。车里的瓶瓶罐罐和包裹叮叮当当好不热闹,抖动得人七荤八素,东摇西倒,车里人挤人,颠簸得实在太夸张,好几次闫蕾都要从座位上摔下来,被壮汉抽起来放好座位上。弯道路,由始至终左转弯,一会儿又有三次的上坡和三次的下坡,那酸爽劲儿,噢。应该是在翻过一座山后到了另一座山的山脚下。 一幅脑地图清晰地呈现在闫蕾的脑海里。她用了不少脑能量记下来,要在有机会的时候用笔绘制出来。 饥肠辘辘的几个人哐地拉开车门,闫蕾的头套摘掉了,阳光正是午时,刺眼。缓了一会,回过神来,松绑了。绑她来的几个男人没有对她推推嚷嚷了,这里是他们的地盘,不需要紧张的,闫蕾就像一只被困在围墙下的兔子,活动范围内暂时人身自由了。 老太引她进入了农村独栋,院子是泥地上5层石板梯的一大块院子,很大,有散养的鸡,见到陌生来客的犬叫,不知是防备还是欢迎。还有猫咪呢,整体毛色是悦目的,橘猫,黄白相间的条纹,可惜鼻子是黑的,就看着不怎么干净,眼睛透露着极不友好的光芒。 打住,闫蕾的好奇心甚至让她有错觉了,我这是干嘛?到农村旅游的吗?还不知道接下来有什么不可思议的情况呢。走一步看一步吧。 进了主厅,霉味扑来,阴暗的屋子,亮着一盏瓦数不高的灯。什么电器也没有。桌子椅子吃饭用的,编制工艺的东西散在地上,占了一半的地方。这个农村非同一般地偏僻与落后,除了点灯,其他用电的器物什么都没有。难以想象,夏天摇着蒲扇,冬天裹着棉被,这种场景好不凄凉的哇。 “阿娘,阿娘,我要吃窝窝。”内屋传来急促的叫声,一个男孩子的声音。好像是最里面的那间屋子,老太应声着:“儿啊,娘来做啊。你等着。”老太把她安排到第二间屋子,同样是在走廊的内侧,不能直接见到外面,老太让她进去。 屋子里坐着一个人,矮小呆滞,头颈歪斜,眼神涣散。老太和善地介绍:“这是我儿子,叫小五。人特别老实,他会对你好的,”向那个叫小五的人点了点头:“小五,是吧。” 小五傻乎乎笑,“是,阿娘,我好哩。” 闫蕾猜到这恐怕是她被指定的对象,好,不管他,不动声色呗。 老太说完两句就出去忙饭了,闫蕾找了个椅子坐下来,观察房间,看着小五也在他掌控能力中,并不十分担心他做出什么非分的举动。 房间的灯光同样很暗,似乎这里人对光线的要求不高哦。闫蕾见小五也不主动说话,也不起身做什么,就坐在床边编织手里的草鞋,真够敬业的。 闫蕾站起来四处走走,房子老,有三间卧房,一间厨房,老太正在烧柴火蒸吃食。厨房里的大缸子盛满了水,原来这里的山村也没有电取水的装置,水缸旁有木桶,很可能就是从井口打水储存。 里屋里又在吵吵,小男孩喊饿,老太加紧打扇加大火焰。 老太回头回应的时候看到了闫蕾,招呼她进来,难得看到外地拐来的媳妇这么配合,不吵不闹的,听话得很,她蛮喜欢的,先套套近乎吧。 “姑娘,你觉得我家咋样,我家男人死了后就我一个人带两个孩子,大儿子脑子不太好使,但是人不坏,我家做编织手艺,他天天能做好些个草鞋,我就拿去卖。我家几兄弟呢,能帮忙都会帮忙的,你不要担心我家营生。”老太自吹自擂起来,是个强势的老太。 闫蕾应付着点点头,问到:“那里面还有个小孩是你儿子吗?那你年纪多大呀?” 老太伸出四个手指:“四十了。” 闫蕾吃了一惊,四十岁的村妇能老成这样呀?自己母亲都60岁了,也不像这老太这样又黑又瘦,满脸褶子,眼睛混沌啊。风吹日晒,身体劳累,生活困顿,造成城市与农村的人,相貌区别太大了。 闫蕾试探地问:“草鞋是怎么卖出去呢,电话订货吗?” 老太听不懂这种词汇,她问:“什么是电话?” 闫蕾说:“就是用来讲话的,和山外面的人联络的,告诉他们这里需要什么,和可以卖掉什么的东西。” 老太摇摇手说:“不需要,我们村里没有这种东西,村里有几个人会开车。我们这里的人出去就只能跟着车子。你说那种东西有人带进来过,我看过,没有用,他们用那玩意找不到外面的人。没有办法说话。” 哦,这山村没有手机通讯信号,没有通信塔,没有信号覆盖的。与外界只能通过开车绕山路出去。 ------------ 第四章 老七和小五 另一个家,老七把花姗所在卧室里,已经整整一天了。花姗把老七家的能搬得动的物品全部砸烂在地上,灯没砸,灯光愤怒地照着地上的残品,老七也不敢进屋,不知如何是好,这个媳妇不能接纳自己,买都买回来了,怎么办才好。 老七跑到村长家里,请示了领导。 “头儿,我买来的媳妇长得是不一般的漂亮,可是脾气太大,我家里东西都被砸光了,怎么办呢?”老七耷拉着脑袋诉苦。 “嗨,老七,你连媳妇都治不了,怎么去竞争下一届村长?”村长冷嘲热讽地笑话他。老七把手里的一个红包塞到村长手里。这意思村长还能不明了吗?老七的想法就是,把这个买来的媳妇存着,等下一个新来的再调换调换,给他个顺从的,省点心。 村长改口接着说:“这样吧,我去看看。今天傻子小五家报告说也拉了个媳妇回来,我给你两家匀匀。” 老七跟着村长身后,先到了小五家。小五家里还真是风清雅静的,没闹出什么动静。村长在外面就喊起来:“小五,小五他娘,在屋里么?” 小五娘,那个老太在饭厅吱声了,连忙出门迎接村长,她可是最会巴结村长的一个妇女了,想想也是,家里没了男人,一个人养两个儿子,除了靠着自己兄弟,要想在村里谋活路,还要对村长足够尊敬,不求分得多少好处,至少能不被其他家里欺负啊。 村长被带到饭厅见到了闫蕾,在卧房外面的大厅吃饭的也就只有小五娘和闫蕾两个人。小五不出门,闫蕾问小五娘,她借口说小五生性孤僻,不喜欢和人接触。村长这个人也是矮矮的,年长有银白色一寸长的胡须,那么这个村里的男人几乎就是一个样吧。村长那小眼睛滴溜溜转转,找了借口。 村长说:“小五今年18,这媳妇有多大?不小了吧?” 老太没听出来村长的暗示,“村长,小五18了,我早就盼着给咋家报孙子了。媳妇儿大也还能生,你看我不是27岁生的小六我小儿子吗?” 村长马上说:“我看哪,那媳妇至少也30了吧?” 闫蕾一听把自己年纪说大了,还是有点不爽的,插嘴说话了:“你好,我今天27岁。” 村长笑了笑,“哈哈哈,我就说嘛,哈哈哈。”转过头对老七说:“老七,你把你媳妇叫过来,给他们看看你买来的那个啥样子。” 老七连说是是,就一路小跑回到家,开了门锁,用绳子把花姗的双手手腕困住,嘴巴用布条塞起来,牵着绳子像拖牲口一样,费劲地拖到小五家。用了10分钟。 到了小五家门厅,老七把布条解下,花姗一张嘴就破口大骂:“什么鬼地方,穷鬼穷鬼!穷得连耗子都不来,我要回去,你们听着,我家报警了,把你们全部抓起来。” 老七赶忙把布条给她塞嘴里。小五娘幸灾乐祸地笑着说:“老七,你媳妇脾气不小嘞。” 老七叹了叹气说:“小五娘,这闺女肯定是嫌弃我年纪大了,她也就20岁左右,给我一个半截入土的人当老婆,吃亏欠了,是吧。” 小五娘一想,有个好处,这姑娘20,那跟我儿子年纪不相上下,般配啊。 小五娘打量花姗,个头和面容都真不赖,这总模样真是没话说。 正这么考量着,村长发话了,做出最后总结:“小五娘和老七,我建议,你们对调媳妇,年纪要相称的才幸福,对吧。就这么说定了。” 老七同意了,心里丢下一个包袱。 小五娘也同意了,其实她还有另外的更龌龊的打算。 闫蕾无可奈何中冷冷地站起来,蔑视这个落后的村长,这个村还能把人这样买来卖去,文明程度的低下可想而知了。她看了一眼老七,敦厚的中年人体能一看就是很好,比起屋子关着的小五,她在这个异地感觉更好些,稍微有那么点安全感。小五娘虽说对自己友善,但看得出来都是伪装的,隐藏在她那双昏暗尖刻的眼睛里的阴谋和狠毒,细思极恐。离开这个家庭才是幸运的。 小五娘也故技重施极为亲善地想要帮助花姗解开手上的绳索,被老七立刻制止,老七劝阻说:“过天吧,她没习惯呢,等她适应了再放开她,我家值钱东西都被砸喽。” 小五娘会意地表示:“好,好,我家儿子年轻,她会喜欢的。”说着牵着绳子把花姗拉进小五的房里。让她做在椅子上,关上门,又进来把她最里布条拿掉了。 花姗张嘴就换了种姿态,恳求小五娘:“求求你,老大娘,我家有钱,我爸愿意拿钱来赎我的,你放了我,我给你钱!” 小五娘温和地劝她:“姑娘,别去想那没用的,我们这个村只要进来了,没有村长批准,就别想出去。你就安心跟我这儿子好上吧。我会善待你的。你看我们村长就是我们父母官,什么都管。我其实比较中意原来那个媳妇,但是村长发话了,我也不好反对,不是吗?”说完,端进来碗给她为了几口饭菜和馒头。 花姗见跟这老太婆无法沟通,她心里也没个钱的概念,谈,无用。闭嘴了。 花姗的手还是没有解开,她看看周围,卧房里,家徒四壁,没有什么东西可砸的。算了,她也累了,就走到小五的床边,厌恶地挤开了小五,被束缚着手也躺下来睡着了。小五倒是老实得很,他看到这么漂亮的花姗姐姐,心里喜欢得不得了,但有点怯懦,更不会轻举妄动。他主动让开了,还把花姗的脚往里推进床里,帮他盖上被子。自己继续做到旁边的凳子上编织草鞋。 ------------ 第五章 村子的夜晚不安静 闫蕾缓缓地跟着老七往家走,一路上村里的风景也不错,田野看到一些妇女在地里劳动,男的少,女的占一大部分,好奇怪。一个问号在脑袋上方升起。以农田为生,跟别的村一样,果树也不少,果园好大一片。也是几个妇女在采摘橙子还有柚子。 一路上,三两个小女孩嘻嘻哈哈帮着大人赶着鹅。 老七回家先给闫蕾弄饭,还挺好,这老七挺会过日子,菜做得不错!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条,这个家比小五他那边更明亮整洁,地上还用同系不同色度的瓷砖铺砌了,窗明几净的,晾晒的衣服也挂得井然有序。