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文 ------------ 第一章 刀客飒初渝,红颜薄觅渝 “落霞与孤鹜齐飞,长天抱红日共坠。” “公子诗才真好!”一位身着有些破碎黄裙,身姿娇小的少女踩着莲步,走向前方那抱刀的男子,嘴里嘟囔着: “公子整日抱着一把长刀,也不说话,问他,从不回话,看起来傻乎乎的,没想到才华这么好。” 少女的话语虽然小声,但初渝的听力很好。 少女的感叹,当然被微风带到他耳朵里,不过只是嘴角闪过一丝微笑,也没有回应她的想法。 依旧依着枯树,享受着晚风与夕阳。 “公子,小姐让我来告诉你,我们该上路了。”说完,见初渝没有反应,又凑在他耳朵旁又喊一次。 初渝眯着眼,不情愿地回应: “黄昏已至,再过一会儿,异鬼就要现身,还是做好营地防御更为妥当。” “公子有所不知,小女子看到了冲天令。” 说话的并不是那黄衣少女,而是一位身着染血紫衣的女子,她的声音很婉儿,但充斥着忧伤,好似春日的杜鹃,生在暖阳下,啼血化百花。 见初渝还是没有反应,白觅渝只好再解释道: “应该是有大的车队,在召集同道,想大家共度夜晚,公子何不一同上路?” 夜晚召集大家一起过,这种事,在这个世界非常常见,毕竟晚上可不安全,不仅有流寇,还有让人胆寒的异鬼,当然,最危险的是人心。 不过,遇到人在凶恶,也有回旋的余地。若撞见异鬼,那就是九死一生,特别是撞见了鬼军阵,几乎要全军覆没。 白觅渝的车队几夜前就遇见了鬼军阵,若不是她的护卫们拼死相救,再加上她有秘宝护身,以及初渝的拔刀相助,她也就成了红颜枯骨。 但最后也就剩下一位黄衣丫鬟,叫小蝶;一位断了左臂的护卫,叫铜叔;和一个牵马的小伙,叫小李。 这样的队伍,看起来真的很孱弱,在黑夜里,就如海上的孤舟,禁不起半点风浪了。找个依靠,是很正确的选择。 “小姐不觉得奇怪吗?”初渝没有解释。 这小妞在面对鬼军阵时能从容应对,面对车队几乎全军覆没的情况下,还没有崩溃,反倒是在安慰余下的人,想来她也是个聪慧之人,不会不理解其意中所指。 白觅渝苦笑道:“原来公子也早已看到这冲天令,只是小女子别无选择。” “众所周知,车队缓慢,自是比不上行人,而在这荒芜赤地中,所有人的目的地,都是炎京……”白觅渝缓缓开口,眼底充满无奈。 “啊,小姐,我记得炎京是在那个方向。”丫鬟小蝶用白嫩的小手指向太阳落山的方向。 又用不确定的语气说着,“小、小姐,我们没看错的话,冲天令是由那个方向出现的。”边说,一边用手指指向刚才的反方向。 “嗯,小蝶说得不错。”白觅渝开口,声音还是哀婉,只是语气中多带了一丝安慰。 “那小姐,我们后面的不是车队?”小丫鬟虽然年纪尚小,但也经历异鬼,眼底也没有慌乱,更多的是疑惑。 “管不了这么多了,冲天令范围极广,四周的人大都会赶过去。”白觅渝还是用那哀婉的声音,但语气突然变得异常坚定。 “过不了几天就要入炎京了,我已经失去了我的车队,这将是我最后的机会。” 白觅渝顿了一下,双眼已泛微红,仿佛泪水即将冲出。 抑制了情绪,白觅渝对初渝说道: “我是大文小公主,白觅渝,我可以与公子合作,公子来炎京的目的我想我知道,我们可以互帮互助。” 在赤荒的黑夜下有两种人能存下来,一是抱团取暖的商队,在异鬼的威胁下瑟瑟发抖;二呢,就是本事非凡的独行客,这些人遇到了异鬼,谁说猎物,真不好说。 初渝显然就是后者。 所以,白觅渝才会邀请合作。这个世界,实力对等才是合作的基础,身份当然也是实力的一部分,一位异国公主,和一个非凡高手,也算相合。 “我叫初渝,初心不忘的初,至死不渝的渝;一个刀客,小公主,我们挺有缘,走吧,上路。” “好,铜叔,小蝶,小李上路。” 这个世界,名字的意义非凡,一般萍水相逢的陌生人都不会互通身份姓名,都是用别称。比如称呼初渝为公子,或刀客什么的。互通姓名,代表信任的开始。 月色静美,但这之下的不是温情与暖心,更多的是杀机与惆怅。共度夜晚是常见,但互吃更常见。 每一次与人共度,都是一场勾心斗角。在深夜里行走,不只要担忧异鬼,更要小心同路的行人。 “小姐,快到了,已经看到车队的远影。”小蝶有些欢喜地说道。 白觅渝没有回话,同初渝一样,静静地打量起车队。 车队组成一个大的圆圈,最外围是一簇簇的篝火,在里面的应该是住人的帐篷和置物的车板。 光看火光的范围,八,九亩顶天了,最多不会超过十亩,初渝在心里盘算了下,百人样子的车队,优势在我。 初渝嘴角闪过一缕笑意,心念,来了。 果然,一队人举着火把,在白觅渝一行人正前方缓缓出现。 白觅渝对此并无感到惊讶,对常年游走的旅队来说,信息是最重要的,你都能看到别人的营地了,那对面肯定发现你了。 更重要的是,他们一行人本就没打算躲躲藏藏。 机警意识,还不错,白觅渝在心底默默地打分,仿佛已经把整个队伍看做了自己的玩具。 “小姐,退后。”单臂的铜叔上手持一把巨斧,上前一步,把白觅渝护在身后。 对面领头之人,王溢,看到身材魁梧的铜叔,不经心头一跳,但又看到对面只有四人,又想了身后的数位兄弟,不经胆子大起来了,趾高气扬地问道: “你们的,是来投奔我方的吗?” 实力可以不够,但气势不可以弱,这样有利于提升地位。 白觅渝没有回话,回应他的是铜叔的一板斧,好似一阵飓风掠过,领头那人的胡子就散落一地。 在他和他身后众人还未反应过来之际,小蝶就说道:“我们小姐说了,带我们去见你们车队的领头人。” 被一个小姑娘命令,王溢是羞怒难当,但又碍于铜叔的震慑,不情不愿地回应: “诸位,跟我来吧。”又顿了一下,对身旁的弟兄们吼道:“干什么,听不懂命令吗,把刀都收回去,对面是贵客。” 没有实力的气势,如同空中的楼阁,在绝对的实力面前,要认清自己的地位。 而此时的初渝,已经位于车队营地正中的圆帐之顶,居高临下地观察上整个车队。 心中暗算道:最内层是营帐,外面环绕一圈的是板车;在这之外,身后边是马房,二十多匹,有点少;左手边在收纳召集者,不只有其他车队的幸运儿,竟然还有流民,人数不少。 大炎赤地千里,奔向炎京的流民不计其数,撞见几个,不足为奇。 哟,小公主到了,初渝饶有趣味的先看起戏来。 ------------ 第二章 公主收车队,刀客斩异鬼 “我是车队的领头人,钱起,诸位客人,欲意何为?”说话是个中年男子。 白觅渝静静地打量眼前这群人,借助火光,可以看到那中年男子,生得浓眉方脸,身材魁梧,虎背熊腰。而他身后的小弟,个个手持大刀,眼露凶光。 说话间,白觅渝一行就被车队的护卫团团包围了。 “本宫,白觅渝,大文公主,你们的主人。” “狂妄。”钱起身旁的护卫吼道:“弟兄们,那小妞看不清自己的实力,摆不清自己地位,让我们好好地调教她。” 话说完,那护卫一马当先地冲了上去。 白觅渝不慌不忙地对身后的小李道:“不该向刀客展现我们的实力吗?小李。” 小李面无表情,但心头一惊,暗道,不愧是大文公主,真有魄力,直接不让我装下去了。 瞬间,小李从怀中取出一把短匕,迈着诡异的步伐,滑了出去。 “杀一半。”白觅渝又补充了一条。 铜叔是父皇的贴身高手,武力在大文足以拍前十,即使断了一臂,也是碾压这群不算精锐的护卫的存在。 小李就不用多说,他身份可深了,武力自是不差,白觅渝心里盘算,二比一百,优势在我。 而钱起则虎目视白觅渝,表情阴晴不定。 哟,小公主还挺霸气啊,初渝还是在帐顶上,手中握着不知从哪来的,已经啃了一半的苹果。 钱起看了已经有二十几个弟兄倒地,心中怒气横升,手中的长刀‘嗖’的一下出鞘,露出雪白的刀身。 ‘呼’的一下,手中的长刀断成两半,钱起定睛一看,竟是一个果核打碎了他的宝刀。 此时他脑中只有一个念头,再不做些什么,绝对要死。心中一横,纵身一跃,断刀一挥,直接砍死了之前发号命令的护卫。 然后吼了一句:“都住手,还不快拜见主人。”说完,直接像狗一样爬在白觅渝面前,嘴里说着,“奴才,钱起,拜见主人。”久久不敢起身。 众位护卫看着自己的老大先向敌人下跪,一时手持大刀,不知所措地立着。 “跪下。”白觅渝冷冷地发话。 她的声音并不大,但像从人的心底传出来的,令人颤栗。 于是乎,所有人都跪下去了,抱括持刀的护卫,受冲天令召集的人,以及铜叔三人。 当然不包括初渝,他还在感叹呢,那护卫也是可怜,让自己发令砍人是己方首领,砍了自己的也是己方首领,真是个死得不明不白的替罪羊。 刹那间,初渝感受到小公主冰冷的眸光。哟,小公主在向我示威呢,连秘宝都动用了。不过依旧坐在圆顶之上,居高临下的与小公主对视。 看来我也得展露锋芒了,不然就不在对等的地位了。直接纵身一跃,飞出了火圈之外。 “小姐,出渝公子去干什么?”小蝶弱弱的问,就在刚才,铜叔三人已经在白觅渝授意之下站起身了。 铜叔和小李在外戒备,而小蝶懦懦的待在白觅渝身边,她从没见过这样霸气的小姐,声音有些颤颤巍巍。 而白觅渝并没有回答小蝶这个问题,而是带着一些温柔问道:“小蝶,你怕不怕我?” “小姐,小蝶我也是经过几次惨烈地撕杀,连鬼军阵小蝶也见过,小蝶不怕。”小蝶有些激动地回答,但细想好像又不对,又急急忙忙地回答:“这样的小姐也很帅,我,我最喜欢小姐了。” 看小蝶憨态可掬地样子,白觅渝轻轻一笑,对其他人说道:“你们都起来吧。” “是。” 钱起颤颤巍巍地起身,听到鬼军阵,他就已经心头一震,鬼军阵,在赤荒,就是灾厄的代名词。 “那初渝公子去做什么?”小蝶再一次问道。 “异鬼。”白觅渝声音不大,但恰好钱起能够听见。 他又是一震,他聚集这些人,虽然是打算把他们当成奴隶买到炎京,以弥补自己一路上的亏损,但最重要的是,聚集人口,汇集人气,让异鬼畏惧,已保障自身安全啊。 见到有人能单挑异鬼,钱起已经惊出一身冷汗,庆幸自己投降了,不然必死无疑。 而此时的初渝,盯着前方的黑影,低语道:“被鲜血引来的贪食者吗,除了治愈能力较强外,就跟木桩一样。” 瞬间出现在贪食者后方,对着头就是一刀,‘哐 ’的一声,贪食者头颅掉了。 异鬼这东西就是烦,本就是不死之物,再加上贪食者的治愈能力,初渝望这被砍成八块,还在重组的躯体, 也是非常无语。 “铜叔,你怎么看刀客与异鬼之战。”白觅渝轻移莲步,走到铜叔跟前说道。 “我感觉得不错的话,与初渝公子对战的应该是贪食者。”铜叔毕恭毕敬地道: “《秋夜录》一书记载,贪食者,人形,高八尺【大约是2.5米】,头生一对犄角,双臂四指,由人念而化,好血食,不死。” “铜叔与其战,胜算几何?” “对一只,只能说不败。” “小李呢?” “保命足以。”小李不知何时绕道白觅渝身后。 “那我们看一下刀客的表现。” 哟,还有一只,初渝余光一瞥,心念道。然后往后一拉,直接躲过这一只较大进攻。 “热身结束了。”初渝自语道,手中长刀,直接出鞘,嘴里笑道:“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一起死。” 闪电般的手速,在加上削铁如泥的长刀,两头异鬼直接被砍成纷飞的肉屑。 “还在恢复吗。”初渝低语,又念道:“并刀如雪,可换一天青月。未试寒霜,已吞满怀剑光。” 手中的长刀直接绽出阵阵刀芒。 又继续念道:“银鞍照白马,飒踏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弗衣去,身藏功与名。” 手中长刀直接爆出冲天的刀气,把两头异鬼直接卷成血雾。 纵使异鬼有不死的性质,但在这世间,连天地都难以长存,异鬼的不死也是有条件的,至少被斩成血雾后,没这么容易恢复。 白觅渝望着这冲天的刀气,心念:杀鸡焉用牛刀,来敲打我吗。 而小蝶则在感叹:“公子,这么厉害。” “秘宝之力罢了。”白觅渝冷笑,又再心里补充了一句:这秘宝虽强,只是不知使用条件是何等苛刻。 使用任何秘宝,都是有条件的,也是要付出代价的,白觅渝在内心盘算,今夜我已经使用了两件秘宝。 一是谨神玉,一直挂在她胸前,这玉可以察觉未来是否有危险,若有大危机,这玉就会发热。 就如遭遇鬼军阵那晚,早在日暮之时,此玉就堪比炉中钢碳,果不其然,即使早有准备,也是九死一生。 今夜并无大的反应,所以白觅渝才敢强烈行事。 虽然谨神玉是被动促发,但其每时每刻都在消磨她的精神。 二是权威之戒,会直接让别人对你产生畏惧感,不过使用的条件,却是付出你的正面感情。 不同的秘宝有不一样的作用,也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支付对等的待价,这是天地的规矩。白觅渝冷笑:“刀客,这滋味不好受吧。” 说完,又转身丢给了钱起一张羊皮纸,冷冷地道:“快牵了。” 钱起也是行走赤荒多年,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猜到这应该是件秘宝,心道:这一生,就摆脱不了奴隶命吗。 “你好生听我的话,我会给你想要的一切。”又是一阵不容置疑的声音,进入了钱起耳中。 而此时的初渝,正躺在一块大石上,望着天上的圆月,碎碎地念道:“打个架,真费诗。”举起手中刀,轻轻地擦拭着。 此刀名赋临诗,好像是从一个书院秘境得来的,也不知是哪个老酸儒定的规则,只有诗词才能让此刀发挥作用,诗词越好刀气越强。 这还不是最坑人的,市面上有过的和重复的没有作用。还好,前世还学了几首诗,不然,连刀都不配拔。 秘宝,产自秘境之中,秘境,是可以比肩天地般的存在,拥有天地的部分权柄,而秘宝自然也继承了这样的特性。 不过想动用秘宝,运用天地的力量,自然不能跳脱天地的规矩,必需满足对应的条件。 秘宝有超乎寻常的能力,任何生灵都可以使用,它的种类很多,可以是武器,也可以是生活用品,也可以是你没见过的事物,甚至可以是生灵。 只要你能满足秘宝的使用条件,秘宝就可像手脚一样,随心而动。 夜以去,天将明,小公主好像又恢复了她往日的婉柔,小蝶依旧那般活泼,而刀客依旧不说话,好似昨夜是场迷梦,只有随行的车队,证明它是真实的故事。 日行夜寐,炎京可至。 ------------ 第三章 有宁静云麓,见喧哗炎京 静谧祥和的书院,有古树参天,有如茵碧草,有如画远山,更有一位白发老翁,坐在清池旁的藤椅上,阅一本古书,享受朝阳。 “院,院长,有,有佳作。”一位白衣学子,手拿一张白纸,急冲冲地跑进院来。‘哐’的一声,因为被门槛绊脚,直接扑在地上。 “什么事,慌慌张张的,我们云麓书院的学子,要做到处事不惊……”藤椅上的老翁摇摇头,“算了,你慢慢学吧。” 说话间,那学子手上的白纸就飞到了老翁手中。 “同林鸟,一起死,什么乱七八糟的玩意……” “那个院长,不是这句。” “换青月,吞剑光,还将就吧。” “院长,也不是它。” “好个千里不留行,深藏功与名。”老翁笑道,“尚可,尚可,哦,对了,此诗是个武人所做?” “院长,非书院之人。” “上天外碑吧。” “是。” “走吧,走吧。” “是。” 炎京,并不是一座城,而是一处秘境,方圆整整三万里的秘境。事实上,这个世界上,几乎所有的都城建立在秘境之下,而且超过百分之八十的人口,都生存在其中。 秘境中,没有天灾,没有异鬼,只有,一望无际的平原,规律性变化的气候,和富有营养的土壤,那些是人族兴旺发达的根本。 而炎京,是这个世界上数一数二的大秘境,拥有超过两千万人口的超级大都市,而往返于此间的商客络绎不绝,每日有近十万的人口流动。 而白觅渝一行,不过沙漠中的一缕微尘,不值一提。但还是迎来了高规格的礼遇。 “臣,鸿颅寺少卿,斐秀见过王妃。”一位身材有些圆润的官员,领着几十好人来接见。 白觅渝将阴冷深藏眼底,面色平静地道:“平身吧。” 小公主临时宅邸,临银斋,这是大炎皇帝为给还未过门的和亲公主,提供的一个临时居所。 ‘乒乒,乓乓’,是茶杯碎了一地的声音。 “小姐,你消消气。”小蝶安慰白觅渝。 “还未过门,就叫上王妃了,我这个大文觅渝公主真是一文不值。”白觅渝冷笑道。 “小李呢?” “回小姐,不,公主,从入炎京开始,就没见过李哥的身影。”小蝶见白觅渝火冒三丈,不知所措的将小姐改回了公主。 “好,好个大炎秘卫,刀客呢?” “回公主,初渝公子,想去品味一番炎京的风土人情,独自出去了。” “人情吗。”然后,白觅渝又用温柔的口吻道:“小蝶,都说了,不用叫我公主,你是我最亲近的人,这里没人,叫声姐姐来听。” “报告公主,外面是宫内的使者,陛下邀请公主进宫。” 白觅渝看着小蝶担忧的神情,微笑道:“不用担心,重要的是合作,和亲只是个形式。”