除了有一间卧室,里面一塌糊涂,被砸得稀巴烂,闫蕾明白这战场一定是刚才那个被卖掉的姑娘的战果。 老七连洗碗的活都包办了,让闫蕾自己到另一间卧房休息。洗过碗,他亲自打扫整理之前花姗待过的屋子。 总之,这一天下来,闫蕾感觉还不算太糟糕。 老七想要什么,他的目的是什么,无非就是想生儿子,他这家没有女主,一定是有什么变故,层层分析就几近事物本质。但这老七念头不坏,起码对人有礼,不会强迫我的。闫蕾很小心地应对一举一动。 老七收拾好了屋子,去一个自己设计的厕所旁边的隔间舀水冲了个澡,换好衣服才到闫蕾待的卧室。闫蕾见他进来,就起身,坐到了盘边椅子。老七见闫蕾很文雅,特别有文化素养,自己就更加矜持了。生怕自己会在媳妇面前失态,引起媳妇的反感。 老七也拉过来一张凳子,坐到闫蕾旁边,说:“我叫老七,村里人都说我从城市里回来读过几年书,过几年推荐我做村长。跟着我你什么都不愁,我媳妇生产难产死了,什么也没有留下。我也就想再成个家,对不住你了,千里迢迢把你弄我们这个穷乡僻壤,不得已啊。” 闫蕾突然很愤慨:“什么叫不得已?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啊。我自己有我的家人,我有我的男朋友,我凭什么要跟你在这种闭塞的山区过日子?只为了你想要成一个家吗?你村里难道没有女人嘛?你这样解释是不是太过于牵强了,没有说服力啊。” 老七慌了,扑通给闫蕾跪下了,闫蕾完全没有想到,一个大男人给自己下跪,腾起来就闪开了,“你干嘛,干嘛?” 老七合掌恳求:“媳妇对不起对不起,我让你受苦了。我也是没有办法啊。” 闫蕾不想跟他说话,因为再去跟老七辩论,他这套理论根本没有支持点。辨不出任何结果,任何朝着对自己希望方向的有用结果。 闫蕾也不想理他,叫他起来,说自己想静一静,就这么自己一个人在屋里思考,待到了晚上。 晚上,吃饭,洗碗,老七送来前妻的衣服,不过就那么两套,是新的没穿过的,标签还在上面不曾拆下来,老七解释说是他去城里买给媳妇准备给她生过孩子后穿的,没料到她没能穿。洗澡间墙上有一面镜子,盆子里盛水和舀勺是老七用,一个容得下人的大木桶是给闫蕾用,里面水温很适宜,闫蕾见洗澡间隔间的门可以栓起来,她就锁上,把自己弄清爽了,洗吧。 换好衣服,她对着镜子看看自己,合身,前妻也许身材和自己差不多吧。衣服样式也还凑合,老七眼光也不算太差。闫蕾有点同情老七,妻子难产死后这么多年没有忘记,是一个痴情男人了。他不过就是要个孩子吗,不是因为这个说不定他也不会再续弦。 老七让闫蕾单独住在屋子,自己住另一间,相至如宾。这男女年纪相差个10岁也还能良好地交流吧。 被拐进山村,当即不想逃是不正常的,所以闫蕾要了纸和笔,画出来当天到达这里的路线图,根据自己亲身经历的回想,车程6个小时,就山路开了5个半小时,要走出这里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步行翻过一座大山,外面有几座呢,方向必须找对。要不然遇到野兽,饿死冻死,迷路,到没有人烟的地方,等于自寻死路。 好在这窗外观察到的几座山都有特点,闫蕾对玄学也很感兴趣,闲暇之余饶有研究。总共四组山,金木水火四种山形全包含其中了。 在寻龙点穴过程中,山的形状也对墓地风水有着重要影响,山的形状可以用五行来分类,山分为:金行山、木行山、水行山、火行山、土行山。 五形体,古人以木之条达而取象于直,火之炎焰而取象于锐,土之厚重而取象于方。 金之周坚而取象于圆,水之流动而取象于曲。金也称太白星,木也称岁星,水也称辰星,火也称萤星,土也称镇星。 金行山较为常见,尖顶,左右开阔,像个金字形。 木行山较为直耸,左右不开阔,圆顶,像一个下粗上细的柱子。 水行山的山顶有波纹状的起伏,起伏不大,左右较为开阔。 火行山的山顶有几个尖顶,像火焰一样,火行山在南方较多见,火行山主文,后代易出文人。 土行山,土行山的山顶基本上很平,左右开阔。 根据她在车上的盲辩回忆,闫蕾非常肯定山形的特征,山路蜿蜒而上,排除火形山和水形山,远远地看着北面的高山和东北方向的高山,她对它们投以希冀的眼光。大山啊,我需要得到你们的指引,让我能回归我的生活,我的祖国需要我,祖国的科研事业需要我来添砖加瓦。 第一个夜晚,老七睡觉比较早,这村里的人晚上也没什么消遣。时间在九点钟老七就关门睡觉了,过了大约半个小时,趁着老七熟睡,闫蕾开了房屋大门,左右望望,没人,转过身轻轻把门合上,就往下车经过的方向走去。 狗子似乎都晚上出动,路边的小男孩成群结队在外面玩耍,在黑暗中喧闹,也没有大人照看着。有个孩子发现了闫蕾,奔走相告跑开了,其他孩子也跑,闫蕾见状意识到自己被发现,找个地方躲起来,举着火把的人从四面八方汇拢,闫蕾吓得动也不敢动,畏缩在一个矮灌木从中。刚有人望另外方向散开不一会,猎狗炸雷一般的叫声在耳边响起,几乎把闫蕾吓晕过去。原来村里就是为了防范外来人逃跑,养了几条猎狗,外来人换的衣服都标注标签存放在养猎狗的储藏柜里。 先是被带到村委会的大会议室,那些身体强壮的被选出来做保卫队成员,围住她,等候村长的到来。 村长还没到,外面就已经开道,有人叫了一声村长来了,众人立刻规矩地让出来一条直通闫蕾这里的道路。村长面容严肃地走近,在火光中对着闫蕾的脸看了看,说道:“这个女的是老七家的媳妇,去,通知老七领人。” 村长对闫蕾说:“按照村里的规矩,哪个家里的女人逃一次哪个家里就要交一次罚款。” 闫蕾诧异地问:“还有这种规定?如果不交呢?” 村长冷笑一声:“那就待在村委会,跟狼狗关在一起。你那家里男人不肯拿钱要人,就等到哪个家里有钱就拿钱领人。” 闫蕾心灰意冷,狼狗们的凶恶使人冷颤。突然间,牲畜与人之间的选择展开了,她要和人在一起,不要和牲畜在一起。 盼望的老七在一炷香的功夫赶到,穿着一件睡袍,这村里就他一个人还能穿睡袍,其他人都裹着棉袄。老七忙跟村长打招呼,村长板着脸站在村办**位,旁边是面容惶恐的闫蕾。 老七怀里捧着一叠钱,她目测至少有五千,毫不犹豫地递给村长,村长动也没动,对会计使了个眼色,那个胖乎乎的男的从人堆里站出来,接过罚金,当着众人的面点了起来,然后报告了村长。 村长向来的人都宣告:“今天这事就到此为止,大家回去把各人家的媳妇看好了。我给大家讲讲厉害关系吧,后代没有健康的怎么活下去?我们这个村子要灭亡啦!” 闫蕾心里一震,怎么叫要灭亡了,后人怎么个不健康? 村长说:“我再次警告,我们这个村子,不能没有女人。” 此次出逃以失败告终。 闫蕾被老七领回家,闫蕾还有点抱歉,她主动找老七攀谈一些自己不了解的事。 闫蕾问:“老七,这里有多少被拐来的女人?” 老七也不隐瞒:“现在有二十来个吧。好多都生了小孩。” 闫蕾接着问:“那他们跑过吗?” 老七答:“没有生小孩的跑出去几个,都被猎狗叼回来尸体的残骸。这深山,男人都不敢随便出去,有狼和野狗。除非是用汽车开出去。” 闫蕾唏嘘了一声,说:“那还有很多人生了小孩,就安心留在这里了吗?” 老七说:“刚才你看到有些女的,就是和你们一样,她们已经习惯生活在这里了。其实这村里就是条件比不上城里,但吃穿是能保证的,自给自足的。” 闫蕾不解地问:“那么这村里的男人比女人多,婚配比例也就是打光棍的太多了是吧,为什么要从外面绑回来?” 老七无奈地说:“额,嗯,是的,为了优生优育。城里女人好呗。” 老七面露难色,闫蕾看他也不愿意说了,就暂时不问了。 老七打了个岔,神秘地告诉闫蕾:“你知道吗,幸亏你跟那个女孩换了,小五那个老娘心眼坏着哪!她自己老一辈不清楚近亲结婚危害,她生出来小五就是脑积水,后来小五亲爹死了,她再嫁了一个,再不久前那个男的也死了。她就一个人过。” 闫蕾哦了一声,说:“小五母亲的长辈不知道婚配对象的选的是什么人吗?” 老七表示自己读过书有些科学知识,有点自我标榜了:“所以啊,以前的老人不晓得利害关系,我就提议这届的村长把家族的族谱编写出来,每户都去报家庭人口成员姓名,你的姓名我才给报上去了。这样就能尽可能地防止再出现小五这样的后代。所以他们村现在在编制各家家谱,把外来人口的血亲关系梳理清楚,通婚前查清血缘关系” 闫蕾难受地听着。甚至哀叹这自己的命运。嗨,都进族谱了。 老七接着告诉闫蕾一个可怕的预谋:“小五她娘为什么要把你还给我,你知道吗?” 闫蕾茫然地摇摇头。 “她那个小儿子12岁了,她这次买来的姑娘21岁,现在配给大儿子小五,21配18,生了崽,再过3年吧,小儿子也可以用这个姑娘再生崽。她可以两个儿子都有后了。” 惊呆了的闫蕾张着嘴,一时失语。不禁为换取小五家的那个女孩感到惋惜。这个地方太原始了。就像看过的科幻片讲述的人类起源阶段的事情。文明跟这里的山村是绝缘的。 ------------ 第六章 她的命运在黑暗中消逝 花姗睡醒了过来,精神恢复了,她正有精神反抗了。嗖地从床上蹦起来,咦,手还是被捆着的,动一下看见绳子下面的手腕被勒出深深的血印。“他妈的!操!”花姗骂着,抬头看到小五还是傻乎乎的坐着看着她。不过他好像出去过了,鞋子上一地的泥泞。 花姗问小五:“你,把绳子给我解开!” 小五天亮之前就赶回家来,坐着看花姗看了已经有2个小时了。睡着时的花姗那么安静美丽,一醒过来就好凶,小五颤颤抖抖地过来,给花姗解绳索。 刚挣开绳子,花姗就站起来往门口走,小五一把拖住她的手臂,太大力了,花姗被小五一把拽回来,摔坐到床上。 “你干什么!”花姗发火了。 小五歪着脑袋跟她解释:“姐姐,不要出去,不要出去啊。” 花姗说,“为什么,天天都待在这屋子里吗?我又不是犯人。” 花姗没听他说什么嘀嘀咕咕的,去拉门,呀,从外面锁起来了。 花姗在门口打门,嚷嚷着开门,声响引来了小五娘。 小五娘在外面往里面扔话:“五子,你们两个睡得好么?” 小五张着嘴看着花姗。花姗瞪着小五对小五说:“你就说我们在一起睡的。” 小五向娘说:“睡的,睡好的。” 小五娘有点放心了,又问:“五子,你们等一下啊,我去做饭。” 花姗听见小五娘走了,门没开,她要诱骗小五让他娘打开门,她是一刻钟也不要在这里待下去了,哪怕路途再远,山路再难走,风雨兼程也要回家,爬也要爬回家。 花姗对小五假意笑了笑,小五也对花姗笑。 花姗过去摸摸小五的脸,18岁还是个少年,他比这个年龄的少年看起来显得更显小。花姗在他耳朵边上说:“小五,姐姐等会要出去,我可以带你出去城里吃好多的糖果。到姐姐家去吧,我家可漂亮了。” 小五的眼里放着光,从来没有人对他说过那样的话,他就活在阿娘的一日三餐中,没有甜味,没有漂亮的好玩的任何事物。现在这个好姐姐又漂亮又给自己承诺带他出去看大世界,他憧憬着。 小五答应着:“我要和姐姐出去,我要和姐姐出去。” 花姗看小五进了自己的圈套,得逞地开心地笑了。她在房间门口做好了准备。等门一开就往外冲。一直跑,不回头。 小五娘在外面把锁打开,一看床上没有任何翻动过的痕迹,明白小五并没有对花姗干过什么事,也没看到花姗。花姗躲在门后面,还没等小五娘反应过来,花姗就从门后跳出来跑了出去,小五娘冷不及防花姗会这个时候跑,跟着跑出去。 更没想到的是,从小到大听话的小五,也跑了出来。 小五娘追不上花姗,四处吆喝:“那个女的跑啦,快来人啊,那个女的跑啦。”一时间,各家各户冲出来一些男人,各个方向追赶出去。 小五娘一转身,几乎晕厥过去,她看到了最不愿意看到的人。 一幕悲惨的诀别,在小五家的院子进行着。小五出门了!小五站在白日的光线下,僵尸一样苍白的面孔被清晨的阳光残忍地占据,沾满。小五娘失声痛哭,腿软了跪在地上。邻居赶紧跑进院子,把小五揽着进了内屋。 这时,小五的脸和手裸露的地方已经变质,发生了反应。皮肤溃烂的进程就像视频剪辑快播一样,裸露的皮肤就开始起泡,变大,破裂,血滴从脸上渗透出来,恐怖的既视感。一位有经验的老人吩咐几个人,把小五身上的衣服全部打开剥离。大家打开一看,身上没有直接见到阳光的地方也开始不停地有小泡长出来,全身赤红。 后来的人把小五娘扶起来,小五娘泣不成声,她见过几个死掉的,其状可怖。从小到大她叮嘱小五不能出门,门外有怪兽鬼怪,小五现在有了媳妇忘了娘,娘的话才是对的,小五的切肤之痛也许已经使他深刻体会到娘说的话才是对的,他被恶魔夺去了皮肤,很快剧痛布满全身。 小五躺着的床上被身体发泡溃疡流出的浓水和血污染得湿透了。屋里围满了人,大家谁也不敢出声音,就听到小五在床上不停地惨叫,折磨到死的过程触目惊心。村医背着药箱走近看了小五,只是摇摇头说:“这孩子不行了,没有办法,已经烂到肉了。治不了了。” 小五娘跪在小五床边,枕着床边哭得死去活来。正在这时,村里的人把花姗抓了回来,她浑身上下污浊不堪,刚才花姗还没能逃出村口,就被一拥而上的人追上,几个人像猎取小鹿一样捕捉她,逃避村民的时候鞋跟断掉,把鞋子扔掉,脚底被地上划破,铺在地上爬行了百米后,被抓住,她反抗用手指甲抓挠,用牙齿咬,寡不敌众,扑腾了半天,领着狼狗的人跟了上来,狼狗叫着想扑上去,被拉了回来。村民用粗粗的绳子把她上半身像粽子一样绑起来,押送回到小五家。 花姗被屋里小五床上的不明物体吓得尖叫,小五娘回过头恶狠狠盯着花姗,发狂似的冲向花姗把她按到在地上,用脚乱踢,花姗的脸、身体、手臂、腿,每一处都受到狂暴的踢打,她没了意识,也没了任何反抗能力。又有几个后来的人站出来,对着花姗更加凶狠地踢打,有一只大脚重重地对着她的头部踢过去,顿时花姗停止了叫声,晕了过去。这些人才停下行凶和报复。 小五看着花姗,嘴唇动动:“姐姐,带我去城里,我要看漂亮的地方,我要吃糖果。” 这也许是小五说出来最后的话了,他的眼睛看着天花板,嘴角似乎向上扬了扬,似乎忘却了剧痛和将死的痛苦。 在小五的脑海里,浮现了一片阳光大地,就像第一次见到的阳光,洒在见到阳光的所有物体上,一点伤害也没有,除了温暖,就是柔和。祥和,没有触觉、只有视觉,很舒适。 小五坚持了大概两个小时吧,从剧烈到无力,再到声音微弱,最后也停止了,在大家的注视下,血糊糊的胸口再也没了起伏。他的生命到此为止。 小五娘的亲戚找棺材店人抬了棺材,连着床单抬着放进去,盖上后抬着棺材放在屋子门厅的一侧。 花姗被关在小五住过的屋子里,浑身淤青,额头破了几道口子,血渍染红了刘海。她就被像垃圾一样扔在地上。 昏迷了两天,在出殡的唢呐声中醒过来。小五清晨出殡的日子。白色从天上到地上飘满了村庄。 花姗睁开眼,花姗似乎确定她是睁开了眼睛,还眨巴眨巴几下,也没从黑暗里走出来。她判断自己是瞎了!她在地上大叫,她感到很渴,饿已经没有了急切形容,只是焦渴在每一秒种点击她的脑神经,再不喝水她感觉支持不了了,煎熬中等待一滴甘露。 终于小五娘敞开了门,花姗听到门开的声音,还有小五娘的脚步声,就是看不到,完全没有一点光和影。 小五娘用沙哑的声音质问她:“我把你当儿媳妇看待,你骗了我儿子,害死了他,她是不能见白天的光的,从小到大的白天都在这个屋子里度过,夜晚才能出去玩。” 花姗渴求着水,念着:“水,水——” 小五娘到了一点水喂到她嘴里,稍微缓了过来,又要水喝。 小五娘给她喂完了一杯水。 花姗对小五娘说:“这是怎么回事,他怎么死了吗?为什么?是我的错吗?” 小五娘叹了口气说:“小五和其他孩子一样,我们村所有的男孩子都不能白天出门,他们见到阳光就会溃烂,有的烂得凶的就会死掉,像小五那样。” 花姗说:“没听过这么奇怪的事,我也不知道这种事,我不是存心害小五,我只想离开这里。” 小五娘有气无力地说:“算了,我不要你了,你走吧。我的小儿子也不让你碰了,你不能再害死我的小儿子。” 小五娘用锋利的大剪刀剪掉了绳索,松开了花姗。看到花姗慢吞吞站起来,行动十分不利索。小五娘用手在花姗面前晃了晃,没有反应,她知道她看不见了。 “你怎么瞎啦?”问。 “你们给我吃了什么毒药吗?我看不见了,看不见了,呜呜呜…” “怎么可能呢,我要弄瞎你,哪里去买毒药?把你眼珠挖出来。” 花姗的眼睛其实是因为被殴打头部的时候,眼角膜被剧烈的头部震动伤害了,眼角膜脱落,所以瞎了。 小五娘解气地大笑起来;“滚吧,瞎的,我小六也不会要个瞎的。” 说着她把花姗拉起来,拉着她往门口走,走了几条乡村道路后,使劲一推,花姗栽倒在一片玉米地里面。 夜晚又到了,村里的小男孩出动,很快花姗被小男孩找到,他们又叫来了村民,火光中,那些男人看到花姗,花姗看不到他们。 花姗听到那些男人的议论。 “这个女的就是小五那媳妇,肯定他娘把他赶出来了。” “这个女人是不是看不到啦,你看她的手在够东西。” “是啊,瞎了,小五娘把她弄瞎了。那老女人就是恶毒。” “没人要,我们正好没买到媳妇,先带家里去吧。”一个好色的男的急不可耐就过去拉拽花姗。 于是,花姗被带去了那个男人家里。给她吃,洗,然后上了床。 花姗没有被所在那男人家里,她白天又摸索着走出去,被别的随便那个男的看到,继而又带到另一个男人家里,无非就是喂点吃的,做着城里面肮脏交易。 对于花姗来说,黑暗就是永远的,没有白天,没有黑夜,她就像游荡在村里的木偶,就可以顺过去,对她摆弄,释放兽欲。 她也搞不懂为什么还要活着,活着还有什么目的,对于花姗而言,自己如同行尸走肉了,也许因为自己长得样貌可人,还会被利用点价值来续命,否则早被人活埋了,省得破坏村里的风景。女人们看到游荡的花姗都会对她吐口水,扔臭鸡蛋,小孩们遇到她,用妇女们教唆的肮脏话来辱骂她。 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里,花姗来了例假,这几天都没有人找她,她没有居所可以容身,在村子里漫无目的走,一阵雷声霹下来,她突然狂奔起来,扑通,掉进了河里。 第二天,村里的人捞起来一个人,挖了个坑,埋了。 “嗨,可惜了。”好多个声音字符随着黄土埋进了坟坑。 再后来,一个男人需要去城里做手术,手术前验血,被查出了某滋病。 ------------ 第七章 和老七在一起的日子 闫蕾听说了花姗死去的事情,注意一下,老七他们只告诉她的是,花姗出逃没有成功,被毒打失明后,再因为小五得病死亡,被婆婆赶出家门,流浪了很久后,跌进河里淹死了。闫蕾心里难过了一整天。 到山村的日子已经过去一个月,闫蕾每天吃住与老七两个人在一起,不过老七非常尊重闫蕾,在闫蕾没有允许的情况下,坚决控制自己的私欲,不去强迫闫蕾发生关系。 隔三差五也有无聊的时候聊天的时候。两个人讲讲在城里的事情,这一点是老七最喜欢的话题了。 老七说:“我当年是唯一一个在家自学考上学校的男娃。” 闫蕾笑着说:“我看你这村里的男孩子都挺懒的,读书的都是女孩子嘛。男孩子难道就在家忙耕地啊。就是纯粹的劳动力哦。” 老七讲:“我读了以后想在城里找个工作,但是我家给我买了个媳妇。不得不回来了,结果孩子还没生出来,就跟他母亲去了。” 闫蕾表示同情,说:“过去的就过去吧,其实,你还可以再去城里的啊。” 