又对外面应了声,“退下吧。” 不绝的游人,来往的商贩,没有千篇一律的赤地孤烟,有的只是祥和安乐。 只是这份平静注定不长久,越来越多的刀客,剑士进炎京了。 初渝摇了摇头,随便找了一家客栈,当然不是为了吃饭。 “客观,你是打尖还是住店?”店小二笑嘻嘻地迎接初渝。 “二两漠西苦酒,一碟花生。” 这个时候的炎京,客栈到处是刀剑客,初渝也只好拼桌。 桌上原本有两个男子,也只盯了初渝一眼,不过确实没位置了,总不能不让店家做生意吧。反正这些事也不是秘密。 就听一位说道:“大哥,我们运气真好啊,炎京秘境真正开启五十年才轮一次,我们一定会得到秘宝,扬名天下的。” “是啊,二弟,你想好我们投奔哪位皇子了吗?” 炎京秘境开启后,秘宝无数,谁得到,就归谁。但炎京的皇帝也不做亏本生意,秘宝价值无量,不可用珠宝来衡量。 于是就定下这样的法案,凡进炎京秘境者探宝者,都必须加入炎京特殊人员办事处,服役十年。不只是炎京,几乎所有的京城秘境,都有这样的规定。 纵条件如此苛刻,也吸引了大量的刀剑客前来,毕竟,秘宝真的太珍贵了。 当然,也不只于此,有些闯荡天下半生的刀剑客,不愿在奔流赤荒,与刀为邻,与血相伴,也许是不想再看到兄弟的死亡,也许因为没有遇见红颜温柔乡而失望,也许是被岁月磨平了棱角,知道了苍伤,而忘记了理想。 不会幻想,现实挺香。直接加入京城特殊人员办事处,也算对后半生有个交代。趁着自己还有些余力,也许还能娶妻,生子,也可避免晚年苍凉。 当然,除了有想退休的老英雄外,还有热血的少年。 他们,有自己的天下,想闯荡四方,有自己的理想,哪怕客死异乡。也许会是因为有几个好兄弟相伴,无惧虎狼;也许是幻想会遇上红颜知己,红袖添香;也许是为了见证更好的自己,变得顽强。 无论是为了什么,幻想还是理想,自己想还是不得已,十年都太久,纵热血难凉,也会因在一个地方太长,而忘记先前的航向。 炎京只是他们的一个跳板,而不是他们的归乡,他们的志向,还在星河之上。 眼前的这两兄弟是,初渝也是,大部分的刀剑客都是,国法难改,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只要是自己人就行了,只要成为亲王府的人,就非外来者,就不用签什么狗屁卖身契,支付他们想要的,然后天高海阔,任我翱翔。 这事肯定是皇帝默许的,国家难以与刀剑客交易,就需要代理人,这样,国家收起了他的锋芒,还有一笔可以期望;刀剑客有了未来的曙光,好事要成双,大家都清爽。 而炎京有三位亲王,七位皇子,好的选择,能减轻银两,甚至眼光够好,未必不能从龙而上。 这也是初渝与小公主合作的根本所在,小公主,应该马上是王妃了,她也会有部分权柄。与其他皇子,亲王交易,有可能会牵扯太多,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小公主就好得多。 毕竟,她可以依靠的人不多。 “兄弟,你听说了吗,大炎三皇子要成婚。” “听说是个公主,生得国色天香……” “是……” 初渝喝完了苦酒,吃完了花生,继续在大街上游玩,去看看是否有有意思的人。 大炎皇宫中,年迈的皇帝高坐在龙椅上。大殿下是个身着黑衣的男子。 “小李,说吧,一路上的所见所闻。” “禀报陛下,大文公主求见。” “小李,你先退下。传她进来。” ------------ 第四章 红楼定三礼,自古月有缺 “参见陛下,外臣觅渝祝陛下千秋万代。” “平身。” “陛下,这是父皇给您的密信。”白觅渝直接交到宦官手上,由他呈上去。 “你和小三两情相悦,炎京秘境开启是十五,钦天监推算初七是好日子,没有几天了,你和小三近早完婚。” “多谢陛下。” “退下吧。” 人约黄昏后,月上柳眉稍。 “刀客,皇帝只给了我三天时间准备,我没时间了,细谈合作吧。” “炎京秘境进去资格。” “好,帮我守住武礼。外加入秘境前这几天都住在临停斋。” 白觅渝需要有人撑场面,强行收编一支车队,是为了撑场面,临时宅邸的的场面,关乎她还能不能与三皇子分居。 有非凡高手镇宅邸,不会那么容易看出虚实。 “黄金有市,自由无价。” “刀客,你这是坐地起价。” “我再帮你守文礼。” 听到这,白觅渝愣了一下,文礼这方面,自己不能上场,铜叔是个武夫,钱起一个商人,本来就已经放弃了。但知晓了刀客要比文礼,白觅渝还是激动的问道: “你能守住,对吗?” 刀客没说话,只是右手食指和拇指相互摩擦,并坏笑着。 白觅渝虽然不懂这手势的含义,但通过他的表情可以猜到什么意思。于是说道:“事成之后,一件秘宝。” “小公主,我们挺有缘,正好没有客栈休息,我就在这暂住几天。” 说完,刀客就走了。 白觅渝也想过是不是要和刀客契约,但好像契约的作用永远只适合束缚比自己底一层次的人物。同级别肯定会想方法解约,反而还恶了关系。 成婚还真是麻烦,初渝躺在屋顶的片瓦上,心里叹道:无论在地球上,还是在这里,成婚都是如此。 在这里,男子娶妻有三关,即文礼,武礼和情礼。普通人家不会这么隆重,但该有的形式不可少。如果男子没闯过这三关,那女子就有权回娘家住,或者是悔婚,皇家也不例外。 一个大文的小公主,一个打炎的皇子,面都没见过,两情相悦才怪。 小公主是没机会回娘家的,但她可以在临停斋多逗留会儿。 文礼分两部,第一部分其实在小公主入炎京那刻就开始了。 要看车队的气势,要看临停斋的礼节,由皇帝来定夺,说白了,就是比随从,比普通的随从,是大炎的,还是大文的更知礼。 