老七说:“村里老村长老了,他和其他老人都推荐我当村长,我也就用不着再去城里了。” 闫蕾说:“我感觉你这村子不怎么样,文明程度太太太落后了。如果我是你,我义不容辞会到城里寻找新的生活。” 老七说:“我已经四十出头了,没什么奔头。不再多想了。” 老七白天忙农活,自己家有两亩地,还帮着别的农户家里忙几亩。闫蕾白天也没被安排什么事情,她就在家收拾收拾家务,出门逛逛村里的风土人情,村里竟然还有个课堂,不过白天都是小女孩在上课,一个男孩都没有。 老七在忙完农活的时候,回家的路上,远远的就看到出门逛的闫蕾。迎着她,老七走过去,就在经过这条马路时,一辆拖拉机哒哒哒从闫蕾后面开过来。闫蕾是听到拖拉机声音的,沿着马路边上在走,可是拖拉机不仅没有避让她,反而车头往闫蕾这边倾斜了。老七注意到这一点,看到拖拉机司机正在揉眼睛,是眼睛进了沙子了吧。 说那时候迟也迟,说快也快,眼看拖拉机就要撞到闫蕾了!一个箭步,老七冲过去,一把拉开闫蕾,闫蕾重重摔在田埂上,惊魂未定! 老七坐在地上,痛苦叫着,他在拉扯闫蕾的时候,手指被拖拉机的链条卷住,割掉了一个手指!十指连心,他嚎叫着,血流了一地。 拖拉机司机吓坏了,招呼田里的人帮忙,把老七送到医疗站。闫蕾看见地上血迹里的一根手指,捡起来跟着那群人一路小跑跟上去。 老七断的是小指头,这村里根本就没有接指的医疗技术,闫蕾气不打一处来。 他告诉医疗技术员怎么怎么缝合手指,谁知道那个小年轻说不会,不能做这个手术。闫蕾自己也没有这个经验,只得眼睁睁看着老七失去最佳接指时机,仅仅止住流血,包扎起来,吃了消炎药。 闫蕾严厉地质问拖拉机司机:“你是故意撞人的吗?你是想撞我吗?” 司机百口莫辩,“嫂子,我七哥仗义的人,我对你没有私仇恶意。我当时眼睛进沙子了,我就揉了揉眼睛,没想到…都怪我。” 司机说:“七哥,医药费我来交,我再把家底翻出来,不娶媳妇了,我把钱都用来陪你。”说着哭了起来。 老七说:“没事,你也不是故意的,就当我收庄稼时不小心割掉了手指,少根不影响劳动的。”老七让闫蕾回去拿钱交医药费。耳语告诉她,钱藏在他家的卧室假花花盆里。 闫蕾马不停蹄跑了一圈,交了药费,再要了一瓶福尔马林瓶子,把老七的手指放进去。带着老七回家了。 闫蕾对老七说:“虽然拖拉机不是故意肇事,但是造成了行为后果,伤害行为已经发生,应该叫他赔偿,就算你善良原谅他,至少应该把医药费出了吧。” 老七说:“他家有个老娘,得了病,治不好的,到城里买药每个月都要花很多钱,他赔我的事情,他老娘下个月的药就没有了。” 闫蕾没有接着话谈下去。她隐约发现了老七人性里的闪光点,敬佩由心底升起,好感就是这样的,在某时会彻底颠覆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认知。 老七为人很体贴,在一个月的平淡生活中,对闫蕾的关怀无微不至,从没有一个举动,一个眼神表示对她的嫌恶,或者不耐烦。 老七这个人也蛮好的。至少应该来说,是个合格的一家之主。 七夕节,这个被国家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单的节日,起始于上古,普及于西汉,鼎盛于宋代,被人们延续了下来。七夕的“牛郎织女”来源于人们对自然天象的崇拜,上古时代人们将天文星区与地理区域相互对应,这个对应关系就天文来说,称作“分星”,就地理来说,称作“分野”。 在这个村庄,经历史发展,七夕被赋予了“牛郎织女”的美丽爱情传说,使其成为了象征爱情的节日。闫蕾和老七坐在自家的院子里,数着天上的星星。 老七:“小伟,你说我那个难产死去的爱人会在天上看着我吗?” 闫蕾有点动容,望着天上有一颗亮度最高的星,含情脉脉地说:“那颗星就是她吧,她也许每晚都会陪着你。你等了她那么久,她也在注视着你。” 老七说:“我多希望她变成了你,再回到我的身边。”老七把闫蕾轻轻抱过来,让闫蕾躺在自己怀里。 孟秋的夜,乍寒还暖。 闫蕾一点也没有挣开的意思,老七把她抱得更紧了。她感到身上很温暖,心里更是温暖。 闫蕾过了一会,望着老七的眼睛,对老七说:“今晚,你就把我当做她吧。” 这夜,老七没有回到自己的房间。 ------------ 第八章 村子里重女轻男 又过了两个月,深秋来临,农活逐渐少了,老七更多的时间在家陪闫蕾了,因为闫蕾孕吐了。对于闫蕾来说,这是意料之中的事,她也明白,没有给老七留下一个孩子,她是出不了这个山村的,于情于理,老七为了她真的已经很有耐心,很努力了。村长是这个村绝对统治者。而外来的女人来到这里,不生孩子就没有对村庄有所贡献,村长不会答应,全村人都不会答应。她就没有机会出去! 一天夜里,两个人依偎着坐在院子。 闫蕾问老七:“你喜欢男孩还是女孩?” 老七不假思索地回答说:“当然是女孩了。” 闫蕾不解,笑了:“没想到,你没有重男轻女的思想啊。” 老七不语。 闫蕾说:“我喜欢男孩子。家里的小将军,女孩子太爱撒娇了,我可受不了。” 老七说:“女孩子跟我撒娇,跟你有什么关系?” 闫蕾直当时老七开玩笑,结束了这个话题。 无论是生男生女,都是宝贝。谈论这种无聊话题的,也就是实在无聊了。 无惊无险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村里没有事情发生,除了一两个月又进来几个女孩或者年轻少妇。时不时的逃跑被抓,恶狗狂吠的动静,几乎没有其他的事情发生。 老七家里极少来客人。大家都自己过着自己的日子。信息不怎么流通,闫蕾出去转转遇到的人也不跟闫蕾闲聊,都是有所防备,生怕跟闫蕾搭上什么关系似的。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没办法,倡导无痛生产的闫蕾不能享受城里人半麻无痛生产的优待,在老七家里,产婆和帮忙的妇女两个人在屋里烧水,助产。 这次生产是在夜里。 闫蕾吃得好,肚子那个大啊,只能放肆地叫,缓解宫缩的压力,怕痛也不能拒绝痛。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她喊了一句海燕的词,继续开始嚎叫。因为她心里有个决定,生了孩子把他或她带走。 这邻居说,那个女人声音太响了,生个孩子还要把喉咙喊破不成? 经过10个小时断断续续的喊叫,一声清脆的婴儿啼声响了。闫蕾筋疲力尽,松了一口气,懒得去看孩子了,模糊中听到产婆报喜:“是个儿子。” 并没有听到老七的欢快说话,他记得跺脚,抱怨道:“怎么是儿子,要是女儿多好。”闫蕾很奇怪,原来老七真的是喜欢女儿啊。不管,我又没打算把孩子留在这里,我要带回去的。老七,我给你生了孩子,你也是有后的人了,让孩子跟我,过文明的生活,接受好的教育,你也放心的吧。 闫蕾不去多想了,此刻她就像休息,满足地睡了过去。 醒了,天亮也经到中午了,她看看房间,孩子呢,怎么不放在我旁边,我喂奶呀?闫蕾在床上喊老七,老七在做饭,听到喊声赶紧进屋来关心闫蕾。 “孩子呢?”闫蕾看着他。 “哦,哦,他在,他在内屋里。”支支吾吾,极不正常。 “什么内屋?把他一个人放在那谁照顾?他不饿坏了?”闫蕾不好动,她需要坐月子。 “我给她喂奶粉,都是营养的,刚刚喂过了。”老七说着阻止闫蕾下床,让她躺下来。 老七说:“你不要动,我给你喝点汤啊。” 闫蕾满脸狐疑看着老七,喝了老七喂的一碗汤。口渴,她又要了一大碗喝。 闫蕾刚才那么着急找孩子喂奶,还有一个原因是她涨奶了,胸口多生疼生疼的。已经结块了。她科普过,结块就离发炎不远了。着急的呀。 老七给她拧了毛巾擦脸,让她继续休息,她只好再躺着搜肠刮肚各种疑问:为什么老七喜欢女孩,看到男孩真的是很失望?为什么不要把第一口奶给孩子吃,要知道第一口奶的味道是决定婴儿口感的味觉喜好?为什么这个村里重女轻男,连上学都只有女孩才能上?为什么不把孩子抱出来给我看,难道他长了一脸胎记,或者小残疾? 算了,先别想了,反正孩子才喝过奶,这半天也不会吵,我忍忍,自己揉揉吧。 到了晚上吃饭的时候了,闫蕾叫来老七,这时候天已经黑尽了,老七终于把儿子从里屋里抱了出来。一个鲜活的小生命,胖乎乎的九斤重哪。眼睛滴溜溜盯着妈妈,真好玩。闫蕾轻轻抱着爱不释手的宝贝。正准备打开钮扣给儿子喂奶,被告知刚刚喂过奶粉了。闫蕾白了一眼老七,老七解释说刚才看闫蕾睡觉没醒,正好孩子醒了,就喂了奶粉,现在已经饱了。闫蕾生气了,你也不叫醒我,我胸涨怎么办,但是还好她感觉到松了一些,那就再等明天吧。 “起名字,老七!”闫蕾第一次这样叫老七。 老七一开始一愣,他满是感激的眼神。想了一会,说:“还是你来起,你见识多。” 闫蕾在自言自语:“嗯,新历6月夏天生,克制着夏天的火焰,就叫克炎。” 老七觉得无论闫蕾取什么名字都是好的,说:“就叫克炎,我姓殷,叫殷克炎。” 这样,这个孩子有了自己的姓名。 ------------ 第九章 出逃的计划 第二天,闫蕾在天亮的时候醒来,奇怪,孩子怎么又不见了。鼓涨的胸部也下去了,闫蕾心想,不好,回了,嗨都怪老七,这么好的资源浪费掉了。 老七皱着眉头,走进来,给闫蕾洗脸,端饭。 闫蕾吵起来了,这是第一次用埋怨的口气跟老七说话:“殷老七!你不让我跟孩子喂奶,现在好了,已经回掉了,找不回来了!” 老七坦白说了:“其实是昨天你喝的汤回下去的,那就是特效会奶汤。” 闫蕾觉得不合逻辑,说:“你不知道母乳对孩子的重要性吗?