这一项,小公主肯定完败,毕竟是凑出来的队伍,但没有的话,连暂住临停斋的资格都没有。 文礼第二部分是比诗词,一般由皇帝出题,由大学士评比。 大文以文立国,本来文礼是完胜的,没想到路遇上鬼军阵,会吟诗的骚人,懂礼数的仆人都死在了路上。 小公主早已放弃了文礼,初渝能守下文礼,不过是抱有自欺欺人的幻想罢了。 大炎以武立国,武礼自然是重头戏,小公主一行,本就不占优势,只有把希望寄托在初渝身上了。 最后是情礼,就相当有意思了,就是女子问男子几个问题,最重解释权全在女方。 其实,千年之前成婚没有这么麻烦,那时的女子就如货物一般,成婚后,就只是个生儿育女的工具。看着丈夫花天酒地,而自己,连个说话的人都找不到。 婚前深藏闺房,婚后,就成了一个做不可描述事情的玩具。 但就在千年之前,红楼秘境出现了,它保留了女子最后的尊严,虽然女子还是不可上学,做官,还是难以男女平等,但至少给了女子决定婚事的部分权力。 婚姻是女子一生中最大的事情,给予了女子最后的温柔。 想到红楼,初渝整个人直接坐了,起来,望着天上残缺的月亮,死去的旧梦似潮水般涌上心头。 大概是十年前吧。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渝哥哥,你是在思念母亲吗?” 一位少女带着伤感回应,她正值豆蔻年华,眼力总含着去秋水,即使略带有些忧愁,也足以映入少年的眼眸。 母亲吗,那时的初渝还不叫这个名字,也不是个刀客,那时还是个世子。 由于母亲在他出生时就因难产而死,皇上体恤他,就让他入宫中住,当时正好有个同龄的公主。 公主虽然早慧,但小小她,当然不是有两世阅历的初渝的对手。 他所描绘的美丽世界,所创作的优美诗词,他天马行 空的思维,甚至有些离经叛道的言论。 常常吸引她。 他失去母亲后的坚毅,的早熟,把痛苦留在心底,而把微笑留给你的天性,总是略带忧伤的表情,总是乐观的生活态度。 让她心中只有他。 而初渝的忧伤,不只是失去母亲,也不只是少见父亲,还有跨越纬度的苍伤。 在这个世界,还有母亲的坟墓可祭拜,父子也会相见。唯独前世的拥有,已成了记忆中触手可破的泡影;再也见不到的容颜,再也回不去的生活。 少年失去的不只是家,还有心中的天下。 而小小的她,闯入了少年破碎的世界,进入了这个要三十岁大叔的心房。 那时的她,就是他的希望,他的整个世界。 本来要成婚了,可红楼让终止了一切。 少女无奈成为红楼神女,而少年不只红楼有多高,孤身入红楼。 少年最终出楼,缺是去了他的希望,和身为男人的尊严。 他又有了方向,又有了心中的天下,可独独他的世界里在也没有她。 初渝望着残月,自古月难圆,自古人难全。 白觅渝望着天上残月,心道,为什么我要与不相识的人成婚?为什么我寻不到,我那渝哥哥?他的话,一定有办法。为什么姐姐成了神女,而他也走了。为什么自古月难圆? ------------ 第五章 何为天作合,红线胜相愿 成婚,无论在那个世界,都是女子最重要的时候。而在这方世界,男子要带着红线,护着红花,一路闯过三关四将,才能走到心上人的闺房,把她带入婚房。 皇家成婚,自然就更加隆重,皇子出发的地点是朱雀大街的最东方,而今日的主角,当今大炎皇帝的第三个儿子,季冲。 他要闯过朱雀大街,到达最西边,去迎娶相伴他一生的人。 朱雀大街两边,有靠墙冷观的刀剑客,有在最前排挥手大喊的百姓,更有闺阁中的女子,登上高高的楼房,推开小小的纸窗,看这热闹的场面。 不只如此,连皇帝,大臣,都来了,他们立于内城最高之处,有与民同庆之味。 这不单单只是三皇子的婚礼,有心的人都知道,这也是炎京秘境真正开始前的庆典,留个世人最后的欢愉。 “禀告陛下,三皇子殿下已经走到朱雀大街的中心广场处,请陛下出文礼试题。” 文礼,武礼的场所都在朱雀广场。这里的地域宽敞,即适合大型活动举行,也适合众多人观看。 皇帝笑着道:“自古文礼都以诗的形式,大炎当然不会例外。我看,就以‘天作之合’为主题,诗词不限。” “另外,炎京才子皆可参与,由国子监初选尚佳篇,最后由整个炎京来评比。”皇帝顿了顿,继续道。 话完,‘天作之合’就化为几个鎏金大字,投映在朱雀广场斜上方。 “兄弟,你说,哪一方能赢?”抱刀的剑客,虽然不懂诗词,但不妨碍他们看一个输赢的热闹。 “大文公主那方吧,毕竟,大文听名字,就很有才气的样子。” 武人的发言,一般就是这样直接。 “呸,粗鄙的武夫,一点见识都没有。”一位穿有过补丁长衫的中年男子碎骂道: “大文,以文立国不假,但三皇子这边,有国子监的高材生支持。” 说道国子监时,可以看到他眼神中露出的狂热。 看到“天作之合”几字,有想法的有学之士,都准备好自己的作品,欲将作品呈现给位于朱雀广场中央的几位大儒处。 “看,三皇子那方派人出来了。” “写得这么快。”有人感叹了一句,不过也准备将自己的作品交上去。 见有人带头,越来越多的才子,呈现处了自己的作品。 初渝看见‘天作之合’,一时陷入难以喻言的回忆中,放弃借助先贤之力的打算,经历了前世,又蹉跎了半生,有感而发罢了。 清晨的微风吹过广场,抚平观众躁动的心,即使是不尚文的大炎,在类似于国办诗会的庆典面前,也是热闹非凡。 “经过国子监的初选,本来有十几首的,但经过群众的海选后,留下这三首上优。决胜者,由陛下定夺”皇帝的司礼宦官,高公公道。 “呈。” “第一首,是律诗。”高公公用他高亢又不自然的嗓音朗读,同时,朱雀广场的天空上,正显出一行行鎏金大字。 “赤漠年昔旧梦游,窈窕未已是君愁。 觉今伉俪非痴意,甲子白头诺稳收。 有此妻贤明内务,为夫可待护无忧。 家国顶立期妻辅,以沫相濡共济舟。” 皇帝看道此诗,心里明白,多半是他那个不成器的儿子所作,支持这首的,多半是些死板的学士。 此诗虽然有些干涩了,但平仄还是到位的。此诗由丈夫先对妻子暗喜已久,然后与妻成婚,妻子相夫教子,辅助丈夫,丈夫承担起责任,最后两人相合,共度同舟,也不失为天作之合了。 少年在短时间能写到这种程度,也是将就了,皇帝在心里暗暗点头。 至于高墙上的大臣,自然一言不发,全在观察皇帝的脸色。 “下面是第二首。”高公公用阴柔的生声音吟诗。 天空中又出现一行行鎏金大字,排在前一首的右边。 “锦圆携手绵游,轻采枝红落头。停步连问君,他道容颜依旧。依旧?依旧?应是人老珠瘦。” 这应该是位女子所作,写一对白头到老的佳人,出游花园的日常小事。但就是这小事,反应丈夫并没因妻子容颜衰落而变心意,而是向以往那般。试想,一对年迈的夫妻一同游玩,这是多么温馨啊。无愧于天作之合。 这词,多半吸引了大部分闺中女子目光,她们也想遇见相伴一生的人。皇帝自然是知道民众的心思,不过依旧面无表情,等待着下一首。 依旧是高公公高亢的嗓音,“下面是第三首。” 又一行行鎏金大字排在律诗的左边。 “问君何时见月圆,曾有两情两厢愿。是而今,望天远,叹无缘。 别君花落雁回旧,独徘香径往小园。蓦回首,似初见,牵红线。” “爱卿,你等怎么看这三首诗词。” “哼,第三首真大逆不道。”高墙上,一位大臣说道:“尽然敢讽刺圣上。” 谁都知道这三皇子与大文公子成亲,根本就不是两情相悦,说强迫,也不为过。 特别是那句‘似初见,牵红线。’这不是这讽刺没有感情基础,就成婚吗? “陛下……”那位大臣还想说什么,就被陛下摆手制止了。 “爱卿,你太心急了。” 皇帝笑道:“卿等可知,‘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道理是一样的。” “臣等,多谢陛下点拨。”众臣回应。 这首词既然有人推举,自然有它可味之处。从未有相见,却能牵出红线。这何尝不是一种缘分呢?感情讲缘分,修行也讲缘分,人生何处不是缘分呢? 就像婚姻,命众注定没有,去抗争,去强求,也是徒劳。是我的,别人抢不走,不是我的,你也保不住。 不仅是婚姻,还有秘宝,这个最讲缘分,有时就算你处心积虑的得到了秘宝,满足不了它的使用条件,也是徒劳。 高位的人看得清楚,经历过大风浪的人也有所感悟。 此词说的就是缘分,缘分才是正真的天作之合。皇帝在心中暗道,真不像少年能感悟出来的。 众位大臣继续缄默,皇帝道:“都为上佳作。” “陛下有旨,文无第一,请三位诗人上广场,接受嘉奖。”司礼宦官大喊道。 话完,三皇子季冲,迈着健步,走到自己诗下。 “哇,他好英俊,身着红装,是三皇子殿下吗?”有闺中女子相互交流着。 见三皇子,喜欢看戏的人,在等待大文那方的人上台。 过了一会儿,又一位俊美的男子,往诗的方向走去。 他如同诗中的英雄,长发如丝,眉目如画。他的眼睛犹如夜空中最亮的星星,散发出温柔而坚定的光芒。高挑的鼻梁、宽阔的肩膀,更衬托出他的英勇气概。而那淡淡的笑容,则更显出他的从容与自信。 来的正是初渝,他本自俊朗,只不过赤荒的风霜让他没有必要展现这一面。 “咦,好奇怪啊,那俊美的男子为什么身着武人的劲装,手持一把长刀。”一位闺中少女疑惑的道。 “管他呢,他这样,好帅。”另一位少女激动地喊道。 本来三皇子就很英俊了,不过面对初渝,他也是自愧不如。初渝在拥有男子的气势的同时,竟然还有一股柔美。 “我,初渝,代表大文那一方。”初渝淡淡地开口,他并不在意,广场周围万人的目光,还沉浸在旧日的甜美与苦涩中,思量起缘分来。 不过令人意外的是,另一首词的作者,并没有上广场,由于时间关系,也没有再等待。 初渝缓缓地下台,只是他不知道,有女子凝望他,嘴里还喃喃道: “终是无缘,红线胜相愿吗。” “小姐,文礼结果出来了。”小蝶对已经着好婚衣的白觅渝道。 “嗯,文礼平局吗。这也还算输了。”白觅渝平淡的道。 文礼分两步,第一部是护卫,家丁的举止,肯定完败;第二部分,文礼比平局,总的来说,输了。 不过意外的是,这刀客比她想得更有才华。 文礼结束了,但现场更热闹了。大炎尚武,连个小孩都有几把式,武礼无疑最吸人。 ------------ 第六章 炽红甲秦寻,贯长刀初渝 一般人家的武礼,是新郎与新娘的兄弟或表兄弟耍几个把式,走个过场。但有身份的人家不一样,武礼就像两个家族的实力的缩影,而在以武立国的大炎,它无疑更加隆重。 早上的太阳,如同温暖的怀抱,轻轻洒下金色的光辉,让整个世界都沐浴在兴奋之中。而观战的人群,在这初生骄阳的映衬下,更加热情。 “巳时三刻已到,陛下有旨,武礼开始。”司礼宦官大喊道。 话音刚落,两位年轻的刀剑客一齐跳入广场中,分别代表三皇子和公主。 三皇子一方是个身材魁梧的壮汉,手握一柄钢刀;而公主一方,则是位身手矫健的剑客。 双方问礼后,已经开始激战。 武礼类似于擂台赛,每方有三人参与,最后哪一方的人站在台上,哪一方就获胜。 初渝是公主方的王牌,自然是最后出场。 先动手的,肯定是双方招揽的卿客。 初渝倚在树上静静地看着,心道:这两人无论是刀法,剑法,还是作战经验,都相差无几,基本判定是平局了。 果不其然,在双方相斗上百回合后,以平局告终。 “好,精彩。” 广场周围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纵以平局告终,也十足的调动了观众的热情。 “第二场。”司礼宦官大喊道。 又一个刀剑客飞入广场中,是公主一方的。 而三皇子一方却不同,一位身着甲衣,手持大戟的男子,迈着矫健的步伐,笔直的走进广场中。 “大炎,秦国公府,秦寻。”那位威武的男子开口。 “刀客,下去吧,你不是我对手。” 说完,手持大戟往地上一戳,青砖溅起。 虽惊了不少百姓,却引起更多人的喝彩,以及更多刀剑客的兴趣和大量闺中小姐的欣赏。 “与强者一战,方能有所收获。”公主一方的刀客大喊一声,然后提了一口气,就冲上前去。 “勇气可嘉。”秦寻戏虐的笑道。 然后一个转身,就躲过刀客一击,接着右脚直接往刀客的胸口上踢。 刀客反应也是迅速,连忙把长刀横在胸口,,但还是像断线的风筝一般,被震飞在广场边缘。 “好,好。”周围的看客喝彩道。 “恭喜秦国公,国公虎父无犬子。”高墙上,有官员巴结道。 秦国公瞟了一眼皇帝,但见他面无表情,迟疑了一下,用严厉的语气说道: “犬子也就只是个又点气力的莽夫,罢了。” 刀客爬了起来,虽然没受重伤,但右手却被震得发抖。 面对秦寻的威压,他心知,即使拼命,也打不赢,我为秘宝而来,不能受伤。于是抱拳道: “感谢阁下手下留情,在下认输。” 然后直接下场。 “懦夫……” “胆小鬼,别丢人显眼了。” “快,滚下去……” 有些看热闹不闲事大的人大叫道。 初渝其实很理解那个刀客,只是合作关系,为什么要拼命。本就是为了秘宝而来,若是因为一时热血,为不太相干的事赔上性命,即使被冠以英雄的称号,又有什么用了? 在千夫所指中活下去,为了梦想走下去,死在逐梦之路上,死而无憾。 “最后一个。”秦寻面无表情的喊道。 初渝从树上飞了下来,淡淡道: “初渝,一个刀客。” “哇,你看,是初渝公子。” “他,不是学士吗。” “不知道,反正他好帅啊。” 有闺中女子讨论道。 虽然大多数看客都很疑惑,但还是耐心的观看。 “我没记错的话,是三皇子娶妻,而不是你吧。怎么,你上场,是想抢亲吗。” 初渝戏虐的开口。 他这样说话,当然不是为了破坏别人眼里他高冷的形象,也不是为了挑拨离间,就是单纯的恶心一下秦寻,影响他的心态。 判断一个人的实力,不能单纯的只看他的战力,还有背景,是否拥有秘宝,等多方面考量。与人对战,也是一样,看对面的状态,心态等。 上一场,秦寻只踢了一脚,体力状态无损,就先恶心下心态了。 秦寻上一场也是一样,先给了对手足够的心里压力,摆出自己不战而胜的气势。能以更小的代价,取得同样的战果,何乐而不为? “哼,油嘴滑舌的鼠辈罢了。”秦寻大喊: “可敢与我一战。” 初渝当然不会冲上去,这不是着了对方的道吗? 对面穿如此厚重的铠甲,为什么要自己冲上去,让他以逸待劳,以己之短,攻敌之长。 既然你有铠甲,可我也有长刀啊,装备对装备,谁怕谁。初渝大喝道: “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霜寒十四州。” 说完,手中长刀爆发出森然的刀芒,随即而出的是冲天的刀气,手中的长刀,直接向秦寻所在的方向,狠狠的劈下去。 “秘宝。”高墙上的人,微微一震,惊讶的不是他拥有秘宝,而是如此轻易就使用秘宝,要知道,任何秘宝的使用都有条件的,换句话说,大多数秘宝的使用,是要付出代价的。 不试探,就动用秘宝,这种战法,不是傻子,就必然有所依仗。而初渝,显然是后者。 此时的秦寻,也是吓了一跳,急忙躲避,心中暗骂:这小子怎么不按套路出牌。 就像打游戏一样,上官婉儿大招起手,不用一,二技能,脑瘫吧。 “好……” 看客们喝彩道,并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他们不懂门道,但不妨碍他们添加热闹。 武斗,是可以用秘宝的,毕竟得秘宝是缘,而秘宝的使用需要将条件的,能否使用秘宝,要靠命!无论怎么说,秘宝都是自身实力难以割舍的一部分。 面对如长河般倾斜的刀气,秦寻只好疯狂的躲避,以寻找机会。 “鲸饮未吞海,剑气已横秋。” 面对滔滔不绝的刀气,秦寻已经麻木了,就像一位战士,面对疯狂放技能的法师,而且这个法师还无CD,无限蓝。 秦寻是忍不住了,身为秦国公府公子,皇帝的禁军统尉,自然是有秘宝的。 秦寻心念一动,随即,他身上的铠甲发出红光,身后出现一个巨大的红色身影。 而秦寻,也借此,顶着刀气,向初渝方向冲来。 动用秘宝了吗,初渝心道。赋临诗的使用条件虽然坑爹了一点,但它确实没实际代价啊。 又观察秦寻此时的状态,肯定坚持不了多久,游斗虽然麻烦了点,但很轻松。 轻轻一跃,躲过了秦寻一戟。 “懦夫,别躲啊。”秦寻怒吼道。 初渝也不发话,一边陪秦寻捉迷藏,一边思考他这秘宝的特性,同时不忘装出狼狈的样子。 终于,秦寻倒地了,像死狗一样被人抬出去。 但初渝的衣服也好巧不巧的划了条口子,劈头散发,一副虚脱的样子,气喘吁吁道: “我赢了。” 不过,话刚完,初渝就在心里听到。 “弄巧成拙。” 是很魅惑的女声,用了传音类的秘宝吗,初渝分析着。 “你是谁。”他在心里淡淡地询问。 “你马上就知道了。”声音中还带有些许笑意。 ------------ 第七章 似魔似仙秦,非阴非阳渝 又开始打心理战吗,初渝在心里冷笑,用刀指着前方,静静地等她出现。 “哟,小哥哥,你不要这么凶嘛。”