奶粉不是人奶耶,哪个好呀?” 老七半天没有说话,像是在欲言又止其他的难言之隐。 闫蕾不停地吵嚷着他:“说话呀,你到底要干什么呀?说话!我在问你哪!” 老七突然站起来,一下子跪在闫蕾床前。 闫蕾被他这突如其来的举动镇住了。 “村庄有一种致病基因,传男不传女,同村子里的人结婚生子都会遗传,生女不发病但同时携带了致病基因,再传给下一代,同样是生男孩发病,生女孩会携带致病基因;小孩从出生到16岁之间只要一接触自然光线,就会皮肤起泡、溃烂,最初很多小孩都因为防范不及时而相继感染致死。也许是一种古老的诅咒,16岁分界年龄段的时候,他们会获得太阳光免疫,皮肤不再溃烂。逐渐地,村民意识到这个规律,就把刚出生的小孩一直关在黑屋子里,窗户封起来,窗帘厚厚的拉上,等到16岁才放他们出门。这十多年,由于接收不到阳光,孩子都皮肤发白,个子矮小,抵抗力差。尽管如此,能被悉心保护存活下来的也只占出生率的50%。所以找外族,减少一半的遗传概率,但生男孩会致病,生女孩子就根本不会有这种遗传病。” 这每一个字,都像钉子一样戳中了闫蕾的那颗无法承受的心。 不过闫蕾梳理出来这个遗传病的状况: 第一种情况:本村男女都带有致病基因 1、传男不传女,村里男女带有相同隐形基因,结婚生子都会100%遗传。 2、生男孩子一定会发病,父Y和母X导致发病。因为这种致病基因是在Y染色体上的。 3、生女孩不发病,父X和母X不发病,但母亲的致病基因会保留,知道再传给儿子。 第二种情况:外族正常女性和本村有致病基因男性 1、传男不传女。 2、生男孩子一定会发病,父Y和母X导致发病。因为这种致病基因是在Y染色体上的。 3、生女孩不发病,父X和母X,也没有遗传。 这下真相大白于天下。该死,竟然瞒了我一年。闫蕾悔恨不已,怪自己倒霉,没有能生成女儿。 她相当地理智,分析事理就像分析实验课题一样,她很快得出了结论: 1、 儿子一定不能见光; 2、 孩子指定是带不走的了; 3、 月子过后就出逃。 还要补充一点,这个村子的人太可恶,为了延续生存状态,骗拐很多女性同胞,让她们成为了生子工具,当做试验品一样利用她们。剥夺她们的生活,毁掉她们的人生。 所以,她要去村办偷出族谱。把上面的被拐来的女性名字和地区记下来,回去报案,解救她们。 要办成偷族谱的事,就得利用老七,老七能把自己带进村办。 ------------ 第十章 放回族谱册子 闫蕾在一个月休息过后,恢复了体能,夜里亲近孩子,白天把藏在床单下面的手绘地图拿出来圈圈点点,当初搞不定的山形,经过隐晦地跟老七的探讨中,做出了正确的选择,就是金行山。理由:三上三下,木行山是圆柱形,开不了这样的可以车行的山路,更确切的一点是听到老七说过,那做像柱子一样的山,是没有路的。 那么如何在夜晚小男孩们出来玩的时候不被发现;如何躲开猎犬的追捕;山中的野兽如何避开,遇到了对付;步行是不现实的方法,在哪里能弄到顺风车; 理论上解决了这四大难题,出逃才能有所可行性。其他突发的问题,随机应变。 找了一个周末的晚上,老七带着闫蕾出去溜溜。小克炎也喜欢看晚上的星光,有夜晚的奇异的小孩喧闹声,让疲惫一扫而空,就像每晚的聚会一样,充满灵动的跃跃欲试。 来到村办公室,里面没人,也不会有人在。闫蕾故意说自己要上洗手间,身体恢复不是太好,尿频了。 “老七,村办公室里有厕所么,我来不及了。”闫蕾假装捂着肚子。 老七看她憋得难受,指着办公楼西南角的方向,顺口就说:“进了大门,左转,经过村长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就是厕所了,不分男女,因为村里女人不管事。” 闫蕾把孩子往老七手里一塞,径直进了办公区域。黑灯瞎火,她接着月光看到门上牌子“村长办公室”,推开门,里面的桌椅都简陋,没有几样办公设施。手电筒调成光圈小的,避免外面发现,仔细地找。 外面的克炎有点不安分,闹起来,也能是离开母亲的怀抱有点想念母亲的味道,烦躁地闹了。闫蕾有点着急了,心里扑通扑通跳。 村主任办公室里更简约,只有一张办公桌和一把椅子。哈哈,拉开抽屉就看到一本册子。这正是族谱。翻开画蓝色字体的就是外面的人,很好判断,都是女性的名字,地区竟然也在上面。闫蕾拿了就往外走,刚准备走出办公楼,她停下来了。 闫蕾考虑不周,她责怪自己,拿走了族谱,那么村里的老老少少,几百口人就不知道哪些是家族血缘远近关系了,他们会乱套的!嗨,怎么办,没有带纸笔,干脆,闫蕾评记忆记下来几个好记的名字和地区。赶紧回去默下来。于是,她还是放回了族谱。 机警的闫蕾摸到了警犬室,她的衣服被放在靠着门口柜子的第一格,闫蕾心里准备着打着鼓数着“一、二、三!”她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左手抄起自己所有的衣服,右手抓了一件邻近格子的衣服放进自己名字的格子里,撒腿就往外跑。留下猎犬的示威的吼叫声。 老七看到闫蕾出来了还抱着衣服,说:“快走,不走就被发现了。” 他们一路小跑,躲到离村办200米的农户家门口,向着村办的方向看去。不一会来了几个巡逻的人,打着电筒向里面张望,有人还不放心,进去打开猎狗房间的灯,没有注意到几十个柜子的衣服。猎狗瞬间安静,没有能耐去揭发刚才发生的事情。 回到家后,她也就默了5个人。如果哪一处的警方给力,这五个地方能成功进入一个地区的警力,也就能找到族谱,解救全部的外来妇女。 闫蕾自认自小就立志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对人类的发展有贡献的人。她不惜抛家弃子,这一点在女性思维的架构里,恐怕也就极少人能有这种境界。 同样的情景再次出现在闫蕾的记忆里,家睿的父亲对闫蕾说:“孩子,三年的时间真不短啊,人生中有几个三年啊,我认为去还是不去还是得依你自己,家庭和事业,孰重孰轻,毕竟还是得做出一个选择的。三年中也许会发生很多很多的事情,有的事情可控,有的事情不可控,都要做好心理准备的。” 闫蕾一时也不知道说什么了,这个问题还是得自己做个决断。 家睿劝说闫蕾,带着一丝的哀求:“闫蕾,三年下来,你30了,…” 闫蕾笑了,打趣地说:“你嫌我老?” 家睿赶紧解释:“不是不是,你就是八十岁,我也不觉得你老,因为你是闫蕾哦。” … 老七对闫蕾说:“家庭对于女人来说,是放在第一位的。女人对家庭贡献就是对社会的贡献。” 闫蕾极力反对:“人是平等的,如果说男女的社会分工一定要有所区分,男主外女主内,那么就是典型的大男子主义思想,这是社会对女性的歧视!” 老七说:“难道女性不希望对自己少一点压力吗?” 闫蕾摇摇头,自信地说道:“人给自己压力反而会成为成功的动力。而这种动能能激发人对未知世界的探讨,能推进时代的文明。” 老七继续辨析:“小伟,你太固执了。人类的文明,社会的进步,是一个宏观的历程,是需要漫长的历史洪流来刷新的,你把自己的生活过好,在平凡中看日出日落,不也是为文明贡献吗?” 闫蕾向老七沮丧着自己的抱负,她说的意思是,这这里的村庄无法实现。她潜心修学了20年,已经掌握了大量生物科技高端的理论和实践成果。荒废在这个山村,不仅苦研心血白费,还浪费国家培养人才花掉的时间和经济支持。 闫蕾毅然地说:“老七,我是国家科研人员,我已经在研究所工作两年了,不少的实验研究已经有眉目,要不是在出国深研之前被拐卖到这里,我已经在国外深造更尖端的国际生物科研技术了。再过两年我就可以带着很多专业理论知识回到研究所,创造出更多的能为人类做出贡献的高科技技术。” 看到闫蕾那么愤愤的态度,老七无可辩驳。 此刻,老七对闫蕾抱有深深的愧疚。他觉得自己像是国家罪人。罪恶滔天的性质。其实,闫蕾不应该被放在这个不恰当的位置,她的勤奋专精,不是为了一求物质享受的生活,而是有着更高理想,要为国争光。 ------------ 第十一章 蓝田日暖玉生烟 强烈的社会价值观驱动着闫蕾准备的不告而别,所以她在出逃前一周就收拾好了包裹,干粮,不多的钱,地图、手电筒。 老七有意无意的对她讲起了他的父亲。 老七抱着闫蕾,闫蕾抱着小孩,三个人几乎每天依偎坐在自家的院子里,他们弄了个藤蔓做的遮风的“凉亭”,坐在里面,透过稀疏的其牵牛花藤蔓,天上的星和浅紫色的牵牛花点缀每晚宁静的夜空,这里的夜比哪里都要瑰丽。 老七望着夜空,说:“每年的6到8月,晚上八九点钟的星空,北斗七星很清晰地呈现。古希腊神话故事,把猎户座想象成一位勇敢的猎人,这七颗星名称是:天枢、天璇、天机、天权、玉衡、开阳、摇光。前四颗叫斗魁,后三颗叫斗柄。北斗星就是这样定义的。” 闫蕾很感兴趣,她好喜欢听老七讲星象,听得出神入化,“老七,你怎么懂那么多星象的知识。” 老七说:“也许你听起来很玄幻,我爹是一个摸金校尉。” “哇,老七,你怎么不早告诉我。”闫蕾是盗粉,她也是盗墓电影的追剧迷。 老七说:“我也是听我娘说起的,因为我也没见过我爹。” “哦,那么你母亲告诉你的很多新鲜的事情,你讲给我听吧。老七,我对你真是刮目相看了,你是摸金校尉的儿子。”闫蕾发嗲了,一种小女人的狡黠眼光望着老七,“我们的克炎就是摸金校尉的孙子。真了不起!” 老七蛮自豪地就像给自己注入了光辉,脸上泛出金光。“小伟,我在城里的时候那时候还没有关于盗墓的电影,我也没看过。但是有一本《寻龙诀》的书我是看过的,寻龙千万看缠山,一重缠是一重关,关门若有千重锁,定有王侯居此间。” “嗯。”闫蕾静听详解。 “这话是改编自撼龙经,是唐代的杨筠松所著。他用九星,也就是紫微术数里讲的巨禄曲贪廉武破,左辅右弼。前四联是这样的:缠多不许外山走,哪堪长远作水口,护送托龙若十全,富贵双全真罕有。” 闫蕾说:“其实撼龙经也是古人的古代测绘学著作,是了解与运用龙脉风水的典籍。比如说在村庄里看到的四组山脉,金木水火四象俱全,这里应该就是一块风水宝地了吧。” 老七眼睛一亮:“对!当年我父亲就是进了一个山洞后,就失踪了。其他村民没有进去,回来了。” 闫蕾追问:“山洞,什么山洞?” 老七说:“看那座山。”指着夜色中东北方向的山影,“那就是有山洞的山。” 闫蕾一看就明了,那就是即将要去翻越的金行山。 老七接着说:“你被汽车带进来就是走的那座山的山路,我们这里不通客车。所以只有几乎家里有汽车的能出山。”老七若有所思地告诉闫蕾:“你自己没有汽车是无法从山路的道路走出去的。但是,找到这个山洞,据我娘说,就可以出山!” 闫蕾不知说什么才好。她和他心照不宣,谁也没有多问。 老七告诉闫蕾,山洞里村里人谁也没有去过,包括自己。摸金校尉进到山洞也许寻得宝物,出了山,但是还是那句话,“一重缠是一重关。”一定要当心。 老七说:“摸金等奇术不外乎就是望闻问切四字八法,观泥痕、辩草色、观天星、审地脉。摸金望和闻称著,我娘给我的一块玉石,我找出来了,给你戴上。” 老七从怀里掏出来一块美玉,色泽碧绿能起涟漪,像极了幽怨的眸子,玉身有几丝瀑布倾泄而下,琼浆纷飞,化作一团乳白色的翠寒轻烟。 闫蕾想起来一句古诗:“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李商隐的《锦瑟》。” 老七把玉石系在了闫蕾的颈项上。 老七念了下一段诗词:“李商隐的后两联是: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闫蕾懂得,老七在怀念他那去世的妻子,应该是一位如玉般的女子,已化烟而去。 ------------ 第十二章 山洞里的机关 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夏夜,蝉鸣显得尤为烦躁,好像是影剧高潮的伴奏。临走时,鞋子换上被绑过来时穿的长靴子,插了一把小刀在鞋帮上。 儿子熟睡,她忍住泪水,忍住母子分别的泪水,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为了不被外面玩的小男孩发现,她走几步就找一个能隐蔽的地方停下,观察四周的人的行动轨迹。走走停停,躲躲藏藏,她来到了村子的门口。深呼吸一口气,往着黑漆漆的夜走去。 山谷里的鸟叫声,不曾停歇,似乎在告诫人们,这里是山谷,到处充满了危险。走出村落之后的数百米,总算是心里定下来,没有被追赶的险情。即便猎狗要追,也没有可依据的衣服气味,无从寻迹。 夜幕的光依存于一轮勾月,不亮。穿过树林,湿度相当的大,青草的露水很快就沾湿了没有被靴子罩住的裤腿,黏在腿上感觉湿哒哒的不利索。蚊虫无休无止地萦绕在耳边,她再裤袋里掏出喷壶,里面是风油精,从头到手臂胡乱喷了一通,别说蚊子小虫了,这家伙的威力,都可以驱走蜈蚣和蛇。 目测的金行山距离看似不远,但总感觉走了很久还是没有到山前。手电筒照着四周,树叶沙沙作响,要说捕风捉影,比比皆是,胆子小的根本不敢往前挪动。闫蕾一手举着电筒,一手取出鞋子里藏着的小刀防身。她竖起耳朵聆听哪个方向的风吹草动会夹杂有野狗和狼的动物脚步,赌运好的人大多是无畏的,勇者无敌嘛。而闫蕾自小就属于自诩的染色体DNA链条长型的人,链条短就胆小谨慎,链条长就勇敢胆大。有说服力,这不是吗,她用这套理论说服了自己,勇闯山域。 村民危言耸听说出逃的妇女有被狼咬死的,绝对是谬论,这深山里,除了鸟雀繁多,哪能有什么小型动物,何况村里的家畜家禽,从来也没丢失过。饲养的禽畜都是那个专做生鲜肉品生意的村民家车载赶大半天路从城里运来的,也奇怪的是,动物的流通量需求很大,因为那些买来饲养的动物,可能过不了几个月就出现衰竭,村里人都总结出规律,赶在牲畜死掉前消费掉。闫蕾很肯定这山里没有狼。 继续往山那边走,已经穿过树林,毫发无损。她打起精神,把小刀往鞋子里塞好,背着小包继续赶路。 黑压压的山脚下,手电筒的光弱了,她扭开手电筒旋盖,把旧电池换下来放进一侧的裤袋,从另一侧裤袋里取出两枚新电池借着微光放进去,第一次打开开关没亮,再重新取出,调换电池两头装进去,“咔”打开开关,面前一个红色的影子,吓得她脑子都要炸了。惊呼的声音连她自己都听不到,仿佛是从她的脑子里发出的,不是从喉咙里喊出来的。闫蕾一下子跌坐在地上,电筒掉在一边,电筒的直射光线照在一个方向,红色影子消失了。 惊魂未定的她脑袋蒙了,不敢喘气,五秒钟后,冷静的意志再次把神经回路连接上。也许是花眼了吧,这里怎么会有人呢?眼睛余光里瞟见的红色不是衣服的颜色,而是从头到脚的颜色。浮现的可怕的片段吓得她咽了一口口水。捡起来手电筒,先照照四周,没有人。闫蕾站起来,看了看,四周很空,是一块大大的空地,等等,那些木头立在地上是什么? 哦,突然想起来,老七说过,村里的墓地就在离村两里路的地方,难道这里?正恐惧着刚才那一幕,突然闫蕾脑袋一热,她感觉到身体周围都是热浪袭来,不行了,好热,脑子已经混沌了,思维根本不能聚集到任何一件事情上,也就是她现在无法思考。很多的孩童的叫喊声在耳朵边上,时远时近,有时候听起来凄厉无比,可怖极了。脚步变得更加沉重,无法挪动自己的脚,无力感充斥着四肢,电筒掉在泥地上,没有声响。隐约处,好像有人从哪些坟堆里慢慢地爬出来,天哪!都是哪些满身是血污的没有脸皮的小男孩,他们一边叫着一边往自己这里爬,闫蕾惊恐万分,她是无神主义者,可是这些现象怎么解释呢,视觉、听觉那么真实,闫蕾不能呼吸了,眼睛由不得她自己睁开着,视线逐渐模糊了,听到的杂乱的叫声也变得渐渐远去。 天蒙蒙亮了,安静得出奇,空旷的坟地静悄悄的,闫蕾发现自己竟然躺在一个墓碑前面。天亮起来了,黑暗中的恐惧和不可知已经过去了,她仔细看了看墓碑上面的文字,写着左侧“殷奎灵”,右侧“殷奎灵之妻”,下侧写着“儿子殷老七”。闫蕾恍然大悟,原来殷老七的父母墓碑在这里,殷老七的母亲想看看自己的儿媳妇,为了见个面,把她引到这里来的。闫蕾对自己说,这是臆想,是一种偶然。但她忘记一句话:每个偶然都是一种必然。 其实闫蕾已经来到了金行山,坟地是在山脚下的一面地方。绕到山脚的另一侧,一座高高的发射塔赫然在目。这里有一座高压电塔,也许产生的幻觉是磁电场加上潮湿的天气电离子场交互作用,发生反应影响了人的脑电波,昨天晚上才幻想出那些哀鸿遍野诡异的事情。 山里的天气说变就变,乌云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占据了头顶上的天空,来势汹汹。豆大的雨点不由分说打下来,天空像筛子一样落下大颗大颗的雨点。躲避不及,闫蕾围着山脚跑起来,一块石头绊倒了她。爬起来那当头,就蔑见一个隐藏在一些灌木丛中的洞口,不大,两个人并排宽的口子。在疾风暴雨中躲雨,这是唯一一个就近的场所。她跑了进去。 山洞里,黑。 打开手电筒,没有动物和人栖息的痕迹。这样判断出来,因为没有人留下的垃圾,没有动物吃剩的尸骨。手电筒往洞里照去,深不见底,洞子很深,难道这就是老七所说的能从这里出山的山洞,闫蕾一番激动,自我打气,耶斯,出了山洞我闫蕾就能做回自己。 本着好奇心,闫蕾往里盗墓探险,与危险不期而遇然后化险为夷才刺激。过了山洞就是出口,这个希望就是排除万难和恐惧的灯塔。 走到一个平台她停下来,底下是洞里的幽泉。平台下面,就是水面上又是一个平台,对面是另一个平台,尽头是一堵墙,墙的上面似乎有浮雕的文字,须得走进才能看得清。 现在站着的这个平台地面上,有千字文的第一组刻上去的篆书字,上面写着“天地玄黄。辰宿列张。日月盈昃。宇宙洪荒。闰余成岁。律吕调阳。寒来暑往。秋收冬藏。”闫蕾想,这要说什么?思考了一会儿,发现地上的文字动起来,原来四字一个长条,顺序是打乱的,地上的石块受机关控制,大概过15秒调换一个位置。 8句15秒位移,设计此机关的目的,毫无疑问是考验千字文的词序。那我要等多久,才能等到排列正确的时候呢?根据数列的概率计算,P8(8)=8!= 40320,40320乘以15秒等于168个小时,7天。既然自动挡的这么费时间,那么我来手动挡修改。闫蕾轻而易举地把8个条块的顺序排好。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 日月盈昃,辰宿列张。 寒来暑往,秋收冬藏。 闰余成岁,律吕调阳。” 石板的文字停止了移动。陷在水下的平台轰的一声从下来往上升起来了。与面前的平台练成一体,可以从两个平台走过去,到达对面的平台。 闫蕾掏出一颗糖扔上去,没有反应,她小跑过去。 到了对面的平台,要想把石门打开,要解开石门上的玄机,石门上宣告了条件,看啊。 ——同样是篆体字:金生丽水。玉出昆冈。剑号巨阙。珠称夜光。其四物器宇,得二气则开。 闫蕾凭着自己的记忆,译出文字大意:金子在金沙江底,玉石在昆仑山岗。宝剑叫巨阙,明珠叫夜光。四大元素为金、玉、宝剑、夜光珠。 石门上的四物旁边都有一个方块凹坑。