摄人心魄的声音在所有人耳边回响。 众人寻着声音的源头,抬头望去,见一位身着粉裙的女子从半空中缓缓飘落。 小巧的绣鞋裹着玉足,灵动的小脚轻踏在周围纷飞的花瓣上,再往上,粉色的裙摆下,是修长的玉腿。随着她的飘飘落下,映入眼帘的是衣裙难以遮住的雪峰。 她的脸庞精致如画,那双迷人的桃花眼流露出柔情蜜意。一颦一笑间,仿佛都在摄人心魄。 都说大伪似真,大妖似仙。在阳光的映衬下,她美丽得如同一位妖媚的天使,如同从云间下来的谪仙。 在广场两边的看客,还有阁楼中的闺女无不惊叹于此女的美貌。唯有高墙上的大人物,面露难色,眉间紧皱,充满疑惑;还有些有见识的刀剑客,不觉往后一退,心生恐惧暗暗握紧手中刀剑。 常年游走赤荒,能够留名的人很少,如把赤荒比作海洋,那人流聚集的都城,就是海中散落的小岛。海中风浪很大,孤岛之间信息很难流通,一个人的名头很难传出一域。 就说初渝,他是非凡刀客,实力很强,但在炎京中很少人知道他的名头。 而眼前这位女子却不一样,她的名头响彻赤荒,盛名之下无虚士,有见识的人,都知道她的恐怖。 没人知道她叫什么,只知她姓秦,貌若天仙,爱戴她的人就称她为秦仙子;因为推测她师承逍遥楼,一般都叫她秦逍遥;而她行事心狠手辣,看不惯的人称她秦魔女。 初渝行走赤荒近十年,自然是听过她的盛名,不过他与高墙上的众人同样疑惑,秦逍遥怎么和季冲混在一起。 而季冲已经是满背的冷汗,他随意招揽的一个女子,竟然有这等身份,不过他也疑惑,为什么秦逍遥不继续伪装身份。 “快,我要立即见父皇。”季冲对手下命令道。 观众惊叹于秦逍遥的美貌,都是呆呆地望着她,场面难得的安静。 这样的安静持续了小半柱香时间,初渝明白,这武礼还得继续进行。 逍遥楼的女子吗,初渝心里暗道,我叫一声秦妹妹,不过分吧,总之气势不能输。于是轻蔑地道: “原来是,秦妹妹。” “初渝小哥哥,你真的要跟人家打吗,不怕伤了人家吗?” 初渝耳边顿时传来一阵酥酥糯糯的声音,他能感到秦逍遥水汪汪的大眼睛,正直勾勾的盯着他。 被这样直视,初渝肯定不会不好意思,但确实让他忆起了不少往事。他对什么什么楼出身的女子都很复杂,说不清是仇视,愤怒,还是痛惜。 “小哥哥,人家看呢,你才用过秘宝,肯定付出了不小的代价,要不,我们都不用秘宝。”秦逍遥依旧是用她那酥软的声音说着。 不用秘宝,肯定是中了她的圈套,临诗赋的代价,有心之人应该看出来了,再装也没用。人之不如意十之八九,这样藏着打,在有心之人眼里确实是弄巧成拙,那就全力以赴吧。 “横空出世,莽昆仑,阅尽人间春色。飞起玉龙三白万,搅得周天寒彻。” 霎时间,初渝叹完此词后,周身的气势,瞬间暴涨百倍,直上凌霄的刀气,化做片片刀罡,像骤雨一般,铺天盖地的杀往秦逍遥身前。 而秦逍遥只是微微一笑,身形就变得谜离起来,仿佛她不是在躲避刀罡,而是在花叶中起舞。 初渝右腿发力,如导弹般迸射到秦逍遥面前,双手握长刀,用力横斩,却被秦逍遥用轻剑挑开,还对他微微的笑,多有戏耍之意。 还为等初渝有反应,秦逍遥的身影就分化为七个,都手持轻剑,不间断的,从四面八方,向初渝杀来。 周围的看客也是一惊,但有更多人去赞美秦逍遥。 魅术,还是幻境?初渝一边躲避攻击,一边在心中盘 问自己,连个从逍遥楼走出的女子都让自己如此狼狈,还怎么去面对红楼。他是知道的,逍遥楼,只是红楼秘境,在这个世界的一个衍生物。 必须赢,而且还得赢得漂亮。既然分不清谁是本体,那就全部干掉。 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先往背后斩出数到刀芒,向左一转身,躲过秦逍遥幻身一剑,左手便以顺雷不及掩耳之势,握住了秦逍遥那幻身手腕,右手中的长刀,像箭一样飞出,先贯穿秦逍遥前来支援的另两具身影,右手握拳,直接把面前这分身打成粉雾。 三个。初渝在心里默默数着。长刀自动飞回手中,初渝大喊道: “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 刀气变成了长龙,盘旋在初渝四周,有逐渐扩散的趋势,如同飓风一般,湮灭了四周杀来的秦逍遥的身影。 果然都是分身吗。初渝在全力一击后,身体已经处于放松状态,但仍旧可以看到秦逍遥的本体持剑,正向他胸前刺来。 初渝连芒用刀挑飞轻剑,却拦不住秦逍遥的另一只手化掌直袭胸口。 “小哥哥,结束啰。”秦逍遥轻松的开口。 周围有见识的刀剑客,有些惋惜的叹道:“可惜了,初渝小哥,真正的杀招不是剑,而是掌。” “这怎么说?”旁边有人不解问道。 “那掌是逍遥楼的传承,叫阴阳一气掌。此掌能将秦仙子中的女阴之气,打到初渝小哥体内,与小哥体内的男阳之气对冲,这对冲之力,足以将初渝小哥的五脏六腑冲碎。” “那为什么,初渝小哥像个没事人。”有人看着初渝握住秦仙子已抵达他胸口的手的手腕。 这一幕,不只是有见识的刀剑客,高墙上的大人物,连秦逍遥也疑惑,他不应该因为冲力直接到飞出去吗,而且,凭胸前的弧度,可以确认,他是个男子,为什么像个没事人一样,抓住了自己,嘴里还念着: “不买个破绽,怎么抓住你。” “我认输。”秦逍遥自然还有底牌,但初渝肯定还有秘密,再打下去,都不讨好,既然略输一筹,干脆放弃。 秦逍遥认输,武礼自然结束了。初渝当然转身就走,他还有不小的伤势。 而秦逍遥自然也走了。她对别人成婚可不感兴趣。 武礼结束,但还有最后的高潮,固然整个朱雀大街依旧人满为患。 不过,繁华都与初渝无关。