她先是把老七送给她的玉放在了玉巢,石门移动了一下,旋转了22.5度,不够一个人跻身通过;她再把靴子里的小刀拿出,在巨阙的凹巢划了一刀,顿时,门旋转到45度角。闫蕾就小心翼翼侧着身体进入了石门,顺手取下了老七的玉,挂在自己脖子上。 石门里面有一口棺材,原来这里真的是一个墓穴。棺材的盖子已经被打开很久了,闫蕾也不管那么多,踏上台阶往里面张望,这具干尸有点久远了,墓主人是男人,干瘦的老头,还带着一副眼镜,是一副学者的样子。盖子被人打开过,那证明有人来到过这个山洞,不知是否就是摸金校尉殷奎灵。 棺材的旁边是一个大箱子,里面还有剩下的一些珠宝细碎,这么大的箱子得装多少的珠宝呀。里面还有一些金条的封条纸张,看来箱子里大部分是金条。闫蕾在猜想摸金校尉收获满满的。 旁无别物,没有光怪陆离的蜡烛,也没有墙里面隐藏的杀人暗箭,闫蕾庆幸着,如果有,她会能有机会在这喘气吗?墙壁的一面上面有刻字,是用简体字现代字草草写了一大段话,在题字处写了两个字“村志”。 第一段写:“棘氏,母难产出即陨,得士人救。” 一岁时,第一次出山洞一小会就皮疹至溃,第二段文字这样描述的:“屡试不爽,后无再出。至年二八,教授不归,饥极而出,得以复见日而不灼。” 最后一段:“棘氏长成,出外不惧日光,寻恩人溺水,复归此地,葬于棺木。” ------------ 第十三章 发现村志 具体内容是这样的: 据此村志传说,在这个族群很早的时候,棘氏本是亚洲一个小部落的女子所生,当年气候恶劣,大旱颗粒无收,河水枯竭,在棘氏出生时,她母亲带着他逃难,在山洞里生下来他,然后死于大出血。直到一天被人救起,救他的是一位科学家。工作组在考察中,坠机,生存物资全部烧毁,只有教授幸存下来。 他们生活在山洞,教授在洞外狩猎,在洞里池中取水,养活了棘氏。等到他长到1岁,教授带他见了日光,立刻他皮肤就发红,继而出现很多成簇小水泡,然后迅速发展到大水泡,棘氏苦闹不已,后来好几次,白天一出山洞就同样的症状发生,教授就没再让他白天出去过。日子一天天一年年过去,不知是哪一天教授没能回来,食物短缺让他焦虑万分,忍受着饥肠辘辘,试着出洞口探视,他再次被灼伤,只好回到山洞深处继续等待,不知是等待死亡还是猎人带回食物生的希望。等到第二天,他的意识完全不能左右理智的行动,他用尽最后力气爬出山洞,阳光,不,是烈日照耀在他苍白的面庞和整个羸弱的身躯上,没有刺痒、剧痛,棘氏以为是到了垂死边缘的幻觉,没有痛痒,自由地把自己袒露在阳光下,是这么舒服、安静,昏睡过去,等他醒过来,他发现自己活着,那个日子刚好是他的16岁。 这篇村志大概讲述就是这个故事,村子里的人为什么会普遍发生这种症状当然就是基因变异造成的。 那么这里面的人如果是教授,很有可能就是棘氏长大了以后,整日在山里谋生猎食,在一个河滩上发现了教授的尸体。在他16岁那天,教授出去抓鱼,可能遭遇了暴雨,在抓鱼的时候不慎滑入河中,溺水死亡。棘氏于是把教授背回了山洞,置棺于此,刻写村志纪念自己和养育了自己十几年的教授。然后开辟了自己的生存繁衍。 因为自己在山洞饮用了水源导致基因被改变,身体特质成为了光敏感症状,以至于他的后代携带有炙皮症的基因,一代一代在族群中传播。 村里的一切大白于《村志》。 闫蕾想办法要穿过山洞,寻找出口。刻着《村志》的那面墙一定有机关,只是怎么样去发现,用什么方式破解机关。这个棺屋里没有留下来过的人的遗骸,他肯定是从这里出去了。 自己拍了拍脑袋,“哦,对了,水源!这么重要的线索怎么不去发掘呢?笨。”闫蕾从棺屋返回石门,再跻身出去了,石门在释放了闫蕾后,自动又关闭了起来,和还没进去的时候紧闭如初。 闫蕾在从石门的这个平台返回中间那个升起来的平台,前脚踏上后,后脚刚踏上去,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中间这个升降平台突然下降,闫蕾没有做好下降准备,差点掉下去。中间的升降台自动降到了水池面上。 闫蕾从平台上跳下来,池子的水发着幽蓝色的微光,硫酸铜矿物质沉淀可以让水颜色发蓝。闫蕾其实刚才想起来的事情就是回来取池水,这太重要了,带一瓶样品回去研究是直接搞懂造成致病基因的关键。棘氏喝了这种水,造成了棘氏病,还能一代代遗传,这种水里的物质对人体的破坏力之大,可想而知。 去好了样本后,闫蕾在水池边寻路。如果说这个水池与地下水接连,那么就可以解释为什么这座山的周围没有见到陆生物,水在泥土里被植物吸收,这种污染只对哺乳动物致命,对植物的染色体不具备融合性,不能破坏植物的生长。 一般来说,有墓就有财,墓能藏财。 闫蕾打着电筒照在石壁,这下面水池是延伸的,水池两边都是窄窄的长长的道路,沿着水池往里面走,走到前面听到水流的声音越来越空鸣,那边应该是非常宽大的一个空间。果不出所料,到了一个大型的有人工设施的地方。 工厂一样的大间,在水池的一侧,拐一个弯道进去,能看到分隔开两个工作区。闫蕾的电筒的光圈调大,仿佛来到了学校的实验室里,她发现两个工作大间里全部都是化学实验桌和大大小小的烧杯、试管。这是被废弃的化学试验地。水池里的水污染物也一定是从这个实验室里提炼出来的。闫蕾又看到了实验设备有的标识贴着某个国家的标志。 闫蕾这个逻辑能力不难推断出抗战时期这个地方被用来搞化学实验,后来战争结束,试验场地被废弃,但是由于实验的化学元素被弄到水池里,污染了水池。后来在山洞里生活的棘氏饮用了水池的水,从而发生的不可思议的身体伤害,不仅如此,污染物元素改变了他的基因,染色体变异,造成了变异基因可复制、遗传。 ------------ 第十四章 萤石和珠宝 闫蕾十分小心地离开这块区域,没有碰到任何实验器皿。回主道的时候经过一道门,锁起来的。用的是黄铜挂锁。锁已经被氧化腐蚀地相当得严重。闫蕾的好奇心不可能让她不闻不问这屋子有什么,她取出小刀,插进锁把,往外一翘,咔嚓,轻而易举,不费吹灰之力就破坏了这个挂锁。 推开门,里面是行军的住宿嘛,床铺、饭盒都有,是上下铺的床,看起来相当地凌乱。突发情况发生的时候,急匆匆离开的。木质旧箱子有一个,就在门后,也许是来不及抬走,被丢弃在这里的。闫蕾打开一看,上面的字让她傻了眼。 “永乐大典?《永乐大典》是世界上最全的文化宝库,里面包含了中国几千年来七八千种图书。中国现存161册,美国国会图书馆藏有40册,英国存有51册,德国5册,台北62册,有些残册正本被清军焚烧后至今没找到。” 闫蕾从包里掏出来一个折叠背包,把找到的六本册子放进背包里。意外发现,书本全部拿出来后,见到“箱底”了?不会吧。这个是箱子的隔层,她把隔层再打开,哇,惊呆了。 箱子的表面全部被陈旧的古书覆盖了,很多人会误认为这是一个装古籍的箱子,完全没有想到这是一个非同寻常的箱子,价值连城。 藏宝箱啊!隔间里全部是珠宝,璀璨生辉,全是项链,蓝宝石项链、祖母绿项链、碧玺项链、金绿猫眼、黄绿猫眼项链,一共12条。 还有一颗宝石就是萤石。电筒光线移开的时候,萤石发光了,她突然发现,这个洞里好多地方的都发光了,数不清的萤石散布在这个山洞里。 她把珠宝全部放进了背包里。 从宿舍门出来,再继续沿着主道行走,穿山的路是贯通的。流动的池水是活水,沿着水流的方向走,走到山的尽头,水流会与山外的泉口相连。 这山有多高呀,走了很长的时间,闫蕾终于筋疲力尽了。她找了个干净的地方坐下来歇息。从包里拿了一块干粮啃了起来。吃过东西,她拿出来手绘地图,用嘴巴咬住电筒,展开来看路线。当时来的时候是汽车盘旋在这座山的山路直接到的村子,那么出去后往哪个方向走呢? 休息好了,她再直形,一阵青草泥土的香味随着风声送了进来,自然的味道,人间的味道,就这么到了山洞的出口。跟她想象的找到出口的画面还不一样,她的那个画面设想是见到有漂浮的灰尘的光线射进来,而这一趟的出口是闻到泥巴味儿,哦外面已经黑尽了。 “我在山洞里待了多久啊?老天,”闫蕾自言自语到,“晚上到了出口也没办法走,等明天一早吧。”她在山洞口一个墙角坐着,背包放在背后,在身上喷满了风油精防虫,安慰自己快点入睡,脑子里回想着这之前在山洞里发生的看到的事情。 闫蕾在想,整个山洞也没有更多的人进去过,因为害怕传说,只有殷奎灵一个人成功穿越山洞并且出了山。山洞里没有人的尸骨,他出去后会做什么呢?离开了家人,为什么不再回山村呢?也许他出去后,过上了城里的生活,再娶妻生子了吧。 闫蕾想起来棺材的旁边的大箱子,里面的金条和珠宝也未必是摸金校尉拿走的。因为棘氏在这个山洞生活了16年,他一定先发现了装珠宝金条的箱子,他们搬到棺屋里存储,但是没有发现用古籍掩盖的那个箱子里的珠宝。棘氏用这些财富建立了山里的村庄,只有棘氏一个人知道这个山洞的秘密。棘氏制造流言把山洞妖魔化,人们都不敢以身试法,没有人想进去送死。多年后后来摸金校尉也找到了这个地方,也取走了剩下的一些宝物。 把人物思路理顺了,闫蕾就也睡着了,经历越多越让人疲惫,山村里的静谧生活,单纯得让人忘记人间,几乎没有是非,每天面对对自己无微不至的老七,什么都不用愁烦。他们就这样一年看日出,享受夜空下的夜谈,平静的忘却了凡间,忘记了凡人的所有苦恼。也没有多余的奢望,没有人世间的争斗,没有就业压力、情感压力、教育压力、经济压力;零压力村庄。哦,除了一点,就是生男生女的压力,目前的村子只能依赖生女孩延续种族。 这一年让她从心里到生理都很放松,也许这一年是自己一生当中过得最美好的时光。回城市里后,繁华都市的虚浮喧哗,生活节奏的饱和紧凑,人与人之间缺乏的信任,商业竞争中的尔虞我诈,家族生活的斤斤计较,子女教育的应接不暇,哪一样不是造成心里压力的大模块?不得不面对,不得不应付,不得不伪装,不得不忍受。 闫蕾想着她那未出襁褓的儿子,要是让她早知道村里的这种遗传病,打死她也不会同意生下这个小孩,落后的村落在明知有这种生育风险的情况下,也不去学习利用医学检测手段去筛查有问题的胎儿,起码把出生性别做一个有效控制啊。只能说妈妈和这个儿子没有缘分,不能带他出这个山村。 ------------ 第十五章 山村的暗夜成为一生的回忆 这一觉她睡得好久,太阳光估计在她脸上已经照射了好长一会,睁开眼刺眼,九点或者十点的样子,她站起来打量四周的环境。 都是树林,要不是有太阳出来,是找不到北的。 太阳在东方升起,上午,方位是很容易辨认清楚的。往北前进,闫蕾在树林里终于看到一只灰兔子,有动物,说明自己真的已经远离了山村那片地方。不时地有汽车马达声呼啸而过,闫蕾加快了脚步,朝着公路的流星大踏步。 到了公路边,已经穿出了这一大片的树林,太阳光真正正正地洋洋洒洒地洒满了她全身,给她的身体住满了活力。 公路的方向由南向北,与太阳的方位对应。运气不错,从南开过来一辆大巴客车,她招手,即停,客车的标牌的字她默记下来了,她上车买了票,赶到了一个镇上,先找了一个公用电话,打给家里、打给家睿,告诉他们她还活着,现在已经逃出来了,即将在广州的客运总站下车。她从镇上找到客运站,再辗转买了到广州市的车票。 到了市区,用了5个小时。闫蕾还牢记着一年前被绑架到面包车上的时候,靠着盲辩判断她被带去的左转右转,三上三下,正是靠着这些判断,准确地找到了能逃出山村的方向;正是靠着这些判断,在群山中找到了能指引她出山村的那座山;正是靠着这些判断,她成功地逃出了那个悲哀的山村。 还没到站,她就看到站台出口处熟悉的身影,那是家睿,家睿的父母也来的。闫蕾好感动,见到了相恋相知的亲人们。 家睿已经泪流满面,他疼惜地抱着闫蕾,他们俩没有过多的言语。似乎不需要闫蕾对家睿讲述自己的遭遇,家睿都能从她内心里听到她的心声。家睿的爸爸妈妈也先后拥抱闫蕾,给她鼓励的眼神,让她好好生活下去。 家睿对闫蕾说:“机票买好了,我们正好赶过去。家里爸妈那边已经启程来我们家,我们回去见他们。” 闫蕾有万语千言,却一时无从说起。她紧紧拉着家睿的手,不想再分开。 晚上,劳碌奔波后,终于到了家里。家睿的妈妈做了一大桌接风宴,大家既心酸又激动地吃了一顿晚饭,大家都喝了不少的酒。 已经夜深了,家睿抱着闫蕾在阳台上看星星。 “闫蕾,这一年你过得怎么样?受了不少苦,你都告诉我,不管怎样的事实我都能接受。因为我再也不能让你离开我半步。” “家睿,我被卖到了一个很原始的山村,我在那里结了婚,生一个儿子。” 家睿瞪大眼睛,然后问:“那小孩呢?你不要他吗?我们明天一早就去报警,让警察打掉那个贩卖妇女的村庄,把儿子接回来。” 闫蕾失落地摇摇头说:“我是接不回来儿子的,那个村庄有一种遗传病,得了病的儿童根本不能够见到日光,否则就会全身溃烂,所以明天一早我会去报警,但是不要求警方接回我的儿子,他只能够生活在那里。” 家睿想了想,不能想象得到闫蕾有多么痛苦。但是他要尽快把闫蕾的心理阴影驱除掉,把她拉回正常的生活。 闫蕾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家睿关于那个村庄的奇怪的事情。 “哦,是这样,但是村庄以这样犯法的方式去延续宗族是令人发指的。没有科学观念的地方真可怕,人的卑鄙想法也令人不可原谅。”家睿愤恨地说道。 家睿在网站上搜炙皮病和棘氏病,竟然搜到了相关的信息。 他从书房跑出来告诉闫蕾:“闫蕾,你过来看!” “在一篇纪实报道上看到炙皮病发生在亚洲一些散落的村庄,可能通过一些部落通婚,这种致病基因被嫁出去的女子带了出去。” 在报道中看到亚洲部落被发现此种基因人群,想到自己的儿子也受着这种病的折磨,闫蕾立志研发新药,治愈症状,改善生活质量,控制这种基因对人体的危害程度。 闫蕾在卧室里收捡带回的物品,一封信在包的内包被她发现,她赶紧拿出来,拆开信封。这是老七写的字,信封里还有一撮小孩的头发,那是儿子的头发。 老七在闫蕾取猎犬屋里取衣服的时候就猜出来出逃的事,而且他在闫蕾的床下找到了地图。所以老七剪了小孩的头发放进信封里,给闫蕾孩子的亲妈留个念想。 信封里话不多,这样写的: “小伟,见字如面,我是个罪人,把你的一年青春和生命留在了我的记忆里。你给了我一个孩子,尽管他也成为了夜晚的精灵,也许就是他的命运吧。如果生的是小公主,如果你坚持要回到城市,做一个国家的功臣,我不会反对你把她带回城市。 一别两宽,各自安好。老七。” 闫蕾合上信,此夜无眠。 回到家睿身边的闫蕾,在家睿的关怀抚慰下,心智逐渐恢复了正常,家睿鼓励她在事业上做出一番成就,把炙皮病致病基因作为专项研究,用儿子的头发获取基因序列,攻克这一难题。 闫蕾在派出所把默记下来的5个人的名字和地区、公路上乘坐的第一辆大巴车的起始站报告了警察,做了笔录。 警察安慰了闫蕾几句,闫蕾往警局外面走去。 她听到几句议论的声音。 “这个姑娘真不简单,把重要的线索记下来。” “给我们警方省了不少的周折。” “要是每一个被拐妇女都有她这样的理智,那么犯罪分子就不会那么猖獗了。” 在几年后的一个夏秋交界的多雨季节里,新闻报道里,那两个字特别刺耳,那个地区名称的播报和后面播报的报道让闫蕾头脑晕厥,那里在前天晚上遭遇了泥石流,整个村庄被掩埋了。 闫蕾失去了他们。 可是当初的个人情感反对论,令她懊悔不已,她放弃了儿子,她多么希望可以重来,就让她把一生葬送在村落的泥石流下面,至少跟亲人在一起。 家睿感同身受,他太在意闫蕾。他要用全身心的爱来开导她,忘记那段曾经。 画面回到闫蕾出国前和家睿争论不休的那个时候。 “大孝终身慕父母。人在年幼的时候爱慕父母,有了妻子后便爱慕妻子,不过最孝顺的人却是终身都爱慕父母。”文绉绉的洪家睿搬出古训来辩论。 闫蕾说:“单位已经把我排上了这次出国的名单,而且这个项目是在我手上做的,这是任务,我们的项目就快有眉目了。” “那我们有了孩子,你还想出国吗,你不为孩子的教育花时间和精力吗?你想让我们孩子成为不优秀的人吗?”洪家睿还有点强词夺理。 洪家睿无奈地说:“其实不想问这么小媳妇才问的问题,亲情和国家比起来,绝大部分人会选择小家的吧,你如果出国深造,我们可能还走不到一起。” 这次,他们两人的观点得到了融合,可是,用什么样的经历和代价换来的,闫蕾心痛如绞。 “平生铁石心,忘家思报国。陆游写的。闫蕾,你要振作起来,当初你要出国,你亲口说的你事业高于家庭。现在我跟着你一起搞科研,我们一同拯救那些受着病症折磨的人吧。” “化悲痛为力量,从悲痛中走出来,闫蕾,你能行的。” “闫蕾,老七在九泉下看着你哪,他要不是希望你能发挥你的能量为人类做出贡献,他也不会放你回来的。” “闫蕾,你醒醒,闫蕾,闫蕾,醒醒啊。” 闫蕾已经晕过去了。打击太大,遥远的山村,封存的记忆,抹不去的亲情。 直到一个星期以后,闫蕾的魂魄才附体,她看样子是完全恢复正常了,整个人的精神面貌也进入了状态。每天在实验室里攻克尖端技术。 儿子的头发丝取了样品做分析,山洞里的水取样封存后做分析。 化验了水里极为微量的元素,这是找到极微量的第七主族元素,即VIIA族,氟、氯、溴、碘、砹。其中的元素砹213可能是被抗战时期的外国人用来制作化学武器污染,用放射元素实验。 也就是这个山洞再早以前被用来作为战争实验基地,砹213污染了池水。这种辐射逐渐侵入造成基因变异,使得自然界的紫外线让DNA链上相邻的两个胸腺嘧啶共价结合成二聚体,改变DNA带到分子构型,干扰DNA的复制和转录,导致细胞壁破裂。 砹213衰变周期十分的快速。众所周知,地球上很多的重核元素都在处于不断的衰变过程中,但是有的半衰期很长,有的半衰期非常的短,某一些半周期短的元素就具有一些放射性的特质,这些放射性能够有效地测量物体的时间长度,也能够在一定的条件下治疗人身体的某些疾病。 砹213是一个放射性效果非常强的元素,因为它的半衰期特别的短,人体靠近砹213,这种元素就会立即导致皮肤的溃烂,甚至身体各种细胞的衰败, 一些放射性比较强的元素能够导致人体的基因发生突变,甚至引发人体细胞的癌变。整个世界上砹213元素的含量实在是太少了,并且现在所有的砹213元素已经几乎全部衰变。 闫蕾把山洞找到的《永乐大典》六本残卷交给了国家博物馆,珠宝交给了国家博物馆,除了那一颗萤石。 因为,萤石的光芒能照亮她度过的每一个暗夜。 在那个暗夜里,天上没有月光,没有星,孤独老人坐在摇椅上,遥望着那个遥不可及的方向,她取下颈项上的玉石。“李商隐的《锦瑟》。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刻的她,念出了: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她同样怀念逝去的老七和无缘的克炎。 她缓缓地闭上眼睛,再也没有睁开,她的痛苦沉入更深的暗夜。 她的手里握着山洞里那颗萤石,唯有萤石的光芒照亮她度过的每一个暗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